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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管理机制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2 10:39:19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劳动教育管理机制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篇1

江西省劳动局:

关于职工受劳动教养处分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职工受劳动教养处分,其解除劳动教养后的工龄计算问题,仍按(63)中劳配字第537号文的答复办理。即:受劳动教养处分的人员(原系职工)不论是否开除公职,其劳动教养期间均不计算连续工龄。未开除公职的,其劳动教养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开除公职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篇2

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对北京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2000年2月28日  劳社部函〔2000〕45号)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你们《关于北京市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单位200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劳社养文〔1999〕7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0年费率按附表所列标准调整。请严格按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0年批复费率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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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年|2000年

序号|      行业及单位名称    |          |

    |                        |批复费率  |批复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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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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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                    |16      |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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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运输                    |19      |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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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铁建                  |13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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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铁建厂工程局及附属单位|16      |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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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铁道大厦                |17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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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其他事业单位            |          |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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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邮电                    |19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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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水利                    |19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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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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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生产                    |18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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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火电施工                |14.5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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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水电施工                |13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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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事业单位                |16.5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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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8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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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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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公路咨询监理公司        |13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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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外理总公司            |13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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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13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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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总公司  |13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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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中国海洋工程公司        |13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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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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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9年|2000年

序号|      行业及单位名称    |          |

    |                        |批复费率  |批复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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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集团(机关)        |13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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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招商局集团              |13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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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中交水运工程设计咨询中心|15.5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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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水运规划设计院          |15.5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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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公路规划设计院          |15.5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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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一公路工程总公司      |15.5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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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路桥集团                |17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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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北京中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18.5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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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交通印务公司            |18.5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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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交通出版社              |18.5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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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中远集团                |13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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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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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中建集团                |13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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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一局、二局              |15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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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石油                    |22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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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民航                    |13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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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有色                    |19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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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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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工行                    |17      |  17.5

篇3

在国家大力发展教学改革的号召下,在学院领导对教育改革的重点关注下,在结合我专业进行的教改实践下,以及调研时了解到的兄弟院校在本专业的教改情况下。该如何对我专业进行应用“五位一体”教学模式(即“教师队伍一体化”、“教材编写一体化”、“教学内容一体化”、“教学组织一体化”、“教学评价一体化”),本人一直在不断的探索着。

1 药物制剂专业的现状

1.1 教师队伍

药物制剂专业现有专业教师21名,其中高级讲师5人,讲师12人,助理讲师4人。专业教师全部为一体化教师,中级药物制剂工11人,高级药物制剂工10人。学历方面,教师中制药工程类硕士学位5人,生物制药硕士3人,制药工程类在读硕士6人,药学相关专业本科6人,医学本科1人。本专业师资力量强,教改经验丰富,一体化教师众多,这为实现“五位一体”教学模式课改研究奠定了教师队伍的基础。在GMP教学方向上,专业教师有6人,高级讲师2人,讲师4人,六人均能够独立完成GMP一体化教学课程,具备“五位一体”课改对教师的要求。

1.2 实训条件

我院药物制剂专业现有实训场地为1号实训楼的3、4两层,其中3层为GMP仿真实训车间,能够真实模拟片剂、胶囊剂、水针剂、颗粒剂等剂型药品的生产。4层有分析检验室、一体化实训室、药品营销实训室、微生物检验室等实训场地,能够满足对药品检验及营销的实训。由于GMP学科涉及范围都在三楼的GMP仿真实训车间。因此此实训场地可为“五位一体”GMP实训课改提供场所,让学生从书本中走出来,在实际操作中加深对GMP管理基本知识的掌握。

1.3 教学资源

药物制剂专业为14级学生准备了五间教室,每间教室能容纳35-40人教学,黑板、讲台、课桌椅齐备,每间教室均安置了电脑,投影仪,电子白板等多媒体设备,能够满足对“五位一体”课改的硬件要求。

1.4 药物制剂专业学生情况

我院2014级药物制剂学生共招生170人,大多数学生来自黑龙江省,其中76%为城镇户口学生,24%为城市户口学生;初中毕业学生占总数的81%,高中毕业占总数的16%,初中毕业证待发者占2%。为了确保“五位一体”课改实验数据真实有效,将170名学生按个人情况随机分布于五个班级中,但基本保证各班级初高中毕业生比例均等。

