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2 1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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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科任老师
二、工作目标:
(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生的活动参与率达100%、学习教育率达100%、《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达到100%。
(二)在我校学生中掀起一个学习、遵守和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的,使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校力争学生的交通事故数为零。
(三)从小培养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深化“小手牵大手”活动,使“三让”(即:“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秩序;车让车,让出一份安全”)的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我校要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优势,通过主题班会、思品教育、黑板报、知识竞赛、宣传橱窗、“心语”广播、“名影视”欣赏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等内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1、每学期开学时和放假前,要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2、每天放学前,老师要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每个学期要以班为单位举行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
4、我校将为交通安全知识开辟宣传专栏,定期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二)开展平安回家自护训练。学校将聘请交警担任校外法制辅导员,利用双休日和假期空闲时间,创建“少年警校”、“小学生自护学校”等活动,帮助全体小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每个学期的教育训练活动至少1次。
(三)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及秩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校园周围交通环境。
三、工作安排:
1、本学期,主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施行,集中开展“五个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3、各班以“交通安全”为主题举行一次主题班会。
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对驾驶人员加强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文明行车等教育,不断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社会公德意识,使其自觉养成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礼貌行车的良好习惯。我局职工除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外,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抵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人、酒后驾车、无证驾车、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建设平安××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抓好城乡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局领导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常开展检查,查找不安全因素,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人人抓,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中小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一直以来倍受国家和社会的关注,更是时刻牵挂着无数学生家长的心。因此,如何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国家政府各职能部门过去、现在都在探索和实践的问题。毋须讳言,从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及中小学生伤亡事故屡屡发生的情况来看,探讨如何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切实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现在和将来,仍然显得极为重要。结合当前中央五部局联合下文要求开展的“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和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笔者就如何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现状堪忧
由于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或者是不掌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造成道路上中小学生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屡禁不止。表现在道路上行走时:一是侵占机动车道,没有遵守行人靠边行走的规定;二是在道路上追逐、嬉闹,影响交通安全;三是横过马路或通过路口,不遵守相关的规定,不注意观察和避让来车,有的甚至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险象环生;四是从停在路边的车辆前后或是视线不良的地方横过公路时,没有做到认真观察,确保安全,而是匆忙横穿公路,致使类似的交通事故频频上演。诸如以上中小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涉及学生的伤亡交通事故中占了很大比例,解决了中小学生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中小学生的伤亡交通事故必定会大大减少。
二、造成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一是一些中小学生没有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在参与交通时就谈不上怎样遵守交通安全。二是一些职能部门对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视程度不够,作为交通管理职能部门之一的交警部门,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无论是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都是很大的,但面对警力少,需要宣传的学校学生分布广、数量多的情况,光靠交警的“单打独斗”式工作,实则杯水车薪,无能为力。道路交通安全由于涉及社会每个角落、所有层面的人,其宣传教育必然走社会化的路子。观念还是把交通安全宣传认为是交警一家的事,交警忙不过来,相关职能部门行动迟缓,由于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没能做到全覆盖、形成经常教育的长效机制,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也就难以提高和巩固。三是成年人屡纠不止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中小学生带来了负面影响,特别是一些教师和学生家长没能做到言传身教和表率作用,使学生对交通安全重视不够,遵守交通安全的意识不高。表现为:一是没有带头学习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对有关安全知识知之甚少,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讲不出所以然,仅停留在“注意安全”上,但应怎样注意才能安全则讲不出,造成安全两字天天讲,隐患天天有的局面;二是不注意以身作则,重言传,轻身教,一些家长、教师在参与交通时,甚至在进出学校的途中,存在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不系安全带、乘坐没有安全坐位的超员车、“带病”车以及行走在道路上随意违反交通法规等等,使学生对交警和老师讲课时强调的交通安全也不以为然。四是校园内及附近没有形成宣传交通安全的氛围,学校自己开展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也很少,学校周边的宣传氛围也不浓,学生耳濡目染的都没有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与学生天天面临的交通安全是不合拍的。
三、对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几点意见
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不容忽视,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一是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力军的交警部门,应不断地健全和完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除按照“三定三包”落实民警到学校宣传教育责任外,应加强通过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市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和指导、协调及监督工作。具体操作可以由教育局下文,每所学校指定一名领导或教师负责抓师生的安全教育,明确职责和任务,以及倒查责任,交通民警则定期对分管的教师进行培训指导,提供宣传素材,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督察,切实解决宣传民警少、学校多、分布广的矛盾。
2、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骑车时靠右行,不并行,不撒把,不飙车,按学校规定的路线或最安全的路线上下学,放学后按时回家。
3、不乘坐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和无牌无证无运营手续的车辆,拒绝乘坐超载车辆。对运载学生的可疑车辆及时向班主任及学校领导汇报或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4、将在学校学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传达给家长,请他们对自己在遵守交通安全方面的行为进行监督与教育。 以上各项我保证做到,请老师予以监督。
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继续作为“五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农村法律知识普及项目工作要点。把执行该法的部门作为普法工作的紧密型责任分解主体,列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县交警大队单设法律援助站,对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案件当事人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在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普法工作视察调研中,优先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列为重点。
二、编发宣传资料
县普法办编印《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62000册,要求每个中小学生人手一册,赠送已全部到位;编印《公民法律知识读本》130000册,做到每户一册,赠送仪式将于本月下旬举行。
上述两个读本中,对学生以“横过马路,你走斑马线了吗”为专题,对公民以“未造成人身伤亡,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吗”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比,在事故认定性质和赔偿原则上,作了什么样的重大调整”为专题,展开了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相比,对在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和赔偿原则不一致的地方,作了深入的解读、宣传。从而,帮助人们进一步树立“认定书是证据,而不是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决定”的观念,这也有助于人们理解为什么不能对认定结果本身提起行政诉讼的道理。同时,宣传了赔偿原则从过去的单一过错责任转变为“机动车之间承担过错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承担无过错责任”的变化,也有助于人们加深对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的理解。
另外,县普法办每年编印《普法专报》12期以上,将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一些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及时进行了报道和报送。
三、开展教育活动
2007年,我局法律援助中心本级受理交通事故诉讼案件当事人申请援助17件,各乡镇司法所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人民调解76件。办案活动本身,对特定人员就是一个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过程。
四、营造普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