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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范文

发布时间:2024-02-01 17: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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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

篇1

一、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实物期权概述

(一)实物期权的涵义

期权是一种让拥有者以特定的价格在未来特定的日期或之前购买或卖出一定数量的基本证券的一种合约。期权被划分为金融期权和实物期权,金融期权是一种衍生产品,它是以金融产品为标的物的。实物期权是金融期权在实物领域的发展,其标的物不再是金融资产,而是某一项投资的价值。而它赋予的权利也往往是某项投资的选择权,即选择投资还是不投资,或者是现在投资还是延迟投资。拥有实物期权,投资者就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根据某些价值变动灵活选择投资方案。实物期权与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以金融产品(比如股票、债权)为标的资产的金融期权相类似,是一种将期权的基本理论应用到企业实物资产的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的,它是一种不公开交易的选择权。由于这种期权的标的物不是金融资产,而是实物投资项目或企业,因此将其称之为实物期权。

(二)房地产投资项目涉及的实物期权种类

1.延迟期权。受到国家或者社会经济和政治状况、地区或城市经济状况地段以及市场环境的影响,房地产开发商很难准确的掌握这些因素是如何影响投资项目的价值并且很难进行精确的定性和定量的预测。这时市场情况不确定,那么开发商就可以推迟作出决策。

2.放弃期权。房地产投资项目在很多时候可能不能够达到原有目标甚至有可能产生损失。那么这时候放弃投资有可能还会有项目价值的净残值可以回收,所以选择放弃是明智的。

3.分阶段投资期权。房地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比一般项目要大得多。理性的决策者不会把资金一次性投入房地产投资项目,这样风险会很大。所以分阶段投资并且令其滚动发展是最明智的选择。

(三)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实物期权特点分析

1.投资的风险性。高风险性是房地产投资项目的一个主要特性之一,主要是因为它是不动产,一旦建成便不可移动。还有就是它在短期内变现的可能性很小并且难以流动。

2.运营的不确定性。大型的房地产投资项目,尤其是对于跨区域和投资金额大的项目而言。项目运营中的不确定性会比一般项目高,对于一项用传统方法计算出其价值为负的项目而言,并不等于就永远放弃该项目的投资,而是用实物期权的思想静等市场的变化。

3.实施的多阶段性。大型项目想要在短时间内一次开发完成,其可能性极小。所以房地产投资项目一般都是分阶段进行的。并且各个阶段之间也不是独立的,前一个阶段是后一个的前提和基础。前一个阶段产生的现金流对于后一阶段的决策有借鉴意义。

二、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实物期权定价模型

(一)B-S实物期权定价模型

B-S模型假设:假设一:期权在买卖过程中无交易成本。假设二:短期的无风险利率在期权寿命期内保持不变。假设三:期权到期日才能行权。假设四:标的股票不分红。假设五:对卖空没有如保证金等任何限制,投资者可自由使用卖空所得资金。假设六:所有交易随机发生,价格随机游走。B-S模型的的主要公式:

式中:C0——看涨期权的当前价值;S0——标的股票的当前价格;N(d)——标准正态分布中离差小于d的概率;PV(x)——期权的执行价格的现值;e——约等于2.7183;t——期权到期日前的时间;σ——股票回报率的标准差。

(二)房地产投资项目实物期权参数的修正

1.标的资产的价值(S)。房地产投资项目的标的资产可以看作是开发的项目,譬如写字楼、商铺、住宅、酒店等。在实物期权的计算中,标的资产就是开发项目预期现金流量的现值。

2.期权的执行价格(X)。房地产投资项目的执行价格就是初始投资成本,主要包括借款的财务费用、施工建造费用、土地费用等。可以依据预计投入资本计算投资成本现值。

3.期权的期限(T)。开发商在决策的时候要对决策的最后时间作出界定。每一房地产投资项目的的周期不一样,可以根据周期的长短来决定,也可以根据自己估计的出租和出售期来确定。

4.无风险利率(r)。—般情况下,无风险利率是无风险投资的回报率。在B-S期权定价模型中,一般采用的是同期国库券收益率来计算。在计算房地产投资项目价值的时候,应该选择国内与项目开发期限相同的国库券利率的加权平均数。

