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劳动力市场趋势

劳动力市场趋势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8 17:39:24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劳动力市场趋势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篇1

第二条凡在特区范围内通过劳动力市场择业求职、招用人员以及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劳动力市场的活动应当遵循自主用人、自由择业、平等竞争、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向选择。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加快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

第五条市劳动行政部门是特区劳动力市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各区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劳动力市场的管理。

工商、公安、物价、财政、税务等有关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实施本条例。

第二章择业求职

第六条凡年满十六周岁、有劳动能力和求职要求的劳动者,均可进入劳动力市场择业求职。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不因民族、性别、不同而受歧视。

第七条劳动者从事国家和省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符合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需要求职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有关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第九条劳动者求职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通过职业介绍机构介绍;(二)参加招工洽谈会;(三)查询招工信息;(四)求职信息;(五)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条劳动者求职应当如实介绍本人的有关情况,提供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等有关证件和材料。

第三章招用人员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用工自,可以自主决定招用劳动者的时间、数量、方式和条件。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一)委托职业介绍机构;(二)参加招工洽谈会;(三)公布招工信息;(四)查询招工信息;(五)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委托职业介绍机构招用劳动者,双方应当签定书面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委托职业介绍机构招用劳动者,应当招工简章。招工简章应当真实载明本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类别、用人条件和数量、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内容,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招用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特种作业工种的人员,应当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用人单位对录用的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培训。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报名登记之日后十日内决定是否录用。决定录用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招用劳务服务、家政服务人员,当事人之间应当书面或者口头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特区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招用信息;(二)向劳动者收取费用;(三)扣押劳动者证件或以抵押名义扣押其财物;(四)使用童工;(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职业介绍机构

第十九条职业介绍机构包括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和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劳动行政部门设立的职业介绍机构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就业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非劳动行政部门设立的职业介绍机构是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向社会提供就业服务的经营性机构。

第二十条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组织章程;(二)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施;(三)有不少于十万元的注册资本;(四)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五)有三名以上取得《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立职业介绍机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一)申请报告;(二)组织章程;(三)资金信用证明;(四)服务场所证明;(五)机构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证明;(六)从业人员的《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七)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实行许可证制度。市属单位和省内外驻汕单位申请设立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向市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其他单位申请设立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向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市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或者初审意见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职业介绍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三条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凭《职业介绍许可证》到同级人民政府编制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凭《职业介绍许可证》到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营业。

第二十四条职业介绍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为求职和招工进行登记;(二)提供求职、招工信息;(三)提供劳动政策咨询和公布国家规定的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范围;(四)用人推荐;(五)组织劳动力供需双方洽谈。

第二十五条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还可以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下列服务:(一)职业指导;(二)档案保管、代办社会保险、办理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劳动合同鉴证等劳动事务业务;(三)组织地区间劳动力交流活动。

第二十六条职业介绍机构从事涉外职业介绍业务,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职业介绍机构应当优先为残疾人、下岗职工、退役军人和驻汕部队随军家属介绍职业。

第二十八条职业介绍机构为劳动者介绍职业,对国家规定实行持证上岗的工种(职业),应当查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初次求职属流动人员的,应当查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属特区城镇人员的,应当查验失业证明;对曾经就业的人员,应当查验有关就业证明。

第二十九条职业介绍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为不符合求职条件的劳动者介绍职业;(二)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三)提供虚假信息,作虚假承诺;(四)采取欺诈、诱惑、胁迫等方式进行职业介绍活动;(五)伪造、涂改、出租、转让、买卖职业介绍许可证;(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条职业介绍机构从事职业介绍活动收取费用的,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职业介绍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和服务项目、收费项目及标准。

第三十二条职业介绍机构变更、歇业或终止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管理监督

第三十三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空缺岗位信息采集和劳动力市场供需预测,定期向社会劳动力市场供需信息和劳动力指导价格,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

第三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对劳动力市场进行统筹规划,并对特区职业介绍机构的布局和数量进行宏观调控。

第三十五条特区实行空缺岗位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出现空缺岗位需招用劳动者的,应当编制用人需求计划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供信息并进行职业指导。

