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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融概念合集13篇

时间:2023-09-21 10:02:02

养老金融概念

养老金融概念篇1

看到过太多的老人因为轻信银行、保险人乃至社会“股神”等形形金融销售人员的误导,而买下了完全不适合他们的金融产品,结果是出现轻微亏损已是小事,甚至有不少老人因此损失了毕生积蓄,而面对“老无所养”的困境。

虽然从理论上说,媒体加强风险提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公安机关加大对金融诈骗的打击力度,是可以大大降低金融诈骗案或理财产品误导发生概率的,但问题就在于,即使我们可以把相关事件的概率降低到1%乃至0.01%,但是对于“中招”的老人而言,却是100%的噩梦。所以,有必要提出一句“老人不理财”的口号,这看似有些简单粗暴,却是出于对老人们真诚的关爱。“理财”两字,从广义上来说,包含了太多太多的内容,包括选择怎样的工作、收入如何分配、多少用于消费、多少用于积累、消费怎样省钱、积累选择哪类产品、如何建立家庭财富的保障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属于理财范畴。不过,近年我们听到、看到的“理财”,更多是一种“狭义”的理财,是金融机构为了推销金融产品而大肆宣传的与“投资”大致等价的概念,它仅仅是让你买基金、买银行理财产品、买保险的金融消费理念。而我们提出的“老人不理财”,指的也正是远离这类狭义的“理财”行为。

我们为什么要理财?归根到底,是在年老年人耳根子软,容易轻信他人,投资被骗或者是个案,但总数绝对惊人,不少老人因此损失了毕生积蓄,而面对“老无所养”的困境。“老人不理财”的观点也许偏颇,但作者的心声绝对发自肺腑。张佳炳 严黎丽一句发自内心的忠告:老人不理财轻收入较高时通过储蓄、投资等手段积累财富,实现诸如置业、买车、养儿育女、养老等理财目标,以让人生的道路走得更加稳健,同时存下足够的养老金,供我们退休收入锐减后,能够维持相对舒适的生活水平。因此,理财只是更好生活的手段,而不应当成为我们生活的终极目的。

养老金融概念篇2

一、发展以房养老保险的必要性

1.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金缺口扩大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我国养老金的数额已经无法满足长期给付。如何保障高龄群众有充足的养老金进行养老已经成为国家和社会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单单依靠社会保险金已经无法提供高质量的晚年生活保障,只有适时购买商业保险采用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相结合的方式才可以保证晚年生活的品质。

2.养老机构发展差

我国一部分高龄群众选择去养老院安享晚年,而房产由子女继承。这样既解决了养老问题又使子女继承了自己的财产。但是由于我国养老机构环境以及设施发展速度较为缓慢,其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速度远远低于高龄群众的需求程度。全国高水平养老机构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人口老龄化的增长速度,而且高水平养老机构的费用也并非是大众所能接受的,这一养老方式并不能彻底解决养老问题。

二、以房养老保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1.传统养老观念的束缚

中国人的传统养老观念是养儿防老,而以房养老方式恰恰与这种传统养老观念相悖。以房养老是指将具有自主房产所有权的房屋进行估值后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照房屋估值来决定每个月应给予被保险人多少养老金。当被保险人故去后保险公司享有房产的处置权。保险公司将房产的价值抵扣养老金后剩余部分返还给其继承人。由于保险公司享有最终的房屋处置权,所以很多老年人从心理上很难接受,对以房养老的模式也不是很认可。

2.保险公司对房价的走势较为悲观

从2009年后我国房屋成交价格持续走高,目前已经达到了短期内的高点。如果此时推出以房养老保险,当进行房产估值时可能会发生估值过高的情况。房屋如果想要有市场就不可能一直疯长下去。如果一直保持高速度的增长,达到有价无市的状态时只会影响其需求量。所以在此价格高位时保险公司对后市房价较为悲观,认为房地产价格在后期可能会下跌。若推出以房养老保险,当被保险人去世后其房屋估值可能少于其支付养老金数额,保险公司可能面临亏损状态。

3.适用群体较小

由于传统养老观念的束缚,以房养老目前更适用于家里拥有两套房产,且老人和子女单独居住的家庭。在此类家庭当中,当高龄群众以其中一套房产抵押购买以房养老保险后其可以将另外一套房产留给子女,而且当子女和老年人分开居住后年轻人不会因为老年人购买以房养老保险后而变得无家可归,这既减轻了年轻人的负担又提高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但以我国目前高昂的房产价格来看,拥有两套房产的人群毕竟占少数,而较小的群众基础不利于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4.法律法规不健全

虽然2004年就已经提出以房养老的概念,但直到2014年我国才出台了关于以房养老保险试点的相关法律文件。以房养老保险先在北京、上海、深圳、武汉四个城市展开,试点期限为两年到2016年6月止。虽然提出了保险试点的相关文件,但是相配套的政策性文件还未出台,这大大的限制了以房养老保险在我国的发展。

5.业务分割严重,无法统筹协调

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监管,各金融机构虽职责明确但容易形成权力的真空地带。保险公司并没有抵押贷款的职能,如果贷款则必须向商业银行申请,而投保人是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不是银行,银行和保险公司业务上的无法协调性使得以房养老保险业务一再停滞。

三、发展以房养老保险的对策

1.加强政府宣传引导

由于传统养老观念导致以房养老保险不被老年人接受,如果想要在我国顺利地开展以房养老保险就需要政府加大宣传工作,对老年人进行思想上的疏导工作,只有养老观念的改善才能够顺利开展以房养老保险的后续工作。

2.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得许多保险公司不敢开展以房养老保险,许多高龄群众不敢购买以房养老保险。针对以上情况并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国情,政府必须快速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只有当相关法律制度完备后以房养老保险才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3.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以房养老保险发展面临困境的另一主要原因就是金融业分业监管导致权责分散。随着时代的发展金融分业监管的弊端越来越突出,金融混业化的呼声越来越高。随着养老问题越来越尖锐,改革金融体制推动以房养老保险发展已成为大势所趋,只有金融体制改革保险公司才能大力发展以房养老保险。

4.设计多种款式的保险产品,扩大群众基础

养老金融概念篇3

关键词 :以房养老;养老模式;政府角色

中国社会的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使得养老问题日渐成为整个社会所关注的重点,如何解决好养老问题也成为社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养老方式也在不断地取得进步,不再仅仅局限于“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模式,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方式已经逐渐发展起来。要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对养老保障工作的要求,就需要积极探寻新的养老模式。这对于做好我国的养老工作,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以房养老”相关理论概述及老年问题现状分析

1.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在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以房养老”是指运用任何方式使得老年人利用自己所拥有的房子来取得养老生活费用的做法。在此,我们主要讨论狭义的概念。以房养老,又称“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一种将老年人拥有产权的住房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经过相关第三方评估之后,按一定期限发放给老年人相应的费用来负担养老,同时投保人仍旧保留房产居住权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

2.我国的养老现状分析

⑴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征。根据《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6072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68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243 万人,占总人口的14.9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161万人,占总人口的9.70%。我国人口老龄化已经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不仅仅关系到中国自身,更是关系到世界老龄化进程的重大问题。

⑵我国养老现状分析。中国处于这样一个“未富先老”的社会现实情况下,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即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同时也存在很多的不足。

