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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安全治理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2 17: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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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安全治理

篇1

一、欧美国家的互联网安全治理

1.美国的互联网安全治理。1946年第一台计算机在美国研制成功,第三次科技革命也在美国发端,由此推动了美国数十年来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这一发展过程也是互联网的治理过程:用法律法规保障公民的网络信息安全及实体基础设施的安全。如早在1966年就制定的《信息自由法》、1976年制定的《阳光下的政务法》、1978年制定的《总统档案法》和《计算机犯罪法》、1987年制定的《计算机安全法》《2001年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法案》、2002年SNAS学会的《保护赛伯空间安全的国家战略》等法律法规,有效地保护了公民的网络信息安全及实体基础设施的安全,这其中也保护了全美大中小学数千万学生的互联网使用安全。

2.欧盟的互联网安全治理。2000年,欧盟委员会提出了“电子欧洲”行动计划,主要目标是在欧洲实现信息社会,并重视对互联网的安全治理:

首先,是注重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保护。一是在2009年2月10日第六个“加强网络安全日”,欧盟与全球17家知名网络服务提供商共同签署了《保证未成年人上网安全协议》,这17家网络公司包括Facebook、MySpace、Google、YouTube、Yahoo、Europe等业界顶级社交网站,要求它们要协同做好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保护;二是对移动运营商进行规范。从2007年开始,与28家移动运营商签署了《为青少年和儿童创造安全的手机使用环境的框架协议》,协议包括对内容进行分级、严控未成年人访问成人内容、撤查清理违法内容等,呼吁青少年和父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一系列举措对我们在网络时代如何加强校园互联网治理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其次,是在法律规范下有效监管互联网。上世纪90年代,欧盟了4个关于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文件,即《关于信息安全决议》《关于计算机犯罪的协定》《关于打击信息系统犯罪的框架决议》和《关于建立欧洲网络和信息安全机构的规则》等4个文件,把公共信息作为管制的重点。并在1997年9月15日了《电信部门个人数据处理和隐私保护指令》以保护互联网个人隐私信息。

从以上美欧的互联网治理看,这些国家和地区应对网络社会的措施和实践有着其成功的一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网络时代加强我国校园互联网安全管理,我们也应该有应对措施和部署。

二、我国校园互联网安全治理现状

校园网与互联网相连,在享受互联网信息方便快捷的同时,也给校园网的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而校园网的安全状况又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多方面的活动。我国校园互联网管理的主要特点是:用户规模大、自主意识强、环境开放、动态性强,管理上相对复杂。

在我国校园网络大规模建设和普及的过程中,一些问题和弊端逐渐凸显。主要表现在:师生网络安全意识薄弱,网络执法人员不足;校园学生用户缺乏自律和约束;校园网络安全治理方面的资金、人力投入不足,相应的硬件和软件相对滞后,未能驾驭行之有效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我们应该根据以上校园网安全管理中的实际情况,借鉴他国先进的互联网安全治理经验,构建校园网络安全防御系统,推动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逐步走向完善。

三、我国校园互联网安全治理对策

1.提高校园师生网络技术素质,构建自主防御堡垒

人是校园互联网安全治理环节中最重要的因素。“大多数网络安全事件都是由脆弱的用户终端和“失控”的网络使用行为引起。”如果校园师生严重缺乏网络安全基本技术素质,网络安全堡垒将不攻自破。所以,对学校师生有计划地进行网络安全技能培训是校园网络安全的首要任务。其中,新生入学教育和新员工岗前培训是提高网络技术素质的好时机。培训内容可涉及查杀毒、病毒库升级、程序安装、对操作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弥补各种网络漏洞等,并就常见的网络安全威胁问题进行培训,提高师生的网络安全防护技能。

2.完善网络安全法制化建设,依法保障校园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管理的法制化,是校园网络安全管理的必然趋势。只有构建完善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建立健全网络信息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才能科学有序地应对校园网络信息安全面临的挑战,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而实现网络安全的综合治理。一是要落实现行的法律文件,如《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等。二是要及时出台缺位的规章条例,缓解法律法规的单一性和滞后性带来的弊端,如出台《未成年人信息安全保护法》、《网络游戏管理法》等。三是要各级各类学校主动制订适用于自己院校的规章制度,来保障校园互联网的安全运行,如制定《校园网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校园网络管理人员职责》《校园网管理记录簿》《校园网络安全事件记录簿》等,实现校园网络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3.加强校园网络安全教育,保障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在4.5亿的中国网民中,青少年网民占46.3%,达2.12亿人,其中未成年人超过9,858万人。在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问题上,学校尽管承担着主要的责任和义务。但以目前的中国互联网生存状态,家长也依然承担着为未成年人创造安全互联网环境的主要任务,并在孩子们学习网络安全知识的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学校要保持与家庭、社会三方之间的密切联系,要做好对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的指引工作,提供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积极向上的互联网信息,屏蔽有害信息,集合三方的引导力量,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4.完善校园网络安全的组织建设,构建科学化安全管理体系

