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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管理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6 08: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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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管理

篇1

1.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社会统筹部分采用的是建立在代际转移基础上的“现收现付制”,而个人账户则是“基金制”。“现收现付制”是按照一个较短的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缴费率,来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因此,本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费收入仅满足预算期内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一般保留有小额的流动储备金,即所谓“以支定收,略有结余”。这种制度是下一代人供款养活上一代人的制度,属于代际间的收入再分配。“基金制”是指在任何时间点上累积的社会保险费总和连同其投资收益,能够以现值清偿未来的社会保险金给付需要。这种制度的本质是“同代自养”。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只能反映基金财务支出中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如借入款项的利息、个人账户的应计利息等;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隐性债务”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中得不到反映,只有在实际支付利息或归还本息时才能体现支出,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

2.不能进行正确的成本效益核算,不利于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活动的真实结果

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在法律的强制规定下,通过向劳动者及其所在单位征缴社会保险费,或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而集中起来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具有强制性、基本保障性、特定对象性、统筹互济性、储存性和增值性的特点。

社会保险基金是先征集保险费形成基金,再分配使用。社会保险费是在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的时候,逐年逐月从其创造的价值中强制扣除一部分,经过长期储存积累,在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收入减少或中断时,从其积累的资金中为其提供补偿。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角度看,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及其应计利息是“负债”,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委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资金,最终是要返还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利用时间差和数量差,努力使基金增值,以达到社会保险的保障目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运行成本,除机构本身的行政管理经费由财政拨付可不予考虑外,其真正的成本就是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社会保险基金利息。

收付实现制以会计期间款项的收付为标准入账,当收益实现和收到款项的时间不在同一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收益便不能代表活动的真实结果;同样,当费用发生与支付不在同一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录的费用也不能正确反映当期业务活动所支付的代价。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中关于“第301号科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说明是这样规定的:有条件的地区,年末,按养老基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个人账户利息时,借记“统筹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贷记“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结余”科目。这一规定是立足于当年基金利息收入总额大于个人账户应计利息额,也就是统筹基金必须盈余。在全国大部分省市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空账”,甚至养老保险基金赤字造成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困难,需要由中央财政补贴或借款的情况下,收付实现制这一核算办法掩盖了保险基金运行的真实结果。因此,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不能公正客观地核算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成本和反映运行结果。

3.不能全面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不利于提高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绩效考核

目前政策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只能用于购买债券和存放银行,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效益的来源只有银行存款及国债利息。然而2000年以后,国家已经不再发行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种国债,其他种类的国债利率还略低于银行同期利率,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国债投资基本上已无利可图。因而,社会保险基金效益的高低取决于银行存款办理的及时性,也就是经办机构的办事效率。

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成本分析和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绩效考核,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政策、提高基金运行效益的重要手段;但在收付实现制上进行的会计核算难以满足这方面的要求-它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成本耗费和绩效水平,不能适应开展绩效管理的需要。并且,社会保险基金同时存在“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业务,若两者采用相同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核算,一方面由于现收现付制业务不核算成本,不利于节约费用和绩效的评价与考核;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两种业务同时进行,使得利息成本不能合理分摊、准确核算。这不仅不利于基金管理,也不利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使用。可见,收付实现制已不能满足社保基金进行成本核算的要求,对社会保险基金中采用“基金制”管理业务进行全面的成本核算,更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

4.不符合政府会计改革的趋势,不利于政府会计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传统公共管理体制下,政府开支是否遵守授权和法律法规要求,是受托责任的首要问题。使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记录收支,可以作为核查政府履行责任情况的明确依据。但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背景下,绩效最大化、信息透明度、为社会公众维护国有资产等,已成为政府的主要责任。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不能提供符合新公共管理要求的相关财务信息,不能显示财务状况及财务绩效的全貌。

