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0 15: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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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对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加大,但审计机关能够进行审计的投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比重、占投资资金总额的比重还相当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正处在兴起阶段,还没有被全社会熟知,加之地方政府未明确审计机关在国家建设项目投资监督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审计机关的监督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二是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加大和审训范围的不断拓展,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力量的不足导致许多项目成为“审计盲角”。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从最初仅对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与管理进行审计监督,发展到目前对整个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进行全方位审计,对建设项目从立项到设计、施工、竣工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对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进行评价,审计内容不断拓展。审计的对象不仅包括具体的国家建设项目,而且还包括掌管建设资金的政府主管部门;三是审计机关在审计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受财政经费的限制,无法聘请到专业水准较高的工程人员和技术人员,仅凭现有的审计力量,审计力度有限。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专业人才缺乏,人才培养周期长,审计潜在的风险大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可以说是专业性最强、最复杂的审计工作之一,与其他审计业务相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有其鲜明的特点:一是专业性较强,要求审计人员不仅具有财会知识,还要具备工程技术专业知识:二是审计范围广,内容全面,包括招标投标审计、合同审计、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综合性审计、专项审计等:三是涉及面广,特别是大型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建设过程涉及技术、经济、管理等方方面面,在目前法规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审计难度大。而要培养一批既精通财务审计,又精通工程、管理审计的复合型审计人才,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它需要一个很长的周期,而在现有的审计力量和审计条件下,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市计计划及领导交办项目,审计潜在风险增大,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开展时间不长,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储备需要一定的时间;另一方面审计机关人员因受编制、工资关系等因素的制约,需要的专业人才难以引进。
二、改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建议:
(一)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力度。首先是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宣传力度,促使各级政府明确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监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通过法规、政策来保证审计机关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享有足够的权威。其次是对于投资额大、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实施各环节的全面审计,对于其他项目则实施项目竣工决算必审制,并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有选择地实施项目前期审计和项目预算执行审计。再次是对政府重点投资的项目实行审计员派驻制度,实现对于重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审计。只有将审计延伸到项目决策、论证、实施、评估、验收的全过程,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机关监督公共资金真实、合法、有效使用的职能,然而,实施这种全过程审计面临着诸多困难,很难有效协调审计机关的审计活动和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大量相关单位的工作。目前,已有一些审计机关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探索实施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员派驻制度,其摹本做法值得借鉴。
(二)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审计力量充足、人员素质高,是审计机关有效开展工作的前提。针对日前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才短缺的不利局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缓解:一是人才的外部引进,即适当增加编制,用于引进审计机关急需的专业人才,尤其是既懂工程造价又懂财务审计的复合型人才:二是人才的内部培养,一方面通过各种培训,使审计人员能够更新观念、知识和技能,尽快适应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审计人员自学专业知识,获取专业资格证书;三是进行人力资源整合。通过委托审计、加强管理引进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同时建立外部人才库,即与造价咨询事务所以及社会其他机构中的技术专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必要时聘请他们参与对于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
中图分类号:F239.4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04-0086-02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
1.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比较多,着重于查错纠弊,对于效益审计重视不够。审计人员少有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向效益审计扩展的观念,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违法乱纪现象比较多,这客观上使审计人员不得不侧重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从而无法抽出足够的审计力量开展效益审计。
2.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后审计比较多,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不够,特别是对投资项目选择的决策过程难以施加影响。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领域,投资决策论证体系不健全,权责分明、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还不高,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更显重要。
3.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才短缺,现有审计人员队伍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专业性强。例如,为了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具备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为了对工程合同管理的情况进行评价,审计人员需要具备合同法等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等。然而,审计机关目前懂财务的人员比较多,懂工程、法律的人员比较少,既懂工程又懂财务的人员少之又少。
4.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的工作缺乏客观标准,主观判断多,审计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尚未形成具有操作性的准则和指南,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做得尤其不够。《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的规定比较原则、抽象,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也强调不多,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感到缺乏依据和标准。
5.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就事论事多,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和管理服务的职能发挥不够等。审计着眼于查处单个问题的多,不善于通过对微观审计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从宏观上提出搞好建设项目的建议和改进审计方法的措施。