第三十六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劳动力市场中的求职、招用、中介服务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不按时支付工资或所支付工资低于特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责令补足所欠部分,处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二)向劳动者收取费用、扣押劳动者证件或以抵押名义扣押劳动者财物的,责令退还财物,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职业介绍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未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罚款;(二)为不符合求职条件的劳动者介绍职业的,责令改正,按每介绍一人处以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三)违反第二十九条第(二)、(四)、(五)项规定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四)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由物价等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五)不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和服务项目、收费项目及标准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向劳动者提供虚假招工信息,违反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篇2

Abstract:Since the late nineties of the twentiethcentury,accompanying the rapid population ageing,China’s labor force participation rate has been in atrend of declining,and flexible employment in a trendof booming.These new trends of China labor market havebeen posing challenges to the old-age insurance sys-tem.The old-age insurance system should be adjustedand improved according to these new trends of China la-bor market.

Keywords:labor market;labor force participation;flexible employment;old-age insurance

一、劳动力市场的新趋势1.劳动参与率下降劳动参与率和就业率是反映在一定的人口结构下劳动力资源利用状况的两个指标,劳动参与率和就业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之上则意味着劳动力资源得到了较好的利用。劳动参与率是经济活动人口占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其中经济活动人口指的是有劳动能力、并且参加或要求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包括就业人口和失业人口;而劳动年龄人口是指15~64岁的人口。截至目前为止国家统计部门还没有公布过关于劳动参与率的专门数据,因此这一数据需要进行推算。笔者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有关数据对1998~2006年中国劳动参与率进行了推算,结果显示1998年的劳动参与率为84.65%,1999年略有下降,为84.57%,在2000年降至83.23%,尽管2001年劳动参与率升到83.73%,但随后在2002~2004年劳动参与率继续下降,2004年劳动参与率为81.

93%,2005年劳动参与率上升至83.44%,2006年则降到82.29%。

从总体上看,劳动参与率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造成劳动参与率下降的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导致年轻人的劳动参与率下降;二是提前退休现象导致老年人口的劳动参与率下降;三是再就业困难,导致一部分失业者失去寻找工作的信心和动力,成为“沮丧工人”而退出劳动力市场,使劳动参与率下降。

2.灵活就业日益普遍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劳动力就业结构正发生着变化,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中的正规就业人员比重处于下降过程中;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灵活就业人员数量逐年增多,灵活就业日益成为吸纳劳动力的重要形式。所谓灵活就业,就是在正规单位或非正规单位中区别于正规就业的就业形式。这类就业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等方面更加具有灵活性,在保险福利、劳动关系上又常常是不具备确定的法律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来源不仅有国企下岗人员、农村转移剩余劳动力,还包括知识阶层和大学毕业生等城市新增经济活动人口的部分人员,其中下岗人员多受雇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正规单位的非正规岗位、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农村转移剩余劳动力多从事于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保安保洁、家政服务等工作;而知识阶层和大学毕业生等城市新增经济活动人口的部分人员多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范围几乎涵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的一项研究,2003年灵活就业总量约为4700万,占城市就业总量的18%。另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项类似研究,2003年灵活就业占全部就业比重在17.5%左右。

3.人口老龄化将使未来劳动力供给减少联合国在1956年提出人口年龄类型的划分标准,其中对老年型国家的划分是:一个国家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7%,按此标准中国在2000年成为老龄型国家。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速度将持续加快,预计21世纪中叶将迎来人口老龄化高峰,在这个过程中老年人口的绝对量和相对量都迅速增加,21世纪中叶以后人口老龄化速度将放慢。人口老龄化给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将是深远的,在人口总量方面,随着生育率和出生率长期持续地下降,人口增长惯性大为减弱,预计到21世纪20年代人口总量将达到峰值,之后人口总量将逐步减少;在劳动力供给方面,预计从21世纪30年代开始,劳动力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将开始下降。有学者预计劳动力在总人口中比例将从未来20年间的60%以上,逐步下降到本世纪末略高于50%的水平。丰富廉价劳动力资源一直是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优势,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供给缩减,将给中国的经济增长和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不利影响。

