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0: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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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规划管理体制现状分析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城乡规划工作必将进入一个崭新时期,面对日新月异的城乡发展,城乡规划管理必将面临新的挑战。在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上仍存在许多问题。城乡规划管理机构严重不健全,无规划管理专业队伍,村镇建设中选址不当(甚至无选址)、乱占耕地、违章建设、杂乱无章、功能不合理、风貌不协调的现象比比皆是,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偏低,专业院校毕业生由于受编制、人事规定和各种关系的制约,很难直接进入管理部门,多数管理部门形成数年未进正规规划专业毕业生的现象。由于城市发展,规划区、建成区拓展,规划管理业务成数倍增加,而受机构编制制约,人员严重缺乏,管理难以到位;还有是人员质量不高。部分规划部门人员的知识结构或构成不合理,知识老化、单一,难以适应现代城乡规划管理的需要。
2 深化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精细化管理,就意味着将复杂、混乱的城市部件科学分类,将目标不同、运转方式各异的基础单元、事件统一到一个大的目标体系中,解决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使各类设施发挥最大的效益,同时减少各种矛盾和冲突,形成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机制,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城市管理意味着城市能够以较小的投入产生更大的效益,可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企业、更多的要素向城市聚集,从而解决城市发展环境不优、民营经济不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快、现代服务业滞后等问题,发挥城市聚焦辐射效应,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提升城市的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精细化管理,可以加快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人民生活、企业生产提供更加顺畅的公共设施,更加优美的环境,更加公平、高效的公共服务,减少社会的矛盾和冲突,促进城市社会和谐发展。
3 完善规划管理体制的建议
城市规划的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过程,其实际运作有赖于整个社会经济、政治环境相互协调,为使城市规划能真正对城市建设起到指导作用,有必要对规划管理的各个环节加以完善和提高,求实创新。
3.1 加强和完善规划编制工作与实施相结合
人们常说规划是“龙头”,规划编制方法不改进,编制水平不提高,规划管理就如无源之水。因此,改进规划管理实施机制,首先必须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建立为规划能够实施而编制规划的思想,规划编制部门应加强信息的沟通,广泛收集资料,充分掌握上层规划的内容及编制动向,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加大详细规划的编制力度及空间范围上的覆盖率,作为指导城市建设和进行城市规划实施和管理的最切实依据。
其次,为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可实施性,规划编制单位应深入实际,现场踏勘,对规划的每一个重点地块都要充分了解,掌握信息,为规划的可实施性进行充分论证,要让公众理解和支持规划管理工作就必须先让公众了解规划,所以必须加强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广泛征求意见,将规划成果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传媒向社会公布,为今后的规划能够顺利实施打下基础。
3.2 强化措施,规范土地管理
城市土地是城市规划、建设和未来发展的第一资源,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受城市土地的制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城市规划蓝图的实现,因此,为了有效的实施城市规划,必须加大城市土地管理的力度。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放开二、三级土地市场,对用地行为及土地交易实行扎口管理,同时完善土地供应机制,使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对城区的闲置土地和“退城进郊”置换的土地,实行储备管理,纳入地方土地储备库,统一经营。
对于被征地、拆迁及城郊想利用区位优势进行建设的农民,可以按照村庄布点规划,通过新农村建设的方式加以引导进行按规划建设。一是划定建设范围。对城郊结合部及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村庄,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类指导、适度集中”的原则,综合考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划定村民住宅建设范围。二是制定具体标准。建设选址应选择区位优势大、集聚程度较高、有一定基础设施且利于多个村组集聚的中心村或组。新建的村民集居区应以多层建筑为主,严格控制低密度,低层住宅。三是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到集居区内建设,同时对原居住地进行严格的规划控制,加强管理,杜绝违章建设的产生。
3.3 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强化规划调控作用