首先,家庭养老压力增大。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中国的人口增长速度,也让中国的家庭结构逐步变成了“4-2-1”的家庭结构。这样的家庭结构,让一对夫妇同时负担起赡养四位老人和抚养一个儿童的义务。随着现代社会住房成本、教育成本、医疗成本等基本生活保障的支出不断提高,加大了传统家庭养老的压力。

其次,养老模式单一,社会化程度低。中国的养老模式,一直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近年来,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不断发展起来,但仍有很大的不足,占主体地位的依旧是家庭养老。根据《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年末全国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4.7万个,床位509.4万张,收养救助各类人员310.0 万人。其中,养老服务机构4.3 万个,床位474.6 万张,收留抚养各类人员294.3万人。”这样的供养比例,与中国庞大的老年人口数量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不能满足社会对养老的需求。

⑶“以房养老”试点执行。2013 年9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2014年6月23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开展以房养老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自2014 年7 月1 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试点开展‘以房养老’新模式。”目前,“以房养老”试点城市已经在这四个城市落地,这就意味着在国外已经非常成熟的“以房养老”模式,将在国内有计划地规范发展起来;养老渠道的拓宽有望取得新的进展,不再仅仅依靠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会养老。

二、“以房养老”政策的障碍分析

“以房养老”作为一个在中国社会新兴的事物,其在中国社会的推广和接受程度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在中国社会的现实条件下,住房反向抵押模式在中国的推行会遭遇一定的限制。

1.观念陈旧

对于新事物,要想获得人们的认可,首要的障碍就是观念问题。自古以来,中国人信奉的就是“养儿防老”,这一观念在人们的意识中根深蒂固。另外一个深入人心的观念就是“遗产意识”。现下房产作为生活中一笔价值较大的有形资产,多数人愿意选择将其留给子孙后代,而不愿贸然将房产抵押出去。这一观念,在短期内很难获得转变。

2.房产估值困难

“以房养老”最大的风险是来自于中国市场上难以预测的房价,使得保险公司的顾虑比较多。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作为营利性金融机构,最担心的就是房价下跌问题。在“以房养老”政策中,对房产的合理估值问题至关重要。

首先,对于房价的估值问题,用什么样方法进行评估有待进一步商榷。对于房价的估值是运用公允价值、重置成本还是现值法计量就存在一定的争议。其次,作为第三方的房地产估值机构要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其评估体系是否完善,评估结果是否具有权威性、合法性,是否能得到投保人的认可,都对政策实施有一定的影响。最后,房价的未来走向难以准确预测。尤其在中小城市,房价弹性变化比较明显。

3.70 年产权问题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产产权”是不同的概念。

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其中,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人们对于私人住宅只有至多70年的产权期限,会让房产的实际价值大打折扣。即使人们进入老年期想要将房产抵押时,其所有的房产的使用年限已经不多,尤其当其身故时,房产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对于保险机构或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一方面金融机构所能承受的给付能力很有限;另一方面金融保险机构或银行要依靠被抵押的房产所剩下的使用年限来补偿已支付的养老成本,面临的风险也会更大。

4.相关政策以及行业规范滞后

“以房养老”的实施,需要一个公开、公正的法制环境为依托。因为,这一模式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业及相关政府部门,其对运作质量的要求相当高,大面积推广需要各方的共同协调和配合。①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仍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制度规范环境还不够完善,基础配套措施发展滞后。

金融企业作为营利性的组织,它的目的更多的是为了获利。因而为了规避风险,对于参加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投保群体设置的门槛过高。例如养老人本人须年满55岁,累计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抵押住房评估价值的60%,且每月实际支付养老金额不超过2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等等。设置如此高的门槛,使得真正可以享受“以房养老”的群体缩小,不利于这一模式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推广。

五、“以房养老”政策实行中政府角色的探讨

开展“以房养老”的养老新模式,对于中国严重的养老现实压力有一定的缓解作用,但是这并不能弱化政府的养老责任。在我国,政府作为社会保障方面的必然的责任主体,应该深层次介入到这一模式的实施中。

1.新的养老观念以及理财观念的倡导者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美国发展得最成功,很大原因归结于美国政府在推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之前成立了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性组织--国家住房资产价值转换中心,专门向老年人进行宣传和推广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项目,促使该产品能迅速被广大民众所接受。②

作为最具影响力的组织,政府有必要做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倡导者。既可以借鉴美国模式,开办一个专门的机构宣传这一项目,也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基层活动等方式,在全社会范围内推动新的养老观念以及理财观念的传播,让更多的家庭、老年群体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中所包含的自我养老的观念、“以房换钱”的理财观念有一个新的了解,进一步打开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国内市场。

2.相关方面支持政策的提供者

养老保障,作为一个至关重要的社会性问题,就需要政府机构的政策支持。

70年产权期限的限制问题,政府可以对参保房产实行相对的政策倾斜:参加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保险的房产适当的政策照顾:(1)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一定的使用年限,地段良好盈利能力高的房产的延长年限可以适度低于地段稍差盈利能力较差的房产;(2)根据老年人的预期确定适当的延长年限,预期寿命长的老年人所有的房产的延长期限长于预期寿命短的老年人;(3)根据老年人的实际寿命以及房产参保年限确定适当的延长年限,老年人的实际生命较长,相应的房产的参保年限也会比较长,因而就需要延长房产产权的期限。

3.信用担保的提供者

我国政府具有较强的公信力,政府信用有比较可靠的保证,担保的程度也比较高。以政府信用来为保险公司以及银行等金融保险机构提供担保,为金融机构建立有力可行的风险转移机制。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运作机构,在贷款合同到期时,为金融企业在房产变现收入低于其所支付的养老成本的部分进行全额或者部分补偿,从而增强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也提高投保者对保险机构的信任程度。

4.行业规范的监督者

新的养老产品的顺利进行,需要相关部门完善相应的行业规范。这就需要民政局、房产局、人社局与金融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通力合作,在跟踪分析试点情况的基础上,完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相关制度。

首先,需要明确保险产品的市场定价机制,合理设计保险产品,对养老金的给付额度、给付期限、给付方式等进行合理规划。依据我国老年问题的特殊性,同时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建立灵活多样的投保方式以供投保人选择。

其次,健全房产价值评估机制,对房产进行合理的估价;对作为第三方的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制定严格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使其所提供的评估结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与合法性;完善金融贷款制度以及担保责任制,同时健全投保者的个人信用系统,建立公开、公正、合理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养老操作体系。

“以房养老”作为我国创新养老方式的发展,对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起到了一定的补充作用。养老保障作为一个公共性的社会问题,必然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我国政府应该积极深入这一模式的实行,结合实际情况,很好的规范“以房养老”具体实行策略,更好的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

引文注释

养老金融概念篇4

一、以房养老的概念及实施背景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按计划“以房养老”政策会于2014年上半年试行推广。

相对来说,“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值得我们思考,从学术界公认的概念来看,以房养老一般包含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子女养老,房产由子女继承;而是抚养人养老,房产由抚养人继承;三是租出大房再租入小房,用房租差价款养老;四是将房子出租出售,自己住老年公寓,用租金或售房款养老;五是售出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六是将住房出售,再租回原住房,用该笔款项交纳房租和养老;七是将房屋抵押给有资质的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每个月从该机构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去世后则用该住房归还贷款。