二、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对策思考
1.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理念
传统的以查错纠弊为主要目标的审计理念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应增强宏观意识,努力研究和把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探索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投资体制的深层次改革必然引起投资决策方式、资金筹措方式和资金使用方式的调整。在投资管理和项目管理领域正在发生的变化,主要表现为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决策分散化、资金来源多样化、融资方式市场化以及项目预算管理和工程合同管理国际化。这一重大变化,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环境、对象、内容和方式等,都已经发生并可能继续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因此,我们要根据投资管理体制、建设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理念,致力于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宏观经济效应。
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正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转变的核心问题就是提高效益。审计的发展要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目标要从真实、合法逐步转到效益上来,开展效益审计是在新形势下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向深层次、高水平推进的必由之路。
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要积极推行效益审计,对项目建设的经济性、效益性以及效果性进行评价。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投资效益审计既要考虑投资结构的合理性,投资规模的适当性,资金使用方向的正确性、使用效果的综合性、使用过程的公平性,又要检查项目建设的宏观性、公众性、关键性、基础性、牵动性和对政治、经济、自然环境的影响,把宏观效益与微观效益、长远效益与当前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统一起来。
2.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是国家公共财政的重要方面,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作为国家财政审计的组成部分,其工作任务就是要紧紧围绕国家财政审计开展工作,财政资金走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要跟到哪里。随着投资体制改革的逐步完善,投资审计也要把公共工程项目作为主要对象,侧重于对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项目的审计,这是投资审计内容创新的基础。一是要加大对财政投入较多的基础性、公益性公共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二是当前经济运行中反映出的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对于这些资金和项目,审计部门要提前介入,要将违纪违规现象消除在萌芽阶段。在具体审计内容上,将逐步由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向效益性审计过渡。作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今后的发展趋势就是要从效益审计入手,侧重于对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项目的审计。在效益方面,要特别注重环境效益。充分考虑预防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持生态平衡等方面的环境效益审计将成为今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一个重点。在审计的深度和广度上,要做到财务收支审计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并重,以建设单位为主,延伸审计施工、监理等与投资活动有关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查处乱上建设项目、违反建设程序、虚假招投标、违规转包分包以及项目建设中偷工减料等违纪违规行为。
3.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技术和方法
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对于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投资活动日趋纷繁,审计内容越来越复杂,审计工作量越来越大,人们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目前审计所采用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已很难适应新的审计任务。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往往以资金活动为主线,对会计资料进行详细检查,即使是抽样审计,真正建立落实在内部控制测评基础上的也很少。采用这样的审计方法,一是会造成审计成本增加、审计资源和审计任务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二是审计质量也很难保证。因此,必须将审计方法转变为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为基础的抽样审计,并借助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结果确定审计重点、范围和方法,同时,将风险分析和防范措施纳入审计程序的各个环节。在审计中充分运用分析测试,以分析测试结果作为拟订审计计划、实施审查、做出审计结论、表达审计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
会计信息化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对审计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上交易、网上支付审计、虚拟企业的审计都将成为投资审计的具体内容,这就要求审计技术必须跟上信息时展的步伐,电子计算机将成为审计人员的主要操作工具。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在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方面起步较早,并且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效果,大大提高了审计质量和效率。但从实际情况看明显落后于被审计单位利用计算机的现状。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已日显紧迫,一方面应结合实际应用情况,对原有软件进行优化更新;另一方面,应针对新的投资审计领域开发出新的审计软件,使电子计算机在审计查证、分析性复核、审计信息的收集、传递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4.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规范化建设,为实务工作提供客观标准和指南
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审计准则、实施细则和其他规范,能够反映理论界的研究成果和实务界的实践经验,帮助审计人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恰当合理地开展审计工作,从而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规范化建设是目前亟待加强的工作。一是建议审计署制定《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的实施细则,及时总结各地审计机关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案例,为审计人员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指南;二是建议审计署和财政部、建设部等部门合作,联合制定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的绩效评价标准作为审计人员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特别是投资效益审计的依据;三是建议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署制定的审计准则及实施细则、财政部的有关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规范。
5.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质量控制的其他对策
一是要强化对建设项目前期相关工作事项的审计,包括项目决策、可行性研究、项目资金来源和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等,它是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与工程质量和效益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保证建设项目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和基础。二是对重点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议审计机关以派驻的方式从项目筹建开始进驻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审计监督。三要整合审计资源,充分发挥审计的整体效能。在审计人员少,专业技术力量不足,专业人员培训周期较长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力量,整合审计资源,充分发挥整体效能。
参考文献:
[1] 廖洪,陈波.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现状和对策[J].审计研究新视角,2005,(3):3-5.