二、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

中国劳动力市场的新趋势将给养老保险制度带来挑战,主要体现在劳动参与率的下降和人口老龄化将加重养老保险负担,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难两个方面:1.劳动参与率的下降和人口老龄化将加重养老保险负担劳动参与率下降和人口老龄化意味着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退休职工相对于向养老基金缴费的在职职工的比率是较高的,从而对养老保险基金产生直接的影响。根据我国现行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向社会统筹缴费的部分用于基础养老金的计发,体现社会再分配;向个人账户缴费的部分用于职工本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体现效率性。社会统筹部分财务收支的平衡条件是:缴费率=工资替代率×赡养率,其中缴费率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额与工资总额之比,工资替代率为退休职工的平均养老金与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之比,赡养率为退休职工与在职职工人数之比。这个等式表明,如果要维持工资替代率不变,赡养率越高,则缴费率就越高。然而企业和职工个人对缴费率的承受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当缴费率达到这一上限比率时,赡养率的进一步提高就意味着养老保险工资替代率需向下调整。然而养老金有向下的刚性,易涨不易降,其结果是使得养老保险制度面临财务危机。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难

灵活就业的特点是流动性强,而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是按照正规就业的特点设计和运作的,它以就业的稳定性和缴费的连续性为基础。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设置上是以用工单位为中心,主要面向用工单位实行参保人员的登记、申报及费用的征缴,缺乏专门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难以掌握这类用人单位的经营现状、职工人数、职工收入等基本情况。

显然,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不能与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相符。尽管近年来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的省、市社会保险机构设立了个人缴费窗口,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日常性参保事务,但由于这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以个人自我管理为主,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对这类就业人员参保的管理上受职能限制,强制力有限,使得参保不稳定。

三、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中国劳动力市场的新趋势给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了新问题,政府需要从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入手,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针对灵活就业改进养老保险制度,以解决劳动参与率下降和人口老龄化给养老保险带来的冲击,以及灵活就业参保难的问题。

1.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面对劳动参与率下降和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带来的挑战,我们应立足当前,尽可能使适龄劳动人口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分为城镇和农村两个板块,城镇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为城市中的就业人口,覆盖率从总体上看并不高,用人单位逃缴养老保险费、故意瞒报或漏报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现象依然存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设远滞后于城市,基本上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土地成为农村人口养

老的主要经济保障。

对于城镇养老保险的扩面问题,首先,需要对养老保险制度转轨中形成的历史欠账明确责任,合理地测算缴费费率,以提高用人单位和就业人员参与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其次,应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加大养老保险推行的强制力,对恶意逃避参保的单位应加大惩罚力度,以尽快提高养老保险在个体、私营企业以及非正规部门的覆盖面,使更多的劳动者能够参加到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加快制度构建的步伐,加大政府财政的投入力度,按东中西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差异性的缴费和给付标准,将农村人口纳入到公共养老保险制度中来。

2.针对灵活就业改进养老保险制度首先,应考虑制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弹性化标准。正规就业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单位与劳动者个人共同缴费,这种模式应根据灵活就业的特点进行创新,特别是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以及缴费方式上进行创新:在缴费基数上,可以考虑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设定为不低于当地职工的最低工资,以减少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在缴费比例上,面向正规就业的养老保险费率高待遇高,成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障碍,应允许灵活就业人员以较低的费率参加养老保险;在缴费方式上,可考虑为灵活就业人员设定年度缴费额度并按年结算,只要在一年内的任何时间缴费达到额度,就视为该年正常缴费,以提供更为灵活便捷的缴费方式。

篇3

当前,本区劳动力市场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砖窑厂存在劳动条件恶劣、安全生产隐患多等问题;少数企业变相强迫劳动行为时有发生;铝合金加工点等无证无照小作坊仍在生产经营;非法职业中介尚未得到有效遏止。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依法取缔无证无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包括砖窑厂、铝合金加工点等);严肃查处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欠薪欠保、超时加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最终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招工和用工单位的行为得到规范,从而使劳动力市场秩序得到显著改善。

