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5: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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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电子银行业务个人电子银行业务根据不同时期技术水平情况,有着不同的内涵。传统的个人电子银行业务主要是电子资金汇划、信用证、自动提款机(ATM)、销售终端(POS)以及全球银行同业金融电讯协会(sWIlZF)系统等业务。进入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随着信息产业、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的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个人电话银行、个人手机银行、个人网络银行等电子服务方式应运而生 目前,通常所提及的个人电子银行业务主要指个人网上银行、个人电话银行和个人手机银行。
个人网上银行又称个人网络银行,是指基于因特网或其他电子通讯网络手段为个人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银行机构或虚拟网站具体地说。个人网上银行是指以银行计算机系统为主体,以银行自建的通信网络或公共互联网为传输媒介,以个人的计算机为人网操作终端的业务处理系统。通俗地讲,网上银行就是建在因特网上的虚拟银行柜台。
个人网上银行业务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传统个人金融业务,包括转账结算以及证券清算、外币业务、信息咨询、消费信贷等新型商业银行服务。二是在线支付,包括三种支付模式:商户对客户模式下的购物、订票、证券买卖等零售交易;商户对商户模式下的网上采购等批发交易;金融机构间的资金融通与清算。目前,我国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有转账、外汇买卖、证券业务、在线支付、账户管理、代缴费用、异地汇款、个人质押贷款、个人理财等一系列功能,可满足客户多方面的金融需求。
个人电话银行是指客户通过拨打银行开设的电话专线,即可获得银行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电话银行是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在银行业的体现,是银行充分运用了计算机、网络通讯、电话信号数字化等先进的技术手段,为客户提供了丰富、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个人电话银行的发展方向是建立电话银行中心,将电话银行的语音服务功能与人工服务功能统一起来,并将电话银行与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形成互动。
个人手机银行是指银行通过移动电话,利用移动通信网络为个人客户提供银行产品和服务的一种服务方式。月前,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手机银行的服务主要包括:账户查询、账户转账、缴费付款、账户挂失、申请新业务、呼叫电话银行、用户设置、银证转账、外汇买卖等服务。
企业电子银行业务发展企业网上银行是建立在银行业务系统之上,利用公共网络资源及网络安全技术,配套安全规则,实现客户自助交易服务,开展网上电子商务的全新业务渠道和客户服务平台。企业网上银行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的客户。一是电子对账客户:网银电子对账服务是以网上银行服务系统和证书验证体系为依托,架设网银对账平台,企业财务人员足不出户,只需轻点鼠标,就能够轻松方便地办理对账单查询、副本账查询、对账结果回签、错账申诉等各类企业对账业务。二是简版客户:网上银行简版服务系统是以互联网为基础,以建行核心业务系统为依托的电子化银行服务平台,清晰直观的IE浏览界面,为客户提供便捷、全面的综合账务信息查询渠道。三是专业版客户:网上银行专业版服务,是一个完整的、电子化的银行服务平台,提供从账户信息服务、资金划转、全国代扣到集团资金管理等丰富服务,充分满足企业客户提高财务操作效率、加强财务管理、集中资金运作需求,把银行柜台搬到企业财务人员身边,随时随地,实现零距离的资金管理和调度。四是VIP版客户:专业版客户升级成VIP客户。VIP客户除可享受专业版客户所有服务外,还可使用批量查询、批量收款等VIP服务。
重要客户服务系统是商业银行为VIP企业客户提供的信息直通车,帮助客户真正实现“一点接人,全国服务,安全第一,功能丰富”。如建设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主要包括现金管理、银关通、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中央财政公务卡报销、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监控、银期转账、期货信息报送、非上市股份公司资金结算等产品,为集团公司、跨国公司、金融同业、政府机构等大型客户提供灵活多样的个性化电子银行服务。目前,建设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有近700家全国性和区域性大客户,主要包括财政部、铁道部、中国电信、信达公司、银河证券、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美国银行大众汽车金融、英特尔公司等政府客户、公司客户、金融机构客户和跨国公司客户。
企业电话银行是商业银行为企业客户提供的集自助语音服务和人工服务于一身的全天候的电话银行服务。企业客户可以通过拨打当地中国工商银行“95588”、农业银行“95599”、中国银行“95566”、建设银行"95533”等商业银行的电话银行号码,完成自助转账,账户查询、自助缴费、挂失改密、银证转账、理财咨询等业务,免去往返银行奔波之苦,随时随地即可轻松办理。
企业短信通是指商业银行利用通信运营商(包括移动、联通)的网络,为客户提供账户资金余额变动通知、账户余额查询、账户明细查询等短信金融服务。企业短信通开辟了为客户服务的又一通道,把服务延伸到了客户的手机,客户可以通过短信及时了解金融服务信息,掌握本单位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凡是拥有商业银行会计结算账户(包括基本账户、结算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等)和贷款账户,同意并签订《短信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和适于开通短信服务手机的企业客户都可以办理企业短信通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防范
一、引言
由于银行债务人或者银行的交易对手违约而产生的风险被称为银行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相比,信用风险已经成为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国外,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末期,由于金融市场部稳定,使得众多大型银行遭遇信贷的风险,对于信用风险金融界开始给予重新的认识,呆坏账可能会使得银行很快破产。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当前我国的股市发育有待于完善,银行提供的间接投资是其主要的社会融资渠道,同时,因为期货以及期权等的市场开放存在局限性,我国银行实际上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市场风险有限,因此,以不良贷款为主的信用风险就成了我国银行面临的最大的风险。银行风险无疑威胁到金融体系,甚至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基于此,加强对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的防范与管理,无疑对我国银行业的良好发展乃至对我国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目前我国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信用管理存在的技术方面的问题
我国银行业传统上采用5C法,财务比例分析法以及5W法以及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CAMEL法等进行信用管理,实际操作中上述方法简单,稳健,但是因为是事先已经将变量进行确定,同时,上述方法仅仅是进行定性描述,因此,其主观性特别强。虽然很多银行目前使用了打分求和与信用评级等方法,但是实践中,还存在着具有很大典型性,在不同行业间进行对比不便。这些方法对信用管理时,大部分仅仅对单项贷款以及投资项目进行风险管理的衡量,不能对信用的集中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目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金融风险呈现出多元化,全球化及市场化的特征,因此,银行为了将风险降低,必须通过贷款组合以及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风险分散。而银行传统的风险管理的方法还没有实现能够对贷款组合的集中风险进行衡量。
(二)银行信用管理存在的制度方面的问题
我国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的制度也是银行信用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企业产权不清晰。名义上,国有银行的产权的主体是国家者与全体人民,但是,实际上各级政府机构进行产权的行使,由于其并不承担银行风险,因此这样就使得银行效率低,竞争力差,造成了银行信用风险的集中。另外,因为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我国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中冗员比较多,重复设置机构多,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这些都会对银行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带来阻碍。
(三)银行信用管理存在的监管方面的问题
作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高的行业,一旦银行监管不够,那么非常容易使得银行的金融风险增加。当前,我国银行监管的主要问题在于,监管的目标清晰。银行监管的内容不够丰富,目前的银行监管主要是对机构审批以及审定经营的合规性,并没有重视银行日常的经营风险监管。另外,银行进行监管的措施单调。针对金融风险,监管系统不能够实现对其进行系统的监管与整体评估。
三、金融工程发展对银行信用管理的影响
起源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金融工程,主要用来解决金融机构出现的风险管理实际的问题。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金融工程对银行信用管理产生的非常大的影响。
(一)金融工程的发展,使得模型化方法得当了广泛应用
信用风险由于投资组合的发展而实现了在很大的范围内进行分散。而投资组合的发展无疑促进了模型化管理的发展。同时,计算机科学,统计学等学科的发展,也促进了风险管理模型的发展。近年来,信用风险量化模型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当前,Mckinney公司的Mckinney模型以及KMV公司的KMV模型都是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常用的模型。
(二)金融工程的发展,使得对银行全面风险管理逐渐代替了单一的风险管理
随着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断出现新兴市场,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面临的环境越来越复杂,因此,传统针对单一项目进行风险管理的信用风险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的发展。银行业希望能够对信用风险进行全局性的管理,基于此出现了全面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针对银行业各个业务单位中不同风险进行全局的统筹管理。在一致性基础上进行风险测量与管理,因此,将风险的相关性考虑到其中。通过全面风险管理,能够使得对银行的收益分析质量提高,同时能够促使银行业决策人员能够对风险进行更广泛与全面考虑,从而做出高水平的管理决策。
(三)金融工程的发展,使得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实现了从静态向动态的转变
银行业通常采用了历史成本法进行信贷资产的结算,虽然技术简单,易于操作,但是不能按照信用风险的实际的情况进行风险的管理。而银行信用风险模型化技术,能够使得银行决策人员基于交易以及市场对手实际情况的动态变化,对银行的风险水平进行实时的衡量与管理,能够针对市场中风险变化进行及时调整。
(四)金融工程的发展,使得分散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得到了大力发展
基于金融工程的内涵,其核心就是创新。信用衍生工具是基于金融工程的创新理念,能够对银行信用风险进行分散的金融工具。通过银行的信用衍生工具,实现在某些风险中将其中某一种风险进行分离,同时将其转让给另一方。就银行而言,信用衍生工具是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一种全新的工具。其核心思想是把银行面临着的信用风险利用协议向愿意承担风险的投资者进行转让,同时支付相应的费用,这实际是银行进行信用风险规避的非常有效的手段。
四、利用金融工程解决我国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问题的措施
(一)大力发展金融工程,促进银行风险信息化管理
随着我国加入WTO的不断深入,我国逐渐开放金融业,银行业面临着来自国内国外的双重压力。因此,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必须改变风险管理方式单一,主观性强的问题。构建先进的信息收集与分析系统,掌握大量市场信息及客户信息,基于对市场风险与客户风险的识别,构建量化的风险分析系统。利用构建的风险评估模型,使得银行风险管理中主观性降低,从而实现对银行整体信用风险的全面,客观评价。
(二)通过技术的创新,推进银行业制度的改变
