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云杂志! 关于我们 企业资质 权益保障 投稿策略
咨询热线:400-838-9661 订阅热线:400-838-9662
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法律知识解读

法律知识解读合集13篇

时间:2023-10-10 17:15:58

法律知识解读

法律知识解读篇1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008年公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更是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篇章,知识产权保护不受重视的局面大有改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较大提高,但是与我国经济发展、国际竞争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中的重要方面,知识产权问题是影响会展业发展的重要因素。20世纪90年代以来,会展业在我国得到快速发展,以年均20%左右的速度递增,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通过参加展览会来宣传企业、营销产品和推广技术。随之带来的是会展业知识产权问题集中爆发,严重阻碍了会展业的发展。

一、会展业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溯源

近年来,许多展览会都受到知识产权问题的困扰,知名展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在参加境外展会时,被投诉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更是不胜枚举,跨国知识产权诉讼数量激增。会展业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会展企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会展企业知识产权被侵犯两个方面。

(一)会展业知识产权侵权的表现形式

《中国会展经济发展报告》(2012)显示,我国2011年共有约6000个展会项目,许多展会中都遇到大量的知识产权纠纷。一些会展企业将他人的专利、商标、标识等略加修改就作为自己展出使用,仿冒他人专利、商标、软件、展台设计和图片,甚至采取仿冒展会品牌、展会名称、展会标志、展会主题、展会商业运营模式等方式复制知名展会本身。与此同时,许多参展企业在展览会举办期间,发现其他企业未经许可或授权,就使用自己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有些展品和技术在展览会上刚刚亮相,就被复制、抄袭或模仿,而面对这些侵权行为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非常棘手。

会展业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还可能表现在商业秘密、广告宣传、产品说明书等方面。而且,不断有新的侵权形式出现,如网络侵权等。此外,冒牌展、骗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会展业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成为制约会展业发展的法律障碍。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和能力也是境外参展商参展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我国目前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会让一部分参展商有所顾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

(二)会展业知识产权侵权特征

会展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具有明显的特征,主要表现为:第一,侵权行为的集中性。会展活动具有高度的集中性,会展活动期间各种资源、信息等高度集中,知识产权问题也十分集中,知名展会往往集中出现知识产权侵权现象;第二,侵权认定的紧迫性。展会具有公开性,且时间一般较短,对展会期间的侵权行为认定十分困难,要调查取证、解决纠纷都显得非常紧迫;第三,侵权解决的复杂性。展会名称、展会项目创意等是否构成知识产权权益存在争议和分歧,对这些侵权行为认定困难较大,在展会期间侵权纠纷很难结案,展会结束后,对侵权行为处理又于法无据。

二、会展业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解读

会展业是高效益、高回报的行业,对其他产业的带动效应也十分明显。之所以在展会活动中频频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主要有法律层面、企业自身和知识产权本身属性等几方面的原因。

(一)法律层面的原因

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会展法》,对于会展业的发展进行约束和调整的法律规范散见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之中,以《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主。可见,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范层级低、效力弱,权威性不够,对于展会知识产权侵权人的约束力不足,针对品牌展会或展品的重复侵权和大规模侵权屡禁不止。而纵观世界会展强国,在法律中对展会知识产权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办法》中对展会知识产权中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并未涵盖商业秘密、广告宣传、版权相关权益等方面,保护范围过窄。而且,《办法》中一些法律规范可操作性差,与司法程序不能有效衔接。如《办法》第六条规定展会时间在3天以上,展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展会主办方应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我国目前有数量巨大的展览会展期不到三天,并且何种情形构成展会管理部门认为的“必要”,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实践中难以操作。由于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差,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行政执法效率低下,各执法部门职责分离,不能有效整合,一定程度上为侵权行为提供了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和土壤。

(二)会展企业自身的原因

展览会是一个重要的宣传和营销平台,参展企业在展会中展出的展品和技术往往都是最新研制的成果,在展会中首次公开面世,很容易成为不法行为人仿冒的对象。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立时间不长,社会上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普遍不强。会展企业受利益驱使,为了降低产品和技术的宣传、开发成本,在展出展品的过程中,很容易走“模仿”、“仿冒”等途径,一些企业对名牌进行复制,居然不知道是侵权行为,进而导致复制专利、商标、广告宣传、产品说明书等,甚至仿冒展会。同时,许多会展企业不清楚知识产权的内容,不注意对其商业秘密、产品宣传、广告创意、展板、宣传册等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保护,对许多知识产权利益并未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请法律保护,从而导致知识产权利益被侵犯。

三、如何防范会展业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

(一)进一步完善立法,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应尽快完善立法,建立逻辑严密、体系完整、高度细化、可操作性强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建立与之配套的司法、行政执法制度,适时提高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层级和效力。完善《办法》中规定不明确的条款,增加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增加侵权企业的违法成本,进而减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同时,扩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将商业秘密、广告宣传、版权相关权益及展会主题等纳入保护范围,这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中规定的内容是一致的。从立法上明确全国统一的会展业管理机构,统一会展审批、会展企业准入门槛,规范会展业市场竞争秩序,为会展业的发展提供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明确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分工,使原本割裂的执法成为一体,降低行政执法成本和诉讼成本,明确会展主办方严格按照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内容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细则的义务。完善立法是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也可以为会展业走出去,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进一步提高会展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一方面,会展企业应认真学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展出展品、技术、展台设计、展会构思等过程中倡导自主创新、打造品牌,确保展出的产品和技术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防止侵权产品和技术的出现。明确作为参展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恪守企业责任。同时,为避免企业在参展期间被卷入知识产权纠纷,规范管理产品、技术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另一方面,会展企业应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品牌保护意识,重视、珍视知识产权,正确认识知识产权的价值和功能,站在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积极申请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制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对参展的新技术、新产品要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对商业秘密、广告宣传、版权相关权益等知识产权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慎重展示产品的核心技术,只有在确定了明确的目标客户后方能展示。同时,在发现有他人侵犯自身知识产权时,及时收集、保存证据、积极维权,并向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投诉,保护知识产权。

(三)进一步规范对知识产权的管理

第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要求所有展会的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并由熟悉展会知识产权的专业人士组成,不因展会时间长短而有区别,对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加大保护力度,协调知识产权纠纷,监督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维护展会正常交易秩序,及时处理知识产权投诉,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应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做到职责分工明确、职能有效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共同为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保障。

法律知识解读篇2

(一)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二)行政法律关系

1.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律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

2.分类:它可以根据不同标准或从不同角度分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和行政程序法律关系。

3.构成要素: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构成。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主体和相对方在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2)行政合理性原则;(3)行政应急性原则

二、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权益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相对方,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三、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从属法律性;(2)裁量性;(3)单方意志性;(4)效力先定性;(5)强制性。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有:

(1)确定力,即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

(2)约束力,即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3)公定力,即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服从;

(4)执行力,即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四、抽象行政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

抽象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对称,其对象具有普遍性。从动态意义上讲,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活动。从静态意义讲,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出来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包括行政法律,行政规章,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

(二)行政立法行为

1.行政立法的概念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活动。它是行政性质与立法性质的有机结合。

2.行政立法的主体

行政立法的主体是指依法取得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立法主体包括:①国务院;②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③国务院直属机构;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⑥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⑦作为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

3.行政立法的程序

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具体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程序。

行政立法的程序大致为:规划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与签署与备案。

五、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征收

1.行政征收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

其特征为:(1)强制性;(2)无偿性;(3)法定性。

2.行政征收的内容

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行政征收的内容主要有:(1)税收征收;(2)建设资金征收;(3)资源费征收;(4)排污费征收;(5)管理费征收;(6)滞纳金征收。

(二)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同于行政主体依职权主动赋予相对方权利或免除义务的行为;

(2)行政许可是一种采用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的要式行政行为;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行为。

(三)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的原则是指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行政实践,行政处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公正、公开原则;

(4)处罚救济原则;

