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0:37:54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重点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由审计机关接受国家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关的提请或委托,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其所在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重大的筹资、投。资、分配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的活动。国资委2004年8月的第7号令《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负责人对下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失职、渎职的;其他直接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一是能够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通过财产清查,找到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促进企业有针对性的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效益;二是有利于维护财经纪律,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监管;三是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当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 缺乏统一的审计标准,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的时间不长,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评价标准、经济责任的划分以及审计报告的格式等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定,国家的相关制度和具体的审计标准也都不完善。目前我国还没有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做出切实可行的操作规范,缺少统一的操作标准,不同的审计组织或者审计人员对待同样的审计问题可能会做出不同的评价,影响其客观性和公正性。另外,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经济责任的界定存在很大的分歧,现任责任和前任责任的界限,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的划分,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的区别等这些问题都有待解决。同时,经济责任的量化也很困难,比如领导能力的大小,管理水平的高低无法量化也给审计带来了困难。
(二) 先离任后审计,审计时间滞后
当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事后审计,失去了审计的应有的目的性和时效性,有的责任人已经调任、提拔或者退休,审计部门才接受委托对其进行审计,造成了“先离任后审计”的局面。审计时问的滞后导致审计结果应有的价值得不到发挥,干部的任用和审计结论脱节,任用在先,审计结果在后,审计结果作为人事部门提拔和考核干部的依据失去了意义,也使审计的监督职能的发挥受到了限制。
(三) 审计关系复杂,审计独立性不强
国有企业的责任人隶属关系比较复杂,有的企业领导由集团公司选拔,有的是任命,还有的集团的领导者兼任公司法人代表,再加之国有企业往往经历改制、兼并、重组等资本运作的过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更加复杂。另外,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往往有密切的利益关系,在审计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干扰,面临很多压力,有时顾于人情,审计时就事论事,走形式,回避重点领域,将经济责任审计混同于财政收支的审计,使审计的独立性受到威胁,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四) 审计资源不足,审计风险大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由上级下达指令或者是组织人事部门临时委托,审计时间不固定,具有突发性的特点,经济责任审计的受托人常常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局面。审计人员人手少,时间紧迫,很难有充足的时间去进行详细的调查。审计前的准备工作不到位,还有些离任者所在的企业不积极配合,提供资料不全面,或者为了追求业绩,授意财务人员粉饰财务报表,而审计人员为了赶进度,往往不能进行全面系统地审计,很难发现其中的问题,加大了审计风险。
三、提升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水平的对策
(一) 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用好审计结果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就是要及时合理的利用审计结果,但当前多数情况是先离任后审计,失去了审计结果的时效性。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制定“先审计后离任”的政策,将审计结果当做提拔和调任的依据。组织部门在有干部的调任或者提拔意向之前,可以先行调离原岗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利用审计结果,综合其他因素做出决定。对于辞职、免职、退休等情况,可以先离岗后审计,但人事手续要在审计结果出来后办理。国家相关责任部门要尽快制定审计、离任、新任3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二) 完善审计程序,减少审计风险的发生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紧、任务重,制定一套完整的审计程序,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目标和方法以及相应的标准,保证审计质量至关重要。经济责任审计要进行充分的审前调查,全面搜集信息资料,利用访谈等手段,确定重点关注的项目。在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全面细致的审计程序,在实施的过程中要注重组织和管理工作,注意审计细节,严格按照审计方案规定内容和操作程序实施审计,避免审计程序流于形式,要加强对审计过程、审计结果的复核,以减少审计差错。另外,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和完整,尽量降低审计风险的发生。
(三) 多管齐下。建立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审计部门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加强与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建立起有审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在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个过程中做到及时沟通,信息共享,统一安排,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在实际工作中,审计部门可以利用组织部门掌握的领导干部的考核情况,推进审计工作的深入,同时组织部门利用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依据。另外,审计部门可以利用纪检等监督部门掌握的群众举报或反映问题的疑点,确定审计重点,找出原因和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也为纪检部门加强权力监督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四) 建立和完善评价标准和操作办法
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环节是关键环节,能否制定完善、科学的评价标准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成败的关键。目前,我国相关部门还没有出台操作性较强的评价标准,很多评价都是指导原则性的。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和实施统一的评价体系,规范审计内容,尽量确定经济责任量化标准,而不是只有定性评价,可以设置评价指标体系,从业绩完成,会计信息质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决策完成情况等多角度、全方位进行评价,利用统计学的方法,对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分析判断。
(五) 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切实保证审计质量