银行业面临着来自于国内外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因此,优秀的产权管理以及银行管理机构决定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高效性;同时,通过先进的技术以及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能够促进产权治理机构的变革。金融工程促进金融工具发展的同时,也使得银行内部结构改善提供了条件。金融工程的发展,促进了银行内部信息管理的公开化与标准化,提高了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金融工程银行监管的力度,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
银行能够有效应对金融风险的前提是具有良好的金融市场以及有效的监管。银行监管信息系统以及银行监管的量化指标,能够使得对银行的监管的目标更加清晰,同时可操作性也更强。加强金融工程监管,能够增强银行企业应对复杂的外界环境的能力。
(四)推动金融工程的发展,发展信用衍生工具
由于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进出金融工具不成熟,因此,我国银行业首先发展柜台交易的信用衍生工具,同时结合金融组合分解,将衍生工具作为拥有着受益风险特征的金融产品。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针对性的设定期权,价格等,能够降低银行面临的风险。
五、结束语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我国银行业面临着来自于国内外的双重竞争压力。同时,传统银行风险管理虽然操作简单便捷,但是不能实现对风险的全局管理,动态管理,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利用衍生工具为代表的金融工程能够提高银行业应对风险的能力,能够提高银行综合管理水平,规避银行风险,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参考文献:
他俩研究了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演变特点,指出,虽然各国的金融体制各不相同,但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各国金融管制政策均经历了从早期的严格管制到放松管制,再到逐步实施金融自由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大量金融创新产品,利率市场化不断发展。这说明了一国的金融体制与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也体现了中小银行发展转型的背景具有相似性。
中小银行发展转型的一般规律
从美国中小银行发展转型历程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银行监管政策的改变,中小银行经历了多次发展转型以适应经济和监管政策的变化。早期的中小银行主要从事存贷款业务,与大型银行并无太大区别;随着金融创新和跨区域经营的放开,银行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部分中小银行慢慢与大银行开展错位竞争,注重差异化的经营特色,形成了比较优势,赢得了生存和发展空间。随着1994年美国《跨州银行法》的实施,不同的中小银行出现了分化,一部分中小银行通过兼并重组或跨州经营,向区域性银行发展,而一部分中小银行坚持社区银行的定位,从为社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形成了自身的经营特色。1999年《现代金融服务法》实施,美国银行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随着竞争的加剧,美国中小银行的发展模式逐渐向专业化、特色化转型。
从德国中小银行的发展转型历程看,由于德国形成了分别代表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合作银行的利益集团,为中小银行提供清算服务和存款保险服务。因此,其银行系统保持了一定的稳定性。1967年以前,德国银行竞争不充分,中小银行同质化严重。1967年以后,随着银行竞争加剧,中小银行竞争激烈,德国中小银行在坚持自身定位的同时,不得不通过个性化、专业化与大型银行开展错位竞争,逐步走向差异化发展道路。1970年以后,中小银行在中小企业综合化服务、专业化融资和特色化理财服务方面积极探索专业化发展道路,显现了中小银行独特的竞争力。
从日本中小银行的发展历程看。由于地方性银行不能跨区域经营,因此,日本地方银行主要立足于服务地方中小企业和本地居民,并运用“关系银行”策略来发展业务。从存贷款来看,地方性银行主要吸收储蓄性存款和向地方中小企业发放短期贷款。个人存款大约占其所有存款的70%,贷款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其绝大部分贷款客户( 80%以上)是当地中小型公司和客户。随着日本经济环境和竞争环境的变化,日本地方银行调整经营策略,积极从传统业务向特色业务、综合业务转型,为地域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特色化服务,2002年4月日本取消存款全额保护政策以后,地方性银行加大创新力度,积极向非银行新兴业务转型。
中图分类号: F830.9 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006-1770(2008)011-031 -04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Large Negotiable CertificateofDeposit,NCDs)在国际上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曾经产生了非常重要影响。随着各项条件的日益成熟,重建我国NCDs市场对加快金融市场基础建设将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美国NCDs市场的发展回顾
NCDs是20世纪60年代初产生的年轻的货币市场工具,它是银行和其他存款机构为了增强在货币市场上的竞争力,扩大资金的吸收能力,防止存款流失和满足市场投资者对短期投资工具的需求而发行的一种可以在市场上转让的定期存款凭证。
(一)NCDs的诞生背景
1929年―1933年的大萧条重创美国金融业,9600多家银行倒闭。为阻止美国财政信贷体系的彻底崩溃,一系列旨在促进银行业安全性和稳健性的法律被国会通过1。
新交易法体系的严格监管,特别是《Q条例》禁止银行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对银行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规定了利率上限。当时美国所有的存单都是记名,不可转让的,同时受到利率上限的限制,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市场中的份额不断下降。为了避开利率管制并使存单更具流动性,1962年纽约的城市国民银行(现为花旗银行)推出第一张10万美元以上、可在二级市场上转卖的NCDs。为了保证市场的流动性,花旗银行还特地请专门办理政府债券的贴现公司第一波士顿公司为NCDs提供二级市场。NCDs一问世即受到市场的追捧,其他银行相继效仿,给整个美国银行业带来了巨大影响,被誉为“美国银行业的一场革命”。
(二) NCDs的基本特征
NCDs的面额固定且一般金额较大,多数NCDs的面额超过100万美元,在次级市场中整额交易量的范围为500万美元至1000万美元。到期期限从14天至12个月,以3个月居多。随着品种丰富,期限有延长趋势。如1975年出现的可变利率NCDs,期限一般为5年;1976年纽约的摩根保证信托公司发行了滚动的NCDs,它由一系列的6个月期限CDs组成,期限超过两年。
NCDs利率比同档定期存款高,是银行出于规避利率管制而进行的金融创新产品,其推出迎合了利率市场化的趋势。NCDs利率通常低于企业债券利率,但要高于同业拆借利率、国库券利率和票据贴现率。
NCDs另一重要特点是可转让性,存单的持有人不能中途解约或由发行金融机构买入,但却可以通过市场卖出而进入流通,有活跃的二级市场,银行在到期日对最后持有人付款。NCDs的流动性对其市场发展至关重要。
多数NCDs是以到期期限之前固定的利息支付为特征的。不过,一些NCDs具有浮动利率,而时间段也被分割成相等的子时间段。在每个时间段开始时,利率被重新设定,并且在每一个子时间段结束的时候支付利息。重新设定的利率是以货币市场相同期限的放款或证券利率为基数,另加息差。
美国市场上有四种类型的NCDs,它们具有不同的利率、风险和流动性:1.国内存单,由美国银行在国内发行的,它是最重要也是最古老的一种。2.欧洲美元存单,由美国银行的外国和离岸分支机构在国外发行的,到期期限从1个月到12个月,并且大多数是固定利率,利率一般高于同期限的国内可转让存单(因免交法定准备金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保费)。3.“扬基”存单,由外国银行在美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在美国发行的,以美元计值,可对投资机构发行,但不得对美国公民发行。其利率也高于国内可转让存单,买卖免纳交易税,但须提交法定存款准备金。4.互助储蓄存单,近年来由一些非银行的存款机构开始发行,特别是储蓄和贷款协会,国内CD面额一般为10万美元至100万美元,在二级市场交易最少为100万美元面额,发行方式采取记名和不记名两种,期限一般为30天至12个月,但现在也有14天的,利率固定或浮动,其新发行利率称为第一市场率。
NCDs的投资者主要是货币市场基金、银行信托部门、非金融公司、保险公司和一些商业银行和其他存款机构等机构投资者。NCDs对投资者来说主要有两种风险,即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指发行NCDs的银行的拒付风险,即使参加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银行也存在此类风险,因为NCDs发行面额大而存款保险额只有10万美元。市场风险主要指NCDs购买者需要资金时NCDs无法立即在市场上兑现。虽然NCDs的一级市场非常发达,但终究略逊国库券市场一筹。市场风险使NCDs的收益率高于国库券。
(三)NCDs的发展演进
起初10年,NCDs市场发展迅速。1969年末,因为当时公开市场利率超过Q条例规定的利率上限,NCDs发行一度受挫。银行转而借助欧洲美元和商业票据市场融资。1970年6月发生的宾州中央货运公司倒闭使企业发行票据的难度加大。美联储取消了3个月期限内NCDs的利率上限,因此银行重返NCDs市场为发行商业票据困难的企业融资。1973年,美联储进一步解除了更长期限NCDs的利率上限。
除了1974至1976年期间因经济萧条贷款需求疲软以外,NCDs余额从1970年到1982年稳定增长。1970年代后期NCDs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货币市场基金(MMFs)的兴起。虽然1973年取消了大额定期存款的利率上限,但小额定期和储蓄存款仍受管制。小额储户通过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博取市场利率得以规避上限管制。货币市场基金增长迅速,其投资的大部分是NCDs。
为了阻止储蓄从银行流向货币市场基金,国会授权银行和储贷协会提供两种不受利率上限管制的账户:货币市场存款账户(MMDA)和超级可转让支付命令(Super NOW)。这两个产品,特别是货币市场存款账户,获得极大成功,1983年底超过4000亿美元流回商业银行和储贷协会。这也使得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下降,并使银行削减 NCDs的发行。1983年底NCDs余额比上年下降了700亿美元,只有1400亿美元。
1984到1990年间,随着经济增长和贷款增加,大银行发行的NCDs规模不断扩大。由于1990年开始出现经济衰退,贷款需求减少和不良资产上升,NCDs发行量也因而萎缩。再加上1990年以后资本充足率要求提高,一些大银行放慢甚至收缩了资产扩张。上述因素综合起来导致NCDs余额从1991年高达2150亿美元大幅下降到1992年的1140亿美元。
美联储1987年以后不再单独统计NCDs。目前NCDs仍然在货币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
二、中国NCDs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教训
(一)发展历程
中国的NCDs业务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早在1986年交通银行即首先发行NCDs,1987年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相继发行NCDs。当时NCDs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工具,利率比同期存款上浮10%,同时又具有可流通转让的特点,集活期存款流动性和定期存款盈利性的优点于一身,因而深受欢迎。由于全国缺乏统一的管理办法,市场曾一度出现混乱,中央银行于1989年5月下发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对NCDs市场的管理进行完善和规范。但是,鉴于当时对高息揽存的担心,1990年5月中央银行下达通知规定,向企事业单位发行的NCDs,其利率与同期存款利率持平,向个人发行的NCDs利率比同期存款上浮5%。NCDs的利率优势尽失,市场开始陷于停滞状态。
1996年,央行重新修改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对NCDs的审批、发行面额、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和发行方式进行了明确。然而,由于没有给NCDs提供一个统一的交易市场,同时由于盗开和伪造银行存单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十分猖獗,中央银行于1997年暂停审批银行的NCDs发行申请。NCDs淡出人们的视野至今已近10年。
(二)经验教训
从NCDs在美国的发展以及对其在中国发展历程的回顾,可以看到,NCDs市场的发展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利率市场化程度尚未成熟是以前发展NCDs市场的最大障碍。过去由于中国资金供求关系紧张,出于对高息揽存问题的担心,中央银行对NCDs利率进行的严格管制,导致NCDs的吸引力尽失。由于利率管制,中国以前NCDs市场的发展并非由银行出于自身的需要而进行创新所主导,而更大程度上是由监管机构所主导,银行的创新活动受到严重的限制。
2、无法保证流动性是NCDs无法发展的重要原因。由于10多年以前,中国二级证券市场还没有完全形成,人们的投资意识不强,NCDs在很大程度上欠缺流动性,形成“可转让”存单难以转让的状况。而且,由于存单难以转让还导致很多问题,例如一些人利用持有人遇有特殊情况急需兑现的心理,乘机低价买进,或进行倒买倒卖的投机活动。
3、金融基础设施难以满足存单市场发展的需要。例如,按NCDs管理有关规定,记名大额存单可办理挂失,10天后补发新存单。而记名存单转让时由买卖双方和证券交易机构背书即可生效,由于技术条件所限原发行银行无法掌握NCDs的转让情况,以NCDs为媒介的各种犯罪活动相当猖獗。
