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7: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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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交际分为语言交际和非语言交际两种形式,非语言交际指的是语言交际以外的所有交际行为。非语言交际涵盖的范围很广,分类方法也很多。从跨文化交际和外语教学出发,借鉴西方学者比较统一的认识,可以将非语言交际粗略地分为体态语、副语言、客体语、环境语四大类。环境语包括空间信息(如拥挤、近体距离、领地观念、空间取向、座位安排等)、时间信息、建筑设计与室内装修、声音、灯光、颜色、标识等等。
一、环境语在非语言交际中的作用
环境语是非语言交际的一种重要形式,从非语言交际的角度讲,环境是指文化本身所造成的生理和心理环境,而不是人们所居住的环境。环境可以影响交际。纳普认为,人们既受环境的影响,也会影响环境,我们一旦对所处的环境产生一种看法,就会将这种看法体现在所发出的信息中。这一信息一旦发出,接收者对环境的认知感也会发生变化。梅拉比安将环境引发人们情绪的反应分为:有激发性/无激发性;愉/不愉;受约束/不受约束三种类型(Knapp,1987:107)。
二、影响非语言交际的主要环境因素
影响非语言交际的环境因素很多,本文着重从空间、时间差异方面分析影响非语言交际的环境因素,以期达到促进交际的效果。
1.空间信息的差异
美国著名人类学家霍尔认为,空间的变化会对交际发生影响,可以加强交际的效果,有时还会超过言语的作用(Hall,1973:180)。人的空间观念是后天习得的,所以人们的领地要求和空间关系在每种文化中都有其特有的规则。文化不同,人们对空间的需求也不同,如体距的差异;对空间范围的感觉也不同,如对个人领地的不同态度;文化不同,有关空间和距离使用的价值观念也不同,如利用空间距离显示地位差异。正是由于存在文化差异,在非语言交际中,人们有时会认为他人过于鲁莽,侵犯了自己的领地。霍尔将空间范围分为:固定空间、半固定空间、非正式空间三种类型。非正式空间指的是人际交往中近体距离和领地要求,具体可分为拥挤、近体距离、领地性、空间取向及座位安排。本文将从以上几个方面分析中英空间信息方面存在的差异。
(1)对待拥挤的态度
罗斯纳安通过对中英非语言交际行为进行对比,发现两种文化非语言交际的本质差别为中国文化具有聚拢性,而英语国家的文化具有离散性。
中英的悬殊差异表现在受到冲撞或推挤时的反应上。英语国家的人总是要竭力避免与人碰撞,一旦受到了冲撞,反应就极其强烈。中国人遇到碰撞时同样感到不快,但常常抱着容忍的态度,认为人多,在所难免。
中国人聚餐时,如果雅间位置不够,他们宁可挤在一起也不愿意分开。英语国家的人则不同,他们会占用两间或宁愿轮流用餐也不愿挤在一起。
(2)近体距离
交际双方关系疏密不同,体距不同。霍尔认为,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可分为:亲密距离、个人距离、社交距离和公共距离。亲密距离体距最小,仅限于恋人、家人之间;个人距离次之,存在于朋友和亲戚之间;社交距离再次,主要用于处理公事或陌生人之间;公共体距最大,主要用于公共场合,如演讲等。
文化不同,体距也不同。通常中国人的体距比西方国家要近得多,在公共场合更是如此。如在我国有时可以看到公共汽车上两人同坐一个座位,这在英语国家十分少见,哪怕是一家人,他们也会分两辆车坐,或其中一人站着,因为在他们看来,挤在一起是无法忍受的。
体距学认为,对交际关系的预期效应与交际双方在交流过程中的体距相一致,否则将导致不安和焦虑。而中西体距文化的不同也就成为误解的根源。
(3)领地观念
空间观念的核心就是个人领地的所有权以及对这种权利的维护。.行为科学家一致认为领地性存在于人的行为之中,有助于调整社交活动,但也会成为社交冲突的根源。文化不同,领地观念也会有所不同。英语国家的人极为重视个人的领地范围,从家庭生活到工作环境和公共场所,都明确划分并坚决维护自己的领地范围。领地观念最突出的反映是对privacy的态度。英语国家的人十分重视个人隐私的维护,他们认为同中国人交往中最大的冲突就是他们的隐私受到了侵犯。例如,在英语国家,旅店住房是客人的临时领地,服务人员不经允许无权进入室内。对于这一点,在中国生活或工作的英语国家的人曾普遍抱怨,中国的服务人员随便出入客人房间,旅客不能得到独处的自由。
(4)空间与取向
空间不仅指水平距离和取向,还有高低取向和距离问题。取向是空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人、社会和世界所采取的态度,涉及到地位高低和先后次序问题。
利用空间取向来显示地位高低的方法很多,法庭上高高在上的法官、教室里的讲台、宴会上的主宾席台无一不表明地位高者所占位置也高。英语国家讲究女士优先的习俗也表现在利用空间取向表示对女性的照顾和尊重。例如在英国集体合影时,女士坐在前排,男士站在他们身后,官员站在两侧,而且一般站在后面。这与我国的位置排列大不相同,在我国重要的人物和领导排在前排居中位置,其他人不分男女,都按地位高低或年龄长幼排列。
(5)座位安排
座位安排是利用空间位置表示个人地位和人际关系的一种重要形式。由于文化不同,我国和英语国家在座位安排方面也存在差异。以宴席座位为例,英语国家餐桌以右为上,左为下,而我国则以面向南或面向门为上、以面北或背门为下。英语国家夫妇双方参加宴席时,男主人陪女主宾,女主人陪男主宾;而在我国却是把同一性别的人排在一起。所以,在英语国家一般是男主人陪伴尊贵的女主人入席,让其坐在自己的右侧;男主人左侧为第二位重要的女宾。女主人陪伴尊贵的男宾客席,让男主宾坐在其右侧。中英宴请座位安排的重要区别在于,中国人认为最尊贵的位置是最显著的,而英语国家的人认为,离主人近的位置是显著的。中国夫妇坐在一起,而英语国家却尽量将夫妇分开,避免两名男子或女子坐在一起。
2.时间信息的差异
文化不同,对时间的期求和处理的规则也不同。人类学家霍尔将文化时间分为:正式时间、非正式时间和技术时间三类(李中行、张利宾,1991)。
技术时间是一种精确地时间结构,精确地测量出时、分、秒等,主要用于科学研究,与人际交往或文化交流关系不大。正式时间是非科学的,由历史沉积而形成的,他直接影响着人们在跨文化交际中的感知能力。如在我国,农民根据农历的24个节气计算时间、安排耕作等。随着国际化的进展,不同文化的技术时间和正式时间系统日趋相同,他们在跨文化交际中扮演的角色也就不断被淡化。相对于技术时间和正式时间,非正式时间最为复杂,在跨文化交际中叶最难理解和学习,不同文化之间差异也主要表现在这类时间之上。