当企业发展到集团公司时,集团公司总部需要对所属企业实施有效的管控,而内部审计是提升集团公司管控力度的有效手段。因此,集团管控模式的选择,必然影响企业管理者主要经济责任的定位,进而会影响到企业管理者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一、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应体现企业管理者的主要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是对受托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与评价,可以概括为四个要素,根据重要性依次是:效果性、效率性、合法性、真实性。根据权责利相统一原则,企业管理者的受托责任内容,不仅包括财务责任(财务活动的责任),而且还包括管理责任(企业运营活动的责任)。
根据受托责任的基本内容,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审计和管理审计。《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2006年)提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审计、绩效评价和经济责任评价,绩效评价分为财务绩效定量评价和管理绩效定性评价。在这些审计内容中,各部分所获得的审计重视程度是不一样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应体现企业管理者的主要经济责任,将更多审计资源投入到该责任的审计工作中,从而更加客观的评价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突出重点,防止以偏赅全。
相对集团所属企业的管理者而言,管控制模式所搭建的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之间的权力责任分配框架,便是受托责任来源之一,体现出企业管理者的主要经济责任。
二、战略管控模式对企业管理者主要经济责任的影响
战略管控模式是指以追求集团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和协同效应为目标而对所属企业采取的管理模式,主要特点是“抓大放小”,集团公司负责集团的战略规划、体系建设、资产投资和绩效考核,并审批所属企业运营规划和经营预算等。作为相对独立的业务单元,各企业享有高度的经营自,也要制定自己的经营规划,并提出相应的战略举措、资源需求及实施方案,但运营规划应与集团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和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且重大决策要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由此可见,在战略管控模式下,企业管理者主要经济责任是贯彻集团战略和制定和落实企业运营战略,推动集团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实现,即管理责任的主要部分是战略责任。
三、在战略管控模式下,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应该是战略责任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常常不能体现企业管理者的主要经济责任。在审计实践中,有的审计侧重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有的侧重于财务收支审计,还有的侧重于考核指标审计,缺乏深层次的审计,使审计内容重点不突出,而且与年度财务审计有较大的重合度。在战略责任导向下,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就是评估企业管理者在贯彻集团战略和制定落实企业运营战略过程中,运营战略制定是否科学,是否与集团公司战略保持一致,各项战略宣贯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在实际操作中,不但要重视财务审计和运营绩效审计等,还需要加强以下四个方面:
(一)运营战略制定的审计
运营战略审计主要是审核企业是否在集团总体战略的指导下,制定了适合本企业的运营战略。审计内容包括:战略分析是否科学和全面,宏观环境和行业形势的分析是否充分,机会、威胁、优势、劣势等各种因素的判断是否合理;社会、环境、资源、文化等社会责任是否被充分考虑;战略方案选择标准是否科学,是否充分考虑了影响路径依赖、风险偏好、竞争者反应等战略因素;战略方案内容是否有合适的战略举措和行动路径,企业资源是否能有效支持战略举措实施;战略目标是否与集团公司保持一致,运营规划已经上报集团公司并获得批准;
(二)战略贯彻与落实的审计
通过定期审核企业目标的实现情况,评价运营战略管理的效果,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建设。审计内容包括:审查战略实施过程是否沿着战略目标和阶段目标的方向进行;战略控制系统是否有效运行,当发生目标和举措偏离时,是否进行了有效的战略控制,战略控制行为是否遵循了既定策略,是否考虑了有关制约因素;根据形势发展,是否及时进行了适当的战略调整,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战略实施支持系统的审计
在企业中,战略实施支持系统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企业文化等,是企业运行的根基,是战略规划实现的重要保重。审计内容包括:主要是检查和评价企业战略实施支持系统架构是否适应企业战略需求;体系架构是否能够随着战略目标、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及时完善现有战略实施支持系统。
总之,作为评价企业管理者履行受托责任的经济责任审计,要与管控模式、主要经济责任保持一致,重点审计集团战略的贯彻情况和企业运营战略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参考文献:
[1]王奇杰.经济责任审计研究:文献综述与展望[J].财会通讯,2009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供电企业的知名度,并促进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关于如何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研究,其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理论研究意义和现实研究意义两方面。理论研究意义表现为,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和作用两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概括,能够为其他研究该领域的学者提供宝贵的理论基础和依据;现实研究意义表现为,本文通过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的研究,重点探讨了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措施,能够为当前存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供电企业提供宝贵的建议。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内容概括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在信息化网络时代的现代化社会中,企业单位的相关法定代表人或是相关的企业承包人,在任期的特定时间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对履行其职能所展开的经济审计行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主要在于,企业在经营发展进程中,能够分清企业经济责任人任期时间内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并为企业单位相关的纪检部门和考核部门等,提供实际的经济参考依据,以此促进企业单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能力,并为企业负责人的发展决策提供相应的基础。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经营发展进程中,无论是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还是促进企业领导廉政建设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体现在其能够对企业的相关财务进行明确,并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工作效率,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对企业相关管理者所在的部门和相关的财政收入和支出进行审计,从而达到了解企业经济发展情况的目的,缩短下任企业管理者的适应时间。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也体现在其能够加强对企业责任人和管理者的监督,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有效的使企业管理者在履行职务时,将定性与量性相结合,由此达到对企业相关经济指标的考核目的。
二、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分析
