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云杂志! 关于我们 企业资质
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宅基地档案管理

宅基地档案管理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11 15:55:36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宅基地档案管理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篇1

超前谋划,打造数字化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体系

我省累计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软件开发、数据建库和电子档案库建设。在全省统一电子政务平台上建立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数据中心,在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各环节逐步实现了省、市县二级网络化管理,实现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全数字化管理,有效提高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截至2011年年底,全省已颁发83.4万本集体土地使用证,占应发证总农户数的96.7%,顺利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工作任务,基本构建起了适合我省实际的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体系。

精心部署,以标准化、流程化的手段推进宅基地确权发证

我们采取了“六个统一”的全数字化管理手段,建立信息化标准、管理信息系统,以及贯通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全业务流程的质量控制体系,将业务规则打包到信息系统软件中,形成了一整套标准化、流程化的运作体系。实现了全省18个市县、55支调查测量队伍、2000多名专业人员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同步开展工作,确保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是建立统一的网络体系。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国土资源骨干网络和市县局域网,省厅和全省18个市县的国土资源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网络系统全部实现互联,全省共有6000多个网络节点与省厅数据中心互联。

二是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我们按照“大集中”模式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国土资源业务数据中心,集中存储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所形成的档案、图件、法律文书等资料的海量数据。并在省政府机房建立容灾备份系统,确保了数据和应用系统安全。

三是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我们制定了《海南省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数据库标准》,对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数据库的权属属性表结构、空间要素分类代码、空间要素分层、数据文件命名规则、图形和属性数据的结构、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内容做了明确、详尽的规定。

四是建立统一的编码体系。我们制定了全省农村宅基地统一编码规则,为全省2万多个测区建立了宗地空间数据介质点、权属界线和宗地编码。

五是建立统一的业务延伸体系。我们在全省各市县所有作业队伍统一部署了《地籍调查数据管理软件》和《测量数据采集和成图软件》,用于将地籍调查形成的图件、扫描件、表单进行数字化处理,使信息化管理手段延伸到测量作业前端。同时,将数据质量控制、建库和报送标准集成到成图软件中,将外业调查和测量数据直接按照标准格式进行打包、输出、入库,确保了数据质量。

六是建立统一的质量控制体系。我们基于全省国土环境资源电子政务平台,部署了覆盖全省各市县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管理系统,按照标准化的审批流程进行登记发证管理。地籍测量、权属调查、数据上报、质量控制、档案管理和发证审批全部实现数字化管理和集中管理,保证了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统一的质量控制体系下推进。

篇2

一是房地一体的原则。当事人如申请对地上房屋进行登记,则需先行明确准予登记的宅基地范围,对于实际使用宅基地面积超出准予登记面积的,应以权利人指认范围为基础,原则上保持主房的完整,在宗地图上虚线标注宅基地超占部分范围。

二是以房确地原则。围绕主房范围确定宅基地登记范围。对于整个房屋已全部划入准予登记范围,但因基底占地界限超过宅基地准予登记界限的,具备权属来源材料或已按规定出具相关确认证明的,可对该房屋进行登记,超出部分房屋用虚线标注,证书记事栏注记“房屋面积××平方米,对于其中位于准予登记用地范围内房屋面积××平方米予以登记”;对于指认宅基地超占范围时故意将房屋大部分划在准予登记范围外,并要求登记房屋的,整个房屋不予登记。

对于房屋基地占地范围超出宅基地准予登记范围的,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通过分户的方法来扩大宅基地准予登记的范围,从而实现拟登记房屋的完整;对于通过分户也无法解决的,按照上述方法处理。

九、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与后期管理的衔接

《天津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对于实际占用范围超出批准范围、准予登记范围超出宅基地面积标准、房屋面积、准予登记宅基地范围内房屋面积等相关注记事项,为确权登记结果与后期宅基地管理政策的衔接打好基础。对于实际占用宅基地面积超批准面积或宅基地面积标准的,或是房屋超出准予登记用地范围的,在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抵押等处分时,应当明确整体处置,转移登记及抵押权实现时应当先对超出部分进行处理后再办理相应的登记。有关政策未明确如何处理的,在转移登记或抵押权实现时按原发证情况继续注记。

