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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调研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20 09:53:15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环境保护调研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环境保护调研

篇1

活动,向人们宣传生态文明理念。

在xx镇xx村xx生态园的实践活动让队员们学习了如何进行果实采摘与农田间作套作技术;在“捡起的是美德”卫生清洁活动中,队员们积极传播、践行环保观念;在检测卫河水质时,队员们认真取样分析,将包括色度、浊度与硬度的污染数据及时反馈给xx市水利局;在推广绿色食品的过程中,队员们向市民耐心讲解肉蛋奶合理调配的比例,<莲山 课件>为群众带来健康绿色的饮食理念。

篇2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以创建生态汉阳、文化汉阳和宜居汉阳为总体目标,一手抓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一手抓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治理和执法的力度,有效地提升了全区的生态环境质量,为推进汉阳区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生态区建设规划先行,环境保护目标明确

按照生态省、市建设要求,编制完成了《“十二五”汉阳区生态环境规划》,明确了汉阳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和区域生态功能划分及重点工程建设等,同时完善了全区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培育、生态社会构建等子规划,明确了中、长期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严控制排污总量,持续抓好污染源治理。一是坚持环保优先,严格环评和前置审批工作。在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等工作中优先考虑环境发展要求,严格按照产业导向目录,加强前置审批工作。13年审批项目99项,否决项目16项,同时加强对新建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管,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引导企业抓好节能减排。针对全区各类工业企业“三废”排放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三环线内禁燃区手烧锅炉专项整治、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排污口拆除专项整治等工作。

强化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提高稳定达标排放率。

(二)畅通环境管理协调机制,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1、积极推进总量减排。

认真制定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并印发了《汉阳区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实施计划》,将总量减排计划分解到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和相关企业,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注重从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严格企业增量审批三方面入手,

从源头上对新建企业进行了有效污染预防,现有企业采取了加密监察,扎实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2、协同开展空气质量行动。(1)加强扬尘污染的防治。在区政府的领导下,

采取“联防联控联治”措施,建立全区整治环境空气质量联系会议制度,与区城管局、建管站协同配合,促进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渣土运输不抛洒、道路扬尘明显减少,

防治扬尘成效明显。(2)加强燃煤锅炉改燃和油烟综合整治。根据区政府提出的综合整治永丰地区城乡结合部乱象的承诺,

通过现场调查查清147台非法小锅炉,予以取缔,并完成三环线内52台锅炉改燃工作

。严厉惩处污染环境空气行为,查处了四台工业园区露天焚烧垃圾,并限期整改到位。(3)巩固餐饮油烟综合整治工作,将餐饮油烟整治计划作为区级目标下达到街道办事处,完成油烟整治86家。(4)开展机动车尾气监管和油气回收工作。2013年协同交管部门查处“冒黑烟”机动车辆601台,调查了辖区内4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整改完成5家民营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

3、建章立制加强湖泊和饮用水源地保护。严格用制度管好湖泊,实行湖泊管理湖长负责制,建立了“爱我百湖”民间湖长的联动机制。重点开展各湖排污口的排污状况调查和涉湖排污企业的监管,建立“一湖一档”,

共排查登记涉湖涉水企业四大类229家。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污染企业,在第一时间报请区政府下达关闭令,共关停了3家小电镀企业和1家小印染厂。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查处了2家水洗厂和3家小塑料加工厂,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出环保职能作用,我区湖泊水质稳定向好,各项水质指标呈好转趋势。

按照省市要求,对国棉水厂和琴断口水厂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排查,对黄金口仓储引进项目的安全隐患问题向区政府做专题汇报,督促相关部门、企业和码头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测、监管。

加大对环境违法尤其是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为保护汉阳区科学发展制订了监察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建立企业环境监管数据库,逐步完善“一企一档”,严格落实企业排污申报制度,依法征收超标排污税,全年排污申报134户企业,对35家企业征收排污税82万元。