三、新形势下发展NCDs市场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与市场上现有的协议存款、金融债等类似品种相比,NCDs有一定优势。见表1和表2。作为中长期贷款资金来源,有利于解决存贷比的不足和中长期贷款比例失调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的金融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发展NCDs市场的时机日益成熟,具体而言:一是目前中国银行业市场化程度已大大提高,在竞争压力下创新的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所提高;二是证券市场发展已经达到一定水平,完全有能力提供NCDs市场发展所需的流动性;三是现有的市场技术手段足以保证大额存单在维持足够流动性前提下的安全性,NCDs被用于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已大大降低;四是当前中国的资金比较充裕,现时由于NCDs而导致高息揽存等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也相当低。当前重建NCDs市场对中国金融市场来说,还有深层次含义。
(一)中国利率市场化下一步的突破口
近年来,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加快。目前,利率市场化改革目前只剩最后一步,即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上浮和取消贷款利率下限。随着银行间市场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企业的短期融资成本已突破了法定贷款利率下限的约束,因此可以认为贷款利率下限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突破。至此,中国利率市场化剩下的仅仅只是存款利率上限了,而这正是利率市场化最关键和最重要的一步。如前所述,根据国外经验,大额存单可以作为存款利率上限的突破口。一旦NCDs在利率上放开,由投资者和银行通过市场机制定价,并且实现在大规模发行的基础上保证足够的市场流动性,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取得最重要的突破。
(二)商业银行重要的主动性负债管理工具
1、稳定存款、扩大资金来源。在证券市场日益发达,直接融资不断扩充的形势下,稳定并扩大银行的资金来源,日显重要和紧迫。银行需要设立各种灵活便利并支付利息的存款帐户。兼具盈利性和流动性特点的NCDs等新型存款形式应是商业银行大力开发的对象。
2、一种重要的主动负债管理工具。商业银行负债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使负债业务与资产业务协调发展。负债方式的选择,不仅要考虑资金成本,还要使资产与负债结构相匹配。NCDs既克服了活期存款利率过低而定期存款又不能转让的局限,又突破了机构网点的制约,而且有发行者不能回购,购买者不能提前支取的特点,是商业银行维持日常资金来源的重要短期借款工具。
四、中国发展NCDs市场的建议
当前NCDs的发展条件已经成熟,但如何克服其在中国发展历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至关重要。因此应采取谨慎积极的态度,尽快研究发展NCDs市场的各项措施。
(一)确定科学的利率水平,适当放宽浮动幅度。经过多年的改革,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已经大大强化,恶性竞争的可能性已大大降低;另一方面,当前中国资金相当充裕也降低了这种风险。但也不能据此而完全忽视由于NCDs市场不规范可能带来的风险。当前应采取的对策是:适当提高大额可转让存单利率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上浮幅度,在推进可转让存单市场的发展中,逐步放宽利率浮动幅度,最终实现在科学界定面额和期限上,取消法定利率,实现大额可转让存单利率完全市场化。
(二)拓展二级市场,增强流动性。只有保证市场流动性才能避免重蹈以前NCDs无疾而终的覆辙。笔者建议允许大额可转让存单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除了发行银行不能回购外,市场上所有其他银行及金融机构均可从事现券交易和回购交易。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统一的流通市场,实现银行间市场和柜台市场之间跨市场发行和交易。
(三)实行扶持政策,免缴或少缴存款准备金。发行NCDs是否要缴存款准备金,国际上没有统一规定。然而,美国银行在美国发行的NCDs缴纳的准备金比例要明显低于同期存款。由于我国存款准备金不存在存款种类之分,实际NCDs的准备金比率与活期存款趋同。从扶持的角度来看,目前我国可实行NCDs不缴纳或少缴纳准备金的优惠政策。
(四)提高发行效率,简化审批手续。NCDs最大优点在于主动负债管理工具,但其优势的发挥需满足发行便利性的条件。如果审批时间过长,势必丧失灵活性的特质。随着市场化程度和市场主体自律水平的提高,应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逐步放松管制,使NCDs发行从项目审批转为业务资格的审批,获得业务资格的银行在核定的总额度中可自主向人民银行申请发行。
注:
1 主要包括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1933年和1934年的《联邦存款保险法》、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和1935年的《联邦储备法》等。
参考文献:
1、潘成夫,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重建及相关问题分析,经济与管理,2006年第9期;
一、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历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不规范快速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二是个别商业银行在香港借助国际金融市场开展综合经营业务阶段(2005年前);三是稳步推进综合经营试点阶段(2005年至今)。
(一)不规范快速发展阶段
20世纪80年代后期,受欧美发达国家混业经营浪潮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开始尝试混业经营,在银行内部设立证券、信托等部门。后来,随着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发展壮大,出现了银行、证券、保险、信贷业务交叉、混合经营的局面。综合经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创新发展,但非银行金融机构渗入银行业务的同时也带了一系列风险。到20世纪90年代初,银行大量资金被用来炒股、炒房地产、办实业,终于引发了证券业和房地产泡沫。国务院于1993年12月出台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各金融机构由全能制经营转向分业经营,混业经营的脚步戛然而止。
(二)个别银行在香港开展综合经营业务阶段
在此期间,国内商业银行主要采取借助香港国际金融市场、通过并购或设立附属公司等途径开展综合经营,涉足领域包括投资银行、保险、信托、汽车金融公司等。比较成功的案例为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1998年,工商银行及东亚银行通过收购西敏证券亚洲业务,创办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工商东亚),开展内地和香港的投资银行业务。不久,工商银行又并购了香港友联银行,成立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工银亚洲。2004年,工银亚洲正式收购华比富通银行,并以此接手富通集团持有的太平人寿25%的股份,开始了保险业务的经营。
中国银行:1979年,中国银行在香港成立中国建设财务(香港)有限公司,涉足资本市场业务。以此为基础,1998年在英国注册中国银行国际控股公司(中银国际),后迁至香港。中银国际是中国银行在海外设立的全资附属的全功能投资银行,可经营全部证券业务。1999年,中国银行与英国保诚集团合资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开拓香港的公积金市场。另外,中国银行也通过成立海外保险公司成功接轨保险业。目前,中银集团保险公司拥有6家分公司、1家全资附属寿险公司和1家在内地成立的全资附属财险公司,服务网点遍布中国内地和港九新界。2005年,中国银行通过其设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公司作为主要出资人,与法国标致雪铁龙融资银行有限公司和神龙汽车公司共同筹建了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金融公司。
(三)稳步妥善推进综合经营阶段
进入21世纪后,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有了长足发展,金融监管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国综合化经营又被提到了日程。商业银行纷纷开展综合化经营试点工作,截止2011年底,在上市银行中,共有8家商业银行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6家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9家商业银行设立或投资入股金融租赁公司,3家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信托公司,6家商业银行设立投资银行机构。其中,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参与了投资银行、基金、金融租赁、保险、信托五项业务。
二、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一)综合化经营受监管政策推动的效果明显
商业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监管政策的制约。2005年,国内商业银行获批发起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007年,银监会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商业银行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2008年,银监会和保监会签署了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同年年底,银监会又颁布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允许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这为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带来了新机遇。在政策推动下,国内商业银行逐渐建立起囊括基金、投资银行、保险、信托等多种业务领域的综合型经营平台。
(二)综合化经营的领域进一步拓宽
从涉足的领域看,在金融租赁方面,随着银行新设金融租赁公司政策的放开,截止到2010年底,共有9家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在投行业务方面,各家商业银行通过业务创新,业务经营范围不断得到扩张,比如有的银行推出了与PE等机构的合作新模式,将原有基本限于常规性托管业务的合作关系深入到财务顾问、客户推荐等层面,部分银行甚至已经获准通过旗下子公司开展境内直接投资业务。此外,在部门银行涉足信托、保险等领域的示范效应下,不少银行都在积极推进相关领域的综合化经营。
(三)部分银行意欲打造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
中图分类号:F830.4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7-0023-03
一、国内外手机银行发展历程与主要模式
(一)国外手机银行发展历程与主要模式
欧美国家的手机银行起步较早。1998年5月,捷克的Expandia Bank与Radiomobile联合推出了世界上首款手机银行系统。1999年1月,美国花旗银行与法国Gemplus公司、美国M1公司合作推出了手机银行。据艾瑞咨询的相关数据显示,美国2007年手机银行用户已达110万人,预计2012年将达到4090万人:在亚洲,日本和韩国的手机银行发展迅速,已成为主流支付方式之一。2009年,日本已有近一半国民开通了手机支付业务。韩国三大移动运营商(sK、KTF、LG)都提供具有信用卡和基于Felica标准的预付费智能卡手机,至2005年,韩国所有零售银行均已开通了手机银行业务。此外,手机银行在发展中国家也得到了广泛应用。2004年,手机银行在菲律宾和南非开始流行。2007年,全球最大的移动运营商沃达丰旗下的Safadcom公司在肯尼亚推出了M-PESA手机银行系统,受到一致推崇,并被坦桑尼亚、乌干达等多个国家复制。
按产业链各方的参与程度,可以将国外手机银行的发展模式分为移动运营商主导、银行主导以及第三方主导等三种类型。其中移动运营商主导模式较为常见,银行与第三方主导的成功案例相对较少。
1.移动运营商主导型。该模式下,移动运营商在手机银行产业链中居主导地位,用户不与银行直接联系,而是将资金存入在运营商开立的专门账户或利用现有手机话费账户进行日常交易,账户信息由运营商持有。银行、设备制造商、商户等为手机银行各环节提供基本服务。以肯尼亚M-PESA为例,该国银行网点覆盖率极低,大部分居民都没有自己的银行账户,导致居民汇款、转账成本极高。自Safaricom公司推出M-PESA后,用户只需购买一张该公司的SIM卡,并进行身份登记便可开通M-PESA服务。M-PESA可以通过短信指令完成汇款、转账等基本银行业务。收款人持接到的转账短信到M-PESA的任意点取现,解决了外出务工人员的经常性汇款难题。同时,肯尼亚M-PESA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也得益于Safaricom的高市场占有率及监管部门的宽容。
2.银行主导型。该模式下,银行与客户发生直接的资金账户关系,银行居于产业链的主导地位,移动运营商负责通信渠道的提供与维护,地位较被动。用户交易手续费归银行所有,运营商主要收取数据流量费用。如菲律宾的Smart Money品牌,银行与客户建立直接的合同式业务关系,将部分业务如账户开立、市场营销、业务记录等外包给合作的移动运营商Smart公司。银行需对运营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对业务安全性负责,并定期向央行汇报。
3.第三方主导型。第三方既可以是银行与运营商成立的独立运行的合资公司,也可以是独立于二者之外的市场主体。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主导,银行与运营商之间可以达成某种程度上的利益平衡,用户在不同运营商、不同银行之间的业务往来更加便利,互通性更好。但也因此需要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具有较强的资质、运作能力与市场号召力。典型案例如德国的Pay Box公司推出的手机银行系统,该系统可以完成互联网到Pay Box、Pay Box到Pay Box、手机到Pay Box等多种形式的业务操作。用户在交易时向商户提供手机号码或Pay Box别名和PIN码而非银行账户、密码,交易确认后,Pay Box将资金从消费者银行账户划付给商户。
