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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范文

发布时间:2024-02-06 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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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3] SOLIS D M. C# 4.0图解教程[M]. 苏 林,朱 晔,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1.

[4] 郭朝勇.AutocADR14(中文版)二次开发技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5] 董玉德,赵 韩.CAD二次开发理论与技术[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

[6] 周兴国,蒋宗灼,姚 瑛.高标准农田规划设计思路与亩投资标准测算[J].中国农业综合开发,2009(9):39-40.

[7] 吴风化,陈光照,杨久东.土地整理中基于图形通达性的田间道路规划设计[J].地理空间信息,2010,8(6):19-21.

篇2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033144

1 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分析

据调查统计发现,现阶段唐山市基本农田面积约为48.22万hm2,约占全市耕种面积的85%,,其中以迁安市基本农田保护最佳。为了最大限度的提高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这些年相关部门开展了土地整治活动多达120项,共新增加耕种土地面积为0.32万hm2,但在土地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由于不同地区的基本农田条件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相关部门对唐山市的基本农田状况进行一定的分类处理。

2 浅析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所谓的高标准农田,其主要特点是土地平整、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集中连片、生态良好,符合现代化农业和经营的基本要求,同时农作物产量能够保持高产稳产的状态。但是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就目前情况分析,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农田建设项目全面性较差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对道路、电力设施以及排灌等相关农田基础设施的要求比较高,但是部分地区在建设过程中片面的追求建设速度,忽略了施工质量,为后期农业生产使用埋下安全隐患。另外在农田建设过程中涉及土壤培肥计划较少,导致建成后的耕地无法满足农作物生长需要。

2.2 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且各项工作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因此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但是部分地区农田建设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缺乏主动性,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到位,配合度较差,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田建设的进度,导致建设周期延长,为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埋下了隐患。

3 建议及措施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对提高唐山地区农作物产量,实现农田高效、高水平化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为今后农业现代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1 制定完善的规划方案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应当制定完善的规划设计方案。相关人员应当对各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查分析,如土壤土质、水电设施、道路交通等,为后续该地区农田改造提供了详细且全面的参考资料;在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制定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大对项目规划设计的重视力度,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的各项流程,做好监管工作,制定相关的建设标准,并提高其执行力度,全面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

3.2 建立以政府主导、各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综合性较高的系统工程,其涉及到的内容较多,需要各部门之间的良好的配合、协作来保证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协调落实、整体推进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落实各部门的建设责任,并建立有效的部门协调机制,以保证农田建设项目的圆满完成。

3.3 保证投入资金的经济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当充分发挥地方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力量,在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的前提下,整合投入资金,力求实现每一分钱都用到实处,特别是对农业、水利、国土以及财政部门的涉农资金使用进行一定的引导和聚合,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完成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4 结论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但我国大部分地区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程缓慢,影响我国农业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各地区应当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视力度,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建设方案,为我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3

中图分类号: S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等将耕地整理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产稳产田,是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的基础保障,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分散,存在着重复建设现象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农田建设的诸多方面,如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等,近年来,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都提出要建设高标准农田,但是对高标准农田的理解各不相同,投资侧重点也不同,例如:国土部门侧重于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侧重于中低产田改造,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水利部侧重于农田水利建设等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投资分散甚至出现重复建设现象,不利于发挥项目的效益。

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重表面轻地力

目前建设中的一些这些项目往往集中在重复建设沟、渠、凼、路等硬件基础硬件设施,以“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作为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而忽略了耕地土壤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甚至导致地力短时间内下降,影响粮食生产产量:一方面,为了使“田成方”,项目将一些边边角角的生地规划进来,同时,项目又需占用一些熟地建设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从而影响农田的整体地力;另一方面,为了使农田田面平整,应加铺生土平整田面之后再铺设一层熟土以保证耕地土壤质量,但是一些非农业部门的项目责任部门,或因缺乏相关农业知识,或因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在项目建设中没有严格按照农田生产要求进行建设,导致所谓的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地力反而在短期内下降的现象。

3、高标准农田管理缺乏合理制度安排

近年来,各部门的农田基础建设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高标准农田使用管理制度缺位。在投入上,很多项目没有配套的修护资金;在使用上,很多项目是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建设、农业部门使用,项目建设与使用脱节;在管理上,政府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农田基础设施属于公共产品,当农田由于长期疏于管理出现各种问题,如果没有相关的补偿机制,农户或其它社会力量一般不会自发组织维护。