加强重点污染源及危废管理。每月巡查锅顶山生活、医用垃圾焚烧处理厂、原市农药厂土壤修复工程等重要敏感项目。定期对涉危企业和涉辐射企业的安全大检查,对全区22家医疗机构、企业射线装置辐射设备实行“逢节必检”制度,杜绝企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妥善地处置了汉阳特种汽车改装厂氨气泄漏、武汉双骏齿轮厂氰化钾、汉江村5桶甲醇钠液体处置工作,确保无大的环境污染事故。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企业违法排污现象进行严厉打击。重点对武汉西高电器、武汉孚安特电子有限公司、武汉强发废油有限公司、黄山头防锈纸厂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治理,整改到位。通过深入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群众环境权益得到维护。

(四)设计有效载体,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以创建平安小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及评比绿色家庭等活动为抓手,以开展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进社区、环保世纪行、6.5世界环境日有奖征文、书画大赛以及环保志愿者“爱我百湖”活动等为载体,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使创模工作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五)环境监测服务大局,实现汉阳区水体监测全覆盖

实现环境监测网络化,对辖区地表水、交通噪声、区域和功能区环境噪声、降水降尘、大气环境、汉江及墨水湖排污口等129个环境质量监测点全面监测,每年对全区12条重点港渠进行3次水质监测,综合分析了全区港渠水体水质,为掌握全区环境质量状况、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对区内外的工业企业提供污染源监测技术服务,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起到了保障作用。去年环境监测站顺利完成了国家三级站标准化建设,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取得明显实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质量和经济发展的矛盾突出

目前,我区处于大拆大建,建筑工地分布广,渣土抛洒、扬尘污染现象比较严重,对于大气环境的负面影响有增无减。道路、地铁等项目施工增加拥堵频率,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大幅上升,对我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带来不确定因素。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难度大

一方面是随着工业企业外迁,氮氧化物、氨氮等主要指标减排面临较大压力,甚至到了无潜力可挖的地步。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我区基础设施欠帐较多,市政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对化学需氧量削减有巨大影响。三是黄金口污水处理厂入口浓度低,实际处理污水量小,相关配套管网规划建设工作动作缓慢,影响我区总量减排。四是西部地区农民散养禽畜仍有一定规模,增加了减排难度。

(三)汉阳区湖泊众多,改善水体质量难度大

汉阳区多湖泊历史水质差,加上对湖泊治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我区除月湖、莲花湖外,墨水湖、龙阳湖等大湖泊没有进行全面截污和清淤,水质均处在Ⅴ类、劣Ⅴ类,湖泊治理和保护任重道远。同时“六湖连通”生态修复工程进展缓慢,沿线明渠污染严重,治理未见成效,现阶段创卫和创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遭遇“瓶颈”。

(四)环保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

市创模办的能力要求摸底调查结果显示,在人员编制、宣教、监察执法设备的配备、监测仪器设备的配置上均存在一定差距以致削弱执法力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环保部门执法手段有限,无威慑力,加上环保违法成本低,执法效果不明显,容易出现反弹,根治难。譬如永丰西部特别是三环线以外未实施“城中村”改造的村湾私自引进“五小”企业,肆意焚烧固体废弃物、排放污水屡禁不止,小锅炉“死灰复燃”的情况时有发生。

(五)保护环境还未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当前我区仍有少数单位和一些干部群众还没有正确认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一些工厂企业虽然实施了环境设施改造和建成了污水处理系统,但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安装的环保设施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没有做到正常运转,违法排污问题依然存在。在西部地区还有一些服装加工、家具制造等小型工厂、作坊,设备简陋,产生的废水废气任意排放。城郊结合部的建筑工地违规昼夜施工,渣土运输车辆沿路抛洒漏滴及偷倒建筑垃圾、废土时有发生,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建议

(一)加大领导力度,狠抓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

继续抓好工业污染源的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企业的环保监管工作,完善监管机制。在对重点排污企业强制实施环保设施建设改造、强化排污监察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对全区所的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进行有效治理,推进稳定达标排放,全面落实排污申报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一是要认真落实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按照区块功能明确整治的任务,

