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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绿化建设的建议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1:23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对绿化建设的建议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对绿化建设的建议

篇1

现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致带来了生态与坏境恶化,人地关系的空前紧张,生态环境矛盾日益突出。人们对绿色植物的渴望之情也更加迫切。特别是在老城区,不管我们的前人多么优秀,他们都不能为我们想出应对这些挑战的良策。我们只有“见缝插绿”,把加强街头小型绿地建设作为提高城市绿化。重要手段之一。街头小型绿地主要分布在临街路南,建筑物旁地,市区小广场及交通绿岛等。这类绿地面积不大,但在绿化,美化城市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

1 街头绿地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加强街头绿地建设,能有效增加市区的绿化面积,提高城市的绿化率。如今在城市建设中,寸土寸金,各种用地矛盾十分尖锐。许多应该用于绿化的规划用地被其它功能所占据,用于建筑或硬铺装,严重地影响了城市绿化率。如果能重视市区街头小型绿地的建设,充分利用城市规划及建设的边角地带来增加绿化用地及绿量。可以提高绿地率及绿化覆盖率。其次,街头绿地处于街头或道路旁,其配置的植物可以与行道树、分车带的植物构成多道屏障,能有效的吸收或阻隔机动车带来的噪音、废气和尘埃,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第三,街头小型绿地分布在每条接到,我们可在绿地上配置多姿多彩的植物景观、小巧精致的园林小品,使之与建筑物交相辉映,并随着季节的变化而产生变化万千的街道景观,把园林美景带上街头,从而较好的满足人们日常活动和休息的需要。

2 街头绿地建设构想

最近几年,东胜区建设虽然有着严格的规划性,但有些人绿化意识单薄,临街绿化未得到人们充分认识和重视,从而制约了市区绿地率及绿化覆盖率的提高。为此,绿化部门对主要街、路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共普查闲置和需要提高的地块有许多,虽然每块街头绿地面积不大,从几十平方米到几百平方米不等,但其规划设计、植物配置等应切合环境实际,本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尽最大化发挥园林绿化的功能,设计可采用自然山水式、枯山水式、点级式、集中式、盆景式等多种方式。具体可设计成小型绿地:大盆景、花坛、花池或配以喷泉等形式进行布置。每条街道的设计要新颖多变,避免雷同单调,而植物配置尽量与周围环境协调,宜自然式则自然式、宜规则式则规则式。

篇2

道德法律化,即是将人类的道德、原则、规范铸为法律的过程,同时也是善法由此产生并存在的过程,它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着法律的本质,并为法治的构成建构了基石。道德法律化可提高社会整体文明程度,加强社会制度文明建设,提高社会公民素质,是实现“法治”与“德治”的一个前奏曲。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转型时期核心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场以市场为基点和导向的社会变革的浪潮中,人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在自身需要和个人利益的驱动下,依据现实的社会存在来确立自己的价值观念,建构个人的道德体系。这种价值多元化的格局既促使自由、平等、开放和理性等全新价值体系和价值观念形成,同时,市场经济过于强调自我价值理念,受个人私利驱使,也使不少人出现了私欲膨胀,不但经济生活中出现了无序、缺德行为,同时经济生活中某些规则如等价交换也不切实际地延伸到社会生活层面,致使社会生活中出现了道德紊乱和道德真空的现象。一些领域出现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见义不为等道德冷漠和道德失范现象。考察道德失范成因是多方面的,但道德实施过程中缺乏强有力的“硬约束”机制,无疑也是不容忽视的成因。