(一)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化社会中,企业负责人经济审计是十分重要的,对于供电企业而言,供电企业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极为必要,主要体现在其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部分供电企业的相关管理者和负责人,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国家和企业的整体利益,对企业经营发展中的经济支出进行虚假报账,同时人为的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调节企业的资金利润,严重限制供电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要实施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促使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是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责任审计不仅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在社会经济文化不断发展的新时代下,物质生活和经济的诱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自律性逐渐下降,中饱私囊的现象日益频繁。尤其在日常的企业经营业务往来中,企业负责人为了获取个人利益,将企业的发展目标以及经营理念,放到个人经济利益之后,由此极大程度上造成了企业的经济损失,并造成的现象。因此必须要实施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以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
三、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措施研究
(一)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
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过程中,首先要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以创新的形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而达到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目的。就当前我国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现状而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在发展进程中,存在工作方式相对落后和陈旧的问题,因此为了能够有效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一方面,要根据供电企业负责人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采用对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轮审制度,对于任职期满两年的负责人实施有计划的安排审计;另一方面,要在审计工作中,充分的利用与日常审计工作有关联的工作资料和财务成果,以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二)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
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过程中,不仅要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同时也要加强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主要是由于审计内容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准确性具有重要影响。关于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体现在,其一,加强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加强企业负责人在职务期间内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查,以及对企业内控制度建立情况的审查和评价等;其二,对于企业管理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成绩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管理者对供电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重大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
(三)明确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目的
明确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审计目的,是当前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重要措施之一。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严格管理审计情况,明确审计工作的内容和目的,审计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审计而审计,而是通过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供电企业的经营水平,并提高供电企业的自身内控能力,进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在供电企业发展进程中,只有明确审计内容和审计的目的,才能够实现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四)完善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制度
审计制度对于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导向作用,因此在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措施中,必须要完善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审计制度。一方面,要针对当前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出台相应的审计决定执行工作管理标准,对被审计的供电企业单位进行严格的考核,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另一方面,要通过对供电企业的审计制度建立情况,落实具体的审计决定单位,并在最终考核中对供电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以此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
四、结语
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研究,不仅是当前供电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工作目标,同时对于供电企业的未来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关于如何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研究,首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理论内容进行了阐述,同时从经济责任审计是供电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廉政建设的基础两方面,展开对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分析,最后从转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式、加强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突出等方面,研究提高供电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性的措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作者:高睿 单位:青岛市黄岛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赵颖.以经济责任审计转型为契机,抓好高校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J].经济师,2013(03).
[2]杨柳,郑佳,李剑华.浅析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J].商业会计,2013(17).
[3]高加顺.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困境与对策研究[J].通讯世界,2014(21).
[4]范成华.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评价指标研究———以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为例[J].财经界(学术版),2014(05).
