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5:40:54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医院行业竞争格局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这个新方案似乎在向人们传达一个信号:政府整合医药商业的思路正在发生转变,商业企业的命运更多掌握在自己手里,通过平等竞争,其配送资格最终由中标生产企业决定。当然,有一条是不会变的:那些有实力、网络覆盖能力强以及有诚信的配送企业,会赢得中标生产企业的青睐,最终在竞争中胜出。
有乐观者甚至认为:原本处于不平等竞争状态的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终于可以站在同一平台竞争,政策的开明将会使产业格局发生改变。
中小民营企业仍无机会
本次“扩容”的前奏起始于2009年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药监局主持启动的针对《短缺药品目录》、《低价药品目录》和《公开招标目录二》等目录药品配送商的遴选工作,制定了《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商遴选工作方案》。
该方案明确表示:由市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机构根据专家评选结果,确定10家配送商和2家备选配送商。配送范围为北京市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配送品种按照卫生局的《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执行。
这意味着:入选的10家企业将拥有200多家公立医院客户,分享每年220―250亿元的诱人蛋糕!
幸运的10家人选企业名单在200多家落选企业艳羡的目光中尘埃落定。它们分别是:国药股份、国控北京、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华鸿医药有限公司、北京普仁鸿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嘉事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北京京卫国康医药有限公司、北京美康永正医药有限公司。
这份名单却引发了前所未有的轩然大波:多家主流国企入选,而多家民营企业却被排除在外,即便是如九州通这样全国排名前三、民营医药物流排名第一的实力选手,也意外落选!
随后,多家民营企业鱼贯而入,争相游说北京市卫生局等部门,拟争取名单扩容,口诛笔伐直指该名单偏向于国有企业,甚而,各区县拥有医药物流的企业也纷纷表示不满,与北京市药品招标领导小组进行交涉,10加2方案被迫搁置,这也为北京市配送企业遴选留下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
谜底揭晓于9月上旬。根据新方案,247家医药企业都能参加配送权争夺。一部分企业雀跃欢呼,但是,大部分民营企业却没有想象中的兴奋。在他们看来,没有门槛的扩容,看似处于一个纯竞争状态,实际上,面对那些来势汹汹、实力数十倍甚至百倍于自己的国有企业,大部分民营企业必然所获无几。
一位医药零售商表示,中标企业一般会优先考虑配送企业的实力、网络覆盖能力以及品牌信誉度,这些方面,国有企业具有先天的优势。
某商业零售企业负责人称,“之前,北京市18个区县分成六组,中标企业每个品种每个组能选3家配送商,6组相当于一种商品有18家配送商,现在这六个组合而为一,只允许三家存在,使得竞争更为残酷。”
而北京另一家企业负责人则表示,“生产企业只能选3家,恐有变相垄断延伸,但相对之前方案,已有很大改进。”但他认为,“对于企业来说,企业中标一个产品,也就是面向全北京,范围扩大了,配送链延长了,相对之前是一个好事。”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告诉记者,这个方案对现有的医药物流行业格局并无很大冲击,现有格局基本不会发生很大改变。
“从10家到247家,原先的方案是被迫取消的,全部企业都可以参与配送,而且选择权掌握在中标生产企业手里,生产企业最后选择的大多会是大型国有医药物流企业,因为他们的信誉好,实力强。”郭凡礼认为中小民营医药物流企业仍然没有机会。
谁将是赢家?