4、高标准农田持续使用上缺乏一定的保护

近年来,高标准农田用地与建设规划用地、工业用地的矛盾呈上升趋势。由于基础条件比较好、建设成本低、示范效果好等因素,高标准农田一般建设在城镇周边。但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这些地方往往又是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首征之地。一旦农田被征用,前期建设项目也随之被毁。另外,近些年来,城镇周边的农民生计来源比较灵活,流转土地和种田的积极性降低,出现了个别高标准农田抛荒或季节性抛荒的现象。高标准农田持续使用受到经济发展的冲击,甚至出现一定程度边建边毁边弃现象,亟待加以制止。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拥有充足的耕地资源,而高标准农田是耕地的精华部分,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总理指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最要紧的是保护基本农田。”目前,不少地方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还比较落后,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必须进行广泛宣传。

2、因地制宜,科学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既要把耕地、道路、防护林、排灌渠道、机井、抽水站、输电线路等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全面规范,合理安排,以达到改善和提高农业条件,更大程度地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根本目的,又要注重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田间机械化作业,有利于水土保持,满足灌溉排水要求和防风要求,便于经营管理;田间道路工程的实施要从适应当地地形地貌条件出发,从方便农业生产与生活、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节省道路占地等方面综合考虑,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方便运输、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应有利于改善农田周围的生态环境,防止或减少自然灾害,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促进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加大资金投入,集中资金保重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应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自身所具有的综合性、区域性和按照项目管理的优势,主动搭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整合平台,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和“资金渠道不变,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加强部门和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形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巨大合力。

4、整合项目,综合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复杂,任重道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财政支农资金为引力,以县区为整合平台,以涉农项目为依托,坚持综合开发的原则,坚持规模建设的原则,坚持多元化投入的原则,通过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实施、科学选点、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规模开发、综合资源、分别利用、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县级负责、有序推进、整体验收、各记其功的项目建设机制,有效整合涉农项目,综合开发资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使之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亮点,结构调整、特色示范的亮点,科学发展、持续利用的亮点。

5、创新机制,处理解决好土地流转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群众的意愿,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各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应依托资源和产品比较优势,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处理好粮食生产与发展优势农产品和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关系,做到藏粮于田。走出一条立足区域优势和主导产业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强和改善生态环境,融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之中。应正确处理适当提高标准与经济适用的关系,探索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和各具特色的开发模式,确保国家投资效益的长期发挥。

6、加强管护利用。要坚持用科学的理念创新建立一种新型的管护机制。一是法律保护,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重点保护。二是明确管护主体及责任,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建立统一的、规范的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永久性标志牌,标明工程的范围、面积、主要设施及管护责任单位等。要办理好移交手续,县、乡(镇)、村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科学技术,搞好开发利用。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大力推广先进的、成熟的、品质优良的科研成果,坚持标准化生产,使改造后的农田实现优质高效。

结束语

当前,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的值得大家关注的话题,尤其作为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要制度实施管理制度,采用一切激励性的、有利于农民切身利益的手段和措施,激发农民和管理者的工作热情,让我们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在高素质人群的管理中,抓住机遇,大胆务实地改革创新,真正意义上实现我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有效管理,实现基本农田的高产稳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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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我国土地整治改革领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1-2]。国家高度重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工作并颁布一系列相关文件,充分体现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如:制定了建设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相关专项规划和总体规划;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促进农田在受自然灾害的影响下仍能产出高质量的粮食[3]。本文以广东省为例,分析在政策的支持下具体地区是如何因地制宜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1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意义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通过土地整治的措施使农田达到集中连片、高量高质、设施配套、抗灾能力强等要求,体现了运用现代化经营方式和技术的新型基本农田,是保证粮食与人均占有量相均衡的基本途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保证粮食高产量和优质量的前提,同时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粮食不可预计的损害起到较强的抵御作用,为农田的安全形成一个“保护网” [4]。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防止水土流失的重要科学手段。广东省因地势、天气原因每年出现洪涝灾害次数较多,造成广东省的水土流失现象严重。为此,多次针对水土流失问题开展了治理工作,但取得的效果不明显。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对水、村、林、路进行综合治理,整体改进交通、水利、环保等设施,主要目标是保护农田建设,能有效抵抗灾害所带来的影响,是治理水土流失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5-7]。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创建新型农业模式的前提,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先决条件之一。自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实行农田责任制,将农田承包给个体。这种经营方式是土地利用结构较为零散,阻碍了农田规模的壮大。随着科技的进步,农业应该利用现代化科技和新型的管理模式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进程,建设集中连片的农田模式。