[2] 赵云青.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发展趋势浅析[J].审计月刊,2006,(7):12-13.
[3] 周锋.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审计与理财,2005,(4):44-45.
由于相关设计机构工作人员的观念与意识不能与社会发展同步、以及经费等因素,导致审计机关监督权力得不到有效实施,以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很多问题。
1.建设项目审计问题
(1)企业建设项目中财务和设计同监理以及质检等单位之间存在的问题
首先,由于企业建设项目设计水平较差、存在很多缺陷,以致项目设计不完善,导致项目施工不能够顺利实施。其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与质检单位监督控制不到位,相关人员不负责任,工作中存在纰漏,致使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存在问题、造价结算不能够顺利进行。第三,建设项目审计收费不按规定进行。同时,很多建设项目没有进行有效勘察等工作,就实施设计与施工,导致设计不断变更、工期延长,甚至建设项目合同终止。
(2)招投标文书以及合同内容不完善,引起工程结算纠纷
建设单位工程没有对结算方式与造价调整予以有效审计,就会出现合同内容不严密、不全面等问题,不仅给建设工程结算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而且也会加大审计工作量与监督难度。
(3)建设工程结算超过造价
建设投资项目整体造价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直接受到竣工结算准确度影响。建设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随意虚列项目、施工材料以次充优、施工记录不规范等情况,导致工程结算时造价超过预算,都是审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以致加大了审计难度。同时,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决定,不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也会给造成审计困难。
2.审计机关自身问题
首先,审计机关审计方式不正确,审计内容不全面,审计技术与方法不科学。其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过程中,借助的规范与标准,与相关规定发生冲突。第三,审计结构不科学、组织机构欠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逐渐增大,而审计机关审计内容与固定资产投资发展不相匹配,容易出现审计盲区。审计机关监督职责得不到有效明确,以致审计监督职责难以开展。审计机关缺乏技术力量,难以开展有效审计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员,不仅要具有专业知识,而且需具有相应的财会知识、工程专业知识等。然而,相关审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不能够胜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同时,审计机关不仅缺乏技术力量,而且缺乏相应的IT审计师,以致难以开展有效审计工作。第四,审计范围不明确。传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只是对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与管理予以有效审计。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施工以及竣工结算等都需进行审计与监督。同时,国家建设项目与政府主管部门都应接受审计。第五,审计技术手段落后。在计算机技术应用背景下,实施审计证据收集非常困难。然而,很多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人员,不能够充分借助计算机作为审计辅助手段进行审计工作。同时,相关审计机关没有实用性与通用性较强的审计软件。
二、解决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问题对策分析
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问题,导致企业发展受到很大障碍,只有针对问题现状,采取相应措施与对策,才能够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有效实施。
1.规范审计评价体系,创新审计方式
首先,对建设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资金来源等内容,实施审计。这样,就能够从根本上有效保证建设项目质量与效益。其次,针对相对大型建设项目,借助派驻方式实施全程审计监督。第三,创建于规范审计程序与评价体系。在充分借助国家相关审计准则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审计程序准则,从而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与降低审计费用。
2.扩大审计范围,突出重点,强化审计机制
审计机关应将法律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内容均作为审计与监督内容,对建设项目各个阶段内容均进行全方位审计监督。同时,依据建设项目特点,将建设项目投资、质量以及工期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审计执行难如果属于普遍性问题,就必须从制度上寻找原因。首先,只有完善审计体制,才能够发挥审计作用。其次,创建审计决定执行追究制。第三,有效整合审计资源。