城市规划管理作为公共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具体管理方法的改进对于推动规划的实施也具有相当大的作用。管理的手段可以是运用法律手段和经过科学决策的行政手段,也可以是运用经济手段和物质技术手段,同时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成果向公众传播信息,规范管理。例如,开发商在进行开发建设时,在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以外为公众提供公共使用空间或设施,经批准就可以允许适当提高容积率,用提高容积率作为规划管理手段的奖励方式,这就是规划管理部门的一种调控方法。
其次利用现代的先进网络技术,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公布规划信息,使管理部门与公众之间建立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关系,有助于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社会对规划管理的支持和协作。另外,通过公众参与,可以克服规划管理中出现的片面性,消除过分拖延和不适宜的折衷。规划的制订、实施过程民主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要求尊重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有了公众参与的这种决策、监督机制将促进城市规划借助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实现既定的规划目标。
3.4 构建规划决策机制,建立完善规划委员会制度
规划管理决策是城市建设的中心环节,关系到城市建设管理的最重要的活动,在当前工业、信息突飞猛进的时代,为解决规划实施及管理中的问题,避免
规划编制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及“拍脑袋”决策等现象,就必须构建规划的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
制度。建立规划委员会,可以进一步提高政府综合科学决策水平,创新规划理念,加强对规划建设的领导,同时它也可以发挥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空间资源,完善功能布局,有效决策各项建设,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则是政府重大规划决策咨询机构,对各类重大决策、规划方案和专项规划提供前期咨询。本着科学合理、集体讨论、集思广益、促进发展的原则,从各个不同领域、不同角度探讨发展思路,为规划委员会审批重要规划做出重大规划决策提供依据。
3.5 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健全规划管理机构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城乡规划职能越来越突出的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经济发展、城市空间资源和社会事务等各方面的有力手段,城市规划及管理水平越来越突出的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水平的关键因素。城市规划是政府的职能,是龙头,是建设的依据,是关键。
引言:
建筑业是我国的基础产业之一,它的健康运转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业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建筑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建筑工程质量,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己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作为建设工程产品的工程项目,投资和消耗的人工、材料和能源都相当大,建筑施工项目质量的优劣一方面关系到工程适用性,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安定:另一方面关系到企业的生存,所以把质量管理放在头等地位是当务之急。
1、施工项目质量问题的特点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
1.1复杂性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引发质量问题的因素复杂,从而增加了对质量问题的性质、危害的分析、判断和处理的复杂性。例如建筑物的倒塌,可能是未认真进行地质勘察,地基的容许承载力与持力层不符;也可能是未处理好不均匀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或是盲目套用图纸,结构方案不正确, 计算简图与实际受力不符;或是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结构的刚度、强度、稳定性差;或是施工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施工质量低劣;或是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擅自代用材料等原因所造成。由此可见,即使同一性质的质量问题,原因有时截然不同。所以,在处理质量问题时,必须深入地进行调查 研究 ,针对其质量问题的特征作具体分析。
1.2严重性
施工项目质量问题,轻者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给工程留下隐患,成为危房,影响安全使用或不能使用;更严重的是引起建筑物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据统计,我国1983一1984年平均每四天半就发生一次房屋倒塌事故。某地有一栋六层的住宅楼,在主体施工过程中,现浇圈梁,轴线偏移了9.5cm,圈梁上面的楼板搭接长度不足3cm,造成6层楼板一直砸到底,当场砸死了11人。这血的教训,值得深思,对工程质量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务必及时妥善处理,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1.3可变性