网络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完善的组织建设和科学的管理体系是我国校园网安全治理的可持续发展重要保障。可以成立“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委员会”等专门组织,完善网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队伍,根据自身条件构建科学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新时期网络安全的严峻形势,要求校园建立网络舆情的预警、干预、评估的科学化安全管理体系以及时对网络安全动态及安全状况做出评估和预测,并有科学应对预案,保证网络安全防范体系的良性发展,确保它的有效性和先进性。

篇2

二、产生网络文化的背景和网络文化的构成

计算机网络安全包括组成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在网络上传输信息的安全性,使其不致因偶然或恶意的攻击遭到破坏,网络安全既有技术方面的问题,也有治理方面的问题,两方面相互补充,缺一不可。互联网出现以后,人们的网络活动日见频繁,并随之产生网络文化,网络活动总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包含着安全活动。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网络安全文化的概念,它是安全文化和网络文化相互渗透的结果。它继承了安全文化与网络文化的共性,同时又具自己的特性。因此,我们认为网络安全文化是安全文化和网络文化的一个子类,它指人们对网络安全的理解和态度,以及对网络事故的评判和处理原则,是每个人对网络安全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总和。

三、网络安全文化的作用过程

网络是计算机技术与通信技术的结合,它从一开始就是为人们通信服务,它的根本任务始终是信息共享与交流,它的主体是人,客体是信息。网络安全文化则产生于人的网络信息活动并影响人的网络信息活动,它的影响过程是全过程的,即从信息的收集、加工、存储,到传输的整个过程。网络安全文化存在于人的心里,是引导和规范人的网络行为的“心镜”。人们通过将自己的行为与之相比较,来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应该发生。 它和行为主体的动机、情绪、态度等要素一起作用于主体,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主体的行为,并使得网络更加安全和谐,因此培育优秀、先进的网络安全文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四、计算机网络安全现状

计算机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软件及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或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具有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计算机和网络安全成为一个需要持续更新和提高的领域。目前黑客的攻击方法已超过了计算机病毒的种类,而且许多攻击都是致命的。黑客的攻击手法不断升级翻新,向用户的信息安全防范能力不断发起挑战。

五、计算机网络安全的防范措施

篇3

左晓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网络安全战略是一个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顶层设计。“早在2014年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就要求,中央网信小组要发挥集中统一领导作用,制定实施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不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网络安全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并公开《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就是落实上述要求。”

近年来,网络安全成为影响全球经济安全运行、政治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国际社会和各国都在探索如何加强对网络安全问题的治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70个左右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和更新了网络安全战略,美国等西方国家在不断加大网络安全领域的立法。左晓栋提到:“出台《网络安全法》,可以补上我国参与国际网络安全治理的短板。从国际看,制定国家网络安全战略也是通行做法。这次我们国家《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相当于补上了这一个缺憾。”

发达国家在网络空间治理方面早有行动,欧美、日本、韩国在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保护等方面立法比较早,而我国的《网络安全法》相对滞后,针对此现象,谢永江谈到:“我们国家的立法思路可能是成熟一部、完善一部,颁布一部。我们国家网络安全方面的立法在2000年后,是国务院和各部委出台的,这可能是执法的需要,网络技术变化很快,如果总是求全责备,可能就很难出台。可以先出台,再不断完善。立法的思维和模式要转变,才能更好地适应网络快速发展的特性。通过法治手段实现对网络社会的有效治理,迅速推进和加强网络立法工作,是当前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任务。就互联网立法而言,我国应当采取专门立法的模式,不宜制定一部大而全的‘互联网管理法’。”

《网络安全法》制定的根本目标,马民虎总结说:“《网络安全法》遵循网络运行和网络社会自身的发展规律、特点,从维护网络安全、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客观需求出发,以国家总体安全观为现阶段互联网治理的指导思想,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作为根本目标。”

《网络安全法》的出台,意义深远。对外能够在国际合作竞争中,为保障国家和国民利益争取更多主动权;对内能够完善网络安全的法律制度,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的保护水平。

正如左晓栋总结所言:“制定《网络安全法》是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重要举措,它的出台意义重大。”他认为其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作为我国首部网络空间管理基本法,是网络安全法制体系的重要基础;二是为我国维护网络提供了最主要的法律依据;三是明确提出了有关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和重要领域安全规划等问题的法律要求;四是成为网络参与者普遍遵守的法律准则和依据。

内容:“举旗”与“指路”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的基本法,确立了我国网络安全的基本法律框架。左晓栋认为可以从四个方面理解这一论述:一是明确了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维护网络安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二是规定了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重大指导思想、理念;三是将成熟的政策规定和措施上升为法律,为政府部门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国要求;四是建立了国家网络安全的一系列基本制度,这些基本制度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特点,是推动工作、夯实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所必需。

