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5: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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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融合
1992年,美国COSO委员会(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提出报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1994年对其进行了增补。该框架认为:为了实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需要下列五个方面的要素支持:控制环境(Control environment)、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控制活动(Control activities)、信息与交流(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和监测(Monitoring)。自COSO报告以来,内部控制框架被世界上许多企业采用,在此基础上,理论界和实务界纷纷对内部控制提出一些改进建议,强调内部控制框架的建立应与企业的风险管理相结合。2004年4月COSO委员会颁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对内部控制框架进行扩展,继承并包含了《内部控制一整体框架》的主体内容,旨在为各国的企业风险管理提供一个统一术语与概念体系的全面的应用指南。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我国于2007年3月,由财政部牵头、六部委共同组成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研究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问世,在业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学者们关注目光主要集中在内部控制规范与体系、全面风险管理,以及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融合问题上。2008年5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正式印发,将于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COSO报告对我国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具有重要的指示作用,对其借鉴主要体现在:在形式上借鉴了COSO报告5要素框架,在内容上体现了风险管理8要素框架的实质。
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关系问题上,我国大部分学者认为,风险管理是内部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内部控制是防范企业风险的有效途径。有学者进一步指出,内部控制旨在风险管理,它对风险管理起着重要作用,COSO企业风险管理的关键点就是管理层应采用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内部控制,并进行内部控制有效评价。
不少学者主张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有机融合在一起。其中,有学者认为,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是一个程序,它不是静态的,而是处于不断的调整和变化之中,以适应组织环境的变化。内部控制只有与风险管理相融合,才能实现最佳效果。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内部控制作为一种内部制度安排,具有特定的功能,主要表现在降低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补充企业不完备契约。对于内部控制的核心问题,即什么是促进和推动内部控制发展的本质属性和最终动力,笔者认为,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是内部控制发展和推进的本质。
二、基于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博弈分析
企业是一系列(不完全)契约(合同)的有机组合,是人们之间交易产权的一种方式。由于现实世界的复杂性、经济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影响,这组契约通常又是不完备的,使人们之间交易产权存在较大风险,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就是为了在取得低交易成本收益的同时弥补企业契约的不完备性、降低风险而建立在企业内部的一个风险监管机制。
(一)参与者
博弈双方为相对于离企业“较近”的企业的经营者(主要是董事会和经理层);另一方是相对于离企业“较远”的要素投入主体(主要是股东和债权人)在这两方的博弈中,双方均为理性人,也就是说在做出决策时考虑自己的收益和成本,期望自己的收益最大化。
(二)基本假设
假设1:经营者的策略(寻租,不寻租)。寻租,经营者在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机制不能有效实施时攫取额外租金;不寻租,在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机制有效实施时正常的寻利行为。
假设2:要素投入主体(实施内部控制风险监管,不实施内部控制风险监管)。实施的内部控制风险监管,要素投入主体投入人力物力实施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机制使其起作用;不实施内部控制风险监管,要素投入主体没有投入人力物力导致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机制不起作用。