有关研究表明,对于新公共管理体制,政府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具有以下几项优势:第一,权责发生制会计报告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如实评价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的信息,促进了有效管理;第二,权责发生制为量化计划和活动的效率水平提供了一种机制,以促使政府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竞争力;第三,权责发生制给政府部门带来了一种文化的转变,使得管理者更重视政府机构的改革、效率等财务绩效管理问题;第四,权责发生制更适应新公共管理环境下拓展了的公众受托责任要求,增强了财务透明度;第五,全面、持续地推进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可以提供增强财政长期支持能力方面的信息,从而优化政府的中长期决策。

在OECD国家的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的背景下,目前我国正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实际,实施政府会计改革的深层探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也应顺应政府会计改革的浪潮,循序渐进地进行改革。

二、对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改革的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在实行收付实现制的同时,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实行基金制管理的需要,对个人账户采用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缺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什么样的会计核算基础,不应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性质决定,而应与社会保险基金的性质或业务内容相适应,采用不同的核算基础。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执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是可行的,它既可解决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的局限,满足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宏观管理的需要;同时又能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提高工作绩效。

1.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弥补收付实现制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弊病。

如社会保险基金协议存款的核算,就可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即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对协议存款进行日常核算。

核算方法为:(1)转存协议存款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存款-活期存款;(2)按照协议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贷记:待结转利息;(3)按照承诺利率给个人账户计算利息时,借记:待结转利息,贷记: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4)年终将利息收入-个人账户利息结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5)协议存款到期转回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活期存款,贷记:财政专户存款-协议存款。待结转利息的贷方余额,表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盈余,利息可用于按一定比例提取计息准备金和给个人账户增记利息;借方余额则表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亏损。这种核算方式不仅能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成本与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的真实内容,而且又能克服单一使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的弊病。

2.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有助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成本正确计量,真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运行状况和财务成果;同时又能有效地将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绩效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的责任联系起来,促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从“保征收、保发放”向“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管理目标迈进,为深化社会保险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3.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现在和未来隐性债务的信息,增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可信性和透明度;也能正确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持续能力,为政府规避基金风险、实施稳健的发展战略、制定长期的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4.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核算基础,可以降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难度,有助于将政府会计对象由现金流扩展为受托责任,更好地反映政府活动和履行这一受托责任的连续性;同时能把社会保险基金运动的前因后果联系起来,提供全面、连续、系统、完整的财务信息,符合政府部门实行绩效管理的现实需要。

当然,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向“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转变,不仅需要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修改,还需在立法、人员培训、软件设计等多方面协调配套;更需要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以保证社会保险会计核算的正常有序,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和财务信息的披露质量。

篇2

1.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

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观念在会计核算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当前,从会计从业人员的职称和学历来看,拥有助师以上职称和大专以上会计学历的从业人员比例过低,总体来说,目前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不容乐观,其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等都偏低,并且自我管制能力也较差,这无疑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2.会计主体界限不清

会计主体是会计核算的四大前提之一,目前企业存在企业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问题,企业财产与个人家庭财产经常发生相互占用的情况。企业中重要财产管理岗位如出纳、仓库管理等,由家庭成员或亲属担任,将家庭与企业财产融为一体。企业的财产像家庭财产一样处置,不受任何限制,给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不少困难。

3.会计机构与人员配置不到位

会计机构设置与会计人员任用不符合会计规范要求。基于成本考虑,在会计机构设置上,大多企业不设置会计机构。在会计人员任用上,企业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任用自己的亲属当出纳,再外聘兼职做会计。外聘会计往往身兼数个单位,少则一两个,多则五六个兼职单位,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可想而知。可以说,企业要想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必须合理设置会计机构、科学配置人员。

4.不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建账

大多企业的账本主要是应对税务部门使用发票,尤其是为了应对增值税发票必须建账的规定才设立的,并不是出于自身管理的需要。有的企业甚至根本就没设账;即使设账,账目也混乱不清。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也没按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会计科目,根本不遵守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使得预提费用不按规定摊提;收入与费用完全不配比;人为操纵利润,采用倒轧方式计算利润等情况时有发生。另外,有些企业还报假账,在报统计部门、报税务部门等时用不同的报表,这也是出现在企业会计核算管理中相当严重的一个问题。综上所述,目前企业会计核算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较多,企业要想求得健康快速发展,就必须不断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工作。