第一种形式属于家庭养老,取决于子女的孝心和孝行;中间的几种形式属于自养老,有较高的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自己售房和出租房等均有较大的交易成本,自己再租回房子或者住老年公寓等也有较大不确定性);最后一种形式为社会机构承揽的反向抵押贷款养老,属于社会机构提供的以房养老业务,可以为适合以房养老的人群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经过相关部门对“以房养老”这种新型养老模式进行论证研究。从改善我国的养老条件,拓宽养老渠道入手提出了“以房养老政策”,这项政策也为为我国的养老模式提供有效的保障和可行的措施。以上这些可以看成我国在以房养老政策方面的最新动态,但是我们还得理性认识“以房养老”这一新型概念在我们国家的推广运用。

二、以房养老在我国实施面临的挑战

(一)法律制度未完善

从目前情况来看,“以房养老”政策设计了诸多行政部门,目前虽然国务院要求开始试点工作,但相配套的法律制度、协调制度、联系制度均为建立和完善,如何保证房产、银行、老人、政府等多方面的信息透明扔存在较大的漏洞。

(二)传统养老观念的禁锢

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我国的老人都希望在晚年有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子孙绕膝共享天伦。如果老人选择了“以房养老”,常会给人造成“子女不孝、养老困难”的表象,其子女可能要承受来自社会的舆论压力,同时房产以后会被银行收回,也可能引发子女同父母间的感情危机、财产危机。再者“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的传统观念也一直影响着这一代老人,遵照传统老人更愿意选择将房产留给子孙后代。所以“以房养老”这种新型模式势必对传统养老思想带来强大的冲击,这也是今天试推“以房养老”的“天然”屏障,在短期内不容易被大家所共识。

(三)适合人群有限

有专家表示,“以房养老”模式需满足3个条件,首先老年父母与子女必须分开居住,老人对房屋拥有绝对的产权,这样出租或者抵押房屋时不会影响到儿女的正常生活。尤其适合丁克家庭,独居或孤寡老人,或膝下无子女、子女定居国外的老人,没有直接继承人的老人。其次老人应所拥有房产的地理区位、保值能力等也是金融机构再实施此项业务时必须考虑的,为充分保证银行资产的安全性,银行一般会区别对待有房产的老人,以备在收回房产对其处置时,除去支出的养老金后,还有盈利可言。

(四)金融机构存在为难情绪

首先反向抵押贷款是一个跨银行、跨保险的金融理财类产品,目前“倒按揭”的评估标准非常复杂,我国的“倒按揭”业务尚不成熟,金融机构除了估算房屋价值以及未来房价中长期走势,还要估算老人预期寿命,这些因素都难以预测,也就加大了金融机构涉足的风险。其次如何确定“倒按揭”利率也是一大难题,贷款额少,老人不乐意,贷款期长,金融机构又可能吃亏。对于银行要培育一批类似保险精算人的测算人群,这在短期内是不能实现的。同样因为潜在风险,对保险公司的精算师要求也非常高,国内的保险公司也不敢轻易尝试“倒按揭”。

养老金融概念篇5

电子商务概念股风头正劲,商业连锁O2O模式受追捧,互联网金融涨停风云再起。以号百控股、深圳华强、外运发展为代表的电子商务概念股,连续涨停成为市场红色的海洋。此外,苏宁云商、农产品、深赛格、物产中拓等电子商务概念股也有精彩表现。阿里强势入驻天弘基金,引发互联网金融的蝴蝶效应,以内蒙君正、金证股份双剑客为龙头的互联网金融概念股连续涨停,开启互联网金融主升浪的路程。微信购物成为新时尚,O2O转型带来想象,商业零售业迎来第二春,友阿股份联手微信,首家零售百货业实现网上支付、红旗连锁开启一元廉价超市、天虹商场微信商铺正红火,笔者相信后市会有更精彩的表现。

养老金融概念篇6

中国正处在“未富先老”的压力下,超老龄化社会即将到来。在这个问题导向之下,养老体系的构建是社会生活迫切需要的有效供给。对于养老金融,笔者认为应从三方面考虑其意义和作用。

养老金融需要支持问题导向之下我国养老体系的多种模式、产品的有效供给。养老供给的方方面面是多样性的,我们要在构造有效供给的努力之中,争取形成中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后发优势。全世界都在探索养老模式,我们这方面起步可能是比较晚的,但是要争取做得更好一些。现在看来,传统的机构养老要做多层次的划分,从低端到中端、中高端和高端,一样不能少。我们的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临终关怀、养老园区等,各种供给形式的产品与服务的提供要有效,而且要得到养老金融的支持。

养老金融需要实现守正出奇的创新,使有效市场与有为、有限政府相结合。创新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条理化表述的现展理念的第一条,养老金融所要支持的有效供给,需要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结合互动。在形成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连接方面,应当守正出奇。笔者认为“守正”就是尊重和敬畏市场规律,中国就是在邓小平“三步走”现代化战略框架下,认同这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潮流,才可以解放生产力接近中国梦,才可能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但是在认识尊重市场规律后,我们又不能简单照搬其他市场经济体已有的经验和我们自己过去已有的经验,必须坚定不移地针对我国自己的特定情况,在我们的特定约束条件下要努力创新,有所作为,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的发挥结合好。当然这里面充满了挑战,养老金融也会面临着种种必须解决的难题,但是别无选择,我们在这个方向上必须做好应有的工作。

养老金融需要各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集思广益,纳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系统工程。中央所特别强调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落到整个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这个要求确实是决策层谋定后动的,并不是忽然想到的要出什么新概念。近年我们一直在研究的供给侧改革,是要在继往开来的基本认识上,进一步考虑从短期到中长期的衔接,要以一个系统工程式的框架把握中国所强调的改革攻坚和供给体系质量、效率的提高。不能简单地以为搬用国外已有的供给学派减税为主的经验,就可以把中国的问题比较好地解决。我们所面临的挑战比别的经济体严峻得多,我们整个视野中要处理的问题,需要按照系统工程、长期问题来把握。在这个方面,养老金融所要发挥作用的事情,必须纳入全局、长远视野,必须集思广益,必须调动全社会的智慧,按照现代国家治理的核心理念,把政府和非政府的主体、多元主体充分互动的机制把握好。民间的智慧,非政府的智慧,潜力的释放,是应该特别看重的。系统工程中的活力发挥,必须形成引领新常态的有效供给体系。

养老金融概念篇7

教学中应注意构建金融统计的知识和方法体系,系统阐述银行现金与信贷统计、货币供应与流通统计、金融市场统计、宏观经济统计及金融统计预测等方面的内容,知识体系应该涵盖业务分析、效率分析、风险分析、制度分析等各方面。此外,应注意加强金融统计理论与微观金融统计业务的结合,强调金融统计的实践性,以实际统计数据为基础,着力于实际问题的解决,着力于金融统计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例如在银行统计中讲解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在货币供应统计中注意分析货币供应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在金融统计预测中对地区发展经济指标进行预测等。

(二)注重金融统计理论的创新

教学中应系统论述我国金融统计体系的变革,金融统计在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及金融统计作为金融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在金融运行监测和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在内容上,除了传统理论内容之外,应及时融合当前的理论和实践前沿、研究方法和研究热点,在内容上要具有时代特征,例如,在商业银行统计中有关商业银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分析,新兴金融业务统计等。

