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16: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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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是危险品的主要运输途径之一,危险品在运输时,存在着巨大的潜在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后果,给人民、社会、环境造成严重伤害。据统计,近几年我国每年道路运输危险品货物在2亿吨左右,其中剧毒氰化物就达几十万吨,易燃易爆油品类达1亿吨。随着货运量的攀升,事故数量和危害也在不断上升,给危险品所经过地区的安全带来不可忽视的威胁。因此,如何降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事故风险,提高人员的素质,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对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省市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规章,组织开展了系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顿活动,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1.1 多头执法,行政效率低下
交通部门的交通稽查与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交警等执法同时存在,都有上路检查、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多头执法在增加行政管理成本的同时,也加大了被管理者的负担,降低了交通运输的效率。特别是在普通公路上,由于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内,不同队伍同时开展执法检查,而这些执法队伍又是区域分割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使过程中很可能被多次拦车检查,造成人为的交通不畅,使危险货物在途时间过长,运输效率降低,造成不必要的多余路边停车,有些检查地点本身就不宜危险货物车辆停车,进一步增加了危险性。同时,政府部门之间在交通管理上的职能交叉问题也比较突出。
1.2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规模小,管理不到位
虽然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但实际上很多企业的车辆都不足数,且相当一部分企业是用普通车辆抵充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的,而且挂靠的现象比较严重,增加了危险性。
1.3 应急处理机制不健全
一是应急救援流于形式,应付检查,从业人员在紧急状态缺乏有效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经验。二是部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规范,或者虽有相关预案但可操作性差。一些企业的应急预案,就是启动了也不起作用,预案制定的本身就缺乏科学性。而有些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同时承担着多种理化性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但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往往都只有一个,没有根据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不同的理化性质制定不同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应急预案,使得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三是很多企业从未开展过应急预案的演练,一旦发生险情,必将难以应付,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四是企业缺乏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和设备。
1.4 从业人员队伍素质普遍较低
虽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但目前从业人员整体文化素质低,尤其在企业中缺少经营管理、安全管理、机务管理的专业人才。与现代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智能化要求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专业知识接受不了,连最基本的化学符号都不认识,再加上安全意识差,法制观念不强,只管盲目运输和装卸。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虽全部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但相当部分车辆没有较好运用,成为一种摆设。押运人员有时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工作职责,既无应变能力,更无有效地应变措施,只会拿着运单和货物清单办个交接手续,是一个名副其实地陪驾员。
2 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对策建议
针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今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发展的需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2.1 理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体制,强化部门协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同一个部门承担的要求,界定道路运输行政管理机构与其它部门之间在危险货物管理领域职责分工,对目前存在严重的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等突出问题逐步予以解决。按照政企分开、权责一致,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理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体制,解决目前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关于车辆检测、汽车检测站、车辆通行等方面的职责交叉问题,理顺交通运输部门与工商、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部门的职责交叉问题,逐步解决多头管理问题,明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同时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共同制定措施,实行整体联动,形成管理的合力。
2.2 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与监督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应切实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保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维修质量。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要求悬挂标志,配备必须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对货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部门应严格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性能检测方法和技术,监督检测站的检测行为和质量,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技术档案信息系统,对车辆实行动态管理。
2.3 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考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考核体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创建健康、有序、优胜劣汰的道路运输市场机制,引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运输安全。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运输方面的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维修货物运输车辆的停车场地与设施的配备情况;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劳动保护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安全运输责任制、安全运输操作规程的建立与落实情况;车辆、设备及设施维修、监测、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建立与演练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并正确使用GPS和行车行驶记录仪情况以及GPS或行车记录仪的数据解读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责任险投保情况。