1.5 就业岗位技术

药物制剂学生毕业之前均需要参加哈尔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主办的技能鉴定考试。鉴定相关工种有药物制剂工、中药检验工、中药调剂员、化学检验工等等。GMP课程作为一门关于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是药学专业的必修课程。

1.6 教材情况

一共选用了3个版本的教材。最开始用的教材是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随着国家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进一步提升,换成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教程),应用良好,单考虑到这套教材是高等职业药学专业“十二五”规划教材,不太适用中职学生学习。后来选用的是《实用药品GMP基础》,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突出了案例的引入,以任务领引教学模式,收到良好的效果。

2 主要研究内容及实验方案

2.1 主要研究内容

本课题旨在研究通过五个方面的一体化,对药物制剂教学进行课改研究,并研讨在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分析问题、解决方法、调整方式方法,最终建立适合职业院校药物制剂专业教学的“五位一体”教学模式。

2.2 实验方案

2.2.1 实验研究法

本次“五位一体”课改研究方法应用经典的实验研究法。所谓实验研究法,是针对某一问题,根据一定的理论或假设进行有计划的实践,从而得出一定的科学结论的方法。为了验证“五位一体”教改对中等职业院校药物制剂专业教学的推动作用,我们将在教学中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课改。(1)教师队伍一体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训双师型一体化教师;(2)教材编写一体化,针对就业岗位实际要求编写相应的校本教材;(3)教学内容一体化,突破以往书本理论的限制,将更多与就业相关的实训内容进行填充;(4)教学组织一体化,对学生实行企业化管理,以学分代替工分,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学习;(5)教学评价一体化,根据平时学分、阶段考核、技能大赛、实训操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评价。

2.2.2 建立实验班与对比班

学院14级药物制剂专业共有五个平行班级,为了确保实验数据真实有效,将170名学生随机分布于五个班级中。14药1班35人,14药2班35人,14药3班35人,14药4班35人,14药5班30人。其中,将14药1班作为实验班级,对此班学生进行“五位一体”药事法规课程的课改教学,其他四个班采用传统教学方式。

2.2.3 创建优化校本教材

针对学生就业岗位实际要求,对学生应用教材进行整改优化形成自己的校本教材。GMP学科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起来,以项目教学的形式进行“五位一体” 课改。将原有内容进行分解,划分为以下大项目。项目一:认识理解GMP(其中包括4个任务);项目二:物料的管理(其中包括5个任务);项目三:药品生产前准备的管理(其中包括7个任务);项目四:药品生产过程的管理(其中包括10个任务);项目五:药品生产结束的管理(其中包括7个任务);项目六:药品质量检验的管理(其中包括4个任务);项目七:药品质量管理与质量风险的控制(其中包括3个任务)。在校本教材中,每一个项目又被分为若干个子项目,每一个子项目均有理论部分与实训部分,每一个理论部分都有相应的案例,方便学生学习讨论。

2.2.4 理论教学改革方法

本次教学改革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任务引领型课程为主题的课程模式,让学生通过完成具体项目来构建相关理论知识。将学生引导为教学的主体,根据职业类元宵的特点,研究出一套如何利用“五位一体”理论将GMP学科进行课改教学的方法是十分重要而且迫在眉睫的。在理论教学中将一体化课改贯穿于教学始终,将相应的理论知识点转换成案例分析与讨论,充分调动学生对于理论课学习的积极性。

2.2.5 实训教学改革方法

在一体化实训课改教学中,设置了与理论相对应的实训内容。如:物料的接收与储存。原来的教学就是将知识通过讲授的方法传递给学生,但是这样传统的教学不如设计一次一体化实训来的更加好,让学生情景模拟,假设一个药厂的车间购进了物料,应该怎样分配,怎样记录,物料储存在哪里,物料进入车间由谁来审核,去哪些相关部门申报等等一系列内容均在模拟实训中体现出来,这样学生更深刻的理解,加深了记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有的放矢。

篇4

1.工学结合为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注入了新元素,带来了强大的活力

(1)生动的社会实践促进了学生成长成才。社会实践是一个锻炼人的大熔炉。在工学结合模式下,学生直接参与生产性的物质劳动,为培养劳动观念、勤劳自立的思想、吃苦耐劳的精神等方面的意志品质和劳动的基本素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学生还不同程度地参与企业的组织管理、科技应用开发等活动,为提高管理和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极为宝贵的条件。在社会实践的大学校里,学生可以尽情地汲取实践的养分来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有利于尽早适应社会,获得发展的动力。