“对于民企大鳄九州通来说,这是一个壮大自己的好机会。”郭凡礼表示,一直以来,民营医药流通企业在政策、税收、准入等方面有先天不足之症,此次北京市政府率先放开,使九州通这样的民企得以同国企处于同一起跑线,对它来说是一大利好。
虽然位列三甲,九州通一路走来,却是一路血泪。据记者了解,以“快批”起家的九州通最早凭借“低成本、低收益”的低利润模式在国有豪强四起的医药流通领域拼杀出一条血路。虽然做到民企老大,利润却只有不到1%之低,最重要的是,九州通的“草根”出身,决定了它一直徘徊在主流医院渠道之外,利润主要来源于厂家返利;其客户70%以上是药店和中小批发企业,这部分小客户订货量少,货值低,使得物流作业量大而琐碎;郭凡礼提到,这种客户格局也决定了九州通对客户的依赖性大,一旦厂家政策生变,公司的利润就会失去,这使得九州通的商业模式非常脆弱。
对九州通来说,最大的利好还是新医改的实施给了他们进入大医院市场的机会。“我们希望能加大医院市场的销售份额,加入这一市场的竞争是必然趋势。”据九州通医药集团高层介绍,2009年12月31日,集团成立了医院开发部,不仅将医院市场开发提升了重要日程,并作为该公司的业务重点。除了设立医院开发部,九州通已将物流供应链延伸覆盖向了国内大部分行政区域;同时,电子商务2009年销售额突破了10个亿。
在郭凡礼看来,另外的赢家应该是来自国企板块:国药股份、北药股份、国控北京、嘉事堂等企业将会成为这次新方案的赢家。
当九州通开始磨刀霍霍的时候,国药的流通帝国初长成了!截止目前为止,国药集团已经是医药流通当仁不让的巨无霸。尤其是在成功重组中生集团之后,国药集团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央企医药平台。2009年,国药以高达446亿的销售额位居冠军,远远甩出第二名上海医药146亿!
国药将最大受益于北京地区的商业整合。2009年北京就开始对医院和社区捆绑招标,对公司的深度纯销十分有利。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司已经与北京340多家医院有长期稳定良好合作的基础,此次医药流通配送,国药将再次借政策东风挺进北京社区市场,借此扩大市场份额。在这,公司2009年就已经和北京一些三甲医院展开药品信息管理合作,在医院配送方面有着其他企业望尘莫及的优势。
今年3月10日,半路出家的北京邮政物流力挫五家对手,在北京平谷岐黄制药的招标中大获全胜,成为岐黄制药唯一物流服务商。在各地医药物流市场的竞争中,不时闪烁邮政物流的身影。以中国邮政在北京的配送中心为例,约有60%~80%的货物
都是药品;在出口业务中,药品配送更是占据了绝对份额。郭凡礼表示,邮政完善的终端渠道,是其进军医药物流的主要优势。
与社会第三方物流公司相比,邮政物流的全网运作优势十分明显:他们不仅有专业的药品配送队伍;有完善的内部处理流程,能够确保药品的及时运抵;提供实时的货物邮件跟踪查询服务、国际药品邮件的报关业务等,还能提供邮政数据商函业务,为客户迅速打开国内药品市场销售通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以邮政为首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也将受惠于医药配送。”
整合是大势所趋
根据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资料显示:2007年全国医药流通百强企业销售规模超过百亿元的只有3家,这三家企业的销售总额占医药商业市场总额的19.21%;百强的入围底线由2006年的5.8亿元提升到2007年的6.3亿元。2008年,医药流通百强企业的入围底线已由2007年的6.3亿元提升到7.4亿元,销售规模超过百亿元的企业已达到了6家,前三位企业占医药市场销售的比重明显提高,市场集中度和经济效益集中度显著提高。2009年,销售百亿企业已经有8家,而2009年度医药流通百强企业的入围底线已由2008年的7.4亿元提升到8.5亿元。
尽管如此,近年来,我国医药流通业行业集中度低和利润率低却是不争的事实。郭凡礼认为,新医改实施后,“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政策将提升医药商业领域的集中度,改变现有流通领域格局。
招商证券分析师张明芳表示,由于各级医疗机构在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招标时,对配送商的信息管理、现代物流能力等软硬件要求将大大提高,中小企业不可避免地将被大型企业收购,2010年医药商业流通集中度提高将成必然。
有消息说,即将出台的《医药流通行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明确打出市场牌,让不少寄望医药流通市场整合与大医药物流发展的地方龙头企业和民营龙头企业看到了整合中的机遇。《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医药流通行业将重点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鼓励零售连锁业态的发展,《规划》的核心在于用市场化的方式配置资源,靠行业自己推动,而不是靠行政的力量。比如,《规划》指出,将培养1~2家千亿企业,20家百亿企业,解决行业集中度不高、以药养医等问题。前十大医药分销商存在大规模并购重组的潜力,行业前五大企业也将通过并购和资产注入来强化行业竞争力,医药流通行业从此将跨入“资本大鳄”时代。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前三名医药流通企业国药控股、上海医药、九州通合计市场份额仅为20%,远低于发达国家70%的比重,而德国仅保留了10个大型药品批发企业,其中前3家占国内市场份额达到70%。