二、融入建模思想

金融统计学强调统计指标、构建模型等量化分析,强调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应用数学建模、统计分析的思想改革教学内容,就是通过讲解数学与统计的概念、定理、方法来引导学生理解量化思想,重要的是应用思想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学以致用。在教学中,引入概念、定理时,应增加实际背景和概念形成过程的讲解,在展示实际背景和形成过程中渗透数学建模思想,培养学生应用数学的意识。

对数学及统计当中的一些基本量,如单调性、凹凸性、连续性、可微性、周期性等,可以同时分析这些数学性质的经济金融背景,例如导数可能和边际、变动率、弹性、影响因子等有关,凸性可能与上升或增量递减有关,周期性则可能与季节性波动或经济循环等概念有关。可以将由基本概念引出的特殊的数学性质,应用到金融中去接受检验。适当增加与金融学紧密联系的例题和习题,让学生体会到数学、统计的价值,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三、强化案例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除了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还应着手加强对学生应用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采用案例教学法,重视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在课堂上能接触到大量的实际问题,可以提高学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例如在讲解金融股价波动的高峰厚尾性、丛集性、利好利空影响的非对称性时,可以首先应用统计软件,对某只股票一段时间股票价格的对数收益率数据进行现场演示,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对每种现象进行解说,然后逐渐引入金融的波动率GARCH族模型,进行实证分析。这样以案例的形式逐渐引入的金融概念,使得学生能够将前后的知识点联系起来,较为容易的理解统计模型的构建及分析内容。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强化了学生的应用意识。

四、灵活运用多媒体技术

采用多媒体手段进行金融统计的教学,具有既可以提高教学效率又可以提高教学质量等优势。多媒体教学可以让学生感受与板书不同的教学形式,使教学内容直观、形象、生动,增加了教学信息量。

例如在金融统计中的众多知识要点可以通过类比、归纳等方式总结,比如在讲授VaR金融风险管理模型时,涉及概率统计中“区间估计”与“假设检验”理论,在多媒体课件中就可以通过链接比较等方式,切换教学内容,动态显示相关理论,进行复习掌握。对于需要详细讲授、重点强调的知识点,可以借助多媒体字体和颜色区分,醒目提示并加以板书,使多媒体的“快捷、动态”与黑板的“详细”有机结合相辅相成,提高教学效率、效果。同时在多媒体教学过程中还可以充分利用各种统计软件如SPSS,Eviews,Matlab等实现金融统计中的较为繁琐、枯燥的复杂计算过程,及对金融数据的分析,简洁快速地将运算结果展现给学生,同时还可以结合各种图形表示出来,给学生直观上的感受。不仅能使学生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理解、掌握知识要点,而且培养了学生的软件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及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养老金融概念篇8

从2001年起瑞典养老金中心(Swedish Pensions Agency)在现收现付制社会养老保险的财务报告中开创性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表,采用复式记账法从存量角度评估社会养老保险的资产与负债水平,不仅增加了制度财务的透明性,也为制度财务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两层次模式,社会统筹层次采取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层次在实际运行中大多数省份也采取了名义记账模式。在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和风险预警方面,我国至今还没有建立定期的财务报告制度,从而很难看清制度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和财务可持续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中国政府必须重视制度的偿付能力和可持续性评估,重视从存量角度衡量社会养老保险的资产与负债。

虽然目前从官方层面建立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资产负债表存在困难,但掌握前沿理论和技术无论从何种角度讲都是十分有意义的。鉴于此,本文对构建现收现付制社会养老保险资产负债表的相关研究作了全面回顾,以期为更好地理解资产和负债构成、资产和负债评估中的技术难点等问题提供参考,为探索适用于我国制度的编制方法奠定基础。 二、 社会养老保险资产负债表的研究起源与发展

资产负债表在现收现付制社会养老保险中的应用,始于瑞典首席经济学家Settergren Ole(2001-2005)的相关研究成果。Settergren(2001)介绍了瑞典公共养老金系统资产负债表的基本原理,为以后其他学者的研究打下了重要基础。Settergren(2003,2004)指出与基于单式记账法的现金流量预测方法相比,由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语言已被广大的政策制定者、新闻记者人员和有关参保者所熟知,因此在复式记账法原理下建立的资产负债表在评估系统财务可持续性和偿付能力方面具有优势;Jackson(2004)阐述了在权责发生制原则下建立社会保障计划的资产负债表,能够从存量角度展示每年计划的支付缺口情况,体现未来世代的财务负担逐年变化情况,其评估结果比现金流量方法更客观,更能为政策制定者和参保者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Settergren(2005)论述了现收现付养老金系统资产负债表建立的理论基础,构建了稳态时现收现付制养老金系统缴费资产的计算公式,这些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但公式无法在实践中直接应用。

对于缴费确定型的现收现付社会养老保险计划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集中于瑞典NDC计划的历年财务报告(Social Pension Agency,2001-2014)中,这14份报告不但编制了瑞典公共养老金计划的资产负债表,而且提供了资产负债表每个科目的定义和实际的测算公式,是Settergren(2005)理论研究的直接应用。此外,Settergren(2009)展示了瑞典从2002年到2008年NDC养老金计划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分析了历年资产负债表的变化情况与变化原因。Settergren(2012)系统论证了采用类似于基金积累制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来评估瑞典NDC计划财务状况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反驳了现实中对瑞典资产评估理论持否定态度的观点。

对于待遇确定型现收现付养老金系统的资产负债表的研究,开始于Boado-Penas(2007,2008),其在Settergren(2005)的基础上建立了稳态离散时间下现收现付待遇确定型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资产计算公式。Vidal-Meliá(2009)基于对西班牙公共养老金体系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引入了自动平衡机制。Boado-Penas(2010)认为瑞典资产负债比率模型和美国长期精算平衡模型是当前世界上各国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评估现收现付养老金系统财务状况的两种重要的模型,并从方法论、精算原理和结果角度对两个模型进行了对比分析。Boado-Penas(2010)指出名义账户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自动平衡机制是提高现收现付养老金系统公平性、透明度和偿付能力的三种有效方法,瑞典是世界上唯一将三种方法同时应用于养老金系统财务管理中的国家,其实践经验值得各国借鉴。Vidal-Meliá(2011,2013a)基于公式推导,概括了缴费周转期的性质,加深了对缴费资产方法的理解。

2012年国际精算协会(International Actuarial Asso-ciation)提出了社会保险计划财务评估的精算实务标准,该标准明确指出构建公共养老金计划资产负债表的方法受养老金制度融资模式的制约。Billig(2013)以加拿大公共养老金计划为例,阐述了不同融资方式的社会养老金制度应如何选取建立资产负债表的方法。

国内涉及资产负债表的相关研究多是对瑞典NDC计划缴费资产概念、负债概念、养老金计划的精算要素、资产负债模型的简单介绍和评析。房连泉(2008)基于对瑞典名义账户制资产、负债、以及平衡率概念的描述,阐述了自动平衡机制的运行机理。杨植强等(2011)简述了瑞典名义账户养老金计划的缴费和领取环节的指数化规则、年金除数、偿付能力比率、平衡指数、自动平衡机制、继承所得等精算要素的概念,不足之处在于对缴费周转期概念理解上存在错误。王晓军(2012)对瑞典的公共养老金资产负债模型进行了描述,评述了其与美国社会保障长期精算平衡模型的异同,提出了对建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偿付能力评估系统的相关启示。马骏(2012)在编制国家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运用与资产负债表概念相关的方法和模型对养老金缺口和改革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讨论。俞惠君(2012)利用经济数理模型理论,构建了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型,并分三个阶段进行了实证分析。