十、关于宅基地分户标准的确定

“户”的认定是全国宅基地登记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对于解决“一户多宅”、面积超标等问题都是至关重要的,但“户”的认定标准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个地方认定的方法也不相同,天津市在出台《规定》对“户”进行规定时主要出于以下考虑:一是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的原则,按照《民法通则》中关于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有关规定作为确定的最低标准;二是城乡统一的原则,参照限购时对“户”的认定标准确定;三是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在2013至2014年到各区县国土分局调研时发现,各区县对户的认定标准不统一。例如:武清《武清县农村住宅用地审批管理办法》(武政发〔2000〕9号)“(一)有一个子女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街)常住户口,三世以上同居一宅……(二)有两个以上子女,一子女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街)常住户口……”;静海《关于土地依法集约高效利用的实施办法》(静党发〔2010〕23号)规定“18周岁以上男青年应分户”等。因此,在《规定》中为区县留下一定空间来与自己历史上的政策进行衔接。

基于此,在《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了户确定的最低标准,即:“属于‘一户多宅’的,原t上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的一处宅基地进行登记发证,其余的只调查不登记。其中,家庭中有18周岁以上成员的,可单独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登记发证,具体‘户’的认定办法由区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十一、关于不予登记发证的情形

宅基地空闲两年以上或其地上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以外的非农业户口居民、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小城镇建设、迁村并镇和村民迁入新建住宅等原因,按规定已分配新楼房,应当拆除地上房屋的原有宅基地或应当交回的原有宅基地;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十二、关于与历史上登记结果的衔接

鉴于此次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总登记的方式开展,对于历史上已核发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的,应由权利人申请换发新证书。登记机构应调阅登记档案核实,经核实为依法取得的予以换发新证,只办理土地登记或者房产登记的经登记后换发记载完整土地房产信息的新证书;属于《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原以图解法、勘丈法等测绘并登记发证的土地,需按原范围调查测绘后,重新换发新证”;经核实存在宅基地面积超标情形的,根据《规定》第六条与《天津市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在新证书上作相应记载。对于因登记机构保管不善不能核实登记档案的,登记机构应结合证书记载和现状调查情况进行核实后,按规定换发新证。登记机构不宜以公告形式将原证书作废。

对于个别区县之前核发证书时证载面积未区分年代,无用地批准文件,全部超出宅基地面积标准的问题,建议各区县结合宅基地取得年代、通过分户等方式妥善处理,按照连续、稳定、公平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相关处理意见。

十三、关于严格规范权籍调查卷及登记卷的制定

为规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调查确权登记工作,按照房地“统一调查、统一测绘、一并申请、一并登记”的原则,天津市在市政府《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细则》,对调查成果标准及登记要件进行了规定,结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各作业队伍及国土分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出具调查成果,组制权籍调查卷及登记卷,具体要求如下:

1.调查成果标准

《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就调查卷的组卷和成果资料整理归档做了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 房地调查成果资料

(一)权属调查成果资料

宗地调查资料:

(1)权利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土地房屋调查表;

(3)界址表;

(4)宗地草图;

(5)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村级调查汇总资料:含通告、集中指界通知书、工作底图、村级宗地明细表、地籍总图。

四邻指界是按照实际占用范围指界,主要是为了保证与周围邻居无争议,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避免后续继续扩大用地范围引发矛盾冲突,该四邻指界需在调查阶段完成;确权登记时对准予登记范围的指认只需当事人自行指认,如调查阶段已经进行了的,就在调查卷中如实记载,如调查阶段未进行的,可在申请登记前完成。

(二)测绘成果资料(包含纸质和子资料)

(1)控制测量原始记录与平差资料;

(2)控制点坐标成果表及其点之记;

(3)控制点点位分布图;

(4)地籍测绘技术报告;

(5)地籍图;

(6)宗地图及相关测绘资料(包括宗地示意图、界址点坐标成果表等);

(7)房产测绘成果报告;

(8)房屋分丘图(独用宗地适用);

(9)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共用宗地适用);

(10)以区县为单位的技术报告、质量检查报告。

第三十八条 成果的整理与归档

应建立地籍调查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地籍调查档案整理、归档、管理和使用。在地籍调查工作结束后,应该及时对成果资料进行立卷整理归档。