二、加强企业会计核算管理的措施

企业要想求得生存和发展空间必须加强企业会计核算管理,从会计人员的需要、企业的需要、社会的需要等多角度来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以提升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同时也要解决在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中出现的一些实际困难,进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企业会计核算内部管理的加强。

1.1加强对财会人员从业资格的管理

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量的大小,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从而使企业配备足够的、业务素质较高的会计人员。其次,坚持以人为本,从工作、生活等方面关心和爱护会计人员,保证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积极支持会计人员开展工作。此外,财政部门也要联合统计部门、税务部门等对会计兼职制定一些必要的管理方法,限制会计的兼职数量,并提出会计兼职核算中最基本的会计核算要求,保证并提高企业会计核算的质量。

1.2加强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

这就要求企业不断加强会计人员教育培训中的考核。这也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并掌握会计的基本知识,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政策法规处理各种会计事项,并熟练地掌握会计电算化软件应用、新的会计处理及纳税申报的方式,使会计人员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要求。同时,企业还可以实施会计从业人员的激励机制,这就要先确定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以保证会计人员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参加培训和学习,在这期间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对不能胜任会计工作的人员及时将其从会计岗位上调换下来;反之,对表现突出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1.3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管理的制度建设

应先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因为这是贯彻执行会计法规,保证企业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会计工作的重要手段。其中,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财务处理程序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等。总而言之,企业必须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进而从制度上保证会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2.企业会计核算外部监管的加强。

2.1加强政府的监督力度和执法力度

要加强企业会计核算的外部监管,就必须充分发挥政府机构的作用。这就需要政府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等,对各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中的会计行为、会计资料进行全面监管,与企业内部监督起互补作用。首先,政府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检查,这样不仅可以及时发现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等,还能促进企业会计人员之间的相互交流,有助于推动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水平的提高。其次,政府应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进行监管,并向企业提供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篇3

1、会计集中核算加大了会计监督的力度,却增加了会计监督的难度。

从某集团公司集中核算的情况看,集中核算后的基础工作得到明显的改善,不规范的凭证、票据被拒绝报销,手续不齐、内容不完整的凭证也均被退回补办。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较原来将有很大地提高,对核算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基本上能正确、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核算。但在会计监督方面,由于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独立于核算单位,不了解核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核算单位发生的经济事项的“知情度”较以前降低了。所以,对核算单位成本费用开支的真实性审核受到一定的限制,审核的难度要比以前大得多。因此,单纯从会计监督角度看,集中核算前是会计有心监督却无力做到,因为他不具备监督应有的独立地位,容易出现“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两难”境地。集中核算后是会计有独立的监督条件却不知道业务的真实性而难以很好地实施监督。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好,无疑也会影响到核算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

2、由于会计监督职能的弱化,致使部分核算单位开具虚假发票套取资金或部分收入不报账实行体外循环。

有些核算单位不合理开支无法向核算中心报账,可能就会想方设法开具虚假发票套取资金,或者截留自揽工程收入和废旧物资让售收入等。

3、会计集中核算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核算单位的理财积极性。

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于一些核算单位领导的思想认识不统一,认为集中核算制约了核算单位支配资金的自,是财务工作的越位,是对他们工作的干预。于是,在工作中就采取了抵制消极的态度。主要表现在:1)对外承揽业务的积极性不高。2)成本费用支出无计划。有钱就用,没钱就向公司要,不考虑所办的事情是否超出财务供给的范围和公司现有资金的承受能力,也不考虑开支是否有预算安排,是否合理合法等。3)核算单位资产管理混乱。很多核算单位都认为集中核算后,资产管理是核算中心的事情,核算单位不建台账,不设专人管理。使对家底不清的现象更加严重。这种现象如果持续下去,公司财务的压力只会越来越大,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也会越来越乱。因此,如果说会计集中核算是以削弱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为代价的话,那么,推进这项改革就得不偿失了。

