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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方面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9 17:41:43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法律意识方面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篇1

    茄子苗期、成株期都可发病。叶、茎、花、果实均可受害,但主要危害果实。幼苗染病,茎基部或中部初现暗褐色水渍状病斑,病情发展快,常腐烂,继而幼茎变软缢缩,致幼苗猝倒样死亡。叶片发病,初期产生褐绿色不规则形或近圆形水渍状较大的病斑,后渐变为暗褐色,并在病部上可见较明显的轮纹。湿度高时病斑上可见稀疏白霉长出,但病健界处不明显,只有在气候干燥时病斑边缘才明显,无白霉长出,并易干枯破裂。茎秆受害,初呈褐绿色或紫褐色水渍状病斑,后茎秆渐渐缢缩软化而折倒,致使病部以上枝叶垂萎至死亡,潮湿时病部可见着生的稀疏白霉。花器受害,多表现褐色腐烂,并向茎部蔓延危害。近地面的茄果易先发病,在茄果表皮初显褐黄色至褐黑色近圆形水渍状斑点,病部略凹陷、软腐并带有皱褶,病缘不明显。随后病斑蔓延迅速,造成整个茄果被侵染危害,茄果肉呈淡褐色腐烂状,气候潮湿时茄果病处着生大量白色棉絮状浓密霉层,并能使全茄果都长满,但干燥时只见少而稀疏霉或无霉。病茄果易脱落在地上,在潮湿地面上病情会继续发展,很快造成茄果上长满白霉、腐烂;在干燥地上病茄果会逐渐腐烂失水,干缩变成褐黑色僵果。

    2 病原形态

    引起茄子绵疫病的病原菌有多个,均属于鞭毛菌门真菌。常见的病菌是寄生疫霉(Phytophthora parasitica Dast.)和辣椒疫霉(P. capsici Leon.)。菌丝白色棉絮状,分枝多,无隔,气生菌丝发达。孢囊梗无色纤细,分枝极少,无隔膜。孢子囊无色或稍黄,球形、卵圆形或长卵圆形,大小为 20~50 μm × 30~70 μm;孢子囊顶端明显有状突起,大小为5.8 μm×6.2 μm。菌丝顶端或中间会有大量黄色圆球形厚垣孢子产生,直径 20~40 μm,壁厚 1.3~2.5 μm,单生或串生。

    3 发病规律

    3.1 侵染循环途径

    病菌的卵孢子经安全越冬后,在来年的茄子生长期,通过雨水溅击或灌水传播到近地面的茄株、茄叶或茄果上,从表皮直接侵入或伤口处侵入,进而侵染危害茄子。病斑上产生的游动孢子借助风雨或水流进行再传播侵染危害,周而复始,扩大侵染流行。秋后在病组织中形成卵孢子随病残体组织在土中越冬。

    3.2 发病气候条件

    该病的发生适应温度范围很广,在8~40 ℃ 均可。最适宜病菌的发育、流行的气候条件是温度在25~35 ℃、相对湿度85% 以上。实践中,在茄子整个生长结果期间,气温较易满足病菌生长流行的需求,因此影响该病发生早晚、轻重、流行的决定性因素主要是湿度。在适宜的气候条件下,病菌经1~3 d繁殖即可再侵染茄果。在夏季雨季,田间的湿度大,特别是时晴时雨的梅雨天或高温闷热天气,以及暴风雨后突然放晴有利于该病的发生与流行。一般在大雨后的2~3 d,茄子绵疫病往往呈现田间发病流行高峰。各年度间发病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发病重且早、损失大的年份往往是雨季出现早、雨日与雨量均多。各地发病时间也因气候不同有明显差别,南方地区常在5—6月的梅雨季节及8—9月发生流行,所以春茄子易遭受严重危害;北方地区则在7—8月的雨季时易发生流行。

    3.3 栽培技术影响

    在设施栽培生产中,由于大棚塑料薄膜滴水或破损漏雨而引起发病。另外,土质黏重、连茬种植、管理粗放、地势低洼、地下水位高、雨后积水、排水不良、过度密植、偏施氮肥、杂草丛生的地块和连续阴雨的年份发病较重。植株生长郁闭、嫩绿,田间通风透光性不良,也有利于病害发生。

    4 防控技术

    4.1 选用适宜的抗病品种

    种植抗病或耐病品种是预防茄子绵疫病发生流行的重要措施之一。抗病性在茄子品种间有明显差异,圆茄种类一般比长茄种类有抗性,厚皮种类一般比薄皮种类有抗性,早熟种类一般比晚熟种类有抗性。抗病或耐病性较好的品种有‘布利塔茄’、‘湘茄4号’、‘宁茄8号’、‘兴城紫圆茄’、‘长野狼茄’、‘北京九叶茄’、‘辽茄3号’、‘黑骠茄’等。