霍尔将不同文化的时间习惯划分为单元和多元两类。单元时间文化认为在单一时间内只能做一件事。该文化成员做事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表进行。多元文化认为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同时做多件事情。该文化成员做事比较随意。我国传统文化是典型的多元时间文化,这给跨文化交际带来了诸多障碍。如中国人以前拜访朋友时不习惯事先约定,以为友情无价,手上除非有重要的事否则都可以放一放;另一方面可能以为事先约定,主人须为此做准备,怕打扰了主人。而英语国家受单元文化的影响,不仅要事先约定,往往还要规定谈话结束的时间,以便主人安排接下来的时间。这样中国人的拜访会让外国朋友措手不及,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从而认为西方国家的人过于冷漠,而西方国家的人则认为中国人没有时间观念。
随着国际化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人逐渐接受了西方的单元时间文化,进入单元和多元时间并重的时代。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中国和英语国家在环境语方面存在很大差别,不了解这些差异势必会造成交际的失败。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学会进行文化对比。通过对比,揭示不同文化的异同点,重点是相异点及其可能造成的文化误解和文化冲突所在,发掘文化差异和文化冲突的根源,总结出规律性。通过对比,排除文化干扰,创造跨文化交际的共同基础,以实现顺利成功的交际。
参考文献:
【1】Knapp,M. Noverbal Communication in Human Interaction. 2nd ed. Holt,Rinehart&Winston. 1978
【2】Hall,E. T. The Silent Language. Anchor Books. 1973
“离散文学”是指作者用旅居国语言创作的,描写在该国居住、生活的经历与体验的文学作品,具有跨国家、民族、文化、身份、语言的特征。在离散文学中,文化拼合现象是多元文化语境下非母语文学作品创作的一种文化现实,是母语文化与主流文化相互交融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形态。
华裔离散文学当今已成为国内外文学研究的热门课题,为研究者提供了从后殖民主义角度考察身份认同、混杂、跨界、流亡离散等研究方向。在众多华裔离散文学作家中,曾获加拿大最高文学奖——“总督文学奖”等多种奖项的第三代华裔作家余兆昌,深受母语文化与主流文化双重民族属性的影响。本文以此为切入点,探讨和解析余兆昌儿童文学作品中中西方文化拼合现象。
一、中、西方家庭伦理观的拼合
移居到国外的中国人,在当地所构建的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男性为中心、具有严格等级界限传统氏族——家族社会结构,崇尚的是德性文化,而西方社会追求的是以个人或党派利益为基础的国家体制结构所导致的征服性文化,这是中、西文化基因的最大差别所在。
“男权至上”是余兆昌笔下加拿大华裔男人们处理家庭事务的“天条”。因此,作为“家长”的他们的所作所为在西方人看来显得十分的“不可理喻”,如《三叔的诅咒》中“三叔”对女性的歧视愚昧至极,居然打算把家里的所有的女性赶回中国,而“父亲”则把女儿当佣人使唤;《来自金山的传说·禁果》里农场主冯先生无情地扼杀了女儿和农场白人工人约翰逊的真挚爱情;《儿子与女儿》中暴发商人梅先生偷偷地回到中国,目的居然是狠心地用亲生的双胞胎女儿换来别人的双胞胎儿子,以“子承父业”;《草原的夜晚,1939》里的戈顿屈从母亲压力,宁可牺牲事业也要回国生儿子等等。
“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奉行了几千年的伦理信条。在《金山的传说:华人在新世界的故事·火车的精神》中,朱为了让父亲的“亡灵”得以安息,一丝不苟地按照“鬼魂”父亲的要求,把父亲和他的同伴“以筷子为骨,稻草席为肉,裹起来捆紧后放在山顶鹰巢之上,覆之以土,浇之以茶”。余兆昌借这个故事生动地向西方世界宣示了“子从父命”的中国孝道传统。《幽灵火车》里的单臂女孩儿春怡,不远万里来到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寻找已经身亡的父亲,在梦中受父亲“鬼魂”之托,克服重重困难画出了无数华人苦力用生命修建的铁路和他们来不及享用的火车,以中国式传统礼节祭拜先父和其他丧生华工的在天之灵,并成功地把这些魂灵送回了中国老家,让他们魂归故里。《玉项圈》中的燕颐则为了拯救父亲,把其生命中有着极其重要地位的玉项圈抛向了海里。在这两个故事里,余兆昌刻画了两位极孝顺的中国女性形象,可谓感人至深,催人泪下。而在西方,上帝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们为了上帝可以牺牲一切,《圣经》中就记载有,亚伯拉罕打算把他唯一的儿子以撒作为燔祭献给上帝。中西文化的不同和拼合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西方文化强调而中国文化则强调世俗的伦理道德。
生活在重男轻女、男权至上家庭伦理中的中国女性更是余兆昌笔下的一大亮点。他们中有在白人主流文化的帮助和影响下走出了中国式家庭、甚至中国式社区,成功融入加拿大主流社会,逐渐成长起来的华人女性,如《教我飞翔,空中战士》中的第三代华人移民女孩莎伦、《三叔的诅咒》中的女英雄莉莉安、《草原寡妇》中意志坚定的金美·余等;也有用自己的能力证明自己和男人一样能干的女性:《玫瑰,在新雪上歌唱》中的美琳、《儿子与女儿》中险些被父亲抛弃的双胞胎女儿等;还有以孩子丈夫为中心、望子成龙的女性,如《谁放的火?》中参孙的母亲、《竹子》里的明等;以及为亲朋好友两肋插刀的侠义女子,如《舒丽和塔玛拉》的舒丽、《今夏之事》的孪生姐姐等等。余兆昌笔下的这些女性似乎都有一个共同点:一方面,由于受家庭熏陶,她们身上有着诸如勤俭、诚实、尊敬长辈、富有责任心、勤奋、无私奉贤等中国式传统“良家妇女”的典型特征;另一方面,又由于周围环境的影响,或多或少接受了加拿大文化的洗礼,逐渐摆脱了“男尊女卑”思想束缚,自信、独立、勇于探索、个人英雄主义等西方观念也逐渐渗入他们的意识中。
可见,中国封闭的家庭模式及由此产生的传统观念和加拿大自由、平等的家庭伦理及多元化的社会环境的相互交融,促成了加拿大华人艰难却又顽强地成长,他们传承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摒弃着其中的不合理、荒谬成分,并逐渐融入到较为开明的加拿大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中。
二、加拿大文化背景下的中国民间传说、地方习俗、文化符号
中国民间传说中的“鬼”是人死后留下的魂魄,“Ghost”的英文意思是“幽灵”,两者之间有相似的文化内涵,也有本质的区别。在中国文化中,“鬼”大多是负面的、不好的,而西方人心目中的“幽灵、精怪”则不完全是恶意的。余兆昌的作品中,“鬼”是至关重要的角色。在《金山的传说:华人在新世界的故事·火车的精神》和《幽灵火车》中,“鬼”是父亲的亡魂;《亡者的金子及其他故事·深掘》中,“鬼”是借人身体以存放自己灵魂和记忆的逝者。“鬼”在《城邦里的男孩》中则化身为友善的精灵,在《金山的传说:华人在新世界的故事·信使陈和夜河》中又化身为水中忏悔的精怪。这些“鬼”或“幽灵、精怪”都不是吓人害人的妖魔鬼怪,而暗喻在白人社会中被剥夺了话语权的华人魂魄,他们因为“冤魂无处安身”,只能借助这种方式,“穿越时空”,从“前世”游荡到“今生”,向自己的亲人或同胞诉说自己的悲惨遭遇和冤屈,希望在亲人或同胞的帮助下获得“灵魂”的安宁。所以,余兆昌作品中的 “鬼”或“幽灵、精怪”均是东西方文化拼合的产物。
