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10:30:50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一)市场主体法
市场主体,主要是指在市场上从事直接和间接交易活动的经济组织。大学生在创业初期必然要面临主体形态的选择。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供创业者选择的主体形态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不同的主体形态所要求的设立条件、组织机构设置、投资人的法律责任及税收负担都有很大差别。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正确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创业者迈向成功的第一步。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是大学生创业者选择企业形式时必须熟知的。除此之外,创业之初设立企业时还需要了解《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工商管理法规。设立特定待业的企业,创业者还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园区(基地)等方面的法规及相关地方规定,这样有助于选择创业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二)市场运行调控法
企业设立后,基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不可避免地要与其他市场主体发生交易行为,从事复杂多样的民商事活动,面对各种竞争行为,需要融通资金,要抵御和化解各种风险,这就要求创业者必须有较全面的市场主体行为法律常识并熟知规范市场管理秩序的基本法律制度,了解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的基本规定。
(三)政府宏观调控法
企业设立后,需要税务登记,需要会计人员处理财务,需要了解相关的税收和财务制度的基本规定。作为创业者和未来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于我国现行会计法、各类税法的规定也应有所了解。
(四)劳动及社会保障法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聘用员工,这其中涉及劳动法和社会保险问题,需要了解劳动合同、试用期、服务期、商业秘密、竞业禁止、工伤、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诸多规定。为此,在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法律教育时,劳动合同法、保险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也应有所涉及。
(五)知识产权保护法现今社会越来越重视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企业在经营中或多或少都会需要处理如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既
要避免在经营过程中侵害他人权利,也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需要经营者了解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方法。
(六)诉讼及仲裁法
大学生创业时还需学会运用法律妥善解决经济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与各类主体如合作方、消费者、侵权方等发生争议和纠纷,在协商、和解、调解等方法不能解决时,仲裁和诉讼就成为解决经济纠纷最有效的手段。因此,有必要对大学生进行仲裁法、民事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使其学会利用法律捍卫自身权益。此外,各地针对高校自主创业的学生,在企业设立登记、融资、税费缴纳、人员聘请和培训等方面都出台了的各项优惠政策。这些对创业的顺利进行都尤为重要,在法律教育中应让学生全面了解相关规定并学会根据自身情况适时加以利用。
二、深化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各高校都开设了法律基础课及与专业课程相关的如经济法、金融法规等专业基础课,但是专门针对创业教育而开设的,为培养创业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课程却很少,从而导致创业法律教育的严重缺失。创业法律知识是一门内容庞大的体系,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操作性极强的课程。对大学生的创业活动进行系统而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无论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都应该有更多的尝试,以便更好地为学生创业服务。
(一)改革教学方法
在教学过程中,如何对原有的“满堂灌”等落后的教学方式方法进行改革,采用多种教学方式调动学生积极性,是创业法律教育成功的关键。根据长期的教学实践,不难发现在对大学生创业进行法律指导时,得到学生欢迎、反馈效果较好的教学方式主要包括:启发式、案例讨论式、情景模拟式、课外体验式等。
1.启发式创业法律教育主要面对的都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因受到课时和学生自身知识基础等因素的限制,在整体授课过程中,易多采用启发式教学来开拓学生思维,推动学生从被动的“灌输”式学习转向主动的“汲取”式学习。教学中更多地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解决问题的过程,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热情,提高学习兴趣,而且通过对解决问题的方法的探索,可以激发学生的创造热情、培养创新能力。
2.案例讨论式案例教学是法律课程最常用的教学方法,在授课过程中根据不同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的需要主要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以理解法律概念和原理为主的内容,可采用“插入型”案例教学方法,即在介绍理论知识过程中适时地插入相应案例,帮助学生对抽象概念的理解。二是以培养法律实践能力为目的,以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为内容,采用“诊所式教学方法”和“法律辩论式”教学方法。在授课中,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和评析,使学生掌握并学会运用法律的相关规定。
3.情景模拟式在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过程中可组织学生模拟企业设立登记、合同谈判、商标注册、税务缴纳、经济纠纷的仲裁或诉讼程序等常见的法律实践,同时还可聘请相关专业人员从旁指导,通过切身感受问题的解决过程,提高学生法律运用能力。
(二)拓展教学渠道
目前,大多数高校进行就业指导、创业指导的对象主要是即将毕业的学生,而且指导方式也多以课堂教学为主。单纯以授课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创业法律教育,将创业指导工作局限于课堂,既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引导学生将知识转化为运用法律的能力。为此,拓宽教学渠道,尝试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引发学生学习的兴趣,真正帮助有创业理想的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能力。