(2)丰富的教育资源促进了学生成长成才。工学结合是一个开放的体系,而企业则是最富活力的开放细胞,在技术更新、产品升级、文化发展、需求变化、要素流转、市场参与等诸多方面,企业都会极为敏感地以相应的方式作出应对。在这开放的体系中,学生可以沐浴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社会文化的熏陶,可以直接把握实践发展的脉搏,可以吸纳经济前沿的信息……丰富的社会资源为学生个性发展和素质的全面提升提供了多元的文化生态和实践舞台。

(3)多样的教育载体促进了学生成长成才。学校教育理性色彩比较浓,教育的现实针对性、实效性和感召力差强人意。步入工学结合的轨道,原来抽象的教育在社会实践中生根开花,企业生动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实的教育平台、丰富的教育题材、生动的教育素材为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2.工学结合为思想政治教育带来机遇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

(1)利益冲突的增加。企业的基本法则是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学生的基本法则是追求学习权益的最大化。在工学结合模式下,企业增加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学生萌生了追逐经济权益的冲动。两个主体在根本利益上完全可以趋同,但也存在矛盾,如果对工学结合过程中双方基本权益的认识不正确,利益调节方式不妥当,必然引起相互之间的冲突,甚至影响工学结合的成败。因此,科学地理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着力处理好主体之间的利益纠纷,及时化解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是深入推进工学结合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2)教育难度的增加。工学结合模式下由于受教育者主体分散,致使思想政治教育的时间交错、地点分散,教育的文化背景和教育方式的差异大大增强,这对原有集中统一的教育管理模式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如果我们不能迅速有效地构建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直接教育与间接教育、一般教育与个别指导有机结合的新机制,就容易产生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真空。

(3)诱导因素的增加。在工学结合模式下,学生与外界社会接触增多,接受外部环境的影响也增多,复杂多样的社会思潮、思想观念、行为习惯、人际关系对学生的思想、心理、行为产生正面或负面的牵引作用。在这种动态情景中,影响大学生思想行为的不确定因素大大增加,这就需要教育工作者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的生活和思想状况,及时帮助学生排除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的诱导,加强正面教育的力度,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

二、与时俱进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

适应工学结合新变化,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应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明确身份,加强利益协调。恩格斯指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工学结合过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当以学生在企业经济体中的最现实的、最关心的、最直接的利益诉求作为出发点。学校在依法妥善地维护学生合法权利的基础上,要着力引导学生调节好与企业在利益关系上的矛盾,正确处理学习利益与经济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等方面的关系,把实现学习权益放在经济权益之上,以主人翁的姿态在更高的利益发展起点上置身于企业活动之中,在促进企业发展中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最终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和“双赢”的局面,从利益关系上消除损害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症结。

2.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全过程教育。把教育管理重心前移,建立跟进式思想政治教育机制,是做好工学结合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之举。学校要与企业达成共识,当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工学结合的十分重要地位,双方建立紧密合作的联合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设立共管机构,共同搞好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对于整班建制赴企业实习的,可以将班级管理机制移植到企业中,由校企双方派人联合管理。个别分散实习的,则委托企业管理,学校可派巡视员加强巡回管理,协助企业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对于相对集中的实习情形,可以成立实习小组,建立小组长管理责任制和党团组织活动制度,加强小组管理。学校可以加强目标管理,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增强学生实习的自律性。

鉴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多时段、分散化、差异性等特点,学校、企业和学生之间应当建立健全紧密的、不间断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工作交流平台、网络通讯工具、任务汇报制度等手段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和全覆盖,以利于全面、及时地掌握学生的思想情感动向,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最大程度地消除教育盲点。

3.利用实习资源,加强社会实践教育。社会实践是最好的老师,是大学生社会化的根本途径。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宝贵资源,积极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要引导学生充分认识社会实践的意义,使其真正懂得在为企业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就是锻炼自身并且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过程,使其乐于实践、勤于实践。要引导学生善于把握实践教育的着力点,企业劳动的艰辛、制度的制约、经营的成败、合作与竞争、技术的应用与创新、企业的利益与责任、实践对认知的检验与推动等都是极好的教育素材和教育切入点。要让学生学会利用生产劳动,积极开展自我教育,检验已有知识,不断修正已往的错误,进一步提高认知水平。要让学生学会利用企业的文化环境,积极开展生产劳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节约教育、环保教育、自主创新教育、创造教育、成功教育、挫折教育、责任教育、市场经济理念教育、竞争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动,使学生自觉地把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构建起实现理想和人生价值的现实平台。