在余兆昌儿童文学作品中,运用了大量具有中国文化寓意的特殊符号。如:(1)蛇。在中国民间,蛇是智慧、灵性、报恩、幸运、长寿、吉祥、超能力的象征。《金山的传说:华人在新世界的故事·火车的精神》中,当朱发现他用以下山的绳子变成了一条巨蛇爬上了埋葬父亲及其同伴的山崖时,顿觉有了蛇的保护,从此可以不再担心。这里的蛇具有浓厚的中国文化色彩。(2)玉。在中国人的心中,玉乃吉祥之物,代表着吉祥、如意、财富、华贵,是辟邪、保平安的圣物,具有灵性。《玉项圈》中的燕颐把玉项圈抛向海里,拯救了父亲,这里的玉项圈显然就是保父亲平安的圣物;而在《玉坠》中燕伊的玉坠失而复得,实际上喻意着幸福的失而复得。(3)生姜。生姜本俱“令人温暖”的功能,中国文化中有许多关于姜的俗语,如“冬吃萝卜夏吃姜”、“家备生姜,小病不慌”、“饭不香,吃生姜”,由此可见“生姜”在中国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金山的传说:华人在新世界的故事·为心而生的生姜》中,美丽的华人姑娘烨娜把生姜作为“定情物”送给了远行的情郎,自此以后,小伙子始终把它放在心口,孤独时用泪水浸泡它,碰到困难时用它来鼓励自己,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块生姜也成了他们最好的朋友。在这个故事中,生姜因为有了烨娜的情和小伙子的爱,具有了永恒的神奇力量。这块“为心而生”的生姜具有强大的感人力量和文化情愫。余兆昌作品中还有许多这样的中国文化元素符号,如粤剧、竹子等,由于篇幅的限制,不作一一介绍。
余兆昌用西方人的文字,借西方人喜闻乐见的“梦幻、穿越”等写作套路,把中国的民间传说、地方习俗、文化符号融入其的作品中,有助于西方人理解、包容,继而接纳他们眼中“愚昧、迷信、粗鲁、不可理解”的中国人及其文化。
三、中国儒家、道家思想与加拿大国情、社会及自然环境的拼合
余兆昌的作品在努力诠释比较开放的加拿大主流社会与价值观及被移植到加拿大的中国传统的新型复杂人际关系的同时,也在尽可能地传播和弘扬儒家中庸、中和、和谐学说及派生出来的以和为主、以和为贵的文化理念。他大多数作品都有着皆大欢喜的结局,故事里的主人公无论遇到多少困难,最后都能如愿以偿。如《教我飞翔,空中战士》、《三叔的诅咒》、《玫瑰在雪地上歌唱:一个美丽的传说》、《幽灵火车》、《城邦里的男孩》、《玉坠》、《献给父亲的歌》等均是如此。这一创作思路带给人们希冀和安慰,非常契合儿童的心理需求,同时也与加拿大主流文学作品往往以悲剧结尾的写作模式形成了强烈对照,在倡导多元文化的加拿大社会,深得人们的赞赏和欢迎。
余兆昌实际考量了儒家的孝、家庭的和、民族的睦与宗族信仰等因素在加拿大多元文化社会中的实践,提倡以忍让、宽恕和互相了解、和而不同的原则,维系和保持各自的文化特色,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鞭挞、批判落后、腐朽的传统道德思想。如余兆昌在其《斯特拉福克纳足球明星》、《教我飞翔,空中战士》、《谁放的火》等作品中倡导的勤奋文明、艰苦奋斗、与人为善、追求完美的儒家思想,在西方主流社会也得到普遍的认可。而对儒家传统文化中重视男孩以延续家族姓氏和荣誉、兴旺家族等传统道德思想进行了无情的鞭挞、讽刺和批判,如《儿子与女儿》、《玫瑰,在新雪上歌唱》、《草原的夜晚,1939》、《草原寡妇》、《三叔的诅咒》等。
道家认为天道无为、道法自然,主张技法完善来自于实践,性别不是决定性因素。余兆昌笔下的女性人物的成功都体现了这一思想。《斯特拉福克纳足球明星》里,莎伦和克丽丝通过洒满泪水和汗水的训练获得了高超的足球技能,能够踢得像男孩一样甚至比男孩更好;《玫瑰,在新雪上歌唱》里,美琳的厨艺有着浓重道家神秘色彩,似乎这是她与生俱来的自然本能。此外,余兆昌还在其作品中大量运用道家思想、信条和实际技能如气功等,加强了其作品和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联系。《三叔的诅咒》把道教实践和教育技巧发展到了,用简单但让人信服的方式传授看似玄妙的技能、技巧。而在《教我飞翔》、《飞走》、《学习飞翔》等作品中,对“飞”的创造性使用,可谓达到了道家精神境界的极致,体现了庄子《逍遥游》中“鲲鹏展翅九万里”翱翔的原型。当然,余兆昌在其作品中对道家理念大加赞赏,除了其华人的文化背景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加拿大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为道家思想和实践提供了充裕的空间。
正是借助孩子般天真无邪的人生态度,立足独特的视角,注重传统与现代、母国与旅居国的国情、社会及自然环境的文化异同,余兆昌成功地将中国传统文化的理念和精髓与加拿大主流文化融合在一起,为中华传统文化走向世界做出了积极贡献。
项目名称: 本文系 2011年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北美华裔离散文学中的中西方文化拼合研究”阶段性成果 (课题编号11wx16)
参考文献
[1] 陆薇.全球化语境中的跨界的华裔美国文学[J].思想文综,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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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0)04-0060-04
众所周知,中国近代以来,西方文化涌入中国,中西文化由隔膜而冲突,这主要是中国传统的农业文明与近代工业文明的冲突。而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一方面出现了向西方文化趋同的情形;另一方面,非西方文化的民族担心本民族文化特有的文化特性被西方文化的趋同化所湮没,纷纷强调认同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凸显本民族文化与其他民族尤其是西方民族的文化差异性。同样的在一元和多元并存的状况下,如何避免“文明的冲突”而实现“文明的和谐”,对于中西方伦理学来说当然需要的是对对方的了解与沟通。下面我们就从中西伦理学范畴体系、中西伦理学价值取向及中西伦理的思维方式等三个大的方面进行比较研究中西方伦理的异同。
一、中西伦理学范畴体系的异同