许多工程质量问题,还将随着时间不断 发展 变化。例如,钢筋混凝土结构出现的裂缝将随着环境湿度、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或随着荷载的大小和持荷时间而变化;建筑物的倾斜,将随着附加弯矩的增加和地基的沉降而变化;混合结构墙体的裂缝也会随着温度应力和地基的沉降量而变化;甚至有的细微裂缝,也可以发展成构件断裂或结构物倒塌等重大事故。所以,在分析、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时,一定要特别重视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应及时采取可靠的措施,以免事故进一步恶化。
1.4多发性
施工项目中有些质量问题,就象 "常见病"、"多发病"一样经常发生,而成为质量通病,如屋面、卫生间漏水;抹灰层开裂、脱落;地面起砂、空鼓;排水管道堵塞;预制构件裂缝等。另有一些同类型的质量问题,往往一再重复发生,如雨蓬的倾覆,悬挑梁、板的断裂,混凝土强度不足等。因此,吸取多发性事故的教训,认真 总结 经验,是避免事故重演的有效措施。
2、我国项目质量问题
3.2.1设计质量问题。建设工程项目最开始的质量问题应该在设计方面。一个工程项目,设计是关键,它影响着整个工程的整体,包括外形和结构、抗震等。由于整个工程项目都受限于设计图,所以,一旦设计出现不符合环境的地方,就会导致整个施工出现问题,如同北方的楼体,让南方人设计,由于南方很多设计师不了解北方的环境,导致设计的环形楼不通风,夏季炎热。毕竟北方人一些场所还是讲究通风,不是单单空调.项目管理论坛
2.2建筑配套设施质11。一个工程项目质量除了土建方面还有在水、电、暖、电梯、防火、卫生、设备等配套设施方面。有些工程项目虽然建设得很壮观,但是水压不够,高层上水问题;电线老化快:电梯噪音大;窗户密闭性不好,隔音效果问题。这些在很大方面上给完工后的住户带来很大的不便。因此工程质量不仅仅是主工程问题,还有这些辅助设施的质量问题
2.3隐性施工质量问题。在工程完工之后,需要检查质量、评估工程、竣工验收时候,往往偏重于外在的质量问题,对较隐蔽的质量问题很难发现,如:钢筋间距均匀性、下料长度、箍筋弯钩角度、搭接绑扎质量、焊接接头质量、管线耐久性等均较容易忽视。同时由于现场管理人员质量责任意识不强,知识水平较低等因素,造成某些表面质量不错而内在隐患大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隐蔽工程质量问题的监督和检查。Training.省略
2.4管理休系问题。我国目前工程项目质量问题之所以存在这么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建设工程管理质量体系的问题。由于这些内在的体系问题,造成监督质量力度不够,执法不严,部门保护,关系户等致使工程项目质量受到巨大影响。
3、加强质量控制的措施
3.1加强全面、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意识。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建设单位要求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分级质量检查队伍,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施工单位、质量检查人员、监理人员、甲方代表以及质监站人员相互配合,从各方面加强全面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对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检查。把事后检查变为以预防为主,主动控制为主。
3.2严格关键工程、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的资质审查。为了保证关键工种、特殊工程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对他们严格实行上岗考核制度并定期检查。没有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上岗证者严禁上岗。以高素质的技术工人保证施工质量,保证施工安全。
3.3严把材料进场检验关。有些建材商受利益的驱使,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有些检验单位也把检验报告当成商品出售。所以,作为建设单位代表不能只看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还要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报验单逐项检查,对一些明显存在问题的产品要进一步复检。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必须清除出厂。
3.4克服长期存在的质量通病。工程施工中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很多。例如混凝土工程质量的通病最主要的是配合比不准确,影响混凝土的强度。为了保证混凝土配合比符合要 求,采取了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旁站监督以及配合比计量措施,保证混凝土的强度。
3.5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前自检工作。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对所建工程进行自检。重点排查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通病,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对不能认真自查整改的单位工程不进行正式验收。
结语:
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控制始终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工程项目主要就是以质量为纽带,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三者关系,加强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建设中只有很好的落实了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完全真正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办事,配合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才能得到有效控制,才能完成工程预期的质量目标。
参考文献:
从国土规划整治、土地利用和国土资源管理角度看,在我国城市周边的乡村存在着一个用地行为不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混乱、交易活跃的区域,这一区域被称为城乡结合部。城乡结合部作为一个特殊区域交错着城市土地与农村土地,它作为纽带连接着城市与农村,其土地利用直接受到来自城市与农村的双重影响,同时也在两者之间起到传递信息的重要作用[1-3]。深化城乡结合部土地的研究,对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经济秩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城乡交错带土地利用的基本特征
城乡结合部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时社会经济发展相对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而存在的。必须明确的是,研究城乡结合部是以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行政管理体制和法律制度框架来对它进行考察。因此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社会功能的双重性。目前,我国城市的周边农村,由于土地功能的改变已不是传统意义的乡村。大量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不仅使原来的农民改变了过去的生活方式,同时,由于人口的聚集和城市的辐射也使精神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但这些地区又不是真正意义的城市,这是由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看,手工业时代如果在城市的边缘出现大规模的人口聚集地并从事非农业生产活动,那么这些边缘地带便被自然地认为是城市的边缘地域,它可被视为城市新的组成部分。而今天由于城市功能的发展已到了基础设施完善、文化高度发展的阶段,因此目前的所谓城乡结合部不具备现代意义的城市功能,而是城市与乡村的一个过渡地带。它不是现代意义的城市,也不是完全意义的农村,它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特有现象,具有城市和农村的双重功能,而又不具备城市和农村的完全功能。二是时间的阶段性。从历史角度看,城乡结合部是在实现城乡社会平等后,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有的经济地理现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逐步消除,它必将失去存在的社会条件和社会意义。三是空间的滚动性。城乡结合部在空间上呈现着以城市中心为原点不断向外移动的趋势。以河南省许昌市为例,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城乡结合部的内边线为一环路,外边线为今天的三环路。随着城市的发展,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到21世纪初城市建成区已达到三环路边。使目前三环路成了许昌的城乡结合部内边线,外边线大致与四环路重合,并有继续向外扩展的趋势。这与全国其他城市的发展规律完全吻合。四是形成的自发性。城乡结合部不是政府统一组织建设的项目,也不是政府统一组织建设的城市或村庄。它是农村乡镇村组和当地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为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自发建设形成的,是市场经济中劳动力、土地及各种生产要素自由组合的产物,在某种意义上呈现着一定的无政府主义的特征[4]。
2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矛盾显著
建设结合部是城乡空间一体化的产物。城市的发展需要一定的用地支持,建成区的扩大必将不断蚕食其周围的农业用地(多为肥活的耕地)。既要发展城市,又要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因此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矛盾日趋突出。
2.2布局不合理,相互干扰
城乡结合部农业用地与非农用地总处在一种相互转换与争夺的过程中,彼此相互干扰程度很大。在结合部,往往居民用地与污染工厂相邻,军队用地与地方生产用地互相穿插,商业用地被夹在教学之中。另外,由于征地时为节省资金,有意避开居民点,形成“城中村”,城乡建设极不协调。
2.3土地利用稳定性差,结构失衡
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展,引起土地利用格局分散而混乱。道路的延伸,独立工矿、居民点的兴建使得农业用地支离破碎,既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也不利于城区规划建设的实施。一方面,有些刚建成的工业、居住建筑不久就面临拆迁,如近5年来,许昌市城乡结合部许多农户已经不止一次地历经征地拆迁,搬了建,建了搬;另一方面,投资兴建的菜蓝子基地、水利设施,在城区扩展影响下被迫缩小、迁建,造成产业结构不稳定,外部经济负效应显著。
2.4土地利用不充分,浪费严重
城乡结合部一方面人地关系十分紧张,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建设用地占地大、建筑密度低、容积率低以及征而不用、浪费严重的现象。不少单位往往因为征地面积过大,征地费用过高,而缺乏建设所需资金,只好在所征土地的外围修上围墙,或围铁丝网,长期荒废,造成土地资源严重浪费。
2.5生态环境质量下降
由于偏重眼前经济效益,缺乏整体规划与分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整体开发,配套设施不齐全,商业医疗教育等服务设施缺乏,绿地系统不足等,另外工业污染、农业污染和生活污染“三管齐下”,大气、水、地资源遭到破坏,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土地质量下降。
3土地利用调控对策
3.1对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利用实行动态监测