2 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概况

2.1 广东省建设区划定形式

2.1.1 划定原则

广东省针对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划分原则是以国家土地资源部颁发的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文件为方向,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将划定原则划分为:集中连片、将农田进行集中化管理;重点整治土地潜力较大、取得效益较为明显的区域;将国家及各地区基本农田示范区作为参考标准与之相衔接;以不打破行政界限为前提进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2.1.2 构建指标体系

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关专家咨询交流会。其主要内容是将广东省的粮食生产能力、财政支持力度、基本农田的连片性、土地开发价值4个因素作为广东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重要考虑范围,并合理划分了这些因素的在工作中具体比重。农田连片性占重点建设区划分指标体系的40%,财力支持占25%,粮食生产能力占15%,耕地政治潜力占20%(潜力因子分为潜力一级、潜力二级、潜力三级跟别对应的量化标准是100、80、60)。

2.1.2.1 连片性

连片性农田进行集中管理,是我国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方面。该研究以广东省2010年1:10000土地利用变更数据为参考,结合县域行政界线与相邻基本农田融合起来[8]。在融合的过程中要进行2次操作,第1次是将带有公共边的农田图斑进行融合后,再将空间距离100m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图斑进行第2次融合,每1次的操作过程的前后都要仔细核对面积、图斑个数等相关数据,保持数据正常化。

2.1.2.2 粮食生产能力

高产量、优质量的粮食出产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本要求。因而,将地区粮食的生产能力考虑到划定重点建设区重点范畴内。广东省于2009年将其中的40个县(市、区)评为粮食大县。

2.1.2.3 财政支持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需要重新整治土地资源,依靠现代化农业技术来发展,所以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在资金投放之前要充分考虑并结合广东省近几年对建设高标准农田资金安排。

2.1.2.4 耕地整治潜力

确定耕地整治潜力级别可以直接引用广东省颁布的整治规划文件中的结果数据。

2.2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法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法首先以土地整治的现状对土地利用的调查信息为基础,结合土地的实际情况,将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结果对其进行评估、核实;要对基本农田保护片边界进行综合确定并将其编号、记录,提取农田保护片的地类图斑目前存在的信息;根据农用土地的分等成果提取基本农田质量相对应的等级信息,并按照规定录入基本农田图斑属性与基本农田保护片;建立有效的数据库并落实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基本农田的划定成果。通过对广东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举措的具体分析,在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发现并解决这些问题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有着深远的影响。

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应注意的要点

3.1 探究地貌地形、水文地质特点

自然因素中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因素直接关系到高标准基本农田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和成效性。广东省位于南方,其丘陵地带与北方的平原地区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一定要进行地质条件的勘察。只有在全面掌握和了解这些基本情况之后,才能更加顺利的开展工作。地形地貌以及水文地质等这些条件的观察和分析,是为农田施工建设方案制定提供重要的信息和依据的途径。在施工前,相关设计工作人员一定要深入到施工现场,做好规划。要在实践中真正做到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勘察结果采用不用的施工方法,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总之,在高基准农田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基础条件的分析和研究,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应该充分结合项目的施工特点,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要求开展工作。

3.2 农田建设要积极对接其他的基础设施

农田建设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之间存在着直接的联系。水利工程建设是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基础。农田建设项目和水利工程建设的最终目标都是为农业生产和发展服务。在农田建设过程中,应该根据地方拥有的水利工程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水利工程,尽量避免对其造成不良的扰动和影响。在高基准水利建设和土地整治过程中,将“最后一公里”的任务落实到位,取得最为理想的成绩。

3.3 注重施工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农田建设施工质量控制和管理非常重要。只有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才能保障施工安全。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应该做好工程验收以及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工作;与项目以及立项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调动全体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实施同步的监督与管理,将施工方与监理方的质量检验资料分类建档进行管理。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工程变更问题进行严格的审核。工程变更一定要坚持以工程质量为中心,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进行工程变更。质量控制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在实践中,一定要注重各种细节的管理,及时进行备报案等整理工作,将工程内业管理和外业管理相结合,确保工程质量的总体达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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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沈明,陈飞香,苏少青等.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划定方法研究――基于广东省的实证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12,26(7).