在讨论中西伦理学范畴体系之前,我们可以先介绍下在中西伦理学里面经常会出现的几个概念。中国传统伦理学有仁、义、忠、恕等范畴,一般认为,“仁”是中国伦理,也是儒家伦理的核心范畴。“仁者,二人也。”“仁者,爱人。”中国伦理中的“仁”的基本含义集中在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其实践就是爱人。儒家爱人的伦理是以自我为中心,以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为依据的。因此儒家的爱人是有等级差别的,是有特殊性的。从这个“仁”来看,我们的儒家伦理是私德,而且传统中国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又进一步强化着这种私德。而在西方伦理里更多的是强调公德。人是抽象的,个人与个人之间是完全独立的,是规则、制度和法律将他们联结为一个公共的团体。所以在他们的伦理范畴里根本就没有“仁”这个概念。
同样有很多西方伦理学强调的重要概念我们中方伦理里面也很少论述到。例如正义、友谊、健康、节制等等范畴。在西方伦理学中“正义”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范畴。何为正义?柏拉图认为:“各尽其职就是正义”,乌尔比安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应有权利的稳定的永恒的意义”。无论是在西方伦理学界还是法学界“正义”一词都是核心范畴。而在我们中国伦理学里面“正义”这个范畴很少讨论到。
通过讨论这几个在中西方伦理学分别占有相当地位的范畴我们可以知道中西伦理学范畴体系的第一个差异,那就是范畴本身完全不同,即使在最简单的称谓上都不同。而第二个差异表现在即使范畴称谓相同,但却往往具有差异的内涵。所谓差异的内涵是指这样一种情况,即他们的内涵具有某一种一致性,但也有很大的不一致性。在中西传统伦理学上都研究诸如“善”“公平”“节俭”等概念,以及“勇”“智”“中庸”等概念。但是,仔细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它们虽然采用相同的概念,其实内涵具有很大的差异。
例如“善”的范畴。众所周知,无论是在中国传统伦理学中还是在西方传统伦理学中,“善”都是一种良好的道德品质。就此而言,它们是共同的。不过它们在共同之中又存在差异。中国传统的伦理学家一般只是在讲人性的时候,具体讨论“性善”还是“性恶”的问题,很少对善本身作专门的探讨;同时,中国伦理学所谓的“善”的内容,就是包括仁、义、礼、智、信等范畴在内的道德品质,似乎这些在中国传统伦理学里面是不用研究的内容。而在西方伦理学界,“善”始终是一个需要界定和研究的概念。例如苏格拉底认为,既然同一件事情,同一种行为,不仅对于不同的人,而且对以同样一种人(如对朋友),可以是善行也可以是恶行,因此,具体的有条件的善行是不真实的,只有一般善的行为才是真正的善行。“善”这个范畴只是众多不同里面的一个,例如“智”“中庸”都在中西伦理中具有不同的范畴内涵。
第三,中西伦理学范畴的特征不同。中国传统的伦理范畴首先是需要处理人们之间的宗法亲缘关系,比如在“仁”爱上,我们前面论述过中国伦理的仁爱是有等级秩序的,那么在仁爱上我们应该先爱谁呢?在我们的“小家”上我们应该先爱家长,在国家这个“大家”上我们应该先爱君主。爱家长我们被看作是“孝”,爱君主我们被看作是“忠”的,自古就有“忠孝不能两全”这一说。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伦理范畴特征有“私人”的特征。而在西方需要处理的是人们之间的“个人关系”强调的主要是一种“公共”特征。西方伦理更多地是把个体从家庭和现实社会中抽取出来,进行本体性的分析和类的抽象,从而使个体独立、抽象,理性化,并把理性和独立性认定为个体的基本道德价值。从而淡化“家庭”的范畴。这种不同的范畴特征也可以体现在我们现在的中西方的生活方式上,我们更强调家国观念,而在西方更强调个体的私人概念。我想这大概也是中国人私德较好,公德较差;西方人公德较好,私德较差的历史原因了。
二、中西古代伦理文化背景的异同
比较完中西伦理的范畴我们可以试着分析下中西方伦理文化背景的不同。中西古代思想家们都曾经试图在理论和实践上解决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群体与个体、道德与利益等多对矛盾,以指导人们做出适当的价值选择。从这个角度我们发现,中西古代伦理文化的主体具有许多共同点。
首先,众所周知中西古代思想家重精神生活、轻物质生活是一种普遍的、共同的价值取向。重义轻利是中国古代伦理文化最为显著的传统。中国古代的先哲们认为,人作为一种有道德的理性动物,与动物有着根本的差别,“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数,则近于禽兽”(《孟子•腾文公上》);“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人的需要是多层次的,其中有一种实现自身道德价值的精神需要最为重要,“生吾所欲也,义吾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荀子•王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古代的思想家普遍重义而轻利,重精神生活而轻物质生活,强调主体的道德修养,注重人格的自我完善。西方古代的思想家们也认为:人是一种有理智的动物,人能够用理性来控制感性,理性高于感性,故而他们或是要求人们克制物质欲望,发展理性,“过智慧的生活”;或是要求人们首先并且主要是注意心灵的最大程度的改善;或是主张使灵魂摆脱肉体欲望的束缚,以回归到理念世界之中,使灵魂得以安宁;或者提倡通过娱乐的方式再塑人的精神,获得精神的满足等等。所以,轻物质生活、重精神生活亦是西方古代伦理文化的一种传统观念。近代以来,虽然西方古代的这一思想传统受到极端利己主义、合理利己主义的批判和扬弃,但它仍然在文化的深层结构中潜在地影响着西方的伦理观,不断激励着后世的思想家们,使之“为知识而求知识”,“为真理而求真理”,为实现自己的崇高理想而始终不渝。
第二,重整体利益、轻个体利益既是中国的伦理传统,也是西方古代伦理文化的思想主脉。中国古代大加弘扬的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国视为家,宣扬“家天下”,重视整体而忽视个体是昭天著世的,这里勿庸赘言。在古代西方,柏拉图认为,个人利益随着个体被当作立法者管理国家的工具而丧失;在马可•奥勒留那里,个人利益需要无条件地服从整体利益;在伯里克利那里,与国家利益相关的个体利益,最终还是从属于国家利益的;而德谟克利特和亚里士多德则把国家利益置于超乎一切之上,并以此作为判断人的德性是否崇高的价值标准。因此说,重整体利益、轻个体利益是中西古代伦理文化普遍的主导观念。究其根源,最主要的一点是:人是理智的动物,人具有杰出的社会性。人的理智与社会性决定了人在肯定个体利益的同时,必须把人的整体利益作为最根本的价值依归。
三、中西伦理的价值取向的异同