由于道德规范较为原则和抽象,一般只希望人们怎样行为,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其遵守主要依赖于社会舆论、传统风俗、习惯、内心自治等方式,因而在实施社会控制时往往显得乏力。然而,行为动因源于需要。人们行为之前,总要衡量为满足需要付出的成本。由于道德发生的效力、方式和途径过于宽容,一般来说违规者在物质利益上不会因为其违规而受到直接损失,特别是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道德相对主义抬头,对人的行为评判缺乏操守性,致使社会对缺德行为的宽容达到了极限(由于缺乏有效制约机制所致),从而导致个体不惜为一己私利的实现而采取诸种缺德手段乃至非法手段。而以往在谈道德建设时,往往从思想道德因素和主体行为因素出发,侧重于通过道德教育去唤起主体内在的自律而忽视影响道德建设的政策性、制度性因素。虽有稳定持久的终极效应,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尤其转型时期社会成员道德素质普遍不太高的情况下,实践中往往流于形式。借助于法律道德价值实现的立法途径——“道德法律化”这一转型时期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则可弥补这一缺陷。它通过将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为人们普遍接受的道德规范,由国家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使道德建设制度化、法律化,则为道德建设提供了硬约束机制的保障,有利于道德权威、道德格局的建构。具体来说,道德法律化对道德建设的意义,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有效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水平

社会道德整体水平取决于公民个人的私德和国民的公德,但主要还是取决于国民的公德。就公民私德而言,由于人们的道德水平(主要是个人私德行为)是多层次的,既有品行高尚的先进模范人物或道德修养较高者,又有稳定中间人乃至品行恶劣者,因此,私德标准无法用一把尺子去衡量之。而国民的公德,作为人们公共生活的指导方针和伦理原则却是每个国民应恪守不渝的道德。而反思传统道德建设由于主要依赖道德教育,往往关注的是个人意识、个人行为等“个体善”的养成。虽然其通过强调个体本身修养来扬善,今天仍不失其时代价值,但也面临着一个个体善如何转化为群体善的问题。个体善是群体善的基质,但这并不代表每个个体实现自身的善,社会整体道德水平就会提升(而且现实条件下也是不大可能的)。既然群体善不是个体善的简单相加,那么,群体善又如何形成?马克思认为,社会交往的一大作用就是把文明成果保留承传下来,社会功能这一实现机制是将个体行为的成果积淀凝聚在社会行为结构和规则体系中。当发源于个体的善沉积于社会行为结构和规则体系中后,它就成为社会共同体一致同意并遵循的规范,进而成为外化在人们行为中的普遍现象。而道德法律化就是个体善向群体善转化的重要途径,随着个体善向群体善的每一次转化的完成,社会整体道德水平也就提高了。

二、积极促进社会的制度文明建设

一个社会制度文明与否,并不主要在于它的意识形态的高低,而在于该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是否以追求价值中立的法律巩固下来、肯定下来,使之成为法律化的社会制度。因此,制度文明建设在当代中国主要表现为经济制度的民主化、政治民主制度的法治化,广而言之包括精神文明建设的法治化。历史是一面镜子,它表明:法治化了的制度文明比道德化的人格魅力更重要、更可靠、更持久。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思想道德由于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精神文明的法治取向又主要体现在思想道德的法治化上,因此,把思想道德中对社会风貌影响较大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家庭建章立制通过法律、规章制度的他律以规范、制约人们的无序行为,就会避免道德标准和道德要求的虚化及空洞无物的说教。说到底,现阶段精神文明建设中出现的反文明行为,都与制度文明建设的欠缺和法制不完善有关。因之,制度文明建设呼唤道德的法律化。

三、切实推动个体道德品质的养成

道德法律化的发生过程往往要经过由习俗到规则的反复博弈。那些反复博弈过程中得以保留下来并凝聚为制度的规则,有极强的生命力、适应力和调控力,一经形成,便在长时间内保持不变。这种道德规范制度上的稳定性为道德的养成提供了途径。一般来说,无论个体道德品质、道德情操还是社会素质、道德水平都不会一夜之间成就。因此,大呼隆、搞运动、行政命令式的道德建设是不足取的,它只能在短时间内解决表层问题,而不能在长时期内解决本质问题,即不能使道德内化于心而长久于世。因此,要在本质上解决问题须从养成入手。养成须环境,在该环境中,一种行为能够大量发生,人们预期到它的出现,赞赏它并对与之相悖的行为加以反对。而(下转第247页)(上接第243页)道德法律化在某种程度上创设了这样的环境,通过借助法律的形式,把某种道德规范稳定下来以明确地表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使规定的内容成为许多人反复践履的行为。长期以往,这种规范下的行为便会由不适而习惯,由习惯而自然,道德在其过程中也就养成为人的无意识存在。

