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5 1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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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对高校的投人不断增加,办学规模迅速扩大,高校内部经济活动日益复杂。众多高校伴随着深化改革,财权下放,使高校有关负责人(指高校内部二级单位负责人,以下相同)的经济决策权越来越大,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也随之成为内部审计的重点之一。但因为审计对象、部门、行业的巨大差异,至今未建立较为完备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进而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效果。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对象多元化,难以制定统一评价标准
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其审计的对象既涉及教学、科研(院、系、所)和教辅单位(图书馆、信息与网络中心等)等事业主体单位,又包括服务性部门(校医院、饮食中心、后勤中心等)等盈利性资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随着学校的教学、科研、经营及管理体制的变革,带来了多元化的经济活动,加之学校规模不同,使得高校内部的财务制度类型增多,财务管理体制差别较大,既有“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也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等。同时,由于高校负责人要履行的经济职责不尽相同,且经济责任目标难以用价值尺度去量化考核,要用统一的评价标准去衡量,几乎无法实现。
(二)高校经济责任制普遍存在设计缺陷,造成责任制缺失及可操作性不强
高校经济责任制普遍存在设计缺陷,主要表现为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经济责任制、经济责任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尤其是对重要部门、重点资金、重大问题没有相应的责任制来明确其责任、义务。缺乏科学健全、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制条款,审计评价的可控性、操作性难以把握,审计评价往往只能泛泛而谈,讲“性”多,讲“量”少,审计评价缺乏科学性和可比性。
(三)缺少全方位、全过程的审计分析,容易造成审计评价不准确
高校审计人员惯于从审查“财务信息结果入手”开展工作,这样容易使审计工作局限于会计信息,而忽略了管理过程中其他重要信息。从管理控制要求来讲,审计需要关注管理过程及资金活动的过程、关注关键环节,若只对经济结果进行审计显然审计人员无法全方位地获取审计信息,分析提炼信息,进而无法全面准确评价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达不到监督的目的,增加了审计风险。
(四)现有会计信息不够全面,难以满足审计评价要求
根据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经济责任人的任期经济责任一般都包括:任期经济责任目标的实现情况;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 各种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等。上述所有的经济责任评价无不依赖高校财务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而从经济责任评价角度,现行高校会计制度提供的财务信息在诸多方面存在局限性,其具体表现为:一是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准确反映高校收入、支出和收支结余,更不能如实反映高校的资产和净资产状况。二是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不设寿命周期,以固定资产的原值总额为依据,难以确认责任人任期内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五)经济责任评价指标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采用以比率指标为主评价方法,且以财务指标为主,但有关内部控制责任、管理责任、社会责任的指标较少,例如收入预算完成率、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率、专用设备利用率,而涉及到有关高校治理和管理舞弊控制的指标较少。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财务指标通常是单独使用,没有与非财务指标有机结合起来,缺乏系统性,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此外,指标体系在设计的过程中不够科学,如资产负债率主要是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而将其作为不具有盈利功能的党政部门的评价指标,缺乏针对性。
二、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一)从分析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入手,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特定职务而应履行、承担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义务。而现实的高校经济责任中,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工作目标的不同,管理体制的不同,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存在较大的差异。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对负责人经济责任的鉴证手段,它的审计重点是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变化而变化的,不同的部门负责人有着与之职位相应的经济责任范围。因此,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从研究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属性入手,分析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类型,突显不同类型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与重点内容。
(二)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体系
针对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制尚不完善的情况,笔者认为应从签订负责人经济责任书制度开始,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基础上,建立健全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若干个责任中心,对各个经济责任中心明确其经济责任和工作目标,特别是应完善对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负责人资金使用权及重大投资决策权的责任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制体系。同时,按照经济责任的内容,分类分项将经济责任细化为不同的模块,逐步建立并完善经济责任报表制度(如财务收支表、固定资产表、制度建设表、重大决策及效益情况表、业绩情况表等),既能揭示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又能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内容和评价依据。