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向郊区扩展的重要地带,城市发展总是表现为大片土地成为城市土地,最初的农业景观逐渐被工矿、居民、商业等为主的城市人文景观所取代。由于城市的不断外延,城乡结合部的空间位置和区域不断改变。分析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状况,有些土地利用基本合理,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另外一些则是人为活动的过度影响,存在乱占滥用的不合理现象。比如,一个时期以来,大规模兴建各种楼堂馆所、盲目地圈占工业区、开发区就是明显的实例。城市建设的盲目性,往往表现为一圈一圈地向外扩展。由于农用土地变为城市用地之后,很难再重新恢复为农用土地,而农用土地肥力的形成需要上千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这就要求在改变土地用途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效益和环境影响做出深入分析[5]。
为了有效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土地管理,需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对土地利用状况及动态变化获得及时准确的了解。监测的方式和手段可以多样,比如,一方面,可以通过航片、卫片的判读解译,获取不同时期土地利用的动态变化;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土地利用监测结果的研究,就可以及时地对土地利用现状做出分析、引导和调控,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
3.2实行土地管理信息化、科学化
传统的土地管理方式和手段高耗、低效而且精确度不高,使得土地管理工作中的时空信息不能及时得到管理和更新。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现代计算机、网络以及现代通信技术飞速发展,以计算机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为支撑的土地管理软件应运而生,实行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可以及时了解各种土地信息的变化情况,如土地用途变更等,并及时、适当的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如严格控制非农用地审批,使土地管理达到实时、高效。
3.3加强城乡规划,依法执行规划
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和农村的交错地带,是最有必要加强规划而又最难规划的地区。各级政府部门必须从规划上对城市的盲目扩展加以限制,切实保护耕地,把城市用地的需求转到内涵的城市用地集约利用上,同时也要加强城乡结合部乡村居民点的合理规划,对于超标用地的居民点要强行拆迁,保证城市规划的严格依法执行[6]。
3.4规范土地市场
城乡结合部土地的出让,并没有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机制,形成完善的土地市场。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受到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为干预过大,越权批地,批“人情地”现象存在,不能很好地实行公平竞争,土地利用和土地使用者应承担的责任不能统一。为此,必须尽快建立新型的土地资源利用机制,完善土地市场。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合理分配和利用土地,规范和完善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市场,借助地价杠杆来调节土地利用,可以减少盲目占用、非法占用耕地,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在出让土地时,要引入竞争机制,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尽量不采用行政划拨的方式,使得土地市场逐步步入规范化、公平化。
4实现城乡结合部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战略措施
要实现城乡结合部土地的可持续利用,除采取诸如对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利用实行动态监测、实现土地管理信息化和科学化、规范土地市场、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和利用、加强污染治理、优化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展模式、建设土地可持续利用的示范基地与示范工程等一般措施外,还应特别注重以下三方面的战略措施:
4.1制定科学合理的城乡结合部土地发展战略
有关职能部门要与周边乡村的基层组织密切合作,在明确结合部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分析政策、市场、技术、人才、资金、信息、区位等方面的条件与优势,准确把握自身不足和外界挑战的基础上,遵循重点突破、发挥优势、整合功能、博采众长等原则,提出具有创新性和操作性的城乡结合部建设与发展的基本方向、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功能分区、建设内容、重点项目、战略部署、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等,使城乡结合部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有章可循。