假设3:企业总体经济利益为I,经营者正常经营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为A,要素主体实施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机制所投入的成本为B(并假设,只要投入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机制,就能控制寻租行为的发生),要素主体没有投入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机制所发生的损失为C,而经营者为自己谋取的寻租利益为D,实施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机制发现寻租行为对经营者的惩罚为E(并假设,只要实施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机制经营者的寻租行为就一定能被发现)。博弈的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三)博弈分析
假设用P表示经营者在内部控制风险监管不能有效实施时的寻租概率,用θ表示要素投入者实施内部控制风险监管的概率。当经营者正常寻利行为的概率为1-P,经营者在内部控制风险监管不能有效实施时的非常寻租行为的概率为P时,要素投入主体选择投入人力物力致使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有效实施(θ=1)和选择不投入人力物力致使内部控制风险监管不能有效实施(θ=0)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θ=1)=( I-A-B-C+E)×P+(I-A-B)×(1-P)
= EP-CP+I-A-B ①
E(θ=0)=(I-A-C)×P+(I-A)×(1-P)
=I-A-CP②
当E(θ=1)=E(θ=0)时,P=B/E③
当要素投入主体选择投入要致使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有效实施的概率为θ,经营者在内部控制有效实施时选择正常寻利行为(P=1)和在内部控制风险监管不能有效实施时选择非常寻租行为(P=0)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P=1)=(A+D-E)×θ+(A+D)×(1-θ)=A+D-Eθ ④
E(P=0)=A×θ+A(1-θ)=A⑤
当E(P=1)=E(P=0)时,θ=D/E⑥
由③可知,当经营者在内部控制风险监管不能有效实施时的寻租概率等于B/E时,要素投入主体选择投入要素致使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有效实施所获得的期望经济利益等于选择不投入要素致使内部控制风险监管不能有效实施所能获得的期望经济利益。当经营者在内部控制风险监管不能有效实施时的非常寻租行为的概率小于B/E时,则要素投入主体选择投入人力物力致使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有效实施的期望收益就会小于选择不投入人力物力致使其不能有效实施的期望收益,因此,要素投入主体最优选择就是不投入要素从而致使内部控制风险监管不能有效实施;同样,当经营者在内部控制风险监管不能有效实施时的寻租概率大于B/E时,对应的要素投入主体选择投入要素致使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有效实施的期望收益就会大于选择不投入要素致使其不能有效实施的期望收益,因此,要素投入主体必定会选择投入要素使内部控制风险监管能有效实施。
由⑥可知,要素投入主体选择监督投入要素致使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有效实施的概率等于D/E时,经营者选择寻利和寻租所获得的收益是相等的;当要素投入主体选择监督投入要素致使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有效实施的概率小于D/E时,经营者选择寻租的期望收益大于选择寻利的期望收益,因此,经营者将有可能冒险选择寻租;当要素投入主体选择监督投入要素致使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有效实施的概率大于D/E时,经营者选择寻租行为的期望收益小于选择寻利的期望收益,因此,经营者必定会选择寻利。
将③⑥结合可知,在给定各个博弈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要素投入主体会选择D/E的概率选择投入要素有效实施内部控制风险监管,而经营者以B/E的概率选择寻租。显然,实施内部控制风险监管发现寻租行为对经营者的惩罚E与经营者选择寻租的概率成反比,惩罚E越大,经营者选择寻租的可能性越小;并且,实施内部控制风险监管发现寻租行为对经营者的惩罚E与要素投入主体选择投入要致使内部控制风险监管有效实施的概率成反比,惩罚力度越大,要素投入主体就不必要花费更多的要素投入内部控制风险监管。因此,要素投入者可以通过加大惩罚力度来加强对经营者的风险监管。
三、基于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机制的评价方法
加大惩罚力度对预防经营者的寻租行为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于企业控制风险的根本还是要在企业内部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监管机制。传统的内部控制的评估方法有调查表、文字描述、流程图等,但这些方法的缺点已明显暴露。近年来以风险为导向的现代内部控制评价方法不断涌现,主要方法有标杆比较法、风险矩阵法、控制自我评估法等。
(一)传统的内部控制机制评价方法
传统内部控制机制评价方法主要描述和分析内部控制机制的恰当性和有效性,以及在完成所指派职责时的执行效果。其对内部控制的测试与评价所遵循的逻辑顺序是“控制风险评价控制目的是否实现”,可见,更多的是一种事后的反馈,在确认内部控制薄弱环节之后,提供信息以帮助管理层增强和完善内部控制。这种事后的评价是一种“亡羊补牢”式的滞后的方法,而不是“未雨绸缪”预防式的方法,这些方法无法根据企业目标考察风险,也未能根据风险安排相应的措施以控制风险,因此,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现代管理的需要。
(二)基于风险管理的现代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现代内部控制的测试与评价遵循的逻辑顺序是“目标风险控制”,同时将根据企业风险评估调整审计战略,确定审计重点,紧密关注高风险的领域,以提供更相关、更符合管理层和董事会需求的确证信息,从而保证要素投入主体的利益。基于此,以下介绍几种以风险为导向的现代内部控制机制评价方法。
1. 标杆比较法
标杆比较法(benchmark)就是将本企业各项活动与从事该项活动最佳者进行比较,从而提出行动方法,以弥补自身的不足。(美国ALLTEL公司运用了此种办法进行内部控制)它一般分为以下两个步骤:
首先,企业需要建立或确认自身所在行业的最佳实务。
其次,了解企业风险管理整体框架实际情况并将其与最佳实务进行对比,用定量或定性方式评估差距。
2. 风险控制矩阵
风险控制矩阵(Risk and Control Matrix, RCM) 是审计人员根据企业经营目标、风险与控制之间的联系,为确保审计建议能针对重要的风险而建立的一张工作表,如表2。
风险控制矩阵是差距分析和审计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文档。RCM为公司相关的风险、需要达到的控制及当前控制状态等提供了一个控制范例。
3. 控制自我评价法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Control Self-assessment,CSA)是近年来产生的一种新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法,体现了内部控制评价的新观念控制自我评估。控制自我评价法是在1987年由加拿大海湾资源有限公司首先采用的,是一种来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新方法,是由组织成员在内部审计机构的推进和协助下评估组织活动的风险和控制的过程。
CSA强调内部控制系统既不是内部审计工作的责任,也不仅仅是高级管理层应关心的问题,相反,应该把它看成是所有雇员共同的责任。控制自我评估体现了应该最先询问那些参与了风险评估过程以及执行了整个控制过程的人,它所包含的不断改善与现代的全面质量管理概念非常匹配,与整体协作的概念及群体学习的模式也有相通之处,因而在今天的商业社会中存在着巨大的潜能。
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与实践发展到今天,国家政府对内部控制管理的法规在不断改进,其指导性意义显而易见。在实务中,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各种评价方法也在不断改进与更新,力求更大程度地促进企业发展,保证要素投入主体的经济利益。内部控制的发展和更新,将更好地强化我国企业内部管理和有效要素投入者的利益,更好地评价经营者经营的有效性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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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市场经济中蕴含着各种各样的经济风险,这一点在建筑企业中也不例外,并且因为建筑行业独特的行业特点,其经济风险的类型和特点也和其他行业的经济风险大不相同。尤其是建筑企业在进行某一项目时其投资和需要的时间也是格外多的,并且整个过程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也是比较复杂的,这就需要我们针对建筑经济风险进行有效的鉴别和分析,只有事先识别出经济风险,然后进行必要的管控,才能够确保建筑企业的长久不衰。下面我就结合自身的相关经验具体分析下建筑企业经济风险的一些相关内容。
一、建筑企业经济风险
建筑企业的主要经济风险一般来说主要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价格风险和利率风险。下面我就来依次介绍下这四种建筑企业经济风险。(1)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顾名思义就是指在建筑企业资金流动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所导致的经济风险,例如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资金突然的短缺而导致的暂时性的无法支付一些财政支出,最终导致施工的暂停,甚至终止,这类风险主要就是财务问题导致的,因此主要通过财务活动来管控即可;(2)信用风险:这类风险主要是指在建筑企业运行当中与之打交道的相关企业或者部门没有遵守信用而导致的建筑企业发生损失,这主要是由于他人的原因造成的,一般通过法律手段或者事前详细调查的手段来进行弥补和完善;(3)价格风险 :建筑施工中会有很多的财务支出,比如材料和器械的支出,工人的工资支出,由于这些支出的价格变动所造成的建筑企业风险就叫做价格风险;(4)利率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是指由于金融市场的变动而造成的建筑企业风险,主要的就是指金融利率的变化,因此叫做利率风险。
这四类建筑企业经济风险是比较常见的经济风险,总而言之,建筑企业风险一般说来都是影响比较巨大,造成的后果也会比较严重的,因为任何一项建筑工程所涉及的内容都是相当广泛的,一旦发生风险,那么其影响的范围必然不小,这也就需要我们进行必要的管控来预防或者弥补这些建筑企业经济风险的损失。
二、建筑企业经济风险应对策略
建筑企业的经济风险既然那么严重,那么我们就不得不进行有效地应对。总的说来,进行有效的管控经济风险的途径主要是建立一套完善的经济风险管理体系。这套体系的内容应该尽可能的丰富,尽可能多的涉及建筑企业的各个方面,把所有面临的问题都要考虑周到,这样才能有效的预防建筑企业经济风险的发生,即使一旦发生经济风险才有可能进行有效的弥补。经济风险管理体系听起来可能比较笼统,那么我就来详细地介绍四种具体的建筑企业经济风险管理应对策略,它们分别是有风险规避、风险缓解、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
(1)风险规避策略是所有建筑企业经济风险管控策略中应用最广也是最为有效的策略,深得建筑企业管理人员的喜爱,它能够针对可能发生的经济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然后主动地放弃该项目也就有效的进行了风险的规避。具体来说,在进行投标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充分的分析在整个的建筑工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发现不利于施工顺利进行的风险源就要予以规避。一般说来,主要规避的对象主要有四点:一是不守信社会评价不好的企业应该不与之合作;二是建筑工程资金不齐全,可能出现资金短缺的工程不能承接;三是垫资较多的工程不能承接;最后一点是施工过程不合理,没有进行具体施工安排的工程不能承接。总而言之,就是针对工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多分析,仔细研究整个的工程过程,全面合理的进行评价,最终有效的规避各种风险。