(二)国内手机银行的发展历程与模式
2000年2月,中国银行与中国移动签署了联合开发手机银行服务协议,并于同年5月17日正式在全国26个地区进行试点推广。中国工商银行也于同日开通了手机银行系统。随后,招商银行、中国广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纷纷跟进。当时各行系统多基于STK方式,用户需将SIM卡换成专门的STK卡,较高的换卡成本和对系统安全性的担忧使得手机银行此次推出未得到市场广泛认可。2005年,交行推出国内首款基于WAP技术的手机银行。2006年3月,银监会颁布《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将商业银行推出的手机银行业务纳入监管体系。2009年,随着3G牌照的发放,手机银行迎来新的发展机遇。2009年8月,中国工商银行推出国内首个3G版手机银行。手机支付方面,2009年以来,银联、各大运营商、第三方平台等动作频繁,纷纷扩大试点范围。2010年6月,央行颁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从市场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对非金融机构的支付服务进行了规范,将极大促进国内手机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国内手机银行业尚未出现具有绝对优势的行业领导者,呈现多种发展模式共存的局面。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手机银行及远程支付方面,银行系统暂时居于主导地位。第三方支付平台总体规模较小,且面临缺乏金融结算资质等政策制约,自身前景尚不明朗,短时间内难以发挥重大作用。但移动运营商与银行业的融合趋势使得局面趋于复杂化。年初,中国移动入股浦东发展银行被业界认为旨在为其大规模推广手机支付尤其是远程支付规避政策阻碍。近距离支付方面的情况则更为复杂。一方面,银联为代表的银行系统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移动运营商正在激烈争夺行业主导权。双方积极联合设备提供商、下游商户等开展业务试点,并试图应用一些排他性技术手段。另一方面,双方亦在探索可行的合作模式,如中国移动与中国银联于2003年合资成立了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共同开拓国内手机支付市场。因此,短期内国内手机银行市场的主导模式尚难定论。
二、我国手机银行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
(一)产业链尚不清晰
区别于传统金融服务方式,手机银行的产业链更为庞杂,涉及银行、电信、第三方支付平台、设备提供商、下游商户、水电煤气事业部门等诸多利益主体,且任何一方都不足以独立完成产业链的构建。目前,国内已经初步形成银行、电信、第三方支付平台三大阵营的交叉竞争局面。虽然目前各方主推的手机银行业务各有侧重,但多利益主体对行业主导权的争夺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且多种技术标准和渠道并行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难度,容易使消费者行为更加趋于谨慎,从而制约行业整体推进速度。
(二)系统安全性令人担忧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手机感染病毒的危险加大,而手机本身的硬件环境有限。制约了对病毒的及时屏蔽与查杀。此外,作为一种直接关系到用户资金安全的金融创新产品,用户本能地会对系统安全性存在质
疑。据3G门户的《2009中国手机银行业务用户调研报告》显示,用户在使用手机银行业务时最看重的就是交易的安全性,占比高达51%。
(三)系统兼容性差
目前,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均推出了自主品牌的手机银行,但各行独立开发带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而很多消费者往往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都开有资金账户,系统兼容性差影响了用户的操作体验,增加了资金调度成本。
(四)农村地区推广乏力
相对于印度、肯尼亚等发展中国家,我国对广大农村地区手机银行业务的推广相对乏力。截至目前,除广东珠海农村信用社、江苏姜堰农村合作银行等进行小范围尝试外,我国手机银行的试点推广活动多集中在东部发达城市地区。我国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匮乏、农民资金多小额分散,导致推广成本相对较高,收益性差,国内大型银行或移动运营商缺少开拓农村市场的内在动机,而中小型涉农金融机构往往资金和技术实力都十分有限,难以与运营商达成协议推出自主品牌。
三、国外经验借鉴与对策建议
(一)明确行业发展模式
鉴于我国现阶段跨行业监管水平有限,金融系统内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尚未改变。若电信系统或第三方平台深度介入金融活动将进一步增加行业监管和货币政策的实施、评估难度,从而增加系统性金融风险。而银行系统具有成熟的资金管理和网上银行推广经验,且在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理财服务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因此,现阶段建议实行以银行为主导的手机银行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构建
建议将银行系统作为手机银行产业链的基础部门,用户及下游商户需与银行建立直接的账户关系,移动运营商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则致力于支付渠道的拓展与维护。在基于移动互联网平台的手机银行业务中,鼓励银行系统在查询、支付等基本功能外,开发提供理财、小额贷款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功能,维持银行目前的主导地位。在手机支付方面,确保大额资金通过银行账户直接支付,小额资金可通过向智能芯片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充值的方式进行日常支付,同时需合理制定“手机钱包”、智能芯片卡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移动支付的每日交易上限及账户余额留存上限。
(三)提高宣传针对性,保证系统安全
当前各行推出的手机银行在身份验证、密码保护等方面应用了多种保障手段,用户对手机银行安全性的担心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陌生,通过积极的宣传、讲解、免费体验活动可以部分消除用户对安全性的顾虑。另一方面,随着手机银行的日益普及,手机诈骗、病毒程序干扰等非法活动也将更加泛滥。对用户资金安全构成威胁。相关各方应密切关注信息技术前沿及用户在应用中的问题反馈,及时进行系统升级或方案调整,必要时应对用户进行风险提示,规范操作程序。
(四)加强支付及信用环境建设
首先,不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支付环境,完善手机银行系统兼容性。可借鉴央行“超级网银”系统建设经验,在未来适时建立手机银行互联系统,减少手机银行跨行转账成本,为用户提供操作便利。其次,应进一步加强个人信用制度建设,提高个体信用评价指标的广度和深度。逐步扩大数据采集范围和应用领域,增加市场参与个体的违约成本,净化市场环境。
(五)加强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力度
一、中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现状
投资银行是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是从事证券承销与证券交易、基金管理、企业兼并与重组等业务,是现代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因素。投资银行业的发达与否,影响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经济繁荣程度。投资银行能使市场经济依照效率原则运转,来推进市场经济的繁荣。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投资银行产业逐渐锋芒毕露,在证券市场以及国民经济的战略重组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投资银行虽初见雏形,但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虽表面上看来发展速度迅猛,但并未真正在金融体系中,在市场经济的整体结构中确立自己举足轻重的地位。从国家的政策看,将把证券公司的管理提高几个层次,强调稳健经营,扩大公司规模,狠抓风险管理,证券管理部门应考虑市场发展的需要,扶持大型公司全面发展向国际化迈进。
二、中国投资银行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投资银行资产规模小,发育程度低,缺乏竞争力
尽管近十多年来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迅猛,规模持续不断的扩张,但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投资银行,我国的投资银行规模与其相比差距很大。这种资产规模小的现状,已严重影响到我国投资银行业市场的拓展和业务的壮大。
(二)我国各个投资银行业务范围与品种单一,缺乏特色和创新
现阶段我国投资银行业务范围非常狭窄,主要从事证券承销和证券经纪这两种业务,对国际上的各种创新型金融业务也几乎没有涉足,国内少数大投资银行即使有所接触,但由于经营不规范,实力弱小等因素,影响了自身业务的发展与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法制法规不健全
发展投资银行的法律环境虽然已有一定的体系,但离投资银行产业的现代化要求仍有很大差距,投资银行也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而且明确的市场功能和发展方向的定位也很缺乏。
(四)我国投资银行经营经验不足,缺乏高层次人才
由于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才刚刚起步所以自身经验较为缺乏。投资银行不仅要给客户资金技术支持,更要为客户提供策略意见,解决客户所遇到的经营管理问题和各种金融难题,所以投资银行业对智力要求较高。因此,熟练运用各门专业知识且综合能力强的投资银行专业人才在我国显得较为缺乏。
(五)我国投资银行面临较大的系统风险
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较为短暂,而证券市场作为中国资本市场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发展则更为短暂。由于发展时间的短暂,中国证券市场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制度实施建设。因此,与西方证券市场相比,浮动性较大,且暗藏着很大的系统性风险,同样也面临着极大的金融风险。
三、推动我国投资银行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健全投资银行的市场环境
保障机制的不完善不仅影响着企业的发展进程同时也增加了投行参与资产流动和重组的难度和经营成本。而且企业的干部队伍整合不完善,流动半行政化,企业重组之后企业干部归置等问题,严重影响着重组企业能否安全过渡,因此市场环境的改善和配套改革的进展对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加大资本运作的市场化程度
鉴于中国资本市场对于加快企业改革,推动金融深化,促进投资银行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后应在规范的前提下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在继续扩大市场规模的同时提高资本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并在企业上市方面削减政府的干预。
(三)加强投资银行业的内部建设,增强竞争力
我国现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机构大多都存在相同的问题,如资金实力弱,专业人才缺乏,对行业和市场环境的专门研究太少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投资银行的业务发展。因此我国投资银行业应当重视其存在问题并抓住机遇促进自身实力的迅速发展,重视专门技术人才的培养,完善自己的信息网,做好基本研究工作。
(四)加强法律建设
以法律规范投资银行,减少政府干预,加快《证券法》和《公司法》相关法律的出台和有关投资银行的专业性法律的制定,为投资银行的发展壮大提供法律保障。
四、中国投资银行未来发展的新趋势
(一)防范风险,规范发展是我国投资银行建设与发展的主旋律
防范风险是投资银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证券公司应逐步完善经营管理,使其朝着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二)并购重组业务是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重点
兼并重组是综合类证券公司新世纪业务发展的战略选择。并购重组是资本营运的重心,而且这种资源的整合离不开效益的最大化,它深入的体现了投行业务的实质,理应成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发展重点。
(三)投资基金管理应成为我国投资银行发展的主营业务之一
从国际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看,投资基金管理是投行发展的其中一个重要业务。投资银行要想在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中获得傲人成绩,基金的拓展与创新是首先要重视的。
(四)项目融资是我国投资银行急待开辟的业务
不管是积极开展承销业务,还是拓展新的业务范畴,很多客户都要求投资银行提供类似“过桥贷款”类型的融资服务,这就要求资产必须具有一定规模,也要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总之,投资银行在市场经济中逐渐呈现出不容忽视的作用。但在我国,投资银行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理论与实践还不成熟,对于我国投资银行应该怎样发展还没有明确认识。随着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我国投资银行也应一步步改善和提升,去直面新经济和全球化的挑战。
参考文献:
[1]黄凌.中国投资银行业竞争战略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108-134.