我们知道,用一定的道德原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是所有伦理学的共同目的,这些道德原则规范的对象不仅包括个人的行为,而且包括组织的行为。因此,所有的伦理学都必然存在特定的价值取向。这是他们共同目的决定的必然选择。概括地说,中西传统伦理学的价值取向差异在于:中国传统伦理学的价值取向更偏向个人,更加强调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并且喜欢通过个人德性的发展来发展社会正义,来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而相对于中国传统的伦理学而言,西方传统伦理学的价值取向则侧重社会,或者说整个集体。它们更加强调社会体制的道德基础,并且喜欢通过社会正义的整体发展来确保社会道德的发展。
前面我们探讨中西伦理范畴异同的时候谈到过中国传统伦理学的范畴主要是反映和规范宗法血缘关系,也就是说中国传统伦理学重点规范对象是个人。无论是仁义礼智信,还是忠和孝,都是对于个人的道德要求,目的是要培养个人的高尚德性。而且中国传统伦理学还把个人道德品质的培养与建立社会正义相结合,通过个人道德的培养促进社会正义的生成。我们每一个人不仅要有高尚的道德品质,而且也要把我们良好的道德品质贯穿于建立正义社会的实践中去。例如《大学》里所说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是一条典型的中国传统伦理学的“王道”之路。这条“王道”之路也就是我们说的“从个人德性到社会正义”的道路。我们必须先具有高尚的如正心、诚意、修身等道德品质后,才能建立正义的道德天下。
而在西方则与中国传统伦理学不同,在上面我们也谈到过西方传统伦理学的范畴主要是反映和规范个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主要强调是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使公正成为伦理范畴。在西方的亚里士多德看来,公正是相当重要的,甚至是最重要的伦理概念。就是在于它规定着人们的相互关系,是公共生活中尤其是政治生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由这个出发,亚里士多德是通过正义社会推出普遍的伦理。他是想通过建立正义的社会来使人们过上合乎伦理合乎正义的生活。这与我们中国传统伦理学从个人德性来推出社会普遍的伦理是相反的。
从现实社会我们也能看出这种中西传统伦理学价值取向所造成的不同。在西方他们是通过个人“契约”来建立公平社会,从而更进一步地确保人们的各种权利,例如自由权、平等权和私有财产权等。这也是西方社会今天能走在法制社会前面的原因。而在我们今天的中国,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向西方学了很多,但是我们不得不说今天的中国人治的氛围还是很浓的,在中国讲人情还是第一位的。在这我们也讲到中国向西方学习的结果,但是还不够,无论是中国学习西方还是西方学习中国,都还有很大的空间。这样也就造就了我们中西伦理的未来走向。
美国儒学专家杜维明先生在分析儒家伦理道德弊端时指出:儒家传统所代表的价值取向,没有把中国带到西方的,以达尔文主义弱肉强食为主导思想的社会,也没有给中国带来科技高峰、民主制度以及个性解放所唤起的灿烂文化。同样中国的儒家伦理也没有把西方带入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伦理社会中。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以上说的中西方都在互相学习着。总括以上,儒家伦理道德虽然没有有效地促进器物文化的发展,但却有利于社会的和睦;西方道德虽然推动了器物文化的发展,但却使人和社会处在分裂的窘境,着眼于全球性社会的到来和人类的持续性,我们的家园既需要发展,又需要和睦。因此,按照文化发展的规律性来看,未来中西伦理文化的取向应当是,中西各自吸取对方道德文化的优秀之处,努力克服自己道德中不利于个体和社会发展的弊端,走中西道德文化融合的道路。
四、中西伦理学思维方式的差异
平常生活当中当我们中国人和西方面对同一个问题时,西方人总是会问:如何解决,你是怎么看的?你为什么是这样想的呢?我们中国人有时候是自己随意说的,没有认真想过,经西方人这么一提醒,才发现自己的思维不是很严密的,有时候感觉只是一种直觉罢了。这就是中西方思维的差异。当然这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状态。那么在我们伦理学理论中是否存在这种差异?而这种思维差异到底是怎样的呢?这就是下面我要讨论的问题。
第一,西方伦理学逻辑分析和逻辑论证强过中国传统伦理学。伦理学中有一对范畴在中西方的伦理学中都同样的重要,那就是“义”与“利”这一对范畴。在中国很多的伦理学家都对义利问题论述过,而且都提出过自己的义利观。在义利观上有坚持义重于利的,也有主张利重于义的。但是无论是哪种观点的持有者,他们的论述都是“断言多于论证”。例如孔子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董仲舒的“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程颐的“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但是,至于我们为什么会对“义利”持有这样而非那样的观点,特别是我们之所以持有这样而非那样的观点的理由何在?我们会不会有逻辑的困难?好象我们中国人不太想这样的问题,其实我们常常是缺少应有的逻辑分析和非常严谨的逻辑论证的,有些时候有也仅是简单的方式论证。而在西方传统伦理学中,无论是功利论者还是道义论者,他们都会对自己的观点做出详细的逻辑分析,并且进行十分严格的逻辑论证。例如,功利论伦理学家虽然一致坚持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最大的快乐就是功利主义的最高目标,但是,由于他们重视逻辑分析和逻辑论证,因此,他们也会不断地弥补以往功利论者已经遇到的理论困难。正是这种逻辑性的发展,整个功利论的理论才会表现出一个合乎逻辑的发展过程。但是在中国的传统伦理学中没有表现,从孔子到二程、陈亮他们这都还和原来差不多,很难在历史延续中各种连续出现的理论之间找出必然的逻辑联系。
第二、西方传统伦理学比较重视科学的思维及量化研究。无论是中国传统伦理学还是西方传统伦理学都有自己理论的基础。亚里士多德说过“美德就是知识”。休谟说过“道德的知识也是实在的,因此,道德的知识和数学是一样可以有实在的准确性的。”我们知道西方伦理学是从亚里士多德开始“从天上拉回人间”的,也就是说在亚里士多德之前的西方伦理学更多的是关注自然,这样也就形成了西方伦理学深厚的科学背景。实际上在西方,伦理理论就是包含科学知识理论在内的一般的知识理论,甚至实质就是科学知识理论,所以在建构伦理学的理论体系的时候,毫无疑问需要进行科学的思维。而在中国,伦理理论就是伦理理论,它们绝对不是科学知识。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标准里面,伦理学的地位远非自然科学可以比拟,伦理学属于显学中的显学,而自然科学只不过是雕虫小技。既然伦理理论不是科学的知识,所以在中国传统的伦理学建构上我们很少能看到科学思维的影子。