5.标的资产的波动率(σ)。标的资产的波动率表现为投资项目价值的波动率。在B-S期权定价模型中,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一是使用同期同区域近1~2年的房产价格的历史数据作为依据,再根据公式计算得出。二是与市场类似房产进行比较得出波动率。

三、“盛世华庭”投资项目分析

(一)案例背景介绍

M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武汉,于2009年底取得一块土地,用来建设普通标准住宅项目,该项目名为“盛世华庭”。其中普通住宅占地面积156000M2,商铺占地面积87000M2。决策时点:2009年12月。开始建设时间:2010年6月。第一期开盘时间:2011年4月。该公司估计的销售回款情况如下:2010年为10%,2011年为50%,2012年为30%,2013年为10%。

(二)NPV法评估该项目价值

根据当地房产的平均价格估价,普通住宅的价格为6500元/平方米,商铺的价格为10500元/平方米。假设在回款期内所有住宅和商铺全部出售(车库作为固定资产出租,不出售)。那么销售收入总额为:6500×156000+10500×87000=192750万元。对于成本的发生,不是在2009年一次性付出,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具体见现金流量计算表)。该项目投资10亿元,其中自有资金投资为5亿占50%,贷款5亿,占50%。根根当地房地产企业的的平均收益率为15%左右,当地银行贷款平均贷款利率为5.28%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公式可以得出折现率R为10.14%,在实际计算中取折现率为10%(所得税税率:25%,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率:5%)。

用传统NPV法计算得出该投资项目的价值为—24488.91万元。对于企业来说,不会实施该项目。

(三)B-S实物期权法评估该投资项目价值

选用B-S模型进行该项目的期权价值分析。为了便于计算,将项目期限细分,以决定不同时点的决策的项目内含价值。假设把该项目分为两期开发。假设该项目所具有的期权期限为两年,第二期的决策时点为两年后。对于该项目,参数的确定如下:第一期决策日期:2010年1月;第二期决策时期:2012年1月;(t=2),无风险利率r:国库券到期收益率(3.53%)。标的价值S0: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执行价格x:选择日的项目投资额;波动率σ:用历史数据分析计算。如下表。该项目所在区域历史售价以及波动率测算表如下:(以2010年6月~2011年6月为时间段来测算)波动率的计算公式为:σ=■■(Vt-■)■,计算得出σ=13.18%,根据NPV法计算“盛世华庭”第一期的净现值为—24488.91。可以看到,第一期的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不会进行第二期开发。但是根据实物期权的思想,就会在两年后进行第二期的开发。这就好比是投资一项第一期的净现值为负的项目,使得房地产投资商有权利从第二期的项目中获利。第一期的净现值—24488.91万元是为了第二期获利而付出的对价。随着未来市场价格的波动率成正比增长,期权的价值会越高。其执行价格X是将要在两年后支付的项目的建设费用50000万元。第2期开发项目的现金流折现到第1年初的现值为下表所计算金额:t第二期决策时点为2012年1月,于2012年初开始建设,管理层预测的净现金流量如下: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到2010年为65257.42万元,即S0。

选择日项目投资额50000万元,折现到2010年初为41320万元。即PV(X)。

用B~S模型计算出的该项目的期权价值大于零。显然,传统的净现值法低估了该投资项目的价值。

四、结论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对于一项投资,可以延期决策。延期决策就可以充分的利用等待带来的价值,为企业管理者的投资决策带来一定的灵活性。实物期权在项目价值评估的应用使人们逐渐意识到不确定性的投资决策。使用实物期权理论进行分析研究,会适当的减低不确定性。对于投资项目的不确定性,用实物期权理论为投资决策增加其灵活性。实物期权的定价模型在房地产投资项目评估的应用是对传统方法的改进。

对于实物期权在我国房地产投资项目价值评估的应用需要一个逐步认识和完善的过程。项目价值的评估方法是多样性的,实物期权方法不是万能的,传统的方法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对于如何有效的利用这些方法来有效评估项目价值,有待更深入研究。