(三)注重过程管理,提高审计评价真实性
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关注经济活动的结果,然而许多问题在结果上无法得以反映。这就要求高校对一些关键岗位,如基建处、资产处、后勤处、财务处等负责人的审计,加强过程管理。重点关注经营活动及资金流转的过程、关注关键环节,如建设工程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是否按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和建设工程投资计划组织开展基本建设工作,有无计划外工程项目和超计划工程项目;工程招标、对外签订合同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何,有无未经审计后结算工程款;设计变更、施工签证是否完备、真实;有无超预(概)算工程项目和长期未完工项目,竣工项目是否按期交付使用,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四)完善高校财务会计制度,补充高校经济责任信息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的办学体制、经费来源、后勤社会化、校办产业管理等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制度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
新环境的变化,不能满足记录任期经济责任的需要。审计人员应当利用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契机,研究完善针对经济责任考核的经济责任信息,建立与“账面资产、账面负债、账面权益”有所不同的“责任资产、责任负债、责任权益”、“责任业绩”等经济责任的概念信息,运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等进行调整,以便更加准确的评价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五)根据现行管理体制,探索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框架
根据高校经济管理的运行模式和特点,笔者认为高校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应该从四个方面综合构建:资金使用、经营控制、遵纪廉政、工作业绩。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客体属性与经济责任审计现行模式,各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共性指标”,即资金使用权(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经济控制权(对有关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及其遵纪廉政(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情况)进行评价与审查。由于不同类型、不同部门的工作业绩表现不同,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工作业绩”评价模块上,而对“工作业绩”模块,可分不同类别、不同岗位设置特别的评价指标,称之为“特性指标”,主要是对主管人力、物力、财力等重要部门负责人有关经济责任的细化界定。两大指标群组成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既兼顾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共性,又突出了各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中的个性。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还有助于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的科学性。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框架表列示如下:
参考文献:
[1]张晓红.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优化思路分析[J].财务与金融,2009(5):52
一、铁路内部审计的范围延伸
现代内部审计在审核、评价财会工作的同时,着重向管理方向延伸。拓展铁路内部审计范围是现代内部审计发展与铁路企业管理的逻辑必然与现实需要,铁路内部审计包括财务收支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检查和评价铁路部门、铁路单位财政与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着重检查这些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法规,是否符合铁路有关规章制度要求,是否有虚假,并检查和评价铁路单位各种报表、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鉴证账款是否相符;建设项目审计: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由众多工程项目组成,建设项目审计是对铁路固定资产投资有效的监督手段;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是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的产物,包括经济合同审计、资产经营责任制审计、离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对铁路单位或项目的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的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效益优劣和有关方面的经济责任,提出意见,以促进改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内部控制评审是铁路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评价铁路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从而为改善管理、提高效益提出建议。
二、铁路内部审计的作用分析
铁路走向市场以及在铁路内部引入市场机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以及铁路产业发展的客观需求。铁路运输业经济效益由长期盈余变为多年低迷,虽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与产业特性等客观因素,但缺乏高效的“免疫系统”(内部审计监督)也是导致其效益下滑的重要因素之一。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定性要求市场主体具有高效的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相应,铁路走向市场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是其必然选择。
随着铁道部深化改革,全面推行资产经营责任制,这是促进铁路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举措,审计监督成为其必要组成部分。铁路内部审计是铁路内部为检查和评价其活动和为铁路服务而建立的一种经济监督与独立评价系统。一方面,铁道部部门内部审计通过对下属铁路企业的绩效评价,开展事前、事中与事后审计,建立起资产运行过程中的预警机制以及经营动态信息的反馈机制,以保障铁路国有资本的安全与完整、保值与增值;另一方面,随着铁路内部市场机制的引入以及产权关系的进一步理顺,铁路企业强化了资产增值的内在压力,加强单位内部审计监督的需求上升,其重要性也日渐突出。
铁道部确立的“网运分离”改革方向,目的在于达到政企分开、企业重构以及在铁路内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铁路企业的公司化改造、资产重组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客观上要求高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信息反馈与内部监督体系以及需要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鉴证与评价。