(一)成果资料整理应检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凡发现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补充修正。

(二)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成果资料进行整理、立卷、组卷、编目、归档。对权属有争议的宗地要单独立争议卷宗,并做好记录。各种成果资料按照“区(县) -乡镇-村”分级存放,电子数据集中存储。

(三)以宗地为单位,每一宗地立一地籍调查卷;共用宗时,以权利人为单位,分别立卷。

(四)建立以村为单位的资料汇总案卷,案卷内容包括以村为单位的宗地面积总表、建筑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总表、调查指界通知(通告)、工作底图(已经指界盖章)、村内各宗地的宗地情况明细表、纠纷调解情况说明、调查日志等。

(五)卷内文件排列以土地及其地上房屋权属变化、文件材料产生时间及文件主次关系为序。

2.登记成果标准

《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对登记要件及审核要点做出了明确要求:

(一)登记要件

申请人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权属来源证明等相关文件;

(5)权籍调查成果。

(二)审核要点

篇3

一、移民安置总体任务和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我区当前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工作涉及景洪、糯扎渡两个大中型水电站和区内大中河、箐门口以及区外炉房、蒿枝坝(昭通迁入)等大中型水库。

(一)景洪水电站。根据《景洪水电站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报告实物指标及移民安置规划》(审定本),我区景洪水电站建设征地规划水平年移民搬迁安置人口1754人。现已完成了库区、失稳区移民搬迁安置219人。20xx年度需完成大营盘383人、七星岩325人的搬迁安置任务。

(二)糯扎渡电水站。根据《糯扎渡水电站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实施报告实物指标及移民安置规划》(审定本),我区糯扎渡水电站建设征地规划水平年移民搬迁安置人口6280人。现已完成了施工区、提前征用区、围堰截流区等移民搬迁安置1220人。20xx年度需完成多渠道安置库区移民方案编制工作。

(三)其它水库。从20xx年始逐年落实大中河、箐门口以及炉房、蒿枝坝等大中型水库移民2315人后期扶持政策20年,包括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兑付及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大中河等水库20xx年第三季度至20xx年第二季度后期扶持资金的兑付工作。

二、移民安置点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景洪、糯扎渡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景洪水电站共规划建设大营盘、七星岩、蚌塘、南夺、冬谷田三期5个安置点;糯扎渡水电站共规划建设冬谷田、南岛河、整碗、龙潭、大沙坝、三棵桩6个安置点。

(一)景洪水电站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大营盘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实施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1287.818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工程项目建设,共投资967万元。

2.七星岩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实施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水利设施、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898.733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老普地箐水库工程建设,投资357万元。

3.冬谷田三期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实施土地流转(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175.97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宅基地)、场平、文化室、人畜饮水、对外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共投资175.97万元。

4.蚌塘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规划生产安置107人(蚌塘村民小组30人、中队77人),实施人畜饮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94.93万元。现已完成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建设,共投资14万元。生产用水工程因大中河干渠建设未启动未实施。

5.南夺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原规划对六队的33人进行生产恢复,现针对移民意愿,已取消了该安置点。

(二)糯扎渡水电站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冬谷田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711.946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对外交通等项目建设,共投资711.946万元。

2.南岛河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河道改造、文化室、厕所、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1139.07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宅基地)、场平、河道改造、厕所、村内供电供水等项目建设,共投资753万元。

3.整碗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卫生室、厕所、供电、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868.7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整、文化室、厕所、人畜饮水、对外交通、供电工程等项目建设,共投资606.97万元。

4.龙潭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卫生室、厕所、供电、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对外交通等项目。现已实施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厕所、人畜饮水、农田水利等工程项目建设,共投资6084.93万元。

5.大沙坝移民安置点规划实施项目:土地流转(含宅基地)、场平、文化室、卫生室、厕所、供电、广播电视、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对外交通等项目,计划投资197.35万元。现已完成土地流转(宅基地)、场平、厕所、供电、人畜饮水等项目建设,共投资152.23万元。