1.建立创业实践教学基地许多高校都在校内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创业实践基地,常见的如建立超市、咖啡屋、旅行社等易于操作的小型企业。在企业的运营中,让学生经历企业注册、合同签订、风险控制、税务缴纳等一系列过程,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建立创业服务机构在校园内建立专门的创业服务咨询机构,聘请相关专业教师负责解答学生有关创业的各类问题,其中可设置专门的法律咨询处,对学生进行具体的法律指导。
3.建立创业网络平台高校应在校园网站上设置专门的创业网络平台,通过该平台,帮助学生了解有关创业的法律法规和全国各主要地区最新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与此同时还可以建立在线师生交流互动区,第一时间为学生答疑解惑。此外,学校还可多方联系各类型企业,建立校外创业实训基地,定期带领学生参观学习,让学生在观摩过程中感受企业运营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帮助学生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同时还可以聘请成功的创业人士定期为学生作讲座,分享自己的创业经历,提高学生的创业热情。
一、支持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立法现状
近些年来,我国大学生在就业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在此背景下,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难,我国有关部门相继提出多项举措,来拓展大学生的就业渠道。开展大学生创业活动,是解决大学生就业的一项重要途径。因此,为了保障大学生顺利地进行创业,以此更好地带动大学生就业,我国相继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为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活动提供法律支持与服务,在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发挥引导和规范的作用,其具体表现如下。
1.《就业促进法》从法律层面上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了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在此目标指引下,该法进一步从政策支持、就业服务、职业教育与培训和就业援助等方面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从而为我国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了法律层面上的支持保障。
2.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使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规范更加细化
早在1997年3月2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就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目的在于“理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体制,完善改革措施,健全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使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在此目标下,该《规定》进一步对有关部门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便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2009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并积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为了鼓励大学生积极进行创业,以实现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9月26日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等部委《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意见,大学生创业可以享受的优惠措施包括:一是放宽市场准入,允许创业者注册资金分期到位,适当放宽高校毕业生等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二是改善行政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在注册登记3年内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四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探索抵押担保方式的创新,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为了落实该《通知》的有关精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以便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2010年5月4日,教育部也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主要措施包括:一是通过教育改革来培养和增强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二是加强创业基地建设,为大学生创业打造全方位支撑平台;三是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加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等等。
二、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1.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立法层次低
当前,在我国处于法律层面上的支持和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相关规定仅仅表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立法数量相对较少,并且其缺乏直接针对大学生创业的具体规定。就大学生创业方面而言,相关规定仅仅以《通知》和《意见》的方式表现出来,处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层面,法律位阶相对较低,并且相关规定较为原则和抽象,缺乏具体配套的实施措施和细则,因而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承担起为大学生创业保驾护航的重任。
2.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融资与财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力度不足
虽然我国现在对大学生创业给予了一些财税、融资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支持,如在大学生创业融资时给予提供贷款、财政担保、财政补贴安排,工商方面免交工商证照费用和一些管理费用,在税收上也有一定的减免,但相关政策扶持的力度不够。如从税收优惠方面来看,目前中国大学生自主创业所享受的税收减免多局限于收益税,且税收优惠期限较短。在财政补贴方面,政府所提供的财政补贴数额较少,对于大学生创业来说基本上是车水杯薪。[1]在融资方面,政府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的贷款数额过小、门槛较高且期限过短,如小额担保贷款的数额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这对于初次创业的大学生来说,难度大,帮助小。[2]