    4.2 壮苗定植

    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有机基质穴盘育苗,培育的秧苗不仅根系发达,抗病性强,并能避免苗床、育苗营养土带菌问题,减少病菌侵染机率。定植时坚持选用健壮茄苗,不用病残茄苗,移栽时尽量带土少伤根,不给病菌侵染的机会。茄苗健壮标准:茄株高度17~20 cm,茎秆粗度0.8~1 cm,节间长1.3~1.5 cm,真叶有7~8片,叶片深绿色且大而厚,叶间展开度大于株高,生有即将开放的大花蕾,根系呈白色。

    4.3 实行换茬轮作

    与非茄科作物如十字花科、豆科、葫芦科等实行2年以上轮作,忌重茬。秋冬深翻土层进行冷冻晒垡。选择地势较高、排灌方便、沙质壤土地块种植。土地要平整,雨季注意及时排水,做到雨后无积水。

    4.4 提倡地膜覆盖栽培及合理密植

    覆盖地膜可有效阻止土中病菌飞溅传播到茄子上,并利用日光增温进行高温灭菌及控杂草生长。依各地自然条件,可选用深沟窄高畦或半高畦栽培方式,沟渠一定要保持通畅,便于田间排水降湿。茄子种植密度要适宜,株行距一般为50 cm × 60 cm,每667 m2种植 2 200~2 500株。种植太密,田间通透性不良,茄株生长软弱,易感病。

    4.5 加强田间管理

篇2

(一)法律监督力量薄弱,依法行政工作运行体制不够顺畅。目前县支行的大多数法律事务人员需要承担办公室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无法将精力集中于法律事务工作,从而难以发挥法律事务人员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影响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水平。

(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较低。

(三)对依法行政法律风险认识不到位。少数县支行的个别部门和员工不能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对于什么是依法行政,为什么要依法行政,如何做到依法行政认识模糊。

(四)依法行政流程控制环节衔接不够规范。个别部门少数员工责任意识不强,不能按照人民银行总分行制定的操作流程依法行政,执法过程中凭经验和习惯办事,员工之间相互配合不够默契,衔接不顺畅,导致现场检查个别环节缺失、行政处罚档案资料不全等现象发生。

(五)依法行政监督检查机制不够完善。县支行个别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存在薄弱环节。依法行政管理部门对执法职能部门执法行为合法合理性监督检查的频度和深度也嫌不足。

(六)依法行政横向信息沟通不够畅通。执法部门负责人、执法人员、法律事务人员之间未能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个别员工无执法证参加执法活动,执法部门负责人和法律事务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立项审批时也未核实检查组成员的执法资格。基层人民银行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与信息共享沟通联动机制也不够健全。

二、防范基层央行法律风险的措施

基层人民银行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做到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有效防止依法行政权力失控、决策失误等问题发生。建议: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人民银行县支行要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关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基层人民银行要把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三)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观念。基层人民银行要加大对执法人员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法律风险的教育引导力度,提高执法人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篇3

Abstract:Conventional database application is restricted by the field structure,although simplified the processing flow,but the processing efficiency is low,often the bottleneck in the application.Using united fields to optimize the database structure.The original repeating data can be integrated,with the combination of SQL language and the single type of storage,can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data retrieval,fast generation primary optional set.On the optional set operation can use the original database system,can also use the custom database.Customize database can not only get rid of the limitation of database system development process,but also more initiative and flexibility in the data processing and encryption and decryption,is a development trend in small database application. 

Keywords:database structure;united fields;optimize retrieval efficiency;customize database 

1 引言(Introduction)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硬件设备的不断升级,软件处理能力显著提高。然而,在数据库论文处理方面,却始终存在着一个瓶颈,那就是数据库的字段结构一直制约着数据的处理速度。目前数据库的主要存储方式是硬盘设备,而硬盘设备本身存在着处理速度的极限。在这种条件下,如何提高数据的检索速度就成为一个迫切要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在数据库容量越来越大的情况下。 

数据检索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在海量数据(硬盘存储)中检索出符合条件的可选集,而不在于对于可选集的处理(内存)上,因为内存的访问速度对于数据检索来说是足够的。一旦从数据库上获得可选集,后继的工作就可以转移到内存中工作,处理器的性能就可以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在提高数据检索的速度方面,应该在优化数据库结构,快速获得可选集上面下工夫,其中包括:减少数据库字段与记录的数量、简化数据类型、减少数据冗余等方面[1]。 