三、移民安置点生产资料配置情况

(一)景洪水电站移民安置点生产资料配置情况。移民生产资料原规划共需配置水田402亩、产业地2127亩、旱地812.5亩、林地1625亩,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大营盘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4亩、产业地5亩,规划安置383人共需流转水田153.2亩、产业地1915亩。根据移民恢复生产需要和**港镇橄榄坝村实际情况,采取移民自行流转和政府统一流转相结合的办法恢复群众生产,现已流转产业地(橡胶)400亩,支付土地流转费用800万元。水田因移民不同意用土地补偿费进行改造,无法进行配置。

2.七星岩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6亩、旱地2.5亩、林地5亩,规划安置325人共需流转水田195亩、旱地812.5亩、林地1625亩,现已流转园地350亩(用于改造为水田),投资170万元,计划开垦为水田195 亩。

3.冬谷田三期移民安置点:规划安置移民属生活安置,不配置生产资料。

4. 蚌塘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65亩、产业地1.98亩,规划安置107人共需流转水田53.5亩、产业地212亩,采取群众自行流转的方式恢复生产。

5.南夺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1.17亩,已采取群众自行流转的方式恢复生产。

(二)糯扎渡水电站移民安置点生产资料配置情况。移民生产资料原规划共需配置水田2542亩、旱地5509亩、菜地290亩、林地13375亩,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冬谷田移民安置点:冬谷田一、二期移民安置点规划安置糯扎渡水电站施工区南帕河村民小组移民248人,属生活安置,不配置生产资料,移民仍回老寨子耕种田地。

2.南岛河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7亩、旱地1.5亩、林地 4亩、菜地0.1亩,规划安置556人,共需流转水田389亩、旱地834亩、林地2224 亩、菜地55.6亩。已流转水田442.93亩、菜地27.9亩。

3.整碗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7亩、旱地1.5亩、林地5亩、菜地0.05亩,规划安置568人,共需流转水田397.6亩、旱地852亩、林地2840亩、菜地28.4亩,已流转水田475.72亩、旱地1080.97亩、置换林地 5000 亩。

4.龙潭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0.8亩、旱地1.7亩、林地4亩、菜地0.1亩,规划安置2065人,共需流转水田1652亩、旱地3510亩、林地8260亩、菜地206.5亩。已流转水田746.518亩、旱地2327.89亩、其它土地502亩,支付土地流转费用3329.497万元。

5.大沙坝移民安置点:人均配置水田 0.5 亩、旱地1.5 亩,规划安置209人,共需流转水田104.5亩、旱地313.5 亩、林地51.6亩。已流转水田105亩、其它土地180亩,支付土地流转费用181万元。

四、移民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移民专项资金共分为农村移民补偿费、基本预备费和其它费用等。其中农村移民补偿费为主要资金,包括移民搬迁补偿补助和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两大部分。我区移民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省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制度,强化监督,专款专用,保证了移民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

(一)移民补偿补助费支付程序。实物指标认证两榜公示无异议,移民局汇总材料逐级上报确认、核准后,个人和集体财产补偿补助费由区移民开发局拨付到相关乡(镇),由乡(镇)支付给移民个人(专户储存);土地补偿费统一用于安置区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后剩余土地补偿费由区移民局兑付给村民小组用于生产发展。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结束后,全部补偿、补助费由区移民开发局核实结算。

(二)移民工程款项支付程序。移民工程款项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财务决算和审计后支付的程序进行。所有项目须验收合格并经移民综合监理部审核和审计部门审计通过后进行结算,每个项目款项必须按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经监理部门、管理技术人员、区移民开发局分管领导等审核签字后,由局长审批支付。

(三)移民专项资金收支情况。截至20xx年2月,我区移民专项资金共拨入44202万元,共支付37782万元。

1.景洪水电站移民专项资金共拨入21061万元、支出17007万元。其中,农村移民补偿费(移民搬迁和基础设施建设费)拨入12774万元、支出10779万元;国有土地补偿费拨入1011万元、支出674万元(20xx年12月拨入区财政);**港防护工程建设费拨入6514万元、支出4814万元;专业项目费拨入454万元、支出348万元;基本预备费拨入141万元,支出140万元;其它费用(实施管理费)拨入167万元、支出252万元。

2.糯扎渡水电站移民专项资金共拨入23141万元,共支出20775万元。其中,农村移民补偿费(移民搬迁和基础设施建设费)拨入22332万元、支出19698万元;基本预备费拨入336万元,支出210万元。其它费用(实施管理费)拨入473万元、支出867万元。