4、核算单位报账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从现实来看,有些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本来就比较薄弱,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单位的会计岗位不设了,业务好的会计被选调到核算中心,每个核算单位只设报账员一名。会计核算中心与核算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大部分通过核算单位报账员来进行。经调查询问发现,在集中核算的核算单位中,将近有一半的人员无会计上岗证和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有的核算单位甚至由临时工任报账员,报账员成为纯粹的“跑腿员”。如有些报账员填制和整理的报销单据不规范,影响到核算中心的工作效率;有些报账员随意更改费用列支渠道,影响了核算中心的工作质量;有的报账员错误地传递了核算单位领导或核算中心的信息,导致核算单位和核算中心之间发生工作上的误解;有的报账员甚至利用其核算单位内控制度的缺陷而重复报销费用。报账员的低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效能的发挥。

5、往来款项不能及时清理。

由于核算中心人员对各核算单位情况了解较少,加之部分核算单位又不能及时报账,有的往来款项挂了一年又一年,年复日久变成了呆账死账,最终予以核销,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6、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核算单位的实物资产不能进行定期清理盘点,容易造成资产流失。

核算中心人少事多,对各核算单位实物资产不能进行定期清查盘点,部分核算单位实物短少又不能及时向核算中心报账,导致账实不符,会计账务失去了监督牵制作用。

7、会计核算集中给核算中心的日常工作带来不便。

会计核算集中后,原分散在各核算单位的全部账目都集中在核算中心,这样给外部审计带来便利,而由于外部审计长时间集中在核算中心查账,这势必会影响核算中心的日常工作。

8、会计集中核算后使会计责任的认定不明确。

我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会计集中核算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核算单位的核算权和会计监督权,也相应地改变了会计责任主体资格。如会计财务处理出现差错,核算单位会计信息失真或泄密,核算单位领导贪污挪用本单位资源,责任难以确定。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任何事物都是辩证的,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是正常的,关键是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做到趋利避害,不断完善。

1.会计核算中心要注重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并举,在规范会计核算的同时,要加强会计监督职能。

核算中心人员首先要对各核算单位报来的发票进行认真审核,注重其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集中核算的根本出发点之一就是要通过取消各核算单位原有的账户、会计岗位,对各核算单位的成本费用列支行为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统一审核、统一核算、强化监督。但是,集中核算不是万能的,集中核算后,由于会计置身于核算单位之外,对核算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的“知情度”没有过去高,导致会计监督的职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因此,要解决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如何让核算单位尤其是核算单位负责人自觉遵守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其次,要彻底转变财务部门的工作作风,强化财务的监督职能,早编、细编部门预算。主动加强与核算单位及核算中心之间的联系,掌握核算单位经济活动状况,并充分利用核算中心提供的会计信息资源,对核算单位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促使核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司预算,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再次,要努力提高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水平,加强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增强会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核算单位报销的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篇4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基础。收付实现制亦称“现金收付基础”,是按收入和费用是否在会计期间内已经收、付出货币资金,而不论其应否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来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会计处理基础。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基础”,是按收入和费用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来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会计处理基础。2003年施行的《中国人民会计规则》规定,军队会计确认以收付实现制为主,个别事项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尽管对以前单纯的采用收付实现制来讲是一种改进,但通过两年多的实践发现,军队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为主的不足日益显现。

(一)选用收付实现制的原因考察

自2003年以来,我军会计在进行业务处理时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要基础。之所以采用收付实现制为主,大致有如下两点考虑:

一是历史原因。战争时期,我军尚无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规则,军费来源不稳定,开支也无法预料。这一时期会计主要是对军队经费的收支进行记录、计量,采用收付实现制能较好地反映经费活动的来龙去脉及收支结余情况。建国以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军效仿苏联模式,军队物资供应“计划化”。在国家计划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军队会计主体无法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一些理性的、适合自身需要的经济活动,因此权责发生制侧重考核绩效的优点发挥不出来。

二是当时条件。当前我军的经费物资供应没有完全摆脱计划供应的模式,尚未完全“货币化”运行。而且我军财务信息网络系统构建的基础不够完备,会计电算化以单机操作为主。由此可见,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和报告,很大程度上出于这一会计基础在证明现金支出符合性控制合规方面的功效,它基本符合传统军队财务管理的特点,提供了一个报告军队财务支出总额的简单有效的途径。