随着经济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及中国成为WTO的成员国的发展,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迅速。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比过去更加关注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提供的服务能否更加便利其整个交易过程、扩大信息来源、减少相关风险、降低交易成本,企业对贸易结算和贸易融资服务的要求已经从最初的交易支付和现金流量控制的需求,发展到对资金利用率及财务管理增值功能的需求。如何拓展表外业务及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等问题,成为商业银行面临的严峻问题。
一、贸易融资发展文献综述
首先是贸易融资的境外发展历程:境外主要致力于国际贸易方式、银行贸易融资服务和风险方面的研究,在20世纪70年代,境外的专家学者便己开始关注贸易融资研究。1974年,GerhardWschneide较早地论述了贸易融资问题,从国际收支平衡和管理角度出发,阐述了贸易融资的重要性;认为进出口贸易双方都会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力争采取有利的结算方式和融资方式以规避风险;通过对贸易融资流程展开深入的研究,他还提出国际贸易融资的一般技巧和方法,并认为在即时的交易中,融资体制需因承担外汇风险的当事人不同而异。J.R.
Hicks&J.Niehans(1983)的交易成本创新理论、S.Davies&R.Sylla(1992)的金融创新理论等,以这些理论为主的金融创新理论成为国际贸易融资创新的理论源泉。DavidBlake(1996)则在汇票融资方面颇具独到见解,他通过研究汇票结算方式下融资的特点,充分阐述了汇票结算方式下所进行之贸易融资的优越性。Gerhardw.sehaeide、Hansen先后从银行角度出发,并从资本约束、制度约束、自偿性贸易融资链等方面提出了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业务 创新的方法和策略等。2007年,Riehard Baroviek联系资金、技术、以及更多中间商等因素对贸易融资供应链进行的研究。2008年,K.N.Huang针对银行在贸易信贷融资项目急剧恶化的情况下寻求最佳解决方案进行的方法研究。其次是贸易融资的国内发展历程:国内对国际贸易融资问题的研究时间尚短,从1994年第一届贸易融资研讨会的召开后,贸易融资才真正引起国内专家学者的高度重视。国内对国际贸易融资的研究主要围绕在 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现状、贸易融资方式、银行贸易融资风险防范、贸易融资产品创新等几个方面,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逐渐有所提高,并对现实的操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贸易融资方式的应用研究。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主要出现在国内国际贸易融资兴起初期,国内银行和企业对国际贸易融资方式还较为陌生,国内部分专家学者开始对推广国际贸易融资、引进和借鉴国外较成熟的贸易融资体系和方法等方面展开分析和研究。二是贸易融资产品的创新研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国际贸易及其结算方式的发展变化以及国内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迫使国内商业银行不断进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创新。如姜学军(2003)网强调创新对银行、进出口企业及整个国民经济的意义,分析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与银行其它业务的区别,创新业务与传统。
二、对中资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建议
首先,企业在找第三方担保时,会顾虑对方将来会要求自己提供担保,进而产生其难以控制的风险;其次,部分申请国际贸易融资的企业为贸易公司,缺乏银行认可的固定资产,如厂房、土地等,生产型出口企业的机器设备虽能用于抵押,但抵押率低,而且费用高、手续烦琐、时效性差,不符合国际贸易融资方便快捷的特点;最后,企业对国际贸易融资产晶不熟悉,对各种金融工具不能合理运用。
国际结算业务发展到今天,早已不再是单纯的资金收付,在结算的同时提供贸易融资已成为国际银行界的普遍做法,我们的银行对此要加以重视,在了解市场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客户对 外贸易的期限、支付方式等不断推出新的产品,并借鉴国际银行界的做法,将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与新的融资方式融合起来,这样,既能树立银行的品牌,又可占得市场先机。
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就开始了资产证券化的步伐。随后,各国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而逐步的开始进行资产证券化。2012年后,国家开始再次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这对于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与资金流动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能够转变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将风险进行分散,从而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
2005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联合下发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开始逐步发展,以试点的模式正式启动。
2012年5月央行、中国银监会、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有序开展的文件和通知,开始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从2012年5月17日开始,截至2013年12月底,有关管理部门了一系列指导文件,对试点前的规章制度和指导精神做了更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从2012年9月的第一笔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开始,截至2013年12月底,短短15个月时间,总计有10家发起机构发行11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共计350.35亿元,达到了近乎一月一笔的速度。
二、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特殊目的机构SPV是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重要融资工具,但是,我国法律尚未对证券化过程殊目的机构(SPV)的性质、法律定位与地位、基础资产的打包与组合、收益的分配、证券化资产的破产与监管等进行清晰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得SPV法律地位的确认存在法律盲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确定性,与之相关的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无法得到有效规范,投资者的权益也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础资产单一
目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在基础资产方面种类比较单一,从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至今的基础资产主要有企业优质贷款、不良资产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个人汽车抵押贷款四大类,而其中的企业优质贷款占据了基础资产的大部分,比例高达75%,中小企业贷款只占据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0.7%。
(三)投资群体以商业银行为主
机构投资者进行专业化的操作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而目前,我国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主要持有者是商业银行、非法人机构、证券公司、政策性银行,其中以商业银行所占比重最高,达到了67%,而发行规模的数据显示商业银行占比为85%,由此可见,商业银行不仅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主要发起机构,也是主要持有者。
(四)金融监管仍显滞后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涉及到的监管部门众多,包括银监会、证券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经贸委等部门,导致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审批、运作、监管多层次化、复杂化,使得正在开展的一些证券化试点业务流程过于复杂。因此,需要加强对相关业务部门职责的分配,并做好管理执行的协调工作,杜绝多头重复监管,减小监管冲突,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达到最大限度防范金融风险的目标。
三、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对策
(一)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针对目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法规没有从立法层面上进行规定的情况,应该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专门立法,针对贷资产证券化现有规章政策未能解释、解释不清或者与其它现有法律法规相冲突的问题,与《合同法》、《信托法》等相关法律相结合,制定出适用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专门法律,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完善并丰富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的单一性使得信贷资产证券化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可以加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个人汽车抵押贷款等个人贷款证券化的力度,对这一类的个人贷款证券化进行政策扶持,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其中。
(三)培养机构投资者
相关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可以加大培养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力度,从而提高机构投资者的专业素养,鼓励并引导更多的保险公司、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到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持有中。另外,可以允许入池资产质量良好、结构简单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交易所市场上进行交易,这样既可以引入普通投资者,又能够增加持有者的退出渠道,来充分释放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
(四)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
有效的金融监管是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的可靠保障,并且能够更加有效的防范信贷资产证券化所带来的系统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目前,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属于分业监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两家部门主管,因此,需要加强两个机构的协调机制,保障各部门能够及时沟通与协调。
四、结束语
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历程经历了两个阶段,目前正处于快速的发展当中,当前在发展中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基础资产单一、投资群体单一以及金融监管滞后的问题,因此,需要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完善并丰富基础资产,培养机构投资者,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从而推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稳步、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一、我国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现状及优劣势分析
(一)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的业务现状