二、整治重点

(一)问题小砖窑

1、依法查处劳动条件恶劣、存在安全隐患等违规状况的小砖窑。(区劳动保障局牵头,区安全生产监管局、房地局配合)

(二)无证无照经营

2、依法取缔无证无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作坊、铝合金加工点等。(区工商分局牵头,区城管大队配合)

3、依法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和职业介绍、人才中介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活动的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中介机构。(区工商分局牵头,区劳动保障局、人事局配合)

4、清理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区劳动保障局牵头,区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城管大队配合)

(三)非法招工

5、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为幌子骗取求职者财物或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区公安分局牵头,区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配合)

6、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依法查处虚假招工信息、向求职者收取费用、以招聘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区劳动保障局牵头,区公安分局配合)

(四)非法用工

7、加强单位用工的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有关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使用未满16周岁劳动力、涉嫌限制人身自由、危害劳动者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劳动保障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卫生局、民政局配合)

(五)其他方面

8、加大查处违法广告力度,特别是在报纸、期刊、电视、广播、网站等大众媒体上,、违法职业招聘广告的。(区工商分局负责)

9、加强对影响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和市容环境卫生的乱张贴、散发招工广告和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等行为的管理。(区城管大队牵头,区公安分局配合)

10、加强对职业介绍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区劳动保障局牵头,区工商分局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关系到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关系到国家的形象和声誉。各相关单位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介绍的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求职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成立金山区整顿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联席会议。区整规办为此次专项行动的总牵头单位。区劳动保障局为总责任单位。

(三)明确责任。区劳动保障局负责对劳动用工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各种非法用工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区工商分局主要负责检查并取缔无证无照的经济组织。区人事局主要负责规范各类人才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依法查处。区城管大队主要负责依法查处乱张贴招工广告和散发小广告。区安全生产监管局主要负责相关的安全生产检查。区卫生局主要负责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并会同区劳动保障部门坚决惩处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区房地局主要负责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和对民工宿舍的检查。区民政局主要负责提供救助。区总工会主要负责接受职工的投诉举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区监察委主要负责对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

篇4

首先,从表面上看,当前女性就业求职遭到歧视的现象有增无减。有的单位干脆就将女性拒之门外,有的单位当招聘的女性到了28岁就想办法将其解雇……而且现在有一个怪圈:获得本科学历的女生就业难时就考研,硕士毕业后就业难就考博。学历层次越高,女生比例就越大,真有“高处不胜寒”之感。

其次,女姓就业歧视也呈上升趋势。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低工资高就业政策,从绝对数上看并不低,似乎不存在对女性的歧视。但是女性就业层次在下沉,相当多的妇女就业集中在劳动时间长,待遇低,没有劳动保险的行业。

二、造成我国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的原因

造成我国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相关的劳动就业政策、法规不完善,法制建设依然滞后是主要的原因。(2)激烈的就业竞争也助长了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的产生,导致用人单位百般挑剔,催生就业的“买方市场”。(3)传统的旧观念和社会偏见的影响,近现代以来,尽管妇女的地位有了根本改变,但却未能彻底铲除,社会也并不能给女性提供完全公平竞争的机会。(4)女性自身的生理特点,人类自然分工对女性就业的冲击由于女性的生理特性决定了她们要进入人种的繁衍,即人类自身的再生产,因此人类的自然分工就把贤妻良母和家务劳动同女性联系在一起,女性始终是家务劳动中的主角。妇女从结婚、怀孕到生育、抚养孩子,至少十年内难以摆脱家庭拖累,在这期间不好安排夜班、加班和出差,也不适宜从事较重体力的工作,从而使女性在很多就业领域中受到限制。

三、消除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的意义

消除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是男女平等的前提。古往今来女性们均从事着劳动,但她们的劳动主要是家庭内部的家务劳动,虽然也是社会分工的一部分,但由于其非社会性、非生产性,而不被男性主导的社会所承认。因此,社会及家庭内部的男女不平等普遍存在,即使一些女性获得了家庭内部的平等,也是依赖其丈夫的观念与觉悟。女性只有走出家门,进入社会就业领域并参加劳动,才能真正获得男女平等,而这首先依仗于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的消除。