(5)一事不再罚原则;

(6)过罚相当原则。

3.行政处罚的种类与形式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四)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达到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对相对方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根据行政强制行为的内容,行政强制可分为对人身的强制措施和对财产的强制措施。

根据行政强制行为的目的和程序,分为即时性强制措施与执行性强制措施。

(五)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一般经过以下程序:申请受理调查、审理裁决六、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一)行政合同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相互之间或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协商一致以明确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行政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定是行政主体;

(2)签订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3)合同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

(4)在行政合同履行、变更、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优益权;

(5)行政合同纠纷通常通过行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

(二)行政指导

1.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的实现一定行政管理目标为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行政指导的作用

(1)对法律手段的补充作用;(2)辅导和促进作用;(3)协调和疏导作用;(4)预防和抑制作用。

七、行政程序

(一)行政程序的概念

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和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守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

(二)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其基本原则有:程序法定原则;相对方参与原则;效率原则;程序公正原则。

(三)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1)听证制度: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方权利义务之前,举行听证会,听取相对方的意见和建议的程序。听证制度是法律、法规对听证程序所作出的具体规定。

(2)时效制度:是行政程序效率原则的具体体现。它主要针对行政机关而言,如行政机关在相对方依法提出某种许可申请后,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也适用于相对方,如相对方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行政法所确定的义务,就会受到行政强制执行。

(3)回避制度:行政机关决定和处理其管辖范围内的各种事项或裁决相应争议,其工作人员如与所决定处理事项或裁决的争议有某种利害关系,应主动或依当事人申请予以回避。

(4)行政救济制度:在相对方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影响其自身权利义务的行政决定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法律应当为其提供申请复议、提讼、申诉等获得救济的途径与机会,从法律程序上有力地保障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使其合法权益在可能或已经遭受损害时通过法律获得救济。

八、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

(一)行政违法

1.行政违法的概念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2.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定义务;(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4)有的行政违法行为要具备主观要件。

(二)行政责任

1.行政责任的概念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2.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行政责任按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方承担的行政责任。

(1)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通报批评;②赔礼道歉,承认错误;③恢复名誉,消除影响;④返还权益;⑤恢复原状;⑥停止违法行为;⑦履行职务;⑧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⑨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⑩行政赔偿等。

(2)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通报批评;②行政赔偿等。

(3)行政相对方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①承认错误,赔礼道歉;②接受行政处罚;③履行法定义务;④恢复原状,返还财产;⑤赔偿损失等。

九、行政赔偿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

行政赔偿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二)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1.行政侵权行为主体。行政侵权行为的主体是有严格限制的,只有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在法律授权或接受行政机关委托的情况下,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主体,一般公民、法人不能成为行政侵权行为的主体。

2.执行职务的行为违法。这一构成要件实际上包含两项内容:一是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二是该执行职务的行为违法。

3.损害事实。

4.因果关系。是指可引起赔偿的损害必须为侵权行为主体的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即国家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中违法行为是原因,损害事实是结果。

(三)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的范围是指国家对哪些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对哪些损害不予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对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和违法行使职权的事实行为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

1.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侵犯下列人身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的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3.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行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四)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1.行政赔偿请求人

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职务而遭受损害,有权请求国家予以赔偿的人,行政赔偿请求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赔偿中,有权提出赔偿请求的人有以下几种:

(1)受到行政侵权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当他们的权益遭到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的非法侵犯,他们的监护人为法定人他们行使行政赔偿请求权。

(2)受害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与之有扶养关系的亲属也可以成为赔偿请求人。

(3)受害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

(1)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共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之间的责任是连带责任,即受害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该机关必须单独与其他义务机关共同支付赔偿费用,承担赔偿义务。

(3)委托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行政机关出于工作需要,有时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将自己的某些职权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去行使。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5)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责任承担。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经复议后的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五)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1.行政赔偿方式

行政赔偿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国家赔偿法》第25条规定了三种赔偿方式:

(1)金钱赔偿。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遭到违法分割或毁损以致破坏,若有恢复的可能,应由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修复,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2.行政赔偿计算标准

赔偿计算标准是计算赔偿金额的尺度和准则。《国家赔偿法》对不同的损害规定了不同的计算标准。

(1)人身自由损害的赔偿标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生命健康权的损害赔偿标准。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①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②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③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为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财产损害的赔偿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①处罚款、追缴、没收财产或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②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③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④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⑤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十、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点

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方发生争议,根据相对方的申请,由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行政复议具有的特点包括:行政性;职权性;监督性;程序性和救济性。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

1.可以提起复议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的规定,对如下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可以提起复议申请的抽象行政行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3.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或者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

(三)行政复议的管辖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4)对除以上三项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应遵循以下具体规定,或者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由该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将申请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①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②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③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④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⑤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四)行政复议程序

1.复议申请

复议申请有一定的法定期限。行政相对人应当在知道相应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提出复议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复议申请的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3.复议案件的审理

这是整个行政复议程序的关键,极为复杂。它主要对复议案件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项内容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要实行:书面审理为主,其他方式为辅;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可以在复议决定作出前征得复议机关同意撤回申请等原则。

4.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对复议案件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应当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分别作出维持、履行、撤销、变更、确定违法、赔偿及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处理等决定。

十一、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与要求向人民法院提讼,并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1.行政诉讼法具体列举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案件

(1)行政处罚案件;(2)行政强制措施案件;(3)侵犯法定经营自案件;(4)行政许可案件;(5)人身权、财产权保护案件;(6)抚恤发放金案件;(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8)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案件;(9)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案件。

2.不受理的案件

(1)国家行为;(2)刑事司法行为;(3)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4)抽象行政行为;(5)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6)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7)法定行政终局裁决行为;(8)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决定的行为;(9)行政调解行为;(10)法定行政仲裁行为。

(三)行政诉讼管辖

我国《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管辖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①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有: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③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④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行政诉讼法》确定地域管辖的原则是:人民法院管辖区与行政管辖区相一致;法院管辖区与当事人有一定联系;诉讼标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辖区相一致。

裁定管辖是相对上述两种法定管辖而言的,属管辖的另一种分类。它是指当出现某种特殊情况时,不能适用级别、地域管辖而由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式来解决对该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的问题,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移转管辖。

(四)第一审程序

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某一行政案件后第一次审理该案所适用的程序,它包括开庭前的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和宣告判决等步骤。

(五)第二审程序

行政案件第二审程序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就第一审行政案件所作的判决或裁定,在其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由于上诉人的上诉,对案件进行审理的程序,又可称为上诉审程序或终审程序。在第二审程序中,有权提起上诉的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超越法定期间即丧失上诉权。

(六)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通过有审判监督权或法律监督权的机关或组织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确有错误,由有关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

(七)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1.行政诉讼判决

行政诉讼判决是指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审判权,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行政争议中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有权威性的实体判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行政判决可以分为如下几种形式:

(1)维持判决;(2)撤销判决;(3)履行判决;(4)变更判决;(5)确认判决;(6)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2.行政诉讼裁定

法律知识解读篇3

在物理学习中,常见学生在阅读时出现“四不”现象。

读不惯:学生开始学物理,由于不了解物理学的特点,常常认为学物理就是背公式,做习题,只要完成了作业就万事大吉,不习惯阅读课本内容。

读不细:阅读时,有的类似看小说、翻连环画,一晃而过,不假思索;有的用朗读语文、外语的方法来读物理,死记硬背,不重视将现象与概念、规律联系起来,阅读之后,收效甚微。

读不懂:一开始阅读物理,由于方法不当,常常现象与概念脱钩,便感到读不懂,产生倦怠情绪,以致觉得物理难学。

读不实:好动好奇是现在的高中学生的特点之一,因此导致注意力不持久,兴趣易转移,使阅读流于形式收不到实效。

针对这些现象,在教学中,认真分析教材和学生实际,因材施教,可采取以下阅读课文的基本程序:

(1)首先理清课文的层次和条理。课文大致分几个部分?每一部分想要探讨什么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2)抓住重点,反复琢磨。概念和规律作为第一节内容的重点,要真正理解它们的物理含义和使用条件,有时对一个概念或规律要逐字“咀嚼”。对于重要的地方,可采用眉批和标注的办法,以加强认识,帮助理解。

(3)看完后归纳、总结,形成体系。只有形成了知识体系,才能融会贯通,牢记于心,使知识得到升华。

这一基本程序要与通常用的“三读法”结合起来。

通读:上新课前,要求学生预习,通读新课内容,大致了解知识结构和要点,不忙于解疑答题。阅读中,了解哪些是新内容,对概念和规律要用着重号标出,疑难地方作记号。

细读:要求具体地将现象和概念、规律等联系起来,细致地逐句阅读,弄清其内涵、外延,明确逻辑联系,对抽象难理解处反复多读、多思,并同相关的旧知识联系对比,抓住实质识记,以了解知识的脉络。

精读:做到弄清重点字句,懂得术语含义,能把来源于现象的概念、规律活化,达到见“物”能明其“理”,知“理”能联其“物”,能灵活地将物理知识运用于解决实际问题。要精读关键字句,以深化对物理概念和物理规律的理解。例如楞次定律是判定感应电流方向的重要规律,其内容是“感应电流的磁场总是阻碍引起感应电流的磁通量的变化”其中关键词是“总是”、“阻碍”、“变化”。“总是”指出了楞次定律适用于任何电磁感应现象,“阻碍”不是“阻止”,并说明“原磁通”增大时,感应电流的磁场要与原磁场方向相反,“原磁通”减小时,感应电流的磁场要与原磁场方向相同。

课文阅读指导有如下四种类型。

第一,答疑性阅读。即带着问题阅读课文,从中解答疑难。一边看书,一边圈画重点句子,一边做笔记。最后大家讨论,解决疑难问题,再整理成笔记。

法律知识解读篇4

阅读之前,按所要阅读的内容和需要搞清楚的问题拟出提纲,然后带着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阅读。例如阅读“误差”一节时,可根据复习题等拟定如下提纲,a 什么叫误差?误差和错误是不是一回事。b 误差是怎样产生的?能否绝对避免?c 实验中,为了减小误差应采取哪些措施?此种阅读方法目的明确,层次分明,条理性强,最适合初学物理的学生采用。

2 找重点知识阅读方法

物理课本是按章、节安排的,每节内容的各段是按一定的逻辑关系而相互联系着的,而其中必有一段跟其余各段都有逻辑关系。一般来说,这段就是我们所要掌握的重点内容。找出关键段落的具体做法是:首先,要求看完一节课文后,把课文各大段落的主要意思写出来。其次,认真想一想各大段在一节课文中的地位作用,然后找出各大段都有逻辑关系的关键段落。

3 句式摘录阅读法

即在阅读中,将物理定律、原理、公式、概念、内容要点和其它关键字词、句式、段落直接摘录、抄记在笔记本上或读书卡上,便于抓住要点归纳理解,也便于平时查阅和复习记忆。

4 线索跟踪阅读法

对于逻辑推理和连贯性强的定律推证、原理分析、实验、例题等内容,可采用线索跟踪的阅读方法,即沿某一线索追根求源进行阅读,以寻找其思想方法、解题思路,弄清知识的来龙去脉。如阿基米德定律的阅读线索:任意形状的物体(在液体中)受到的浮力多大?阿基米德定律实验结论:金属块受到的浮力等于它所排开的液体的重力。采用此法能够达到把新知识的内涵与外延理解得比较深刻,牢固掌握。

5 问题分解阅读法

对于综合性较强的定律、论述或其它问题,可采用分解阅读的方法,化整为零,层层剖析,以获得透彻的理解。如牛顿第一定律的表述:“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外力的作用时,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和静止状态。”可分为条件部分(物体没有受到外力作用)和结论部分(保持匀速直线运动和静止状态)。通过由整体、分解、再综合的过程,对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深刻理解起到重要的作用。

6 比较鉴别阅读法

对于内容和形式近似、彼此间有联系、容易产生混淆的概念和规律,可采用比较鉴别的方法进行阅读,分析它们的异同点,找出彼此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物理中相关的概念、规律比较多,如质量与密度、温度与热量、串联电路与并联电路特点和规律等,都可以采用此法阅读。采用比较鉴别阅读法有利于透彻理解所学内容,有利于抓住问题实质,更有利于记忆和复习。

7 质疑阅读法

即在阅读过程中,要善于发现疑问。分析疑问、解决疑问,使该问题得到深刻理解。明代白沙先生陈献章曾说过:“学贵知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疑者,觉悟之机也。一番觉悟,一番长进。”意思是说,在学习上最可贵的是能够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提出并解决小的疑问,就能在学业上有小的进步,提出并解决一个大的疑问,就能在学业上有大的进步。疑问,是人由不知到知的关键,突破了这个关键,就能在知识的领域里前进一步。

8 知识点网络阅读法

在阅读中,根据篇首或篇末列出的内容提要或知识点网络结构图,先搞清本篇主要知识点和知识点的相互关系,以及与已学知识间相互衔接,形成清晰的知识结构和体系,利于加深理解和记忆。如阅读机械运动,可将课本内容归纳概括为如下图表:

此种方法适用于复习时使用。

9 标记勾勒阅读法

在阅读过程中,直接用各种标记、符号在课本标出重点内容、关键知识、要注意的地方以及遇到的疑难问题等,以便在听讲或复习时引起有意高度重视,如欧姆定律:导体中的电流强度,跟这段导体两端的电压成正比,跟这段导体的电阻成反比。

法律知识解读篇5

阅读是一种最基本的学习方法.物理教材是学生获取物理知识的重要基本工具,在物理教学中,师生都是紧紧地围绕教材来进行活动,学生阅读的过程就是物理概念、规律逐步形成、成“条条”知识.最终形成知识结构,完成理解、记忆、掌握的过程,因此,培养阅读方法,养成良好习惯,是学法指导中的关键一环。

1.明确物理学的特点与方法进行阅读

概念、规律与物理现象存在着特定的对应关系,所以阅读时读到物理现象的描述就要联想概念、规律;运用到物理概念、规律就要联想到物理现象;这才是科学的读书方法.物理概念,中学教科书中有两种意义,一种是定性的定义,一种是定量的定义.对于定性的定义要求理解概念的内函和外延,对于定量的定义除明确的文字描述意义外,还要掌握定义式的物理意义.物理规律分实验定律和理论推导定律.实验定律一般不能用理论推导,用理论推导的定律一般可用实验来验证.如牛顿第三定律是实验定律,阿基米德原理既能用理论推导,又能用实验验证的定律.还要明确任何一个定律的成立都有其特定适应条件与其适用范围.2.掌握阅读技巧(1)读中会记录.要善于在通读、读懂内容的过程中,采用不同符号进行标、批、注.标出重点内容、重点词、重点句:批出重点、难点和疑点,准备上课认真仔细听讲.(2)读中会思考.在物理概念规律的建立与应用中,要善于思考,不仅知其然而且还要知其所以然.(3)读后会总结.读书要一节一节地读,读后要一节一节的小结,有时候要一草一章地读,一章一章的读要建立在一节一书读的基础上.读后要善于进行全章总结,将“块块”知识理顺成“条条”知识.最终形成知识结构,完成点――线――面――体的系统学习过程,达到知识的立体掌握.

二、掌握听课技巧,提高学习效率

听课,是学生接受信息的主渠道,靠学生的耳听、脑想、手动等多种感官共同活动来完成的.耳听,是听教师如何阐明道理,怎样理解定律、规律,还要听同学发言来启发自己.脑想,就是多问几个为什么,引导学生对物理学中的概念、规律、原理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认真思考;手动,就是做笔记,记下教师课堂中讲的重要内容,记下别人对问题的独特见解。

三、学会记忆方法,增加知识储存

记忆是过去经历过事物或学习过知识在人脑中再现.教学实践证明:学会巧记物理知识,是探索新知识的开端,是提高学生素质的关键.记忆分为理解记忆、对比记忆、图表记忆、网络记忆和总结记忆.