从上面两点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中西伦理学思维方式的差异主要在于:西方传统伦理学比较重视科学思维,因此注重逻辑推理和量化研究在建构伦理理论和评价伦理行为的作用。而中国传统伦理学则不太重视科学思维,因而也就不太重视科学思维、逻辑论证及量化研究在建构理论和评价伦理行为中的作用。
五、中西伦理文化中的道德功能的异同
无论是中国伦理学还是西方伦理学,道德在自身形成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认知、批判――辩护、协调――聚合、激励――进取等四大功能。但不同的是这些功能在中西伦理文化中分布不同,在中西两种价值取向上在实践层次上的表现不同。首先所谓道德的认知功能,是指道德是人对自己以及自己置身于其中的各种关系的认识的结晶,道德通过善恶或相应的一系列对立范筹,给人们提供关于现实社会的关系、状况的知识,关于构建合适的生存环境的知识以及关于生活的价值与目的的知识。个人可以通过它,使自己克服自我的局限,超越一己之囿,去掌握全人类的经验。其次批判――辩护功能是通过道德评价的方法,把特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判定为有利或有害、公正或者是不公正的,调动主体根据这个评判去变革或维护某种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利益。再次所谓协调――聚合功能是指社会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条件,但社会一旦产生,就会出现直接属于社会自我维持的种种需要,例如个体对群体的认同聚合、人们活动的彼此协调。它根据一定准则,通效教育、评价、指导、沟通等特殊手段,对人与人之间、个人与集体、子集体与母集体以及平有集体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使既具有不同利益和要求,同时又有着对起码生存条件共同需求的各种人、各种层次和性质的集体在一定程度上认同某些价值或规则,以保证人们不致因彼此利益的差异而在无休止、无规则的纷争中导致社会瓦解。最后所谓激励――进取功能则直接指向于人自身生存斗争的需要以及创造性地发挥自身潜能以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激励――进取功能主要通过对智慧、勇敢、自信、坚韧等富有力度和搏击精神的个人品质的提倡,为人的潜能建设性地释放于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活动中提供方向,同时也给人的自我实现以推动。
在中西方伦理学领域内道德的四大功能各有各的不可替代不可重复的独特作用,而且彼此之间存在着互为条件、相互凭借的内在联系。由此可见,一种健康的伦理文化应使道德各功能可持续协调发展。假如某种功能畸形特别发展,而别的功能趋于萎缩,而其他各功能间所具有的互为条件的内在联系,那种畸形发展的功能也将失去道德价值,甚至走向道德的反面,更严重的是走向社会的堕落。以上是中西方伦理功能的共同点。
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中西伦理文化功能表现出巨大差异。众所周知西方伦理文化有着不断变化的发展流程。在其发展的每个不同阶段,道德功能的发挥情况是不尽相同的。比如,中世纪基督教伦理文化在道德诸功能中强调协调聚合功能和辩护功能,贬抑激励进取功能、认知功能和批判功能。于是,仁爱、谦虚、服从、信仰、克制被尊奉为最高美德,而个性的张扬和舒张和人的理性精神的宏扬却成为了善的对立面,成为恶的表现。在人文主义运动中产生的近代伦理文化以全面表现人的本质力量为理想,一反中世纪对道德的认知、批判、激励进取功能的废弃,又把这些功能提到了首位。这种变化是以理性主义思潮和个人主义思潮的崛起为标志的。新的伦理文化造就了新的时代氛围。个人理性精神以及使个人生命力和意志力充分表现的竞争活动受到肯定和鼓励,相反,盲信盲从者被耻笑,疲于进取、生命力萎缩者受蔑视。这种新的道德观念使个人的潜力和个性得到了张扬舒展,当然社会的发展也获得了动力。但是近代伦理文化在矫正中世纪的偏向中又走向了另外一个反面,产生了忽略道德协调聚合功能的倾向。竞争关系取代了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许多人在竞争中为了成功而不择手段,致使社会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种种弊端。18世纪以来,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克服自身弊病的努力中逐渐形成理性资本主义。它在伦理文化方面表现为在弘扬道德的激励进取功能的同时,并重其协调聚合功能。与理性资本主义的形成同步的是,西方还发展起了较为完善的法律系统,以法律和道德的相互区别和补充来共同实施对社会生活的调控。法律主要涉及人的外部行为,而道德主要涉及人的内在人格,法律可以在道德不起作用的地方发挥作用,道德则可以触及法律触及不到的范围。道德因此在社会生活中获得了一个较为恰当的位置。
我们再来看看中国的伦理文化功能在中国的表现。中国社会的现实、中国历史的状态决定了中国社会的超稳定结构。这样一种稳定的结构难于被改变,所以这样一种结构赋予伦理文化一种异乎寻常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使中国伦理文化在两千年中具有一以贯之的基本特点,这就是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以秩序为善的本质规定以及为这两点所决定的道德功能的片面发挥。中国伦理文化一向重协调聚合功能,而忽略激励进取功能,重道德维护既定秩序的功能即辩护功能,而轻视甚至排斥道德的认知、批判功能。极端重协调聚合功能轻激励进取功能集中体现为“贬力崇德”的传统和克己自制、爱有差等以及视听言动非礼莫为的说教。认知功能被漠视则表现在只要求人们对道德规范的服从,而不提倡这种服从须具备理性认识和选择的基础。道德虽并非全然不发挥对社会的批判功能,但至少这一功能很少有表现在对仍然有力量但却已趋没落的旧有社会关系的批判瓦解上,相反它主要发挥于对新事物的道德非难上。这正与片面强调道德对既定秩序的辩护功能相适应。中国社会的超稳定性及伦理文化的稳定性使道德一部分功能的膨胀和另一部分功能的萎缩形成一种固定格局。中国文化的伦理中心主义则又把道德抬到了一个并不恰当的位置,使之在社会调控系统中居于中心,把中国社会推入到一个人治的社会,法律依附于道德,成为执行道德的工具,形成道德法律一体化的传统。甚至道德有时凌驾于法律之上。这就是中西方伦理功能的异同。