3.学校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法律教育缺失
大学生创业教育中的法律知识传授是决定大学生将来自主创业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所在高校应为大学生提供相关的创业法律教育。当前,一些学校对将自主创业作为大学生就业的一种重要途径的重要性还不是非常重视,甚至有些学校,为了不影响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将“不准经商”作为对大学生的禁止性义务。[3]在这种教学管理理念下,学校并不热衷于为大学生开展创业教育。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而言,特别是理工科专业的学生,与法律有关的课程一般仅限于大学一年级时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于创业所需要的一些法律知识,如合同法、企业与公司法、财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和知识产权法无从开设,从而导致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严重缺失。
4.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法律意识淡薄
大学生之所以感到创业难,在一定程度上和自身因素有关。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往往只注重创业技能的提高,如十分重视管理经验、营销能力的培养,但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具体表现为:其一,缺乏守法经营、诚实信用的理念。在创业过程中,有些同学往往只顾眼前利益,为了一点小利而置当初的承诺和合同条款于不顾,违约行为经常发生,甚至不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长此以往使自己的经营诚信丧失,进而最终导致创业的失败。其二,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由于缺乏对必要的创业法律知识的掌握,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经常遭遇合同陷阱,使自己枉受不应有的损失;同样是因为创业法律知识的欠缺,大学生创业过程中不注意对自己应有权利的保护,如商标不及时注册而被他人抢注等;进一步讲,由于创业法律知识的欠缺,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当自己的合格权益受到他人不法侵害时,也不能很好地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总结而言,在现实创业过程中,多数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既不懂得依法办事,也不懂的依法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
三、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支持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法律法规
如前所述,就我国当前支持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法律规范而言,法律位阶相对较低,处于法律层面上的仅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且该法律并非仅仅针对大学生就业而言的,因此我国应尽快出台直接针对支持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法律,如《大学生创业促进法》,以使大学生在创业时有法可依,这会在很多程度上提高大学生的创业信心。[5]同时,针对我国现有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法规相对原则化和抽象性的特点,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制定内容更加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以保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法规具有切实的可执行性。由此形成多层次的、方位全面的支持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法律法规体系。
2.政府在大学生就业创业过程中要发挥引导和扶持的功能
为了更好地支持大学生通过自主创业来带动就业,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各级政府应发挥一定的主导作用,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健康有活力的创业环境。[6]有条件的地区,应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通过有针对性地制定支持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吸引大学生进入基地创业,同时,还应进一步完善与大学生创业有关的制度,为大学生创业更好地服务。
3.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资金是企业的血脉,是大学生进行创业活动的首要推动力。但从当前情况来看,大学生创业的融资渠道还是比较狭窄的,通过商业银行进行融资非常困难。因此,政府应更多地为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提供信用担保贷款,并尽量简化贷款手续,为了降低大学生创业的融资成本,政府应对贷款利息给予50%的贴息补助。同时,政府还应进一步完善风险投资制度,以鼓励和发展风险投资业务,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更多的直接融资渠道。在税收方面,应给予大学生创业更多的优惠政策,如大学生创业3年内应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等,免征期结束后,对大学生创业的营业税、所得税税率要低于正常的税率水平,同时,对于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应提高,以便使大学生创业企业获得更大的税收优惠,从而促进大学生创业活动更快更好地发展。
4.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法律知识教育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学校应转变那种大学生从事创业活动会影响学业的偏颇思想。针对大学生创业法律意识薄弱的现状,学校应加强大学生创业法律知识的传授。学校应创造条件为大学生安排尽可能多的与创业有关的法律课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应为大学生开设合同法、企业组织法、财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产品质量法等课程,即使课时紧张,学校也应为大学生至少安排经济法这门课,并对上述法律知识进行重点讲授。通过创业法律教育,使大学生能够树立起守法创业、诚信经营的理念,并培训他们在创业过程中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沙良永.新时期大学生创业面临的法律问题分析[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9):71.
[2] 杨德敏.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探析[J].兰州学刊,2010,(4):111.