四、有力弘扬社会道德正气

道德法律化在告诉人们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的同时,也公开预示着人们违规将为此付出道德上的成本。通过法的强制性与道德的自律性互补,可以加快个体他律向自律的统一。市场经济在促使人们形成竞争、民主、平等等观念的同时,其利益最大化原则带来的负面效应也使个体为了一己私利时常做出不道德乃至违法的行为。单纯的道德自律的说服教育虽能起到内在的免疫作用,但不能起到“外科手术”的疗效,对讲道德的人是有用的,而对不讲道德的人则是无效的。现实生活中诸多不道德行为的发生,并不是行为主体缺乏道德认知,关键就在于道德违规者为此付出的成本远远小于其所获利益。在当今社会处于转型时期,新道德尚未真正确立,旧道德也未曾全部退出历史舞台,新旧道德转型间导致的道德暂时的真空以及利益多元化引发的道德多元化,无疑也为个别人利用道德保障上的“缺位”牟利提供了可乘之机。而如果“缺德”不仅能够带来自身利益的增加或者至少也不会对自身利益造成影响,那么,社会上行德之人只会越来越少。因此,动用法律力量,把法治引入道德建设轨道,才能使善得以扬之,恶得以惩之。同时,通过把某些道德规范、道德原则转化为具体法律的要求,也避免了以往道德教化时由于道德目标、原则过于抽象化而使道德成为“悬挂在空中的中看不中用的摆设”的弊端。

道德法律化现象是现代法治社会法律发展进程中的一个亮点。古今中外都不乏道德法律化的范例,在近现代一切文明国家中,社会道德规范里最重要的内容,大都被纳入到了社会的法律体系之中。甚至有的人说:“越是文明发达、法制完善健全的国家,其法律中所体现的道德规范便越多。”这充分肯定了道德法律化在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但也不能盲目地不适当地夸大道德法律化的功能。因为法律与道德作为人类社会规范世界的两个不同维度,既相互交叉重合,又存在一定的背离。法律规范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是对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确认和保护;道德规范内容是观念性的,个性化的,分层次的,因此,在某种程度和某些方面可能超越于社会发展阶段,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法律则不能超越特定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去保护所有为社会道德所倡导的理性要求。如果将全部道德问题变为法律问题,那么一个社会的法律则变成了道德法典,这无异于是用道德取代法律,法律的价值也将丧失殆尽。因此,法律和道德之间应当保持必要的张力。此外,“道德法律化”也不是说某一具体道德规范本身就直接成为法律的终极价值依据,作为法律价值合理性终极依据的,只能是具有实质“善”与“公正”意义的道德理念。

强调道德法律化对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并不意味着它是道德建设的唯一途径,从而简单否定道德自律在道德建设中的作用。马克思认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在现代,道德自律仍旧是道德建设的最高形式。透过法律形式的外壳,我们不难发现,道德法律化的目标其实就是把法律意识融入并积淀在人们的道德理念中,将社会道德律令内化为人们自己的观念和价值,最终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

注释:

篇3

中图分类号:J9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115(2013)12-13-2

当前,我国的旅游产业仍然处于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与开发为主流,文化深度的发掘和传播则相对有待加强的阶段。建设旅游文化产业方面,需要有更多的理念创新,尤其需要在其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汲取经验,其中关于动漫传播方式在旅游文化的建设中的作用,具有非常特别的意义和价值。

动漫传播是基于传统传播媒介(如报纸、杂志、电影、电视等)和现代新型传播媒介(如互联网)来充当它的介质,并以动画、漫画为表现形式,综合艺术、语言、形象、场景等诸多元素而形成的一种传播方式。在现代的社会文化生活中,它已经作为一种文化传播产业形式,因其风格活泼、形式多样、广博的信息量而被人们接受,并且渐渐在旅游文化建设方面发挥着它的作用。

