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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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南小城镇概况
苏南小城镇包括昆山花桥镇、鸿山镇、洛社镇、玉祁镇、张浦镇、月城镇、华士镇、横林镇、春江镇等,这些小城镇位于苏南城镇密集区,具备水路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土壤肥沃的优势。在新农村建设的指引下,苏南小城镇进行了全面规划开发,成为了我国城镇化进程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苏南小城镇的具体区位和交通情况如下:花桥镇,位于苏沪交界处,国道312、上海绕城高速、京沪高速、宁沪城际铁路等均通过该镇;张浦镇,位于昆山市版图中心,有娄江、吴淞江过境,水陆交通便捷;鸿山镇,位于无锡新区东北部,与无锡高科技工业园相邻;洛社镇,位于无锡西北侧,交通便利,距无锡市区12公里;月城镇,位于江阴市西南部,是集公路、铁路和内河运输于一体的乡镇。由此可以看出,苏南小城镇的地理位置优越,处于宁沪交通大动脉上,每个小城镇均有多条公路、铁路、高铁、运河过境,这为小城镇开展新农村建设,实现苏南地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有力条件。
2苏南小城镇规划内容
苏南小城镇根据自身地理位置、交通条件、自然资源、空间格局、经济基础等情况,结合科学用地的指导原则,对小城镇进行了合理规划,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功能区布局
苏南小城镇根据工业类型进行功能分区,将重工业、污染性较大的工业安排在居住区的上风侧或河流下游,将污染较轻的轻工业安排在临近居住区的地段。为了保证居住用地,为居民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和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苏南小城镇采取紧凑布置的原则布置小型工厂。
2.2旧城镇改造
苏南小城镇在旧城镇改造时,将距离旧中心不远的地方选址为新区,以利于合理利用原旧镇基础设施,控制改造成本。同时,苏南小城镇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旧镇改造模式。如鸿山镇在新农村建设时,按照不同村庄的产业特色、自然风貌、历史文化进行明确定位,避免了千村一面的规划问题。
2.3生态环境规划
苏南小城镇规划中坚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的原则,在可持续发展观的指导下,在美化环境、保护生态方面加大规划力度。如洛社镇重视高科技企业发展,拒绝污染型企业进入该镇,促进了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协调发展。
2.4经济发展战略规划
苏南小城镇规划将处理好远近期经济建设的关系作为重点内容,使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具备超前性和适应性。如盛泽镇将城区开发建设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疏散旧城区人口,开发中心商务区;第二阶段,开发高档住宅区,建设休闲娱乐中心;第三阶段,建设坛丘区行政文化中心,带动城区经济发展;第四阶段,改造和建设老城区。
3苏南小城镇规划特色
3.1工业园区化
本着工业园区化的规划思路,苏南小城镇从原本的招商引资转变为招商选资,由此使得乡镇与工业园区形成了互动发展的局面。工业园区化进一步扩大了工业规模,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同时还起到了示范作用,展示出了地区政府的优惠政策,推动了整个区域的经济增长。
3.2农业集约化
苏南地区的农业主要是以水生作物为主,通过农业集约化,即鼓励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鼓励农户间的规范流转,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由此不但可以有效克服传统生产方式的种种弊端,而且还有利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张浦镇是农业集约化的典型镇,该镇以集约化的理念对农业进行经营,农业园的规划依据“两个一”和“一个六”的战略发展,即一个中心、一条走廊、六大片区,经过几年的发展,其农业产值大幅度提高。
3.3环境生态化
在快速发展经济的同时,苏南小城镇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规划过程中,注重环境生态化,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如鸿山镇着力打造历史文化旅游名胜区、农业示范区、生态区等等。该镇在规划时,对当地的山水资源优势进行了合理利用,以生态小城镇为规划发展目标,投入巨资建设生态城镇。
4.苏南小城镇规划方案优势
4.1空间结构紧凑
在苏南小城镇的规划中,采用了空间结构紧凑的规划布局方案,即大分区、小混合。其中的大分区就是对小城镇整体进行功能分区,以组团为单元,突出其职能和特色;而小混合实质上就是以社区为单元,在局部范围内将各种功能用地进行混合布局。例如张浦镇,在空间结构紧凑规划方案的指导下,该镇形成了两廊五区的结构布局,如图所示。两廊包括吴淞江生态景观廊道和大直港、小直港生态廊道;五区包括居住生活区、公共服务区、工业发展区、旅游度假区、生态农业区。
4.2绿地景观规划凸显江南水乡特色
苏南小城镇在规划方案中引入了景观都市的规划理念,以洛社镇为例,其采用生态农林环绕、林水贯穿、绿化节点插空的规划方法对城镇进行了绿地景观规划。由于小城镇周边的耕地能够为农民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所以对耕地进行严格控制可以起到控制小城镇无序蔓延的作用;城镇内部沿河走廊的形成及其与用地空间的穿插,给小城镇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公园绿地和绿化带丰富了城镇的自然景观。
结论
总而言之,城乡统筹背景下,小城镇规划要从人口、产业、土地、设施等层面出发,优化小城镇空间布局,科学合理引导小城镇发展,提高小城镇的综合效益。同时,小城镇规划要立足现状、突出特色,充分结合区位、资源、经济结构、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形成加工主导型、旅游开发主导型、交通枢纽型、科技主导型等不同类型的小城镇,进而促进小城镇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摘要】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国家,凡事都是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原则下实施的。我国现阶段人口中,农民占了大多数,由于各个方面的原因与条件的限制,导致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相对较淡薄。在此基础上对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从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农民;法律意