落实管理经费。二是要强力推进大气环境的整治,强化对工业粉尘、烟尘、二氧化硫以及工艺废气的达标治理,抓好农村地区服装、养殖等燃煤锅炉的改造。同时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监督管理。三是要结合汉阳区经济发展态势,加强对区内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加快黄标车淘汰的步伐。

(二)加大新环保法贯彻力度,解决老大难问题

第一要组织学习,要熟悉新法的新规定、新制度、新措施。第二要广泛宣传,要通过多种渠道,特别是运用各种信息媒体,向社会广泛地宣传,传播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增强公众的环境法制意识。第三要组织培训,既包括环境保护部门内部的人员培训,也包括对企业的培训,特别是重点排污企业的培训,提高企业环保守法的自觉性。第四要加强法律的执行,只有通过严格的执行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解决社会上诟病已久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环保问题。

(三)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促进环境保护的依法管理

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要健全区域环境保护网络,严格组织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增强环境监管能力。严格执行产业导向目录,加强前置审批工作。加大科研和经费投入,健全污染源在线监控等管理网络,提高监察设备性能和快速处置能力,将环境违法行为有效处置在萌芽之中。

进一步完善环保执法机制。要强化条、块协调,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将环保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有效结合起来,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健全完善各类有效监管措施,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永丰地区上下水设施建设

,加强与上级政府和部门单位协调联系,统筹解决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后配套资金落实问题,保障上下水项目顺利推进。建立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区生态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要求,建立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向上级政府争取财政转移资金,

有效开展农村污染源治理。抓住城中村改造建设的有利时机,统筹规划,分期实施,高质量地实施农村小型畜禽养殖业环保设施建设工程,着力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难的问题,有效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有序推进生态村的建设。

篇3

(一)村容村貌整体良好。在走访调研的过程中,村道上大多是非常干净,村民随手乱丢的现象很少见。在大桥有些住户门前还栽有各式各样的盆栽,为整个社的环境添色不少。

(二)“中心地段”干净整洁。作为村“中心地段”的新区,未发现车辆乱停、乱摆摊等现象。新区的公厕设有管理室,无明显臭味,公厕内地面无积水、便池整洁无水锈。

(三)全村污水处理得当。场镇周边污水已全部通过污水管网引入到污水处理厂,大桥村污水处理问题得到有力解决。

二、存在问题

(一)村中仍存在卫生死角。在小学旁边村道,水沟两处均散落着许多白色垃圾与生活垃圾,在村道上发现死老鼠无人清理。

(二)卫生设施设备欠完善。全村幅员面积12.2平方公里,全村公共垃圾箱体却仅有15个;除新区有5个、关口社有3个垃圾桶外,村子周围没有普通大垃圾桶;观察发现大多数农户家未设家用小垃圾桶。

(三)少部分农户不自觉。观察发现仍有少数村民不自觉,抽完烟就把烟头丢在地上,还有些人随地吐痰,极不雅观。少部分农户房前屋后不整洁,未及时清理家禽粪便,住户周围一片狼藉。

(四)村内环保宣传不到位。整个调研期间,未发现村里安装有广播设备,未发现任何环保宣传行动。

三、意见建议

篇4

大致分四个方面进行:

1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3月底,市、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例会后,我们就分别与区建管委、区环保局、区市容局等政府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区水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方案,4月份,向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上报书面计划。

2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我们围绕三个内容进行:到涉及重点检查内容的单位区水务署、市政署、申新保洁公司等逐个摸清家底,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到正在进行重点整治的被列入年内消除黑臭的河道进行实地检查,了解进度和效果。到龙华、长桥水质净化厂了解污水处理能力、质量与我区截污纳管、改善水质的关系。

3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我们重点检查三个方面:年内要达到的14条基本消除黑臭河道的整治情况,区域内企业废水治理达标情况和推进塘整治黑臭情况。同时,对水体保洁、河岸绿化也进行了检查。6月9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的领导也参加了我区的视察检查,对我区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4写出区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写出区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报告,经主任会议专题讨论并作修改后形成报告。