从已有旅游文化建设案例来看,动漫艺术在传播旅游文化方面,相对于借助其他的传播媒介所起到的作用,有着独特的优势。例如,美国迪斯尼公司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开始,致力于围绕米老鼠和唐老鸭等动漫艺术形象,建立起一座巨大的旅游胜地“动漫主题旅游乐园――迪斯尼乐园”。迪斯尼的成功,不但是旅游行业的成功,也是动漫艺术在旅游文化建设中的成功。近年来,号称“动漫之都”的江苏常州借助其在国内动漫产业发展中的优势,建起了一座动漫主题公园――中华恐龙园,成功地利用动漫艺术带动旅游文化发展,形成了从游园到娱乐,又从娱乐到开发利用的循环,并在此基础上组建了大型的动漫影视开发公司,进而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条。用动漫影视艺术的产品来宣传和带动游乐项目,这是有利于自然资源开发和人文资源利用的良性循环过程,它解决了自然资源枯竭的难题,也传播了人类文化的精粹。这样的良性循环,使中华恐龙园成为了目前国内最大也是最为成功的动漫特色主题乐园之一。又如国内动漫龙头企业――湖南宏梦卡通与著名旅游景区张家界市合作,将该动漫企业出品的《虹猫蓝兔七侠传》的故事发生地设置为张家界,将动画片剧情一一与张家界旅游景点相挂钩,此动画片在当年热播后,对张家界的旅游经济起到巨大的拉动作用。至今,《虹猫蓝兔七侠传》的相关衍生产品中诸如文具、书籍、玩具等周边产品带来的游客消费在景区收入比重中依然占有一定比例。由此可见,动漫传播方式对旅游文化的建设,确实有着客观存在的重要影响。由此,探讨动漫传播方式对旅游文化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一、动漫艺术传播方式与旅游文化传播的多渠道化

旅游景区为提高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多花费巨资在电视广播、旅游杂志、宣传册、海报、户外广告等传统传播媒介上开展品牌宣传,吸引目标市场的注意。这种传播方式单一,传播的效果多受时间、空间及受众年龄层次的制约;传播的内容多为景区景点及其相关介绍,缺乏景区独特文化产品。目前充斥市面的旅游景区广告也都大同小异,缺乏辨识度,难以让受众对景区文化产生共鸣和青睐。

动漫艺术的传播渠道是多元化的,除了可利用报纸、电视、期刊、杂志等传统传播渠道进行宣传之外,还可以运用以互联网为核心的高科技传播手段,建立一个网络平台(如微信、手机报、手机漫画等)来进行传播,而且动漫艺术有着观看时间和年龄层次都相对固定的特殊受众,因此用动漫传播的方式宣传景区文化,能更多地出现在观众面前,更有力地抢占观众的视野与眼球。它有着不同的形式,所以能吸引到不同年龄层次的观众,从而拓宽群众市场;在内容上能反映人们所关心和喜爱的话题,并用生动而有趣的艺术形象来引起观众的共鸣,从而推进旅游文化的多渠道化发展,达到推动旅游文化建设的作用。

二、动漫艺术传播方式与旅游文化建设的品牌多元性

传统旅游品牌一般是指某个旅游景区本着传统的思维模式,开发自然资源,用一般性的营销手段来达到经营和维护该旅游项目的目的,但其缺陷则在于缺少必要的文化元素来作为驱动力。而有着产业发散性先天优势的动漫艺术一旦融入到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就会形成一种多元的产业,使得其在旅游业的开发和持久的活力上,拓展出多方向的产业模式,这种模式既是相对独立又是相对交错的,它在旅游文化建设的多元性方面就显得尤其重要。

一部成功的动画片往往能够培养出一个甚至是多个优秀的动漫形象。动漫的主要形象和形象群随着播出为人接受后,它所衍生出来的有机效应,会覆盖所有的层面从而发生长期的催化作用。另外,形象本身也是一种流行符号,依托其形象可以进而衍生出一系列周边产品,这种周边产品又传递了文化本身。原来的动漫片的观众又会成为动漫艺术周边产品形象的推销者,这便形成了一种旅游文化建设的多元化的局面。于是动漫形象制成品传播面越广,其旅游景区的文化消费群就越庞大,其旅游景区的文化价值也就越高。利用动漫形象与玩具商、服装商、酒店等合作开发一系列拥有固定主题的产品,包括主题卡通人物玩具、主题服饰、主题酒店等。这不仅能打破传统的旅游产生的经营模式,也能带来的丰厚利润,从而推动了动漫艺术传播方式在旅游业的革命性成果,即旅游文化建设的多元性发展。