2 数据库结构的优化(Optimization of database structure) 

常规的数据库字段是根据数据的内容属性来定义的,用户对数据的操作界面与数据库结构保持一致,以简单的人员信息管理为例,数据库结构如表1所示。 

这是一种通用的途径,也是数据库厂商建议使用的方法,因为这样可以直接使用数据库访问的预定义功能,包括用户操作界面,同时简化数据库应用程序的开发工作,把程序开发人员和操作人员与核心数据库隔离开来,充分保证数据的安全性[2]。但是,这种使用方法也制约了数据库开发人员的视野,尤其在大型数据库的应用开发过程中,在数据检索的效率方面显得无所作为,或者在具体应用出现瓶颈时推卸责任。 

因此,在数据库开发的规划方面,不一定严格遵循数据库厂商建议的方式,可以根据不同的应用场合和数据类型,建立灵活的数据结构,从而提高数据检索的效率[3,4]。 

这里给出的一种方案,是在数据库结构方面进行的一个大胆的尝试,对于数据类型单一、数据容量较大的应用场合较为适用。它不按数据的内容属性来定义具体的字段,而是采取“联合字段”的结构,将原来多个单一的字段组合成一个联合字段,从而简化了数据库的结构,大大提高了可选集的产生过程可数据检索的效率。 

表1中的人员信息数据库,变换为组成联合字段以后,结构简化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原来数据库中的一张表,现在被简化成了一条记录。通过这种变换,甚至可以把整个数据库都整合在一个字段中,将针对数据库的操作转换为针对少量字符串的操作,大大简化数据的操作过程,提高数据的检索效率。 

在这种方案中,当可选集产生以后,不再使用数据库系统提供的缺省操作界面,而由数据库应用程序开发人员编制特定的操作界面,当然,从外观上,可以借鉴操作人员已经习惯的系统界面,甚至与系统界面保持一致,但下面的代码完全由开发人员自己来完成。这样的开发工作并不复杂,不管在哪种平台上,都不会给开发人员增加太多的额外工作量。而且,程序使用效率的大幅提高,也会很快将额外的开发工作量弥补掉。

联合字段的数据工作过程如图1所示。 

虽然在界面上可以与数据库系统保持一致,但数据库接口与数据库结构对用户来说是完全不透明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不但没有降低数据的安全性,而且在数据转换与存储的过程中,还可以采取灵活的手段进行加解密,提高原有数据的安全性。由于变换后的数据对数据厂商也是不透明的,因此,就实现了数据的双向安全性,这正是目前几乎所有大型数据库应用系统一直面临的困惑。 

联合字段实现双向安全性,如图2所示。 

联合字段的作用,是简化可选集的产生过程,提高可选集的检索效率,因为针对硬盘存储的数据库检索,也是以字段为最小单位进行的,字段数量的缩减,以及字段类型的单一化,对于可选集检索效率的贡献是可想而知的。 

3 数据的处理过程(Data processing procedure) 

3.1 数据单元的概念 

为了阐述方便,首先给出“数据单元”的概念,把按规律排列的格式整齐的重复性的一组数据称为一个数据单元,在常规的数据库中,数据单元也许是一条记录,也许是一条记录中的几个字段[5]。例如在上面的人员信息数据库中,每个人员的信息就可以作为一个数据单元,如:“001王勇男”,姓名在中间,左侧是编号(占三个字符),右侧是性别(占两个字符),格式整齐,排列有规律。在这样的一个数据单元中,编号数据可以从单元数据的左侧选取,性别数据可以从单元的右侧选取,中间剩下的就是姓名的数据,这样的选取方法,不要求位于单元中间的姓名数据为特定的长度。 

利用数据单元,可以对原有的字段进行初步的整合,减少字段的数量,简化字段的类型,精简数据库的原有结构。这样变换后,并不影响对原有数据库的常规操作,因为用户界面是根据功能而重新开发的,不依赖于数据库系统,它所使用的是内存中的数据,已经把磁盘中的存储数据库恢复为原有结构的工作数据库[6]。工作数据库根据操作需要,只选取全部数据的一个子集,所以,对于处理速度与实时性的影响有限,这与系统数据库的工作原理是一样的,见图1。只是在得到可选集的条件上,要进行相应的变换,由于数据单元并不复杂,而且是大量的重复性数据,所以在原理上可以保证可选集的确定性。 

如果数据单元的变换已经能够满足应用的需要,优化过程就可以就此为止,有时候,为了简化开发工作,甚至可以将工作数据库与存储数据库保持一致,这样,应用效率的提高,只体现在可选集的产生过程中,尽管如此,变换前后的效率差异还是显而易见的。 