参 考 文 献

[1]李创,胡德朝.基于实物期权的企业价值评估模型比较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09(3)

[2]中国注册会计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

篇2

24家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如下:

青岛市资产评估中心

大连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大连会计师事务所

山东审计师事务所

山东会计师事务所

苏州资产评估公司

德阳市资产评估公司

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

西安正衡资产评估公司

陕西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宁波市资产评估中心

天津市中环财务咨询服务公司

羊城会计师事务所

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

河南审计事务所

甘肃第三会计师事务所

厦门大学资产评估事务所

福建省资产评估中心

厦门资产评估事务所

贵阳会计师事务所

长城会计师事务所

篇3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4(c)-0219-02

在我国日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股份制公司逐步成为市场活动的主体,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受日常经济活动不断变化的影响,股份制公司自身价值也随着市场经济的波动不断变化,具体体现在股份制公司股权价值的变动,进而如何对股权价值进行有效衡量成为一个现实中亟需解决的问题。该文正是对股权价值的有效衡量提出实践中的差异性解决方案,通过对股权评估方法及不同股权类型在实际价值评估过程不同运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适用不同股权类型,以便合理、准确展示股权价值。

1 股权价值评估存在的广泛性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体系中,经济体制形式以公司制企业为主,公司制企业最大特点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立,是市场经济体制中最具活力大型经济体形式。目前,我国公司制企业分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因其自身特点产生大量股权价值评估。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出资人或认股人在公司出资、认股后成为公司的股东,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公司资产收益和参加股东大会参入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出资、认股后,股东的出资和认股款除公司破产清算外是不能抽回的,但股东可从公司分红,参加股东大会参入被投资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带来利益,因此股权是有价值的,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并且是随着公司的经营发展变化,股权价值是随之不断变化的。与购买时(或出资时)相比,价值既可能变小,也可能变成0;价值也可能变大,甚至大很多倍。股东虽然不能抽回出资和认股款,但其股权可以转让,也可以出资,也可能因经济纠纷被查封用股权抵债,因此就产生了大量的股权价值评估。

2 股权价值评估方法适用差异性

在我国较早的股权价值评估主要是存在与在国有企业改制的国有资产评估中。目前公司股权价值评估的形式多样,中国评估师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在2011年12月30日并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规定股权价值既可以采用成本法评估,也可以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各种方法的选取和采用,主要根据被评估股权对象及相关背景资料搜集情况。目前股权价值评估方法根据对象适用而有所不同,主要划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2.1 非上市股份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权价值评估

应首先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根据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和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确定控股股权价值或有重大影响股权价值,进而对于非控股小股东股权一般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而对于股权投资发生时间不长,被投资企业资产账实基本相符,则可先根据被投资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净资产数额再根据投资方应占的份额确定评估值。

2.2 上市股份公司的流通股股权价值评估

可根据评估基准日收盘价或评估基准日前N天收盘均价确定评估值,对其中控股股权或大股东股权可按一般流通股评估结果进行适当调整求出评估值,对于限制流通股可根据限制期及股权数量、性质按评估基准日收盘价或前N天收盘价均价进行限制流通、大宗交易等因素调整得到评估值。

3 股权价值评估实务问题解析

中评协在2011年12月30日且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是股权价值评估操作的主要规范依据。根据应用《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的体会,股权价值评估在实务操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3.1 股权价值评估注意事宜

(1)股权价值评估中评估被投资企业价值时,应谨慎区分被投资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被投资企业整体价值-有息全部负债价值。

应注意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权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应当在适当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考虑由于控股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的要求,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是否考虑了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一般地,控股股东股权价值=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控股股东权益比例+控股权溢价;少数股东股权价值=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少数股东权益比例-少数股东权益折价。

(2)对控股股权或有重大影响的股权(股权20%以上或不足20%但为最大股东)的评估,一般先应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根据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价值来确定所要评估的控股股权或有重大影响的股权价值。特别是控股股权价值评估,必须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而不能只根据投资的原账面价值而不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确定出股权价值。股权评估常出现的错误是在对被投资企业整体评估中,不对长期投资中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分析,不对其中的控股股权的被投资企业再单独出具评估报告,甚至错误的将长期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100%股权时,把企业与被投资单位合并报表进行评估。