三、动漫艺术传播方式与旅游文化品牌的个性塑造

品牌文化一旦为受众理解和接受,就能够在它所代表文化价值功能上形成价值利益链条,将无形的文化价值转化为有形的品牌价值,把文化财富转化成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使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强大的生命力。在旅游文化建设中,动漫艺术品牌上折射的文化价值,通常是在潜移默化中辐射到受众意识中去的,从而使受众在无形中接受其传递的隐形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因此,动漫艺术传播方式在旅游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就既达到了好效益又能成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所喜爱的传播方式。

任何一个品牌都势必有一个清晰而丰富的品牌识别――品牌个性。品牌个性是品牌独特的身份与标志,是它能够区别于其他品牌的根本。动漫艺术也是这样,有个性的动漫艺术形象更易为受众接受,个性越鲜明,形象越突出,在受众心中留下的印象就越深刻。

而对品牌个性的最好投资,就是加快和全面深化地塑造品牌文化。我们撇开产品和技术方面的因素,更好地体现出当地旅游文化所应有的特色,让动漫艺术还原于原生态和生长发育环境,尽可能地描绘出它在千姿百态、变幻无穷的过程中的情趣和本质。只有把一种风格独特的文化注入品牌,这个品牌的个性才会生动鲜明。以动漫的方式传播景区品牌文化,是实现品牌个性的最有效途径。一旦人们认同了这种个性的品牌文化,他们就会自觉地加以保护。

总之,在品牌竞争时代,旅游行业应创新经营思维,采用全方位的旅游文化建设来达到目的。通过规范、可持续地利用和合理开发资源,运用动漫艺术的传播方式来使旅游行业形成一种固化持久的发展,无疑是一种有益的探索与主张。

参考文献:

[1]邹毅,贺文龙.湖湘视觉元素在动漫艺术设计中的运用――以虹猫蓝兔七侠传为例[J].文艺生活(艺术中国), 2011,(11).

[2]贺文龙.动画系列剧对动漫形象品牌建设的意义[J].美术学报,2011,(02).

[3]彭兆荣.旅游人类学视野中的“旅游文化”[J].旅游学刊,2004,(06).

篇4

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拥有广博多样的地域自然环境和特定的人文环境,中华民族善于用天人合一的思想指导人居环境建设。我国主流文化的形成,与中原地区密切相关。中原地区的文化有别于一般地域文化,带有正统性的特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建设越来越突出地域性特点,传统美学在当代城镇建设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我国目前城市的建设受到国外“城市美化运动”的影响,在城市建设思维上出现了情与理权衡的偏差,出现了千城一面的现象,从而失去了地方特色。本文分析了中原地区城市绿地建设的思考,并试图从中原地区美学思想的角度,探讨符合国人审美心理的现代中国城市绿地建设的意义。 

1对我们有影响的中国传统美学 

我国从前秦时期就形成了以审美意象为主要特征的传统美学思想。传统美学影响到国人生活的各个方面,至今我们某些处理问题的方式还受这些思维方法影响。老子提出“道”是万物的起源,是宇宙的基本评价尺度,这影响到国人在看待空间界限上与西方人的差别:在老子的思想中,重点突出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观点。孔子则重视个人的美育在社会教化中的重要作用,在欣赏自然美方面,孔子提出了“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的观点,认为对自然山水的欣赏要符合欣赏主体的道德观念。 

我国古代环境美学思想内容十分丰富,其中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整体和合的思维方式在今天看来尤具借鉴意义。风景园林师们要善于吸取前人的智慧、他人的经验,科学分析和正确处理城市住区与城市景观、城市住区与周边环境、城市住区内部景观等关系问题。 