谢永江强调,《网络安全法》一方面总结并完善了现有的制度,也填补了网络安全领域的一些空白。“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加强了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在等保的基础上强化了对关键基础设施的保护。另外《网络安全法》完善了网络信息、个人信息的保护,理顺了网络的监管机制,将网信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能做了明确规定,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强化了法律责任,以前因为没有人大层面的法律,相关的法律处罚比较轻,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与《网络安全法》有着怎样的关系?“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网络安全法》从法律上规定了我国在网络空间安全领域的基本制度,相关主体在网络空间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则从政策层面对外宣示了我国在网络空间安全领域的基本目标、原则和任务。法律具有较大的稳定性,战略则会根据形势变化不断更新。”谢永江如是说。

二者的都有着深远的意义。谢永江指出:“一方面,我们国家已成为网络发展大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对网络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强,正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迈进,对信息化需求日益增强,对网络的依赖程度加深,越是依赖就越需要安全的网络环境,必须将网络安全与发展同步。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另一方面,网络入侵、网络攻击、倒卖个人信息等情况不容乐观,这些都在客观上促成了安全立法颁布,为网络空间、国家安全、企业安全还有个人安全提供更多的保护。国际上,一些网络霸权国家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实现对别国的网络监听、监视,严重威胁了我国的网络空间安全,出台《网络安全法》和《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除了要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另一方面也是要促进、推动我同网络空间安全技术的发展。”

左晓栋认为,《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具有对外、对内两方面的作用,对外是“举旗”、“划线”,即宣示中国对网络空间安全的基本立场和主张,明确中国在网络空间的重大利益;对内是“指路”,是指导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即指导今后若干年网络安全工作的开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工作的战略任务是坚定捍卫网络空间、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打击网络恐怖和违法犯罪、完善网络治理体系、夯实网络安全基础、提升网络空间防护能力、强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等9个方面。”

《网络安全法》针对当前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规定了网络安全的定位和目标、管理体制机制、主要制度、监督管理等基本问题,对于打造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将发挥积极作用。左晓栋说:“总体上讲,有利于依法S护网络空间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具体而言,其为各方参与互联网上的行为提供了重要的准则,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

篇4

中国互联网20年发展报告分十一章节:

一、中国互联网波澜壮阔的20年

回顾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二十年历程,总体上经历了基础初创期、产业形成期、快速发展期,而目前正处于融合创新期。

二、互联网成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

体现在四个方面:宽带网络规模建设水平国际领先;骨干网络持续演化升级;应用基础设施快速发展;互联网关键资源拥有量大幅增长。

三、中国互联网技术产业实现创新跨越发展

体现在三个方面:网络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智能终端制造业加快赶超;新技术应用不断培育形成新业态。

四、互联网加速经济转型升级

中国全面推动互联网与经济的深度融合,基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电子商务引领互联网经济发展,网络零售交易规模跃居全球首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创新活跃,移动互联网成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加速器;“互联网+”驱动产业融合发展。

在“互联网+”驱动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报告中提到,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不断驱动线上线下(O2O)互动融合,旅游、租车约车、餐饮外卖等服务业基于O2O模式的产品种类和服务形态日益丰富,O2O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活跃的领域。

并且,余额宝、百发在线、微博钱包、微支付、京保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个体网络借贷(P2P )、众筹等一批新兴业务,降低了金融服务的门槛,丰富了人们投融资渠道和方式。

五、互联网有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中国注重利用互联网的普惠、便捷、共享特性,加快推进社会化应用,体现在:电子政务打造在线政府;互联网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社会共享;互联网推动医疗健康服务精准化、个性化;互联网促进人的均衡发展。

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繁荣发展

中国大力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正能量、弘扬主旋律,这表现在:网络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网络信息传播格局基本形成;互联网传播力影响力明显提升;互联网积极传播中国声音。网络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蓬勃发展。

七、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中国坚持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在推动互联网发展的同时加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网络安全制度体系日益健全;网络安全技术产业体系初步建立;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显著增强;学科建设不断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八、网络空间法治化加速推进

中国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加强网络立法,严格网络执法,引导全网守法,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努力:互联网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网络空间生态治理规范有序;网络法治意识和网络素养明显增强。

九、互联网治理体系在探索中逐步完善

中国高度重视互联网治理,不断调整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表现在: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调整完善;政府引领、多方参与治理模式初步形成;积极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

十、互联网发展的中国经验

篇5

[2] 任丙强,孙龙.我国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及治理模式研究[J].2007,1.

[3] 孙 龙.社会公众的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及监管需求研究[J].对四个城市3774位网民的问卷调查与分析.2007,1.

[4] 李国武.从ICP视角看我国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的治理[J].2007,1.

[5] 任丙强.我国互联网内容管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J].2007,1.

[6] 林阳,祝智庭.中国网络信息安全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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