可见,兼并重组是趋势。未来医药商业领域的发展趋势将是“强者越强,弱者越弱”。每个地方都会有一个区域性的龙头企业,即配送额占当地市场一半以上。
郭凡礼谈到,“尽管具体操作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但国家压低药品价格、缩减中间流通环节的基本框架已经很明确。”他表示,过去靠医药代表和对营销资源巨大投入的药品流通模式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医药、批发、配送等医药流通环节以后的日子恐怕会更难过。”
“以前都是靠一些行政化的命令,现在则是提倡用市场化的手段,民营资本有望从中获益。”
此时的医药流通市场,国药、上药先后完成重组,在先后注入优质资产后,国药的龙头地位短期内难以撼动。从百强排名前十名企业可以看出,国药以高出上海医药146亿销售额高居榜首;雄踞华东的“新上药”目标非常明确,要超越国药;两强压力之下,民营企业九州通先后在北京和上海建现代化的物流中心,同时加快了电子化进程;最新杀出的黑马华润也加速了增持北药的步伐。
再看看十强的后几位:这些企业无论销售收入、规模、实力、资本、网络覆盖面和信用度等方面日趋同质化,加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郭凡礼认为,这些企业想要脱颖而出,必须从以前的拼规模转为拼服务、拼售后、拼电子化及信息化。
独家品种忧降价
作为新基药目录中大幅增加的类别,独家品种的价格调整仍扑朔迷离。虽忧心基药独家品种降价,业界对具体的价格调整政策仍在观望。“我们现在最担心的是独家品种的定价问题。”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市场总监邓景赞毫不忌讳。奇星药业入选基药目录的独家品种是华佗再造丸,上个目录周期,该产品整体销售增长超过了50%。邓景赞心里明白,同时原料成本也在不断攀升。“虽说这类产品价格基本没变化,然中药材的成本却在上涨,人工及营运成本大增。即使总体销量有较大增长,公司的总体利润增长却是低于预期。”邓景赞坦言。
他认为,基药的定价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对调整后的价格进行核查和评估。“成本是在不断变化的,价格太低或者太高都需要及时地调制。”邓景赞分析道,这还要综合日服用量、产生的效果等方面考虑,不能只看药品的单价。
实际上,独家品种的定价“特权”也在风雨中飘摇。年初,行业内热议的独家品种试行国家定价被写入《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分析人士认为,独家品种究竟怎么定价需要等待具体配套政策的出台。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可能会继续采用薄利多销的营销方式。
对此,河南羚锐制药产品经理吴延兵深以为然:“若基药中的独家品种降价,那也是在整个行业范围内的价格调整。除非是降价幅度太大,否则独家品种价格下调不会对公司造成太大影响。因为新基药目录的施行会带来市场扩容,企业因降价而被削减的利润空间可以通过销量的增加来弥补。”
当然,企业的营销战略如何穿到自认为合适的“鞋”还需具体分析。邓景赞说,此前基药目录主要覆盖基层医疗,而且没有限制基药在医院的使用比例,再加上二级以上医院的药品竞争比较激烈,导致企业在二级以上医院的竞争中没有太大优势。“现在大医院市场成为新的方向,市场也会逐步扩容,公司的产品战略会逐步向二级以上医院延伸。怎么贴近这块市场是我们内部正在热议的问题。”邓景赞告诉记者,二级以上医院释放出的空间对品牌企业是利好。
抗肿瘤药进退维谷
值得注意的是,与旧版目录相比,新目录多了很多外资药的身影。其中,抗癌、血液系统等领域大量纳入了施贵宝、辉瑞、默沙东、罗氏等外资巨头的品种成为基药。看起来很美,但外企也是心有余悸。因为上版唯一进基药目录的舒降之以降价52%的策略并未换来热销的场面,这让他们看到了市场的残酷。
而这种竞争的残酷同样令国内的企业并不轻松。例如多柔比星、奥沙利铂等品种,海正药业、恒瑞医药、先声药业等国内企业要与外企同台竞技。他们都无法摆脱降价以满足招标要求或者放弃基本药物市场的选择题。“对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来讲,进入基药目录都是很尴尬的。”先声药业营销副总裁田家伦说。
田家伦分析称,基药目录主要覆盖基药市场,但各个省的招标却是以省级医疗机构为主,在基药招标时,外资企业会坚守价格,保证利润,如果执行基药价格,很多外资企业会优势渐失。
而在医院没有彻底解决“以药补医”的前提下,医生使用价格高的进口药的冲动仍旧存在。国内某创新型制药企业的老总则表示:“外资企业若不选择主动降价,就会选择放弃基药市场。以抗肿瘤药为例,其市场需求量不高,不同于需要长期使用的慢性病药品,抗肿瘤药需要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而且国家规定要批量配备的医疗机构,使用却很少,抗肿瘤药多集中在专科医院,特别是三级的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才有较大使用量。可有些国产药已经疗效很不错了,价格也明显具有优势,却反而没有市场,原因就在此。”