五、移民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一)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根据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结合移民安置区实际情况,由区移民开发局委托设计单位,对所拟实施项目进行设计,并将初步设计成果提交专家会议评审。

(二)工程项目上报核准。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成果及专家评审结果,严格按照《**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项目核准办法》和《**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费使用审批办法》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上报核准工作。

(三)工程项目组织实施。项目核准后,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组织项目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委托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监理公司负责监理,并请质检部门进行质量监督,完工后按要求进行初验和终验。根据项目归口管理规定,专业项目一律委托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如水、电、路、学校、卫生等。如在建的龙潭泡猫河水库工程委托区水务局建设,整碗小学扩容工程委托区教育局建设等。

(四)工程项目移交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竣工并通过验收后,由区移民开发局现场移交相关部门、移民村组管理使用,并履行移交手续。

六、档案管理情况

**区水电移民档案管理工作始终严格按照《**省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办法》(云移局[20xx]7号)和《**省水电移民档案工作三个业务规范》(云移局[20xx]90号)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结合水电移民工作实际分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移民搬迁安置户专业档案、移民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档案和移民影像电子文本档案五大类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至目前共建立文书档案19卷、会计档案52卷、移民搬迁安置户专业档案289件,刻录影像光盘100盘,影像电子档案30000余张。移民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档案正收集整理归档中。由于诸多原因,移民工作实施初期部分档案资料缺失较大,目前正在搜集、完善和弥补。

七、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

(一)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xx〕1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xx]8号)精神,认真核定登记了我区20xx年6月30日前竣工的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共2135人,其中区内大中河水库409人、箐门口水库1440人,区外昭通炉房水库254人、其它水库32人;核定登记了我区景洪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人口1102人。

(二)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兑付情况。20xx年第三季度至20xx年第二季度,市财政局、市移民开发局共下拨我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56.2万元,其中**镇1443人173.16万元,已兑付3人3600元,因箐门口水库移民身份界定工作未结束,1440人172.8万元的后期扶持资金暂未兑付;**镇2人兑付2400元;倚象镇27人兑付3.24万元;六顺乡663人兑付79.56万元。

(三)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省移民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大中型水库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大纲的通知》(云移领办[20xx]31号文)要求,结合实际编报了《大中河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箐门口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和《景洪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大中河水库项目规划总投资348.6万元,箐门口水库项目规划总投资300万元,景洪水电站项目规划总投资358万元,分别包含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基本口粮田改造、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等。所规划项目待上级核准后实施。

八、影响移民安置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移民库区剩余资源处理政策未予明确,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相对滞后,已搬迁安置移民意见较大,返迁现象突出,移民安置点生产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二)新老移民政策更替和受“同地不同库”、“同库不同策”情况的影响以及现行移民政策难于全部解决移民人口指标、移民身份界定、补偿补助标准等实际问题,移民上访频繁,维稳形势严峻。

(三)移民安置点生产资料配置较迁出地大为减少,移民自身技能难于适应安置地生产发展要求,移民产业培植较为困难,移民生产生活恢复发展缓慢。另外,安置点土地流转过程中,经过收储和分配环节后,土地损失突出,造成今后无法结算。

(四)整体联动、上下互动的移民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更好的落实,归口解决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诸如组织建设、户口迁移、入学就医、扶贫帮困、生产发展等实际问题,更好的服务于移民群众。

(五)涉及移民安置工作相关乡(镇)党委、政府需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对移民工作的主导作用,依据职责区分切实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六)移民工作的协调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要积极与业主、设计、监理等部门沟通协调、互通情况、共商对策,及时解决好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促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七)糯扎渡、景洪水电站20xx年以前须直接完成7756人的搬迁安置和落实20年后期扶持政策,繁重的工作任务与移民工作机构缺编少员的现状极不相符,维持工作正常运行十分困难。建议增加人员编制,充实工作人员。