3.创新审计技术与积极探索审计方法
科学的审计技术与方法,能够有效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审计工作量随着经济活动的增多、经济体制的有效完善以及投资主体多元化,而逐渐增大。人们对审计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审计费用较高而审计质量较低的传统审计方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只有对审计技术与方法予以有效创新,才能有效发挥审计作用。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法是提高审计效果的重要措施。因此:为保证项目具有可行性与效益性,对建设项目内控制度、可行性报告及报批手续予以综合审计;审计建设工程预算造价、施工以及竣工结算等内容时,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审计原定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之间是否对称;审计财务审批手续;侧重审计资金使用效益评价;认真执行审计回访制度。同时,各种网上支付等交易,也将成为审计内容。会计信息化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也要求审计技术必须提高。借助信息技术科学实施审计,已经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方面获得了良好效果。因此,对原有审计软件实施科学优化、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软件进行开发,才能够有效发挥现代审计的作用。
4.创新审计内容与层次
固定资产投资是国家公共财政投资重要体现,也是国家财政审计重要内容。因此,公共工程项目也应成为投资审计重要内容。投资审计内容实施创新必须以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审计为基础。首先,应该将基础性与公益性公共工程以及国家财政重点建设项目,作为投资审计内容。其次,经济运行中热点与难点问题,应是投资审计内容之一。第三,受到社会普遍关注问题也应是投资审计内容。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减少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审计内容应逐渐倾向于效益性审计以及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审计。其中,环境效益审计将是审计重点之一。同时,投资审计在深度与广度上也将有所突破。它不仅把财务收支审计作为一项审计重要内容,而且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也将作为审计重要内容之一。建设工程中违纪违规行为也纳入投资审计之中。这样,投资审计层次才能逐渐向宏观方式进行转变。
5.创新审计制度
审计制度只有适应社会经市场济发展,才能够有效发挥其监督、评价以及鉴证作用。因此,创新审计制度更应体现法律公开、透明以及公正等原则。首先,新投资审计规则必须体现WTO规则精神。其次,有效协调与统一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及内部审计之间的关系。第三,对投资审计管理以及工作人员行为进行规范。
6.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力度必须强化
首先,宣传力度应强化。在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时,借助国家政策与法规,有效保证审计机关占有主导地位与权威性。其次,项目前期与项目预算执行两种审计应相互结合实施,项目竣工后结算一定要进行审计,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全面审计。第三,实施审计员派驻制度。针对国家重点投资项目,应在建设项目决策、施工以及竣工等每个阶段都要实施审计。
7.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固定资产投资一方面是优化企业结构、改善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经济效益的关健工程。同时又是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施工过程和施工工艺复杂、工程材料和设备数量繁多,造价的不确定性因素贯穿整个建设过程的风险项目。因此,由其自身的特性所决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具有审计周期长、审计内容多且技术经济性较强、审计方法复杂、审计范围广泛以及审计要求较高等一系列特征。固定资产审计评价的结果会被广泛认同为经费投向投量是否科学合理的真实判断。对审计过程中存在问题做好分析和预想预防,有利于审计人员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水平,保障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有效开展效益审计。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比较多,着重于查错纠弊,对于效益审计重视不够。审计人员缺乏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向效益审计扩展的观念,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违法乱纪现象比较多,这客观上使审计人员不得不侧重于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从而无法抽出足够的审计力量开展效益审计。