三、铁路内部审计的发展要求
目前运输方式的多元化,使得运输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连续几年的亏损使资金短缺的矛盾更加突出,资金筹措、资金运转更加困难。这也给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审计部门必须围绕铁路运输的中心工作,把握大局,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努力工作,为推进“两个根本转变”,增收节支,扭亏为盈,确保实现经营目标作出贡献。为此,审计部门应作好以下工作:
1.强化审计监督,搞好财务收支审计
在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过程中,审计部门要针对目前许多单位在经营中存在的“四乱一散”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财务收支审计,促进规范经营和科学管理。既要重视对各单位的审计,也要加强对各单位所属科室车间与班组平时的检查、监控。完善分局下属各单位聘任兼职审计员工作制度,兼职审计员要利用熟悉本单位情况的优势,加强对科室车间与班组执行财经纪律的监控;分局审计部门在加强对兼职审计员工作的指导和联络的同时,集中力量,对个别亏损严重、特别是因经营管理造成亏损的单位,进行重点审计解剖、分析。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截留收入,乱发劳务费,侵吞国家财产等问题,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2.促进经营责任制落实,坚持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厂长(站、段长)任期经济责任是企业经营责任制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厂长(站、段长)在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对厂(站、段)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着重在任期目标的完成,财务收支的合规、合法等方面进行审计,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分清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拓宽审计领域,加强对新的经济现象的审计调查
在铁路企业面向市场,拓宽市场,参与竞争,强化营销的过程中,一些新的经济现象、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出现,成为企业的热点问题,如: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基金、医疗改革基金、对外联营投资等。审计部门要抓住重点,进行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履行监督职责,保证专项资金的专项用途。
4.开展多元审计,促进多种经营健康发展
为了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多种经营近年来有了较大发展,为铁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在经营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如: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薄弱,漏洞较多,对外投资草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由此,审计部门除对这些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重点帮助经营单位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人们对审计本质的认识,据其深刻程度,大约可划分为三大阶段,即从“查账论”到“过程论”再到“监督论”。也可以说,在审计本质认识上已发生两次大的飞跃:第一次是从“查账论”到“方法过程论”的飞跃;第二次是从“查账论”和“方法过程论”向“经济监督论”的飞跃,但这种变化并非质变。笔者坚定地认为,审计在本质上是一种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的特殊的经济控制。换言之,审计活动实际上是一种控制活动;审计行为实际是一种控制行为。而以审计在整个经济系统中的作用来看,它实际是一种特殊的控制机制。笔者将这种审计本质认识论称为“经济控制论”或“经济控制观”。
之所以说审计的本质是控制,是因为审计本身就是作为控制手段而产生的,它与控制之间有着天然联系和亲密无间的血缘关系。“经济控制论”的提出与确立具有重大意义。第一,它更深刻、更准确地揭示了审计的本质;第二,可以此为基础构建全新的审计理论结构,促进审计理论的发展;第三,有利于将控制论、信息论和系统论等科学新成就有机地运用到审计理论的研究之中,创造出更丰满的审计理论;第四,更有利于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使其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
审计理论结构基点及其要素
审计理论结构的构建基点可有三种选择,即审计假设、审计目标和审计本质。笔者认为在需要大力发展审计理论的现阶段,选择审计本质作为整个审计理论结构的构建基点更为恰当。主要理由是:(1)只有准确地揭示了审计的本质,才能把握住审计理论的发展方向;(2)只有在审计本质认识上有所创新与突破,才能带动整个审计理论研究的发展有质的飞跃。
审计的本质乃特殊的经济控制。以此为出发点,笔者构建审计理论结构的基本思路是:
第一,需要研究审计这种特殊的经济控制存在的基本前提,这在理论上即属于审计假设的范畴;
第二,控制与目标紧密关联,审计这种经济控制必须有其特定的目标,因此,审计理论结构中应有审计目标这一要素;
第三,控制目标的实现必须依赖特定的控制手段与控制方式,因此,在以“经济控制论”为基点构建的审计理论结构中必然有审计控制手段与方式这一要素;
第四,控制系统的运作和控制手段与方式之作用的发挥又必须通过符合特定质量要求的信息流动来实现,而且还须有约束与引导审计行为的控制规范(或标准),因此,审计信息与审计规范也自然构成审计理论结构之要素。
基于这种思路,笔者提出的审计理论结构由(1)“审计本质”、(2)“审计假设”、(3)“审计目标”、(4)“审计信息”、(5)“审计规范”和(6)“审计控制手段与方式”这样六个要素构成。相应形成六大审计理论板块,即“审计本质论”、“审计假设论”、“审计目标论”、“审计信息论”、“审计规范论”和“审计控制论”。该审计理论结构各要素之内在联系是严谨的和符合逻辑的。“审计本质”要素处于该结构的最高层次,起着统驭整个审计理论结构的导向的作用;“审计假设”要素介于“本质”要素与“目标”要素之间,作为前提条件,支撑起审计理论结构大厦,具有基石作用,同时,又指导审计目标的确立。“审计目标”要素直接决定和制约着“审计规范”、“审计信息”与“审计控制手段与方式”这三个要素的选择与确定,反言之,这三者都是直接服务于如何保证审计目标之有效实现的。当然,它们本身还得反映“审计本质”和“审计假设”的要求。
由此可见,该审计理论结构的建立是合理的,它是一套完全浑然一体、首尾相应的命题体系。
审计目标
“Accountability”一词在我国20世纪8O年代有多种译称,如责任、受托责任、经管责任、经济责任和责任性、责任制等。笔者在1989-1990年撰写博士论文期间,综合各种译称之优点并结合审计、会计之特点,将其译称“受托经济责任”,并运用到博士论文之中,得到我的导师李宝震教授和闫金锷、闫达五、杨纪琬、杨时展和郭道扬等多位会计、审计大师的赞同和充分肯定。随后,“受托经济责任”这一概念在我国审计与会计界得到广泛。