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时,既可以采用成本法(基础加和法)、收益法,也可以采用市场法,对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作为唯一的评估方法,一般应再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进行评估,且必须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所选用的方法及选取理由。在对被投资企业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评估时,应注意对形成的各种价值结论进行分析,需在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及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评估结论。

3.2 收益法评估的适用情况

(1)收益法适用前提

首先,用收益法评估被投资企业价值时,应区分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及溢余资产,收益法评估的价值只是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企业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企业溢余资产价值。

其次,在用收益法评估时,溢余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界定和剥离相对较重要。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资产,也就是为企业持续运营中不需要的资产,溢余资产一般包括冗余现金、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基金等、已解禁上市公司原始股等都可界定为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不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一般包括投资性房产、长期股权投资、预计负债、闲置的房屋、土地及设备、在建工程、押金、代垫款、应付工程款、保证金、未支付的借款利息等,但上述项目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些资产与经营相关的应该在收益预测中考虑,而不应该作为非经营性资产,这就要在具体的评估工作当中认真分析。

最后,这些溢余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评估等同于单项资产的评估,可以采用成本法、市场法或收益法进行评估。应该注意的是资产已界定为非经营性资产的,其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在收益法评估经营性资产价值时收益预测中也应该剔除,否则容易出现重复计算的问题,或虚增或虚减了评估结果。

(2)具体评估方法

应用收益法评估股权价值时,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收益资本化法和未来收益折现法。收益法评估中的预期收益、收益期间(未来收益折现法用到)、资本化率或折现率的确定和选出是评估结论准确可靠的关键。

收益法中的预期收益可以现金流量、各种形式的利润、或现金红利等口径表示,评估过程中应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收益口径。运用收益法进行被投资企业价值评估应当从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获取被评估企业未来经营情况的预测,并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且充分考虑并分析被评估企业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前景和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相关经济要素及发展前景,收集被评估企业涉及交易、收入、支出、投资等业务合法性和未来预测可靠性的证据充分考虑未来各种可能性发生概率及其影响,不能采取不合理的假设。收益期间应当根据评估的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以及评估的被投资企业所在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并恰当考虑预测期后的收益情况及相关终值的计算。资本化率或折现率的合理确定应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的利率水平、市场投资回报率、加权平均资金成本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被投资企业所在行业的特定风险等因素,确保资本化率或折现率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实践中,折现率一般采用无风险收益率+风险系数或贷款利率。这里应注意,当评估基准日利率水平较低时,往往折现率太低, 评估出的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价值虚高。

当被投资企业具有多种经营业务、涉及多种行业时,采用收益法评估股权被投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时,应当针对各种业务类型分别进行分析,被投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Aij/(1+Rj)n+Mj/(1+Rj)n;Aij为第j种经营的第i年的收益;Rj为第j种经营的年收益率;N为企业有N种经营业务。i=1、2、3……n;j=1、2、3……N;Mj为第j种经营n年后资产余值。

3.3 市场法评估的适用情况

股权评估中涉及的被投资企业价值评估中,市场法也是常用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中常用的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

参考企业比较法是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选择同行业或类似行业规模基本相同,交易活跃的上市公司,通过交易股价计算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再选择对比公司的一个或几个收益性或资产类参数,如EBIT、EBITDA或总资产、净资产等作为分析参数。最后计算对比公司市场价值与所选择分析参数之间比例 关系,称之为比率乘数,将上述乘数应用到被评估企业的分析参数中,并根据对比公司与股权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及风险进行系数调整,从而得到委估股权涉及的被投资企业的市场价值,再由此确定委估股权的价值。

市场法中的并购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取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市场法评估关键是恰当选择与被评估企业属于同一行业或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影响的企业进行比较。对参考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调整,使其与被评估企业的财务报表具有可比性。