3.2 数据整合 

如果要进一步提升系统的功能,可以在数据单元的基础上,在两个层面上继续对数据进行整合[7]。 

第一个层面,对数据单元进行整合。把多个数据单元连接在一起,进行联合操作。实现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可以使用特定的分隔连接符,把单元数据连接起来,上面的人员信息数据库,整合以后简化成一条记录: 

001王勇男-002李小萌女-003张虹男-… 

上例中分隔符的选择不能与数据库中的任何数据重复,当数据库的性质与内容确定后,找到合适的分隔符并不困难,它的作用只是单纯地将数据单元分隔开来,并且在数据处理以双向过程中作为定位符,实现工作数据库与存储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传递。 

第二个层面,是对字段进行联合。这可以打破数据库系统对字段容量的限制。数据单元整合后得到的数据,具有单一的字符串类型,跨字段存储只涉及到简单的分割问题,这是稍有编程经验的开发人员都可以完成的工作。在数据处理的过程中,直接对多个字段进行联合操作,处理过程并不复杂,由自主开发的用户接口程序完成这一工作,应用人员不必关心其中的细节。 

数据库系统在进行数据处理时,往往以字符类型为主,如果数据库中存在多种数据类型,在进行数据处理时也会在内部先转换为字符类型,然后再进行相应的操作。对数据库结构进行优化后,联合字段类型可以全部设置为字符串类型,这样就简化了内部的类型转换,提高了处理效率,检索速度也是最快的。 

要注意的是,最好不要让整合后的联合数据超过操作系统平台所允许的长度,否则在开发时就要面临来自操作系统的种种限制,会影响到用户程序开发的效率。 

3.3 整合数据的处理 

对整合数据进行处理,主要是在工作数据库与存储数据库之间建立起联系的通道,数据检索时,根据指定的条件,首先从存储数据库产生可选集,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工作数据库,其后的大部分操作都是面向工作数据库的,在内存中完成,只有在操作结束后,或者数据出现变动的情况下,才与存储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8]。 

例如,在人员信息数据库中,按姓名查找某个人员,直接输入查询条件,将优化后的联合字段作为操作对象即可。如果有多个查询条件,比如姓名与性别,可以先对条件进行组合,把“姓名+性别”特征串作为查询条件,然后在存储数据库中进行检索。 

由于存储数据库中的字段已经被优化,字段数量减少、存储类型单一,因此,从存储数据库中检索出可选集的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 

3.4 注意事项 

(1)使用SQL查询语言 

在可选集的产生过程中,应该充分利用数据系统的技术支持,比如SQL查询技术及数据库索引等技术。即使数据库结构保持不变,使用SQL查询语言,也可以成倍提高检索的效率。在具体的检索过程中,数据库系统会自动建立索引文件,进一步提升数据检索的速度。经初步测算,使用SQL查询语言比不使用在速度上可以提高几十倍。 

(2)用户界面与工作数据库 

由于数据库系统对用户来说是不透明的,所以,应该在数据库应用层面上建立特定的用户接口程序,上面已经提到,这部分工作是传统的数据库开发工作之外的额外工作,主要完成可选集的建立工作,与优化后的数据库结构相匹配。此类的开发工作并不复杂,主要内容是进行大量的字符串变换。用户接口程序是双向工作的,在工作数据库与存储数据库之间传递用户的数据。应用系统对数据操作完成以后,用户界面负责临时数据库中的内容交换到存储数据库中,这个过程只在数据存在变换时进行。在用户操作的过程中,使用的数据库是临时的工作数据库,可以建立在原有数据库系统的基础上,使用临时数据库或者数据快照,把整合的数据重新恢复成内容属性的字段,这是与存储数据库无关的过程,只不过针对的是内存中的临时数据库。因此,如果只是使用现有的数据,而不进行数据的改动,这部分操作界面的实现相对简单[9]。

4 使用定制数据库(Using custom database) 

如果数据规模不大,但对安全性要求较高,可以彻底摆脱数据库系统的限制,采取用户定制的数据库,从底层上直接对数据进行操作,同时便于数据的加解密。目前这类系统在国内的应用不多,也没有引起大多数应用人员的重视。近年来,随着网络安全形势的日益恶化,对于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数据操作,安全性已经成为系统开发的首要目标。因此,使用定制数据库与密文存储的技术,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数据库应用开发的重要方向。 

定制数据库的工作过程如图3所示。 

4.1 存储形式 

定制数据库,可以用磁盘文件的形式直接存储在物理介质上。如果数据量不大,可以将多张数据表格放在一个文件中,以简化存储结构。如果数据量较大,可以将数据表格单独存储,以提高数据处理的速度。 