出资者财务风险主要包括资本投资风险、资本减值风险和资本经营财务风险。(1)资本投资风险。出资者对外投资形成了出资者与经营者的资本关系,这种资本关系也是财务关系——投资与接受投资的关系。出资者对外投资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被投资企业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引起对外投资收益出现不确定性变动的风险,即资本投资风险。(2)资本减值风险。出资者投入资本后就要求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从广义上看,资本保全价值包括原始资本价值和无风险收益,资本增值价值包括资本有形增值和资本无形增值等。从狭义上看,如果一个会计期间,期末所有者权益比期初所有者权益减少了,则出资者遭受了资本减值。因此,资本减值风险是出资者所投入资本同被投资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而导致起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3)资本经营财务风险。出资者为寻求更大的资本回报、避免资本风险,需要调整资本结构,包括把资本从被投资企业转移出去,或者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吸收其他资本。这些资本转移活动就是资本经营活动。在资本经营活动中,由于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相偏离,由此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就是资本经营财务风险。
二、出资人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对策
(一)构建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防范财务风险。财务监督是出资人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企业要通过进行清产核资、推行《企业会计制度》等基础性工作,逐步建立和规范企业财务报告、财务预决算管理、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中介机构财务审计监督、已核销不良资产管理、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
首先,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为总揽,提高财务决算编审质量,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资产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财务决算是企业年度经营成果的综合体现,是出资人财务监督的核心工作之一。企业决算管理不仅要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也要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计算与结果确认、绩效评价、业绩考核、收入分配、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评价等各项监管工作提供评判依据。提高财务决算编审质量,规范会计信息披露,要以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为重点,通过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披露和揭示企业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等非会计信息。同时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4号),认真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通过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为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掌握国有资产分布和营运状况、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和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其次,以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为主旋律,重点关注和评价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及舞弊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务院赋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通过对被出资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借以评价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履行经济职责和廉洁勤政的状况,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企业负责人提供重要依据,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手段。为适应出资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需要,加强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监督,客观评价其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出台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6号)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出资人所关注的已经不应局限于常规财务审计的内容和范围,应该以管资产、管决策、管重要财务事项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审计的主要内容。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国有企业审计的主旋律,其中评价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把企业经营者决策失误、管理不善以及舞弊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办、国办的《两个暂行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7号令的要求,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等各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尤其注意组织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权限划分,及审计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经济责任审计事权管辖划分,规范下达项目审计计划。
再次,以推行全面财务预算为龙头,实施出资人财务预算核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是为了确保企业战略规划目标实现而采取的一种财务控制方法和监督活动,是控制企业成本费用开支、监督企业利润分配的有效手段,是确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重要工作基础。从出资人财务管理看,财务决算是事后监督,财务预算才能起到事前控制、事中约束的作用。从国资监管角度看,事前控制、事中约束远比事后监督更重要、更直接。为此,国资监管机构要完善财务预算报表体系,细化财务预算目标,规范编制内容和要求,并与月度财务快报结合起来。通过实施企业财务预算核准制度,逐步研究建立财务预算审核、分析、批复和监控工作规范,及时跟踪风险监测和有效控制企业经营成果、成本费用、重大资本支出及企业战略规划目标等的完成情况,推动企业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四,健全重大财务事项报备、核准及审批制度,规范企业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对重大财务事项进行监督管理,是出资人财务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是要对企业财务决算范围、聘请财务审计中介机构、重大资产损失等事项实行备案管理;二是要对企业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披露事项进行备案管理;三是切实关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防止企业随意调节业务收入及利润;四是进一步规范委托理财、期货等高风险投资,实行备案管理;五是要规范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凡消化以前年度挂账、潜亏以及跨期收益转回等特定会计核算行为要核准审批;六是发生企业对外担保、大额资产抵押、质押等重大财务事项,实行备案管理;七是企业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后,对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监管;八是规范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协调和监督,帮助和服务企业协调重大财税政策,协助债务重组、资产重整,处理债权债务等,逐步建立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九是以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为起点,建立健全企业资产损失责任界定及追究制度。