九、下步工作建议

篇4

在辖区广泛深入开展了土地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农村广泛刷写耕地保护标语,让广大农民群众对耕地保护政策有充分了解,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规定做到了家喻户晓,使辖区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达到完好无损;认真抓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在辖区内形成了耕地保护的强大声势,营造了浓厚的耕地保护气氛,有效促进了全民保护耕地意识的增强;积极参加了区局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配合镇政府积极探索旧村改造的新路子,其中*镇温家村、*镇朱东村总体规划已完成,正在实施过程中*生活区正在扩建中,大大提高了村民的居住水平,使小城镇初具规模。

二、矿产资源管理与地证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本辖区内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区局抓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辖区粘土砖厂关停15家、沙场4家;对辖区内无手续勘探进行全面查处。对辖区铁矿实行按期汇报、汇总,杜绝超层越界及各项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本辖区内存量土地管理工作,对本辖区的存量土地进行全面调查,积极配合区局在管好存量土地的同时,探索存量土地管理的新路子。对辖区内20*年、20*年的违法占地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工业项目及低效闲置用地进行了调查、测量,实事求是的填报了有关统计报表。为各级政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三、规划用地工作

现场勘察了*镇陈营村、朱西村、薛家村土地复垦材料、照片、图纸等,三个村需要复垦的土地面积11亩,并按要求上报了有关材料;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配合用地科做好建设用地的初审工作,协助污水处理厂、齐峰集团等六个单位完成了手续办理工作,确保项目用地资料真实、齐全、上报及时。

四、地籍管理工作

对20*年10月至20*年10月以来辖区内的土地变更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及时上报了调查表;协助区局地籍科、审批大厅等对大夫村砖厂、王营村砖厂进行现场勘察。配合测量公司在*镇开展了小城镇地籍调查试点工作。配合区局地籍科处理了朱东村和朱西村边界纠纷及其他日常工作。

五、监察工作

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土地执法监督力度,有效打击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建立和落实了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矿业监察巡查责任制,建立矿业巡查档案,做到对违法案件及时查处、限期结案、有效打击;认真开展土地执法巡查,及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建立巡查制度,作好巡查记录,每周做到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安排三天巡查。针对违法占地心理问题,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安排专门值班人员,对重点部位重点村进行专项巡查,做到三及时,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有效的控制了违法占地的发生,违法占地查处率100%。加大排查处理力度,做到有案件热情接待,及时处理,按时结案,对区以上转办案件认真调查及时落实,今年共接案件15起,结案率达98%以上,确保辖区内案件压到最低。

六、宅基地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按法定程序好审批事项予以审批,及时下发了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对申请宅基地必须现场勘察、放线,上报资料严格把关。20*年无宅基地上访案件,及时处理一遗留问题,将方案及时上报,搞好宅基地确权发证前准备工作。

七、财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做到专项使用,杜绝违规违纪现象,未发生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超范围收费现象。

八、测绘管理工作

积极配合区局测绘工作人员进行外业审核,对辖区内的测量标志定期巡视检查,确保点位完好。

九、档案管理工作

建立了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查阅制度,落实了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了档案目录,做好了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并将各级文件搞好了归档。

十、党务及纪检工作

加强业务学习,有所长带领全所人员每周二上午集中学习两个小时。主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模范的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条例。廉洁从政、勤政为民,从源头上杜绝了“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篇5

一、积极拓展发展空间,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一)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拓展发展空间。要在完成全区1:1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规划实施评价、基础调查、资料收集、课题研究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结合“四查清、四对照”(即查清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对照检查;查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与规划确定的节约用地挖潜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与规划保护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违法用地数量和处理情况,与违法用地的处理要求对照检查)工作的要求,实现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十一五”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的衔接与配套。

(二)通过争取用地指标,拓展发展空间。为切实保障全区建设用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要依靠项目争取用地指标,通过与区发展改革局、区招商局及各街道的紧密联系,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落户;要依靠项目质量积极争取用地指标,通过严格用地标准,重点落实好*拓展区、*组团概念性规划区域的用地;要结合全区城市化改造和宅基地问题争取用地指标,通过落实人员、保障经费,积极主动地协调市、省、国土部,切实加大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报件审批工作的争取力度。

(三)通过盘活挖潜,节约集约用地,拓展发展空间。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要继续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工作,严禁“晒地”,对于闲置土地要依法处理,并通过加强与建设、规划等单位协调,贯彻“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的原则,鼓励和引导企业依法转让或出租闲置厂房,使现有土地能够充分、合理、有序地利用;要严格用地标准,通过制定*区土地集约利用控制指标和*区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明确限定建设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严把项目的预审、用地审批、供地关,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