1.理解记忆法 我们认识事物不能满足于感性认识和表面现象,更重要的是透过现象

看本质,只有弄清了的来龙去脉和理论依据。理解其中的道理,人脑才能敏捷地作出正确判断和反映,实现理解记忆.例如记忆串并联电路的规律:电流强度,串联时由于电流顺一导线上流,所以有I=Il=I2=I3,并联时由于电流分多条导线上流,所以,I=Il+I2+I3;电压,串联时电势经过多次降落,所以U=U1+U2+U3并联时电势降落相同,所以U=U1=U2=U3;电阻,串联时相当于增加导线的长度,所以R=Rl+R2+尺3,并联时相当增大了导线的横截面积,总电阻小于任何支路电阻所以l/R=1/R1+1/R2+1/R3.

2.对比记忆法

物理学中一部分相似易混概念,学生很易弄错,告诉学生只要将这些知识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和辨析,区别和记忆就迎刃而解了.在分析受力情况时,同学们很难弄清“平衡力”与“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概念,通过画图进行比较,找出物体受到的这两对力相同点(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同一直线上)和不同点(力的作用物体不同,力的作用性质也可能不同).:

3..规律记忆法

使用“规律记忆法”,能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养成把事物联系起来思考,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开动脑筋揭示事物内在规律的良好习惯,这对于提高学生的思维水平是极有好处的。

四.掌握实验方法,提高实验能力

实验是通过眼看、耳听、脑想后的动手操作,是认识的高级过程,是中学生综合素质高低的体现.所以教师必须指导学生掌握实验基本常规,充分准备实验,熟悉操作程序.如爱护仪器,实验准备、操作程序、安全常规等,养成良好的实验素质.

要让学生了解这些仪器的结果、原理、用途,掌握仪器的量程、使用方法和使用原则,以达到熟练地、正确地读数,在介绍这些基本仪器使用方法时,应抓住各种基本测量仪器的共性来加以指导.

培养学生实验过程中必须掌握的能力

法律知识解读篇6

课堂教学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学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搞好义务教育,大面积提高初中教学质量,必须优化课堂教学。那么,怎样优化初中数学课堂教学呢?在韶中全体数学教师积极参与和实践中总结出“读、练、讲、结”课堂教学模式。为深入理解这一教学模式的实质,现作进一步理论探讨。

一, 读

充分让学生阅读课本,数学教学时整个过程都贯穿着教师指导下的读书活动,学生从有目的读书中悟出其中的道理,读的安排有:授前初读,授中精读、授后重读。读的要求是:一看(看重点),二想(课文介绍些什么),三画(重点处画记号),四做(例题动手做),读的设计是:

(1) 带着问题读。教师给出阅读提纲,学生依提 纲阅读思考,授前初读,明确学习目标,是新课学习的基础,对读后尚未理解,或看不懂的地方,讲授时特别注意。授中读伴随讨论、练习进行,授后读从书中找出问题的答案,解疑质难总结规律,强化阅读效果。

(2) 读后谈问题。从内容浅显,易理解知识开始,让学生学会把阅读后的体会,用语言表达出来,作为指导、检查阅读效果的依据。

读是按照初步感知内容 具体分析理解 再次强化记忆 加深理解的认知规律来设计的。读的合理安排既培养学生读书习惯,提 高自学能力,又使“教与学”有的放矢。

二, 练

课内的“练”要达到巩固知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的目的,教师分层递进精心组织练习,通过题目 分析、解答 讲评 改错找出差距,及时矫正,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教与学信息反馈。练的要领是:

(1) 精练。以教材内容为主,着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适量补充选择、判断题型,用以巩固对概念结构、意义的理解和记忆,避免对概念认识上的模棱两可,达到训练思维 的准确性、条理性目的。

(2) 巧练。利用已学知识或问题的特片和条件,寻求较为合理简捷的解题途公式和方法,训练思维的灵活性。例如解方程3(2x-1)-5=2(2x-1)+4,若把(2x-1)看作一个整体,解法就较为简捷,先移项合并即得:2x-1=9,解得x=5。

(3) 综合练。在完成上述两种训练后,对部分学生再精选典型变式题供选作,这种练并不是求复杂、求偏、求难,而是寓规律、思维活动于一体的训练。目的是训练思维深刻性、广阔性。使学生初步显露的思维过程有机会得以再深化,用于开拓学生思路,综合巩固所学知识。在保证素质教育的前提下,不搞一刀切,照顾个性发展,又面向全体。

三, 讲

讲授是课堂教学关键环节,依照发现 探讨 法则(结论) 验证 应用的教学程序,使教学信息迅速传递。在“讲”的调控上作如下尝试。

(1) 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学生发现和索取知识。“讲”注重诱导、点拨。对教材重难点、关键处采用精讲,凡学生自己能看、能讲、能练处,让学生动口、动脑、动手,获取知识。如一元一次不等式“解集”一课,通过对比方程的解,得出不等式的“解”,然后列举数值让学生试探,哪些能使不等式成立?(或不成立)学生动手试探中直观意识到一次不等式的解不是“唯一”的数值,再用数轴表示,更加形象地理解和掌握不等式的解集,最后引导学生上升到理论,总结出不等式解集概念,这样经过学生动手、动脑获取的知识,感受深、记得牢。

(2) 适当议论。集思广益。授中留出一定时间组织讨论,鼓励学生质疑教师给以必要的“点、拨”,既帮助学生解决疑难,又促使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对积极发言的学生予以表扬,有独到见解给予肯定,增强师生间情感交流,调动学生欲思想学的积极性。在议论中可以了解到学生对知识理解和掌握情况,同时还可以发现教师预先未曾料到的问题。给课堂教学增添新的色彩。

(3) 讲授规律,主攻重点。教师潜心备课研究教材的内在联系与本质特征,讲授抓住中心,深刻分析,突出重点,交待规律,力求学生对学习内容能形成完整的系统认识。如“一元一次不等式解法”的分析:第一步发现——不等式两边都乘以(或除以)同一个负数时,必须改变不等号方向,在学生阅读课文时,强调“利用、采取、注意”六个关键性词语含义,学生基本上掌握一次不等式解法规律。对不同课型学习内容,讲时主攻侧重点也有所区别。如:概念教学突破概念的提出和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定理和性质教学注意分析证明思路,揭示规律被发现过程;解题教学提示解法选择及歧路的剖析。

法律知识解读篇7

以“疑”导读就是带着问题读,在阅读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数学课本上的概念、规律等语言简练、叙述严谨,对学生来说比较枯燥,不易理解。指导阅读时,设疑要有层次性和启发性,要贴近学生的最近发展区。质疑要鼓励学生“标新立异”,要主动,要教会学生从不同角度思考、质疑,养成爱问、好问、会问的好习惯。例如“什么样的分数能化成有限小数”强调的是“一个最简分数,如果分母中除了2和5以外,不含有其他质因数……”粗读第一遍时我先设疑:这段话中哪几句话比较重要?怎么理解?学生提出:“如果分母中除了2和5以外,不含有其他质因数”这句话要重点理解。再细读第二遍,让学生想想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有学生质疑:为什么书上要讲是“一个最简分数”?我让学生换个角度再问:换成是“一个分数”结论还成立吗?然后抓住时机让学生就这两个问题进行研究。最后精读第三遍,我让学生边读边想举3个典型的例子。通过以“疑” 导读,培养了学生思维的深刻性和广阔性。