王述珍与王晓军(2013)对现收现付养老保险系统的资产负债表基本理论进行了深入剖析,以瑞典为例,阐述了资产负债表在评估现收现付养老金计划方面的重要价值,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资产负债表的建立提供了合理化建议。王晓军与米海杰(2013)系统分析了计算公共养老金制度支付缺口的现金流量折现法与瑞典资产负债表法的差异和等价条件,为后续采用资产负债表这种存量方法研究公共养老金制度的财务状况提供了有意义的借鉴。

综上所述,在国外,关于现收现社会养老保险计划资产负债表的研究已经从理论探讨发展到了实际应用,成为了政府部门构建并定期对养老金体系的财务状况做出评估的重要方法。但是,国内学者对现收现付养老保险资产负债表的研究还非常有限。 三、 现收现付制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资产的评估研究

现收现付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资产的评估研究始于Lee(1994),文中将其定义为转移资产(Transfer Asset)。Settergren(2004)指出由于现收现付制下当期参保职工的缴费用于支付当期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因此现收现付制养老金计划下与负债相对应的缴费资产在本质上是抽象的,在评估上存在复杂性。Dorfman(2013)指出评估未来缴费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瑞典的缴费资产法和隐性资产法。

瑞典的缴费资产法利用缴费周转期乘以年度缴费收入进行计算,其中缴费周转期是测算的关键,其研究成果包括Arthur和McNicoll(1978),Lee(1994),Devesa (2000,2002),以及Settergren的相关文献。在特定条件下,周转期可直观理解为养老金领取者的加权平均年龄与缴费者加权平均年龄的差值。

隐性资产的概念源于Valdés-Prieto(2002)的研究,是指当前和未来所有缴费者在未来无限期内缴费现值与养老金现值之差。Valdés-Prieto(2005)指出隐性资产概念的引入为编制非积累制计划的资产负债表提供了可行性,并基于隐性资产的评估方法,提出将现收现付制计划的资产证券化的建议,用以应对现收现付养老金系统所面临的支付危机。

除此之外,不少学者为分析不同世代间养老金计划的公平性、现收现付养老金计划的财务可持续性等问题,提出了“隐性税收(Implicit Tax)”、“准资产(Quasi Asset)”、“现收现付资产(PAYG asset)”等概念,它们的含义与隐性资产基本一致。Sinn(2000)指出隐性税收是为获取未来相同的养老金,现收现付制比基金积累制需要多缴纳的缴费或税收,并通过世代交叠模型证明了纯现收现付制计划的第一批待遇领取者的收益现值等于未来参保者缴纳的隐含税收的现值。Fenge(2004)利用隐性税收比率指标分析了非积累制公共养老金计划代际间的公平性。

Jackson(2004)提出了“准资产”的概念,并将计划的“准资产”和结余基金作为资产科目,将对当前工作者和退休者的应计负债作为负债科目,构建了美国社会保障计划的资产负债表。Robalino(2006,2009)利用“现收现付资产”的概念分析了收入关联的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内涵回报率的特征,提出了一种更稳定的回报率指数。

综上所述,对于现收现付制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资产的研究主要出自国外学者,国内研究基本空白。总体来看,这方面的文献还不多,需要进一步深入。 四、 现收现付制社会养老保险负债的评估研究

在现收现付制社会养老保险负债评估方面,国内外的研究较多,通常其研究目的是为制度改革提供参考,而不是为构建资产负债表。实践中,传统的现收现付制社会养老保险的负债一般被称为隐性负债(Implicit Pension Debt,简记为IPD),通常将其定义为:养老保险制度向已退休和在职参保者做出的未来养老金承诺所对应的债务。

所谓“隐性”的债务,一方面是由于隐性债务的数额是隐蔽的,只有当所有债务偿还完毕才能确定其实际的数额,与参保职工寿命长短有关(王晓军,2011);另一方面,在没有制度改革时,隐性债务通常不会被定期评估,因为如果制度保持现收现付制,只要当期职工缴费收入总是大于或等于当期退休者的待遇支出,则计划在财务上就是平衡的,此时没有必要讨论和测算制度积累了多少负债;最后,由于制度通常不存在任何可见的有形资产与这种负债对应,因此它是一种依靠国家强制力来确保兑现的无形承诺(申曙光与彭浩然,2009)。

由于对养老保险隐性负债概念理解的不一致,学术界对其定义并未形成一致的看法,国际上主要存在三种定义:应计负债、当前参保者预计负债、开放系统负债等(Holzmann,1998)。在具体计算每种负债时,又分为累计权益负债ABO(Accumulated Benefit Obligation)、预计权益负债PBO(Projected Benefit Obligation)和指数化权益负债IBO(Indexed Benefit Obilgation)等三种(王晓军与米海杰,2013)。其中,ABO与PBO的区别在于前者基于目前工资进行计算,PBO基于预期的工资增长率进行计算,IBO则是在PBO的基础上考虑退休后养老金的指数化调整,负债的定义和评估方法的选择依赖于评估目标的设定。

Hagemann(1989)测算了德国、日本、瑞典和美国等四个国家现收现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封闭人群在ABO口径下的养老保险债务,并研究了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负债的影响;Noord(1993)在当前参保者负债定义下和ABO的评估口径下,对七个主要经济体在1990年的养老保险隐性负债进行了评估,发现这些国家的债务水平占GDP的比重在113%~242%之间波动。Kane(1996)采用当前参保者预计负债的口径,测算了多个国家现收现付制计划的隐性负债,对比发现那些制度运行时间较长,且人口结构变化较大的国家,其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占GDP的比重通常较高。

从20世纪90年代起,世界银行开始持续关注中国的养老保险改革,对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和转轨成本方面的测算主要的代表文献有两篇:Dorfman(2005)和Sin(2005)先后利用世界银行开发出来的PROST(Pension Reform Option Simulation Toolkit)模型估算了中国养老保险改革的转轨成本,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和基金收支平衡等。

Holzmann(2004)进一步归纳总结了已有的隐性债务的三种定义,指出这三种隐性债务的定义和测算口径各有用处,不同的隐性债务定义、评估方法和精算假设下的结果存在较大不同,应该根据各国养老保险改革的实际情况和研究目的确定隐性债务的测算口径。

基于对国外相关文献的梳理,不难发现,国外学者对隐性负债的测算主要采用了第二种隐性负债的定义,即当前参保人口预计负债。在研究方法上,大都采用精算方法。

养老金融概念篇9

李明珠是新华通讯社的退休老干部,在这一片新华社员工的家属区,她是老人群体里对理财、保险、金融类产品消息最灵通的一位。

“划算”的养老新产品

李明珠所提到的“划算的产品”,是幸福人寿保险推出的“以房养老”产品,房来宝。

房来宝的全称是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可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按照测算,以70周岁的老年人为例,房屋价值为500万元的情况下,扣除延期年金保费和保单管理费,每月老人拿到手的养老金约为18500元。

这一产品对投保老年人设置了年龄限制,60周岁至85周岁。由于这一产品与普通的人身险产品相比较为复杂,设置的犹豫期较长,为30天(普通产品犹豫期为10天),也就是说老年人投保后30天内退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失。

向来敏感的李明珠嗅到了这款产品的与众不同。确实,它是国内第一个正式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

那么,何为以房养老呢?