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存在是审计产生、发展之首要前提。审计的本质目标就是确保受托经济责任(Accountability)的全面有效履行。不确立这一目标,审计也就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受托经济责任的基本涵义是指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则经管受托经济资源和报告其经管状况的义务。由此,我们可将受托经济责任划分为行为责任与报告责任两大方面。从这一定义中,我们还可以看出,受托经济责任的实质就是按照特定要求(或原则)行事,其就是一系列的特定要求。从这些特定要求的来源看,它们来自委托人群体对受托人理想行为的期望与要求。由于委托人群体中的成员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因而其期望与要求实际代表或反映了某种社会需要。从角度看,由于委托人的这种期望与要求是从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不断发展变化的,因而受托经济责任的内容也是由单一到多样不断扩展着的。
从行为责任方面,受托经济责任的主要内容是按照保全性、合法(规)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社会性以及控制性和环境性等要求经管受托经济资源,它们分别构成受托经济责任的某个方面,即保全责任、遵纪守法责任、节约责任、效率责任、效果责任、社会责任以及控制责任和环境责任等;从报告责任方面来说,受托经济责任的主要内容是按照真实性、公允性或可信性的要求编报财务会计报告或年度报告以全面反映行为责任的履行情况。
审计正是作为保证受托经济责任之全面有效履行而存在的一种特殊的经济控制手段或机制。审计师通过其独立、客观、公正的检查,对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予以确认,看其是否符合“全面有效”之目标要求,一旦发现偏离此目标要求之情形,即通过审计反馈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纠偏,以促使受托经济责任得到全面有效的履行。
审计假设
审计作为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现象,它的产生与发展必有其基本前提与约束条件。揭示这些基本前提与约束条件既是审计科学的首要任务,也是发展审计理论的必然要求,这也属于审计假设研究的范畴。笔者认为,审计的基本假设可有五项,即:①责任关系假设;②正当怀疑假设;③可确认假设;④独立性假设;⑤有效性假设。这五项假设代表了决定审计事物产生与发展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前提与条件,反映了审计最本质的东西。
(1)关于“责任关系假设”
该项假设认定各种受托经济责任的确立与解除必须由独立的第三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充任这种第三者的人叫审计人,他所实施的行为活动就是审计。因此,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存在是审计产生的基本前提或首要前提。
(2)关于“正当怀疑假设”
该项假设的基本涵义是,由于没有充分的理由完全信任受托人的责任履行过程是全面有效的,没有充分的理由完全信任受托人提供的说明其责任履行状况的经济信息都是真实、公允和可信的,因而,必须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状况及其表达信息之可信性进行审计。因此,“正当怀疑假设”的关键意义是明确了审计的直接原因,为实施审计明确了目标、提供了依据。同时,从“正当怀疑假设”中还可合乎逻辑地推导出审计上的一些重要概念或观念,如应有审慎态度或应有审计关注,在权责划分基础上建立内部控制等。
(3)关于“可确认假设”
该项假设的基本涵义是,假定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可以通过收集、评价相关证据、验证相关信息而得到确认。这包括三层意思:
第一,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是可以确认的;
第二,这种确认是通过收集与评价相关证据以验证表征责任履行状况的信息来实现的;
第三,为实现此种确认,必须要求确立审计标准,并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
这一假设非常重要。正因为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状况是可以确认的,审计标准的制定,审计证据的收集与评价以及审计程序的实施才具有实际意义,否则,也就失去了实施各种审计手段之依据。因此,“可确认假设”是审计准则理论、审计程序理论与审计证据理论之基础,也是审计中运用概率理论之前提和确立审计师责任界限的依据。
(4)关于“独立性假设”
审计的独立性是审计机构和人员排除干扰及个人利害关系,秉公实施检查并提出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的一种特性。独立性是审计之最根本的特征,是审计的灵魂。失去独立性之审计也就不可能成其为审计。
“独立性假设”的基本涵义就是假设审计机构和人员始终能保持其地位、精神、操作以及伦理上的独立,并有能力排除各种干扰与约束,进行独立审计。该项假设的重要意义在于确立了审计的本质特征,使之区别于其他检查活动,成为一种自成体系的检查活动,成为一门独立的。该项假设是公认审计准则和审计职业道德中有关独立性要求及道德行为概念的基本依据。
(5)关于“有效性假设”
该项假设的基本涵义在于假设审计师与管理部门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利害冲突,即使有时存在,也可以避免或不至于妨碍审计行为的有效实施。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审计师与管理部门之间存在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利害冲突,那么,审计的独立性就没有保证,即使实施了审计,也失去了审计的本来意义。因此,“有效性假设”的确立为实施有效审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也进一步巩固了“独立性假设”的地位。
以上五项假设相互联系,结为一体,共同构成了整个审计与实务的基本前提与条件。“责任关系假设”确立了审计存在的基本前提;“正当怀疑假设”解释了审计直接原因;“可确认假设”提供了实施各种审计手段的基本依据;“独立性假设”确立了审计的本质特征;而“有效性假设”则是实施有效审计的坚强后盾。
效益审计
审计在实现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即“两个根本转变”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帮助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最重要的手段或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没有健全有效的审计手段,两个根本转变的完成是不可能的。两个根本转变的共同核心是效益问题,由此决定了经济效益审计在促进两个根本转变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应当发挥决定性作用。为了更好地适应两个根本转变的需要,更好地发挥效益审计在其中的作用,应当对效益审计的和重点作出必要的扩充和调整,即应当建立并实施“利润目标导向审计”和“投资报酬率导向审计”相结合的新型效益审计,并促进审计重点由财务向效益的转变。在财务审计中应当把企业经营成果(利润)和投资报酬率同时予以披露,并对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重点予以关注。
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的审计权