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是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于2007年成立,从那时起我国就不断的给予村镇银行各种政策支持。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我国村镇银行的总资产截至2015年年底首次突破万亿元,达到10015亿元。并且已经扩展到了全国31个省、1880个县市。大部分村镇都比较顺利的开展了银行业务,不仅满足了农村地区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也为当地的农民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服务。当前,我国村镇银行的规模正在逐步扩大,贷款业务也在逐步完善。近年来,我国村镇银行小微企业逐渐发展起来,贷款余额也随之上升了,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覆盖率,给小微企业创造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当前我国村镇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一般占总贷款的50%,未来还可以继续提升。总之,我国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还会继续改进和完善,将来还会解决更多的小微企业以及农户的贷款和资金问题。村镇银行正在逐渐发展成为农村主要的金融机构。
(二)村镇银行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优势
当前,我国村镇小微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融资困难,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小微企业规模比较小,用于抵押的资产太少,对于大型的债务很难承担,具有较大的贷款风险:经营管理方式落后,基本的数据资料太少,信息没有公开,经常会出现财务报表错误或者财务数据不真实的现象,信用级别比较低,还款能力较差:有些企业经营管理方式不合法,经常会采取多种非法方式来逃债,导致小微企业的整体形象下降,难以获得银行的信任。村镇银行是为当地的市场服务的,在一定程度上对本地的小微企业有所了解,因此在面对上述问题上具有明显的优势。
1.地缘性优势
地缘性优势是村镇银行相比较其他银行最明显的优势。村镇银行服务于本地市场-对于当地人们的生活和消费情况都比较了解,这项优势极大的解决了信息不透明以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并且可以较好的对贷款风险做出判断,以更好、更有针对性地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问题。由于地理位置的优势,也就是独特的人缘和地缘优势,村镇银行在农村市场中占据着绝对优势,可以良好的实现与小微企业的和谐共存。
2.经营性优势
村镇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当地的农户和小微企业,基本上不会出现对外发放贷款的情况,村镇银行的管理链非常短,贷款审批的程序也比较简单。考虑到农村地区的金融市场特点,大大缩减了贷款的成本和信息成本。因此村镇银行具有明显的经营性优势。借助灵活的先天性经营优势,村镇银行可以解决更多的小微企业资金问题。
(三)村镇银行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劣势
1.缺乏一定的社会认知度
我国的村镇银行的发展历程才短短几年,营业机构还比较少,很多小微企业和居民都没有对村镇银行有足够的了解,尤其是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等传统银行相比,认知度还太低,地位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由于村镇银行规定自然人可以入股,因此很多人都将其错误理解为村镇银行是由私立的经营者拥有,担心会和之前的农村合作基金一样上当受骗。村镇银行是新生的机构,在农村群众中的信任度还不够。
2.业务比较单一
村镇银行的主要经营类型就是传统的贷款业务,经营模式比较单一。而且,这些业务农村信用社也可以完成,在功能上没有突出的优势,因此难以吸引更多的客户。
3.资金比较短缺
村镇银行作为新出现不久的金融机构,还不具备一定的认可度和社会威望,因此很多小微企业以及农户对村镇银行还不够信任。当前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主要资金来源为农村信用社,很多群众只是把村镇银行作为贷款的一种方法,而没有将资金存在村镇银行中。所以,村镇银行的资金吸收量还是比较小,再加上村镇银行本身规模较小,经营点也很少,这些因素都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发展。
二、我国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贷款业务定住不够明确
村镇银行最初是用于解决“三农”问题的,由于一般采用盈亏自负和风险自担的经营模式,而且受驱于利润,虽然服务对象为农村市场的小微企业和农户,但主要的客户还是那些信用良好、资金雄厚的企业。却很少关注到那些实力较弱、缺乏抵押的企业,以至于他们的困境很难得到解决。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偏离了最初的宗旨,没有起到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更不用说带动整个农村地区的发展了。
(二)贷款模式不符合小微企业
虽然小微企业贷款是村镇银行的主要业务,村镇银行应该为此不断的完善贷款方式,或者开发新的经营模式,但是当前的村镇银行还是和农村信用社一样保持着传统的贷款模式,不符合当地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没有做到人性化服务。
(三)贷款具有较高的风险
村镇银行主要的贷款服务对象为当地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这些小微企业通常不具备规范的经营管理理念,资金短缺、实力较弱,内部财务混乱、缺乏市场道德,这些都有可能给贷款带来较大风险。村镇银行跟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注册资本金标准较低,因此承受风险的能力也相对较弱。村镇银行的资金投向比较单一,这也是增加贷款风险的主要原因。目前,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还不能有效满足小微企业贷款业务需求。由于缺乏风险预警人才,因此村镇银行掌握风险的方式还仅仅局限于形式上。而且村镇银行还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信息比较滞后,信息处理能力也比较差。
三、发展我国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具体对策
(一)明确市场定位
首先要明确村镇银行的宗旨,即解决“三农”问题,主要方式就是给农村的小微企业和农户提供资金。但是当前村镇银行却将贷款集中在了资金雄厚的中产阶级小微企业上,对于实力较弱、资金短缺的小微企业却不能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所以,村镇银行的服务宗旨出现了严重的偏离。完善方法就是,通过设立明确的市场目标,并把市场化经营作为主要原则,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并帮助小微企业建立新的项目,以确保其资金来源,进而解决小微企业和当地群众的资金问题。只有解决了农村地区的资金问题,才能改善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进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
(二)加大对村镇银行的扶持力度
政府要通过颁布一系列政策来对村镇银行进行扶持。首先,要加大对村镇银行的宣传力度,以提升村镇银行在公众心中的形象,提高群众和小微企业对村镇银行的信任,从而吸引群众和小微企业在村镇银行存放资金以及贷款。其次,政府要为村镇银行提供必要的财政补贴,以降低小微企业的的经营风险和运营成本。然后,政府给村镇银行建立担保平台,使村镇银行可以放心给小微企业进行贷款。因为村镇银行对客户缺乏足够的了解,而政府设立的担保机构就可以在二者之间建立起担保的作用,该机构通过一定的方式可以掌握双方的信用程度,以此来进行担保,这个过程会收取小微企业、农户以及村镇银行的部分担保费用。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担保不属于全额担保,它的贷款风险需要村镇银行和担保机构共同承担,这样就能够将贷款风险降低,并且还可以降低道德风险。
(三)创新贷款模式,以防范信贷风险
1.实行联保方式
我国小微企业存在一项重要的问题,就是抵押物比较缺乏,针对这项问题,我国的村镇银行可以借鉴小额信贷的联保方式来发展小微企业的贷款业务。主要做法为:如果当地的小微企业发展比较好,可以采用将小微企业进行分组的方式建立起信用小组,通常一个信用小组包括五到十个小微企业。每一个小组的任何一个企业之间都存在关联的贷款责任,小组内要定期举行贷款规划会议,这样彼此之间可以产生监管和制约的作用。其次,为了防止小组中的某个企业出现违约情况,小组中的所有企业都要交纳风险准备金,用来补偿村镇银行的损失,小组内任何一个企业出现没有按期还款的现象都会影响组内其他企业的贷款。而且这种情况出现的频次会直接影响到小组的信用级别,小组的信用级别会随着未按期还款情况的改善而增加,反之,小组的信用级别会随着未按期还款的增加而降低,这样直接影响了小组的贷款额度。有些地区小微企业发展比较落后,小微企业比较少,这时可以将仅有的小微企业主和农户组成信用小组,同样依靠小组成员之间的互相监督来维持信用级别。这些是和小额信贷之间的相同之处,不同之处在于:我国的村镇银行主要的贷款对象为农户和小微企业,而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为个人,因此在使用方法上也应该有所差别。村镇银行信用小组在选择构成企业时要注意,企业的行业分布越分散越好,这样就可以有效的避免相同行业的企业在遇到行业风险时迅速的增加贷款风险。联保方式可以有效的解决上述问题,既减少了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同时也解决了抵押品短缺的问题,这对推动村镇银行小微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一人一行业”模式
当前,我国的村镇银行和小微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付的现象,村镇银行通常在给小微企业办理业务之前会对企业进行调查,但由于调查方式有限,通常了解不够彻底,这就增加了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发生率。面对这种现象,村镇银行可以采用。‘。人一行业”的模式来开展小微企业的贷款业务,这种模式的特点就是: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某一行业的贷款业务,村镇银行可以培养专门的行业研究人员,研究人员应用这种方式在工作中不断的积累经验,更新完善自身的知识体系,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以达到行业的要求和标准,这样就可以有效的判定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风险并进行及时的防范。
四、构建科学合理的信息管理机制
回顾成都银行的发展历程,几乎与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同步,期间经历几起几浮,依靠自己的智慧,根植地方经济,解决了最初沉重的不良资产包袱和薄弱的管理基础问题,并最终走出了一条属于自身的良性发展道路。为此,本刊在成都银行成立十五周年之际,特别采访了成都银行毛志刚董事长,请他与国内同行共同细探成都银行“旧貌换新颜”的成长轨迹。
共性中突出个性
《》:2010年开始,国内很多城市商业银行陆续迈入自身成立经营的第十五个年头。在成都银行成立十五周年之际,回顾全国城商行的发展历程和成都银行自身的发展轨迹,您最深刻的感受是什么?
毛志刚:应该说,中国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路径都有相似之处。比如,都是在原先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而来,初始规模小、底子薄、包袱重、管理不规范。经过十五年的发展,较成立之初,大多数城商行的资产质量大幅提升,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其中的一些佼佼者,更是已经实现上市或达到上市标准。
成都银行也不例外,从成立至今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
第一个阶段是夯实基础。在成立的头三年,成都银行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调整,并借助当时良好的宏观经济形势及新成立时的勃勃生气,各项业务取得了快速发展,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前十强。
第二个阶段表现为迂回反复。由于在2000年初接收了原成都汇通城市合作银行的资产和合法债务,成都银行的资产质量迅速恶化,资本金严重不足,在实施增资扩股补充资本金的过程中,又出现了关联股东一致行动人问题。受此影响,成都银行的经营发展陷入历史低谷。2004年8月末,全行存款余额仅167.1亿元,市场占比降至4.7%,不良贷款率高达25.43%,在银监会当年的监管评级分类中被列为第五类。
第三个阶段可称为重装上阵。2004年,成都银行着手“二次创业”,并着手制定了2006~2010五年发展规划。2005年以来,成都银行积极采取清收处置不良资产、利用自身利润核销呆坏账等措施,改善资产质量,仅用自身利润核销呆坏账就接近13亿元,为业务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成都银行业务发展扭转了连续几年停滞不前的不利局面,经营规模此后连续五年保持30%以上的快速增长,并提前一年全面完成了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回顾这十五年的发展历程,其中最深刻的感受是,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监管要求日益严格背景下,我们准确地把握住了难得的发展机遇,走上了重速度又重质量的良性发展轨道,实现了向好和强的转变。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当前发展形势发生的较大变化,未来的发展之路还需要我们更多地思考和探索。
《》:关于城商行的未来发展,很多人提出要走出一条特色化的发展道路,也有人认为出于结构调整的需要,城商行未来还是要实现多元化的发展。您认为,特色化和多元化的目标是否存在矛盾,成都银行未来将如何处理上述两个方面的关系?