(2)风险缓解策略主要就是经过认真详细的检查之后通过一些具体的手段来针对风险进行弱化,缓解风险对于自身造成的损失,使得风险能够在自身的承担范围之内。进行风险缓解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在投标时要严格进行工程招标文件的审核和分析,仔细核算工程量和一些相关的工程支出,确定比较合适的工程投标价格;在签订合同时,交由专门的人员进行合同的审核以避免在合同签订中可能存在的一些损失,减少合同带来的风险;针对价格风险应该在合同中予以说明,可以根据具体的行业资源变动来进行资金的调整,减少风险;最后还可以和分包商建立一种合作关系,使得风险可以和分包商共同承担,当然利益也必须分与分包商。
(3)风险转移策略主要是把建筑企业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转移,转移到其他人的身上,常见的风险转移的对象就是保险公司,也就是说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签订一定的保险合同,这样一旦发生经济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就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这种有效的风险转移策略也是目前很多建筑企业常用的手段之一。
(4)风险保留策略主要是采取一些措施针对即将发生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控,最常见的措施就是建立灵敏的风险预警机制 ,并且随之制订详细的风险应对计划,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发生经济风险我们都可以进行有效的弥补。首先,在资金的管控上,一般我们是采取事先预留出一定的资金来进行作为风险基金,一旦在财务管理上出现了一定的风险问题,那么我们就可以使用这部分基金来进行有效的弥补,以防止财务风险带来更大的企业损失,然后在事后进行必要的分析调整以稳定工程的有序进行;其次,针对在施工进度和施工技术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一般采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成本管理的方法来进行必要的管控,加强成本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必然会对整个工程的运行产生重大的意义,在经济上和技术上都能够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风险的发生,即使发生了一定的风险,也能够有效地进行及时的弥补;最后还应该学会使用法律的手段来进行损失的挽回,一旦发生的经济风险是由人员的恶性操作造成的,那么我们就可以采取一定的法律途径来追回我们的损失。
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机制
建设企业定额和成本责任管理。在企业中设置定额测定部门,将企业定额的建设引入日常管理,巩固基础管理。对成本进行否决,通过限额控制对成本进行动态管理。构建内部控制和竞争的机制。通过削减管理过程中漏洞和不规范的行为,相关部门通过构建完善的内部监督,从而引入竞争机制。利用工程项目内部竞标,引入外部投标的竞争,从而寻找企业在管理和盈亏责任方面的水平差距。如果对内部资源给予合理配置,构建材料周转调配机制,加强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减少对外部市场的依赖水平,同时降低成本。
四、加强建筑企业经济风险监察
针对建筑企业经济风险进行有效的监察是有效避免损失的最有利途径,即使是出现了经济风险,那么我们针对这些出现的风险进行持续性的监察也有利于风险的快速消失,将损失降到最低。一般说来,进行监察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工程过程的每个阶段的实现过程;是否有新的经济风险出现;市场上一些与建筑相关的要素的价格变化;国家一些相关政策的变动;最后还要密切监察财务的运行状况。针对工程过程中可能出现风险的地方进行有效的监察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风险的出现或者将出现的风险降到最低。
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的整个过程中建筑企业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经济风险,如何有效的识别和控制这些风险必然成为各个企业最为关心的话题,而只有在整个的工程过程中提高风险意识,做好万全的风险处理准备才能有效的规避风险或者说是在风险中成功脱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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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评选的ENR2013全球最大250家国际工程承包商榜单中,中国内地共有53家承包商榜上有名,比2012年增加了1家。其中,在前10强排名中,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111.872亿美元位列第十,跻身第一军团。显示我国大型施工企业在海外承接的国际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在大量海外承接的国际工程项目中,EPC总承包项目所占比例尤为甚多。EPC总承包模式的项目管理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20世纪90年代,EPC总承包模式已成为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的主流模式,1999年国际土木工程师联合会(FIDIC)了专门用于该模式的合同范本。1984年我国政府倡导工程项目实施总承包模式,经过近30年的发展,EPC总承包模式得到广泛的应用,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国内大型施工企业作为国际总承包商,在面对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项目获利空间愈加有限的现实状况下,大都积极实施“分包策略”,从市场上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来进行施工。实践证明,分包管理不仅充分发挥了总承包商对外协调与项目管理的优势,也有效发挥了分包商自身专业施工队伍的特长,让整个项目的实施更加合理顺畅。提升了企业自身综合竞争力,扩大了经营规模,形成了规模效益,有效控制了项目实施的成本。但是,对于国际总承包商来说“分包策略”有利亦有弊,总承包商一旦分包管理工作不到位,分包商部分能力缺失,两者合作不平等,都会给总承包商带来额外的项目风险。因此,如何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分包管理中的风险对于国际工程项目总承包商来说尤为关键。