可见,要抢占更多的市场,国内企业要主动融入到医改趋势中去。田家伦告诉记者,药品高毛利的时代已经结束,仿制药应主动降价,通过批量生产来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增加销售来保证和增加利润,最终保证企业生产能力。“中国的仿制药无论是胶囊还是粉针制剂,进入基药目录,市场会扩容,这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核心竞争力。”他认为,这也需要外部的推力,国家应扶持民族医药企业的发展,让民族企业与外资企业在定价、招标等环节中有公平的竞争机会。
普惠产品拼品牌
针对基药定价的问题,此次基药制度“升级版”做了一些改进的措施,记者了解到,对经多次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基药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药,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进入基药目录会带来市场扩容,但也面临着降价的风险和激烈的价格竞争。在宋瑞霖看来,“很大一部分基药产品都具有临床可代替性,基药与非基药之间的这种竞争肯定是残酷的”。
在中央相关文件发放后,在政策的引导下,大量社会资本涌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截止
2013年8月,我国医院达2.4万家,其中公立医院13420家,民营医院10686家。但是根据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关于“我国医疗机构服务量测算”的调查结果,目前我国民营医院的服务量为医疗服务总量的10%,综合性医院极少。
政策方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多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并且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但在医疗服务市场上的竞争中,公立医院仍占绝对优势地位。尽管民营医院在发展中遇到了种种困难,但是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一、多元化办医格局的相关研究
(一)医疗领域所有制研究。医院产权结构的改变对增强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性是有利的。不同所有制的安排产生的效果也是不同的。医疗机构的所有制形式主要分为三类:公立医院、私人非营利医院和私人营利医院。每种形式各有利弊,公立医院有利于保护消费则的利益,提高低收入者的社会福利,但可能效率低下;营利医院有较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动机,但医疗费用昂贵;私立非营利医院可能会过分追求质量、成本较高。
(二)多元化办医中的概念和认识误区。我国在医改中坚持引入社会资本,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然而在实践中,不在少数的政策制定者、医院管理者还有学者对多元化办医存在认识误区。医院的产权属性由医院资产拥有者的身份所决定,而医院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性质由资产所有者的投资目的,确切的说是医院投资者对医院利润的处置方式所决定(高解春,2011)。要根据医疗机构的经营行为、提供的医疗服务性质以及承担的社会责任来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界定。实际上,无论是公立医院、非营利性民营医院,还是营利性民营医院,均应有正常盈利,以保证医院的发展和运作,这与医院承担的公益性责任并不矛盾。
二、我国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竞争合作现状
目前民营医院与深化医改前的2008年相比,数量从5403所增长到10686家,增长率达97.8%。与此同时,公立医院数量由14309所减少到13420所,占医院总量比例从72.6%减少到
55.7%。民营医院数量及提供的服务虽然都在快速增长,但是远未形成于公立医院竞争的市场力量。总体来说民营医院规模偏小,截止2012年4月,我国8000余家民营医院中,三级医院占
1.57%,二级医院占8%,一级医院占到90%以上,而民营医院床位数虽然年增长速度都高于公立医院,但其床位数仅占全国医院总床位数的12.5%。现有的民营医院经营模式主要有自主经营模式、部分托管模式、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股份制经营模式以及集团连锁式式管理模式。不论何种模式,都需要与公立医院进行竞争。
公立医院在数量和提供的医疗服务上增长缓慢甚至是减少的,但其在医疗服务市场上仍占主体。公立医院由于治理机制和产权的问题,虽然要求其具有非营利性的性质,但事实上绝大部分在被迫追求利润。由于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越到基层越少,趋利性增强,过分强调硬件设计、各医院间热衷“军备竞赛”、百姓看病费用高涨和套保、骗保等欺诈行为的发生,并产生诱导需求行为。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在互相竞争的同时,目前合作更是双方需要的。在合作过程中,不仅可以减轻财政负担、利用公立医院的人才、设备、科研项目等资源优势扶持民营医院的发展,也有利于向不同需求层次的人群提供医疗服务,增加医疗服务的有效供给。值得提倡的合作方式有: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软硬件资源实现共享、建立内部会议和双向转诊制度、人才培训、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横向联合。