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考核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企业,须限期予以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取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
2.4 推进卫星定位系统(GPS)科学使用
目前,浙江省所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均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GPS),对车辆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因此,应采取措施,促进全省卫星定位系统(GPS)信息的联网监控,地方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在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GPS)的基础上,尽快实现从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到县(市)、市、省的运输管理部门间联网监控,实现监控信息资源共享,消除监管盲点,全面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2.5 逐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
结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年度审验举办从业人员培训班,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法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以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使用、装卸、运输和发生事故后的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业务知识培训;根据实际情况,规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统一培训教育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填写培训教育记录。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的形式,督促各危运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内容、人员、时间的落实,使企业成为对从业人员再教育的主体;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根据安全生产形式及季节变化,邀请安全、交通、消防及化工专家到企业授课,讲解有关危险品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遵章守纪意识及操作技能。企业内部按月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宣传各项政策法规,分析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6 建立健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急管理和事故施救网络
重视应急管理在控制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以及减少事故损失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各类消防力量组建成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应急救援队伍,并经常举行应急救援演习,以便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方案实施救援,在短时间内控制事故发展。这里需要各部门的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处置程序,切实提高处置各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成功率。一是通过各部门间的协调,研究分析道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型和处置方案,并与有关危险品生产、贮存、经营运输单位建立联动程序,完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处置方案,建立适合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二是增添处置危险货物紧急事故的专用装备,如起重车辆、捆绑式堵漏带等,为处置各类事故、参加社会抢险救援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三是加强对特勤专勤人员的培训,增强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同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还应从不同层次上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化学危险品运输事故救援能力。
【参考文献】
《修订案》共有五条。其与《危规》原有五条的区别在于:
一、在排除条款,增加“放射性物品”
将《危规》第二条第一款中的“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修改为:“放射性物品和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二、删除了《危规》中有关涉及放射性的条款、内窖
(一)删除了《危规》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中的“放射性”。
(二)删除了《危规》第八条第(一)项第6款“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中的“放射性”。
(三)删除了《危规》第十条第(五)项“……,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中的“放射性”。
(四)删除了《危扔》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中的“放射”。
综上所述,《修订案》删除了原《危规》中涉及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条款和内容。
三、进一步完善了《危舰》
根据《危规》原有第八条第(一)项第8款要求,用货车(非罐式车辆)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时,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当进出口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使用的是国际集装箱运输时,其集装箱一般可装载30吨货物。这样就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将进口的集装箱运出港口时,因其核定载质量超过10吨,故在国内道路运输时则违反了《危规》的上述规定,属于违规运输。为解决此问题,有些人提议将在港口集装箱的货物分别装在2-3辆货车上,运出港口后再装入集装箱或直接运输;二是将出口的集装箱运往港口时,也因其核定载质量超过10吨,同样需要用2-3辆货车将货物运到港口后,再人集装箱后出口。但这种拆箱分装的方法很不科学,其理由有:
1.当进出口货物使用集装箱运输时,经常采用火车、汽车等多式联运的方法,将集装箱运到(或者运出)港口,再用船舶运输到国外。在这个过程中,集装箱一般都是不拆箱、整箱运输的,这也是集装箱运输效率高的特点之一。《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在集装箱的定义中指出,“集装箱经专门设计,便于以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输货物,而无需中途重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要求,“经公路集疏运的集装箱,港口装卸企业与公路承运人在集装箱码头大门交接”。
2.国际海事组织及有关港口管理规定要求,到港的危险货物集装箱要“即卸即运”,不允许在港口码头内存放、拆箱。
3.集装箱在海关监管期间不得开封。有些保税区设在港口之外的内陆地区,需汽车运输后才能到达,这些集装箱不能在港口码头内拆箱。
4.如在港口内将集装箱拆箱后再分装到3个核载10吨的厢式货车进行运输,效率低下,也违背了国际运输集装箱的惯例和初衷。而且,由于危险货物的特性,在装卸过程中增大了危险性,尤其是有特殊要求的集装箱(如控制温度、冷藏保温箱),不能在室外或常温下拆箱。
由此可见,《危规》第八条第(一)项第8款的规定,不利于剧毒、爆炸品的集装箱运输,故应予以修订。
一、 危险货物的含义和特点
1、危险货物的含义
危险货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和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2、危险货物的特点
(1)用途广泛。由于化学工业的发展,冶金工业和机械制造采用新工艺,轻纺工业合成纤维的生产以及农药、化肥的广泛使用,危险货物的商品的用户遍及各行各业,随着新兴技术的迅速发展,需要的品种和用量也在不断增长;
(2)危险性大。危险货物具有易爆、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属性,特别是在运输、储存保管中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等化学危险安全事故;同时由于一般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多数具有二重甚至多重性,因此,当发生燃烧或爆炸事故时,其危险性就更大更可怕了。
二、 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重要性
1、 危险货物不能当成普通货物运输,因为它具有易于发生事故的特性;
