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5 1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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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线路比较常见的问题故障为:农网线路多,线路大多数呈现放射式树状结构,电线之间没有联系,线路大多只有一个总开关限制,线路的防护设备缺乏技术含量,近几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与进步,虽然,配电线路的安全运行大有提高,但是一些问题事故仍然经常发生,所以,要想做好配电线路的防护工作,必须认识到这些具体问题,采取一些措施,切实解决这些问题。
配电线路之所以会出现很多问题和故障,除了有来自自然灾害、外力破华、电线设备故障等因素外,还有源自周边环境,以及人为管理不善等原因,下面即将对这些问题逐一展开论述:
首先,来自自然灾害方面的因素,每年很多地区都会发生暴雨、雷电、大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因为这些自然灾害所导致的事故常有发生,而且呈现常年上升的趋势,这些自然灾害对配电线路产生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以雷电为例,每年由于雷击造成的配电线路事故非常严重,例如:配电线路的绝缘外壁被穿透或爆破裂开,线路烧断,配变烧毁等等,产生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电气设备质量不佳。
其次,由于遭受外力破坏而产生的问题故障。由于配电线路的架设纷繁复杂,除了配电线路之间纵横交错之外,配电线路还需绕过各类建筑物、道路、堆积物、树木等,很容易发生线路故障,造成这类破坏的主要原因是:树木枝叶的伸展,超过了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形成线路接地;或者运行的交通工具与架线施工工具相碰撞导致线路接地,或者风筝碰撞引起的架空线路之间的短路等等,由于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大量的施工单位对城区进行建设改造,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配电网形成影响,造成破坏。例如:挖掘路基损伤地下电缆设施;施工机械、工具由于过长或者过高会碰触带电线路,城市中心大多数线路都设置在公路边,城市交通拥挤,再加上一些司机的违规操作,交通工具冲撞在电线杆的事故时有发生。
再次,供电设备造成线路中断或跳闸,因为室外电气设备质量不合格,或者安装不合理,会造成室外供电设备发生严重缺陷,设备之间没能形成良好的接触,导致接触电阻过大,或者由于负荷电流过大,导致连接处发热烧毁,线路缺相运行。
最后,周边环境影响或者管理不善也会导致配电线路的安全故障,城市一些工业企业总会排放出浓厚的烟尘粉尘,时间长了,在电线设备的瓷瓶上会积满了固态水泥,如果在持续干旱再遇到小雨时,线路非常容易自己跳闸,一些粉尘颗粒会落到电柱子的开关上,或者高压保险的各个部件上,从而会造成事故。
此外,在电力的运行管理也会对配电线路的安全运行产生影响,例如:巡视不到位,消缺不及时,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技术水平有限,责任意识较差,对于线路的磨损与短缺没能及时发现,事后的检修也不合格。
2 针对这些问题的防范措施
首先,对于自然因素所导致的常见事故,可以采取提高线路绝缘子的耐雷水平的措施,尤其是针式绝缘子的耐雷水平,根据经验表明提高绝缘子的耐雷水平有助于提高线路的防雷能力。
另一个比较节省资金、有力的办法就是装设线路避雷设施,这种设施的避雷效果较好,密封性好,安全性高,耐受打击,安全运行性能高等优点,非常值得应用,但是,为了确保一起安全运行,最好在自然灾害未发生前,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事先获得重要信息,以便采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减少自然灾害。
其次,对于外力所产生的破坏要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例如:对交通线路中的杆塔进行覆膜加盖,使其形成比较醒目的标志,引起交通运行者的注意,对于路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要进行围截,把施工线路,工具设备控制在一定施工范围内,禁止车辆通过,而且要与施工方及时取得联系,签署防护责任书,防止施工不科学造成的线路中断,要严厉惩罚盗取配电线路内部金属的不法行为,相关部门要严厉巡视监督配电线路的杆塔基础。拉线基础,并时刻关注周围是否有不合法建筑物的存在。对于被严重外力破坏的杆塔,要及时进行修复,对于不合法的建筑物要及时进行沟通,整顿和处理。
再次,改善或引进新兴设备,要对配电线路的线路杆塔及时进行检查,对于基础不牢固的杆塔要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由于城市用电量的大增,配电线路规模也变大,接点和支路也越来越多,杆塔上面的标识会呈现不清楚的状态,会给检测与修理带来很多困难,如果能采用现代化的高端技术,例如:全球定位系统来导航并且精确确定每一根杆塔的位置,利用这一系统,也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实现配网自动化,并对其进行实时监测,并且随时掌握网络各个原件的运行状况,解除问题故障。
3 结论
配电线路是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一个地方的线路发生故障直接影响到当地正常的生产生活,衡量一个电力企业工作水平的高低,关键看他能否在有限时间内恢复供电,以及其故障分析以及解决的能力,维护配电线路的正常运行不仅是电力企业的责任,更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所以,我们要爱护电力装备设施,积极配合电力部门工作。
参考文献
[1]丁荣,王书孟,佟岩冰.10kV 及以下配电线路典型故障分析与预防[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5.