文件的格式可以采用BINARY或者ASCII编码的形式,使用开发平台下的文件存取指令进行操作。在文件的头部或尾部,添加指定的数据表及数据块的索引信息,用以标明文件的数据属性。 

在数据的组织上,仍然延用联合字段的思想,只不过不再借用数据库系统的字段结构,直接与磁盘文件进行数据交换。这样就省去了数据的间接操作过程,在底层上控制数据的存储,增加了数据存储与处理的灵活性,提高了系统的工作效率。 

在此类应用中,要求开发人员对数据库系统的结构有大致的了解,除了常规的文件操作外,还应考虑大量的容灾与安分方面的性能。由于对磁盘文件的操作只包括存储与产生可选集两个方面,类似的开发过程肯定比专业的数据库系统简化,否则就失去了定制开发的意义。 

4.2 数据处理的过程 

由于底层数据不再依赖数据库系统的支持,在可选集产生之后,工作数据库也没有必要再使用数据库系统提供的处理功能,而转由常规的数据结构来实现,比如使用动态数组或容器等结构。 

这样,在用户界面的开发方面,就具有了更大的空间和灵活性,打包后的应用系统也更加精简,便于移植与发行,拓宽了应用系统的应用领域,特别是对于一些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场合较为适用。 

在具体数据的处理过程中,仍然可以使用前面介绍的方法,只是在用户界面的修饰方面,要下一定的功夫,达到与专业数据库系统同样的水平,这方面的开发工作不影响具体的数据应用,只是照顾用户的原有操作习惯。 

4.3 加解密过程 

定制的本地数据库,只对存储环节进行加解密,正常的使用过程,只有数据变动时才需要与存储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大部分操作都是针对内存中的工作(临时)数据库进行的。此类数据加解密过程如图4所示。 

定制的网络数据库,可以通过直接调用底层的网络传输协议进行访问,数据加解密的过程在全部在客户端实现,经过网络传输的数据都是加密后的密文,这样就有效确保了数据传输过程的安全性,也不必考虑众多的网络安全设备(如网络防火墙、网络安全网关等)的影响。 

定制的网络数据库的加解密过程如图5所示。 

4.4 定制数据库的开发环境 

定制的数据库不依赖于商业化的数据库系统,直接对磁盘文件进行读写。因此,在开发环境的选择方面更加自由,包括普通的桌面系统、网络化的C/S、B/S系统、移动(手机、平板)平台等,都可以完成有效的开发工作。 

而且,当基本的应用流程固定以后,可以在不同的平台之间实现快速移植。一个平台上开发完成的代码,只需改动少量的外围代码,就可以应用到另一个平台上。这样,就彻底摆脱了平台软件与数据库系统对用户程序的开发限制,也减少了庞大的软件与系统资源开销,使开发工作变得更加简单灵活。 

IT产业发展到现阶段,硬件的性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原来依靠专业数据库来支持的大型数据库应用系统,现在如果转而使用定制的数据库,可以将其部署在普通的硬件环境之上,几百万上千万条的数据容量,可以轻而易举地在新平台上流畅运行。 

在移动终端平台上,使用定制的数据库,能够大大减少数据库系统占用的开销,转而支持新的应用项目,使有效的硬件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运用。 

5 应用实例 (Application examples) 

以上技术最初应用于《列车时刻表查询软件V4.0》(软著登字第0002941号)中,经实际检测,使用联合字段对数据库结构进行优化以后,数据检索的效率比优化之前提高了70多倍,较好地解决了数据检索速度的瓶颈。下面简要介绍应用的过程。 

(1)问题分析 

交通信息的数据具有统一的规律,就是除了少数的数据以外,大部分数据都是重复性的信息,如到达某个站点的进出站时间与站名等信息。这种数据的特点,比较适合采用联合字段的优化方法。 

如果按着常规的定义方法,每个班次的数据定义成一张独立的表格,如果实现区域联网,数据量将是惊人的。当对联网后的数据库进行模糊检索时,检索效率低下的问题表现得十分明显。因此,采用技术手段对数据库结构进行优化,是解决问题的一个途径。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尝试将联合字段技术应用在大范围交通信息数据库系统的开发过程中,将每个班次的交通信息简化成单条记录,所有区域联网的班次都纳入一张数据表格中,大大简化了数据存储与处理的效率,较好地解决了同类系统开发过程中长期存在的症结。 

(2)数据单元 

将中途站点的数据制作成数据单元,形式为:进站时间+站点名称+出站时间,进出站时间的字符长度直接固定为5,如12:48,因此,数据单元的首尾长度都是确定的,只有中间的站点名称是不确定的。始发站点与终到站点的数据不用特殊处理,直接按上述规则放入数据中即可。 