“以房养老,就是依据拥有资源在自己一生优化配置的理论,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对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尤其是人们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以提前套现变现,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其退休养老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对以房养老有多年研究的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柴效武对《小康》记者说道。

这种新兴的养老理念,是将人们大都拥有的住房与晚年生活必须考虑的养老保障通过构思精妙的金融保险机制链接后形成的产物。反向抵押贷款则是金融保险机构基于以房养老理念而创办的一种新型金融产品,银行开办这一产品可称为“倒按揭”;保险部门开办这一业务则可称为“房产养老寿险”或“老年人住宅反向抵押养老寿险”。

通俗来讲就是,老人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评估后获得一笔钱,由金融机构按月发放给老人用于养老,让其生活得更有质量,去世后房子归金融机构处理。如果去世得早,房子归金融机构,但剩余的钱会给老人指定的继承人。

反向按揭源于西方

其实,以房养老模式虽然在国内仍是一个新鲜事物,但是在西方社会,它早已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社会、金融产品。

“以房养老”是西方发达国家常见的一种养老模式,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各国特色不同的以房养老实践中,反向抵押贷款(也称反向按揭)最受欢迎,也使用最多。

反向按揭最早源于荷兰,其大致安排是:年轻人购买老年人的住房,并允许他们有生之年仍免费租住该住房,待老年人过世后再收回该住房。

反向按揭发展最成熟、最具代表性的当属美国。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就开始出现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贷款产品种类也较多,定期年金、住房使用期年金、分期递增年金、信贷额度等支付方式都已出现,贷款利率包括了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

随着社会养老保障压力增大,美国政府开始关注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并通过了《1987国家住房法案》,按照法案规定,联邦住宅和城市开发部联合设计开发了住房权益转换抵押贷款。此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美国大规模推广,并有公共保险部门提供的保险。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证券化及公共承保等措施的推行,促进了美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市场的初步发展。

21世纪初,美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市场高速发展。根据美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协会的一份数据,美国参加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从90年代的不到200个,扩增为2005年的1300多个,并且数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此后,2007年一年发放的住房权益转换抵押贷款已达到107388份,而在2003年这一数目还不足7000份。整个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一个全球的现象。对任何一个国家与地区来讲,养老保障都将是一项重大挑战。柴效武总结了中国老龄化的特点:老龄人口规模大、占据总人口比例高,老龄化速度增长快。国家前财政部长项怀诚在出席香港公开大学举办的有关区域经济融合的研讨会时表示,中国人口的老龄化速度将会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000年,全球和中国60岁以上人口的比例均为10%左右,二者大体相当;到2030年,这个比例则分别是16%和24.5%,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比其他国家要快得多。

人口预期寿命的大幅提高,固然是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结果,但老年人口增长过快,养老负担过重,步入老龄化社会的速度过猛,再加上独生子女政策负面效应的日益显现,未富先老的特殊国情,使得养老问题在我国日益突出,人口老龄化危机愈益严重。而未富先老、养老资源严重短缺、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等,也使消化这一老龄化危机面对多重困境,有的城市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已处于“空账运行”状态。“因此,通过以房养老,就可以使老年人有一笔持续稳定的固定收入来改善晚年生活,弥补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的不足。”柴效武说道。

其实,早在2004年,柴效武就提出“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的观点,当时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以房养老”观点越来越被社会民众所接受。

2013年9月13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了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试点实施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标志着以倒按揭为形式的以房养老在我国正式推出。”柴效武说道。

今年3月3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 《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中国保监会表示,今年要在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

“以房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理念,倒按揭则只是以房养老理念指导之下的一种具体操作工具。以房养老的具体操作方法有三十种,倒按揭只是其中的一种,而且是风险最大、关联面最多、操作事项最为复杂的一种。国务院和央行、保监会、发改委提出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都是倒按揭的新提法。”柴效武说道。

多少人愿为“以房养老”埋单?

在政策出台后,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以房养老”概念,“2016中国居住小康指数”调查显示,71.5%的受访者对“以房养老”拥有认知。“以房养老”这一新概念牵动了很多老年人及其家人的心,但能否真的打动他们,依旧是一个疑问。

来自幸福人寿的最新数据显示,从2015年3月产品获批到2016年4月底,幸福人寿“房来宝”签订投保意向书的客户有58户,77人。其中32户家庭已顺利领取保险金,月领保险金以5000-10000元居多,平均月领保险金8000元,最高的是上海一位客户,每月可领取19000元。

可是,“77人”这个数字,在2015年数据统计60岁人口已达到2.16亿的中国,实在是沧海一粟。

不仅客户鲜有问津,保险公司对此也并不热情,国内四大保险公司均没有立即推出相关产品。

太平保险公司的金融理财规划师苏晨告诉《小康》记者,在他的76位客户中,只有一位客户向他咨询以房养老的方式。这个客户今年55岁,在北京拥有四套房产,准备用一套房以房养老,其他的留给自己的子女。

其他的客户大多咨询的都是太平保险新出的养老社区产品。包括李明珠的邻居,已经迈入80岁的代子君,她宁愿每年花十万元购买太平保险的养老保险,以获得养老社区的优先入住权,也不愿意考虑每个月可以得到近两万元的以房养老保险产品。

为何推广会遇冷?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以房养老业务较为复杂,目前公众对以房养老理念还没有充分理解。

此外,业界普遍认为,由于中国人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和住房观念影响深远,以房养老突破了传统观念,大家对它的了解和接受需要一个过程。而且,房子历来作为家庭财产传续,如果抵押给银行,将来子女就继承不了,所以阻力很大。

“2016中国居住小康指数”调查显示,58.5%的受访者表示老了之后的房产会留给后代, 32.1%的受访者会考虑抵押以房养老。而当受访者被问到最合理的养老形式时,有35.2%的人选择了子女养老,28.5%的人选择了养老院养老,只有18.9%的人选择了以房养老。

养老金融概念篇10

一、金融概念概述

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所谓金融,顾名思义就是跟资金有关系的一切经济活动的综合。也可以认为就是资金融通的一切活动的综合。从它的定义就可以知道,凡是参与资金融通的过程,那些活动和事情就可以称为金融,价值的流通是金融的本质。金融产品种类非常多其中有证券、保险、信托和银行等,金融所涉及的学术领域也是非常广阔的,包含的种类主要有:财务、银行学、投资学、会记、保险学、证券学、信托学等等。

金融作为一种交易的活动,金融交易的本身并没有价值的创造,那人们就会想到既然没有创造价值,那为什么金融交易中就有赚钱的呢?依据陈志武先生的说法,金融交易是一种把未来的收入变为现在的方式方法,白话说就是今天花明天的钱。简单地说金融交易的频繁程度就是反映一个区域、地区甚至到国家经济能力繁荣的重要指标。金融的传统概念就是研究货币流通的学科。然而现代的金融本质就是经营活动的资本化过程。在西方对金融的定义上,《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字典》,指运营的资本市场,资产的定价与供给。其基本的内容包括风险和收益,效率的市场,套利与替代,公司金融和期权定价。除了纵深发展的学科内部外,创新发展的趋势与金融学领域的学科交叉非常明显,涌现出许多新兴边缘学科引人注目,比如演化金融学即是才兴起的介于金融学和生物学的一门边缘学科,演化证券学则是介于生物学和证券学之间的边缘学科。传统金融的概念是研究货币资金的流通的学科。而现代的金融本质就是经营活动的资本化过程。

