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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的作用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5:23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土地管理法的作用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土地管理法的作用

篇1

一、综合开发建设用地应当坚持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凡从事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包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旧城改造等都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做到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收效一片,充分发挥土地的综合效益。土地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城镇建设综合开发计划的编制工作。

二、城镇综合开发建设用地受国家非农业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控制。土地管理部门在参加城镇建设综合开发计划的编制工作时,要综合平衡、落实开发建设用地计划。未列入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建设不得申请用地。分期建设的综合开发项目应分期征地,不得先征待用或未征先用。

三、综合开发建设用地属国家建设用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申请报批手续。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经归口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综合开发建设单位才具有申请用地的资格。用地申请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发给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计划负责统一征地和划拨工作。综合开发建设用地征拨后2年仍未进行开发建设的,由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报人民政府,另行统一安排使用。

篇2

前言

现如今,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城乡一体化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对于城乡一体化建设而言,土地管理法制建设是不可或缺的准备工作,它不仅可以对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而且还能对土地的经济价值和土地所有权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因此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在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本文中,我⒍晕夜土地管理法制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解决土地管理法制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的方法,希望可以为有关部门提供帮助。

1 现阶段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1 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

现阶段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较低。在土地管理法制建设过程中,人员的综合素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如果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低下,那么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将很难进行。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就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较低。正所谓“态度决定一切”,如果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意识,那么他们的工作态度必然会不端正。这样一来就会严重影响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的进行,甚至会在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发生严重错误,这对于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所产生的影响无疑是极为巨大的。甚至会在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产生危害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的严重问题。其次就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较为低下。这种危害体现在,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能准确的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从而使法治建设工作产生误差,使农民土地财产方面产生安全问题。这对于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所产生的消极影响是极为巨大的。最后就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的执行力较低,执行力也是体现综合素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如果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的执行力低下,那么整个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不仅土地管理法治建设工作的工作周期会延长,而且工作的效率也会下降。因此提高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显得尤为重要。

1.2 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的协调与沟通较少

现阶段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的协调与沟通较少。在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土地管理法制建立和土地管理法制实施两个方面。土地管理法制建立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而土地管理法制的实施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的最重要的环节,只有将土地法制管理投入实际的管理过程中,才能更好地进行土地管理工作。因此,这两个过程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如果在这两个过程中缺少协调与沟通,那么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例如,会出现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效率低下,脱离实际的情况;会出现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偏离最初的意愿,造成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不能真正为农民服务的问题。这些都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缺少协调和沟通所造成的后果[1]。

1.3 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不能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

现阶段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第三个问题,就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不能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在这个科学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先进科学技术涌现出来,这些先进技术为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我国的一部分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缺少先进的技术支撑,这就导致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效率严重降低,不利于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的进一步进行。

2 解决现阶段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方法

2.1 提高现阶段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现如今,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对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极为重视。那么在这一过程中,提高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就显的尤为重要,这不仅关系到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要想提高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就要从每一个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入手,土地管理法制建设管理部门可以针对那些土地管理法制建设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较差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这些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得到提升,使这些工作人员在应对复杂情况下的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时,能够快速地找到问题所在,并且有效地解决问题。其次,针对这些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谈话、加薪等方式提高他们的责任感,改变他们对工作的消极态度,从而使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最后,土地管理法制建设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组织学习小组,交流小组的方法促进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相互学习,从而有效提高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2.2 加强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

解决现阶段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第二个方法,就是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只有进行正确有效地协调与沟通,才能使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正常地进行,才能使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符合广大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土地管理法制建设管理部门可以在进行相关工作的同时建立交流沟通意见反馈小组,从而使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与此同时,土地管理法制建设管理部门还可以建立土地管理法制建设进展评审小组,从而促进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2.3 将信息技术与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相结合

解决现阶段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第三个方法,就是将信息技术与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相结合。随着计算机硬件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已经得到普及。信息技术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那么,我们将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相结合,就可以极大的提高法制建设工作效率,减少法治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纰漏,提高工作精度。与此同时,在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我们还可以应用信息技术对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进行建模,从而找到最适合实际情况、最有效的土地管理法制条款。从而使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更加高效地进行[2]。