三、其他国家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发展现状
美国:美国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主要有三种:数目有限的公立医院、占主要地位的民营医院以及私人开业的医生。民营医院中非营利性的民营医院为主导。截至2009年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占美国所有医院数量大约50.4%,公立医院占总数22.5%,营利性民营医院占17.2%美国大多数规模较大、设施配置好、医疗水平高的医院都是非营利性的民营医院。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基本由个人或者团体的慈善捐助建立。
英国:截止2000年,英国公立医院占所有医院总数的95%以上,有5%的营利性民营医院。英国是世界第一个福利国家,实行国家卫生服务体系(NHS),由政府提供全民的免费医疗。公立医院就医费用低,但是服务的可及性极差。
德国:德国的公立医院由联邦和州政府以及承担某些公共事务的地方政府或组织建立,其管理方式注重医院的自治。由于公立医院效率的底下,德国也是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医疗服务体系。1992至2003年间,德国公立医院的市场份额由
45%减少为36%,营利性的民营医院则从15%增加到25%。
四、如何构建我国多元办医格局
(一)合理的区域卫生规划。区域卫生规划一大宗旨就是既要结合区域医疗需求的特点,满足多层次的医疗需求,也要避免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恶性竞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要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控制公立医院规模盲目扩大,尤其是举债建设。同时要促进大型设备资源共建共享。
(二)公立医院着重基本医疗。目前,我国公立医院一部分是保留,一部分进行改制,允许社会资本的进入。对于改制的公立医院产权要界定清楚、明确投资收益和回报形式,从法律法规上规范改制过程。对于公立医院,政府首先要加大对其的投入。同时,正视医生的劳动价值被严重低估的事实,在破除“以药养医”的前提下合理提高医疗服务收费。
(三)民营医院多方向发展。 按照投资目的不同,民营医院分为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营利性民营医院。非营利性民营医院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团体或是个人的慈善捐款以及服务收费,其获得的纯利润不可用于分红。二者都应该依据自身的条件选择发展方向。国家进行医改,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医疗服务市场有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就是增加全社会的医疗服务供给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营利性的民营医院可以尽可能地压低资本开支,获得的利润留一部分作为社会分红。在扶持民营医院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该引导民营医院发展差异化服务,使其与公立医院有序竞争。于此同时,深化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的合作。
(四)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建立合作机制。 除了在上文提到的私立医院和公立医院各自资源建立的合作机制以外,政府应建立相应的制度更高效地利用医疗资源。一方面,政府部门推动守门人制度:患者在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首诊,自下往上逐级转诊。同时支持鼓励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搭建患者输送桥梁(周钦、樊敏杰,2013)。
(五)加强监管体制建设。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体制的建设。对民营医院,市场准入条件要放宽,但是监管一定要严。重点对民营医院的医疗质量、医疗行为、财务以及营销方式加强监管。对于公立医院,在监管中主要要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还应该将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一同纳入医疗治疗评估检查范围,对于民营医院尤其要实施日常的业务指导。除了政府监管以外,民营医院要形成自身的行业自律。
一、背景呈现