(3)数据编辑 

数据单元之间使用常规数据中不会出现的特殊字符进行连接,如“-”字符,一个班次的数据按着字符形式存储在一条记录中。数据处理时,通过检索条件在存储库中产生初级可选集,然后对可选集进行具体的操作。

可选集的产生,可以使用数据库系统提供的功能,组合SQL查询条件。在可选集中,根据连接字符将记录中的数据单元分离出来。每个数据单元,先分离出首尾的时间数据,中间余下的就是站点名称数据,并依此建立临时工作数据库,与用户接口程序进行交互。数据变动后,将数据进行逆向处理,最终完成存储数据库的更新过程。 

(4)实例:区间模糊检索 

这是最常规的应用,只设定两个站点的名称,即可以检索出区间内的所有班次。检索条件可以组合为:记录中“前面包含‘出发站点名称’并且后面包含‘到达站点名称’”的可选集”。 

(5)实例:生成站点的班次时刻表 

时刻表是动态生成与显示的,可以直接上物理的大屏系统,为所有站点的出行人员提供信息服务。检索条件可以组合为:记录中“包含‘站点名称’”的可选集。在可选集中,根据进出站时间的特点,可以将班次的属性区分开来,如始发、途经与终到等班次。 

6 结论(Conclusion) 

通过对数据库结构的优化与定制,使数据类型单一化,不但简化了存储形式,而且可以快速实现数据的加解密过程,加解密运算全部在客户端实现,充分发挥了本地处理器的处理能力,不影响网络数据的访问速度。 

可见,数据结构优化后,简化了数据结构,有效提高了数据的处理效率与安全性,节省了存储空间,方便了数据的跨平台移植,是小型数据库应用系统开发的一种新思路,特别适合于以大量重复数据为主体的数据库应用场合。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李宏伟.地名本体数据库存储模式及应用研究[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2012,29(4):35-38;74. 

[2] 陈正举.基于HIBERNATE的数据库访问优化[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2012,29(7):144-149. 

[3] 林沣.分布式数据库中空间拓扑连接查询优化处理方法研究[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2013,30(11):247-250;282. 

[4] 房俊华.DB-Tree:一种高性能的闪存数据库索引结构[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2013,30(11):243-246. 

[5] 陈芬.改进量子粒子群算法优化神经网络的数据库重复记录检测[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2014,31(3):20-21;115. 

[6] 林桂亚.基于粒子群算法的数据库查询优化[J].计算机应用研究,2012,29(3):947-949. 

[7] 王兵.数据库应用系统逻辑结构设计初探[J].现代计算机,2012,(5):14-17. 

篇4

“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目标的确立,使中国步入了法制现代化的快车道。任何一项伟大事业的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标的确立,不仅仅是一个简单选择和积极着手实施的问题,而首先是个理性思考、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新思维的问题。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其法律意识的状况将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效。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涵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具体来说,与其他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相比较,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层次性。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层次性,指的是由于大学生所处的年级、专业的不同,从而具有不同水平的法律意识,表现出一定的层次性。第二,矛盾性。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总体上具有一定的矛盾性。大学生一方面对我国的法制建设非常关心,表现出要求加快和完善法制建设的迫切心情和强烈愿望,也认识到法制建设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另一方面,有时有部分同学对我国的法制状况仍持冷漠、偏激的态度,甚至对我国的法治表示怀疑和不信任。第三,不平衡性。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大学生的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律意识;在具体的部门法里,大学生的民法意识、经济法意识、刑法意识、婚姻法意识、继承法意识等普遍高于行政法意识;大学生的实体法意识普遍高于诉讼法意识。第四,不成熟性。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使得他们的法律意识的内容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法律认知偏差 

法律认知是人们对法律现象,主要是对现行法律制度内容的了解和把握程度。法律认知是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前提,影响和决定着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形成。大学生的法律认知是建立在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之上的。由于大学生法律知识的缺乏,经常表现出对一些我们常说的法律词语的不理解或是理解不准确。 

(二)法律情感淡薄 

在法制现代化和法律意识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法律意识还相对淡薄的大学生来说,这些方面的情感就比较缺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律正义感不强。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仍然秉持一种作为统治工具的传统意义上的或者说专制统治下的法律观,对法律正义性的信赖不足;大部分大学生不了解现行法律现象和法律制度,对其公平和正义性也不甚理解,也就很难有法律的情感产生。其次,法律信任感较差。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不能够跟上市场经济建立的步伐,致使存在一定的、甚至是严重的腐败行为,使得大学生片面的观察这样的状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感。表现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大学生觉得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惩恶扬善,因而对法律的信任感也就比较差。 