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的审计权本不应该是一个问题,但随着国有企业审计环境的变化,它又似乎成了一个问题。笔者认为,国有企业的审计环境主要由经济因素、民主因素、因素、文化因素和审计职业因素等构成。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应该拥有审计权,其基本依据在于:①国际审计惯例的要求;②保证和促进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的需要;③国家审计与审计固有差异所决定:④充分的法律支持。国家审计如何实现对国有企业的审计权,笔者提出了五个方面的选择思路,即:①国家审计应把国有企业审计作为重点来关注;②通过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法律制度,明确界定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在国有企业审计上的职责权限,使两种审计协调配合,共同强化对国有企业的审计权;③按照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战略,划分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对国有企业审计权的实施范围;④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审计的重点逐渐由财务合法性和合规性转向效益性,建立并实施“利润目标导向审计”和“投资报酬率导向审计”相结合的新型效益审计;⑤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企业制度与现代审计的关系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既定方向。现代审计与现代企业制度之间存在深刻的内在联系。主要表现为建立基础的一致性——财产(资源)的委托受托经营。以法人财产制度和有限责任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在财产(资源)委托受托经营关系基础上的。在此种关系中,委托人是财产的终极或原本利益所有者,而受托人是作为企业法定代表的经营者、管理者和决策者;委托人作为出资者对企业财产拥有终极所有权,而受托人作为经管者则对出资者投入的资本(财产)拥有法人产权,即独立运作的经营权。
现代与现代审计也是建立在财产(资源)委托受托经营关系上的。此种关系即会计、审计理论上所谓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Accountability Relationship),即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此种关系中,委托人将其财产(资源)托付给受托人并赋予其相应的行为指令(示)、报酬和权力;受托人接受委托并对其承担特定的经济责任(如管好用好受托财产)。对现代企业而言,此种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实际上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法人财产制度与有限责任制度基本要求的逻辑延伸。
随着高校校内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为了适应高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新的变化和需求,内部审计亟需转型。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应由原来只重视监督转变为监督与服务并重,由原来只重视查账转变为查账与管理并行。正如刘家义审计长指出的“内部审计不仅是现实资产的保护者、财务报表的复核者、会计核算的勾稽者,更是强化管理的促进者、提高效能的推动者、价值增值的倡导者”。因此,处于转型期的高校内部审计应积极开展以提高办学效率、效益和效果以及促进高校内部科学管理为目的的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工作,在原有“监督”职能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服务”和“管理”的职能。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发展,在对加强高校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随着中层领导干部的定期轮岗、学校组织部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逐渐成为高校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
因此,笔者认为在内部审计的转型期,我们有必要积极发现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结合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服务、管理”的职能深入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一、转型期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流于形式,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
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立项一般都形成了一套较规范的程序:由学校组织部门或其他部门向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委托,审计部门再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审计。但大多数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的时效性较差,几乎都是“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组织部门往往是在领导干部离任、调任或提拔后才提出审计委托,形成了审归审、用归用的现象。这一现象导致了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审计结论和评价并没有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也仅作为干部档案中的一份“手续”材料而已。
(二)经济责任不明确,被审计对象抵触情绪较大
首先目前大部分高校虽有制定所谓的经济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但由于条例制定部门宣传不到位、干部任用部门对新上任领导教育不够、新上任领导自身不够重视等原因,大多数领导干部对自身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并不明确。甚至有的领导干部缺乏必要的经济责任意识,觉得自己没有承担什么经济责任,没有必要审计。其次,经济责任制的相关条例内容制定的也不够具体,内容比较空泛,相关领导干部或审计人员难以参照执行或进行考核评价。另外,大多数领导干部对审计认识也有偏差,认为审计就是来挑毛病、找麻烦的,对审计抵触情绪较大。
(三)法规制度滞后,审计评价指标不健全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结果是要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审计评价,供组织、人事部门参考。要做出较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就要有科学的审计评价指标及合理的指标评价标准作为参考。然而,目前相关的法规制度中涉及指标这块的内容还比较少,而且由于目前高校财务核算方面的缺陷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不明确等原因,审计人员获取形成相关的审计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所需的数据比较困难,导致审计评价指标的不健全。由于审计评价指标的不健全增加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难度与风险。
(四)审计方法与内容比较单一,审计风险大
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主要还是审查账面资料,审计内容也主要是侧重于财务收支的合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以及个人行为是否廉洁等。由于目前高校的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和丰富,很多经济活动并不完全在账面上反映出来。审计方法果只审查账面资料,不注重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调查、了解及分析,审计内容如果不相应的扩展到包括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是否科学、内部管理是否有效、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等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就无法准确了解被审计对象对经济活动的真实影响以及应承担的责任,也就无法对其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加大了审计风险。