0前言
为了更有效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而涉及到农民,就不得不谈到法律,法律法规是一个国家之根本,都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虽然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在法律法规这方面的意识还是较差的,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所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是重要的环节。
1民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农民的素质,法律意识也有了相对的提高,但总体上还不够强,很多人知法但也犯法,也有很多人是知法却不懂得用法。当发生矛盾冲突时,还是用一些老旧的观念来解决。比如这两年我国农村被征用土地的问题,有些农民朋友不配合来征收土地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拒绝搬走或拆迁。甚至更严重的以跳楼、开煤气引爆等自杀方式来威胁工作人员,也有一个或几个村屯的人聚众起来动用农用工具来阻碍工作人员进行征地工作。以这种古板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无法获得明显的效果。也许还会适得其反,严重的还会触犯到法律法规。农民朋友总以为法律会离他们很遥远,所以从不去学习和了解。一些农民工进城务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所以被莫名辞工,被拖欠工资,发生了工伤也得不到商家的索赔,自身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相应的维护。另外,在一些村屯里,存在着偷盗行为,这里面都是初中生或是在外晃荡的社会青年居多,小到偷鸡鸭等家禽,大至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电,他们在实施这些行为时,也没有相关的人员用法律去警醒他们,都是采用非法律手段来处置,导致他们在法律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还有吸食白粉,打架斗殴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都是对法律的认知程度偏低,蔑视法律的现象。有这么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所以他们就不相信法律,认为有钱就可以将法律置之不理,肆意妄为,而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有一天,还是会败在自己手上。
2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发达,和法律法规的健全,我们国家的公民的素质和法律意识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可为什么农民的法律意思还那么薄弱,一直没有很大的突破和改变呢。在以前的封建时代,儒家思想就根深蒂固在人们心里,儒家文化在现代社会的影响就是其所指出的等级伦理观念,“三纲五常”就是维护这种等级观念的尺度与标准。在这种特定的尺度中,最多的就是绝对的服从。而这种服从意识的影响,让他们的自我意识丧失,只是听从于上级的的命令,所以人们行为选择时,最先考虑的不是法律,而是上级。儒家历来倡导人与人和谐相处,但是这种和为贵的思想在农村就转化为忍为上。低头不见抬头见,远亲不如近邻,等这些俗语就是村里人之间相处的态度。他们坚持一切以和为贵,就算是自身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也宁愿持着大事化了,小事化无这种息事宁人的心态去解决。他们宁可这样委曲求全,也不愿请求法律的援助,心里保留的观念就是反证就算打了官司也未必能赢,就算是赢了也会破坏彼此之间的关系,而且还会花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因此就有部分农民对法律缺少了解,觉得只要在不犯法的情况下就不会出现意外情况,不愿意去了解并且运用法律知识,造成这方面的原因就是人们思想相对落后,文化教育程度低,传统的矛盾冲突解决方式已经根深蒂固在他们脑海里了,另外,他们没有意识到法律具有公正性,能够保护到他们的合法权益,仅仅看到法律强制性的一面,所以这样就对法律产生了偏见,从而产生抵触心理。由于有些地区较偏远,交通闭塞,信息不灵,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就算农民有法律上的需求但考虑到资金问题,也就望而却步了。当地相关的政府部门资金来源有局限性,所以就没有充足的条件来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所以专业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很少,造成了稀缺的状况,还有资金短缺问题。另外一方面,就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村镇,虽然成立了立法机构,也进行了法制宣传,但方式很单一,比如发宣传单,贴标语,挂横幅等这些形式上的宣传,并没有深入到根本,并没有带领村民探索法律的核心,并且村干部中,其自身的法律意识都相对薄弱,更别说起到带头作用。
3如何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