篇5

[作者简介]马铮(1980- ),男,天津人,天津职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物流管理、职业教育。(天津 300410)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1年贵州省教育改革发展研究重大招标课题“政府主导下的贵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结合有效途径与政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33-0020-03

一、研究的基本情况

1.研究目的。当前,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对接,是职业教育向其本质的回归,构建产学一体、校企一体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运行方式,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核心。德国、日本、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与经济和产业密切结合,企业在技能型人才培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通过分析、对比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在职业教育运行过程中围绕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建立的法律、政策和实施办法。从政策和体制的视角,对比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职业教育与经济和产业发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背景、过程、作用、方式、运行机制及成果,总结各国的共同经验,指导我国职业教育产教结合,实施校企合作的进程。

2.研究假设。德国、日本、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历史悠久,对本国经济增长贡献巨大,职业教育体系具备较强的系统性,其运作模式获得了本国相关方面的认可,在世界职业教育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德国、日本、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体制完善,职业教育的理念更新快,并且形成了典型的职业教育模式,其基本特征是职业教育与经济和产业融合以及校企合作办学,共同承担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任务。德国、日本、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产学一体、校企一体的办学模式体现了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这种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国家法律和相关制度的支撑。德国、日本、澳大利亚产学一体,校企一体的办学模式经过长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已经非常成熟并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可,已经成为了世界其他国家学习和模仿的对象,仅在我国,截至2012年1月,以这三个国家的职业教育为主题词的学术论文数量达到了4500余篇(“中国知网”相关搜索结果)。

3.相关概念。产教结合与校企合作都是指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二者是一致的。其中,产教结合是宏观和中观层面的战略,是一种将教育教学、生产劳动、科技研发与推广、经营管理等方面有机结合的职业教育体制。“产”泛指产业(行业)内各个相关部门或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及其一切生产活动,“教”指教育体系,包括教育体系中各部分,即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学校及其教育教学活动。产教结合是指职业教育的发展要与整个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相结合,教育与社会和经济发展处于一种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关系,职业教育系统与各产业界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各个行业的职业教育如何建设、如何发展、如何培养人才应以各产业界对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校企合作是微观层面的方法和形式,是一种利用学校和企业不同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培养适合企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的教育模式,即在企业部门和职业教育学校之间、实际生产经营过程和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之间建立极为密切的联系,利用学校与企业单位在人才培养方面各自的优势,把以课堂传授间接知识为主的教育环境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和能力为主的生产现场环境有机结合起来。

二、主要研究内容和结果

1.在基本理论方面。职业教育以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为发展模式是欧洲传统行会制度、学徒制度适应社会教育需求的必然产物。职业教育发达地区和国家在这方面的理论认识比较深入,以学者福斯特(Philip J. Foster)的观点为其典型代表。福斯特积极倡导“产学合作”的办学形式。综合福斯特在20世纪60~80年代的观点,职业教育中存在着“浪费”问题。产生“浪费”的原因包括:一是就业市场不需要接受职业教育的人才;二是市场需要这类人才,但他们学非所用,即工作职位与所学专业无关;三是市场需要这类人才,但由于职业前景和职业报酬上原因,职业教育毕业生选择了一些与所学专业不对口但所相关的职业,在职的职员中有许多这样的职教毕业生。福斯特指出:“职业教育的受训者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后的发展前景,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最关键因素。因此,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必须以劳动力就业市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他认为,应该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职业学校的发展必须与当地的经济实际发展相联系,须改革课程形式,在职业学校中多设工读交替的“三明治”课程和一些具有实效的短期课程;实践课尽量在企业内进行,尽力缩小正规学校职教与实际工作情景之间的距离,职业教育和培训必须逐渐从学校本位走向产学合作。福斯特的观点体现了职业教育发达国家政府、行业协会、企业、院校、专家学者对于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理论共识。在这一理论基础之上,以德国、澳大利亚、日本为代表的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围绕产教结合、校企合作这一发展模式,全面建设具有本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