[3] 邓建中,周惠红.基本农田保护分布图的编绘及标志牌的制作――以广州市花都区为例[J].地矿测绘,201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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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王增刚.GIS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应用研究[D].江西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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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3-0212-03

Scientific Defini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HAO Zhe TIAN Ya-guang

(Liaoning Nonferrous Geological Explora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Shenyang Liaoning 110013)

Abstract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is the artificial measures of using and transforming nature,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for solving the land use problems whil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reaches a certain stage.As the current hot topics and new things,some basic concepts and principle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were fuzzy and indistinct definition.In this paper,the related concept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and its construction were defined.The scientific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were analyzed.It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designers and researchers.

Key words high-standard farmland;concept definition;connotation;extension

“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

按照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1],2015年我国将建成2 666.67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而2020年拟建成5 333.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大规模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工作重点,增强土地资源对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并提出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重点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2]。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3]。

2012年6月20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4],并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阐述。但高标准农田作为新名词新事物,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还存在模糊、界定不清的问题。诸如:高标准农田的基本内涵是什么,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标准等,这些问题均亟待作以深入探讨和澄清。为此,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高标准农田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和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1 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界定

对基本概念的严密定义是任何学科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之一。因此,有必要首先澄清有关高标准农田的最基本概念,给予其科学界定。

1.1 高标准农田

1.1.1 农用地、耕地和农田。

(1)农用地。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可见,农用地的范围大于耕地。

(2)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6],它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3个二级地类。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进入21世纪,人口不断增多,耕地逐渐减少,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粮农组织(FAO)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土地面积为18.29亿hm2左右,人均耕地0.37 hm2;而我国现有耕地总面积为1.21亿hm2,人均耕地0.08 hm2,只占世界人均耕地水平的1/4。

(3)农田。目前,对于农田尚未给出准确的定义。就查阅资料来看,农田的定义可分为狭义和广义2种。狭义的农田就是指耕地[7],中国古代有“已耕者为田”之说,因此农田应为经开垦耕种的土地;广义的农田包括各类农耕生产用地,其范畴应介于耕地和农用地之间。农田分布受水分、温度、土壤、地形等因素制约,尤以水分的影响最大,因此农田多分布在降水量比较充沛或水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年降水量低于250 mm地区农田较少。我国的农田大部分集中在东南部湿润及半湿润地区,即从大兴安岭起,经张家口、榆林、兰州、昌都,自东北斜贯西南一线的东南部。这些地区受季风影响,雨量充沛,是我国主要农作区。随着农业的发展,农田分布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农田可分为梯田、坝地、平坝田、冲田、圩田、条田、水田、水浇地、旱地和台地等多种类型。

1.1.2 基本农田与一般农田。

(1)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这是从战略高度出发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是最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8]。

(2)一般农田。是指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可以用作建设和其他用地,被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主要类型包括:坡度大于25°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等。目前我国耕地面积大约为1.2亿hm2,基本农田约为1.13亿hm2左右,其他逾666.67万hm2为一般耕地;而我国粮食主产区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大约占其耕地的95%左右。

1.1.3 高标准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原有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除了与各省市地区的耕地质量等别情况有关外,还与其城市化进程等因素有关。鉴于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的高产性要求,高标准农田均属于基本农田的范畴。

1.2 高标准农田建设

1.2.1 中低产田改造。我国耕地中有78.5%的中低产田,其中中产田面积占37.3%,低产田面积占41.2%。在我国传统的土地建设项目中,针对不同土壤的障碍因素进行中低产田改造,是提高土地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改造中低产田比垦荒投入省、用工省、见效快,改造好了能长期见效益。改造中低产田的手段主要为增加养地作物,增施有机肥,并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提高土地生产能力。

1.2.2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的综合整治,整治后田块更加平整,灌排设施更加完善,路网林网更加科学便利,田块集中连片程度提高,生产能力增强,耕地质量有所提高[9]。