1.国际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主要风险
1.1 合同风险
国际工程项目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总价包干合同、单价合同,都存在一定程度合同风险,其包括责任划分风险和变更与索赔风险。分包合同中一般都明确了双方应各自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范围、责任义务和相应风险,由于国际EPC项目多是边设计边施工,不确定因素较多,变化性较强,分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出现自己难以承担的风险,或者说不管这种风险在合同条款中是否指出由分包商来承担,都直接影响了整个项目的实施,最终损害的是总承包商利益,风险一旦处理不当,总承包商即成最大的第一受害者。就变更与索赔风险而言,多数分包商在投标时,为获得项目,以国内的“低价竞标,中标后在分包合同执行期间以变更索赔来获取利润”思路来竞标,加之,一些分包商的海外施工经验不足,不能判断甄别总承包商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可靠,未认真进行前期考察工作,完全以总承包商包给的信息确定竞标价格和编制项目施工组织,一旦分包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成本发生费用与预期估算发生较大偏差,分包商将会提出较大数额的合同索赔或合同变更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1.2 质量风险
在分包合同文件中,具体编写约定了分包项目施工的详细工序、施工方法、规范法规等内容,但一些分包商由于自身内部管理不严格、施工技术不达标、不按技术方案要求施工、导致施工质量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一些分包商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在使用施工材料过程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不按设计文件中要求的材料指标进行违规施工,这些不正当行为都会给总承包商带来质量风险。
1.3 进度风险
国际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一般都应该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对于主要的管理人员来说,也应掌握国际工程的特点、拥有一定的国际工程管理知识能力,而不应该是单纯的把国内的一整套项目管理方法和手段套用过来。然而,一些分包商对东道国的政治人文环境、市场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等没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同时自身又缺乏合格的、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不具备一定的海外施工管理经验,导致其无法实现总承包商要求的项目生产进度,工期延误,影响整个项目的综合进度,从而造成总承包商的项目总体利益受损。
1.4 劳务风险
分包商的施工人员中,常有一部分是素质较高的长期员工,另一部分是临时外聘员工以及东道国的临时雇佣员工,这些临时外聘员工和临时雇佣员工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水平参差不齐,分包商所制定外派劳务合同的工时、节假、薪资支付数额和时效等方面出现问题时,很容易引起劳务人员的劳资纠纷甚至罢工闹事等恶劣事件发生。国际工程项目一般周期较长,条件相对艰苦,员工需要长时间在东道国工作,外语交流能力有限,东道国与我国的风俗习惯迥异,员工们缺少与外界交流,员工相对封闭,精神压力大,使得一些员工负面情绪易于积攒,无处发泄,特别是每逢中国佳节时,如员工情绪处理不妥,极易引发劳务风险,对整个项目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同时,分包商雇佣东道国员工,有可能不能很好处理复杂的劳务雇佣关系,或因不了解而违反东道国劳动法规制度,造成雇佣员工经常性控告企业的问题,直接造成分包商的经济损失,影响分包项目的实施效率。
2.国际工程项目分包管理风险控制
2.1 分包合同风险控制
第一,明确双方工作内容、范围和责任。在编制的分包合同中尽可能全面明确分包商具体的工程内容和范围,以详细的工程量表和施工说明划分工作范围及责任义务,尽量避免日后无法从合同中找到责任方的事件的产生;
第二,严格执行保函规定。国际工程项目总承包商一般都会要求分包商提供占10%合同额的保函,这一项工作必不可少,这算是给总承包商的一份“定心丸”,也是给分包商的诚信上了一个“保险箱”。
第三,明确违约、争端及仲裁责任。为避免总承包商承担分包违约造成的责任后果,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分包商应被认为已经阅读主合同并熟悉了主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技术要求;分包商同意接受主合同中约束总承包商的条款,并承认此类条款就分包合同涉及的工作来说对分包商有同样的约束力。
第四,认真管理文件资料。在合同执行期间,文件管理必须制度化。由于总承包和分包商之间会形成大量的书面文件,这些过程记录都将会是总承包商日后应对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武器,管理好这些文件资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
2.2 分包质量风险控制
第一,合理关联合同单价与技术规范要求。合同中如果能将技术规范要求与单价相关联,那么就等于是给分包商带上了“紧箍咒”,当分包商某项工作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时,总承包商有权利提出降低单价的要求,那么分包商为了顺利拿到工程款,它不得不努力控制好自己的质量水平,比如合同中明确某项工作的混凝土强度标号要达到的程度,并且在商务合同中要求达不到此标准就要扣减相应的比例的工程费用,那么分包商就会自觉加强混凝土施工质量的控制。