二、中国金融学面临的挑战

金融是全部活动的总和,不能一一细数,比如,银行是提供资金流动的金融系统,它为资金盈余的一方提供存储的场所,为资金不足的一方提供贷款。比如,股市市场为公司提供了上市的机会,从而可以集资,正因为它提供了资金的融通,所以证券也是金融。比如,保险,它的职能是在风险发生之前收取每个被保者的资金,然后在风险发生后给被保者提供风险基金,他也是资金融通的机构,那么保险也属于金融。目前我国金融学的发展面临诸多挑战,而且基于我国金融学的发展步伐,金融学将要发展的方向很多,因此,我们应该明确金融学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金融学,为我国金融学的完善做出努力。

(一)对金融的概念和定义模糊

世界经济在飞速发展的步伐下,对金融的需求日益加重,西方金融实业界和金融学界却对其的概念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前者认为融资服务就是金融,而后者则是对金融作出了具体的划分,他们认为金融有其“中心点、和方法论”至于中心点就是市场经济的运转,方法论则是给金融找到相应的替代物给其一个工具定价。在我国,对金融的定义也并不明朗,并且与西方的金融观点相比,更是有许多的创新。我国金融理论界学者把金融学和经济学划分为两个学科,经济学是一级学科,而金融学是二级学科。

(二)金融学科理论和建设较为落后

我国的经济自从实行改革开放后就在突飞猛进的发展着,然而相比于西方国家成熟的金融行业而言,我国对金融学科的建设是比较落后的。

目前,我国的金融学建设也存在着很多问题。首先,对金融学科的设置不够完善,没有科学合理性,课程实际与实际情况也存在着很大差异,很多学科设置甚至与我国当前的经济不匹配。由于我国金融学起步晚,金融学课程在国内的开展没有受到很好的重视,大学教授金融学的老师也比较少,甚至对金融学的理解并不透彻,师资匮乏。西方的金融学日趋完善,在学术上,我国金融学专业的学生崇洋,设置很多金融学的论文都是照搬西方,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以及速度都与西方国家是不同的,这都影响了我国金融业的蓬勃发展。

当然,我国的金融学正处于一个发展和完善的阶段,所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是在所难免的,在困难和挑战中寻求发展的契机,这才是我们应首当面对的,正视我国金融业发展需要应对的挑战,为中国的金融学发展作出贡献。

我国目前在界定金融学的内涵上尚不明朗,这就导致我国金融学科建设和理论比较落后,主要的差距表现在下面六个方面上:第一,对于金融理论方面的研究落后。在我国经济发展下,金融业的重要更加得到了体现,“微观金融”的不断研究前提就是直接融资的发展,还有在我国对金融学科的设置一直倾向间接融资领域。使得一些行为金融、金融工程学这些前沿领域没有得到广阔的研究。第 二,在金融学科的分布上,应该更加详细,很多国外的大学在经济系里设置有国际金融以及类似货币银行学的学科。但是国内的大学在分工经济学科时,很多的金融学科还在原有的经济学院下,分工不明确影响了我国金融的学术深层次研究和发展。第三,金融方面专业性老师的缺少,当前,我国高校的金融专业考试人数少,我国公司投资学和金融学在研究领域奇缺人才。再者,高校金融学科布局混乱,对于引进外来人才也增加了困难。第四,传统教育理念使高校对学生的培养上比较封闭。在我国教育行业本科生培养尚且还好,但是在对于研究生和博士生的培养就和国外走着很大差距。在国外的博士生,国外大学的工作重心是博士项目,在博士论文的指导上由导师组指导,但在我国却是单导师指导,这就培养不了学生的竞争意识和综合素质的培养。第五,在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下,金融类的教材明显和社会经济脱节。在我国很多上市金融教材里,许多都是由国外的金融专家所撰写的原版英文教材,这与我国的经济状态严重不符。我国目前缺少根据我国的金融状态所编写的高质量教材,第六,我国在金融行业的期刊中缺少高质量的学术期刊。虽然我国的金融业期刊在近年来也努力的在规范化发展,然而我国还是缺少足够的Finance学刊。

三、我国金融学的发展前景

(一)打造中国金融学明确的定义

要想发展中国的金融学,首先我们要有一个确定的方向,为我国金融学找到一个科学合理的定义。首先,要去实践;要切身以我国的金融实践为基础,结合我国的金融理论基础、我国国情、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创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定义。

(二)科学规划金融学的学科

我国的金融学学科众多,知识点繁杂,所以要归纳统一门类繁多的各个金融学科,势必要建立一个合理科学的金融学科体系。教师在参考和教学中、以及学生在学习方面都得到极大便利,对金融学理性科学的研究,将大大有利于对金融学人才的培养。

(三)理论联系实际,合理设置学科

设置我国的金融学科,应当把教材与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联系起来,实际探查经济运作,使设置的学科与经济命脉息息相关,同学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能时刻与当下经济联系在一起。可以适当的举出一些经济案例,更形象具体阐明金融学。也可以在一些金融行业实习,把握资金的运营,联系理论知识不断分析,使理论体系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用自己切身的体会印证理论,采用数学中“反证法”的理论不断在理论与实践中循环。

(四)提高金融学教学质量

当下我国金融业的教学的师资力量薄弱,国内金融业的教学大多以博士为主,这就同时对教授老师的质量以及文化水平要求比较严格,我们应改变这一现状,强大我们的师资队伍,积极引进人才,吸引国外优秀人才进来,同时,注重培养我们国家的优秀金融人才。针对博士教导这方面,我们国家教导方式比较单一,借此,我们可以学习国外的多导师制度,增加博士生的研究角度,使他们探讨金融问题时能更有竞争力,促进我国金融行业发展。

(五)设置中国特色的金融教学

无论哪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特色的国情和文化,文化的差异,导致每个国家的国情与国家的制度都不一样,法律法规也有很多的差异,就如同我们国家与西方在制度上的不同,我们走的具有中国特色、可持续的社会主义制度,因此,在金融学的发展上,我们也应有自己的特色。虽然国外的金融学比较先进、也比较成熟、但是我们也不能照搬照套,这样只会造成与我国的金融文化产生冲突。我们应该设置出适合我国国情,对我国金融行业产生巨大帮助的金融教学,这样则不会造成“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局面。我们要使我们本土的金融文化茁壮成长,不断进步。

(六)对法和金融学研究的加强,对金融学科建设不断的完善,加强金融创新

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创法法和金融学,因此,研究这方面的内容也将非常大,我们可以从两个领域进行探索,一个是研究金融运行在法律制度下的影响。研究在资源下人的行为,这是传统金融学的研究范畴,它没有思考在蕴含法律制约时人是怎么选择的。然而,在金融交易和现实经济当中,法律的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人的行为程度;二就是为司法和金融立法提供对金融学的观点见解,利用经济学效率、最优化、均衡等很多方法和概念来解答和分析法律制度,评判和描述法院和法律制度的效果和行为。

四、金融学的分类和发展现状

我国金融学概念比较模糊,相对于西方金融学发展尚不成熟,因此,为了更好的让人们了解金融学,我将金融学分为下面几个学科内容:即指微观金融学、宏观金融学、以及金融学同数学、法学等学科相互结合形成的金融内容体系。