2中原概念及其文化基本精神 

2.1中原概念的形成及其区域优势 

中原既是一个地理学的概念,也是一个历史学的概念。汉代以后称河南一带为中土或中州、中原,在这个地域内产生和流布的文化,学界泛称为中原文化。 

中原一词最初不是作为地域概念出现的,只是一个普通名词,后来逐渐演变成为中州之地的专用术语。中原地区历史悠久,中原文化的源头博大精深,其影响力辐射四方。北宋以后虽然趋于衰落,但其影响依然绵延不绝。 

2.2中原文化的基本精神 

中原地区长期作为中国历史上政治的焦点和文明核心。因此,中原地区是中华民族精神形成的主要区域,这一地区的文化有别于一般地域文化,带有很强的正统性特点。刚健勤劳,自强不息,中原文化基本精神的一个突出特点,即自强不息,刚健有为;主张大一统,崇尚和为贵,中原文化的基本精神另一个突出的方面,是崇尚和为贵的大一统思想;注重发明创造,是中原文化的一贯精神。 

3美学思想在城市绿地建设中的应用 

3.1关学思想在城市建设中的结合运用 

1992年,钱学森先生在《美术》杂志上提倡中国画要画关于现代城市的题材,“城市山水画”这一提法开始传开。画家祝林恩创作了一系列表现城市风光的作品,开创了“城市山水画”这一新的领域,祝林恩也被称“中国城市山水画”的开创者,“城市山水画”表现的是城市风光和都市生活,寄托了人们对居住环境的美好向往和艺术性追求,对现代化“山水城市”的建设也提供了参考。 

生活的艺术是一种技巧,而艺术的生活则是一种境界。优美生活的体验要求城镇居民具有一定程度的审美意识与审美素养。城市美学正是通过城市的审美与艺术活动来陶冶人的情操,净化人的心灵。城市绿地是城市环境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城市美学相辅相成,通过城市美学的指导思想创造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从而提高城市居民的文化素质、内在修养,铸造城市居民的高品质生活。奥地利建筑师卡米罗·希特的《按照艺术的原则建设城市》正是现代城市美学艺术说的代表,他的艺术原则着眼于关系,特别是城市设计和景观规划设计者可以直接控制和创造城市环境里的公共建筑物、广场与街道之间的视觉关系,这种关系应该是民主的并且互相辉映的,每个物体之间应该无论从视觉体量或比例尺寸感受上都应有相对应的关系,人们可以从这种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关系中找到城市环境景观的直观感受。除此以外,城市绿地建设相连更多关系的现代城市美学思想,就是我们不可不提的19世纪英国社会活动家埃布倪泽·霍华德的花园城市思想,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自然说城市现代美学。其代表作《明日的花园城市》集中体现了他的美学思想。这种思想就是通过对城市地块的规划设计,使城市布满各种绿地并且每块绿地在空间上相互联系交织成网带有均衡的观点。 

3.2山水园林关学与山水城市建设 

中国古典园林其实是风景名胜之集大成的“集景文化”,它把山、水、建筑、花木作为造园的四大要素,四大要素都与山水有着极为深刻的内在联系,离开了山水就没有中国园林。中国古典园林追求的是以小见大的深远意境,山水在园林中,通过欣赏园林中山水可以联想到无限的自然景色,从而达到与自然亲近、驱除烦恼、陶冶性情的目的。现在,在建设山水城市的进程中,了解山水文化的特征,吸收古典园林中的美学思想,做到“古为今用”,对建设“山水城市”有重要的意义。山水诗、山水画、山水园林的美学特点是一致的,其所追求的都是诗画意趣和超越形似强调神韵,都是在“神似”上大做文章的。我们要全面地、正确地去理解山水城市的核心精神,传承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吸收中国山水美学的精神,营造出“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使现代化的“山水城市”真正具有中国特色和富有东方文化的内涵。4中原地域美学思想在城市绿地建设中的应用 