第二,严格审查施工材料、设备和人员。总承包商应严格审查分包商的施工材料、设备、技术资料和人员资质等,分包商只有通过总承包商的审查后才能进场作业,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管理好分包商的质量工作。
第三,加强施工现场巡检工作。总承包商应专门成立现场巡检工作组,负责分包商日常施工的监督与指导工作,当巡检过程中,工作组一旦发现问题,总承包商应及时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整改要求,并立刻下发给分包商,督促其按技术规范要求就行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合格,如果分包方不听取整改要求,继续强行施工,那么总承包商可以用正式信函形式,把发现的问题、附带照片或现场书面确认书,发送给业主和监理,同时,总承包商可以把相应的工程计量款进行扣留,直到分包商解决此质量问题为止。
2.3分包进度风险控制
第一,仔细编制进度计划,严格遵照执行。在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商应要求分包商,从总承包商的总进度计划角度,综合考虑自身的劳动力计划、材料计划、机械设备计划等,编制科学合理的分包项目进度计划。这份计划得到总承包商的审查通过后分包商必须严格按其遵照执行。
第二,建立会议制度,积极协助解决困难。总承包应建立每月两次工作汇报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分包商的工作进展,共同商讨后续工作安排。同时,充分了解分包商遇到的困难和阻碍,在不影响自身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协助其解决某些困难,确保分包商的工程进度有序正常。
2.4 分包劳务风险控制
第一,加强交流,协助管理。总承包商可以通过派遣经验丰富的劳务管理人员和负责与政府沟通的管理人员对分包商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分包商的劳务管理水平。同时,也可以协助分包商进行劳务管理工作,尤其为避免发生分包商延误或停发员工工资的问题,导致员工积极性受到影响,甚至造成极端事件发生,影响到整个项目形象和进展,总包商可以在分包商出具书面委托的情况下,分包商员工工资,分包商也得交付一定的手续费和保证金。
3.结束语
国际工程项目面临的风险多且复杂,辨识分包管理的风险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对总承包商而言,任重而道远,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应持互利共赢的态度,建立诚信合作的关系,才能确保国际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实现双赢局面。
参考文献: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内外环境的不断的改变,企业的内部控制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企业在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时,需要不断的改进生产和服务来满足社会需要,而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风险,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应该发挥其作用,明确风险管理与企业内部控制之间的关系,对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合理防范,进而体现出企业内部控制的强大优势。
一、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概念
(一)企业内部控制
企业内部控制主要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建立起一种相互制约的业务组织形式和分工制度。企业进行内部控制的主要目的就是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内部控制是企业进行科学管理、解决企业潜在问题的有效途径,是企业为了实现经营目标,保护企业平衡运行和会计信息可靠性,保证企业经营战略能够全面执行的重要手段。企业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组织目标的实现、服从政策的程序、规则和法律法规、组织资源的利用、信息的高度传播等。企业的内部控制要素则包括环境管理、风险管理、活动管理、信息管理和监督管理。这五个要素之间存在一定的必然联系,五个要素的合理配合所形成的统一整体,能够有效针对企业的内外环境变化进行动态应对。
(二)风险管理
企业的风险管理是指对存在一定风险的企业环境进行管理,进而将风险降至最低,其中包括对风险进行的预测、评估和应变对策等。良好的风险管理,应该是一系列对优先次序排好的过程,使其中最可能发生以及损失最大的风险得到优先处理。在实际过程中,由于风险的发生通常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所以其优化的过程往往很难决策,只有进行两者比重的权衡,适当选择合适的决定。企业的风险管理应该是一个过程管理,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当中。企业风险管理的要素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风险管理应该与企业的内部控制全面融合,要充分考虑企业内部控制的制度、企业的经营方式以及企业的发展战略。
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一)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差别
企业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侧重点有所不同,风险管理应该是内部控制的一个拓展,是主要针对企业潜在风险进行管理的明确概念。任何时候企业的管理者都应该意识到企业的风险问题,所以企业的风险管理应该是一项贯彻企业发展的重要管理内容,风险管理的目的指向是对风险的评估和核算;而企业的内部控制则是企业管理体制的一部分,是对企业的整个经营过程进行的强化管理方法,以保证企业能够持续发展,内部控制管理的侧重点主要是针对事后和过程的控制。另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程序也不所不同,风险管理需要事先设定出风险管理的目标,然后再进行一系列战略的设定、风险的评估、人员的聘用、会计的预算和行政的管理等工作。而内部控制则需要先制定出一定的规则制度,然后再具体实施各项规则制度,并对风险管理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联系