背景一: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07年社会蓝皮书《200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指出:调查显示,目前“看病难、看病贵”、“就业失业问题”和“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分化”是最突出的三大社会问题。“看病难、看病贵”被排在第一位,这是第一次,说明这个问题在当前反映比较强烈。从2006年3月至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按照科学严谨的调查方法进行社会抽样,调查显示,1993―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医疗自费支出从56.89元增加到600.9元,增长了9.6倍;医疗保健支出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例由2.7%上升到7.6%,年均提高0.4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医疗自费支出从27.17元增加到168.1元,增长了5.2倍,在居民消费支出中的比重由3.5%提高到6.6%,年均增加0.25个百分点。至2006年,城乡家庭人均年消费总支出中,医疗支出占11.8%。
背景二: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趋势下,近几年发改委在医药行业的管理重点在降价。从1997―2006年,政府对药品降价次数多达19次,降价金额近400亿元,但这么大的降价力度下,百姓还是没有得到多少实惠,医药市场出现药品“降价死”的怪现象。19次降价及其伴随的价格检查,仍难以降低公众眼里、患者手中的药品高价。
背景三:药品价格虚高,但制药企业并非受益者。根据国家发改委2007年最新公布的数据,2006年我国医药行业亏损企业1368家,行业亏损面为22.62%,亏损额达44.63亿元,同比增长27.73%。
二、成因探析
1.行业垄断下,“以药养医”的收入分配格局
在我国,医疗机构具有相当的垄断性,医疗机构的准公共产品特点要求它主要应由政府来投资与管理。目前,全国90%以上的卫生资源都属公立医院,公立医院的收入补偿有三个渠道:财政、医疗服务、药品。财政补助现在不足8%,而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长期实行低价政策,所以药品收入成为医生和医院的主要补贴。在药品收入利益分配格局中,医院非透明收入占据了整个药品价格的50%,其中医院获取的药品差价占30%,从生产企业获得的赞助占5%,医生个人灰色收入占了15%。由于当前实行的医药不分的体制,使药品销售与医疗机构和医生之间发生了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这种关系把药企、医院和医生拉向了“价重于效、价高于效、价先于效”的道路。
2.药品销售价格体系的差异
目前,我国80%的药品是通过医院销售的。医药企业对医院和药店销售药品,采用两种价格体系。一些药品在药店销售更接近出厂价,而销到医院则包含了流通环节、医院加成等多种成本。若以零售价为100%,则生产环节占30%,商业流通环节占20%,医院则要占到50%。其中,医药批发公司销售商的进价比批发价低15%左右,而批发价大多比市场零售价低10%左右。普通的零售药店的毛利率在20%~30%左右,而医院的药品则高达40%~50%。现有药店价格平均降幅大多在45%,依然有10%的利润空间。
由于价格体系中,价格构成比例的失调,使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剩的情况下仍相互采取虚高定价、扩大折扣等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促销,导致企业定价的药品价格不降反升,药品价格形成畸形竞争的怪圈,价格杠杆失灵;在药品批发环节,因进销差率较大诱发过多的商业流通企业从事药品的批发,影响了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引发了不正当竞争。药品价格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使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之间没有形成实质性的竞争。
3.监管的偏位滋生腐败
由于我国并非所有药品都是政府定价,医药企业拿到了“新药”指标就等于获得了单独定价的权利,自然对新药趋之若鹜。腐败的本质是公共权力的滥用,这给监管部门的权力寻租带来了空间,公共权力异化转化为私人权利,产生大量的“租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共有药品生产企业近5000家,生产药品品种上万种,其中90%以上都是仿制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年受理新药注册上市10009种,而美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一年受理注册新药仅为148种。审批权力之下产生的“关系经济”是“旧药翻新”给药监部门官员的巨额提成,通过权力寻租为药品注册报批,注册新药带给药品生产企业高额利润,形成药品注册审批腐败链。
三、难题思考
1.关于医药机制和体制改革
药品行政降价,一方面导致企业高额负债,大面积亏损,另一方面老百姓的医药负担并未减轻,降价策略只是治标行为,并未触及医药机制和体制的深层矛盾,要想治本,改“医”重于降“药”,核心是改革“以药养医”的机制,从体制上解决医药问题,推进体制和机制的改革。