二、以“动”带读

以“动”带读就是边读边让学生做一做、画一面、写一写。在各年级的应用题教学中,以“动”带读对提高学生的解题能力和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像低年级可以把题目转化成简单的图形或数字,在中高年级要让学生学会边看题边画线段图、几何图或简单列出条件、问题以帮助解题。例如“画平行线”的教学,可以先让学生自学,看一遍书上画图的步骤,以求学生对平行线的画法能初步感知。再让学生按书上的步骤,边看边依葫芦画瓢,试画一组平行线,比一比自己画的和书上画的有什么不同,对在试画时出现的问题还可以提出来大家解决。最后教师再简明扼要地抓住重点进行讲解。这样学生不仅学会了画“平行线”,也学会了如何看书学画法。

三、以“议”促读

以“议”促读就是读读议议,让学生相互交流阅读中发现的问题,相互协作以解决问题、提高认识、积极创新的一种学习方法。组织学生读读议议,对知识的内容、形式和形成过程,从多个不同的侧面、用不同的角度开展思考、讨论,可以内化知识、深化知识,从而培养学生思维的深刻性、多样性和创造性。例如“乘法分配律”的教学,教学时学生通过操作、研究初步得出规律后,再让学生仔细看看书,交流一下对“乘法分配律”的认识和看法。有的学生提出:“乘法分配律”一定要是“两个数的和同一个数相乘”吗?抓住这个思维灵感的闪现,我马上组织学生进行讨论研究,结果大家发现:不仅三个、四个数的和同一个数相乘能适合“乘法分配律”,而且几个数的差同一个数相乘也适合。后来还有学生提出:是不是也可以发明一个“除法分配律”?

法律知识解读篇8

叶圣陶老先生曾说:“教,是为了不教。”老师的主导作用不是给学生“鱼”,而是教会他们怎样“渔”。阅读是现代社会人们汲取知识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学生在学习数学的过程中,阅读教材是掌握好数学知识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有效方法,也是新课程改革下需要对学生培养的能力之一。学生通过阅读数学教材和有关资料可以获得比较全面系统的数学知识,掌握准确的数学语言和表达方法,对于理解和把握数学规律,打开创新思维的大门,促使学生按认知规律进行有效数学学有好处。因此,在中学数学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重视指导学生阅读教材和相关材料,注重培养学生阅读能力,教给学生一些方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数学知识。

一、阅读能力培养的途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教学改革已经在进行中,变“要学生学”为“学生要学”是主旋律。改革中要求教师用教材教,而如何教会学生阅读课本,利用课本提供的信息,学生动脑动手,在迫切需要的情景下获取知识是教学的关键所在。目前,教师还没有充分利用课本,学生不会看书,死做题,做死题的现象比较严重,如果再不改变现状,数学教学就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就我们目前学生的水平看,不少学生词汇理解能力差,如果不进行阅读教学就很难理解数学中定义、定理、法则,理解规律和其本质就尤为困难,提高教学质量,就变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事。

新的教学知识如果涉及数学规律,教师主要引导学生通过观察和实验给学生一个客观形象的感性认识,不必苛求学生对数学规律字面的掌握,不过教师要列出重要的实验事实,详细说明前提条件和操作步骤,提出关键问题,引导学生在读教材中尽可能解决和发现新问题,得出一般性的结论(可以与书本上的表达方式有差别)。例如,在讲授“多边形内角和”一节内容时,教师可演示:把正方形和长方形中任意画一条对角线,把正方形和和长方形都分成两个三角形,据三角形内角和定理提出正方形和长方形内角和,与我们知道的一致,再指出多边形的内角和有多少度的问题,这样,学生有了初步的认识以后,学生阅读教材时,理解多边形内角和定理是顺理成章的事。

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在巩固已有知识的基础上所要求学习的新知识做好铺垫,通过新旧知识的联系,使之自然过渡到新知识中。例如,在研究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解法时,教师首先应该复习一元一次方程的解法,因为二元一次方程组在解决过程中,不管用代入消元法还是加减消元法,其目的在于将二元一次方程化为一元一次方程,若不熟悉一元一次方程的解法,然后再进行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解决研究,学生学习时自然从一元一次方程的解法过渡到二元一次方程组的解法中。

二、阅读方法的指导

在数学教学过程中,教师忽视课内阅读的现象较普遍,长期以来不少人认为多做习题,数学即可取得好成绩,然而在我看来,学好数学的关键还是应当熟悉教材,透彻的理解概念、定理、公式,在此基础上再精讲多练。在数学阅读教学中,教师要指导学生:阅读概念,透彻地理解概念,才能为以后学习定理,运用概念打下坚实的基础;阅读定理,对于每一条定理必须分清条件、结论。必须让学生弄清其中的关键词语,然后再思考,某些条件下更换后会得出什么结论,这样可以加深学生对定理的理解和记忆;阅读定理证明,典型例题和关键性结论,教材中的定理证明及例题向学生揭示一些典型的主题及解题方法,阅读时不仅要学生弄懂定理的证明或解题的过程,可以让学生模仿证明或解题,这样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而且可以规范解题过程。

三、数学阅读教学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数学阅读教学的目的是提高学生学习数学的能力,加强数学语言表达的能力,但数学学科有其自身的特点,在阅读教学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遵从“要我读”到“我要读”,从“我要读”到“我爱读”,从“我爱读”到“我会读”的规律,让学生形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2.在阅读中遵从学生实际水平,学生的阅读和教师的辅导阅读应该相结合。

法律知识解读篇9

初中物理教学是以观察、实验为基础,使学生了解力学、热学、声学、光学、电学和原子物理学的初步知识以及实际应用,因此,初中物理教材内容多是简单的物理现象和结论,对物理概念和规律的定义与解释简单粗略,研究的问题大多是单一对象、单一过程、静态的简单问题,易于学生接受;教材编写形式主要是观察与思考、实验与思考、读读想想、想想议议,小实验、小制作、阅读材料与知识小结,学生容易阅读。

高中物理教学则是采用观察实验、抽象思维和数学方法相结合,对物理现象进行模型抽象和数学化描述,要求通过抽象概括、想象假说、逻辑推理来揭示物理现象的本质和变化规律,研究解决的往往是涉及研究对象(可能是几个相关联的对象)多个状态、多个过程、动态的复杂问题,学生接受难度大。高中物理教材对物理概念和规律的表述严谨简捷,对物理问题的分析推理论述科学、严密,学生阅读难度较大,不宜读懂。在教学方法上,初中物理教学以直观教学为主,在学生的思维活动中呈现的是一个个具体的物理形象和现象,所以初中学生物理知识的获得是建立在形象思维的基础之上;而在高中,较多地是在抽象的基础上进行概括,在学生的思维活动中呈现的是经过抽象概括的物理模型,所以高中学生物理。根据教育心理学理论“当新知识与原有知识存在着较大梯度,或是形成拐点时;当学生对知识的接受,需要增加思维加工的梯度时,就会形成教学难点。所以要求教师对教材理解深刻,对学生的原有知识和思维水平了解清楚,在会形成教学难点之处,把信息传递过程延长,中间要增设驿站,使学生分步达到目标;并在中途经过思维加工,使部分新知识先与原有知识结合,变为再接受另一部分新知识的旧知识,从而使难点得以缓解。”所以,高一物理教师要研究初中物理教材,了解初中物理教学方法和教材结构,知道初中学生学过哪些知识,掌握到什么水平以及获取这些知识的途径,在此基础上根据高中物理教材和学生状况分析、研究高一教学难点,设置合理的教学层次、实施适当的教学方法,降低“台阶”,保护学生物理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树立起学好物理的信心。