(二)采用收付实现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总部2003年实施新的会计制度以来,我军的会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为中心,在预算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预算编制方法,细化预算编制内容,积极推行军队政府采购制度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等。集约型的经费使用模式要求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可靠,改革的实施使会计制度在核算内容上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原来的核算基础和核算方法已逐渐不能适应新的变化,暴露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1、收付实现制不能为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算分类提供相关的信息。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首先,从表面上看,编制部门预算似乎与会计没有大的关系,但从实质上看,军队会计信息是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除了有核定编制、制定标准定额等相关配套制度外,摸清单位的“家底”、充分了解各单位资金占用和使用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可靠的会计信息就无法编制精确的预算。其次,预算管理方面所进行的改革,要求细化预算分类,预算编制由过去的粗犷型的“投入法”改为强调集约型的“产出法”,强调花钱办事的效益。对军队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在军队会计中不仅要会面、完整地反映各单位、各部门拥有的经费和承担的欠款,还应能够核算和反映经费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情况,提供各财务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标,而在传统的收付实现制为主的会计基础下,较难实现军队会计的新目标。

2、收付实现制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新形势下实施军队政府采购制度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后出现的新问题。已经实施的军队政府采购制度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使军费的流向发生了重大变化。新制度下,各单位收到的经费资金不再表现为货币资金,而是一方面表现为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表现为费用的增加或非货币性资产的增加。这就需要对军队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由于不再表现为货币的形式,传统的收付实现制不能准确反映资金的流向变化。

由于尚未突破收付实现制基础,也给会计工作带来许多棘手的问题:在采购材料物资的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同的情况,有的材料物资已到,但发票账单未到;有的发票账单已到,但材料物资未到;有的可能采取一次付款方式;有的可能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等等。这样,在单位会计上常遇到的是何时确认购入的资产、购入资产按什么金额入账,而采购部门会计上遇到的是何时确认支出、支出按什么金额入账等问题。在收付实现制下,单位只能在实际收到拨款单据时按拨款金额确认和计量购入的材料物资,如果采购过程跨年度,则不能完整反映该项经济业务活动;采购部门只能在实际拨款时按拨款确认和计量支出,如果在年末时,采购已基本完成,但款项尚未付清,或按照采购合同须扣留部分保证金,则在年末会形成资金结余,这种会计处理不能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3、军队会计信息不完整,缺乏完整、详实的反映军队财务状况的财务会计报告。长期以来,我们只强调军队会计为预算管理服务,因而造成会计仅侧重于预算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的核算。而对于使用军费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及合用情况,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等缺乏有关的信息披露。不仅会计检查和审计难以进行监督、管理,会计本身也缺少了进行长远决策所需的信息。

在现行的会计核算办法下,主要是由人工控制事业单位的借款和各种占用款,没有与其应负的责任挂钩,没有强行的控制措施,灵活性较大,如果财务部门借款把关不严,就容易出现借款较多而且长期不能偿还的不良现象。同时预算与执行“两张皮”的现象比较严重,所得的预算执行的信息不准确、详实,预算的监督控制职能作用不明显。

军队财务工作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会计有不仅仅局限于记账、管钱的层次上,而是要更一步明确会计的重心在于管理,建立管理型会计模式。在赋予财务人员更多权利的同时,也应看到利益的追求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和军队会计管理的作用大打折扣。

二、采用权责发生制是我军会计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军队财务工作的发展,新的全方位的军队会计改革势在必行,而改革军队会计的核算基础,推进权责发生制将成为改革的必然要求。

(一)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动因及优势

1、优化经费的使用。首先,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成本核算制度,将使财务部门和单位首长对权责发生制对财务行为的控制,业绩管理的作用有更深刻的认识。更加注意到加强经费使用效益,做到“跟踪问效”。只有权责发生制才能较客观地反映会计期间的经费使用效益。其次,为降低采购成本,军队推行了政府采购制度,各级部队相继成立了采购组织机构。随着部队与地方企业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增多,金额规模进一步增大。为了更好地管理发生的债权债务,加强采购经费的使用效益,客观上也要求采用权责发生制。第三,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管理,将极大地加强预算管理的效益。