在城乡结合部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城市建设和土地管理等职能部门应努力协调配合,并主动与有关乡村基层组织合作,打破常规的规划思路,针对城乡结合部的特殊性,编制专门的城乡结合部城市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结合部城市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要遵循“生存、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兼顾”的原则,在切实保护优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基础上,从城乡总体利益出发,根据各部门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安排、资金来源产际情况,协调平衡农业、乡镇企业、城市建设、交通建设等各项用地的需求,进行统筹安排,确定各部门的最佳用地数量和位置,使结合部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劳动地域分工与城市功能分区更加明确、科学,进而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综合利用效益的提高。为此,应成立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乡村基层组织和咨询机构等组成的城乡结合部管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结合部发展战略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制定相应的政策与制度,监督相关利益主体的行为,处理战略与规划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7]。
4.2对城乡结合部进行准确的定位
准确定位是城乡结合部持续发展、土地持续利用的前提和基础。要在全面认识城乡结合部环境与条件、优势与基础、问题与挑战的基础上,从产业、技术、市场、功能和主体等方面对结合部进行准确的定位,主要是:遵循收入弹性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关联度大、区域优势明显的原则,确定结合部近期、中期和远期的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依据先进性、实用性、经济性和互补性等标准,确定结合部重点引进和自行建设的项目与技术;在分析预测国内外产品的市场容量、供求状况、竞争态势、贸易条件和行业壁垒的基础上,确定结合部不同时期的产品生产和市场开拓方向;遵循针对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的原则,确定结合部应具备的功能;遵循政府指导、企业运作、中介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确定结合部的投资建设主体[8]。
4.3创新城乡结合部土地使用与管理制度
为确保城乡结合部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必须创新土地管理与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控作用,通过完善结合部土地估价制度,推进土地的有偿使用,培育健全土地交易市场,引导土地集约配置,提高土地的配置效率。为此,应做到:一要严格控制结合部集体土地入市,明确规定耕地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变为非农用地,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应采用补偿方式;二要建立健全土地规划的约束机制,坚持“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收效一片”的土地开发原则,促进土地利用的集约化与高效化;三要加大土地的执法监督力度,严格土地的审批制度[9]。
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即限制城乡结合部土地的用途,规定土地用途转变的许可、限制许可和不许可条件,对土地利用和用途变更进行监督,受理变更土地用途的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现代信息科学技术、数据处理和智能分析、可视化和虚拟现实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城乡结合部实行数字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了物质和技术保障。数字土地用途管制是用数字的方法将城乡结合部及其土地利用活动和整个结合部的时空变化输入到计算机中,实现网络环境下的土地流通和实时动态监测,服务于城乡结合部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具体讲,就是以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和大规模存储技术为基础,以宽带网络技术为纽带,运用城乡结合部的各类信息,对城乡结合部进行多分辨率、多尺度、多时空和多种类的多维描述,以此为工具来支持和改善城乡结合部的土地用途自动化管制。城乡结合部的数字土地用途管制应实现纵向和横向的信息共享,要在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打破部门和地区之间的界限,做到城乡之间统一标准、联合行动、相互协调、分工合作,以发挥整体优势,形成规模管制。
引言
在新闻报刊中经常可以看到有关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报道,如“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私招乱雇”,“产业职工素质低劣”,“工程不报建”,“无计划盲目建设,无设计胡乱施工”,“层层转包,索贿受贿”,“建筑材料质量低劣”。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研究,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建筑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和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质量问题是建筑工程永恒的主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避免给国家和使用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不安全因素,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质量管理的研究,因此,本文对存在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l. 质量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多个问题