二、加大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力度,创造规范有序的用地环境

(一)做好各类重点建设项目供地。要扎实围绕项目建设用地,搞好供地服务,提前介入做好相关工作,优先保证市、区重点急需建设项目、高科技大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投入产出率高的科技型、节能型、生态环保型项目用地。

(二)扩大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从严控制划拨供地范围,通过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市场配置机制,研究探讨工业用地等非经营性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提高土地的市场配置化比例。

(三)进一步规范划拨土地决定书和土地出让合同。要完善划拨土地决定书,完善土地出让合同条款内容,将土地用途、容积率等使用条件的约定和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开发进度等控制性要求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做到严格按土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出让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依法供地。

(四)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管理。要强化项目竣工的复核验收工作,对未达到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确定的用地控制指标和其它相关条款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或决定书规定的相关条款追究土地使用者违约责任。

三、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深化经营性用地清理工作

(一)对需要办理退款补偿和需要补交差价完善手续的经营性用地,要逐宗进行清理并形成报告,提出进一步处理的建议,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要妥善处理经营性用地清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支持和相关单位配合。

(二)对国土资源部查处的土地逐宗落实有关处理情况,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国土资源部;对*旅游度假村开发建设指挥部所签订的*宗土地合同(协议),要依法提出清理意见。

四、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全面展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要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对各类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及时进行排查和清理,予以有效打击,防止非法采石现象蔓延扩张。

(二)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继续对已列入20*年区财力投资计划的工程加强督促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地质灾害点的施工建设;同时要协调2009年区财力投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立项及实施,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发生,力争使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要加强和完善2009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汛期巡查制度,及时处理险情。

五、严格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要全面落实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重点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保护区及滨海大道等主要交通沿线两侧动态巡查力度,结合全区宅基地审批工作,会同区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占地行为,发现苗头,及时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二)加大土地工作力度。要以省委、省政府局在我市召开“局长带案下访”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为契机,认真落实工作领导责任制、排查预报、领导带案下访、情况通报等制度,确保案件尤其是上级督办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努力遏制“三访”(即集体上访、越级上访、赴京上访)案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六、继续推进基础业务建设,促进国土工作全面发展

(一)抓好宅基地审批和查验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加大解决农村无房户和困难户宅基地问题工作力度,基本完成全区农村无房户和困难户宅基地(平房)的审批工作。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两公示、三到场”制度,确保宅基地审批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同时,要做好与宅基地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利用新闻媒体、制作宣传标语、召开土地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向社区干部和群众广泛宣传我国土地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我区在土地管理、土地利用开发等方面的现状和相关政策,使土地法律意识逐步深入人心,积极营造广大干部群众依法自觉用地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查验工作。结合1:500城镇地籍调查进一步摸清全区土地权属,按照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查验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于工作的复杂性、特殊性、长期性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积极应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查验工作的稳步扎实推进。

(二)加快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市局的工作进度要求,遵循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的原则,积极推进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探讨研究实现逐步联网,对窗口收文、地籍调查、申请审批、资料检索等各个程序和环节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严格土地登记。按照省厅《创建“省级地籍管理建设规范化单位”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逐条落实《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内容和标准》中十个大项、89条细则的规定,开展好土地登记发证的规范化工作,统一规范土地登记标准,把握登记发证服务承诺时限,提高登记发证的准确性,妥善处理权属纠纷。

(四)抓好1:500城镇地籍调查工作。要按照市局关于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组织各测绘单位完成60平方公里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任务,进一步摸清调查宗地的权属、界线、面积、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同时要做好后期的地籍测量数据整理及城镇地籍管理系统数据库的建设,确保工作成果达到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标准。

(五)加强土地档案管理。要在上半年完成分散在各街道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土地档案的移交工作,并在全区土地档案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对每宗土地档案实行规卷整理,使其准确全面地反映土地审批、登记的来龙去脉,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七、以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一)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根据省、市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完善土地储备职能,加强对储备土地的管理。同时,要强化土地测绘中心工作职能,切实担负起对全区测绘行业监督管理的职责。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