[3] 胡赪.对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问题的几点思考[J].新西部,2007,(10):110.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许多高校都相继开设了创业教育课程,但是创业教育并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创业教育理论和培训体系,尤其表现在创业教育中忽视法律教育。法律是现在社会运行的一种常规形式,无论是政治还是经济活动,都必须采用合法的形式有秩序、有规则的进行。
(一)大学生创业教育忽视创业法律教育。目前,相当一部分高校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侧重于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业能力、创业品质等,在增长大学生的创业知识及培育创业技能上又着重于创业团队、创业计划、营销计划、创业融资等方面。对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涉及甚少,有的也只是简单介绍一下企业法的相关内容。大学生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导致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创业成功率低,甚至在创业的过程中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社会的法治化要求。现代社会,一方面,法律取得了社会中的至上地位,全部的社会关系被置于法律的调控之下[2];另一方面,法律规则的普遍化又使得学习法律成为人的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将不得不像学习劳动技能、生活经验、道德规范那样学习法律。[3]这在大学生创业的过程中体现的尤为明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企业的管理策略、经营中的法律问题、法律风险都成为创业者必须深思熟虑的重要课题。在企业生产运营的具体环节中,来自法律的风险有时远大于来自市场本身的风险,看似微小的疏忽与问题可能迫使企业和创业者付出惨重的代价。韩国文在《创业学》中指出:“作为创业者,如果懂法就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害,更为重要的是,现代社会的任何创业行为,都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依照法律程序,得到法律的认可。”[4]所以必须广泛深入地开展创业法律教育,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与运用,对大学生进行创业知识、技能和素质的综合塑造,加强创业活动的科学性,减小盲目,降低风险,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二、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目的与内涵
开展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就是要在传授创业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整合、创新创业法律知识,进而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和创业法律意识,训练和提升法律技能,提高在创业过程中预防争议和解决争议的能力。(
一)获得与创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在创业过程中,任何企业都会在很大程度上涉及法律问题,如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的注册、注册商标的确定、设计专利的保护、合同的签订等都与法律有着密切的关系。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是规范企业活动的准绳。创业教育首先就是要传授基本法律知识,使创业者明了现行企业、创业相关的法制体系、法律内容、各种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救济程序。
(二)培养创业法律意识。在传授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帮助大学生树立创业法律思想观念、培养健康的创业法律心理,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法律认知,进而塑造大学生理性的创业法律意识,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正如黑格尔所说:“法律必须普遍地为人知晓,然后它才有拘束力。”[5]
(三)提高创业过程中解决争议的能力。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另一个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用法能力。法律赋予当事人许多权利救济手段,企业应充分合理地行使相关权利,放弃相关权利就等于放弃了维护利益的可能性或无法实现利益的最大化。[6]在实践中,某些大学生面对复杂繁琐的创业法律程序,缺少耐心与信心,往往不能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争取在法律上可能存在的积极利益。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旨在使创业者依法律规定,做出合乎事理的规划,预防争议的发生在先,处理已发生的争议在后,从而在创业的过程中协助建立、维护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秩序。
三、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
相对于国外较成熟的创业教育教学体系而言,中国的创业教育教学才刚刚起步,并未形成正规的课程教育和专业教育。创业教育只是在学生原有学习体系不变的基础上,另行“添加”的教育活动。而其中创业法律这部分的内容更是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且存在诸多的问题:
(一)创业相关法律繁杂,创业法律教育课程没有形成合理体系。要创办企业,创业者首先要确定适合自己创业的企业组织形式,因为每一种形式在税负、责任、存续性、筹资等方面均有重要区别。[7]明确企业注册的具体流程,与此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条例》《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此外,企业的运营,还必须了解《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劳动法》等。而且,与创业相关的具体法规甚多,各地区还存在着很大差别,所以说,创业相关法律繁杂,不利于形成一个完整体系。我国现有高校开设的创业教育课程,大多采用了国外创业教育中的核心课程,即大多以美国的杰弗里蒂蒙斯、小斯蒂芬斯皮内利合著的《创业学》为蓝本[8],内容主要集中在“商机选择”、“创业者和创业团队”、“商业计划”、“企业创建与运营”等方面。另外,我国的创业教育基本上停留在专题讲座层面,未能将其作为一门体系化的课程来讲授;创业教育理论重视创业者的精神与心理的培养和与经济学、管理学知识的结合,对于创业与法学的交叉与融合并未得到足够关注,其法律教育体系更是无从谈起。
(二)创业法律教育认知观念不到位。1.高校创业教育目标设定具有功利性:这种功利性的目标导向造成了高校的创业教育活动主要局限于操作层面和技能层面,而不注重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培养,学生在创业过程中依然对法律问题知之甚少,一是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另一个是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而增大创业法律风险。2.大学生对创业法律教育的认知存在偏差:很多同学认为创业只需要懂管理、能策划、有资金即可,缺忽略了法律法规对创业的保障因素和约束因素,没有学习法律知识的意识,创业法律教育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