(二)以企业战略规划为发展目标,突出主业,缩短投资管理链条,防范财务风险。从整体看,国有企业管理层次过多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致使一些企业机构臃肿,监督管理失控,决策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加,影响竞争力的提高,甚至成为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调整内部组织结构,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出资人职责层层到位的重要措施。一是要有利于发挥企业的整体优势,推动企业按照市场导向的要求,集中优势资源和优良资产,做强做大主业,消除或避免不必要的内部竞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二是要有利于加强内部监管、提高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规避财务风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的,构建适合本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结构要求、职能定位明确、运作高效的内部组织结构。三是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确保整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其中涉及企业资本金变动、资产处置或归属调整、债权债务转移等的问题,要依法征得有关利益方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避免逃废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实行对企业负责人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防止内部人控制。现代企业,最为突出的矛盾是“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现代企业的两权分离,经营者有可能存在“隐藏行动道德风险”和“隐藏信息道德风险”的问题,出资人希望通过经营获利使资产增值,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却不能直接进行管理和经营,只能通过会计信息“间接”控制;而经营者“直接”控制企业经营的过程和会计信息的生成及报告方式,希望由此解脱受托经济责任并获得期望报酬。因此决定了在双元控制主体构架下的企业内部控制其首要的也是基本的目标应该是协调出资人和经营者的利益及矛盾,通过切实有效的协调,找到出资人和经营者共处的均衡点和平衡点。“约束+激励”是引导经营者行为的主要方法,是实现现代企业双元控制主体“协调”内部控制目标的有效办法。出资人应规范建立并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应建立以资本增值为核心,包括财务效益状况、资本运营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等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全面评价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经营者的业绩,明确奖惩标准与经营业绩挂钩,以激励经营者维护出资者的利益,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
(四)加强企业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解决国有企业问题需要深入触动微观机制的本质即企业的控制问题。产权及其组织结构并不是现代企业最本质的东西,最本质的是企业内部的控制文化和控制机制。在这方面发达国家已经研究和创造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和方法,出资人的职责就是帮助和指导企业运用先进的内部控制理论和方法,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一,财务会计部门是化解财务风险的重要防线。财务业务的每一项收付和债权债务的发生都会在账面上反映出来,这本身就是一种监督,会计人员应在会计核算中保证这种反映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财会部门不仅要能把业务存在的大量问题尽力查找出来,而且要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在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内发现问题,研究对策,预测风险,并提供信息。
第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再监督及风险防范负有极其重要的责任。内部审计的“再监督”应是最后一道防线。为了强化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国有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能督导企业审计职能有效运行,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是为董事会实现经营目标服务的,代表董事会监督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和公司各项活动的合规性,是一种内部控制。审计人员的任务就是要以先进有效的内部控制检评方法,有计划和有重点地对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再监督,并提出改进内部控制的建设性意见,促进内部控制改进和完善。
出资者财务风险主要包括资本投资风险、资本减值风险和资本经营财务风险。(1)资本投资风险。出资者对外投资形成了出资者与经营者的资本关系,这种资本关系也是财务关系——投资与接受投资的关系。出资者对外投资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被投资企业经营、财务状况等变化引起对外投资收益出现不确定性变动的风险,即资本投资风险。(2)资本减值风险。出资者投入资本后就要求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从广义上看,资本保全价值包括原始资本价值和无风险收益,资本增值价值包括资本有形增值和资本无形增值等。从狭义上看,如果一个会计期间,期末所有者权益比期初所有者权益减少了,则出资者遭受了资本减值。因此,资本减值风险是出资者所投入资本同被投资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而导致起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3)资本经营财务风险。出资者为寻求更大的资本回报、避免资本风险,需要调整资本结构,包括把资本从被投资企业转移出去,或者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吸收其他资本。这些资本转移活动就是资本经营活动。在资本经营活动中,由于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相偏离,由此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就是资本经营财务风险。
二、出资人财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对策
(一)构建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防范财务风险。财务监督是出资人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企业要通过进行清产核资、推行《企业会计制度》等基础性工作,逐步建立和规范企业财务报告、财务预决算管理、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中介机构财务审计监督、已核销不良资产管理、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
首先,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为总揽,提高财务决算编审质量,规范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资产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财务决算是企业年度经营成果的综合体现,是出资人财务监督的核心工作之一。企业决算管理不仅要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也要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计算与结果确认、绩效评价、业绩考核、收入分配、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评价等各项监管工作提供评判依据。提高财务决算编审质量,规范会计信息披露,要以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为重点,通过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披露和揭示企业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等非会计信息。同时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4号),认真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通过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为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掌握国有资产分布和营运状况、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和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其次,以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为主旋律,重点关注和评价决策失误、管理不善及舞弊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出资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务院赋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是通过对被出资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借以评价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履行经济职责和廉洁勤政的状况,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企业负责人提供重要依据,是一种较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手段。