二、教学中要坚持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的原则。

正如高中物理教学大纲所指出教学中“应注意循序渐进,知识要逐步扩展和加深,能力要逐步提高”。高一教学应以初中知识为教学的“生长点”逐步扩展和加深;教材的呈现要难易适当,要根据学生知识的逐渐积累和能力的不断提高,让教学内容在不同阶段重复出现,逐渐扩大范围加深深度。例如,“受力分析”是学生进入高一后,物理学习中遇到的第一个难点。在初中,为了适应初中学生思维特点(主要是形象思维),使学生易于接受,是从日常生活实例引出力的概念,从力的作用效果进行物体受力分析的,不涉及力的产生原因。根据学生的认知基础,高一在讲过三种基本力的性质后,讲授受力分析方法时,只讲隔离法和根据力的产生条件分析简单问题中单个物体所受力;在讲完牛顿第二定律后,作为牛顿第二定律的应用,再讲根据物体运动状态和牛顿第二定律分析单个物体所受力;在讲连接体问题时,介绍以整体为研究对象进行受力分析的思路。这样从较低的层次开始,经过3次重复、逐步提高,使学生较好地掌握了物体的受力分析思路与分析方法。

三、讲清讲透物理概念和规律,使学生掌握完整的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物理思维能力

培养能力是物理教学的落脚点。能力是在获得和运用知识的过程中逐步培养起来的。在衔接教学中,首先要加强基本概念和基本规律的教学。要重视概念和规律的建立过程,使学生知道它们的由来;对每一个概念要弄清它的内涵和外延,来龙去脉。讲授物理规律要使学生掌握物理规律的表达形式,明确公式中各物理量的意义和单位,规律的适用条件及注意事项。了解概念、规律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如:运动学中速度的变化量和变化率,力与速度、加速度的关系,动量和冲量,动量和动能,冲量和功,机械能守恒与动量守恒等,通过联系、对比,真正理解其中的道理。通过概念的形成、规律的得出、模型的建立,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及科学的语言表达能力。

在教学中,要努力创造条件,建立鲜明的物理情景,引导学生经过自己充分的观察、比较、分析、归纳等思维过程,从直观的感知进入到抽象的深层理解,把它们准确、鲜明、深刻地纳入自己的认知结构中,尽量避免似懂非懂“烧夹生饭”。

四、要重视物理思想的建立与物理方法的训练

中学物理教学中常用的研究方法是:确定研究对象,对研究对象进行简化建立物理模型,在一定范围内研究物理模型,分析总结得出规律,讨论规律的适用范围及注意事项。例如:平行四边形法则、牛顿第一定律建立都是如此。建立物理模型是培养抽象思维能力、建立形象思维的重要途径。要通过对物理概念和规律建立过程的讲解,使学生领会这种研究物理问题的方法;通过规律的应用培养学生建立和应用物理模型的能力,实现知识的迁移。

物理思想的建立与物理方法训练的重要途径是讲解物理习题。讲解习题要注意解题思路和解题方法的指导,有计划地逐步提高学生分析解决物理问题的能力。讲解习题时,要把重点放在物理过程的分析,并把物理过程图景化,让学生建立正确的物理模型,形成清晰的物理过程。物理习题做示意图是将抽象变形象、抽象变具体,建立物理模型的重要手段,从高一一开始就应训练学生作示意图的能力,如:运动学习题要求学生画运动过程示意图,动力学习题要求学生画物体受力与运动过程示意图,等等,并且要求学生审题时一边读题一边画图,养成习惯。

解题过程中,要培养学生应用数学知识解答物理问题的能力。学生解题时的难点是不能把物理过程转化为抽象的数学问题,再回到物理问题中来,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教学中要帮助学生闯过这一难关。如在运动学中,应注意矢量正、负号的意义以及正

确应用;讲解相遇或追击问题时,注意引导学生将物理现象用数学式表达出来;讲运动学图象时,结合运动过程示意图讲解,搞清图象的意义,进而学会用图象分析过程、解决问题。

五、要加强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

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也是培养学生能力、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保证。

1、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首先是要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与能力。

独立思考是学好知识的前提。学习物理要重在理解,只是教师讲解,而学生没有经过独立思考,就不可能很好地消化所学知识,不可能真正想清其中的道理掌握它,独立思考是理解和掌握知识的必要条件。在高一阶段首先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作业,独立钻研教材,课堂教学中要尽量多的给予学生自己思考、讨论、分析的时间与机会,使他们逐步学会思考。

2、培养学生自学能力,使其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

阅读是提高自学能力的重要途径,在高一阶段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应从指导阅读教材入手,使他们学会抓住课文中心,能提出问题并设法解决。阅读物理教材不能一扫而过,而应潜心研读,边读边思考,挖掘提炼、对重要内容反复推敲,对重要概念和规律要在理解的基础上熟练记忆,养成遇到问题能够独立思考以及通过阅读教材、查阅有关书籍和资料的习惯。

为了引导学生阅读教材,在定义概念和总结规律时,可以直接阅读教材中的有关叙述,并加以剖析,逐步提高学生阅读能力。在讲评作业或试卷时,对由于概念混淆不清或不理解,以及对物理概念表达不清而造成的错误,要结合教材的讲述加以分析,使学生意识到这些知识在教材上阐述的是一清二楚,应该认真的阅读教材。可以选择合适的章节采用自学、讨论的方式进行教学,为了提高学生阅读兴趣与效果,教师可以根据教材重点设计思考题,使学生有目的地带着问题去读书,还应设计些对重点的、关键性的内容能激起思维矛盾的思考题,引起学生的思维兴趣和思维活动。

3、培养学生养成先预习再听课,先复习再作业,及时归纳作总结的良好学习习惯。

首先要上好高一开学第一节的绪论课,教师对学生提出要求;每节课布置课后作业时,讲明下一节授课内容,使学生心中有数以便进行预习;实验坚持写预习报告,无预习报告不能做实验。要求学生能够逐步做到不论多忙,也要在课前先预习教材。一章学完主动地整理所学知识,找出知识结构,形成知识网络。由于教材的编写考虑到学生的认知特点,把完整的知识体系分到各章节中,如果课后不及时总结,掌握的知识是零碎而不系统的,就不会形成“知识串”,容易遗忘。要指导学生课后及时归纳总结。总结有多种方法,如每单元总结、纵向总结、横向总结。不论哪种方式总结都要抓住知识主线,抓住重点、难点和关键,抓住典型问题的解答方法和思路,形成一定的知识框架。本届高一从第一章开始就要求学生独立进行单元总结,并逐份批改、提出建议,选出好的全班展览,同时教师提供一份总结以作示范。

4、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习惯。

(1)通过课堂提问和分析论述题,培养学生根据物理概念与规律分析解答物理问题、认识物理现象的习惯,要求学生“讲理”而不是凭直觉。

(2)通过课堂上教师对例题的分析和学生分析、讨论、解答物理题,使学生注重物理过程的分析,养成先分析再解题的习惯。

(3)严格做题规范,从中体会物理的思维方法,养成物理的思维习惯。

法律知识解读篇10

1 带着问题读书

带着问题读书,能使学生抓住知识的重点问题有目的地读,兴趣高,省时省力效果好。如按课本中的内容提问下列问题:“你想知道雷电有多强大吗?”;“用手能抓住飞行的子弹吗?”。学生见了这些扣人心弦的问题,恨不得一下子钻入书中读出究竟。又如:“磁场有方向吗?”;“激光有哪些不同于其他光的特点?”。学生见了这些关键而奇妙的问题,会振奋精神信心百倍地阅读课本,从中寻找出问题的答案。

2 抓关键的字和词,抓内容的要领

读书时抓住关键的字和词反复琢磨其意思才能正确深刻理解概念实质。例如:“正在发声的物体叫声源”;“能自行发光的物体叫光源”;“液体凝固成晶体时的温度叫凝固点”。对这里的“正”、“自行”、“晶”都要有正确地认识。否则会把不响的铃儿误为声源,把月亮和未开亮的电灯误为光源,把“晶”错记为“固”字。又如:“由于地球的吸引而使物体受到的力叫重力”,对“吸引”和“受到”要有正确的理解,它们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可把“吸引”说成名词“吸引力”。这样的读书方法就如孔子说的:“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笃行之”。