土地整治历经10余年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在目标上,已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土地整治的目标更加多元化;在内容上,已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土地复垦等内容;在内涵上,已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区域综合型特点更加鲜明;在外延上,已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综合整治转变,逐步演变为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在手段上,已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的运用转变[2]。

1.2.3 高标准农田建设。

(1)历史沿革。20世纪80年代前,限制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主要问题是氮磷肥力不足,随着多年来化肥投入量和作物产量的持续增长,土壤氮磷养分供应状况已有较大改进,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目前靠增加化肥投入量的产量增长已近极限,随之产生的“低、费、污”负面效应也日益凸显,已逐步成为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新一轮核心问题。可见,为继续提高我国粮食生产能力,仅靠增加农用化学品和能源投入量的模式是死路一条,只有提高耕地基础地力、藏粮于土,才是建立我国未来粮食安全长效机制,实现粮食安全保障的必然选择[2]。为解决这种现实困境与潜在隐忧,我国适时提出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提出原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近年来的总趋势是:建设用地的扩张一浪高过一浪,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发展,盲目攀比,置资源环境问题于不顾;土地产权机制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导致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产权经济机制缺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参与违法供地,引起部分行业和地区发展失控。另外,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也呈现“人减地增”的逆向发展趋势,从而对耕地保护造成了一种“双挤”局面。从国内外实践来看,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缓解人地矛盾的最合理途径就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土地整治,从而增加建设用地的流量,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的压力,支持城镇化进程。因此国家适时提出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于土地整治的一种。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通过土地整理等方法,对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和田间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等建设,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使农田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如前所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建立在以往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为了应对当前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严峻挑战,提出的高标准土地整治工程。前期中低产田改造和传统土地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有重要借鉴意义,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其升华和提升,是土地整治工程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新时期着力打造的亮点。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科学界定

随着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开展,需要给“高标准农田建设”界定合乎规律的内涵和外延,一是要求能客观地反映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实践,二是要求能准确地指出新时期下土地整治的发展方向。

2.1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目前对“高标准农田”内涵的理解不一,不少实际建设内容仅显露于表象,有的项目其实就是土地平整也被冠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而实际土地质量根本未得到改观。因此,高标准农田的科学内涵必须予以明确。现从以下5个方面界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2.1.1 动态发展过程与系统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与一定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联系的动态发展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阶段的高标准农田可以这样理解:结合当地自然条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经过科学规划所建设的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高产高效,并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优良农田。高标准农田是科学完备的农田基础设施加先进的管理机制,综合应用农业先进技术为依托的复杂系统工程[10]。

2.1.2 核心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在于耕地地力提高和土壤综合质量提升,有别于以往单纯以增加耕地数量为目标的土地整理模式。目前我国耕地质量问题严重:一是土壤营养元素含量不均,全国有95%的耕地缺磷,23%的耕地缺钾,14%的耕地磷钾俱缺;二是土壤沙化、盐碱化程度逐年加重,全国土壤沙化面积已达15 33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15%,盐碱化耕地面积为763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8%;三是耕地退化加剧,干旱、半干旱地区有40%耕地严重退化。因此,提升耕地综合质量,提高农用地等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目标。

2.1.3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2.1.4 创新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特点在于高标准,为此必须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保证其科技领先,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造一流平台。这种创新体现在多方面:以理念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彩色;以管理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量;以技术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强效益;以主体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添活力;以考评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保险。

2.1.5 高标准农田的建设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绿化防护、土壤监测等设施完善,使用效率高,适宜机械耕作,便于集约经营,可有效抗御旱涝灾害,确保旱涝保收;二是农田土壤的肥力状况符合农业高产稳产的要求,支持有机肥积造,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保证土质肥沃,避免土壤沙化、土地盐碱化和耕地退化;三是具备节能高效特征,生产成本和灌溉水用量等明显下降,不因提高复种指数而降低土地产出率,不因常年连续耕种而出现年度间的产量大幅波动;四是要能够防御风、沙等各种自然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实现田园风光秀美,与自然和谐;五是对农田废弃物、排放物和土壤肥力状况等实现跟踪监测,监控治理效果,提高耕地及水资源使用效率。