(三)匮乏创业法律教育资源。中国的创业教育教学刚刚起步,教学方式单一,现行的教学模式都是课堂讲授加案例讨论。教学内容因学校、教师等因素差异很大,没有统一的基础性课程设置和培养教学目标。各大学在开创创业法律教育活动时,大都依托经济管理学院和法学院开设的经济学与经济法课程或讲座。有的甚至只设有事后咨询机制,缺乏系统的创业法律教育资源。
四、完善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几点建议
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不能仅仅以传授知识为理念,而是要把知识传授与思维引导和技能训练结合在一起。黑格尔认为:“关于理念或绝对的科学,本质上应是一个体系,因为真理作为具体的,它必定是在自身中展开其身躯,而且必定是联系在一起和保持在一起的统一体。”[9]创业法律教育在实施过程中就是要树立一种创业法律理念,并形成科学合理的体系,具体建议有:
(一)依托大学法学院,创建创业法律教育体系。创业者本身并不是一类独立的法律关系主体,他们是民事主体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与创业相关法律法规很多,但我国并没有独立的专门性法律来调整这一特殊群体,只有一系列法律法规组成的法律群。繁多而又复杂的创业法律决定了开展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必须依托法学院,由法学专业教师将相关法律内容统筹为一门独立学科,并逐渐形成一套科学体系,从课程设置方面入手,为创业者形成合理科学的知识结构打下基础。明确开展创业法律教育的目的是使学生了解与创业相关的法律制度,掌握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法律与政策问题,熟悉各种创业法律规范;在此基础上培养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必需的法律意识,进而能够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合理规避法律风险,提高解决纠纷的能力。创业法律教育主要应涵盖创业主体、创业运行、创业规制、创业救济四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此外,还要研究与创业相关的各种法律制度:如,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各种法律制度,物权制度,担保制度,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法律风险的规避制度、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等。值得一提的是,贯穿其中的是创业法律功能和价值的探讨以及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的培养。
关键词 :大学生创业;成功率;法律风险;防范方法
受高校招生规模扩大、经济危机、社会变革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并不乐观,许多毕业生面临求职难的严峻考验。因此,自主创业逐渐走进大学毕业生的心中。据《2014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3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为2.3%,比2012届上升0.3个百分点,比2011届上升0.7个百分点。2013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为3.3%,高于本科毕业生1.2%。
为了提高大学生创业积极性,各级政府先后出台各项政策法规支持大学生创业,形成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希望以此营造积极的创业环境,开拓就业思路,减轻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尽管大学生创业意识已然存在,但是创业何其艰辛,与美英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大学生的创业成功率委实较低。
一、法律风险是大学生创业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创业成功率持续走低?企业在筹备运营过程中会面临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一系列问题,其中绝大部分风险,比如,资金短缺、管理经验不足等通常可以借助一定的方法和工具予以防范、控制和化解。而企业法律风险与其他风险相比存在明显的不同之处。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不作为,对企业目标产生的影响。法律风险导致的不仅仅是财产损失,企业还可能因此失去优势地位,甚至彻底丧失竞争力。企业一旦忽视了法律风险的防范,势必会带来损害,甚至严重的法律后果。更糟糕的是这种后果具有持续性,即使化解了法律风险,企业若想恢复到原来的信誉也将非常困难。正是因为大学生创业者没有意识到企业法律风险的严重性,才使得创业成功率如此之低。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转型对中国法治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国的立法模式经历了从“变法性立法”到“自发性立法”的转变,实现了法律制度渐进的自我改革;执法方面,我国越来越意识到“运动执法”的不足,逐渐加强常态性执法;此外,司法改革也在稳步进行,司法机关在持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等工作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我国的法制体系愈加健全、法治环境日益成熟,这本是利民惠民之事。然而,对于大学生创业者而言却是彼之蜜糖,吾之砒霜。法律体系的日渐完善意味着企业将要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加升级,但是对尚未注意到这一趋势的年轻创业者们,他们的企业注定走向失败,其努力注定换不来成果。
二、企业筹备阶段的法律风险
1.企业形态选择的法律风险
人员、资金、结构、规模、经营范围等,这些组成因素的差异决定了企业设立形态的不同。选择不同的企业形态,意味着投资者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风险与责任。因此,选择企业形态要综合考量不同因素,包括经济、管理与风险控制。如果选择不当,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所以,企业形态的选择至关重要。现代企业的形态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集体企业等等。不同的企业形态有其特定的要求,包括开办注册资金、手续繁琐程度、风险责任承担、税负比例、投资人法律关系等,由投资人根据自身的条件和需求进行选择。通过调查发现,多数大学生创业者都选择了有限责任公司,小部分选择了普通合伙企业。
新修《公司法》删除了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大大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为资金匮乏的大学生创业者减轻了资金负担。此外,公司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对于公司债务,出资人只需依据其认缴的股份限额承担有限责任,投资人的权益因此受到了保护。但是,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相较于合伙企业而言更加繁琐,重大事项的决策也必需通过股东会决议,运行管理起来不是很灵活。普通合伙企业相对规模较小,出资方式多样,而且管理简便灵活,独立性较强,决策程序简化,合伙人之间的人身信赖程度较强。合伙人共同决策、共同执行、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这对于大学生创业者而言更有利于维系几名创业者之间的情感纽带。可是,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偿还债务,且没有抗辩事由,这样十分不利于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不同的企业形态都有各自的优势和不足,创业者在选择时应当将企业长期发展作为前提多方考虑,选出最合适自身的企业形态。