读书时要抓住要领。所谓要领,就是内容的关键之处。只有抓住了要领才能提高读书效率,增强记忆效果。这就需要学生对课本中的每一段内容都能分析出要点,并会以精练的语言作出提要,如“阿基米德原理”的课文就需要学生在观察实验的基础上,通过阅读抓住原理中的“浸”,“浮力的大小”等关键词语。“浸”是定律成立的条件,“浮力的大小”与“物体排开的液体受到的重力”之间有着数量相等的关系。其次“排开”与“浸”相呼应,“排开”是“浸”的必然结果。抓住了这些要点,这部分内容就容易掌握了。

3 变换“字”、“词”或各部分的位置

阅读时有意把概念或定律中的某些“字”、“词”换成其他的字词,或有意调换各部分内容的位置,再判断其正确与否,以加深对他们的理解和记忆。例如:牛顿第一定律的内容是: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到力的作用的时候,总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把其中的“保持”换成“作”;把“或”换成“和”;对调定律中的条件和结论的位置。通过这样的变换最后深刻的理解判断出:“保持”能表现前后状态的一致性,“作”只能表现后来,“或”表示只在“运动”和“静止”两种状态中存在一种状态,而“和”表示两种状态并存,这是不可能的,这种讲法是错误的。物体受平衡力作用时的运动状态和牛顿第一运动定律中的运动状态是一样的,故调换牛顿第一运动定律中的条件和结论是错误的。阅读时的有意变换为正确的理解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4 阅读中要提问题

学者兰格讲过:“要想有新知识,就必须提出大量的新问题”。问题是学习的欲望,是学习的兴趣,是大脑的思维。教师在引导学生阅读中不仅要充分利用课本中已有的问题,而且要善于抓住时机启发学生提出这样或那样的新问题,并从阅读课本中找出答案,从而猎取和升华知识。例如:阅读“力可以使物体发生形变,也可以使物体的运动状态发生改变”时,不失时机地提出下列问题:这里运动状态指的是什么内容?状态发生改变有哪几种情况?又如当讲到:“物体由于地球的吸引而使物体受到的力叫重力”时,教师经学生思考片刻后紧跟提出问题:地球对物体的吸引力叫重力对吗?通过这样的提问,学生阅读课本经思考找出答案,加深了理解。

5 读书时要联想和对比

读书不联想,犹如食物不消化。联想就是在阅读新知识的时候回忆联想类似的旧知识,这样就能轻松地接受新知识。例如密度和燃烧值的学习可类似联想到匀速直线运动的速度来理解,它们的定义法相同,公式表示方法一样,单位读法模式一致。其公式左边是定量、右边两个物理量成正比。这样的学习可以从本质上区别这些知识的相似处和不同处。

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往往是通过对比而使其深化的,通过对比更容易区别和把握事物的本质,读书时应鼓励学生把易于混淆的概念、术语进行对比,以有利于掌握和记忆,消除模糊认识。如对压力和重力、惯性和惯性定律、蒸发和沸腾等知识点的阅读学习时均可用此法阅读。

6 读书时要有结合

新编物理教材特点之一就是大量插图的增加。这些插图有章首图、线条图、照片图、卡通图等,这些插图作为教科书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文字密切配合,能形象直观地说明问题,还有不少插图采用了学生喜闻乐见的漫画形式,真可谓图文并茂。在指导学生读书时务必强调与这些插图、表格结合起来,做到有图必用,以文释图,借图释文。

7 读书时要指导学生做好读书标记

为了提高学生读书的有效性,首先,应向学生介绍物理学科的特点,初中物理一般每节课只讲一两个概念、定律或公式,但围绕这些概念、定律、公式,教材的编写总都有几个层次(如现象的提出,概念、规律的引入和得出,定律、公式的应用等等)。其次,应指导学生在教材上做好“标”、“增”、“注”等标记。

“标”:指用不同的符号表示出相应内容所要掌握的程度。如重要内容用双波线标出。这样标出后,可使学生在阅读时更具有针对性。

“增”:即对课本上难于理解或必须前后联系的内容给以简单的补充说明,以使学生在读书时能更好地去理解和掌握。

“注”:是对教材中个别难理解的知识点参考其他教材给出几个简明扼要的层次说明,以增加阅读的深刻性。如对“热量”这一概念,阅读时可注解为:(1)它不是状态量;(2)热量是能量交换的表现,是个过程量,它存在于物体热交换这一过程中,一个物体谈不上热量。

8 读书要重复

作为教师讲同一本书,几乎每次备课都会发现早就讲了几遍的知识都有新的认识。就如同一个人一样,初见认其形,再见认其仁,又见认其心。如对匀速直线运动的理解,车子在1、2、2、4s末的速度大小都相等,初见认为车子在4s内作的是匀速直线运动。再思之则提问:是否满足在任何相等的时间内通过的路程都相等?无法知道是否满足这个条件,所以不好肯定车子作的是匀速直线运动。重思之即使满足在任何相等的时间内通过的路程都相等,也不好作出车子作的是匀速直线运动的结论,因为作匀速圆周运动的物体速度大小也时刻不变。反复思之才弄清匀速直线运动物体必须同时具备:(1)速度的方向不变;(2)速度的大小不变。缺一不可。

法律知识解读篇11

送法下乡是“法律援贫”活动的继续和深入,是“法律进万家”活动的延续,是法律进村入户的具体体现。旨在不断提高农民群众依法维权及抗御经营风险能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为此,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法律扶贫工作领导组,并根据社字(2002)09号协议书,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在5月17日项目区司法所长会上予以落实。组织精干力量,编印法律读本,法律读本紧扣实际,顺应发展,对再版的《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中有关“婚姻法”部分进行了修订;组织律师、公证、法援、“148”法律专业人员分工编写了《农村经济法律知识100问》、《外出务工人员法律知识100问》、《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障100问》。在编写体裁上注重普及与提高,一般分三部分:问答、法律原文、相关法律索引,四种读本各编印2000(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册,为普法活动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县局要求各所以村为单位分解任务,按实名发放,在8月底完成发放任务。各所每两月组织人员登门辅导一次,解决群众学习中的疑难问题。

二、点面结合、发放读本

根据农村不同对象,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编写了4种读本,编印成册后,及时地分解到各所,以便及时、快速地发放到农户手中。送法下乡采取点面结合,集中发放与各所分片发放相结合。各司法所采取以村为单位,进行分解,先摸排然后根据群众实际需求,按实名发放。在发放过程中,同时兼顾全局,力保每个村民组不少于一套书(4本)。各个司法所严格按照县局要求,于8月底全部完成读本发放任务。在各所分片发放的同时,县司法局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组织了两次大型的集中发放读本活动。7月17日-18日在上土市镇、桃源河乡开展集中发放读本活动。8月6日-8日分别在太平畈、落儿岭、诸佛庵三乡镇开展了有针对性地发放仪式。其中在太平畈集中发放《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障100问》,在落儿岭集中发放了《农村经济法律知识100问》,在诸佛庵集中发放《外出务工人员法律知识100问》。集中发送活动,得到了所在地、乡(镇)、村的大力支持。发送场面热烈、群众争相领取。有少数群众不辞劳远,赶到司法局询问读本有没有了,想拿本看看。由于此套书编印数量有限,未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据统计通过送法下乡共计发放法律读本7690册。

三、多种形式、送法下乡

为把“法”真正送进千家万户,除发放法律读本活动外,县司法局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走进田间地头,为农民朋友解难释疑。在村、镇人口密集的小集镇设立咨询台,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在广播上开辟《农村普法之声》栏目,在霍山报上开辟《法律信箱》,在电视开辟《法制园地》。利用大众媒介覆盖面广的特点,宣传法律,把“法”真正送进千家万户。