要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得从根本抓起,文化素质低是影响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原因,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水平是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首先加大对当地的教育投资力度,只有加强教育工作,提升农民精神境界,才能从根本上增强农民法律知识的接受水平。同时,应当大力发展经济,因为有力的物质保障才能让村民的视野更广阔,才有更多机会去学习和接触到法律。在各个镇上成立法制协会,然后派代表去各乡镇中小学去进行深入的法律宣传,交流学生法制教育的经验,都说计算机从娃娃抓起,那么现在我们的普法知识就从学生抓起。大力推行有声有色的法制宣传,可以通过广播宣传还有看电影方式让农民渐渐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在乡下实行“一对一”的法律顾问,每个村派选出一名代表,村民遇到不懂的问题,可以免费咨询和给出方案。创建普法教育“微信群”。把村里的青年们集中起来,作为重点普法教育对象,利用微信交流,非常的便捷,也是现在年轻人较容易接受的一种方式,可以正确的去引导他们遵法守法,懂得利用法律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搭建“手机飞信”宣传平台。把各村的干部,村委会,人民调解员的手机号集合为一个飞信网,不定期发送普法宣传教育短信,让这些干部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打造为法制宣传骨干。创建“农家书屋”宣传阵营。建立起法律读书角,通过政府支持、社会捐赠的途径,向各村“农家书屋”提供法律书刊,丰富群众法律知识的来源。如条件允许,还可以举办一些以法律知识为主题的小型娱知识问答竞赛,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这是个一举两得的好办法。
4结束语
为了创建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更美好的新农村,我们就应该有针对性进行普法教育,不断提升农民法律意识,采用多种方式,让法制宣传更持久,渐渐深入人心。
参考文献
[1]王魏,赵桂燕.新农村建设背景下黑龙江农民法律意识问题研究[J].商业经济,2014(11).12-15.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物流业;物流体系
Key words: new urbanization;logistics;logistics system
中图分类号:F29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4-0023-02
0 引言
辽宁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以提高辽宁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为核心,坚持城镇化、产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轮驱动”方针,科学制定符合辽宁实际的、具有辽宁特色的城镇化整体规划、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建立辽宁大中小城市、城镇的网络体系,使辽宁成为工业化、国际化、生态化、带状一体化的新城市群聚集区,成为全国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重要原材料工业基地,成为东北亚经济核心拉动因素和对外开放先导区。
1 辽宁省农村流通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农村流通服务网络还不完善 目前辽宁省的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尚处于“以点带面”的初级阶段,无论是在深度还是广度上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县域经济的发展的需要,与广大农民的企盼还存在很大的距离。这种差距主要体现在辽宁省县域农资、日用品及农副产品的经营网点比较充足,但还没连成网,连锁经营范围小,服务体系也不够规范;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规范性的网点建设有待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急需顺应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的需求,加快推进速度,全面铺开,使广大农民受益。
1.2 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发展还不平衡 辽宁省农村流通网络的发展还不平衡。农资营销网络、农村商品市场建设初具覆盖大部分行政区域的框架。日用品、再生资源网络建设刚刚起步,还在试点推广阶段,基础较差。网络实体建设质量标准低、服务功能差。“新网工程”整合的各种经济成分的末端网点,设施设备陈旧,停留在一卖一买的传统水平。尤其是商品流通信息化既没有内部联网,也没有和宏观市场有效对接。由于这些原因,辽宁现在的农村流通网络还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民群众生产、消费需求。
1.3 农村流通服务网络的连锁形式还不规范 由于缺少资金,辽宁省有些连锁企业缺少密集型企业支撑,一些网点连不成网络。带动力还不够,缺少配送中心开展现代物流。尤其是农村商品交易市场还处于原始交易方式。市场信息不畅,流通迟缓,影响了经济效益最大发挥。受思想观念的束缚,抢抓机遇,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还不够强烈。在农村商品流通环节,“新网工程”覆盖面广阔,而基础设施建设是较薄弱的环节,需要以市场竞为导向吸纳多种经济成分积极参与,使农村流通服务网络的连锁形式在发展中规范与完善。
1.4 缺少龙头企业 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较好的地区最突出的特点是有一批产业链条长、网络覆盖广、市场份额大的龙头企业。辽宁省虽有不少规模以上的涉农流通企业,但总体来说水平还不够高,经营集中度低,带动力不强,还难以承担农村流通服务体系中大项目建设,与具有行业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差距较大。
1.5 信息服务水平偏低 国务院在将物流业列入十大振兴行业时,特意提出农村信息服务问题,突出了农村信息服务的重要性。而信息服务是辽宁省农村流通服务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虽然辽宁省农村流通领域已有一些农村流通信息服务系统,但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缺乏有效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手段还比较落后,整体服务水平还比较低。这种系统不统一、功能简单的农村流通信息服务系统难以适应辽宁省现代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对信息服务的要求。
2 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影响