1.1 建设管理企业方面的问题。不遵守法定的建设程序,不报建、不招标,随意发包工程,随意选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施工单位,不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甚至未经竣工验收,即将工程交付使用。一些所谓的“首长”工程,更是不按建设程序办事的典型。建设单位随意肢解发包工程,造成工程进度、质量和现场秩序失控的问题。对设计、施工承包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与之签订不平等条款。包括对设计单位提出违反城市规划、设计规范的不合理要求,对设计、施工单位无理压工期、无理压级压价,以及要求承包单位垫资;施工中,强行指定购买质次价高的材料设备;拖欠设计费、工程款。
1.2 施工单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1)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非法挂靠、转包或非法分包。
(2)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顾后果以垫资、压价,甚至行贿等违法手段承揽工程。
(3)为牟取利润,不计后果压低成本,自行或串通设计人员乱改设计,使用低价劣质材料,甚至偷工减料,放任职工不按技术规范操作,粗制滥造。
(4)在竣工验收中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提供虚假质量保证资料。
(5)私招乱雇,职工队伍素质低下。
1.3 政府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
(1)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失控,源于质监机构不能按规范办事,从而失去了应有的监管作用,尤其是当为“首长工程”、“关系工程”监督时,不讲原则,不按规范,随意给以“合格”,甚至“优良”结论或者随意补发有关手续时,还会弄虚作假,掩盖问题,造成巨大的隐患。
(2)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失控,也是碍于情面、关系,而不能按原则严格把关的结果。
(3)招投标管理工作不力,造成的问题。
(4)施工许可证审批工作不力造成的问题。
(5)条块分割、利益分割的矛盾所造成的问题。如一些地区或地方的开发自成体系,封闭管理,不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一些行业部门,如电力、水利、交通、邮电、民航、铁路等,自行制定本系统的资审、招投标、质量监督等规定,自组施工队伍,分割建筑市场;一些部门如供水、供电、供气、消防、劳动、广播电视等,则利用部门职权,强行干预有关专业、专项工程的发包。
1.4 建筑市场材料市场存在问题。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资金不到位,施工企业互相之间压低造价,工期不合理,招投标不规范,不公平合理的竞争导致施工企业从企业利益和工期方面出发,而忽视工程质量通病的根治,建设单位在进行施工队伍选择时不注重施工队伍素质高低和社会信誉好坏的考查,使有些企业资金拖欠不到位,增加苛刻附加条件等。建材市场鱼龙混杂,真假共存,假冒伪劣建材使人防不胜防,加之施工企业材料管理不善,选择材料贪徒便宜,使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人施工现场投人使用,这些都是导致建筑工程通病形成的原因。
2. 质量管理在建筑工程中的完善
2.1 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市场行为的监管、约束。加大承包与分包单位(尤其是非法挂靠)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逐步推行承包履约保险制。严格资质审查,加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全面落实动态管理。保证进入建筑业的企业具备从事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技术、管理素质要求的入门保障条件,和适应不同工程规模、技术管理等级要求的不同综合等级水平评判的重要依据。考评企业人员综合素质、技术、管理和能力,推动企业自检、自测、自我完善的最直接、有效的控制手段。任何时候都必须注重的工程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关键点。由此人手,发现许多按资质标准淘汰或考评降级或者停业整顿的问题严重的企业。严格执行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和全员培训上岗制度。
2.2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的建设。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推广监督测试手段。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增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任务将会更加艰巨。开发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在充分认识国际、国内经济发展趋势,认清当前工程质量监督体制改革在我国面临的紧迫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监督体制改革的思路与对策,更好地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3 不断完善主管部门行为规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转变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市场运行体系的监督管理。要简化手续;理顺信息渠道;完善报建、招投标工作中的专家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程序管理报建、招投标活动,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和认证管理,加大抽检和技术检测力度,加强施工队伍资格审查;建立、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要建立公平竞争、规范运行的建筑市场秩序,必须靠法制作保障,《建筑法》已正式施行。各级地方政府也需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政策措施,以确保建筑市场的每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尤其要通过法制建设,尽快实现建筑业中政企分离,解决地方保护、行业垄断,条块分割的问题,以尽快建成一个完整统一的建筑市场。