(五)审计部门自身因素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首先,目前多数高校的内部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受到编制所限,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少。当面临大面积领导干部换届轮岗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在时间较短、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内部审计人员在做经济责任审计时就会出现应付了事、走过场的情况,影响了审计质量。其次,目前高校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多为财务出身,知识结构比较单一。而经济责任审计特殊的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要求审计人员要有较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但就目前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而言,势必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再次,由于审计成果利用程度不高,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审计人员在做经济责任审计时也往往流于表面,对发现的问题不予深究,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也避重就轻,提出的审计建议也泛泛而谈,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
二、转型期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重点
从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情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仅仅初步发挥了评价、监督的作用,对促进学校财经、干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的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因此,笔者认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今后应积极适应内部审计转型的要求,重点朝着为组织考核、评价干部做参考,为领导了解学校基础单位的财经状况提供信息,为学校加强科学管理出谋划策,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建议的“建设性”,以及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免疫”功能等的方向发展。
(一)加大宣传,转变观念,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环境
首先,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快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并对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大力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等活动,让校领导、相关单位和被审计对象,重新认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具有“监督”职能,更具有“服务”和“管理”的职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应该是为组织等部门考核、评价干部做参考;为领导了解学校财经状况和基层单位管理情况提供信息;为学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学管理出谋划策;为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济行为服务。通过宣传、教育等活动,转变领导、群众的观念,积极消除被审计对象的抵触情绪,努力形成一个“领导重视、群众支持、被审计对象欢迎”的良好审计氛围。
其次,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执行及监督体系。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一般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据刚出台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有关内容规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通过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指导、检查、协调本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困难和问题等。通过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能有计划的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改善“先离后审”的情况。同时通过相关部门的全方位参与,使其加深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的认识,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难处,能积极给予配合,并且能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
(二)改进审计内容与方法,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应从目前的侧重于对包含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合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以及个人行为是否廉洁等内容的财务收支审计、法纪审计,扩展到包含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等内容。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审计,真正实现经济责任审计为学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学管理出谋划策;为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济行为服务等目的。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在传统审计方法的基础上应更加重视调查、分析等审计手段和方法的运用。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审前的公示制度、座谈会等制度与方法,收集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分析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定审计的关注点;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签订的经济合同及会议纪要等资料的查阅,结合账面资料,掌握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及执行等情况。通过以上方法的运用,首先可弥补以往仅限于审查账面资料的不足,对被审计对象能做出较全面、客观的评价,从而较好的控制审计风险;其次可全面的了解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情况,能为其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改进管理、规范经济行为的审计建议