2.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法律保障。第一,德国。德国发展职业教育非常注重法律制度建设,从1969年后陆续颁布了相关法律,形成了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其内容丰富、涵盖广发、可操作性强。根据德国《基本法》,校内教育依照各州的《学校法》规定实施,企业教育依照联邦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手工业按专门的《手工业条例》)。其中,明确规定了德国的行业协会是行业企业必须参加的组织,行业协会对本行业的职业教育起到主导作用,行会负责建设、管理职业教育委员会——德国职业教育的主管机构。与《联邦教育法》相配套,又相继出台了《企业基本法》《培训员资格条例》《青年劳动保护法》《职业教育促进法》《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等,各行业和主管部门还共同制定了针对本行业职业教育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条例,规定的内容涵盖职业教育中各方的关系、权利义务、培训机构的设置、培训教师的资质,以及本行业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学制与管理等。为了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德国还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社会在内的四方共同监督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

第二,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相关法律制度主要围绕着职业教育与产业结合、职业教育的经费保障两个方面建立的。先后颁布了《职业教育法》《拨款法》《培训保障法》《拨款(技术与继续教育资助)法令》《职业教育与培训资助法》等法律法规,这些从法律层面强制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企业提供行业发展趋势信息、技术前沿信息、人才需求信息,以此引导职业教育培养方向,企业人员通过进入政府主管部门、学校管理机构等直接管理职业教育。同时,还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投资(如果企业投资不能达到法定比例,则需向政府补交),以及政府对接受职业教育,并不断提升资质认证等级的劳动者给予经济支持。除此之外,各地区结合当地特色(当地的行业发展、从业者特点、当地经济水平、地区文化等因素)又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条例,如南澳洲曾颁布的《技术与继续教育法》,塔斯马尼亚州和新南威尔士州曾颁布的《工商业培训法》,堪培拉地区颁布的《职业培训法》,昆士兰和北方地区颁布的《职业教育、培训与就业法》,这些法律、法令为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搭建了制度平台。

第三,日本。职业教育立法是日本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二战”后,日本制定了《教育基本法》明确地提出了职业训练作为教育内容,应得以广泛地提倡。随后颁布了《劳动基准法》和《职业安定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的目的和必要性,职业教育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雇主的义务,职业教育应遵守相关法律,即企业必须让从业者接受劳动教育,这为日后日本企业广泛开展企业内职业教育奠定了法律基础。20世纪50年代日本颁布了《产业教育振兴法》(产业教育即职业教育),规定了国家应从政府机构、地方团体、产业界等多方面努力推进产业教育。随后颁发了《职业训练法》,后经多次修订,基本明确了日本职业教育的体系,职业培训与学校教育的关系,职业培训机构的建立,并规定了培训人员的资格、教材的选择、培训科目、培训时间及技能鉴定等。在《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中明确提出了职业培训的相关标准,建立了职业能力开发体系。1999年颁布了《雇佣——能力开发机构法》,规定了不同职能的职业教育机构具有何种职责。2006年又颁布了《中小型企业劳动力确保法》,鼓励中小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3.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实施与运行。第一,德国。德国职业教育管理机制表现为在行业协会推动下的社会三方共同管理,其中一方为产业内雇主集团和各行业协会,他们负责制定职业培训的目标,提供培训条件,拟定考核标准和办法,因为他们既是职业教育的投资者,也是职业教育的受益者;第二方是工会,因为工会是职业者的组织,以维护职业者的根本利益为宗旨,享受职业教育是职业者的根本权益,也为职业者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第三方是政府主管部门,包括文化教育部门和社会福利部门,一方面负责校内教育,另一方面协调雇主与工会的关系。在微观层面,即校企结合方面,学校设立董事会、技术专业委员会和协调委员会等机构。董事会作为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成员由政府任命,由主管部门的官员、学校和企业的人员共同组成,董事会的职责是聘任学校的校长,审批学校长期发展规划。技术专业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由校长聘请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审定学校的教学方案、教材等。协调委员会由学校和企业人员共同组成,负责解决校企合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德国职业教育教学活动的实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业的设定。在德国,职业教育专业的设置是政府行为。为了使职业教育通过专业的设置与产业合理地对接,在政府职业教育管理机构和经济部门的组织下,由行业协会、工会、教师三方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共同拟定。注重学生个人发展、企业发展与产业发展相一致。二是课程的设置。以职业实践为中心,构建围绕职业岗位的专业技能、专业基础理论、文化基础知识等三方面课程。三是教学大纲的制定。职业院校的教学大纲由地方政府的教育部门制定,目的是讲授与职业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企业的培训大纲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经济主管部门制定,目的是传授职业技能和经验。四是教学的开展。学生入学前,先和企业签订雇用培训合同,再到学校报名,以获得职员和学员两种身份;学校的教师和企业的教师分别在学校和企业进行教学活动,使得理论学习与职业实践相结合,企业实践培训是主导,学校理论教育是配合。五是教学的评价。对学生的考核由行业协会、工会和职业院校共同组成的考试委员会负责,以考查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为考试目标。