其次,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的消除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妇女是半边天”,如果“半边天”不能获得平等就业权利,那么就将这整个社会的人力资源配置将极不平衡,社会的永续发展将不可能实现。历史和现实的大量事实证明,社会进步状况与女性平等就业权利密切正相关的。

最后,劳动力市场性别歧的视消除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女性是社会消费的主体,消除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可以使女性获得更多的收入,刺激整个社会的消费,从而促进和带动相关产业更为迅速的发展,进而产生更大的劳动力需求,促进充分就业。

四、消除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的法律对策

我国《劳动法》第二章之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不同而受歧视;此外,《妇女权益保护法》也有保护女性的条款。但是劳动力市场仍然时有歧视女性的现象发生,这说明消除女性就业歧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立法空间,且我国法律对于禁止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的范围规定得相当狭窄,可操作性不强,其中最大的缺陷则是与实践中出现的情况相脱节。以上分析说明了我国急需从法制创新建设的角度来消除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

1.尽快推进女工劳动保护立法进程。当前虽然新劳动合同法已经开始实施,但劳动力市场上仍然存在着性别和年龄歧视,如用男不用女,用小不用大等,有些单位在和女性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甚至避开生产期、哺乳期,部分企业用工制度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此外,一些企业虽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也极不规范,没有女工特殊保护及社会保险内容。今后还应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监督力度,推动政府加快《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修订工作。

篇5

中图分类号:F24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现状和特点 近年来,中国劳动力市场供求态势发生了重要转变。一方面,由于持续的经济增长产生了旺盛的劳动力需求;另一方面,人口结构的转变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开始显现。因此,中国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时代趋于结束。从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情况看,市场机制日益完善,劳动力市场环境有所改善,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程度也在逐步提高。但由于劳动力市场转折是长期趋势的开始,因此,需要从劳动参与、人力资本积累和劳动力市场发育等方面积极地应对劳动力市场出现的新变化。

总之造成目前人口结构的原因要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说起,下面简单谈谈:

中国从1971年实行计划生育,1980年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由于时间的滞后性,目前还只是看到所谓的“人口红利”,计划生育恶果还没有显露出来。但从2012年开始,中国人口危机即将全面爆发: 表现为到2012年的总劳动力开始减少。

中国目前经济还朝气蓬勃,一个重要原因是总劳动力还在增加。中国目前与日本1980年代后期有些类似,国力达到鼎盛时期(以奥运会为标志)。但是2012年中国总劳动力达到顶峰之后将快速下降,意味着中国即将走日本1990年代的老路。2012年将成为中国最重要的标志年份。

在总劳动力减少之前,19-22岁劳动力在2009年达到1亿的顶峰之后已经开始快速减少,到2018年只剩下5000多万,也就是说最有活力的劳动力在9年之内下降一半,这在人类历史上是绝无仅有。这个年龄劳动力的减少导致高考生源快速减少(意味着今后大量高校将破产),这也直接导致2010年的全国范围的用工荒,这样的情况今后几年还将持续。

2、农民工就业的流向

2008年及前后几年农民工流动就业的流向分布:

目前,在2008年政策调控的影响下,大量投资中西部,鼓励中西部开发,使得大量的农民工回流,造成东部用工荒的出现。

国家现在的开发主要是基础建设方面,这就需要大量的建筑工人,经过了解,中西部的条件相对艰苦,工人就业的要求较低,待遇比东部要高,使得上部的农民工流向表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3、东部沿海城市建筑的发展趋势

在近几年随着国际国内的形式发展,特别是受金融风暴的影响,国家调控的支持,使大量的房产公司起死回生,并囤积了大量的资金,造成了2010年房市井喷,大量的楼盘陆续开发。预计未来几年楼市热度不减今年,到2015年达到调控高峰,以后将逐步得到市场的正常调控,与西方国家接轨,房产利润将大打折扣,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有一定比例的提升。

4、东部地区未来建筑工程发展的趋势及对策

根据以上分析,未来的建筑市场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现有的经营模式将要发生改变,以适应市场的发展需要。特别是以原始手工作业的生产方式将受到严重挑战,所以建筑市场应未雨绸缪,及早采取相应对策,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趋势,我个人的构想和见解如下:

4.1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使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建筑行业中也有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当前的建筑市场竞争激烈,要想开拓市场站稳脚跟,谋求更大的发展,就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来增强企业实力,保证施工的关键技术、材料、工艺、设备紧跟国际发展趋势,与行业先进水平同步。靠增加科技含量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创造最佳效益。比如长沙某酒店共30层,可在15天建成,并可抗9级地震。这种新技术如能得到推广应用,将建筑产品有现址施工变成工厂预制现场安装模式,可极大地提高生产效率。并可使产品产业化,工人技术化,减少对人员过大流动带来的管理难度,而且受气候影响可减少到最低程度。

4.2建筑市场管理模式的改变及出路

目前国家通过制定市场运行规则,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来对实现对建筑市场的控制。目前已经逐渐形成业主、监理、承包商、材料商四大市场主体。并逐步建立了以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负责制和建设监理制为标志的现代建筑管理体制。我国的建筑行业处于核心地位的是国家控制,与国外的以管理咨询为核心的建筑业管理模式相比较,同样都是买方市场,中国的建筑业市场却存在很多问题。使得我国建筑业管理模式的转变成为一种必然。预计在2020年到2030年之际,中国的建筑市场将逐步与国际接轨,业主委托监理管理模式将改变为咨询公司管理模式。

在实行该模式后,中国的建筑市场将步入稳定发展时期,开发商的暴利时代基本结束,利润一般在5%~10%的水平,国家的宏观调控基本实现。

4.3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模式改变

我国的建筑行业处于核心地位的是国家控制,与国外的以管理咨询为核心的建筑业管理模式相比较,同样都是买方市场,中国的建筑业市场却存在很多问题。使得我国建筑业管理模式的转变成为一种必然。这种必然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市场不规范、竞争环境恶化突现出的施工企业头上的“四把刀”,使建筑施工企业苦不堪言,也把工程质量放在了钢丝绳上,不想在技术设备等方面进行大量的投入,仍然以低廉的人工作为主要作业方式,更不愿意花钱去培训工人,更不愿在新工艺和新技术上花大价钱,使得目前的建筑市场用工日益混乱,人员素质难以提高,人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体制上入手,对我国的建筑管理模式进行变革。(2)项目管理组织的不合理,效率不高,虽然有人提出了项目管理承包,但项目管理承包只是现有模式的一点改进,而要完全实现项目施工管理的专业化管理则必然需要进一步的改变。(3)在国际上,工程管理咨询是为项目法人提供高层次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实施业主方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策划和投资决策阶段的咨询服务和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项目目标控制。微观的工程施工监理只是其业务范围内很小的一部分。我国的工程管理咨询业已经有长足的发展,但是似乎还是没有能够完全独立出来,而单纯的施工监理占了很大一部分。前期的决策虽然也有但是不多。要与世界接轨,我国的管理咨询业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发展壮大才行。(4)我国直线式两层分离劳务管理模式在我国建筑企业经过多年改革,现已基本实现管理层与劳务层的两层分离。但分离后带来的劳务层如何面对市场竞争的问题依然严峻,有学者提出了内部模拟劳务市场作为过渡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毕竟还要走向市场,所以他们仍然需要一个合法的身份,转变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劳务承包商是一种必然。专业劳务承包商的职工(专业工人)一般能得到很好的培训,并享有与工人同等的社会保障,且工资福利水平必将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许多低资质承包企业以及私营建筑企业,他们一般很难独立承揽大型的施工项目(除大型的私营建筑企业),但为了生存,挂靠成为他们的一种无奈之举。国家鼓励低资质的承包企业转向专业、劳务承包企业,私营建筑企业在最初可能也要走向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壮大后依然要面对管理层与劳务层的分离,与其如此的颇费周章,不如改变管理模式而一劳永逸。

5、结语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人才领域,入世将会促进中外人才市场的融通,扩大市场资源,有利于加速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促进人才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创造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环境,促进人才中介组织的竞争力和服务手段、技术的提升。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