结束语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在本文中,我对现阶段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几点解决现阶段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方法。希望这些能够促进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事业的发展,使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工作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农民,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3

高等职业教育是一种新型的创新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突出对学生“一精多能”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重视培养人才的创新精神和能力,图书馆是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学校的知识宝库和文献信息中心。在高职院校发展、培养高技能应用型创新人才和满足市场人才需要的过程中,图书馆丰富的高品位的藏书资源,显示着它的教育实力和地位,是素质与创新教育的重要保障。充分发挥图书馆的职能作用,将有力地促进高职院校的创新教育。

基于素质与创新教育的高职教学资源配置与重组,将从过去简单灌输,转向包括图书馆在内的第二课堂,寻求全面素质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图书馆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其形式灵活。它既能通过图书资源帮助学生在专业领域里迅速提高,又能通过学生利用图书馆的过程,拓宽学生的专业知识过窄之不足,培养独立获取知识、检索文献信息的能力。各种类型的文献信息资源,弥补了课堂教学时空的局限性,开阔学生视野,活跃思想,激发创造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图书馆正是通过文献信息的针对性、连续性和新颖性的不断研究和完善为创新教育提供了保障,成为学生构建合理知识结构最理想的第二课堂。

一、知识管理的大环境为图书馆成为学生第二课堂创造了有利条件。

知识管理是在知识经济的大背景下,为了促进知识创新,形成知识生产、传播、交流和利用的良好环境,并将知识转化为竞争能力和优势就运而生的。它是以当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对信息资源管理进行继承、发展和抛弃的一种新的信息管理理论与方法,代表着21世纪人类信息管理的发展方向和最新成果,成为管理学一个热门的前沿领域。

图书馆知识管理就是对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搜集、整理、存储和应用,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的过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显性知识的序化,即对显性知识加以序化组织,以便建立知识库,供读者使用;

二是对隐性知识的发掘,即强调人是知识管理的核心,图书馆要建立一种创新、交流、学习和应用知识的环境与激励机制,培养知识型馆员,建立人才库:

三是用知识管理的理念指导图书馆服务,充分发挥服务的价值和知识的价值,走知识服务之路。

图书馆实现知识管理,可以使得自身具备以下方面的优势:

1、图书馆是人类知识的宝库,拥有大量有序的文献信息资源,它收藏着人类文化遗产,它丰富的高品位的藏书知识,显示着它的教育实力和地位。是素质与创新教育的重要保障。图书馆不仅可以为学生提供寻求书籍的简单服务,还有能力直接提供知识的增值服务向有需要知识的学生提供最有效率和效益的服务,以实现最充分使用图书馆的各种文献信息资源。

2、在现代技术条件下,图书馆将突破时空限制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从传统的静态服务模式向主动、多维的动态服务模式转换,千方百计地为学生服务。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图书馆的广泛应用,在知识传播和创新环境下的图书馆的功能和服务方式发生了改变,电传、光盘、校园网、电子邮件、因特网等方法和技术手段的利用,使得学生能从多种渠道获取知识。从而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3、利用知识管理的先进理念,创新和优化图书馆服务,图书馆不仅关注知识的组织,更加注重文献深层次的开发。还重视知识的需求与应用,以便最大限度地实现知识信息的功能与效益。打造“知识导航”服务,使服务内容的个性化、专业化。同时追求多元化、自动化、网络化;在服务效果上,更加注重服务的效益。

二、实行创新知识服务,充分发挥图书馆第二课堂的作用。

(一)根据学科特点,打造“知识导航”服务方式

“知识导航”服务与传统信息服务不同:它是一种面向知识内容和解决方案的服务,是一种用户目标驱动的服务。是带有前导性的一种研究活动,它所提供的服务应该是面向实际需要的、有效的和有针对性的,使图书馆能在更高层次、更直接方式、更关键性活动和更全面过程中支持用户的知识应用和知识创新。

1、培养学科馆员与建立学科馆员制度。

所谓学科馆员(subject Librarian),是指具有图书情报专业背景,熟悉馆藏的各种文献信息资源,并掌握有一门或几门专业学科知识,熟知这些学科的教学科研情况,能够胜任某一特定学科领域针对的图书馆专业工作人员。