4.1城市绿地建设文化性的内涵 

城市绿地建设本身具有文化属性,其可以凭借城市的合理利用来构建。城市这种形式在人类文明的长期进程中,与人类文化有机融合,从而向人们传达着浓郁的文化气息,城市绿地建设文化包括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精神文化主要体现在语言文化、民俗文化、宗教信仰文化等;物质文化主要体现在植物文化、生态文化、建筑文化等。 

4.2城市绿地建设文化性的体现 

城市绿地文化性在大都借风物抒感,借物咏志,如“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体现了华夏文化的无穷魅力。各地具有代表性的市树市花及花卉展,如洛阳牡丹花会、开封展等代表着当地独特的地域文化。植物文化性在宗教方面更是大放异彩,人们也常常表达对宗教神灵的敬仰,菩提树等成为沟通神灵世界的媒介。 

4.3中原地域关学思想在城市绿地建设的体现 

篇5

旅游业正日益受到各国各地区重视,其综合社会效益和拉动作用已被证明,而区域旅游合作是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区域旅游合作是区域经济合作的一部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域旅游合作是自贸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旅游组织预测,旅游业在未来20年中以年均8%~10%的速度增长。目前世界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国际旅游流量的重心向亚太地区转移,21世纪是亚太旅游世纪,其中热点区域是东盟和中国。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旅游一体化建设的理论基础

经济一体化最本质的特征是指政策上的协调。区域旅游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能全面启动的时候,或者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比较低的时候,区域旅游一体化有可能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先导领域,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示范并带来大量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以及区域流通政策的修改,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经济一体化环境并提供支持;反过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也将带动和促进区域旅游一体化的进程。

从理论基础上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旅游一体化建设涉及的主要有:

1.地域分工和贸易理论与区域旅游合作。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学说”、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以及“赫克歇尔―俄林定理”(简称H-O定理)均为区域旅游合作奠定了强有力的理论基础。地域分工与贸易理论强调一个“分”,由此必然导致区域间的“合”。“分”与“合”是相辅相成的。区域性是旅游活动的最为明显特征,当今旅游需求日益呈现出多样化趋势,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要求越来越特色化,这必将造成旅游产品的专业化分工趋向越来越明显,从而形成区域间的合作。

2.区域发展的相互依赖理论与区域旅游合作。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理查德・库拍出版了《相互依赖的经济》一书,首次系统阐述国际相互依赖理论。区域相互依赖理论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国家、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已不能割断相互之间的依赖关系而独立存在和进行。区域内不同地区共享同一种或几种旅游资源构成了地区间空间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前提,决定了区域旅游合作的必要性。

3.区域经济增长理论与区域旅游合作。区域旅游合作符合“点―轴”开发理论的规律,通过点与点之间的跳跃式配置资源要素,通过轴带功能,牵动区域旅游的整体发展。“点一一轴”开发理论以法国地理学家克里斯特勒(W. Christallar)和规划学家沃纳松巴特(Werner Sombart)为代表。不平衡增长理论为区域旅游合作中旅游线路上“热点带冷点”、“热点促温点”的合作方式奠定理论基础。

4.生态位理论与区域旅游合作。埃尔顿(Elton)认为,生态位是有机体在生物群落中的功能作用和位置,它由该物种与其他物种的营养关系来决定。生态位相近的物种易产生激烈的竞争,生态位差别较大的物种却可以降低竞争的紧张程度。旅游区的“定位”问题,应根据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价值、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开发利用条件、区位条件、旅游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各旅游单元的主要旅游功能,规定其开发顺序,借以形成合理的旅游系统分工体系。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旅游一体化面临的机遇

中国和东盟各国丰富而多样化的旅游资源,正是自贸区旅游的魅力之所在。 旅游业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新兴产业之一。历年来中国接待外国旅游人数中亚洲客源约占65%,其中,东盟10国约占26%。 2005年,中国旅游业继续高歌猛进,入境过夜旅游乾人数和外汇收入分别达到4681万人次和293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1%和13.8%,均创历史新高。2005年,中国出境总人数达到3103万人次,较上年同比增长7.5%,中国已成为亚洲最大的客源输出国,而且潜力巨大。