2、适应军队后勤保障供应的社会化。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后勤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减轻军队后勤负荷的重要举措。军队所需要的社会服务不再由部队大包大揽,采用向社会采购或交给社会承担。由于地方公司均采用权责发生制,军队会计信息要与之建立可比性的接口或通过网络实现资源共享,网上招标、采购,也要求军队会计改变会计核算基础。而且,随着后勤保障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这种需求将更为迫切。

3、促进财务信息网络化,多维化。我军财务部门正在大力加强财务信息的网络化研究和建设。实现军队财务会计信息的网上传递,不但可以缩短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告时间,同时也可以节约上报成本。信息化对军队财务信息的透明化要求越来越高,与生产企业,服务性公司,政府部门的沟通越来越多。指标口径的一致性要求军队会计采用与国家经济主体相同的会计处理信息系统。同时,会计报表和账目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将不仅仅局限于收与支的平面二元化模式,而是呈现立体多维的特点。不同时点,不同单位的数据综合组合,以提供适合的不同决策的需要。这需要对会计信息进行深层次的加工和开发,提高会计信息的适应性。

(二)采用权责发生制是解决军队财务管理改革方面一些日益突出的问题的客观要求

首先,《军队预算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已在2001年开始批准实施。全面改革军队预算的编制形式、方法和内容,重点推行综合预算,分类预算,零基预算等方法,以充分发挥预算的宏观调控作用,逐步建立起财权财力集中,军费分配科学,项目具体透明,监督制约严密的军队预算新体系。在新的预算方法和体系下,考核各时期事业成果和资金使用率是十分必要的。为了使经济效益状况与各期负责人的权力进行配比,采用权责发生制成为现实的客观需要。

其次,军队政府采购制度与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要在保障与被保障单位之间建立类似商业上的交易关系。物资供应和服务提供均计价运行,而且根据成本会计原则将各物资和服务精确计算,在采购计划中把本级各单项任务的成本计算出来。这种“商业化”的保障模型,使得采用可用于考察分期成果的权责发生制成为必然,而且也体现了与非军事单位一致性的会计原则。

(三)采用权责发生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会计与国际惯例接轨,使其社会化的客观要求

会计作为一门“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随着经济国际化和全球市场的发展,会计标准的国际化已成为一种趋势。这种趋势不仅反映在企业会计标准方面,也波及到政府会计方面,并势必影响军队会计的发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标志着中国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从而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换,为中国会计改革和会计行业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这同样需要军队会计加快会计改革步伐,进一步缩小我军队会计制度与国际通行惯例的差异,加强协调,以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

三、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基本思路

根据我军的会计环境,对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将军队的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为主转变为权责发生制为主,从而实现将权责发生制完全溶入军队会计。

(一)改革应采用逐步过渡的推进方式

人们习惯地认为,会计核算基础就是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则认为:“会计上有这样一个确认基础区间,这个区间的范围从收付实现制基础这一端到完全权责发生制基础的另一端,在这两个极端的中间有很多变化,这些变化实际上或者是对收付实现制基础,或者是对权责发生制基础的修正。”从外军和国内政府会计实务情况看,的确如此,除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外,还存在中间带的会计基础,通常称为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基础,或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由此可得到我军的会计核算基础的推进方式大致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

一是采用“一步到位”的方式。即对军队会计的核算基础直接由以收付实现制为主改为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二是采用“逐渐扩展”的方式。即先是根据实际情况对大部分收入支出项目或对部分资产、负债项目实行权责发生制,此后,再逐步推广扩大。

