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5:04:30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法律服务措施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这10项措施分别为:
一、营造××和谐诚信的旅游消费环境。开展创建“××省旅游消费诚信示范单位”活动,工商、旅游部门对连续3年在旅游经营过程中,诚信经营且没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单位,公示为“××省旅游消费诚信示范单位”。
二、引导旅游行业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大力支持旅游部门在全行业开展“××省优质旅游服务计划”活动,凡被旅游部门向社会推介的优质服务旅游购物点、旅游酒店、旅游景区和旅行社,列为工商部门优先服务对象,实行专办员跟踪服务制度,并由每年年检一次改为每3年年检一次。
三、支持大型外资旅游企业和各种新型旅游业态进入××市场。
四、培育××旅游优质品牌。树立旅游行业商标意识,大力推进旅游特色产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3年内认定的旅游行业著名商标数量不少于30件,并为争取驰名商标认定提供各项基础。
五、规范旅游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对旅游市场主体及旅游珠宝玉器商场实行总量控制,凡从事旅行社经营业务的,必须先取得旅游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后,方可核发营业执照。违反规定从事旅行社业务的,按超经营范围依法从严查处。坚决打击各种变相从事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完善旅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以旅游土特产经营店、珠宝玉器经营店、海鲜大排档和以接待团队为主的演艺场所为重点监管对象,全面落实旅游市场经济户口管理、旅游市场重点商品准入、旅游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旅游消费服务内容及价格明示、旅游市场12315进场进店等制度,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秩序。
七、建立旅游服务、旅游投诉联动工作机制。按照“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诉必果”的工作要求,积极整合12315和12301旅游消费维权服务资源,建立快速反应的旅游消费维权机制。
这10项措施分别为:
一、营造__和谐诚信的旅游消费环境。开展创建“__省旅游消费诚信示范单位”活动,工商、旅游部门对连续3年在旅游经营过程中,诚信经营且没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单位,公示为“__省旅游消费诚信示范单位”。
二、引导旅游行业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大力支持旅游部门在全行业开展“__省优质旅游服务计划”活动,凡被旅游部门向社会推介的优质服务旅游购物点、旅游酒店、旅游景区和旅行社,列为工商部门优先服务对象,实行专办员跟踪服务制度,并由每年年检一次改为每3年年检一次。
三、支持大型外资旅游企业和各种新型旅游业态进入__市场。
四、培育__旅游优质品牌。树立旅游行业商标意识,大力推进旅游特色产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3年内认定的旅游行业著名商标数量不少于30件,并为争取驰名商标认定提供各项基础。
五、规范旅游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对旅游市场主体及旅游珠宝玉器商场实行总量控制,凡从事旅行社经营业务的,必须先取得旅游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后,方可核发营业执照。违反规定从事旅行社业务的,按超经营范围依法从严查处。坚决打击各种变相从事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完善旅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以旅游土特产经营店、珠宝玉器经营店、海鲜大排档和以接待团队为主的演艺场所为重点监管对象,全面落实旅游市场经济户口管理、旅游市场重点商品准入、旅游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旅游消费服务内容及价格明示、旅游市场12315进场进店等制度,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秩序。
七、建立旅游服务、旅游投诉联动工作机制。按照“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诉必果”的工作要求,积极整合12315和12301旅游消费维权服务资源,建立快速反应的旅游消费维权机制。
项目概况:
关于对编制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进行政府采购的请示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6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焦示磋商采购-2021-11
项目名称:关于对编制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进行政府采购的请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关于对编制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五年行动方案进行政府采购的请示;(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加盖公章);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易中心网站(jzsfqggzy.cn)
方式: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易中心网站(jzsfqggzy.cn),进入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系统使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类企业诚信会员库,凡已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企业诚信会员库注册,且具有有效CA证书的各类投标企业,均可在示范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登录下载。(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科技总部新城东区9号楼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将其响应性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原封退还;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科技总部新城东区9号楼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疫情期间防护措施:
1.开标前一天,对开标室进行消毒。供应商进入交易大厅前,配合保安完成体温测量、身份证登记、酒精消毒等防疫工作。未佩戴口罩,体温高于37.3℃一律禁止入内。
2.为做好疫情防控,避免交叉感染,要求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有一个授权委托人(该委托人必须附合《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交易项目进场进行交易活动的通知》之规定),进场交易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的委托人进场交易需扫描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智慧社区疫情防控码通过后方可进入开标室。
3.开标前中心将对开标室进行集中消毒,进入开标室的供应商须服从公司安排,分散就坐,人与人之间至少间隔1米以上,严谨聚堆,禁止交头接耳。
4.开标结束后,所有供应商立刻离场,中心保洁将对开标区域进行集中消毒。
5.评标结束后,供应商自行与公司联系领取证书原件,不再在交易中心等候领取。
其他相关规定遵循防疫期间相关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学技术与创新局
地 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业中心研发楼5楼
联系方式:0391-356667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英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新城街道建设东路古楼北六号
联系方式:0391-3557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珠
电 话:0391-3566675
人: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学技术与创新局
二、活动目标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工作,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拓宽申请渠道,提高法律援助首选率;精准对接困难群众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满意率。
三、活动时间
2020年月6至12月。
四、工作措施
(一)助力复工复产
1.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2.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与相关部门研究明确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人员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衔接机制。
3.综合利用新媒体、短信推送、举办集中宣传活动、送法进工地等载体和方式,开展全覆盖、精准化的法律援助宣传。
4.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可以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5.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受援群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供上门服务。(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二)助力脱贫攻坚
6.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动法律援助逐步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逐步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 事故赔偿、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7.积极参与帮贫扶困。深入摸排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推出有特色、见实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依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8.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农民工各大专项行动,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
(三)应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
9.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10.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11. 认真贯彻执行《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提高法律援助标准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为落实好“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相关工作,将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与配合,提高工作成效。
主动加强与人社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了解相关法规政策,相互通报工作情况, 提高工作效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高检、省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题,深入基层、企业、项目单位以及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检察调研服务活动,深入了解转方式、调结构和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分析研究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司法问题,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及时制定落实服务措施,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为开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时间安排和主要内容
1、深入调查研究(9月上旬至9月底)。全市检察机关要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当地企业、重点项目单位以及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发改委、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通过走访、座谈、社会调查、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询、深入了解转方式、调结构和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着重了解当前有关部门、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发展规划、发展状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对检察机关的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从人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从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入手,用心研究和确定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对策、新措施。
2、制定落实措施(10月上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当前转方式、调结构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司法问题,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正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服务措施。制定出台服务措施,要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做到切实可行、务实有效,真正能够帮助基层、企业和项目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尽快见到工作成效。同时,要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根据“积极转方式、精心调结构”的现实需要,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大局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制度体系。
3、提出应对建议(10月中旬)。对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准确的预警信息和应对建议,围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坚持能动服务、主动服务,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努力在服务发展方式转变中彰显检察机关的新作为。
4、上报专题报告(11月份),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院要对这次调研服务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中了解到的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和需求,企业和项目单位的发展状况、面临的困难问题,检察机关向党委政府提出的应对建议、制定出台的服务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形成有情况、有数字、有事例、有分析、有对策、有措施、有成效的专题报告,及时上报市院。
三、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一)要高度重视。这次检察调研服务活动,是省院党组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做出的新的重要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调研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院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调研服务,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拓宽服务思路,创新服务措施,增强服务效果,积极为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