从上面我们分析的中西伦理学的五大点不同可以看出中国传统伦理学和西方传统伦理学各具有优势和劣势。中国伦理学需要西方的科学思维和逻辑论证的介入,西方伦理学也需要我们传统伦理学对个人道德培养的方式以及对“仁”对“和谐”等范畴的重视。所以中西方都有源远流长的伦理智慧,并且都在人类的历史发展中起过巨大的影响和重要的作用,一旦我们能够优势互补,扬长避短,那么一种新的伦理智慧将会融合而成,避免“文明的冲突”而实现“文明的和谐”的目标也可能实现,人类必将有更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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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交际是语言和文化的双向交际,其中必然出现中西文化的交流和碰撞。只有兼顾目的语文化和母语文化的平衡发展,才能做到跨文化交际的对等和成功。因此,外语教学要确保学习者语言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全面发展。双向性文化教学体现中西文化并举的观念,要求教师在文化教学中注重对中西文化进行双向考察,从教材入手引导学生从教学材料中挖掘中西文化的元素进行对比与分析,从而对中西文化的异同有更深入的了解,提高学习者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双向性文化教学要体现平等的原则。文化教学中不能厚此薄彼。在进行跨文化交际时,要充分认识到中西文化的差异,互相尊重,。一味崇洋媚外或者妄自尊大的态度都是不可取的。双向性文化教学要注重整体性原则。文化教学不能仅局限于文化课程中,如《跨文化交际》、《欧洲文化入门》等,文化教学应贯穿所有英语专业课程的教学中,实现对文化信息的全方位、多角度渗透。文化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应该贯穿四年本科教育的始终。双向性文化教学还要兼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双向性文化教学不但要注重理论知识的储备,更要注重跨文化技能的培养和训练。
双向性文化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教师要建立足够的中西文化的知识储备。既要注意西方文化的积累,又要调集已有的中国文化的储备,并随时拿来比较研究,引导学生对两种文化的差异分析和融会贯通。其次,教师对两种文化要有一定的敏感度。教学材料中的文化信息分显性和隐性两种,即明显的文化语料和深层次的文化背景。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发现其中隐含的文化信息并进行分析理解。针对英语教材中侧重西方文化知识的现状,教师要引导学生善于发现语料中的文化“节点”,如词汇、主题、意象等,展开对比分析,实现中西文化的对接。最后,双向性文化教学要注意与教材内容以及学生的生活实际相结合,切忌机械地文化传输,为文化而文化。
二、文学作品在双向性文化教学中的应用
文学作品与之产生的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等历史背景密不可分,是文化文本和意义的载体。文学作品因而成为一种可视的、方便获取的、有效的文化教学工具,通过作品分析可以揭示这些文本背后潜在的文化意义。文学阅读不是一个孤立的文学赏析活动,而是一个复杂的文化解读过程。文学作品作为文化的载体,不仅可以用来培养学习者的语言能力、文学鉴赏力和审美能力,还可以用来进行文化教学。通过文学作品的阐释,揭示隐藏在人物和情节背后深层的社会意义和文化背景信息。
文学作品为跨文化教学提供了多元的文化教学材料。文学作品的主题丰富多彩,如“风土人情”、“种族关系”等。不同的文学作品为学生深入、细致地了解西方文化提供了丰富的文本,同时便于教师根据不同的选材和主题进行针对性的跨文化教学。文化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包括价值观、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审美心理等各方面知识。通过文学作品的阅读来理解这些抽象的概念,更易于学生接受和记忆。而文学作品的多样性可以提供适合大学生年龄层次和特点的作品,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意识。
跨文化文学阅读中读者的角色不容忽视。Culler强调指出,对文学文本的解读必须参考作品对读者的意义。对阅读中读者视角的重视和文本诠释的多样性特征使英语教学中的文学阅读成为一个开放、多元的文化阅读活动。不同的读者,因为不同的文化、学习和生活背景,对同一作品的解读可能千差万别。我国的英语学习者对于英美文学作品的解读和目的语文化的读者肯定有差异。这种理解差异在文学教学中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应该允许并引起足够的重视,充分分析这些异同从而挖掘出差异背后深层次的中西文化背景的不同和原因。
文学阅读,尤其是跨文化阅读,是提高跨文化能力的有效手段,而对比分析是跨文化阅读的重要方法。要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就必须具备对中西文化异同的深刻理解并将两种文化融会贯通的能力,为此必须让学生尽可能多地摄入中西文化对比的内容。对于文学作品中明显中西文化对比信息,要引导学生去深入分析。对于作品中潜在的文化对比,要调动学生已有的母语文化知识,进行对比分析。只有充分了解并重视不同文化间的差异及原因分析,文化教学的效果才会事半功倍。通过对比阅读可以揭示母语和目的语文化的异同,提高学习者对文化差异的敏感性,最大限度地避免文化差异造成的交流障碍和误读,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1)020-0057-03
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是神圣的象征。在中国文化中,龙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从距今7000多年的新石器时代先民们对原始龙的图腾崇拜,到今天人们仍然多以带有“龙”字的成语或典故来形容生活中的美好事物。上下数千年,龙文化已渗透于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成为一种文化的凝聚和积淀。龙成了中国的象征、中华民族的象征、中国文化的象征。对每一个炎黄子孙来说,龙的形象是一种符号、一种意绪、一种血肉相连的情感。“龙的子孙”、“龙的传人”等称谓,常令我们激动、奋发、自豪。龙文化除了在中华大地上传播承继外,还被远渡海外的华人带到了世界各地,在世界各国的华人居住区或中国城内,最多和最引人注目的饰物仍然是龙。因而,“龙的传人”、“龙的国度”也获得了世界的认同。
在与西方文化交流的过程中,“龙”被翻译成“dragon”。dragon和龙确实具有一些共同特征:都是没有确实考证的传说之物,身躯都很庞大,都能飞翔,外形十分相似。它们同是想象中充满传奇色彩的动物,又都在文化中长久地保存下来。但事实上,中国的龙和西方的dragon几乎是完全不同的动物:dragon一词和中国的龙所指不同――正如phoenix和凤凰的强行对译。这种对译必然造成文化交流上的误解和障碍。本文试图从中西方文化中龙或dragon的不同起源和发展,探索它们在各自文化中的不同象征和意义。