3.4 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的比较

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被投资企业价值和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应选用不同的指标且指标口径应一致。即全部资本(股权+债权)、企业的销售收入、息税前利润(EBIT)、息税及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以及总资产都是全部资产口径的,选择的比率乘数、资本化率或折现率也应口径一致,如折现率应是选择各指标对应的收益率指标。而评估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应选择净收益(利润)、净资产股权资本口径指标,一般的折现率也是选择口径一直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

3.5 流通股股权价值评估

流通股股权价值评估可以根据评估基准日收盘价来确定评估值,但这里必须注意,近几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确定股权交易价格出现一些特殊情况,特别是股权为超过总股权1%的解禁股,按我国证券交易规则,必须在大宗交易平台交易解禁股。2008年6月30日前82宗大宗交易,在大宗交易平台交易价格比正常市场交易价格低0.14%~15.96%,平均低3.47%左右,因此对大宗股权评估值=评估基准日收盘价×(1-i),i为大宗交易折扣系数,根据市场情况一般掌握在0%~15%左右,i是根据公开股票市场不同时期是变化的,评估时可根据市场统计数据确定。目前许多大股东股权转让一般按基准日前20日或30日收盘均价×(1-i),i同样根据市场情况在0%~15%中选出。若为司法鉴定中执行阶段的股权价值评估,还应在特殊事项说明中说明评估值的确定方法,使用时应按使用日前一日的收盘价或前20~30日收盘均价及折扣系数进行调整。如某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其16.24%的股权14032.41万股转让给其他公司就是按基准日前30日收盘价均价的90%转让的(需报证监会批准)。

3.6 限制流通股价值评估

对于限制流通股评估,我国证券市场上原股改限制流通股基本在2006年-2009年已股改完,目前只有极少原股改限制流通股,多数为定向发行限制流通股新发行原始限制流通股,一般限售锁定期为1-5年,对于限售股若有明确的限制期限,限制流通股股票股权评估值=同股份公司流通股评估基准日收盘价×(1-i1)×(1-i2), i1为限制流通折扣率,可根据市场比较或期权确定(参考中国资产评估2011第四期P19W股份公司限制流通股评估案例);i2为大宗交易平台交易价格折扣率,当股权量少于1%,i2取0。

3.7 非上市的非流通股价值评估

对于非上市的非流通股权除可采用成本法、收益法评估外,当然也可采用市场法,当委估股权的被投资公司有近期交易的股权,可以将被投资企业近期交易的股权进行适当调整得到委估股权价值。如某公司持有某银行的2000万股股权,2008年12月购买,购买成本1.30元/股,2011年4月要进行抵押贷款,通过查被投资单位―某银行有关财务资料及股本情况和分红情况,该股权不到全部股本的1%,且购买后只分红一次40万元,因被投资的某银行在扩张发展阶段,经营收益较好但分红较少,不适合采用收益法评估,又不是控股和重大影响股东股权,不必要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但该银行2011年12月曾增发过股,估价为1.50元/股,故可采用市场法,经查被投资银行2011年12月和2011年3月会计报表账实基本相符,通过比较调整委估股权每股评估值=1.5+(1.5-1.3)÷2×〔(12-8)÷12〕=1.54(元)。

综上所述,股权价值评估需要按照股权性质进行分类,区分控股股权、有重大影响股权、小股东权益、是否上市公司股权、是否有限公司股权、是否流通股、是否限制流通股权等情况,充分调研被投资企业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以便合理、准确展示股权价值。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2012年7月起施行的《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篇4

一、 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现状

评估行业在世界上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了,而在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已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20多年来,评估行业从无到有,发展迅速,为中国的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专业服务和智力支持。当前,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推进,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的步伐加快,中国资产评估行业正积极迎接新形势下的挑战,不断更新评估理念,改进和完善方法,推动评估行业的发展。

实际上,就企业价值评估本身来说,它并不是新生事物,但在中国,还处于发展初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的逐渐增多,对企业价值评估的认知也在不断提升。