2.设立文件不完善的法律风险
公司章程是公司依法制定,由全体发起人制定并签署,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重要文件,是公司的“基本法”,也是公司高效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公司章程具有专业性、原则性、复杂性,章程内容包括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公司章程记载的事项对所有发起人均产生约束力。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相当于公司章程的地位。但是,实践中忽视这些设立文件的情况时常发生,许多经营者仅将其作为公司设立的一份普通法律文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多数大学生创业者则是从网上随意下载一份文件范本,照搬法律规定,对出资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约定不明。这样不明确的章程只会带来争议和纠纷,而没有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
因此,大学生创业者应当重视文件设立。在订立文件时不仅要兼顾“合法性”与“可操作性”,同时也要适应企业实际需要的自治规则。创业者在签订设立文件前,应当全面、综合地分析、评估潜在的企业法律风险;起草时要遵循法律法规,充分考虑股权配置、运行机制等多种因素,尽量详细而明确地设置权利义务分配条款、股东约束机制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保密条款等,加强文件的可执行性。企业设立文件中记载的所有条款都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企业应该严格遵守文件中的规定。只有严格遵守设立文件的每个条款,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发生。
3.公司设立股权配置的法律风险
公司股权设置是出资人根据其出资比例确定的,通过设置股权以确认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地位、权利以及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公司具有什么样的股权配置结构对企业的类型、发展以及组织结构的形成都具有重大意义。事实上很多刚起步的小企业只有一两个主要出资人,为了满足企业的设立标准才找了其他发起人共同成立公司。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权力过分集中的企业架构,一股独大,股东会、董事会形同虚设,内部监控不足,往往会导致公司结构失衡,甚至使决策出现严重失误,增加了企业的潜在风险。股权过分集中不仅不利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对大股东也有影响。另外,实际情况中还存在大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相当接近,又没有其他股东,或者在都是小股东的情况下,几个小股东组成的势均力敌的小团体互相抗衡,这样就极易造成股东争夺控制权、难以做出经营决策的僵局。
要想使企业一直顺利运作,必须做长远考量,摒弃传统的集中型、平衡型企业结构模式势在必行。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的企业结构显然不足以应对变化巨大的当代商业环境。虽说无论何种股权配置结构都有其优点和劣势,但是为了应对企业规模、产量、发展模式的不断变化,应当全面分析、准确定位,合理配置公司股权,选择最适合于公司发展的组织结构模式。
三、企业运营阶段的法律风险
1. 合同法律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联系市场主体的重要纽带,市场主体的一切经济活动都离不开合同。任何企业都会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接触到大量的合同。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除了经济业务本身的风险外,企业还会面临诸如违法违规招致处罚的制度风险、合同一方违约导致的信用风险以及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失误导致纠纷和损失的条款风险等。大学生创业者初入社会缺乏实战经验,在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经济活动时,往往急于拿下订单,对于交易相对人提供的合同文本不加以仔细审查就签名盖章,这样就很可能会掉进对方的陷阱。
重视并正确签订合同,在很大程度上能规避和化解上述风险。大学生应该慎重对待每一次经济活动:首先,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对其是否具有缔约资格、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市场信誉度、资本能力等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进行预先调查,从源头上防范合同风险。其次,在拿到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时,要仔细审查合同内容,避免细节方面的错误。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擅自篡改合同:伪造他人签名、私刻他人公章、在合同空白处添加对自己有利或对对方不利的条款、涂改合同中的数字等;还存在利用多义词、模糊语言浑水摸鱼的情况。一旦对合同条款在理解上产生歧义就要及时指正,或者增加补充解释条款。最后还要警惕合同中的那些免除对方主要义务或加重己方义务的格式条款。大学生创业者毕竟初出茅庐,在市场交易中难免处于弱势,在与交易相对人签订合同时,企业更要注意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将整个经济活动所涉及的一切文件,比如,往来信件、合同谈判纪要、合同文本、票据等都留档保存,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可以充分举证。当然,最佳的避免合同法律风险的措施就是由己方起草合同文本,将所有潜在危险因素都考虑在内,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2.企业税收的法律风险
大学生创业企业一经正常运营后就和所有企业一样,要与工商、税务及其他行政机关频繁接触,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其管理和监督。涉税事务是企业的一项重要事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避税是每个企业应当掌握的手段和方法。但是我国的税负名目繁多,对企业是个沉重负担,对资金本就匮乏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来说尤其如此,所以企业为了避税而违反税法规定偷税漏税的现象屡见不鲜。
避税不仅是企业的财务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可以说企业税务风险可能是经营中最大也是最难控制的一种风险。对于税收法治国家一直高度重视,一些隐而未发的税务风险日益显现,企业可能会因为过去税务不法行为而面临现实税务风险。一旦企业的税务问题处理不当,其法律后果可能是致命的。因此,企业应重点关注预防与控制税务的违法风险,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从根本上杜绝税务风险的产生。同时,企业还要协调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与税务风险管理的关系,从公司发展的战略高度上统筹、规划与管理税务风险。具体而言,企业可以设立税务管理机构,由专门人员对税务风险负责;企业还可以落实税务管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完善内部责任追究机制。