(三)法律信仰缺失 

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却令人担忧,部分大学生并未形成一定意义上的法律信仰。具体来看,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乏主要表现在:首先,法律规范的信仰失落。当前大学生对法律规范的信仰日渐失落,主要表现在有一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从,更有甚者对合法效力的法律予以蔑视、践踏,公

然以身试法,最终造成害人害己、令人扼腕的后果。其次,社会秩序的信仰缺失。大学生缺乏一定的对社会秩序的信仰,或者简单的过分夸大或者否认良好法律秩序的存在,进而也就很难将之转化为自觉服从和自觉遵守法律,并且在必要的时候甘愿为了法律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 

(一)树立以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教育理念 

传统的教育模式没有把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作为其目标的理念,这直接影响到教学的方方面面。因此,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必须首先转变教育理念,树立全新的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教育理念。教育机构要树立注重法律意识培养的新教学理念,即转变教学观念,摒弃过去那种只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只传输给学生法律知识的旧理念,而重新树立一种注重知识的输送更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的新教学理念。

(二)合理设置大学生法律课程 

合理设置大学生法律课程,是指基于对国家的教育方针、高等院校培养人才的模式以及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性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而合理安排相关的大学生法律课程。通过问卷调查和收集学生的反馈信息了解到,现在一些大学的法制教育供需矛盾很尖锐。一方面,学生希望学校开设系列法学选修课或法学辅修课,给他们提供更多的接受法制教育机会,满足他们学法的需求。另一方面,原来学校还有一门法律基础课,能够对学生进行相对系统的法制教育,而随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远远不能满足学生求知的欲望。 

(三)大胆探索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方式 

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紧密相关,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一定要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是很有必要也是切实可行的。教学中,要运用多种教学形式,大胆探索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方式。首先,案例教学要贯穿始终。案例分析一定要透彻,不能只讲出法院的判决结果和法律条文就行了,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思考法律规定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以及法律思想和法律精神所在。其次,讨论式教学应该经常运用。尤其是要留一些问题给学生课后讨论,这样会促进学生积极去思考问题和探讨问题,经他们激烈讨论过的问题会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再次,开放式教学也不可缺少。开放式教学就是教师事先不给学生留特定问题,让学生自己去寻找与法学有关的问题,而后到讲台上去讲。这样做一方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锻炼了学生的口才,提高了学生的表达能力。此外,利用多媒体等电化教学手段、请法学专家、学者、知名律师搞讲座等也很重要。 

(四)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 

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首先,健全法律运行机制,为培养和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提供法制保障。健全法律运行机制,要求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执法程序化和公正化,守法自觉化,法律监督制度化。其次,加强权力道德建设,惩治腐败,为培养和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再次,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有机配合,形成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合力。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氛围;家庭要加强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为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提供适宜的土壤;学校要发挥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采取措施提高教育效果。 

(五)建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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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3-0253-02

法治的支柱是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法律意识是现代法治构建的心理基础。在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公民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是国家法治的希望,同时也是体现法治国家水平的标准。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其群体法律素质如何,将对中国法治的未来产生重要的影响。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作为非制度因素的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实现法治社会基本方略的最重要的精神力量和内在支柱之一。因此,研究大学生法律意识已是十分必要和日益紧迫的课题。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涵探析

“意识”(consciousness),从哲学的观点看,是指人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是人的自觉的心理活动。至于什么是“法律意识”(legal consciousness),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学者对之有不同的界定和论述。西方学者很少对法律意识的概念范畴直接进行界定,从而也不对法律意识本身进行分析、研究,只是从各自的研究中,涉及到法律意识中的某一个方面或某一个问题,主要有法律价值、法律文化、法律理想、法律感情、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形态等。这些概念都是属于法律意识的研究范围,或属于法律意识的重要的构成部分之一。

中国学术界关于法律意识的概念,在20世纪50―70年代主要是接受前苏联学者的观点。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中国法学研究的深入和发展,法律意识的研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什么是法律意识?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现阶段,国内学者对法律意识的主要学理解释,可以概括为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如孙国华教授认为,“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1] 沈宗灵教授认为,“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2] 这种观点已成为中国现阶段关于法律意识的主流观点与通说。第二种观点:法律意识是关于法律意识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中间部分。如刘作翔教授认为,“法律意识是法律心理向较高层次的法律思想体系的一个过渡。法律意识中既有法律心理的成分,也有法律思想的因素,是位于两者之间的一个中介环节。” [3] 这种观点着重强调法律意识的心理层面的内容。第三种观点:法律意识是一定的心理现象。如张文显教授认为,“法律意识主要指人们对法律现象的内在领悟及领悟到的感觉、知觉、观念、态度和情感等心理观念因素。”[4] 这种观点强调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主观心理感受。