(一)转型经济相关问题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影响

1.产权模糊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影响

由于产权模糊容易引致政府对企业行为的干预,导致在评估实践中难以正确界定资产范围。

2.企业价值多元贡献与投资者一元所有的矛盾

企业价值是资本资源,人力资源,管理资源的有机结合共同作用的结果,但通常只考虑了企业股东权益价值或债权权益价值,而忽略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的权益。

3.体制惯性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影响。

旧体制下形成的企业包袱仍未解决,其行为方式也有一定的惯性,由此掩盖了企业的真实盈利能力。

4.企业价值评估的风险估计问题。

企业交易双方面临的风险和障碍远大于成熟市场,评估困难。风险主要包括:通胀率波动、经济不稳定、资本控制权变动、国家政策变化等等。

(二)随市场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中国评估界重新认识企业价值评估

基于多年来资产评估一直处于企业各单项资产价值累加的层面,实践中又多采用成本法,在市场不活跃的情况下,采用这种方法对企业进行评估,比按企业账面净资产进行交易有了很大进步。但这种做法也给社会公众、广大客户乃至于评估师形成了一个不准确的概念,即企业的价值评估就是账面资产的重新计价。在当时的情况下,可以讲,中国评估界还无法形成完整准确的企业价值评估体系。

随着中国市场发育的完善,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和公司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对企业价值评估的需要不断增多,企业价值评估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对于不考虑企业未来收益而按照成本法得出的企业价值评估结论,委托方不满意、评估师感到困惑,社会公众不认可,客观上要求中国评估界重新认识企业价值评估。

二、 在我国现行的资本市场环境下,企业价值评估所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一)现行的资本市场环境下给评估业带来的挑战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资本运作的,企业间并购重组等行为日趋活跃,资本运营规模不断扩大,资本运作手段不断创新。对企业价值、股权价值的追求成为市场交易的主旋律,企业股权、期权及许多无形资产成为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对象,面对企业价值评估中遇到的新问题,对我们原有的评估理念、方法及体制都提出了挑战,以往以资产为基础的传统的评估思路显然无法适应客观要求。同时,中国加入WTO后,无论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还是国际财团进入中国资本市场,都要求中国资产评估行业与国际接轨,客观上要求评估从业人员熟悉并运用国际通行的企业价值评估的原理和方法。

(二)面对挑战,应做好准备,积极采取对策

1.转变观念,适应需要

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早期的资产重组为主逐步过渡到资本运营和股权重组的过程,资本市场不断演化和发展要求评估行业从注重实物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尽快发展到企业价值、股权价值的评估与研究。资本市场多元化的主体对评估行业提出许多新的、更细化的要求。比如在企业并购过程中,投资者已不满足从重置成本角度上了解在某一个时点上目标企业的价值,更希望从企业现有经营能力角度或同类市场比较的角度了解目标企业的价值,这就要求评估师进一步提供有关股权价值的信息,甚至会要求评估师分析目标企业与本企业整合能够带来的额外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以十几年一贯制的成本法消极应对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我国评估行业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2.积极应对,不断创新和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市场需要更多的评估整体获利能力的企业价值评估。企业价值评估与传统的资产评估在理论和实务上都存在较大的不同。企业的价值并不简单地等于企业会计账面资产的价值之和;部分股权的价值也并不简单地等于企业全部股权价值与相应股权比例的乘积。由于受传统资产评估业务的影响,我国资产评估理论和实务还难以满足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比如,在以企业并购、股权转让为目的资产评估业务中,往往通过成本法将企业相关资产的价值汇总,确定企业的价值;按照全部股权价值和相应股权比例的乘积确定部分股权的价值。这些做法已经成为我国评估实践中的习惯做法。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对此提出质疑。这就要求资产评估行业在技术上不断创新,以满足资本市场和评估报告使用者的客观需要。对此资产评估行业已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挑战。2004年2月,财政部了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奠定了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基础。2004年底,为了规范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评协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这为企业价值评估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

3.全面理解,切实执行评估准则

中评协2000年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在内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对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提供了具体的指导。2004年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充分借鉴了国外企业价值评估理论成果,实践经验,在一些重要方面进行了大胆突破,如提出了价值类型的概念,将收益法作为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之一.等等。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是一个系统规范企业价值评估的准则。各级协会要组织好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的培训,使广大评估师掌握准则对企业价值评估的要求,广大评估师要认真学习和全面理解企业价值评估准则,并按照准则的要求,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保证评估报告质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