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界定思想

科学的建设标准,是保证高标准农田质量、提高建设成效的关键。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应对不同类型区的高标准农田工程,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使“标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2.1 高标准农田界定标准的复杂性。从概念上讲,全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应该是高等级、集中连片的农田。但这种高等级究竟是几等地,由于耕地质量等别区域间的不平衡,在保证一定面积的基础上,各地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也不完全相同,这导致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让耕地有了全国统一、可比的标准。但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针对全国范围制订的,而各地区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统一用这个标准来建设高标准农田并不完全适合,必须针对各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以反映出我国耕地质量区域分布不均衡、决定因素复杂等特征。例如,目前优等地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7%,高等地占30%,中、低等地占67.3%;等别最高的1~3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等7个省份,等别最低的13~15等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等22个省区。在这种耕地质量国情下,很难一刀切出一个全国通用、对应某个等级的“高标准”。另外,由于我国自然条件南北、东西差异较大,区域、局部性的耕地资源匹配情况不同,导致耕地质量等级建设难度不同,也会影响各省划分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结果。

2.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指导思想。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具有完善的排灌系统、肥沃的土壤条件、优良的生态环境、便捷的田间道路、适度的农田规模、较高的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坚持科学布局、典型示范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界定原则,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协调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主要体现在:经过土地整治后的高标准农田至少应比整治前至少提升1个质量等别(等别划分据《TD/T1004-2003 农用地分等规程》)。一般来讲,农田每提升1个等级,平均增产粮食1 500~2 250 kg/hm2,生产水平低的农田,增产潜力更大。另外,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级,高标准农田的农产品产出率和效益率必须高与当地平均水平的40%~50%才属合理。

可通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成果等基础数据,对高标准基本农田里的元素进行检测和评定,查明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耕地质量等级和生态地球化学背景等。将“提高1个等级”作为可测定、可考核、可检验的平均标准提出来,体现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科学精神。该界定标准虽具可操作性,但过于笼统,具体的质量等级界定应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根据不同省、市、地区土壤特征、农用地类型等分别制定细则,并出台相应的地方行业标准。

2.3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外延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就是保证土地建设可持续发展,其外延宽泛,应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等层面上,论述高标准农田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现从以下几方面阐述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外延。

2.3.1 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高标准农田建设,无论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形成的是由水利、土壤、作物、耕作、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以及小气候等多种因素组成的有综合功能的生态复合系统。该系统以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充分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标志。

2.3.2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用高标准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高标准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高标准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高标准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高标准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建设高标准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

2.3.3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多学科的系统工程。这需要强有力的政府行为来保证宏观上的有效调控、微观上的协调运作;并需要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集聚各方力量、形成建设合力。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很多,相应的科研和设计部门要全面理解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内外相关标准;施工人员也必须不断“充电”、更新知识,才能担负起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开发任务;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2.3.4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因地制宜开展有差别化的整治活动。我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出台,从国家层面对各环节以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耕作层厚度等诸多要素提出了量化要求。然而,正如“高标准”并非全国通用的绝对标准一样,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一种统筹区域特征的差别化土地整治活动。比如,东北平原区应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推行规模化、机械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和华南丘陵平原区应注重改善基本农田生态;云贵高原区应将农田整治与陡坡退耕还林政策有效结合,加强坡耕地整治;黄土高原区应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风沙防治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可见,“高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说更是对农田建设过程的高要求,需要各地从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实施符合当地特征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

2.3.5 高标准农田是需要切实加强后期管护,保证工程效益持续有效发挥作用的建设项目。以前的土地整治工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项目实施后将土地和固定资产移交给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等管护主体后,整个工程就基本结束了,之后少有问津,这无疑使发挥资金投放效益和工程效益大打折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必须要全面加强工程后期管护:严格界定不同工程的管护主体,做到责任明晰;明确工程产权归属,使受益人、所有人、管护人合一,充分调动群众对于管护工作的积极性;重新审视当前管护经费全部由乡镇、村来承担的局面,考虑将部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跟踪工程管护实效,加强工程管护监管。

3 结语

高标准农田是当前的热点话题和新生事物,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本文针对高标准农田及其建设问题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和深入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4 参考文献

[1] 地球杂志编辑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再建4亿亩高标准农田[J].地球,2012(6):12-15.

[2] 刘新卫,李景瑜,赵崔莉.建设4亿亩高标准农田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3):1-5.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33-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

[4] 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32-2011,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TD/T 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0.

[7]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实践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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