2.1 城镇化提升公共服务物流能力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生产转移,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农业规模经济得以实现,农村购买力明显增强,农村居民消费需求也在全面增长,吃、穿、住、行、学、医等传统消费需求不断提档升级,艺、美、健、游、休闲等新兴消费需求不断扩大,新的需求必然催生新的服务方式。连锁经营、超市、便利店等新型业态开始走向农村市场。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农民收入不断的增加,农村的消费需求不断攀升,并逐步由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型向追求生活质量提高型转变,这必然要求公共服务物流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
2.2 城镇化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 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侧面,互为依托,互为基础,互为前提,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一方面,农业现代化为城镇化提供有效支撑,而土地流转又是农业现代化推动城镇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和有效途径。设施农业、滴灌技术、机械化耕作和畜牧业发展大大提升了农业质量和水平,提高了土地产出率;通过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推进,带点农民市民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集约化发展,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效基础。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城镇化,能有效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创造有力条件。城镇化水平的提高,生产生活设施的完善,还为现代农业科技和人才的聚集创造了条件。
2.3 城镇化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转型 经济结构转型急需破解的难题是要大幅度提升第三产业的比重,而新型城镇化建设对第三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因为大批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必将带来农产品自给率的减少和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农村物流总量和总额也会随之增加,这需要诸多产业分工来供给。通过产业引入、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更多就地就近的就业机会,给城镇化进程中市民化的农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实现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的效应,形成产业延伸发展,带动消费和第三产业。因此,农村物流体系必须在现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条件的基础上,去努力适应农村经济结构转型的步伐。
2.4 城镇化导致商贸物流业扩张 打造国际化、现代化、集约化的商贸物流平台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的一个重要方向和尝试。目前,在市场需求不确定性大为增强,资源环境约束突出,辽宁省商贸物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这就要求商贸物流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配套能力不断增强,提升城市和城际的配送效率。随着社会需求的不断扩大,多种所有制、多种服务模式、多层次的现代商贸物流企业群体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农村城镇化引起的商业繁荣和便捷的交通,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与市场之间架起了桥梁。比如大宗农产品的物流园区、综合性农副产品物流园区、农资物流园区、再生资源物流园区的出现,体现了构建农产品供应链和现代物流综合服务功能的新理念,成为农村物流发展的亮点。
3 积极稳妥推进辽宁城镇化农村物流体系构建的对策
3.1 加大对农村物流发展的财政与金融支持力度 在财政上,辽宁省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物流发展的财政投资力度,将其作为城市反哺农村的一个具体措施。建议辽宁省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发展资金支持农村流通业的发展,重点扶持辽宁省重点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农村流通网点建设、农村流通信息与技术服务,并对农村重点流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协会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对于从事农村物流服务的企业给予一定政策倾斜,通过税收减免或优惠等手段改变其在市场竞争中可能面临的不利状况。在金融方面,适度拓宽农村政策性信贷资金的运用范围,改革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品种,增加支持农村物流发展的大额中长期贷款,加大对农村物流的支持力度。
3.2 完善农村流通服务网络 未来农业物流的发展方向是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现代化。网络势必成为提供农村流通服务的基础和载体,建议充分利用供销社的资源推进网络建设。立足于农村物流功能整合和信息整合,推动企业间资源整合,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融合贯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打造覆盖所有村镇的综合服务网络。在区县及以下农村市场逐步建立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多种业态并存的网络化连锁经营网络,实现村村有店。尽快建设较为完善的农资、日用品、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完善采购、仓储、加工、包装、配送、技术培训等服务功能,为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奠定物质基础。