三、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现状下,企业价值评估所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一)新会计准则给评估业带来的挑战

新会计准则的颁布,给资产评估业带来了新的挑战。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需要评估人员熟悉新会计计量体系和新的信息披露要求。资产评估中常用的方法是现行市价法和重置成本法。有时资产评估选用的方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可能不一致,比如: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既要评估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也要评估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选用的方法如果与会计准则的要求不一致,那么评估出来的结果很可能无法应用,这就要求:专业评估人员必须熟悉新会计准则的特定要求,抓住准则出台给资产评估业带来的机遇,尽快开展新的评估领域的业务拓展;同时加强我国资产评估规范的国内统一和国际协调,并借鉴国际经验,坚持走国际化发展的道路,积极参与国际化进程, 加强与国际组织与地区性组织的合作。

(二)面对挑战,评估界应做的准备

1.评估界要做好公允价值估算的知识储备。

新准则选择公允价值模式,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项目,评估人员要具备评估方面的相关知识和经验,还要熟悉会计方面的要求和审计方面的知识,并及时掌握评估领域最新动态和培养新的知识和技能。为此,中国的评估业要未雨绸缪,重视对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学习。重视与会计、审计等行业的交流,尤其要重视研究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的大背景下相关的各种评估问题。

2.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监管力度。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毕竟是一种新型业务,其中相关参数的运用,业务要素的确定等方面与现有以交易为前提的评估业务有所不同。要使我国的资产评估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赢得会计行业、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尊重和信任,就需要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监管, 督促评估行业形成优良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3.加强会计与评估界的合作。

新准则推行离不开评估业的支持,公允价值的确定离不开估值技术。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与评估中的市场价值之间在定义和应用范围上的联系与区别,反映了会计师和评估师对评估方法和结果的不同认识。加强会计与评估界的合作的最终目的应该使评估师做的结果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尽量相同,使评估和会计平稳衔接。

4.加快我国以财务报告评估为目的评估准则建设步伐。

新准则会计信息质量体系要求会计信息做到:可靠性与相关性并举。 推行并使用公允价值便是举措之一。公允价值的主观性较强,对其的评估需严格规范。所以,要加快我国以财务报告评估为目的专业评估准则建设步伐,为评估师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操作规范。

四、 展望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改革的不断深入,都将进一步促进企业价值评估业务的发展,将给评估行业带来无限生机。因此我们要适应形势,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携手并进,深入研究企业价值评估相关理论,加快推进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建设,推动我国企业价值评估再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篇5

中图分类号:F22 文献标识码:A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资本运作的,企业间的并购、重组行为日趋活跃,资本运营的规模不断扩大、资本运作的手段不断创新。为了进行合理决策,企业需要专业评估师对目标企业或股权进行价值评估。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资产重组为主逐步过渡到资本运营和股权重组的过程,资本市场的不断演化和发展要求评估行业从注重实物资产尽快过渡到注重企业价值和股权价值的研究中来,以积极应对企业价值评估的更高要求。

2004年12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了《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称《指导意见》),正式将“企业价值”和“企业价值评估”引入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与国际价值评估行业全面接轨。本文拟从企业价值表现形式、资产范围界定、价值类型以及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时收益口径的选择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企业价值表现形式

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企业价值表现为如下几种形式:

1、企业整体价值。企业总资产价值减去企业负债中的非付息债务价值后的余值,或用企业所有者权益价值加上企业的全部付息债务价值表示。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全部付息债务+非付息债务+所有者权益

企业所有者权益价值+全部付息债务价值=企业整体价值

总资产价值-非付息债务价值=企业整体价值

2、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就是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价值或净资产价值。

3、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1)其实就是企业一部分股权的价值,或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一部分;(2)由于存在着控股权溢价和少数股权折价因素,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3)在资产评估实务中,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评估通常是在取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后再来评定。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是否考虑了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企业价值评估的评估对象是由多个或多种单项资产组成的资产综合体,决定企业价值高低的因素,是企业的整体获利能力,企业价值评估是一种整体性评估。