3.企业用工的法律风险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用工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大学生创业者应该熟悉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既不侵犯劳动者的权利,又能保护企业的利益。但事实上,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规模普遍比较小,不需要招聘很多职员。通过对大学生创业情况的调查了解,大部分企业包括发起人在内只有十人左右,真正招聘来的全职雇员也就两三个,更多的是在校内寻找几名学生兼职与发起人共同完成工作。对于兼职学生而言,企业不用也不能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只需要双方协议酬劳即可;而发起人之间受发起人协议的约束,根据协议规定分得红利,也不涉及劳动法的内容;因此,企业只与全职雇员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这一合同关系受到法律保护。
企业根据法律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工时与休息休假、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相关公司制度。可实际生活中则存在另一种情况,即企业没有能力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为了弥补就和劳动者私下签订协议,约定劳动者自愿放弃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权利,同时企业相应地给劳动者增加工资。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其合法性、有效性都不能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企业不能为了自身利益而损害劳动者的利益。作为创业者应当重视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福利管理、社会保险管理、竞业禁止等各个环节中的细节问题,提前设计好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以此规避法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4.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大学生创业之初可以利用专利先行公开的特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不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现有专利。当然,对于自己的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也要有保护意识,以防被侵犯。大学生在创业之初很少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典型的表现是不去申请注册企业商标。要知道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商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日后经营过程中可能会被其他企业或个人抢先注册该商标,自己再继续使用就对其他企业或个人造成侵害,又或者自己的未注册商标被他人冒名使用,最终侵害的是自身的利益。所以,大学生创业者要提高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通过向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寻求官方保护来建立自己的防御体系,依法维权,遏制纠纷,从企业设立之初就杜绝风险的产生。
四、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的原因及防范方法
1.创业者层面
法律风险意识缺失是大学生创业成少败多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方面大学生创业知识欠缺、管理经验匮乏,导致法律意识薄弱,忽略了法律风险的防范;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大学生抵制不住诱惑,即使知道违反法律条例,仍旧一意孤行、知法犯法。因此,对于创业的大学生而言,应当在着手创业之前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和法律风险意识,培养法律思维,多从法律角度思考认识问题。在企业设立和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甄别并防范法律风险。实践出真知,大学生创业之前应该先在相关企业进行实习,学习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等经验,熟悉企业的运作方式,总结企业运行过程中值得学习的方面,学会改进其不足之处,才能在实际创立中规避风险,加强防范。
2.创业教育层面
我国创业教育起步较晚,整体机制尚未完善,是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低的另一重要原因。提高法律素养要求大学生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这些基础知识一般从学校获得,而大部分高校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只有一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个别章节中涉及到法律知识。个别学校虽会开设创业导论选修课程,但涉及范围狭隘,创业教育仍旧没有普及,这同时也体现出专业师资匮乏的问题。所以,一方面,学校可以开设更多的创业专业教育,比如,邀请著名企业家、名师、有经验的法律学者等开设讲座,在传授创业技能的同时,着重阐释法律风险问题。其次,各高校可齐聚名师编著一本专门的适合创业者的法律书籍,并且开设相关选修课程,为有意创业的学生们提供一个可以系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机会。再者,为了让学生们将理论与现实真正接轨,除了国家举办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和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之外,学校方面还应当组织更多比赛,提供更广泛的渠道让学生模拟创业,邀请有经验的企业家或者专家学者为创业者们提供专业、可靠的讯息,让他们正确认识创业法律风险。
3.政府层面
目前,各级政府都出台了许多有关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法规。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公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完善工商登记、场地支持、税费减免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各银行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和创新符合高校毕业生创业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降低贷款门槛、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升贷款审批效率。这些优惠政策对大学生创业起到了鼓励、引领和指导的作用。但是,不难看出众多政策法规大部分都是关于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法规和公共服务政策法规,法律法规政策却是一片空白。政府应当加大对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问题的宣传教育,如定期开展法律相关教育,齐聚大学生创业者进行集体学习指导,引导创业者学习法律从而规避法律风险等。此外,政府还应该推进创业制度改革,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创业教育指导制度的基础上,将地方性政策法规提升至法律的位阶,这样更有利于加强创业制度的效力、约束力和效率,保障制度的实施和运行。
参考文献
[1]麦可思研究院.2014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N].文都在线,2014第1版.