2、 危险货物不是任何运输企业都能运输,特别是个体运输户,更不能承担运输,因为它需要具备特殊的运输条件和掌握危险货物性质的能力;
3、危险货物绝不能与普通货物混装,因此必须加强管理,严禁危险货物混装运输;
4、危险货物自身稳定性处于一定的临界点,在储存和运输中,要有严格规定和特殊要求,稍有偏离、疏忽或操作错误、防范不当,就会发生事故,而危险货物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具有灾难性,损失巨大,伤亡惨重,影响极大。
三、当前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存在的问题
1、运输企业缺乏专业化
由于许多危货运输企业为了生产和销售的需要成立了危货运输车队,但企业往往把安全管理重点放到生产环节上,忽视了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如应急救援预案缺乏运输过程中的应急措施和方法,从业人员不专业,无专职押运员、驾驶员兼押运员等现象。
2、市场监管还不配套
社会举报渠道不畅,处理制度不健全。特别是由于危险货物运输物品的多样性以及对环境要求高的特殊性,运政稽查部门在中止车辆运行后,存在着保存难、处罚难等一系列的问题,导致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稽查监管难以到位。
四、 强化危货运输的精细化管理
1、以专业化发展为导向,全面整合市场主体
坚持以专业化发展为导向,夯实危货运输市场发展基础,全面整合市场主体,努力推动危货运输向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管理方向发展。结合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贯彻落实和年度审验,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大型专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鼓励发展依托于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的专业化运输企业;对无固定生产企业或者大宗货源为依托,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以收取车辆挂靠费为目的或者为获取经营资质而组合成立的零散、小型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缺乏对自有车辆进行有效监管能力,存在安全管理隐患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通过行政和市场手段对其进行适度整合、归并,对安全资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律进行彻底整顿,经过整顿仍然无法达到规定资质要求一律不予重新许可。
2、以动态化监管为手段,全面建立安全监管台帐
以贯彻落实部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为契机,逐步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车辆市场准人条件动态监管机制,提高运输安全监管系数。主要是运管机构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承运人责任险到期续保时间、罐体合格证下次检验时间、车辆行驶证的下次检验时间、消防设施的有效期等内容,以及企业的工商执照有限期、资信证明有效期、其他部门许可或证明文书有效期、场地租用合同有效期等企业资质条件等内容,统一列表登记,通过运管机构的及时督导和企业的及时自我检查,对即将超过有效期的安全管理事项进行及时补办,保证企业、车辆资质条件和安全技术状况始终符合要求,避免企业、车辆管理断档现象的发生;通过经常性的人车见面和专项检查,加强对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及运输标志灯、牌的动态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按照要求配备从业人员,及时通报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变更情况,确保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符合要求。
3、对危货运输车辆强制安装GPS定位系统
我司运输车辆主要涉及业务为危险品货物运输,一旦危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不仅会危急人员生命安全,更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因此,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是我们工作的重点,2014年,为进一步确保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我们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做为工作开展的首先任务,具体从以下二个方面做足功课:
一是提高责任意识。员工工作责任意识强,会更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对于我司而言更是如此,培养员工工作的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成为我们本年度工作落实的重点,我们通过员工座谈会、安全知识宣讲会、宣传专栏、案例教训宣传册等多途径,切实宣传安全责任意识的重要性,要求员工时时讲责任、处处讲责任,并在实践工作中,按照各岗位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性。同时在系统内部掀起了“讲奉献、比责任”的活动,号召广大员工向优秀员工学习,学习他们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的爱岗奉献的精神,形成了良好的“比、学、赶、超”的氛围,为我们完成全年危险货物运输目标责任奠定思想保障。
二是加强制度完善。制度是我们实践工作开展的规范依据,加强制度完善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能,更能够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年度,我们根据危险货物运输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或修订了39项安全规章制度,如:防患排查、行车事故、出车前收车后安全检查、费用管理、承运货物交接台账管理及出车日志,车辆GPS定位监控与应急响应,定期安全例会等管理制度,并及时办理车辆与证照的年检年审工作,真正做到了以情动人,以制度管人,以理服人,切实规范了公司的管理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管理科学化目标的实现。此外,我们还根据各类运输货物事故教训和经验,未雨绸缪,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如:《应急救援预案》与《事故追究制度》等,提高了防范事故的处理能力。
二、加强学习、注重培训,努力提高内涵建设
2014年,我司十分注重激发员工的学习力度,努力通过学习提高广大员工的学习热情,积极提升自我内涵建设,如:每周抽时间进行理论安全学习,结合上周实际工作进行总结,取长补短,发现问题会上提出进行分析讨论,对不掌握的技能进行理论演练,温习爆破操作安全规程、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学习,加强了一线员工的安全技能水平,近年来,公司始终保持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有力的促进了员工内涵素质的全面提高。
此外,我们十分注重员工培训工作的开展,如除召开每月的安全例会外,根据管理与实际情况,我们还积极开展每个季度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切实实现了员工“四个转变”: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由“他律”到“自律”的转变;由粗乱、被动到精细、主动的转变,此外,公司还从拨出职工教育专项培训经费,用来加强员工从业技能与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并对公司其它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与上岗资格证的人员实行奖励,通过培训,广大员工的实际操作技能得到了全面提升,如:公司执行董事曾国胜同志通过自学与培训,取得了注册安全工程师与中国爆破协会、省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上岗资格证。
三、加强宣传,形式多样,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2014年,我们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开展的力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努力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责任性,如:我们组织开展了“五好员工”、“安全文化五进”、“三高管理者”等活动,通过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撰写安全广播稿等形式倡导安全文化,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将《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张贴在安全宣传栏上,公司工会在生产月中还组织各从业人员家属召开座谈会与邀请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抢答赛,组织从业人员观看事故警示片等活动,从而达到“人人学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目的,以活生生的事实,血淋淋的案例教育广大职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努力促进我司车辆安全生产运输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四、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成安全目标责任