2005年,东盟累计接待游客5130万人次,其中马来西亚约1600万人次,泰国1150万人次、新加坡830万人次、越南350万人次、菲律宾260万人次、缅甸28万人次。2006年头三个月,泰国游客人数同比增长了33%,名列东盟各国之冠。旅游业已经成为东盟各国的支柱产业,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0%~15%。

1.旅游作为中国与东盟经贸交流的重要内容,中国与东盟各国旅游资源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在现有的设施条件和发展环境下,只有通过区域合作,才能在短时间内提升自贸区旅游的整体水平,形成相对完善的产品组合,最大限度地促进产业架构优化和升级。

2.预计在2010年建成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是一个拥有18亿人口、GDP2万亿美元的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由贸易区。贸易区的建立将分别拉动东盟和中国GDP分别增长达到0.9%和0.3%。

3.云南、广西、四川等旅游资源大省与东盟中南半岛比邻,又同属泛珠三角经济圈,在这一背景下,开展与东盟国家的旅游合作,有利于促进泛珠三角经济区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对接互动。尤其中南半岛旅游合作圈形成后将会是一个世界级的黄金旅游圈。

国家旅游局编制的《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在全国范围内规划了7个旅游圈,其中的两个旅游圈――澜沧江――湄公河次地区旅游圈和北部湾旅游圈,包括在中国――东盟区域旅游圈内。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旅游一体化建设的基本对策

1.中国与东盟各有关政府尽快成立一个联系边防边检、外事等部门的协调机构。该机构在国家旅游局指导之下,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为主,该协调机构可设于广西旅游产业领导机构之下,成为中国与东南亚旅游合作的直接领导者。

2.中国国内各地政府积极与国家旅游局和有关部委协调,取得国务院的大力支持,通过与有关国家协商与谈判,争取更为宽松的跨国旅游区域合作政策,包括简化出入境手续、限时免签、落地签证、人员自由流动、车船出入境,以及投资融资的政策等。

3.对中国与东南亚旅游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泛亚铁路、高速公路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旅游产品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给予倾斜政策,积极从各类国债项目中给予重点支持。

4.组建一支专门研究中国与东盟旅游合作的队伍,为中国与东南亚旅游合作制定近中远期规划、制定可行性报告和拟定方案。同时,以高校等为依托,建立旅游人才基地。对送出旅游教育者、旅游策划管理人才给予培训,主要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国际合作基本知识、运作方法和语言交流能力的强化训练,使之适应开展对外旅游合作的需要。

5.加强旅游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自贸区旅游网络体系。旅游业是信息依赖型产业,对信息技术具有敏感性和超前性。信息技术的采用将在营运部门(航空公司)、旅游批发商、旅游和游客之间建立一种新型的关系,可以实现旅游计划的自由选取、即时组合。全球化也使得信息需求潜力与流动规模加大,要求建立新型的交互式的旅游信息体系。旅游信息体系包括旅馆预订系统、旅游线路动态信息网、旅游管理系统、旅游咨询系统等。纵向上,要求建立咨询、预订、服务、管理、救援等一条龙的旅游信息体系。横向上,信息的流动打破了地域限制,要求不同国家及区域进行协作,形成自贸区一体化的旅游信息网,实现信息的动态化和及时更新。

6.实现互免签证的无国界旅游圈。实现互免签证的无国界旅游圈是旅游业的自由贸易区,是一种无国界的客源流动,是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重要补充。中国――东盟无国界旅游圈将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业人为阻碍,为游客在旅游圈内自由选择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方式创造条件,可以在现有的互为客源国出境旅游的基础上,实现中国与东盟游客相互往来流量的大量增加,实现旅游企业在旅游圈内旅游促销和投资的增长,从而扩大各国的旅游收入和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据世界旅游组织所做的预测,到2013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旅游到达国,随着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联系的日益加深,中国必将兴起新一轮的“东盟旅游热”。而18亿人口、GDP2万亿美元的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也必将是“用脚走出来的”。在很大程度上,旅游已经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域经济合作的铺路石。

参考文献:

[1] 彭得成:《论中西部旅游资源开发的资本市场战略》,旅游调研(J),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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