一、某电气股利政策所存在的问题
(一)现金股利的支付水平较低
现金股利支付水平主要是体现在每股现金股利和股利支付率这两个数据方面。从某电气2010至2014年的财务报表中可以得到近五年股利支付水平为平均每股0.13元股利支付水平不高,在行业中处于较低的水平,且支付率仅居于10%到16%之间,根据经验数据,我国股利支付率的行业平均水平为30%,相比之下某电气的股利支付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某电气较低的每股现金股利以及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股利支付率,导致某电气不能使其投资获得较大的直接收益;在某种程度上也不能缓解投资者与其企业管理层的利益冲突,会加重某电气股票投资者的投资风险,降低投资投资积极性,使公司股票价格和企业价值均受到不良影响。[1]
(二)股利分配缺乏稳定性
企业为了维持在资本市场中良好的企业形象,保护其投资者的利益,往往会采取相对稳定的股利政策,稳定的现金股利派现水平就体现了这一点。而近五年某电气并没有采取长期稳定的股利政策,每十股股利支付从0.9元变化到1.8元。其中,2013年,某电气的净利润为23.49亿元,是近五年较高水平,所以现金股利分配也达到了近五年的最高水平:每股0.18元。说明当企业当期经济效益较好时,拥有足够的现金流时,某电气就会支付相对较高的现金股利。而2014年某电气的净利润较低仅为12.78亿元,并且企业负债较高为647.61亿,这时的现金股利发放水平达到了近五年的最低水平,仅为每股0.09元。说明当企业经营绩效下降,资金相对短缺时,某电气就会降低现金股利的发放。
某电气的这种股利政策与企业的长期发展是脱钩的,属于股利支付的短期行为,这也正是导致公司股价不确定波动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在制定股利政策的时候显得十分随意,没有明确的股利政策目标。这导致了其股利分配政策缺乏稳定性。而缺乏稳定性的股利分配政策会增加未来投资的不确定性,加大投资风险,投资者会对投资持怀疑态度。这样会减少前来的投资者数量和资金,最终对某电气的企业价值只会造成不良的影响。
(三)缺乏股票股利的分配
现金股利是指企业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股东的股利,是股利的分配形式中最常见的一种。因为现金股利分配使投资者得到的是实实在在的现金,所以能吸引大量看重近期收益的投资者。而股票股利,是指企业用无偿增发新股的方式支付给股东股利,因为它既可以不减少企业的现金,又可以使股东分享企业的利润,还可以避免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对长期投资者更为有利,更受到长期投资者的青睐。
然而在近五年某电气的股利分配政策中均是对现金股利的发放,没有派送股票股利。虽然现金股利的发放使某电气的投资者得到了实在利益,但这种做法致使企业的股东权益和企业可用资产减少,降低企业用于再投资的现金数额,不利于企业进行再投资和长期发展,也不利于吸引那些更看重长期收益的投资者,最终也将不利于某电气企业价值的提升。
二、通过完善某电气股利政策提高企业价值的对策
(一)适当提高股利分配水平
现金股利不仅仅是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采取的一种方式,更是一种发展战略,适当的股利政策有助于提升企业的企业价值。[2]首先的现金股利支付会减少企业留存资金,可以防止企业管理层;其次企业要持续经营实现进一步发展就必须从企业外部筹集资金,那么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股票投资者和新的公司债权人就会成为企业新的监督者,[3]接受更多的监督会降低企业的成本,会减少管理阶层对投资者造成利益损害的可能性。最后股利支付水平越高,股利支付信息向投资者所传递的信号也就越利好,就越能够说明企业的经营状况较为健康良好;同时会减少股票投资者所承受的投资风险。
但是股利支付水平并不是越高越对企业有利。如果股利支付过多会导致公司的留存资金不足,那么某电气维持运营和实现持续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就必须从外部进行筹措,一旦不能及时从外部获得所需的融资或者需要支付过高的融资成本都会对企业的继续经营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从而给企业带来危机。所以本文建议某电气管理当局应当根据自己企业的现实情况适当逐步地提高股利的分配水平使企业的现金分红数额与现金流量相匹配。
(二)保证现金股利的稳定性
公司的股利政策如果缺乏稳定性,会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3]某电气股利政策行为应该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相符合, 不能仅仅是根据市场喜好和企业短期的经营状况来制定股利政策,这样会导致股价的不确定波动。某电气在制定股利政策时,应该将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根据行业的发展阶段特征, 制定出明确的股利政策目标,保持相对稳定的股利支付水平。从上述分析中可以得出处于行业发展相对成熟阶段的某电气,公司盈利水平相对稳定,公司已积累了一定的留存收益和资金。所以本文认为某电气应采取稳定股利额的股利政策,这样能够给投资者一个稳定的信息,增强投资者对股价的良好预期。从长远来看,稳定的股利政策更有利于某电气的长期经营发展,同时也能够抑制大股东操纵股利分配方案从而损害到中小投资者利益行为的发生,会对某电气的企业价值带来积极影响。
(三)增加分配股票股利
市场和投资者通常会持有这样的看法:企业如果选择分配股票股利往往就表示企业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成长能力;企业的盈余将会得到大幅的增长,足以用来抵消因为增发股票而产生的消极影响。[4]这样的信息传递不仅会使某电气的股票价格保持相对稳定,甚至可能会使股票价格得到提升。根据上述分析本文建议:某电气应该在发放现金股利的同时也适当分配股票股利,这样会对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收益预期和利得,使某电气获得更多投资者的认可,刺激投资者对某电气投资,使企业募集到更多的发展资金,最终会促使某电气企业价值的上升。(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参考文献:
[1] 朱翔.现金股利政策对上市公司企业价值的影响效应研究[D].南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