(1)建立真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改变公立医院高度垄断的局面。医疗行业进入壁垒的诸多因素,如绝对成本优势、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化、政策法规制度、阻止进入的策略等,关系最大的是政府的政策法规。治理的关键,是在政策上解放思想,放松民营医院的进入管制,适当引进民营资本对部分国有医院进行产权改革,引入民间资本不但能够缓解国有资本不足导致的医疗行业投入不足,而且会加强产权的激励效果。产权激励的作用会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这对于降低药品价格是非常有用的。
(2)废除“以药养医”的体制,构建“医药分业”的新格局。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收支两条线”;逐步将药房从医院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经营的经济组织,把价格的作用作为目标,发挥价格与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扩大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渠道,促进竞争与优化资源配置,消除药品浪费,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2.关于政府定价成本监审
在我国,药品价格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企业自主定价三种。政府只管理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和部分垄断性药品,且只制定最高零售价格,不控制出厂和批发价。政府定价采用社会成本法,定价的核心是以成本为基础加上合理的利润,即成本加成法。零售价=含税出厂价×(1+流通差价率),含税出厂价中的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是定价的依据的核心。我国5000多家制药企业生产几十万种药品,为防止药品生产企业虚报生产成本的现象,在药品成本监督管理中,应改变以往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对企业定期上报的成本数据事后审核的办法,加快建立以企业生产信息管理流程为源头的成本监控系统,解决政府和企业成本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强化对垄断行业的成本监管,制定出药品的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药品定价成本的构成项目,测算医药企业的社会平均费用,明确药品成本的审核标准和方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药品和医疗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和调整价格。需要举行价格听证的,必须进行成本监审,成本监审报告应提前印发给听证代表。以此形成对药品成本变动的硬约束。
3.关于药品价格监管体系
(1)实行药品价格管制制度。药品价格管制制度是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相互关联的两个环节,其应从以下两个环节配套着力。一是实施药品通用名处方制度。二是形成较完备、务实的药品定价管理政策。价格管理政策应从过去单纯降价的做法,转向综合调整。政府定价的调整,更主要的方式是对药品产品结构的调整,而不是单一品种、剂型的简单管理。
(2)建立多维立体的审批监管体制。完善审批过程中权力的配置,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形成审批人员集体负责制,防止个别人员滥用权力;实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违法审批行为的责任追究;实行审评审批检验人员公示制,将药品审评审批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3)建立并完善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一是利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高效、快捷、准确地掌握药品的供求动态,为政府定价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二是建立物价部门对企业的定期审价制度,为物价部门制定和调整价格提供重要依据。三是建立专家审议价格制度,建立审议价格专家库,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四是建立医疗管制信息咨询机构和信息公开制度,避免暗箱操作、、权力寻租。
(4)借鉴其他国家的药价管制方法。大部分国家没有采用政府定价的方法,而是通过医疗制度对消费控制来影响价格。如美国,大部分消费者都加入了医疗保险,若药品未纳入医疗保险目录,对药品销售就有很大的影响。美国的药品价格是市场竞争以及与保险公司谈判的结果,它引进了具备专业知识的第三方的组织来对医疗消费进行监督,克服了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地位,供求双方的谈判力量得到平衡。所以,要解决药品价格及其监管问题,还要涉及整个药品市场体系和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