二、对我区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评价

我们认为,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1水体保洁基本实现了长效管理。我区现有河道59条,总长90公里,水面率2.89%(不包括黄浦江和淀浦河)。从年起,我区以实施“万人就业”为契机,拨出专款,扩招100名保洁工,对整治后的每条河道配齐专职作业人员,对水面、陆域两侧实施全覆盖保洁。同时,强化整治与保洁工作的有机衔接,不留管理盲区。经过明查暗访,我区已基本实现了水体保洁长效管理。

2水利工程设施实施专业养护管理。今年,区财政落实资金,加强河道整治后工程的维修和养护工作,运用市场机制,引进水利设施专业养护队伍,定期开展巡查,对河道护坡、绿化和泵闸等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水环境整治成果。同时,从年开始,区水务署与区城管大队建立联防机制,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案件。据统计,共查处19起,罚款24170元。

3工业废水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本区域内有63家企业排放工业污水,其中,市级重点监管企业8家,区级重点监管企业7家,总量约3.2万吨/天,企业有污水处理能力2.4万吨,另0.8万吨/天进入污水厂处理。据区环保局年全年监察情况看,工业污水的达标排放率.2%,基本做到达标排放。

4水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19年以来,我区不断致力于水环境的改善,在河道治理方面投入了巨大的资金,陆续完成了龙华港、张家塘港、漕河泾港、西上澳塘、塘等骨干河道的整治工作,整治岸线长度57公里。同时,河道治理和河岸绿化同步进行,全区河道两侧绿化面积26万平方米,部分河道还增添了水景,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

5河道水质逐年好转。前几年,我区主要抓水体保洁、河底清淤、河岸拆违种绿、驳岸建设等河道整治工作。2003-年,我区狠抓截污纳管工程建设,投资4528万元,新建截污管道35公里,截掉污染源393个,实现截污29.7万吨。经过多年的努力,产生了比较好的环境效益,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据统计,19年,我区河道水质综合指数约2.4,年下降到1.5。今年,我区投资5700万元,治理重点是继续截污纳管和年内实现中心城区14条中小河道消除黑臭。

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河道水质总体不达标。目前,我区的河道水质总体上仍超标50%,属劣V类水体,这与我区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的目标是不相称的。治理河道水质的任务十分艰巨。

(2)雨水泵站晴天“放江”排污。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雨污水混接,使部分泵站在晴天也必须“放江”排污,估计污水总量约在2万吨/天(90%是生活污水)。截污纳管,解决历史欠帐的任务十分艰巨。

(3)排水系统建设进度不快。我区吴中、排水系统建设预计要到年下半年建成,再过两三年,才能解决这部分污染源的“放江”排污问题。田林市政泵站旱流截污和辅助设施也需要进行改造。

(4)水环境的保护、利用缺少综合规划。有些代表对当前正在进行的化巨资治理“断头浜”的做法很不理解,提问:哪些河道要疏通?哪些可填掉?水环境治理如何纳入水系治理?河道两岸怎样开发利用?认为市、区都缺少水环境保护、利用和分步实施的规划。

区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建议

1抓紧做好水系综合规划。水环境治理要表本兼治。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投入和坚持不懈地努力,需要依靠科学指导我们的治理工作。区要全面提高水环境质量,区政府要加快区水系综合规划和水环境整治“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纳入全市的总体规划,加强对区域水系的总体控制,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整治工作,做到水环境治理与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有机结合,水环境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形成市、区之间联动、条块协作的整体合力。

2继续加强“截污纳管”工作。区地处河道下游,水质容易受上游来水的影响。要达到提高水环境质量的目标,当前,就要进一步提高污水纳管率,积极治理部分雨水泵站由于雨污水混接造成“放江”排污问题。而截污纳管的关键是污水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区政府要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化大力气做好污水接管入网工作,从源头上解决水污染源的问题,将有限的资金主要化在水质的改善上。

篇5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局结合贵州省“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共立案调查违法行为15起,为前三年立案之总和,已下达处罚6件,罚款金额42.5万元,极大地增强了我局的执法威信,保证了环境执法的严肃性,违法者闻环保而色变,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局面逐步扭转。