毛志刚:应该说,特色化、专业化与多元化的目标是不矛盾的。特色化与专业化应当建立在多元化的基础上,多元化更多是解决结构问题,是风险控制的需要,特色化和专业化则更多是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要求。
以往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种类比较单一,资产负债业务占比大,表外业务占比小,公司业务比重大,个人业务不够发达。应当说,较为单一的业务结构不利于银行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就成都银行而言,以往政府平台类贷款和房地产类贷款占比较高,政府平台类贷款一度在本行贷款中份额占比超过50%。当然,这是由成都银行在特定发展时期的特殊经营要求决定的。应当看到,高比例的政府平台类贷款是过去成都银行改善资产质量、提升经营业绩的客观需要。但成都银行发展到今天,无论是多元化的发展要求,还是调结构、控风险的发展目标,都需要对贷款居高的格局进行调整。2010年开始,响应相关监管政策,成都银行逐渐开始降低平台公司类贷款占比,目前的该项比例适合本行的具体业务经营情况,而把降下来的份额主要用于发展小企业贷款和个人零售业务。此外,在多元化经营方面,资金业务、投行业务是本行未来着力提升的领域。目前,成都银行的资金业务发展已初显成效,所获收益已经超过了全部收益的1/3。以上这些都是成都银行在业务多元化方面所做的尝试。
相对单纯的多元化发展,一个更理想的状态是多元化中有特色。事实上,特色化、专业化的发展是很多城商行乃至大型银行追求的目标,但这是一个“知易行难”的问题。特色化和专业化是建立在良性发展基础上的。如果管理水平低下、资产质量不高、抗风险能力差,缺乏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就谈不上走特色化、专业化发展道路。中国城商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较创建初期确有大幅提升,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在实现跨区域经营后,既有本地竞争主体增多、竞争加剧的问题,又有开拓异地市场的问题,此时走专业化、特色化经营道路就显得尤为急迫。
就成都银行而言,走特色化、专业化道路仍不能脱离原有市场定位,一种比较合理的路径是在原有市场定位基础上,对现有业务结构进行调整,突出某些优势业务。比如,成都银行通过参与政府项目,既很好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又实现了自身的快速发展,我们不能为了走特色化而放弃固有的业务优势,仅仅注重发展某一类业务。特色化经营是我国整体银行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对城市商业银行来说,应根据市场环境和本行特点,在发展中寻找方向、打造自身特色。
发展中再造结构
《》:我们注意到,在成都银行发展历程中,政府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既表现在对增资扩股和解决不良资产的支持,也表现在政府平台类贷款一度在成都银行贷款总量中的高占比,您如何评价政府在贵行发展中的作用和客观上可能造成的风险?
毛志刚:2004年,在成都银行经营陷入谷底时,成都市政府安排部分优质地方财力单位受让了部分关联股东持有的6.4亿股成都银行股份,使地方财力单位合计持股占比达到72.5%,并于同年末,以现金方式收购了成都银行10亿元不良资产。这些措施为成都银行迅速摆脱困局和恢复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此后,通过再次增资扩股,成都市地方财力持股降至27%。刚才也谈到,政府类贷款曾经在本行贷款份额中占很高比例,这在当时对改善本行资产质量、促进业绩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应当说,成都银行发展到今天,地方政府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正如我们所言,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平台类贷款居高是由成都银行在特定发展时期特殊的经营要求决定的,而发展到今天,成都银行各方面条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对之前的格局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要求。就全国而言,政府平台贷款及房地产业蕴含的系统性风险给了我们重要警示,因此,本行已主动开始调整自身资产结构,政府平台贷款占比已大幅降低。从对各类贷款按轻度、中银行目前各类贷款风险整体上均为可控。同时,本行也加大了对风险的预警和把控,及时提足拨备。截至2011年9月,成都银行拨贷率达到2.68%,拨备覆盖率达到480%;不良贷款余额4.37亿元,拨备达21亿元。
《》:我们看到,在成都银行的业务结构再造中,屡屡出现马来西亚丰隆银行的身影,在双方合作三年多后,您认为丰隆银行的进驻是否达到了引资时的预期,您如何评价目前双方在各领域开展的合作?
毛志刚:2007年,国内银行业迎来了新一轮外资参股、入股的热潮,成都银行抓住机遇,制定了由境内外投资者共同化解历史包袱的增资扩股方案,决定采用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以每股不低于2元的价格向境内外投资者增发20亿股新股份,并用溢价部分弥补资产损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理念、产品开发与技术手段等,打造核心竞争力。
工作启动后,成都银行首先同时邀请马来西亚丰隆银行等三家境外银行赴成都开展尽职调查。经过公开比选,马来西亚丰隆银行最终胜出,成为成都银行境外战略投资者,以每股3元、总计相当于19.5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入股6.5亿股,占成都银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20%。丰隆银行的成功引入带动了境内投资者的跟进。随后,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20余家境内投资者,以相同条件和价格认购了成都银行其余13.5亿股新增股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最终境内外投资者同意在每股3元的认购价款中,用0.5元参与建立一个总规模为10亿元的信托计划,以帮助成都银行剥离不良资产,并将此作为入股的前提条件之一。2008年下半年,在境内外投资者协助下,成都银行通过信托计划成功剥离了10亿元不良资产,彻底化解了历史包袱。
自2008年以来,成都银行积极开展与丰隆银行的战略合作,在丰隆银行的帮助和支持下,对组织架构、风险管理、业务结构、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调整,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丰隆银行擅长个人和资金业务,因此,在其协助下,成都银行原来发展相对薄弱的资金业务、个人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大大促进了整体业务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比如,引资前本行的个人业务份额占比不到10%,三年后该指标已超过20%,考虑到个人业务的相对稳定,未来我们希望个人业务占全部业务的比例在1/3以上。
在风险控制方面,丰隆银行专门派驻专家到成都银行担任副董事长,并兼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增强了董事会的风险管控能力。在丰隆银行协助下,成都银行已初步建立起覆盖银行主要风险类型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体系,风险管控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升。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成都银行在丰隆银行协助下,开展了“资产负债管理项目”,建立了由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高级管理层持续参与,各业务部门、支持部门、监督部门各尽其责的管理架构,形成了较为全面的资产负债管理报告机制和决策程序。目前,成都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已初步实现了风险、资本、效益一体化的综合管理。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后,成都银行的IT建设也进入快速发展期。在丰隆银行协助下,成都银行完成了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财务管理及资金系统等重要信息系统的建设,科技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2010年,成都银行抓住银监会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有利时机,与丰隆银行共同出资3.2亿元发起设立了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进军消费金融领域,这是本行在多元化经营方面迈出的坚实一步,也是双方合作的又一成果。作为全国首批四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之一,该公司目前已与成都银行的业务形成了良好互动,如成都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客户可向消费金融公司申请装修贷款,类似这样的交叉营销推动了双方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回顾与丰隆银行的合作,我们的体会是,城商行选择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应该是其能否帮助实现业务提升,能否与银行原有团队有效对接,而不是只看规模和出价。还是那句话,重在“通过‘引资’,实现‘引智’”。
战略中谋划战术
《》:许多城市商业银行的战略规划通常是“引资――更名――跨区域――上市”这样一个发展步骤,您如何评价城商行的这种战略发展路径,如何看待城商行目前面临的经营现实?