(三)明确领导干部任期目标,逐步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首先,内部审计部门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新任领导干部的任前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与学校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和构建,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各个岗位的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通过培训,让即将上任的领导干部明确自己即将承担什么经济责任,以及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其次,要进一步明确岗位任期经济目标,对每一位新上岗的领导干部提出具体明确的任期经济目标,以便年终或任期结束时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同时也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提供依据。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客观、公正的对被审计对象完成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评价,有赖于制定出一套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建立应充分考虑高校的行政管理体制、财务管理体制,并结合高校具体的财务数据指标,采用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对比性指标和分析性指标并用的模式。刚出台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提到了一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定量评价的指标,但这些指标还比较分散、不够系统,且这些指标可参照的标准值是多少还不是很明确。因此,要形成一套科学、实用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要依靠理论研究者,还要依靠每一位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者在审计实践工作中不断的总结、归纳。
(四)重视审计建议的质量,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是通过审计对被审计对象完成经济责任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评价,另一方面还应通过审计发现基层单位在经济活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与漏洞,为基层单位预防和规避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经济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对于内部审计而言,一份包含中肯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审计报告会比一份只是挑毛病、做出不痛不痒的审计评价的审计报告更受到学校领导、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欢迎和重视。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能在审计报告中提出高质量的审计建议,为学校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将会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的的质量,大大的促进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也是对内部审计作为“强化管理的促进者、提高效能的推动者、价值增值的倡导者”的最好体现,发挥了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五)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切实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发展
首先,要提高现有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丰富引进审计人员的专业类型。注意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内容的选择,改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其次,注重开展审计人员之间的工作经验交流,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和特殊情况进行讨论、分析,开拓思路,实现共同提高和进步。再次,要增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强调审计人员应该遵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1 高尚国 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机制 教育财会研究,2008,(3)
二是突出审计重点,完善审计方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确定审计重点,规范审计内容,完善审计方法。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一致性、重要性和全面性的原则,依法做出审计评价,分清领导干部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意见》并分别对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县(市)区、乡(镇)长,市和县(市)区直党委、政府部门以及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进行了界定和规范,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预决算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查处大案要案相结合。注意运用已有的审计资料,力争一次审计出多项成果,提高审计工作整体效率。
三是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监督工作的质量。建立审计公示和审计工作监督制度。审计机关要规范审计程序,科学制定审计方案,完善审计内容,客观公正地做出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时,要实行审务公开。严格实行审计工作责任制和审计过失追究制。要主动移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和案件。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部门、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认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对被审计单位拖延、推诿、阻碍审计实施或因审计手段限制难以查清的疑难问题,审计机关可视情况请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介入。建立审计决定跟踪落实制度。审计机关要对各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定期进行跟踪督查。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其执行,必要时可通报批评。对仍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报请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