[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 27914-2011).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 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 鼓励大学生创业不仅可以充分实现大学生自身的价值, 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带动相关劳动者就业, 缓解日益严重的就业压力, 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河北省是一个人口大省,每年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失业人员的就业压力很大。如果能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搭建我省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平台,以创业带动就业,不仅能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而且还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其他社会人员的就业问题。但河北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现状却并不乐观,存在很多制约因素:其中包括市场、财税、营销、人力资源等,而法律和政策保障上的欠缺更是使高校毕业生在创业中无所适从。因此,构建促进我省大学生创业的法律平台很有必要。
一、 大学生创业的法律和政策保障现状
自 2008 年以来,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措施越来越多,这些支持措施主要包括:(一)门槛降低。大学生提供证明,即可享受国家对大学生的创业优惠政策。(二)注册手续简化。很多省市都开通了大学生创业“绿色通道”,只需大学生提供身份证明和公司注册的必备文件,政府可直接帮其办理一系列手续。(三)减免创业初期的部分税收。(四)提供房屋租赁 补贴。例如有的地方政府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每个月800元的商业门面租赁费补贴。
政府对大学生创业提供了不少支持的政策,但据调查,这些政策存在着一些问题:(一)落实不彻底。国家极力提倡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创业,但是政策在地方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 (二)固定性不强,变动性较大。(三)政策不完整、不全面。单条的政策或者单个的条例,并不具备完整性和全面性。这些优惠政策,仅仅限于创业初期的创业程序手续和部分税收方面。
二、构建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应坚持的价值
(一)法律价值。法律制度的价值,在于它所能够起到的作用和积极影响,需要始终发挥法律在大学生创业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经济价值。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保障并规范了大学生创业的行为,也将促进大学生更好、更健康地创业, 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做贡献。
(三)社会价值。创业是一种社会行为,在一种完善的法律制度的运作下,更多大学生会选择创业,将带动社会的创业之风, 并带来再一次的创新。
三、构建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完善国家关于大学生创业的立法
国家现行的法律制度缺乏鼓励大学生创业的内容,不能适应目前大学生创业的需要。所以,建议调整各项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法律,使之从根本上保证大学生创业的需求。
1. 完善公司法。公司法可在公司设立的门槛、公司的管理等方面,适当地给予大学生特殊对待。例如适当降低大学生公司注册资本,适当减少大学生公司注册程序。
2. 完善财税法。大学生作为一个被扶持的创业重点群体,可以通过税法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减免其全部或部分税收。
3. 完善知识产权法。目前,大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到位。对于大学生知识型创业,国家应当给予更多的支持和鼓励。切实落实好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更好地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促进大学生知识型创业。
4. 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方面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 同时中小企业也是很多创业者在创业之初的首选。因此要尽快完善我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发展融资担保、 小银行、风险投资、租赁融资等融资方式,鼓励银行发放创业贷款。
5. 推动大学生创业促进法的出台。随着社会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这条道路, 因此这个时候制定一部促进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制定一部相关的法律让大学生在创业时有法可依, 这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大学生的创业信心, 从而解决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完善地方性大学生创业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