为适应出资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需要,加强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监督,客观评价其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出台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6号)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出资人所关注的已经不应局限于常规财务审计的内容和范围,应该以管资产、管决策、管重要财务事项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审计的主要内容。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国有企业审计的主旋律,其中评价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把企业经营者决策失误、管理不善以及舞弊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办、布的《两个暂行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7号令的要求,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等各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尤其注意组织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权限划分,及审计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经济责任审计事权管辖划分,规范下达项目审计计划。
再次,以推行全面财务预算为龙头,实施出资人财务预算核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是为了确保企业战略规划目标实现而采取的一种财务控制方法和监督活动,是控制企业成本费用开支、监督企业利润分配的有效手段,是确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重要工作基础。从出资人财务管理看,财务决算是事后监督,财务预算才能起到事前控制、事中约束的作用。从国资监管角度看,事前控制、事中约束远比事后监督更重要、更直接。为此,国资监管机构要完善财务预算报表体系,细化财务预算目标,规范编制内容和要求,并与月度财务快报结合起来。通过实施企业财务预算核准制度,逐步研究建立财务预算审核、分析、批复和监控工作规范,及时跟踪风险监测和有效控制企业经营成果、成本费用、重大资本支出及企业战略规划目标等的完成情况,推动企业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四,健全重大财务事项报备、核准及审批制度,规范企业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对重大财务事项进行监督管理,是出资人财务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是要对企业财务决算范围、聘请财务审计中介机构、重大资产损失等事项实行备案管理;二是要对企业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披露事项进行备案管理;三是切实关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防止企业随意调节业务收入及利润;四是进一步规范委托理财、期货等高风险投资,实行备案管理;五是要规范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凡消化以前年度挂账、潜亏以及跨期收益转回等特定会计核算行为要核准审批;六是发生企业对外担保、大额资产抵押、质押等重大财务事项,实行备案管理;七是企业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后,对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监管;八是规范企业重大财务事项协调和监督,帮助和服务企业协调重大财税政策,协助债务重组、资产重整,处理债权债务等,逐步建立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九是以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为起点,建立健全企业资产损失责任界定及追究制度。
(二)以企业战略规划为发展目标,突出主业,缩短投资管理链条,防范财务风险。从整体看,国有企业管理层次过多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致使一些企业机构臃肿,监督管理失控,决策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加,影响竞争力的提高,甚至成为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调整内部组织结构,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出资人职责层层到位的重要措施。一是要有利于发挥企业的整体优势,推动企业按照市场导向的要求,集中优势资源和优良资产,做强做大主业,消除或避免不必要的内部竞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二是要有利于加强内部监管、提高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规避财务风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的,构建适合本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结构要求、职能定位明确、运作高效的内部组织结构。三是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确保整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其中涉及企业资本金变动、资产处置或归属调整、债权债务转移等的问题,要依法征得有关利益方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避免逃废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实行对企业负责人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防止内部人控制。现代企业,最为突出的矛盾是“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现代企业的两权分离,经营者有可能存在“隐藏行动道德风险”和“隐藏信息道德风险”的问题,出资人希望通过经营获利使资产增值,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却不能直接进行管理和经营,只能通过会计信息“间接”控制;而经营者“直接”控制企业经营的过程和会计信息的生成及报告方式,希望由此解脱受托经济责任并获得期望报酬。因此决定了在双元控制主体构架下的企业内部控制其首要的也是基本的目标应该是协调出资人和经营者的利益及矛盾,通过切实有效的协调,找到出资人和经营者共处的均衡点和平衡点。“约束+激励”是引导经营者行为的主要方法,是实现现代企业双元控制主体“协调”内部控制目标的有效办法。出资人应规范建立并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应建立以资本增值为核心,包括财务效益状况、资本运营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等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全面评价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经营者的业绩,明确奖惩标准与经营业绩挂钩,以激励经营者维护出资者的利益,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
(四)加强企业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解决国有企业问题需要深入触动微观机制的本质即企业的控制问题。产权及其组织结构并不是现代企业最本质的东西,最本质的是企业内部的控制文化和控制机制。在这方面发达国家已经研究和创造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和方法,出资人的职责就是帮助和指导企业运用先进的内部控制理论和方法,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一,财务会计部门是化解财务风险的重要防线。财务业务的每一项收付和债权债务的发生都会在账面上反映出来,这本身就是一种监督,会计人员应在会计核算中保证这种反映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财会部门不仅要能把业务存在的大量问题尽力查找出来,而且要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在更深层次和更大范围内发现问题,研究对策,预测风险,并提供信息。
第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再监督及风险防范负有极其重要的责任。内部审计的“再监督”应是最后一道防线。为了强化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国有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能督导企业审计职能有效运行,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是为董事会实现经营目标服务的,代表董事会监督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和公司各项活动的合规性,是一种内部控制。审计人员的任务就是要以先进有效的内部控制检评方法,有计划和有重点地对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再监督,并提出改进内部控制的建设性意见,促进内部控制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