(二)未实现全过程审计。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后审计比较多,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不够,特别是对投资项目选择的决策过程难以施加影响。在中国固定资产投资领域,投资决策论证体系不健全,权责分明、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还不高,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更显重要。
(三)审计力量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人才短缺,现有审计人员队伍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涉及的审计事项复杂、专业性强。例如,为了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具备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为了对工程合同管理的情况进行评价,审计人员需要具备合同法等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等。然而,审计机关目前懂财务的人员比较多,懂工程、法律的人员比较少,既懂工程又懂财务的人员少之又少。
(四)审计风险难以有效控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的工作缺乏客观标准,主观判断多,审计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尚未形成具有操作性的准则和指南,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做得尤其不够。《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的规定比较原则、抽象,对于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审计也强调不多,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感到缺乏依据和标准。
(五)未能有效提供意见建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就事论事多,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和管理服务的职能发挥不够等。审计着眼于查处单个问题的多,不善于通过对微观审计所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从宏观上提出搞好建设项目的建议和改进审计方法的措施。
二、固定资产审计对策的思考
(一)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理念。传统的以查错纠弊为主要目标的审计理念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应增强宏观意识,努力研究和把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探索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投资体制的深层次改革必然引起投资决策方式、资金筹措方式和资金使用方式的调整。在投资管理和项目管理领域正在发生的变化,主要表现为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决策分散化、资金来源多样化、融资方式市场化以及项目预算管理和工程合同管理国际化。这一重大变化,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环境、对象、内容和方式等,都已经发生并可能继续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因此,要根据投资管理体制、建设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创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理念,致力于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宏观经济效应。
农村信用社为了收缴其信贷资金、减弱经营风险,因此存在较多的抵债资产,只有良好的抵债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抵债资产的审计工作,才能避免新的资产风险的产生。本文将对当前农村信用社的抵债资产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抵债资产审计方法及管理措施。
一、农村信用社存在的抵债资产风险分析
1.价格风险
由于价格接收的不合理,造成接收价格与变现价格之间差额的风险。农村信用社接收的多是面临破产倒闭的厂房及设备,这些资产的实际利用价值小,而评估机构由于受到利益的影响,在对抵债资产进行评估师,产生评估方法不当、估价过高的现象,而信用社由于受到企业多方面的制约,在接受时又以少抵多。另外,在诉讼案件时,法院为了加快案件的执结率,通常也采取以资抵债的方式,强行说服或者裁定信用社通过评价直接抵债,却没有考虑到信用社应付的诉讼费、处置费及过户费等。
2.资产风险
首先,农村信用社的重点服务对象是乡村企业及农户,而农村的企业大多租用集体土地作为厂房,而企业的房产经过以资抵债后,其所占的土地同时也被抵押,但是由于没有法定程序不能随意变更土地所有权及土地用途,因此信用社只能采取租赁的形式占有集体土地,并支付租赁土地的费用,难以实现以资抵债的实质。其次,抵债物中时常存在非法占地建房、欠缴土地出让费或者未结清工程款等情况,造成抵债物合法性的风险。这些资产经过抵债后,信用社需承担借款人的违法行为责任,造成抵债资产的缩水。另外,由于有些信用社没有在相关抵押登记部门或者司法部门实地调查抵债物情况,而盲目接受借款人并不具备完全处分权的资产,最终产生纠纷。