学科馆员制度是指为了保证学科馆员与对口的学科或专业人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并为其提供专业、精准、深入的信息服务而制订的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了学科馆员应具备的条件、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与方法等一系列内容。

学科馆员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我国对学科馆员研究最早是1989年提出的。清华大学图书馆1998年开始建立学科馈制度,开创了我国图书馆学科馈制度的先河: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南开大学图书馆分别于2001年和2002年建立了学科馆员制度。目前约有60多所高校图书馆相继建立了学科馆员制度。学科馆员制度的建立为图书馆与教学科研人员以及学生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使高校图书馆能够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提供了服务。充分拓展并提升了高校图书馆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职能。高职高专图书馆虽然在许多方面比不上各大名牌高校,但也需要建立学科馆员制度。可以根据高职高专层次专业的特点来确定学科馆员的工作范围,

2、挖掘馆藏资源采集潜力,努力提高馆藏资源的使用效率。

首先,在采集电子文献之前,图书馆应做好调研工作。高职院校图书馆的经费较少,图书馆的选择也应该更慎重。如何做到规划合理、技术先进、投资少、效益好,需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考察论证工作,包括对读者的需求情况,学院的专业设置及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对文献的特点及适应性、易用性、价格及运行的软硬件环境等进行调研,并据此来确定馆藏的收藏方向和特色。 其次,要选择多种采集方式,处理好现实馆藏与虚拟馆藏的比例。对于通用数据库可采取集团采购方式。因为集团采购可以争取到比单个图书馆更多的优惠和更好的服务,达到降低费用、减少投入、节省经费的目的。

再次,建立行业、馆际联盟,合作共建特色数据库。在网络环境下。特色资源建设是数字图书馆的生命线。高职院校图书馆应利用高职显明的行业特色,加大力度完整系统地收集本专业信息资源,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独、人独我全的某一专业特色馆藏。在特色数据库的建设上,建立行业、馆际联盟。合作共建的方式。

3、推行知识营销服务,做到学科导航。

知识营销(Knowledge Marketing)是一种新的营销模式。强调通过产品知识宣传,创造市场需求,实现知识产品的商品化和市场价值。图书馆知识营销应注重与系部建立起结构层次上的营销关系,即在知识产品与用户之间的技术结构、知识结构和习惯结构上建立起稳固的关系,使用户成为图书馆知识产品长期的忠实的消费者。在营销实践中,需要配备高素质的专业营销人才,建立发达的营销网络。这是高校图书馆根据读者的需求,主动将其关心的知识资产推送过去。是知识服务的特色产品。

学科导航是以学科为单元对因特网上的相关学术资源进行搜集、评价、分类、组织和有序化整理,建立分类目录式资源组织体系、动态链接、学科资源数据库和检索平台,为用户提供网络学科信息资源导引和检索线索的导航系统。它与搜索引擎的区别在于所提供的资源是由人工进行过深度加工的网络资源,具有专业性、易用性、准确性、时效性和经济性等特点。

挑选出有学科专业背景及业务知识丰富的馆员,分配到各院、系、所作为图书馆信息服务的联系人。负责全面深入了解有关院、系、所的教学、科研任务及其对图书馆服务的综合需求;为各院、系、所在图书馆主面上提供学科文献信息导航服务,逐步向重点学科组开展门户网站的学科信息推送,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组织并联系有关院、系、所学生参加图书馆举办的有关电子数据库检索和利用的培训讲座。

总之,图书馆只有把知识管理的理念和策略真正运用到读者服务中去。以知识和信息作为桥梁和纽带,以创新服务为手段,发挥知识信息的能动作用。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需求,才能发挥图书馆第二课堂的作用。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读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

图书馆是大学生课外自学的主要场所,图书馆既可帮助学生巩固课堂所学和知识,又可教会学生掌握开启知识的钥匙,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自学能力。图书馆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辅导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1、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演讲、培训班、展览等形式,向学生介绍世界科学家发明家、艺术家的成长经历,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举办大学生学生优秀图书必读活动。中外名著书评活动,读书演讲活动等,并使用权之列入学校教学管理考核,使用权图书馆起码下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净化校园文化风气。