通过上述对法律意识的各种理论观点的分析,我们认为,法律意识是社会法律文化的一个十分重要而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它体现的是社会主体对法和法律现象的主观心理感受和认知把握状况。简言之,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其体现的是社会主体对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 [5]。而大学生法律意识则是指大学生对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特点分析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如同样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同样是对社会法律现象的认识和把握,同样有多方面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又受到多方面的社会文化和法律因素的影响等,但因作为主体的大学生具有自身的特点,因而大学生法律意识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同时还有着自己的特征。

就其主体而言,当代大学生是在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成长起来的,感受到了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实践的实惠。他们善于独立思考,思维敏捷,容易接受新思想、新事物,追求时尚;喜欢表现自己、设计自我,注重个人的现实利益;在政治思想上,热爱祖国,关心国家的经济建设,密切关注社会的热点问题,积极上进;对自身的素质要求较高。但同时,当代大学生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结构解析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之横向结构

从人类对社会法律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大学生法律意识包括法律知识、法律理想、法律情感、法律意志、法律评价和法律信仰五个方面的内容。

法律知识是人们对法律意识理性认识的产物,是全部法律意识的知识基础;法律理想是在对法律理性认识的基础上产生的对法律制度和法律应当是怎样的反映,它对法律的发展目标的确定以及法律调整价值取向的选择具有重要意义;法律情感是人们对法律,主要是现行法律的心理情绪体验,也是人们依据现实的法律制度能否符合自身物质和精神的需要而产生的喜好和厌恶的心理态度。它反映了人们对法律规则、制度的直接情感态度,处于法律意识的感性认识阶段,一般具有直观性、自发性、易变性的特点。大学生的法律情感大体上有三种情形,即亲法、恶法、冷法;法律意志是法律意识结构体系中的意志因素,它是社会主体不畏、不畏利诱、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自己内在的消极法律意识因素作斗争的心理基础;法律评价是社会主体基于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对法律理想的追求以及对法律的情感体验而产生的评价法律的标准体系以及根据自己对法律的评价尺度对一定时期和一定国家的具体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的主观判断,具有强烈的价值指向性;而法律信仰则是上述各种法律意识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以理性为基础的主体对法律的全身心的认同,是理性化了的法律激情和激情化了的法律理性。因而它是主体一系列法律心理活动的有机的结合体,是主体各种心理要素按照特定的结构组合而成的法律精神行为系统,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境界,形成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也是一个民主法治国家法律意识培养和公民个体法律修养的最高目标和上乘境界。

因此,从横向的角度来看,大学生法律意识就是由法律知识、法律理想、法律情感、法律意志、法律评价和法律信仰这些要素构成的有机的结构系统。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纵深结构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纵深结构是指从法律意识的深层―― 表层结构的角度对法律意识进行结构性探讨,以揭示其内在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多数学者认为,法律意识的纵深结构包含三个层次,即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态。

法律心理是法律意识的初级阶段,是大学生在一定的条件下,根据自己的社会法律生活的实践和感受而形成的对法律的直观的、表面的、片面的、零散的认识、感情、情绪、体验等主观心理活动和反映。

法律观念是指大学生在对法的理解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意向和决策思想,是一种较为稳定的法律意识形态。与法律心理相比,法律观念有更加自觉、明确和理性的法律心理,但与法律思想体系相比又不成系统、相对易变。在法律观念中,法律价值观念其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法律价值观是人们对法律及法律现象所形成的态度、认识、信仰、评价。法律价值观对大学生的行为趋向和行为选择起着决定和支配作用。当代大学生要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首先是建立在知法、知悉法律和崇尚法律的基础之上的;良好的法律意识至少就要求大学生知晓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懂得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样,良好的法律意识使大学生能够充分认识到现代社会中法律的重要功能和作用。

法律意识形态,或法律思想体系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系统化、理论化的认识,它表现为的法律思想、观点和学说。法律意识形态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律现象的自觉的、系统的反映,表现为系统化、理论化的法律思想、观点和学说体系。法律意识形态通过对社会法律现象的内在的、本质的、系统完整的认识,从而将对法律现象的认识提高到理论化、系统化的水平,并对社会法律实践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总之,厘清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涵、特征及结构,进一步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本质特征,对加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的培养,进而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有着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孙国华.法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247-248.

[2]沈宗灵.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23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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