(一)微观金融学在我国的发展

首先我们谈谈微观金融学,它就是人们口中通常所说的Finance,在公司里划分时,它就包括公司的投资、金融资金以及证券市场这三个大的内容,在对微观金融学学科的设置上,一般的商业学院都有设立,微观金融学是我国同国外对金融学的理解上差距最大的部分,微观金融学我国目前的发展尚比较落后,同国外走着很大差距,因此,我国在对微观金融学的研究上应该加大步伐,缩小与国外的差距,积极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微观金融学迫在眉睫。

(二)宏观金融学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宏观金融学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对微观金融学的延伸,它的涵盖范围比较广泛,一种是金融市场、国际证券市场和公司金融等,这种理论性的东西一般在高校的经济学和金融学都有设立课程。另一种就是传统的对金融学的理解,它主要包括货币学的研究和国际金融,涉及到金融行业的稳定性、危机性的研究。在我国由于微观金融学理念的不清晰,人们在应对金融学的问题时,一般都是将其划分为宏观金融学里,原因就是微观金融学所要支持的市场理论及市场在我国尚未建立,基于微观金融学延伸后形成的宏观金融学,我国加强宏观金融学的研究对微观金融学的发展也是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和其他学科领域纵横交集的金融学极其发展

金融学在和其它学科领域也都有所交集,在金融学的实践中,离不开物理学、数学、统计学、法学等,在于数学、统计学以及物理学等学科的实践中,金融学应用很广泛,在平时对股票以及证券的收益率和K线都需要用到物理和数学去分析,这种应用,加深了金融学的进步,这种由数学、物理以及工程学联系紧密的金融学,又称它为金融工程学。金融学的研究同样离不开法律的参与,通过金融学的分析对法学进行研究,在金融学法律这方面的经济学分析。这种形式的研究也被称为法和金融学,这种通过金融学立法对经济的研究具有很强创新意义,我国目前对这方面的研究还比较空白,相对于国外的研究,我国目前正处在引进国外这一研究概念的道路,实践的研究还没开始,因此,我国应该切实对法和金融学对经济学的影响进行实质性研究,为我国金融学发展助力。

五、结束语

我国的金融行业正处于一个不断学习和完善的过程,因此,应对我国的金融行业发展将会有诸多挫折,但同样的面对这样的发展中金融,我们也会有很多机遇。在面对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的路途上,我们要创新设置出一门适合我国以及可以提高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道路。在探索的道路上,肯定会有许多问题,我们要抓住问题的关键,逐一击破。正所谓“打蛇打七寸”只要在这条路上坚持下去,就会获得我们想要的成果。我国的金融学的理论框架目前还比较稚嫩,在实践过程当中估算模型也比较缺乏,那就更别说开展最小化资本的金融学理论了,因此我国的金融学发展还要走很长的路,从金融概念的深化、高校金融学科的合理、科学设置金融课程、金融学科与社会经济的同步化以及实行开放制度,引进外来优秀金融人才等等很多问题都需要解决。因此,我国金融学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武思哲.中国金融学面临的挑战[J].商,2013

[2]吕旷逸.试析我国金融学面临的挑战与发展前景[J].现代经济信息,2015

[3]刘超.基于行为金融学的中国证券分析师行为研究[D].天津大学,2006

养老金融概念篇11

转轨成本的概念产生于即使在部分缴费已分流到个人帐户的情况下仍要继续向养老金领取者(和未来的退休人员)支付退休金而出现的融资缺口,它是一个流量的概念。转轨成本的产生是由于仍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偿还旧体系的债务。该融资缺口源于隐性养老金债务,但并不等于隐性养老金债务,因为部分支出是用于因为保留部分旧体制而每天新增长的债务,而部分当前债务则是由继续的缴费所覆盖。

隐性养老金的规模取决于许多经济和人口因素,例如养老金体系的覆盖面、其所覆盖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年龄结构、养老金福利水平、退休年龄、替代率、指数化机制和贴现率等。基于其养老金体系于1994年终止的假设,世界银行(1997)测算中国的隐性养老金债务为1994年GDP的46—69%。而最近世界银行的一项新的测算则认为中国的隐性养老金债务约为1998年GDP的94%(DorfmanandSin,2000)。

中国政府一直没有明确承认养老金债务,并在寻求其他减少转轨成本的办法。实际上,政府已尝试着使用3种方式的组合来减少隐性养老金债务和支付转轨成本:首先,中国保持着缴费率为13%、替代率为20%的小规模现收现付支柱(国务院26号文件)。缴费的约4个百分点被设计用于转轨目的(根据世界银行(1997),工资税/缴费的9%足以支付替代率为24%的小规模现收现付支柱。根据国务院26号文件,13%的缴费率相对于20%的替代水平显然绰绰有余。工资税额外的4个百分点(=13-9)是设计用于转轨目的的。)。第二,老职工被保留在老体系中,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转轨成本。第三,政府没有削减养老金,而是希望扩大养老金覆盖范围能提供一些额外的资金。

现在很明显这些方法都未能提供足够的资金来支付转轨成本。资金问题非常严重:在1998年,22个省级养老金统筹出现赤字,金额约42亿元,其他10个省有27亿元的盈余(然而,由于没有全国的统筹,中央政府不能使用几个省级统筹中的盈余。这些盈余都在沿海地区。)(Hang,1999)。到1998年底,基本养老体系(支柱1、2)的总结余达到587亿元。这些结余资金分布很不平均,其中5个沿海地区,广东、江苏、浙江和上海占267亿元,另21省市仅占311亿元;还有5个省的结余几乎为零(Hang,1999)。这一局面在1999年恶化,中央政府不得不介入,为25个省提供支付养老金的资金。很显然,必须为支付转轨成本寻找到额外的资金来源。基于国际经验,如下几个选择可供中国的政策制订者考虑:

——通过缩小现行体系、延长退休年龄和减少保险福利水平来减少养老金隐性债务;

——在对国有企业公司化和私有化的过程中实行债务和资产的转换;以及

——使用一般的税收或发行债券。

养老金融概念篇12

二、银行板块。在当前的A股市场中,论低估值,恐怕谁也不能和银行股叫板。华泰证券首席分析师罗毅表示,巨量资金的入市,将利好大金融等蓝筹股。

养老金融概念篇13

此前已经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两个类似研究是德意志银行(复旦大学)与中国银行的研究,特别是对养老金财务风险的分析和估算。德意志银行研究的结论是,与GDP的规模比较,在不改革的情况下,养老金缺口到2020年将达到GDP的0.2%,到2050年将达到GDP的5.5%。今后38年累积养老金总缺口的现值(用名义GDP增长率作为折现率来计算)相当于目前GDP的75%;中国银行研究的结论是,在2010年中国养老金缺口已达16.48万亿元,在目前养老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假设GDP年增长率为6%,到2033年时养老金缺口将达到68.2万亿元,占当年GDP的38.7%。显然以上三个研究的结论在方向上是一致的,只是具体的数字结论不同。这些研究的目的是相同的,就是希望给出未来很长时期,中国政府所可能面对的债务压力,特别是在隐性债务,或有债务方面的偿还责任。因为是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又是如此长的时期,影响因素千变万化,估计中出现误差是难免的,但这种估计是有意义的,因为政府要有长远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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