第二,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集中体现了政府主导职业教育的特点。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分级管理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即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TAFE学院),其中主要的教育立法和管理权在州政府;联邦政府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影响州政府,并负责制定教育宏观政策,根据教育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提出改革方案,确定国家教育的总体目标等;地方政府配合州政府完成对院校的直接管理。澳大利亚国家培训局由联邦政府的教育部和劳动部合并而成,具体负责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的管理及培训体系与标准的制定。具体组织机构包括部长委员会、基于行业的澳大利亚国家培训局理事会、负责日常事务的澳大利亚国家培训局执行长官委员会及独立的授权运作执行机构。TAFE学院是澳大利亚政府资助的规模最大、最主要的公立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所有TAFE学院均有院一级的董事会,董事会成员是来自企业第一线的资深行业专家,对学院的办学规模、基建计划、教育产品开发、人事安排、经费筹措等进行研究,并作出决策。在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下,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实施主要由行业领导,学院实施。行业的领导作用首先体现在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决策。澳大利亚各级政府的职业教育管理机构由代表行业利益的从业人员组成。例如国家培训局的部长委员会中,行业代表超过半数,这表明在职业教育的管理上,产业界拥有最大发言权。另外,行业代表组成的行业咨询顾问委员会服务于联邦、州两级政府,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建议。州政府对职业院校的管理机构之一——TAFE服务处,也是以行业人员为主组成。其次,行业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教育框架和职业教育改革政策。行业协会有义务为政府提供最新的岗位要求和就业信息,行业协会参与管理职业资格的培训与认证工作,行业协会还要负责定期的关键能力标准修订工作,以便通行全国。职业教育课程的设置以行业组织制定的职业能力标准和国家统一的证书制度为依据,然后将行业标准转换为课程。每一类职业资格证书、教育文凭开设课程的种类、内容由各相关产业培训理事会及其顾问组织根据就业市场变化而定。在学院实施方面,政府鼓励社会各种力量开展职业教育。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可申请开设职业培训课程。私立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经国家质量培训框架认证而成为注册培训机构,国家给予启动经费,或采取提供建筑资金或设备的形式予以支持。同时,政府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不是采取直接划拨的方式,而是通过购买教育获得,这种市场化的政府拨款方式,使得公、私立的职业教育机构处于竞争的状态。

第三,日本。日本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随着本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经历了重大变革。“二战”后,日本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单独负责职业教育,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鉴于社会变革和产业界的要求,日本政府开始构建体系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把职业教育的实施权下放给企业,政府的角色从运作者转变为扶持者,多部门参与职业教育(文部省、劳务省、通产省),通过信息、资金的支持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企业发挥职业教育的主导作用,办学动机来自企业,办学主体也为企业,实施自由的市场监督方式,培养的职业人才具有高专门化、高针对性的适用性。日本政府教育部门通过下属的职业教育委员会(有行业人士和教育人士共同组成)获得教育发展建议,通过设立职业能力开发综合大学校,负责对教育培训员的培训和职业训练的研究;设立了职业能力开发大学校和职业能力开发短期大学校,负责实施应用课程、专业课程的教学;设立了职业能力开发促进中心,负责对离职人员和在职人员进行短期的职业训练。日本职业教育的实施重心日益转移到终身教育中,形成了校内职业教育和校外职业教育两大系统。其中校内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校外职业教育包括企业主办的职业教育、企业外机关主办的职业教育、通信教育(即远程教育)、自发的学习会或研究会四种形式。校内职业教育的实施注重两个方向,即加强小学及初中阶段的职业教育,扩大职业学科毕业生升入大学的比例,同时使职业教育向高层次发展,使过去中等职业教育中某些专业设置高等职业教育组织。同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学习制度、教学内容、教学评估方法;注重校企合作的形式和弹性化的学制;注重校内评价与社会评价的一致和开放;注重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融通。校外职业教育以企业主办的职业教育为主。日本企业普遍认为,高素质的员工,可以通过企业自己的培训,胜任所有工作。企业所需要的技术工人,基本上都由企业招收高中毕业生自己进行培养。通过开展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企业员工主动成立学习小组,这得到企业的大力支持。同时,日本政府从不同侧面大力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教育,从2006年以后,国家对实施“实习并用职业训练制度”的中小企业及事业团体提供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以推动他们致力于扩大青年技能人才的劳动就业机会。对制订“青少年雇用机会创造计划”并获得地方行政长官认可的中小企业,在其实施“实习并用职业训练制度”的时候,国家将给予一定的资助。