[2]李颂华.麦炯斌10kV配电线路故障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22).
一、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气象、水利、国土房管等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雨情、地质灾害险情等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工作,着力提高短时强降雨、局地山洪、突发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对重点时段、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大隐患要加密监测,落实群专结合的监测措施。一旦出现灾情、险情,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网络、锣鼓等方式预警信息,特别要确保农村、山区、江河等预警薄弱环节信息畅通。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要加强对学校、居民集中居住区、重点堤段、病险和在建水利工程、江河沿岸、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工程以及山洪易发区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强降雨可能引发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监测,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城市低洼地段要做好防洪排涝工作。工矿企业、在建工程等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在暴雨期间作业。
三、切实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和农作物生长的关键时期,要积极防范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强田间管理。要做好农田清沟排渍工作,减轻暴雨对农作物苗田的破坏。做好病虫害的防范工作,防止田间湿度过大诱发病虫害。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抓住天气转好的间隙,对因灾损失农作物及时进行补种改种。
2、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范汛期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成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汛期防灾领导小组。编制汛期防灾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检查相关工作落实。加强汛期调度和值班工作。做到领导到位、隐患治理方案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工作到位。
3、建立汛期巡视制度。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在汛期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对矿井、尾矿库、露天矿边坡、矿区道路、通讯、电力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裂隙和可能影响矿山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矿区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当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水量变化情况。
4、建立紧急情况下人员撤离制度。非煤矿企业和尾矿库应当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矿、滑坡、尾矿库垮坝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离人员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启动的标准、范围、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及撤人的程序等,发现灾害严重可能引发事故时,应当立即撤人,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凡没有落实防范暴雨洪水等引发事故灾难的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汛期应当采取停工撤人的措施,不得进行作业。
5、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在汛期前应当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二、加强汛期防灾基础工作
6、非煤地下矿山、凹陷露天矿山及尾矿库企业应当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查明当地水库、水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树木和障碍物情况。掌握当地历年极端天气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存在隐患的要采取积极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7、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在汛期来临前,应当组织力量对防排水设施、蓄水设施检修、清挖、泄流,保证在汛期有可靠的蓄水能力和水路畅通。位于地表河流、洪水部位、水库等附近的矿井,矿坑、尾矿库、工业场地等应当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分洪设施,有效防止地表洪水倒灌。
8、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定期对供电、防排水、防雷电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在汛期前应当进行防排水试验,保证汛期各种防汛设施可靠运转、发挥作用。
9、非煤地下矿山应当按设计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矿(岩)柱,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应当留设防水矿柱。已经破坏的防隔水矿柱应当注浆加固并建立隔水闸墙等设施,保障隔水安全。
10、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准确、及时地将矿井的采、掘工程绘制到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上,定期收集相邻矿山和关闭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矿区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面积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威胁情况。
11、非煤地下矿山对地面采空区裂缝应当及时充填加固;对采矿后形成的塌陷坑及时进行彻底治理;关闭废弃的矿井井筒应当充实填死。
12、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通风系统。保障通讯系统畅通、通风系统可靠,提高矿井防、抗灾能力。
13、企业应依法做好停用尾矿库的闭库工作,并落实人员和措施,做好日常管理和汛期安全渡汛工作。
三、认真开展汛期防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4、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认真组织开展汛期防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的重点是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山洪附近的矿山、尾矿库的防洪设施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有可能与矿区联通的采矿塌陷坑是否填平压实;井口标高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是否采取提高井口标高的措施;违法违规开采安全防水隔离保护矿柱的矿井是否采取了加固和阻隔工程措施;关闭废弃矿井是否充满填实;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洪灾及可能导致溃坝、溃堤、淤积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的,是否落实了防范治理措施;尾矿库坝体是否稳固;露天矿边坡是否稳定;预防暴雨洪水预警机制和制度是否建立等。