如上所述,权责发生制虽然能合理地计算、确定各期的业务,反映准确、详实的会计信息,但缺点在于计算收入、费用的手续繁杂,核算与报告系统的高运作成本,编报方法难以熟悉。而收付实现制在实施货币调控方面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它所提供的相当便利的现金指标既能提供现实的信息又使控制具有明确的针对性。此外,收付实现制操作简单,易于理解,数据处理成本相当低廉。结合我军会计的实际,改革的实施受会计理论水平,人员素质,计算机操作普及程度,制度制定等诸多问题的困扰,因此,军队会计最好先采用“逐渐扩展”的方式。逐步向完全的权责发生制过渡。

(二)改革的实施范围应视条件协调推进

在改革的实施范围上,主要表现为军队会计与军队预算是否协调推进,也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在军队会计和军队预算上均采用权责发生制。即不仅军队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采用权责发生制,而且对预算编制和报告也采用权责发生制。将成本与绩效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绩效管理。二是在军队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中采用权责发生制,在预算编制上对部分项目采用权责发生制。三是在军队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中采用权责发生制,但在预算编制上仍采用收付实现制。

考虑到我军现行的预算编制正在改革阶段,许多问题尚亟待解决,各种制度还不完善,故应由第三种情况向第一种情况逐步过渡为宜。一个基本结论是,在军队会计中采用以收付实现制为主基础有一定的局限,应该借鉴相关经验有选择地进行权衡取舍,循序渐进地实施相关改革。

(三)改革应戒急戒躁,分步进行

我军会计发展的进程,应立足实际,继续密切关注财务改革的进程,深入研究在新时期出现的新业务新问题,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切实从一点一做起,解决实际问题。在会计核算基础的改革上,不能超越现实,一蹴而就。虽然权责发生制溶入军队会计是军队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仍应戒急戒躁,分步推进。

第一步,对与当前军队财务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应抓紧制定相应的会计核算细则,对现行的会计制度进行不断完善和补充。

第二步,着手研究制定我军新的会计体系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新制度出台后,可先在部分单位试行,视条件成熟后再全面展开。

四、实行权责发生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正确处理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关系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都是会计的核算基础,只不过在权责发生制下,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全面。但是,在会计实务中,不论是企业会计,还是政府会计,乃至于军队会计,都没有绝对意义上采用一种核算或报告基础。例如,企业会计中早已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基础,但是,在企业会计报表中有一张表称为“现金流量表”,该表是对有关账簿记录按收付实现制予以调整,提供各种现金流入、流出的会计信息。从外军会计实践看,已在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国家,没有一个完全抛弃收付实现制的有关信息,而是均有一张重要的报表,即“现金流量表”。实际上权责发生制能够全面反映军队财务的结余和赤字,可以更好地帮助经济决策,而收付实现制则能反映现金的流入、流出以及存量。只有两者结合,才能反映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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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品牌价值及其评估的解释