3.3 采取“多网合一”建设运营模式 “多网合一”是将农副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等网络有机结合,形成一个统一的体系。在一个物流中心中统一对这四个不同流通对象进行分区布置、分区作业,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配移动物流设备,以有效地节约土地资源、投资,获取规模效益,降低物流成本。辽宁省内的区域物流中心,建议采用“供销社引导、政府扶持、企业化经营”的运营模式。入驻物流中心的企业自主经营,但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政策。
3.4 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 整合现有营销网络,鼓励相同业态或经营内容相近的出资、经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多种整合方式,进行资产与业务重组,提高企业集中度,建立产权清晰的股份制企业,实现低成本连锁经营和跨地区发展。通过加盟连锁和自由连锁,培育和引进一批主业突出、技术先进、管理严格、经营规范、辐射面广、核心竞争力强、乐于服务农村流通的大型流通企业。
3.5 建设辽宁省农村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建设辽宁省农村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可以为辽宁省及周边农村、农民提供农副产品生产、销售及农资和日用品供给等信息服务,提供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各种涉农信息资源,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和运输成本,加快农副产品流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农副产品最终价值的关键,也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1].关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持续发展的几个问题[J].求是,2010(11).
[2]农村现代物流研究中心.中国农村物流发展报告[J].中国合作经济,2013(09).
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依托的资源及面临的问题与危旧房改造有许多一致的地方。一是都需要政府主导,去进行引领开发,没有任何一家公司会主动去进行新农村建设和进行旧城改造;二是本区域居住的居民大部分是生活水平比较低、受教育程度低,思想比较守旧的人群;三是因当时技术落后,生产力发展低,建筑水平低,本区域的建筑及基础配套设施都比较落后,功能低下,无法满足现代使用条件;四是本区域居民盼望过上新生活又有很大思想障碍,怕通过改造工作反而会影响自身利益;五是不能大拆大建盲目无序开发,本区域有许多政府保护的保持当时当地风土人情的古建筑。
__市委、市政府经过多年推进新农村建设,打造了几百个文明、富裕、和谐的农村小村庄,积累了新农村建设的丰富经验。笔者认为,其“发展新产业、建设新城镇、培育新农民、塑造新风貌、组建新的经济组织,创建好班子”的“五新一好”的做法,可对形成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新思路颇有借鉴意义。
一、以制定科学的规划为进行旧城改造的关键点
旧城改造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规划。规划要依据科学指标,又要结合旧城改造的实际情况,不能拿一些硬指标去套用,否则,改造后的旧城就可能会造成对历史名城的破坏,甚至会出现“排异”反应。规划性质可以以朝代来作为分界限,以前建的房子多且集中,如赣江街道荷包塘社区的魏家大院,和平路的灶儿巷,应重点考虑以“保护”的方式规划;至1949年建的房子多且集中,应重点考虑以“修复”的方式规划;1949年以后建的房子多且集中,并且布局混乱,基本上可以以“再开发”的方式规划。规划应聘请具有旧城改造经验的设计院设计,并建立审核机制,在旧城改造规划工作中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二、以培养居民就业作为旧城改造的创新点
本区域居住的居民大部分是受教育程度低,为构建和谐平安社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环境下,为解决拆了房的居民的就业问题,就要培养他们谋生的能力。一是可以按照国家对农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制度,对因旧城改造拆了房的城市困难居民一样可以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制度;二是对未有一技之长的居民,政府应有计划地组织他们进各类技校培训;三是为把古老文明的__宣传出去,促进__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可以针对性地培养一批拆了房的居民中有知识,了解__风土人情的经营旅游业方面的人才。
三、以改变居民传统居住、就业习惯作为旧城改造的着力点
旧城区的居民同农村的农民一样,大部分都具有比较守旧的思想,远走不如近爬的就业观念,宁愿集聚在祠堂周边的小屋,也不愿到新区环境好的位置去居住的思想,严重影响了疏解旧城人口的压力和旧城改造工作。要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一通过行政去控制,在旧城改造中规划的房屋,必须以小于90m2(建筑面积)/每套的为主,同时提高房价;二是组织本区域居民去沿海发达城市、农村去参观学习,逐步改变他们的传统观念。
四、以组建新的经济组织,发展新产业,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障作为旧城改造的亮点