二、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界定

将企业价值评估中一般资产范围内的具体资产按照其在企业中发挥的功能,划分为有效资产和溢余资产。二者的合理区分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前提。

1、企业价值评估中按照具体资产在企业中发挥的功效,划分为有效资产和溢余资产。

(1)有效资产。指企业中正在运营或虽未正在运营但企业需要的且有潜在运营经营能力,并能对企业盈利能力做出贡献、发挥作用的资产。(2)溢余资产。指企业中不能参与生产经营,不能对企业盈利能力做出贡献的相对过剩及无效的资产。如多余的非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以及虽然是经营性的资产,但在被评估企业已失去经营能力和获利能力的资产。

2、划分有效资产和溢余资产的意义。

(1)有效资产是企业价值评估的基础,溢余资产虽然也可能有交换价值,但溢余资产的交换价值与有效资产价值的决定因素、形成路径是有差别的。(2)正确界定与区分有效资产和溢余资产,将企业的有效资产作为运用各种评估途径与方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基本范围或具体操作范围,对溢余资产单独进行评估或进行其他技术处理。

三、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价值类型

1、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是指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正常使用状态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

2、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非市场价值(即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并不是一种具体的企业价值存在形式,它是一系列不符合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非市场价值也是企业公允价值具体表现形式的一类概括,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非市场价值主要有投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保险价值、清算价值等。

(1)投资价值。指企业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企业的投资价值与投资性企业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投资性企业价值是指特定主体以投资获利为目的而持有的企业在公开市场上按其最佳用途实现的市场价值。(2)持续经营价值。指被评估企业按照评估基准日时的用途、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继续经营下去所能实现的预期收益(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企业持续经营价值可以按企业各个组成部分资产的相应贡献被分配给企业的各个组成部分资产,即构成企业各局部资产的在用价值。(3)保险价值。指根据企业的保险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价值定义所确定的价值。(4)清算价值。从性质上讲,是指企业处于清算、迫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所具有的价值,或设定企业处于清算、迫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所具有的价值。对破产清算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实际上是对该企业的单项资产的变现价值之和进行判断和估计。

四、收益法在评估企业价值时注意的问题

1、运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关键在于以下三个问题的解决:

(1)要对企业的收益予以界定。

企业的收益能以多种形式出现,包括净利润、净现金流量(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息前净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等。(2)要对企业的收益进行合理的预测。 (3)要选择合适的折现率。

2、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的一般公式:

其中:P―企业评估价值; Et―企业第t年的预期收益流;r―折现率;

Fn―企业资产第n年的变现值; n―持续经营收益年限。

3、企业收益的表现形式及其选择:

企业收益基本表现形式为企业净利润和企业净现金流量,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应选择净现金流量作为企业的收益基础。因为企业净现金流量是企业收支的差额,不容易被改变,更客观准确。

净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及摊销-追加资本性支出

企业收益按照不同的口径可以分为净现金流量(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息前净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等。不同口径的收益额,其折现值的价值内涵和数量是有差别的。在假设折现率口径与收益额口径保持一致的前提下,不同口径收益额对应的企业评估价值如下:

(1)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或资本化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或所有者权益价值);(2)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加上扣税后的长期负债利息折现或资本化为企业投资资本价值(所有者权益+长期负债);(3)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加上扣税后的全部利息(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或资本化为企业整体价值(所有者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之和)。

在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选择什么口径的企业收益作为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基础,要服从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和目标,即需要评估以上三种价值的哪一种;应在不影响企业价值评估目的的前提下,选择最能客观反映企业正常盈利能力的收益额作为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收益基础。由于以上三种收益额的现值代表的价值各不相同,且存在互相的计算关系,评估时候可以选择以上3种收益额口径中的一种计算出其中的任何一种价值,再利用三种价值之间的关系计算得出需要评估的价值。

(作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投资项目管理专业2009级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王景升.企业价值评估的理论与方法研究.理论界,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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