(二)加大新《环保法》宣传力度,企业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配套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增设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黑名单”制度、行政拘留等许多新的制裁违法者的措施,扩充了对环境违法的处罚手段,让排污者不敢违法,一旦违法,就让其付出难以承担的代价。对于一些恶劣的违法排污行为,按日计罚等经济处罚与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行为罚和行政拘留等人身处罚可以并用。2015年以来,我局通过深入企业大力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发放《致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的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加强新《环保法》宣传,收到明显效果,环评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极大提升,企业主动办理排污许可证和缴纳排污费,存在超标排污的企业积极进行污染治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率提高。

(三)权利下放,提高环境执法工作效率。如新《环保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处理权限下放给基层环保部门,而非原仅限具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近日,我局对2件环评审批权限为州环保局的2个未批先建案件仅限立案调查,减少了移交程序,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环保行政命令执行力较大提升。例如:对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在新《环保法》实施前须等诉讼复议期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新法实施后,对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移送公安机关,对违法建设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措施严厉,对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新法实施前,很多项目业主拒不执行停止建设的行政命令,我局只能采取断水、断电不符合程序的土办法强制其执行,新法实施后,因我局违法建设的项目业主进行深入宣传,被责令停止的项目均未恢复建设,这不仅节省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履行程序的时间,而且提高了行政命令的执行力。

(一)环境监察机构及人员身份问题亟待解决。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强化执法方面,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赋予了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检查权利,但仍然是委托执法机构而不是法律授权部门,未突出环境执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环境监察机构的地位仍面临较为尴尬的地位。《行政处罚法》以及《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中均明确了查封、扣押的执行需由两名或者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环境执法人员实施,并在实施前要出示身份证件。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有限,强制执行往往都由环境监察大队进行,而我局环境监察机构属于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机关,要依靠我局委托才能开展行动,这种授权行为要真正拿到法庭上可能又经不起推敲。因公务员身份多年未解决,导致我局部分执法人员产生消极的工作情绪,有的辞职,有的考入公务员系统。因此,环境监察机构法律授权以及执法人员的公务员身份亟待解决。

(二)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不足。目前我县环境监察大队编制20人,在编却仅有7人,镇(街道)更是没有任何执法力量。我局现有2辆执法车辆,环保监察能力、人员严重不足,难以满足网格化监管的要求,且需要监管的企业数量、监管范围却大大增加,加之日益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日渐突出,难以适应我县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行政处罚执行仍面临困难。 对于基层环境监管来说,面对的是数量庞大的小型企业,部分小型企业业主环境意识薄弱,对于环境违法处罚不理解、不履行,我们法定手段是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实现,特定手段就是联合供水、供电,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但往往没有法律依据。申请法院执行,虽符合法定程序但往往不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只有过了法律救济时限才能申请,耗费大量时间和人力。

(四)新环保法实施后执法者面临诸多不适应。一是使用强制手段不适应。新环保法赋予了我们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强制手段,但我们基层的执法人员还须加强学习,学好法、用好法。新环保法出台后,使用了多年的限期治理制度不存在了,再也没有边生产边治理的说法了,只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者报请政府停业、关闭。但限产到底怎么限,如何把握这个度,我们极不适应。按日计罚如

何进行,特别是移送拘留的法律适用更要加强。二是未批先建难处理。新环保法规定,对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一旦发现,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拒不执行的,要移送公安机关拘留。我县将加大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的项目的查处力度。三是无证排污难解决。新环保法规定,排污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对无证排污的,一经发现要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要移送公安机关拘留,此项工作仍需加强。(一)加强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达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的目的。

(二)尽快解决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身份问题。

环境监察机构是环境保护的执法主体,为更好地理顺环境监察大队管理体制,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维护环境质量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建议从国家到省、州各相关部门多方努力解决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身份问题,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系统管理,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环境监察执法职能。

(三)设置镇(街道)基层环保机构,加大监察执法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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