2014年,我司危险货物运输实现了全年安全事故零记录,违章交通事故零记录的“双零”佳绩,全年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实现了安全、规范、高效、有序,完成了全年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目标责任。日常安全管理力度的加强是关键,具体而言主要做好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出车检查和日常保养工作。本年度里,我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为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运行,我们坚持出车前车队队长必须对车辆的轮胎气压、制动系统、火星熄灭装置,导静电接地带、车辆底盘、制动、燃油等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后方可执行配送任务。此外,我们加强了对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力度,每周组织驾驶员驾车到修理厂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求车辆保持清洁,定期更换配件要汇报进行登记。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我国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汽车已进入广大百姓家庭。汽车数量的大幅度增长,而公路的发展,已远远不能满足现代汽车的拥有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逐年增长。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不断攀升,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这就给我们带来了如何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一新课题。即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了车辆驾驶人、行人等人员的行为规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路法》中有关规定,结合公路部门工作实际,有下列一些问题需要着手解决:
一、明确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根据业务量的需要,在行管机构设置专职部门或兼职部门,安排专业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具体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既要有牵头领导和部门,进行综合组织协调;又要分兵把守,管业务又兼负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把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到客、货、修、培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分解工作职责。从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任务看,客运部分占据比重较大。为避免多头交叉管理,如果不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议以客运管理部门兼负主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为佳。明确了行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后,督促运输经营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安全措施,并以此为依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
各级道路运输行管部门要严把市场准人关,把运输经营者资质条件作为经营许可和企业经营资质评定的重要内容。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业务的当事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或者核准。同时,加强日常监督考核,一旦发现经营者资质“缩水”,要立即下发整改令,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降低其经营资质直至取消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三、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1.坚持和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在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前及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审验时,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定技术等级,核定经营范围。没有达到车辆技术等级的车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不能参与营运。
2.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定期维护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车辆定期维护和二级维护竣工检验制度,强化二级维护监督管理,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维护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规范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行为,监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并按核定的经营性收费标准收费。对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检测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
四、加强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
1.督促培训单位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大纲组织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坚决打击无证、超范围及违规培训等经营行为。
2.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大客车、汽车列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管理。凡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性活动。
3.加强营运驾驶员日常监督管理,完善营运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做好信誉考核工作,对发生运输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要视情节暂扣或取消其从业资格证件。
五、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
1.严格执行车辆进出站的例检制度。按照《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客运站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
2.监督汽车客运站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检查工作,按要求配备危险品检查设备。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车票和检票,禁止超员车辆出站。凡因客运站原因造成超员超载的,除按规定承担分载费用外还要追究客运站的责任。
六、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运输经营者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行管部门要督促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硬件,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人,提高车辆技术状况,搞好车辆检测和技术维修,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到企业检查时,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做好跟踪和反馈工作。
七、特别注意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行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业户、货运场站、信息配载站的监督检查,严格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业户,坚决取消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格。对达不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的车辆,坚决停运整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