四、效果明显,意义深远

送法下乡活动在中荷项目办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律知识解读篇12

二、形象思维偏差造成逻辑思维混乱 形象思维在学生的物理学习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如果学生对特定条件下的物理现象和过程,在头脑中没有建立起正确的物理形象,不会利用物理形象进行逻辑思维,就难以把文字叙述、数学表达式、函数图像和现实过程联系起来,也就难以正确地进行分析、推理、判断等逻辑思维活动。

三、因未掌握学科的学习规律,而屡屡受挫 在力学的学习中,需要画受力图,在光学的学习中要会画光路图,在物理光学、原子物理的学习中要按物理学史的发展过程讲出重要的物理事件和重要的发现等,每一部分有其独特的学习特点,只有遵从学科学习规律,才能学得轻松、学得科学。

四、不注意概念、规律的条件 事物的因果联系总是受着条件制约的。对条件的认识是一种较复杂的思维过程,一些思维能力不强的学生难于进行这类思维;对教材不理解或理解不透的学生也无法对一些条件进行分析和选用,从而使得在有条件关系的习题面前一些学生显得束手无策。

五、物理思维方法积累不够 学习高中物理需要逆向思维,逆向思维是从对立的角度去考虑问题。逆向思维解题的显著特点就是以未知为起点,运用有关概念、定律、定理找出有关物理量方面的联系,层层推理,确定解题路线的分析途径。由于受平时大量的从已知到未知解题方法的常规思路的影响,加之教学中没有注意进行逆向思维的训练和能力的培养,很多学生不善于甚至不知道运用逆向推理、逆向论证、逆向分析。

针对以上原因,教师要启发引导学生会用已学知识,通过自己独立思考,去分析解决新问题,获得新知识。下面就如何指导学生形成科学的学习方法,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1、细读书,多设问,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教材是根据教学大纲系统表述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是学生在学校获取系统知识的主要学习材料。只有指导学生认真阅读教材,从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多质疑,多释疑,才能逐步提高学习水平。教材的阅读,主要包括课前阅读,课堂阅读和课后阅读。课前阅读,教师要根据课本内容的不同,按大纲要求,拟出几个阅读提纲,结合课文中提出的问题,使学生边读边想。通过阅读,使学生对新课内容有一个粗略的了解,弄清知识点,找出重点、难点,作出标记,以便在课堂上听教师讲解时突破,攻克难点。课堂阅读,就是在进行新课的过程中让学生阅读,对于那些重点知识(概念、规律等),可以是齐读或默读,边读边记。对于关键的宇、词、句、段落要用符号标志,只有抓住关健,才能深刻理解,也才能准确掌握所学的知识。精读细抠,明确概念、规律的内涵和外延。课后阅读,结合课堂笔记,在阅读的基础上勤总结、归纳。新课结束或学完一章后,引导学生结合课堂笔记去阅读,及时复习归纳,把每节或每章的知识按“树结构”或以图表形式归纳,使零碎的知识逐步系统化、条理化。

2、细观察,会观察,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观察是学习物理获得感性认识的源泉,也是学习物理学的重要手段。在物理教学中,教师应充分利用实验仪器、挂图、投影、录像懂等直观敦具和演示实验及学生实验等,指导学生有目的地观察,深入细致地观察。辨明观察对象的主要特征及其变化条件。在观察前教师要讲清观察的目的、任务和要求,使学生明确观察什么和怎样观察。观察要学生按照一定的步骤,一步步地仔细观察,观察时要善于思考。

3、勤实验,会操作,提高学生的实验技能。实验是研究物理的基本方法,它对激发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培养学生的观察分析能力,提高学生的实验技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实验应包括演示实验,学生实验、边学边实验和小实验。演示实验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示范作用,通过演示实验可以指导学生观察和分析物理现象,获得丰富的感性认识,从而更好地理解、掌掘物理概念和规律,取得预期的效果。万一演示失败,必须找出原因,重新演示,给学生以有益的影响。教师还要创造条件,将一些演示实验改为边学边实验,给学生更多的操作机会。实践表明,边学边实验深受学生欢迎,学生直接参与了教学活动,课堂上表现出学习积极性特别高。

在学生实验中,要使每个学生都能接触实验器材,了解实验目的和原理,指导学生严格按使用规则和程序亲自操作,作必要的记录,根据实验内容得出结论,促使学生手、眼、脑并用。让学生通过实验,自己去“发现”规律,学到探索物理知识的方法,同时培养学生的动手技能和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实验教学中,还要联系生活、生产实际,启发学生勤于思考,通过这样的边实验边思考活动,可以帮助学生巩固对知识点的理解。

4、多思考,细比较,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孔子说过:“学贵有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疑是学习的开端、思维的动力。在物理教学中,根据学生实际水平,结合教材中的“想想议议”,进行巧妙的设疑,启发学生动脑积极思维,多质疑,多解疑,才能真正弄清物理概念、规律的内涵和外延,并提高表述能力。对教材上的各种结论,引导学生不仅要善于从正面提出问题,还要善于反向思考。

法律知识解读篇13

一、速读与精读相结合的阅读方法

自读文在一般情况下,安排的课时少,通常是一节课,要想在短时间内捕捉所学信息,必须加强速读能力地训练。速读就是要求学生在阅读课文时只摄取主要信息,对次要信息有所忽视。只要能抓住揭示主题的文字与段落,快速了解文章全貌,如主要事件、人物、观点等,学生就能快速而准确地完成学习任务 .在速读的基础上再进行精读,精读时需要理清文章层次,弄清重点段落,紧扣重点段进行分析和揣摩。运用讲读课得到的学习方法去体会文章重点,概括知识点,揣摩阅读规律,注意理解关键句子和词语的深层次含义以及写作上的独到之处。这样速读与精读结合,不但能快速完成自读任务,而且也能培养学生的自读能力。

二、梳理归纳法

完成自读文教学任务,必须要有讲读的基础。在讲读的基础上,让学生掌握语文课本的基本内容是通过不同的文学样式反映客观事物这一规律,之后又让学生基本了解反映客观事物的主要方式有:记叙、说明、论说。就记叙文而言又包括:记人、记事、写景、状物。这样就能理清课本内容形式的体系。在此基础上,发挥单元教学的优势,使学生理清单元课文的一般规律,根据单元内容列出知识点,梳理单元内的相似系统与类别,通过学几篇文章梳理出同类文的共性。如记叙文中无论记人、写景、状物都要抓特征。通过找一类文的规律特点来体会本篇课文与同类文的方法规律特点。如:第二册里的第七单元的五篇课文(《荔枝蜜》《小麻雀》两课是讲读课文,《猫》与《挖荠菜》是自读课文,《榆钱饭》是练习课文),在表现手法上都是运用托物抒情方法,在线索上都是以对小事物的感情变化为线索,在写作目的上,都是通过对具体事物的叙述揭示一个哲理,教师讲读前两课时,由具体到抽象,引导学生梳理归纳出这三条规律性的知识,学生自读其余课文时有了自学入门的钥匙,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很容易自学成功。

三、比较阅读法

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对相似课文作详细的解剖分析、比较。如《蜘蛛》、《春蚕到死丝方尽》、《巍巍中山陵》、《海光》都同属第三册第二单元,其相同点都是抓住事物特征来说明事物道理的,都用了平实说明和生动说明的方法,但说明顺序不同。《蜘蛛》是从多方面说明事物特征的,《春蚕到死丝方尽》是按蚕生长过程说明的,这两课都是对生物习性的说明,而《巍巍中山陵》是按空间顺序说明的,是对静态建筑物的说明。《海光》是对动态事物并以小标题形式按逻辑顺序来进行说明的。在梳理归纳基础上进行比较阅读,就能使学生在比较中学会鉴别,在鉴别的基础上提高阅读能力,发展思维能力。

四、目标阅读法

教师把学期教学内容分成几个单元,在每个单元里再确定明确的教学目标,再划分识记、理解、简单运用、综合应用和灵活应用等不同程度的具体目标,可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下达各自能达到的目标,让学生在“自读文”中进行达标阅读,这样能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积极性。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