三、德、日、澳三国的比较

德国突出行会的作用和地位,强调行会对职业教育的主管地位,对企业的领导作用。表现为职业教育体系是在行业体系下建立的,职业教育必须满足行业、企业、职业岗位发展的一切要求,突出技术类职业教育的发展,赋予行业协会对职业教育充分的管理权力。同时,也赋予地方政府一定权力,根据当地特色配合企业、院校发展职业教育。澳大利亚突出政府机构的协调作用,利用法律手段要求行业协会、企业组织、业内专家对职业教育的参与,鼓励职业教育创办机构多元化。利用政府职能帮助潜在就业者进行职业规划,从而推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稳固职业教育的经济支持。日本在法律方面强调职业教育的企业属性。企业办职业教育成为日本的一大特色,企业创办职业教育自然符合本企业需求,并且企业职教成为日本职业教育的主体。同时,与之配合的是学校的职业教育类型多种多样,从短期到专修,分别满足不同企业人员、从业者的需求。在对社会公众的职业教育推广中,在法律中明确接受职业教育是每个劳动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推动学校职业教育系统与社会职业教育系统的立体交叉。

四、基本结论

德国、澳大利亚、日本三国的职业教育近年来得到我国职业教育研究人员的高度重视,成为学习借鉴的重要对象。三国的职业教育从制度、体制到具体实施方法,都有着很多共同点,也存在差异,但通过前文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从上述三国发展职业教育的共同经历可以看出,在国家宏观和中观层面推进产教结合,在微观层面实施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必由之路。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由多方参与,包括政府部门、产业行会、企业组织、教育机构以及部分非营利组织。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最终实现离不开产业与教育、行业协会与教育机构、企业与学校等多层次的合作。

在政府部门层面,职业教育不仅是教育主管部门一个部门的事,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教育部门、人力部门、产业部门的共同合作;在中观层面,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企业联合组织等机构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使之成为职业教育的主导力量;在微观层面,要让企业组织、企业人员参与职业教育实施和规划,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调整教育内容。

发展职业教育的具体措施应符合本国的国情、社会文化、经济水平、职业教育内在要求等条件,这决定了职业教育的主导因素、合作形式、权责分配、运行机制等。例如,德国、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体制与其联邦制的政治制度相关,政府在职业教育中强调协调作用,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拥有较大话语权;而日本政府在校内职业教育起着主导作用,多部门参与教育事务,侧重提高劳动者基本素质、文化认同的教育,而企业职业教育具体负责提高劳动者技能,强调科研转化为实际产品。

上述三国都为发展职业教育制定了详细的法律制度,形成了专门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完整的制度体系。成熟的职业教育体系中,各参与方的权利、责任都由法律规定,使得职业教育实施有法可依,各方利益得到法律保护。对职业教育的管理成为法律行为,不再只是政府的行政行为。不仅是建立针对不同类型职业教育的专门法,而且对职业教育的实施者,如教师、出资人、教学资源等,都有专门的法律制度保证。

为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提供完善的经费支持。如果说法律制度的建设,只是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必要保障,那么经费支持则是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条件。根据投资人即受益人的原则,上述三国的职业教育经费由政府、企业、基金会、学校自筹共同保证。

[参考文献]

[1]蔡跃,王继平.从《联邦职业教育法》看德国行会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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