__是历史文化名城,在旧城改造工作中,应充分珍惜并利用这一宝贵资源,开发古色旅游,发展第三产业。在政府主导下,可以成立古色旅游股份制公司,凡是涉及旧城改造的居民可以以房屋拆迁补偿金作为资本金入股,成为股东。根据市场经济原则,房屋拆迁补偿金可以以建筑年代作调整,同是砖混、砖木结构,如宋朝的建筑可以乘3为系数,清朝的建筑可以乘2为系数……,只有更好地解决了居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才能更有效地保护古色资源,推动旧城改造工作。二是根据国家要求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对拆了房的居民可以有条件的享受事业单位员工一样的待遇,用房屋拆迁补偿金缴纳保障金,为他们提供养老、医疗、基本生活保障。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民法通则》的第80条第2款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我国土地承包经营始于1978年安徽省小岗村,此后在全国得到了全面推广。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历了农民自发承包阶段、全面开展阶段和全面完善阶段,在土地制度的改革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类型
(1)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土地承包合同是土地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是围绕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来订立的合同。合同中约定了承包年限,租金等双方应当履行的权利与义务,双方中如果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中的规定,就承担着违约责任,另一方就有权要求对方终止合同。近年来的数据表明,此类纠纷主要是在合同订立、履行等阶段引发纠纷,从而阻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随着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律上面不断得到肯定,其继承性也得到认可,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面临着种种困难。其中主要在以下问题当中存在争议:妇女是否同男子一样享有继承权;外来人口是否享有继承权;已经办理本村的当地人是否还想有继承权;这些问题在目前的法律法规及土地管理条例中无迹可寻,在实践中更是没有明确说明,因此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开始在土地承包纠纷中占有一定的比重。
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产生原因
(1)合同不完善引发的纠纷
由于当前土地承包人与发包人多是当地农民,法律意识匮乏,合同内容简单宽泛,更有甚者只是进行了粗略的口头约定,没有正式签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事情浮出水面之后无法按照合同处理,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无从谈起,也无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与过错。因此,加大农村的普法力度是非常必须的,只有增强了农村自身的法律知识,才能够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率,使土地得到有效利用。
(2) 法律政策调整致使土地状况混乱。
随着法治社会的构建,我国相关法律做了大量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国家出台的种种政策与当前法律产生冲突,使得人们不知道该按照政策办事还是按照法律办事,从而造成土地状况混乱的局面。与此同时,尽管有了法律政策的大量规定,村中的土地问题依旧层次不穷,无法弥补当下的空白,长此以往就加大了法院的审判任务,造成此类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从而成为固瘤。
四、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承包纠纷的相关对策
(1)完善相关土地制度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市场经济已经从沿海转移到内陆,从城市辐射到农村,在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背景下,建立一个完善合理的土地承包经营体制更是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建立一个健全有序的体制,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权益,加快土地流转,减少撂荒提地,使广大土地得到有效利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2)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以相关法律为依托,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仲裁程序、方法、工作规程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为农民依法解决纠纷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建立仲裁制度体系,加强同、司法、土地、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多部门配合协作、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纠纷调节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与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特点相适合的仲裁程序和方法。
(3)强化政府监管责任
准确定位政府的责任,健全领导责任追究制。对于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违反相关政策和程序处理不当引发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有严重恶劣社会影响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拓宽农民流转渠道,增强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赋予农民在不同地区和行业自由流转的权利,降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交易成本;取消不合理的收费,为农民流转提供必要的就业信息和服务,确保农民流转能够获得人身和财产的保护,提高农民的市民代遇。
参考文献:
[1]王志彬、王有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体制问题研究》,《农村经济》2002年12期,P32—33
[2]林卿《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实证分析与理论思考》,《中国农村经济》1999年03期,P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