品牌价值是以可转让的货币单位表示的品牌经济价值,品牌资产作为一种无形资产集合,其内在价值体现在品牌产品(和/或服务)为其所有者带来未来稳定收益的能力。品牌价值分为产品品牌价值与企业品牌价值,产品品牌价值主要涉及制造业,而企业品牌价值范围广,涉及各行各业。产品品牌价值只针对某一产品,一个企业可能有多个产品,企业品牌价值针对整个企业。在数额上,企业品牌价值大于品牌价值。企业品牌价值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载体,企业并购中产生的商誉绝大部分是企业品牌价值。哈佛商学院的约翰·奎克教授认为,“最高境界的品牌,很可能是那些与企业本身的名称重合的品牌。”品牌价值的形成过程包括品牌价值创造、价值传递、价值实现与维护三个阶段。品牌价值实体创造中,产品本身的质量和创新是基础,品牌价值传递要靠各种的推广渠道和方式完成市场化,其中关键的一环是广告,广告是联结产品的客观实在与消费者主观世界的重要桥梁。品牌价值评估是特定动机下按照规定程序对被评估品牌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按评估动机不同,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交易动机,包括并购、合资、许可证谈判、监管及会计合规等,第二种是应对诉讼动机,包括损害费/损失的计算、侵权、许可证与特许权费用赔偿等,第三种是企业营销/内部管理动机,包括品牌管理战略,营销投资绩效/营销投资额分配等。品牌价值评估包括品牌资产的价值评估、品牌权益的价值评价,但两者仍有区别。从本文第二部分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任何一个时点上,品牌资产与品牌权益在货币价值上是相等的,但由于品牌资产是一个静态的概念,品牌权益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品牌资产价值评估反映的是某一个时点上企业拥有品牌资源的货币价值,而品牌权益价值评价需要反映企业拥有品牌资源的来源和某段时间的变化情况,该来源主要是品牌所有者进行品牌经营形成的各种累积成果的货币价值表现,体现着品牌所有者对品牌资产的要求权。因此,品牌资产价值评估可以是一次性的,一般用于满足第一种动机(交易动机)和第二种动机(应对诉讼动机)的需要,评估结果是交易相关方、诉讼相关方谈判协商的基础,资产评估公司开展的品牌价值评估往往属于这种类型。但是,品牌权益价值评价应该是持续的,并能反映其形成及其变化的原因,一般用于满足第三种动机(企业营销/内部管理动机)的需要,咨询公司、学术机构的品牌价值评估往往属于这种类型。品牌价值评价国际标准ISO10668:2010指出,该标准适用于各类组织开展的品牌价值创建、测算、实现及维护等活动,同时也适用于第三方组织开展的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因此,ISO10668:2010既适用于动态的品牌权益价值评价,也适用于静态的品牌资产价值评估。

三、对品牌资产会计核算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1、关于品牌资产的会计核算工具企业品牌管理与决策离不开会计信息的支持。对于企业自创的品牌无形资产而言,虽然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并具有无形资产的特征,但因为其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因而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核算。笔者建议,在当前的条件下,企业可以考虑使用辅助核算的会计核算工具来完成自创品牌价值创造、价值传递、价值实现与维护全过程中能够计量的那部分信息采集、加工、存储、报告。能够计量的信息包括品牌的名称选定费用、形象设计费用、注册费用、广告费用、法律保护费用、品牌营销渠道建设费用、品牌供应链建设费用、品牌投资入股的投资收益、品牌特许权的其他业务收入等等,在这些费用和收入发生时,一方面要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记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和收入类账户,把这些经济业务的数据通过编制记账凭证方式采集到会计核算体系中,同时设立品牌辅助账,根据品牌管理的需要设置品牌辅助核算的具体对象,在经济业务发生时除了编制记账凭证之外,同时记入品牌辅助账。如果企业的账务处理是使用会计软件完成的,则这一过程能够很容易地实现,只需在总账系统的会计科目设置时,将相关成本费用账户和相关收入及收益的会计科目设置为辅助核算科目(项目辅助核算),将品牌对象设置为项目(项目可以分级分类定义),在输入记账凭证时,如果有设置为辅助核算科目的会计科目,系统会要求选择品牌项目,实现品牌辅助账核算,完成企业自创品牌能够计量那部分费用与收入的信息采集、加工、存储与报告。该辅助账输出的信息可以用于企业的品牌管理与决策。2、关于品牌资产的会计管理工具企业如果依靠定期地持续进行品牌权益评价活动实现对品牌管理绩效的评价,只是事后评价,而且成本较高。笔者建议,企业内部可以考虑在品牌管理中使用平衡记分卡的会计管理工具。在平衡记分卡提出之初,人们往往只把它用来充实单纯的财务指标。在其使用过程中,平衡记分卡对战略管理的独到贡献被逐步理解和认识到。平衡记分卡与企业目标及品牌战略的关系如下图所示:企业在品牌管理中可以使用平衡记分卡,将平衡记分卡的各方面指标与品牌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并通过将这些指标层层向下分解,最终能使平衡记分卡成为把品牌战略落到实处的有力工具。品牌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载体,质量、创新、快速反应和社会责任是建立品牌核心价值的关键要素,平衡记分卡的精神在于事前引导、过程控制,而不是事后的评价。将平衡记分卡应用于品牌管理,将有利于把质量、创新、快速反应和社会责任的实现建立在企业各层次员工日常的具体操作活动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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