3.资产费用
以资抵债涉及的费用较高,大大降低了抵债物的偿还能力。一是接受资产的费用过高。根据对信用社资产所有权的统计,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十多项,占抵债额的约20%左右;二是保管资产的费用大。信用社在保管抵债资产时需要支出维护维修费及保管人员工资等费用,是一项不小的开支;三是后期处置资产的费用多,在处理抵债资产时,应支付交易税、评估费及拍卖费等。虽然收回抵债资产能够保证信贷资金损失,但是实际上支出费用很高,降低了抵债物的偿债能力,给信用社的经营带来了困难。
二、提高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的审计工作效率
1.严格审查收取的抵债资产
首先,审计中应注重审查所收取的抵债资产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符合条件,凡是国家明令禁止不能流通、转让及使用的资产,及长时间无法变现的伪劣、变质、缺乏使用价值的资产,不利保管、储存的资产都不能作为抵债的资产。其次,审计中应注重采取抵债资产方式的清收贷款是否在不良贷款范围内,正常的贷款不允许收取抵债资产。
2.审查抵债资产能否得到良好保管
在审计中,应注重收取的抵债资产是否及时落实登记,保管责任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采取妥善的保管方式、是否定期核实账目。另外,在审计时还应注意是否存在没有经过批准变擅自使用的抵债资产。当前,很多农村信用社中规定其收取的抵债资产不允许自用,必须加快处理变现的速度。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自用的,应该按照固定资产的构建审批权限进行专项报批程序。因此,凡是需要信用社自用的抵债资产,应加强对其报批程序的审批,同时要注意审查过程中是否存在的行为,以免损毁抵债资产,降低其价值。
3.注重审查抵债资产的作价及处置方式
在对抵债资产进行审计时,首先要注意抵债资产的处置方式是否符合债务人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抵债资产作价,要根据诉讼执行、破产分配及协议偿债等多种方式来认定。由于诉讼执行而获取的抵债资产,是由法院来判决、核定其作价,银行和债务人若协议偿债,抵债资产的作价需要经过双方面的认可,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合理评估。评估价格主要是拍卖底价、双方协商价格、转作经营资产及变卖价格的依据。另外,若由于债务人破产而获取抵债资产,则以人民法院的裁定作为作家标准。同时还要加强对抵债资产的处置,以避免收入不能冲抵贷款的风险。
三、加强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
1.加强确立管理责任制度
在发放贷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范围办理抵押资产的手续,切实落实贷款制度。信用社应掌握借款人的实际经营状况,严格办理清收、登记、保管及清理的手续,实行谁放款、谁负责的制度,加强处置结果和自身利益的挂钩,实现终身追求责任制度。另外,对于抵债资产要实现专人管理,严禁乱借乱用现象,防止资产的恶意流失,以确保抵债物品和存储管理逐步趋向正规化。
2.加强抵债物品的获取标准
农村信用社在获取抵债物品时,应本着易变现、善管理、可保值的原则,不能盲目不顾原则的进行以物抵债。以物抵债的方式仅是农村信用社用于收回贷款、盘回资金,尽量减少损失的最后一项手续与决策。因此,农村信用社对于以物抵债业务应该慎重,在做好一切工作仍然无法收回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应将盘活资金与以物抵债工作相结合,以最大程度减少贷款的损失。对于拒绝付债的个人或者企业,应按照法定的程序开展抵债资产的处理活动,对于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信用社需保留继续追偿剩余债权的权利,信用社也应依法对债务人或者抵押担保人签订有效还贷保证书,不能错误地将抵债认为是还债行为,以此提高债务人以物抵债变现还贷的自觉性。
3.严格登记抵债资产的管理工作
当前,信用社抵债资产的登记工作不尽完善,有些抵债物品没有相应的管理说明。因此,信用社在对抵债资产进行登记时,应分类进行。建立抵债资产的报告表。主要以产品数量、产品价值及产品管理费等反映出抵债物品在每个阶段价值的变化情况,以利于监督财务状况,减少由管理不善带来的损失。
对于接受的抵债资产如房产、土地等,相关部门应视实际情况而放宽登记条件,经过调查、合适符合标准的,应及时给予审批,以免影响信用社的资产收益。信用社应该将抵债资产视同自己的财产来转让变现,并按照规定实施处置及债务管理,以减少抵债资产造成的风险。
4.充分发挥《物权法》的优势
随着《物权法》的颁布,既加强了物权在金融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又保障了银行面对风险的基本利益。过去,很多企业或者个人存在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将原本已裁定给农村信用社的抵债资产仍然在其名下登记并进行查封与冻结,再由第三任提出诉讼,造成抵押资产不能顺利执行。但是在《物权法》中明文规定,自法律文书生效起便产效力,解除了原有在法律生效与权属登记中间的间隙,有力保障了农村信用社依法执行抵债资产的处置工作。根据《物权法》最新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本该办理登记却没有办理的,需处分不发生效力,登记费则由买方承担。这对农村信用社在清收不良资产时的利益保障至关重要。《物权法》的价值在于鼓励交易、保障融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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