企业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目的都是为了维护企业的利益,都是为了促进企业管理者的措施和方案能够更好的实施,也是都以管理的方式来保证企业能够得到更大的利润空间和更好的发展前景。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都能够为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制度上的保证,是企业进行合法经营和科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内部控制的良好发挥,能够保证企业的经营合法、合规,能够保证企业的财务报表真实可靠,也能够保证经营效益的最大化。而合规经营、财务的真实性和效益的最大化,也是企业风险管理所应该保证的基本内容。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可以为企业的风险管理提供基础保障,而企业的内部控制过程,也能够有效保证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企业采取内部控制的高效措施可以将企业的风险降到最小,进而保证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基于风险管理的企业内部控制构建
(一)基于风险管理的组织控制构建
首先应该建立职务分离控制,对职务进行分离的核心是采取内部牵制的方式。这就要求企业的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部门或者人员来共同处理,避免部门或者人员的工作存在单独性,使部门之间的工作可以相互关联,并相互制约。内部控制制度的高效实施应该保证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也就是说,每一项工作不能完全由一人处理,对于钱、物和账应该进行分别管理;并保证有健全的制度来做为依据。职务分享制度可能会相应带来人员成本的增加,所以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业务内容,制定合理的职务分离制度;其次是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确定各部门及个人的职责、任务和业务目标等内容,并将内容进行具体化和细化。岗位责任制度应该遵循权责统一、责任分明、职责相称和任务明确的原则。岗位责任制建立以后,企业的每项业务都应该由具体的人员来负责,能够大大减少风险问题的产生,一旦出现风险,就应该追究具体人员的责任。另外,岗位责任制也减少了一些不必要存在的岗位,使人力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发挥,进而降低了企业的风险;同时,还需要设计出良好的业务流程,企业的业务流程通常会涉及到信息、需求、预测、计划、采购、生产、运输和交付等一系列内容。对业务流程进行设计时,应该以低成本为目的,以时间为基础,以增值和快速反应为标准。
(二)基于风险管理的人员控制构建
首先是人员招聘制度的构建,企业为了保证其可持续发展和扩大经营的需要,招聘人员是必不可少的管理内容。企业为了引进高素质的优秀人才,通常采取比较严格的招聘程序。但是很多企业在将人才招进门以后,就放松了管理,导致一些优秀人才无用武之地。企业在招聘完成之后,人事部门和用人的部门应该协同对人才进行素质、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全面培养、测试、调查和试用,以保证新成员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对在职人员的培训也是企业应该进行的管理内容之一,企业应该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能力培训、风险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位员工都能在岗位上尽职尽责;其次是完善人员的考核制度,企业人员的考核可以说是规避风险的最有效方法,需要对人员的考核目标和考核手段具体制定,并设置适当的奖惩制度,全面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
(三)基于风险管理的财务控制构建
对企业进行财务控制首先就应该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企业的预算过程应该是对财务进行事前控制的重要手段。企业的财务预算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预算制定出来了,控制目标也就相应明确了。做好控制应该从企业的销售、采购、生产等各个环节来着手分析,并对预算结果进行及时的反馈;其次要强化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力度,使审计机构与财务部门相互协调,对企业经济进行严格管理。还应该树立全员的风险意识,建立内部审计的良好环境。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使审计人员能够严格履行职责;另外,还应该加强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会计人员的基础工作,以增强会计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强化会计系统的控制管理工作。财务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就是将风险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形成一个全新的管理模式。对财务风险进行预测和预防,并在预测的基础进行风险决策,将风险可能存在的损失与控制风险所需要的成本进行分析和比较,确定出应该采取的相应态度和方案,保证将财务风险降至最低。
四、结束语