毛志刚: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地域长期局限在一个“市”的行政区域内。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城市商业银行生存压力增大,同时也意识到业务发展局限于一地所面临的巨大风险,纷纷把目光投向区域外的广阔空间,谋求跨区域经营,这是城市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要求。2008年下半年,以更名为标志,成都银行正式启动了跨区域发展战略。目前,成都银行已成功在重庆、西安、广安、资阳、眉山等地开设了分行,初步搭建起覆盖成渝、辐射西部的分支机构网络。
目前,监管机构正对城商行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进行重新评估,这是监管层出于管控城商行风险的考虑。应该说,城商行跨区域经营有利于市场的充分竞争,促进金融机构不断完善金融服务,许多银行将跨区域经营纳入自身发展战略也是正确的选择。当然,部分城商行的跨区域经营确实存在“水土不服”的问题,本地的经营模式不能完全复制到异地分支机构。因此,需要对跨区域经营的“战术”进行调整,即城商行在跨区域发展中要加强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分析。比如,成都银行的经营模式复制到成都周边地区问题不大,但“搬到”江浙地区就行不通。为解决此问题,目前,成都银行筹划先在上述地区成立一家村镇银行,对当地的经营环境先行“试水”,培养部分金融人才,熟悉当地经营环境,为将来正式进入上述地区打好基础。
至于城商行上市的问题,公开上市有利于银行建立持续的资本补充渠道和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同时能够促进银行自觉接受市场监督,提升管理能力,促进自身的长期健康发展。在完成增资扩股,各项指标得到大幅改善后,成都银行启动了上市准备工作,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进入尾声,将在近期向监管部门提交正式申请。同时,成都银行还将上市工作作为“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重要工程,以优秀上市银行为标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优化各项监管指标,着力提升发展质量,保持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
产融结合作为一种不断完善的企业发展模式,长久以来得到了国内外众多企业集团的认可。在对这一模式的认识上,国内外都有着比较统一的意见。
(1)产融结合的界定。对于产融结合概念的理解和定义,需要从三个方面出发:其一,就是产融结合的主体。所谓产指的是产业资本,即实体企业等非金融机构所持有的货币与实体资本。所谓融指的是金融资本,即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持有的货币与虚拟资本。其二,就是产融结合的方式。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就是产业资本将所属的资本转入金融机构下;另一种就是金融资本通过人事、参控股等方式来有意识地对产业进行管控。其三,是产融结合的目标。[1]产融结合最根本的要求和最终的目标,就是实现共同资本的增值。产业与金融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最终实现二者的高效组合与优势互补。
(2)产融结合模式的主要类型。对于产融结合来说,不同的划分依据,就会形成不同的划分类型。依据产融结合所处的市场环境和产融结合的主要推动力量,可以将产融结合模式划分为以下三种基本类型:其一是市场主导型,欧美国家大多是以市场经济和自由主义为引导来推动整个产融结合的发展。其二是银行主导型,日德等国家的产融结合模式,大都是在大银行的主导和推动下形成的。其三是政府主导型,对于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特别强的国家来说,所采用的大多是借助法律或者政策来大力推动产业与资本的融合。
(3)日本商社产融结合的发展历程。日本商社的产融结合之路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着深刻历史轨迹的。在其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多个历史阶段,也产生了多次自我变革。1)二战结束后的一段时期内,是日本产融的初期发展阶段。为了振兴经济和增强自身实力,许多大银行开始通过购买股票等形式,对产业企业进行控股,而产业企业为了自身发展也开始借助银行力量进行资本整合,这就是最初的产融结合模式。2)到了60年代,是日本产融结合发展的另一个起点。此时,大量外来资本涌入日本市场,为了抵御外来资本的侵袭,日本本土企业大量进行互相控股。日本每个企业集团内部开始形成了一种叫主银行的机构,它的出现,实现了对集团内部资金的管控,也形成了一种新的银企关系。3)90年代至今,日本商社产融结合发展几经变革,不断完善,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点。在此时,政府在整个产融结合模式的发展和改革之路上,起到了巨大作用。政府在这个时期,要求产融结合过程中,要降低银企之间、企业之间的相互控股比率,要对系列融资关系进行弱化,要设立专门的金融公司进行监督和风险管控等。这为整个日本产融结合模式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2]
二、日本商社产融结合模式的特征分析
日本商社的产融结合模式,有着普通产融结合所共有的特征,但也具有自身所特有的一些特征。
(1)市场环境的特征。从市场环境来说,对国内运行环境依赖高,对国际环境适应性差。因为整个日本的产融结合,都是在国内大型的金融机构和企业集团主导下形成,而且其中政府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这种历史基因就导致日本产融结合的本土化,严重依赖国内经济运行环境,无法在国际上形成强有力的竞争力和资本运作优势。
(2)运行主体的特征。就主体来说,商社产融结合过程中,一直起到推动作用的除了政府就是大银行。大银行为了实现资本的更高效利用和不断增值,它主导了整个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不断融合,是整个日本商社产融结合进程中,最基本的推动力量。
(3)运行方式的特征。从运行方式来说,间接融资为主,公司治理结构以银行为导向。在产融结合过程中,银行为主导,它们也就采用了大量手段去实现对产业企业的管控。[3]这些手段包括参股、控股、持股等资本运作方式,也包括了人事管理、信息管理等企业管理手段。这实现了银企的高度融合,实现了大银行对企业的监管,但也进一步加剧了日本企业对银行的高度依赖,影响了产业企业的自主经营。
(4)生产效益的特征。从产生效益来说,资本吸收转化率高,但无法重组存量资产。产融结合最基本和最原始的要求就是实现资本的增值。但并不是资本融合程度越高,银企联系越紧密所带来的效益就越高。日本的产融结合模式,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提升了资本的吸收和利用效率。但是,也增加了未融合资本的重组难度,影响了企业运行效率。
(5)风险控制的特征。从风险控制来说,微观经济风险小,宏观经济风险大。日本商社的产融结合模式,由于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联系高度紧密,从微观上看,企业和银行会通过多种手段进行风险控制,实现彼此利益最大化。但是,从宏观上看,银企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会不断夸大资本的实际效益,增加整个大环境的经济风险。
三、产融模式对中国国企发展的借鉴
(1)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日本产融结合模式,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对银行的依赖程度,影响了企业的自主经营。中国国有企业在过往发展过程中,获得了银行信贷的大力支持,促进了企业发展壮大,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应该避免对银行的过度依赖,利用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增强资本实力,完善自身的组织结构,提升自主经营能力,掌握经营和发展的主动权。
(2)因地因时制宜选择产融模式。对于企业产融结合来说,模式不只有一种,手段和方式也不是唯一的。每个企业的发展状况和所处环境也各不相同。因此,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不能照搬照抄别人的经验。目前,许多国有企业利用自身的资本实力,设立金融业务板块,并取得金融业务的大部分牌照。例如,中石油集团、华润集团、五矿集团、中航工业集团,从过往实践来看,产融结合的效果还不是太理想。中国国有企业应该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托自身产业优势,取长补短,在发展中不断进取,探索出一条真正符合自身情况的发展之路。
(3)设计合理的风险控制机制。风险控制应该是产融结合过程中,始终应该被关注的问题。如果无法做好风险控制,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企业内部的诸多问题,还有可能影响整个经济的稳健发展。通过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在实业和金融业之间设立防火墙机制,是应对产融过程中各种风险的重要途径。
(4)建立良好市场环境。资本的高速运转需要相对自由的市场环境,严格高压的市场环境是不利于资本市场效率提升的。在产融结合过程中,建立相对宽松的市场环境,给予资本运作足够的市场活力和自主权利是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的。但在这个过程中,也不能放松对整个资本市场风险的管控。[4]
(5)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除了良好的市场环境,资本运作还必须依赖于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在日本商社产融模式发展过程中,政府起到了巨大作用。我国政府应该借鉴这些有益经验,推动产融结合的进程。作为国有企业,也应该充分利用政策环境,为自身带来更长远的发展。
一、引言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鉴于银行业在一国经济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以及包括银行业在内的金融业本身所固有的高风险性、银行破产将产生的重大影响,对银行业的监管长期以来一直是各国金融监管的核心所在。银行监管的内容涵盖了对市场准入、资产质量、内部控制、市场退出的监管,此外还包括银行准备金监管、资产负债比例监管和资本充足率监管等内容。其中资本充足率监管是各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当局对商业银行进行审慎监管的核心内容。因此研究巴塞尔协议Ⅲ框架下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问题。
(二)本文的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第一,从巴塞尔协议的内涵与发展历程角度作为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研究的切入点来分析和解决问题,避免大而全的泛泛之谈;第二,全面分析“新资本监管标准”对我国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影响机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第三,根据2011年中国银监会公布的“新资本监管标准”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时代背景和政策含义。
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内涵与发展历程
(一)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涵义及其标准的确立
(1)资本充足率监管涵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就是指一国监管当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及其计算方法、资本充足比例要求以及当商业银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后的相应惩罚措施进行规定,从而对整个银行业进行以资本充足率监管为主要监管手段的一种监督管理机制。在部分准备金制度下,商业银行具有极强的脆弱性和内在不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资本便像一个“承担未来不确定损失的缓冲器”,为存款人和债权人提供了这种担保。(2)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的确立。对于存款人和银行监管当局而言,银行持有的资本充足率越高越好,因为银行持有很高的资本,将大大降低银行经营的风险;而对银行家和股东们来说,资本充足率不应过高,如果银行自有资本过高,财务杠杆比率会降低,不利于每股收益的提升,最终影响银行的利润。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或程度必须维持在适当的范围和水平内,只有这样才能最大化监管收益、最小化监管成本,提高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有效性。我国银行监管当局并不一定硬要照搬巴塞尔资本协议所规定的8%的资本充足比率,而是应该根据我国国情,将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比率确定在一个恰当范围内。
(二)资本充足率监管制度的发展——以巴塞尔协议为线索
(1)巴塞尔资本协议Ⅰ。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Ⅰ明确了银行资本的定义、银行各项资产的风险权重以及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从此,各国银行监管当局开始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提上日程并日益重视起来,其对银行的监管也由表内扩展到表外。协议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资本的组成;二是风险加权制;三是目标标准比率。银行资本被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其中,对附属资本的要求明确规定不得超过全部银行资本的50%,其中一般准备金不得超过风险资产的1.25%,特殊情况下可达到2%。在面临信用风险方面,协议根据信用风险的大小将商业银行的表内资产划分为五大类,其对应不同的风险权数分别为0%、10%、20%、50%和100%。(2)巴塞尔资本协议Ⅱ。2006年12月底开始正式实施的巴塞尔协议Ⅱ(又称新资本协议)。具体内容包括: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新资本协议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提出了不同的衡量方法。依据银行自身的风险评估或国际性评级机构的评定结果来确定风险权重,基本上消除了国别歧视,有利于创造公平的国际融资环境。第二支柱: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银行作为利益最大化主体而有可能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第三支柱:市场约束。市场约束是资本、监管要求的有效补充,强调以推进信息披露来保证市场对银行的约束效果。(3)巴塞尔资本协议Ⅲ。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由此唤起全球金融监管的新一轮改革,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便是国际银行资本监管改革。2010年9月12号,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管理层会议在瑞士举行,27个成员国的中央银行代表就银行体系资本要求达成最新改革方案,即《巴塞尔协议Ⅲ》。根据协议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及时上调资本金比率,以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协议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各家银行应设立“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间分阶段执行。此外,协议规定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6%但低于7%标准的银行,应执行较为谨慎的利润留存政策。
三、新资本监管标准对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影响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分析
在我国的银行体系中,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与交通银行并称为五大国有银行,它们的资产规模及信贷总量在我国银行业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我们仅以这几家大型银行为代表来讨论我国银行的发展状况。由于农业银行的数据缺失,图1只给出了其余四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变化趋势。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缺乏稳定性,其中除中国农业银行部分年份无法取得数据外,其他三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截至2003年底均低于8%,其中中国银行资本充足率最高,达到6.98%,中国工商银行最低,仅5.52%。而从2004年开始,三家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均出现大幅度的提升,到2008年都已达到12%,远远超过国际监管要求的最低标准,即使2009年由于全球金融危机有所回落,资本充足率仍然超过了10%。
从上图可以看出,我国国有银行资本结构的构成极为单一,面临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国有银行资本主要由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部分组成,我国国有银行的核心资本,即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银行资本中占绝大多数的比重,而附属资本比率偏低,附属资本尚有相当大的上升空间。
(二)我国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存在的问题
可以看出,在资本充足率方面,虽然目前我国五大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已基本达到国际活跃银行12%的资本充足率水平,但这大部分是政府注资的结果,与银行业务的发展关系不大。而且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呈现起起落落趋势,稳定性不强,这在一定程度上隐藏了金融风险。但从图2可以看出2011年以巴塞尔协议Ⅲ为基础的“新资本监管标准”的提出与引入,使国有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普遍提高,基本达到监管的要求,大大的增强了银行抗风险的能力。
(三)“新资本监管标准”对我国国有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