15、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分类定级,制定专门治理计划,落实责任、方案、资金、人员、物资、期限和预案,并在当地汛期来临之前完成整改并组织验收,确保整治到位。
四、建立健全汛期防灾应急救援体系
16、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将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落实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建立抢险救灾队伍,或与专业抢险救灾队伍签订协议,每年汛期前应当进行救灾演练。加强对职工防范暴雨洪水自然灾害知识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互救、自救能力。尾矿库垮坝等涉及企业外部人员财产安全的应急救援预案,要与当地政府应急救援预案对接。
17、非煤矿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发生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险情后,应当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18、各非煤矿企业和尾矿库企业应当按规定储备必备的抢险物资和装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发挥作用。
五、加强汛期防灾监督管理工作
19、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相关部门建立暴雨洪水预报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和通报制度,并及时将预警信息和可能引发洪水的情况通知到有关矿山和尾矿库企业。
20、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辖区内汛期可能导致引发事故灾难的矿山和尾矿库的重大隐患建立档案,督促企业和协调有关部门治理,落实除险加固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矿山和尾矿库汛期防灾的监管检查工作。督促矿山企业成立汛期防灾组织,落实所需物资和救援人员,跟踪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对企业上报的重大隐患,应当协调相关部门限期完成整治工作;对未落实汛期防灾措施、存在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隐患的矿山,要责令其停产整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2、对未开展汛期防灾隐患排查治理的矿山和尾矿库企业,要依法查处,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暂扣相关证照,责令其停产整改;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将汛期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研究部署汛期防灾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1.要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吸取以往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汛期强降水、洪水;泥石流、雷电。高湿等自然灾害可能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牢固树立“安全第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土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耍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防汛救灾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倒位。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将防范、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抓好基层企业和作业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要突出重点,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
2.1加强对存在水患、山洪等灾害威胁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井监控,落实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要落实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措施,总出入口、"排水系统和工作场地要有防洪预案。对矿山电器设施、爆破器材库房、储油设施的防雷电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野外作业的石油天然气钻井、修井作业单位,要做好防范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和雷击工作;油气管道运营单位要随时掌握管道站场、阀室、管线和设备胸安全运行情况。
2.2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企业,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高温、高湿、多雨、洪水、雷电、大风等天气状况,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工作,在暴雨、洪水来临前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有毒和遇水自燃化学品采取多重防水措施;要对危险化学品库房进行防雨、防漏检查;对罐区和储罐围堰、易积水的生产区域、生产设备设施、储存库房采取防洪围挡措施,并准备排水设备,检查动力设施。
2.3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周围存在受洪水、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企业生产厂房、物资存放场地、宿营地等,提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加强巡视检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使用。尤其要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
2.4煤矿和隧道施工企业要加强对矿井(隧道)水害预测预报工作,查明矿井(隧道)或采区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周边采空区的情况,对于发现的新情况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要接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拥、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落实好“彻、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坚持先探后拥,探放水时,要撤出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监视放水全过程,遇有突水预兆时,要立即撤出所有人员。
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根据汛期的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一定要牢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早安排好、布置好和落实好。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二、突出重点,排查治理,落实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