总之在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应该具备对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价的能力,以便采取各种内部控制措施,制定出风险管理策略和方法,将风险控制在萌芽阶段。基于风险管理的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寻求发展的重要途径,能够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资金流构成了企业的血液循环系统,因此当财务管理中存在着风险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根据笔者所关注的农垦企业状况可知,由于企业内部受到作业区域空间分布特点的影响,各个作业区在资金使用上往往存在着风险应对压力,同时由于农业生产又受制于自然环境和条件的状况,这就使得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所面临的风险具有系统性的特征。以可操作性原则,便需要着力应对主观因素所导致的财务风险。
主观因素所导致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财务人员风险意识不强,以及财务人员受到信息不对称条件的制约,而无法有效实施风险管控措施。由此,重点解决这两个问题便构成了本文立论的出发点。
基于以上所述,笔者将就文章主题展开讨论。
一、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风险解读
本文主要考察农垦企业资金流通的内循环,从内循环中来解读财务风险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
(一)项目资金预算风险
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必然存在着计划职能,这一职能在价值层面的反映便是项目资金预算。从传统视域下来解读这一工作,似乎这只是一个单纯的财务技术问题,实则不然,项目资金预算总量的确定取决于计划生产规模(包括种植业和畜牧业),而计划生产规模又取决于市场需求状况。可见,财务人员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必然在项目资金预算上存在风险,风险的主要表现便是抬高了资金预算总量,从而对企业整体资金规划和配置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项目资金使用风险
与普通企业不同,农垦企业在生产上存在着空间位置散落,以及人力和自然力并存的现状。对于前者而言,则增大了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的难度;对于后者来说,则无形中影响到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界线的认定,从而也就无法做出满意的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相比较而言,针对项目资金使用风险而建立起的管控机制则更为重要,当然难题也更大。
二、解读基础上的管控机制分析
根据管理学原理中的控制职能界定可知,控制职能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等三个环节,对于财务管理工作而言事后控制便体现为成本核算。由此,以下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出风险管控机制来。
(一)事前控制下的风险管控机制
针对项目资金预算风险的管控便构成了具体的事前控制内容,从预算风险产生的机理来看主要在于信息不对称条件的影响,以及财务人员岗位意识的狭隘性使然。因此,需要从主观因素上来应对上述两个方面的问题。这里笔者只是提出,建立自组织学习系统和岗位培训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二)事中控制下的风险管控机制
事中控制主要指向资金使用风险的管控,而这一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作业部门的机会主义行为所致。正是由于作业区域的空间散落性特质,以及农业生产依赖于人力和自然力的共同作用。这些较为复杂的技术组织形式,便能激励起作业部门产生机会主义动机。因此,需要通过将这些风险内部化的形式来克服。
(三)事后控制下的风险管控机制
最后所实施的成本核算起着两大功能,首先对企业经营绩效的评价提供技术参数,另外则是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绩效考核提供量化数据。不难理解,在业绩考核机制下将约束当事人的失范行为,并能提升他们的岗位意识。
三、应对措施构建
根据上文所述,应对措施的构建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
(一)深化对风险形成因素的认识
深化对风险形成因素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财务风险本身,而是需要从农垦企业的生产经营整体特征来入手,从而在整体视域下来认识现有风险的特点,以及未来还可能遭致的风险。认识的逻辑路径便需要沿着“先整体、后局部”模式来展开。另外,在考察农垦企业生产现状时,还需要关注农产品深加工领域的财务风险,作为工业组织形式的深加工领域,其财务风险主要在于销售环节中的资金漏损和回笼。
(二)强化对资金预算风险的管控
强化的方式在于建立自组织学习系统和提升岗位意识的途径,因此,首先需要在农垦企业财务部门中营造出学习农业生产基本知识的氛围,通过自学和在职培训相融合的知识学习,来增强财务人员在预算工作中的理性。对于提升他们的岗位意识而言,则主要应打破他们固有的岗位狭隘性,而促使他们能紧密联系作业部门或作业项目来完成预算工作。
(三)优化对资金使用风险的管控
若是依赖于企业制度管理,来强化农垦生产作业中的资金使用规范性仍存在难度,为此可以考虑建立农垦企业内部的市场机制,即农垦企业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以及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形成类似于市场交换原则的供需机制,从而在相互的成本约束条件下来关注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四)严格对资金绩效风险的管控
所谓“严格管控”实则在于,严格落实针对作业部门成员的激励和惩戒政策。只有使这种绩效考核机制落地,才能确保各作业部门在稳定的预期下,理性配置自己的资金资源,并在企业内部市场机制下通过竞争原则来提升农垦企业整体的绩效。
综上所述,以上四个方面便构成了在管控机制基础上的实践途径。
四、结束语
本人认为,实践途径则可以围绕着:深化对风险形成因素的认识、强化对资金预算风险的管控、优化对资金使用风险的管控、严格对资金绩效风险的管控来展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