3、设立“新书报导栏”、“专题书目推荐栏”、“热点图书评介栏”或办“导读小报”等,指导学生阅读,提高学生的阅读质量。

4、图书馆要密切与学生的联系,重视和支持具有新闻记者性的交流性的学生社团组织活动,如文学沙龙、科技协会等,学科馆员应给予具体指导。

5、利用节日、纪念日,如每年的“五一”、“七一”、“十一”邀请知名专家教授和学者来校讲座,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大学生强国富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树立为中华之崛起而发奋读书。

6、成立参考咨询部,及时搜集整理学生对专业书籍的需求,对馆藏资源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落实解决。

7、定期聘请1~2名学生读者,做为馆长助理,主要是兼做馆内外的学生与图书馆沟通工作。

三、高职高专图书馆知识服务的发展趋势。

(一)高职高专图书馆为学生生服务的知识信息内容将既专又广

20世纪90年代,高职院校所探索的以任职岗位能力培养为本位的人才培养模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需求的不断变化,已不再完全适应市场的需求,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不仅需要具备高超的技艺,还需要具备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团队协调合作能力、职业迁移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素质。人才培养逐渐由职业能力训练转变到综合能力培养。要求图书馆除了能提供给广大师生广博的专业知识信息,还能提供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各种知识信息。

篇4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程序和要求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对于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就直接侵犯了国家对国有土地的使用管理制度,破坏了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出让,是指不以谋利为目的而卖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所谓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主要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等有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如越权审批出让或者出让给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与个人。

低价出让,是指以低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的价格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6月28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就明确规定,协议出让最低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执行。协议出让最低价应当根据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适用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的具体适用比例,须报国家土地管理局核准。基准地价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确定。基准地价调整时,协议出让最低价应当作相应调整。国家支持或者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及国家鼓励建设的项目用地,可以按行业或项目分类确定不同的协议出让最低价。确定协议出让最低价应当综合考虑征地拆迁费用、土地开发费用、银行利息及土地纯收益等基本因素。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虽有非法低价出让行为,但情节尚不属于严重,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屡教不改的;大量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因严重徇私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 (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 (30亩)以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即可构成本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不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徇私的目的。即明知自己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但为了徇私而仍决意为之。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过失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的,即使构成犯罪,也不是本罪,而是玩忽职守罪。虽然出于故意,但不是为了徇私,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应是滥用职权罪。

二、认定

(一)行为人收受他人贿赂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又会牵连触犯受贿罪,对之应择重罪从重论处。

篇5

各村、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创建的主动性、自觉性,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依法建立新形势下土地管理的新秩序

二、创建工作内容

(一)四无

1.无非法用地

①没有非法占地行为;

②没有以租代征行为;

③没有破坏耕地行为;

④没有非法转让、非法租赁集体土地等行为。

2.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行为;

3.无涉土集访和越级上访现象;

4.无抛荒、荒芜耕地现象。

(二)六到位

1.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各村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利用村广播、张贴宣传标语、召开多种会议等形式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全村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覆盖率达85%以上。

2.土地监察网络发挥作用到位。建立由村、组代表组成的村级土地监察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及时向镇国土资源所、镇政府反馈在本村内发生的违法用地信息,使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得到制止与查处。

3.基本农田保护到位。各村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的有关要求,切实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落实到组到户,并做好村与组、组与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绘制好基本农田保护的公示牌、界址桩的分布图,并聘请管护员对公示牌、界址桩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同时加强本村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监管工作,对破坏基本农田及一般耕地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确保耕地不被破坏。

4.土地矛盾纠纷调处到位。认真调处本辖区内发生的土地矛盾纠纷,对涉土上访、越访行为积极妥善处置。尽量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

5.土地补偿安置费用发放到位。有被征地行为的村组,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淮政(2006)57号文件精神落实征地补偿,及时依法足额将被征地群众的补偿安置费用发放到位,不截留、挪用,确保被征地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到位。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本村区域内的规划修遍或修改工作,确保辖区内农业建设用地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工作要求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各村必须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切实做好创建工作。

2.坚持标准,积极推进。镇政府将“土地管理模范村”活动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村要围绕“四无、六到位”创建目标,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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