作者单位:西安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系
参考文献:
与其他地区相比,宿迁今天这个以民营为主体、市场化为主导的医疗服务供给格局在“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并不比那些公立医院占主导地位的地区差。就这个意义而言,宿迁已经不再需要公立医院。
宿迁市县、区政府成立卫投中心的原因,不是因为宿迁需要重建公立医院,而是为了拿到上级政府“补供方”的财政投入资金,这些财政资金原来的去向是“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而宿迁已基本实现了医疗机构民营化。于是乎,上级政府竟然以此为由,拒绝把这些财政资金投入到宿迁。宿迁感到不公平,想要拿到这笔资金,所谓宿迁“新问题”正源于此。
新医改的根本目标是“使所有人民群众都能享有基本的健康权利”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立医院也好、民营医院也罢,哪种办医形式更有利于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显然,投入到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资金是服务于这一根本目标的,而并非仅仅为了养活公立医院,更不是为了让某些部门谋取自身利益和权力。由这样的视角我们就会清楚地看出,宿迁今天遭遇到的问题,将我们现行行政体制所存在的弊端、将所谓的“补供方”政策所存在的内在矛盾真真切切地体现了出来。
宿迁不需要公立医院,绝不意味着宿迁城乡居民不该“享有基本健康权利”。没有公立医疗机构可供投入,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向就应该是增加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贴,即所谓的“补需方”。要知道,宿迁的新农合人均筹资额还处于全国较低水平,财政若有能力,更应该投入到新农合中去,那对城乡居民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好处。
更为根本的问题是,除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等需要政府直接举办的医疗机构,大部分地区并不需要政府投资兴办公立医疗机构。高州人民医院等公立医院的成功实践已经表明,即使是公立医院,也不需要政府直接投资。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财政“补需方”比“补供方”公平得多、也有效率得多。不管是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院,均应该通过提高医术、改善服务、降低收费等一系列公平竞争手段,通过吸引患者来间接赚取财政补贴。简言之,在“补供方”的情况下,医院只要让行政主管部门满意就能够获得尽可能多的财政补贴,而在“补需方”的情况下,医院只有让患者满意才能挣到足够多的收入。
显然,让包括财政补贴在内的医保资金跟着患者走,让各类医院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争取患者从而获得收入,更有利于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
此外,所谓通过政府直接补贴公立医院,从而保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实际是经不起推敲的说法。
当然,我们理解宿迁的无奈。地方政府没有能力改变凌驾于其上的行政体制和医疗卫生体制,它甚至很难拿到那笔定向投入于公立医疗机构的财政资金,更遑论主动提出变更这笔资金的用途,由“补供方”变更为“补需方”,尽管这样做更简便、更有效率,而且也更符合宿迁城乡居民的利益。
也许是不得已,宿迁市政府试图通过参股、借款等形式,将财政资金投入到民营医疗机构中去。
不过,这种做法存在许多困难和障碍,以及潜在的危险。
首先,政府若以借款形式将财政资金投入到民营医院,借款是否收息?收息谋利尤其是从医疗机构谋利不是政府该干的事,无息借款意味着财政补贴私人,必然成为人人争夺的肥肉,从而容易滋生腐败;其次,若以股权形式投资,非营利机构本就不会分红,那所谓的国有资产增值根本就没有道理,连国有资产保值都是很不靠谱的事;再次,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医疗行业的监管者,政府自然拥有通过法律手段、以及适当的行政手段,保证医疗机构维护社会公益的权力,并不需要通过股权投资来谋求这种权力。而如果政府通过股权投资介入民营医院的管理层选择和经营管理决策,那完全是用己所短,取代民营医院所长,必然会遭遇民营资本的抵触。同时,也会极大地打击社会资本进入医疗行业的信心。
更为关键的是,假如宿迁各级政府通过参股获得了医疗机构的控股权,并通过这种控股权获得医院的人事任免权和经营决策权,所谓的民营医院实质上就重新倒退成传统的公立医院。如此一来,宿迁医改后自然实现的“管办分开”格局就会丧失,“管办不分”历史就将重演。如果这样,可以断言,宿迁医改可谓功亏一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