一、龙与dragon的不同起源
中国文化中的龙有多种解释。《说文》曰:“龙,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小能大,能长能短,春分而登天,秋分而入川。” 《广雅》云:“有鳞曰蛟龙,有翼曰应龙,有角曰虬龙,无角曰螭龙。” 宋人罗愿的《尔雅翼・释龙》:“角似鹿、头似驼、眼似兔、项似蛇、腹似蜃、鳞似鱼、爪似鹰、掌似虎、耳似牛。”从这些解释中,我们可以了解龙的形象并隐约看到它的起源。首先,综合这种种解释,我们可以说中国龙是古人对鱼、鳄、蛇、猪、马、牛、鹿等动物以及云雾、雷电、虹霓、龙卷风等自然天象模糊集合而产生的一种神物。而龙的起源,也就是龙的模糊集合过程,则起自原始社会的发展与繁荣时期,与原始宗教和巫术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更是图腾崇拜的结果。“图腾”一词,源于北美印第安人阿尔衮琴部落奥吉布瓦方言,意为“他的亲族”。在氏族社会中,人们往往相信自己的祖先是一种特定的动物、植物或其他无生命的东西,这一物种就成为氏族祖先的象征和保护神,也就是这个氏族的标志,它就是图腾。它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民族都存在过图腾崇拜现象。龙就是我们中华民族共同的图腾。闻一多先生在《伏羲考》中说,龙(蛇)本是某个部落的图腾,后来,这个部落兼并了以马、鬣、鹿、鱼等为图腾的部落,就在蛇的躯体上再加上被兼并者图腾的某个部分,于是就形成了复和式的龙图腾。这一说法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同。
如今西方通称的dragon形象来自波斯、希伯莱、希腊、北欧神话,形如巨大的蜥蜴或鳄鱼,四只脚,一对蝙蝠般的翅膀,有时颈和背上长刺,头上有尖锐的角,贪婪邪恶,会喷火,血有毒等等。西方学者对“dragon”的涵义也有众多解释,最重要的有如下几种:第一种为蟒或巨大的蛇;第二种为神话中的怪兽,是一种巨大的爬行动物,通常结构像蛇和鳄鱼,有坚硬的爪子,皮肤上有鳞片,有翅膀,有时会吐火,是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的结合;第三种解释则出自《圣经》,在旧约的拉丁文和希腊文译本中,海里和陆地上的两种巨兽也许和龙有关。古希腊史诗《伊利亚特》中描述过看守着宝藏的龙,称之为drakon,后来drakon演变成英语的dragon。一般认为,西方龙的传说源于对蛇的崇拜,因为在世界各文明里都有过蛇崇拜。不过,基督教文明的兴起基本树立起龙的邪恶形象。在《圣经》里,龙就是蛇,《创世纪》中,撒旦化身为蛇引诱夏娃偷吃了伊甸园里的智慧果。《启示录》里说到,大龙被摔在地上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旦,是迷惑普天下的。因此,dragon被西方人视为恶魔的化身。
根据以上的事例和分析,可以看到中国的龙在诞生之初就已经具备了不同于西方dragon的几个本质特征:首先,由于中国龙的图腾功能所赋予其形象上的威严而非邪恶。中国龙的形象虽然也糅合了许多实际存在的动物形象上的一些特征,但整体来讲,它基本上是一种想象中的动物,现实中无法找到对应的生物。西方的dragon在形象上也具备某种糅合的痕迹,可是从整体来看,很容易与蜥蜴或者是恐龙直接对应起来,让人觉得dragon就是会吐火或者具备某种魔法的恐龙或蜥蜴。其次,中国龙从起源之初就由于图腾崇拜的原因在精神上具备神性而非魔性,而西方的dragon则从一开始就充当了神话中被勇士打败的魔兽或是与上帝对立的魔鬼的象征。
二、龙与dragon形象的不同发展与文化象征
在中国,随着原始农业的出现,人们把伟大的天象尊崇为龙,在春耕中对着新年的第一道彩虹,唱起“二月二,龙抬头”,祈望并认定它会给天下带来吉祥、欢乐和幸运;并在远古神话中把自己的始祖一个个打扮成人首蛇身的英雄,而且认定这些被图腾化了的英雄代表着力量、信念和追求。在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龙或作为开天辟地的创生神,与齐名;或积极参与了伏羲女娲的婚配,从而繁衍了人类;或帮助黄帝取得了统一战争的胜利;或协助夏禹治理洪水,为千秋万代造福。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权势、高贵、尊荣的象征,又是幸运和成功的标志。
随着历史的发展,由于在传说及神话中“在天则腾云驾雾、下海则追波逐浪、在人间则呼风唤雨”的无比神通,龙变成了权势、高贵、尊荣的象征,又是幸运和成功的标志。尤为引人注目的是,龙成为几千年来中国奴隶、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独家专利”,是皇权的代名词。皇帝自比为“真龙天子”,他们的身体叫“龙体”,穿的衣服叫“龙袍”,坐的椅子叫“龙椅”,乘的车、船叫“龙辇”、“龙舟”……总之,凡是与他们生活起居相关的事物均冠以“龙”字以示高高在上的特权。此外,龙的另一个文化象征意义是出类拔萃,不同凡俗。龙是神物,非凡人可比,所以,人们常常又把那些志向高洁、行为不俗、很有能耐、出息和成就的人称为龙。当年诸葛亮在南阳躬耕陇亩尚未出茅庐时,自比管仲、乐毅,号“卧龙先生”,意思是空有鸿鹄之志而怀才不遇。中国民间也说“望子成龙”,并不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变成一个头上长角、身上长鳞的怪物,而是希望孩子能有出息,将来能出人头地,做一番事业。
与龙相比,dragon文化意义的变迁就显出命运多舛的意味。在早期西方关于龙的神话传说中,最有名的要数古希腊神话了。在希腊神话中,较早被提及的龙是与众神之神宙斯作战的龙形巨人,这些龙形巨人是大地女神盖亚与天神乌拉诺斯所生,他们面目狰狞,须发杂乱,身后拖着一条带鳞的尾巴。在大部分希腊神话中,龙都扮演着这样的反抗者角色,但却屡屡被神和英雄击败,甚至沦为被愚弄的对象。 除此之外,在古希腊神话中,龙还扮演着另一个重要角色――忠诚的守护者。赫拉克勒斯偷得金苹果的故事、伊阿宋取金羊毛的故事中,都有一条看守宝物的龙。但到了公元2世纪,西方龙的形象出现了比较大的变化,它有毒、能喷火,长着蝙蝠状的大翅,腆着大肚子,怪模怪样而且贪财、狡诈、残暴。这种模样已经与中国龙的形象完全不同了。随着基督教在欧洲兴起,《圣经》再次改变了西方龙的形象。在《圣经》故事中,魔鬼撒旦化成一条大红龙,尾巴扫过了1/3的天上星辰,它有七个头,每个头上都戴着王冠,贪婪地吞吃着新生的婴儿。于是,西方龙就从“守财奴”堕落成了最邪恶的魔鬼,被描述成罪恶、狡诈和残忍的代表。随着基督教的传播以及欧洲人的扩张,龙是魔鬼撒旦的恶名在欧洲,乃至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开来。
三、水与火的交相辉映――龙与dragon的物质象征
中国龙的典型形象是“角似鹿、头似驼、眼似兔、项似蛇、腹似蜃、鳞似鱼、爪似鹰、掌似虎、耳似牛”,“口旁有须冉,颌下有明珠,喉下有逆鳞”的神兽,善变化能兴云雨有利于万物。在中国,龙是水神,司云雨。民间祈雨总是祈求龙,各地遗存的龙王庙足以证明这一崇拜的普遍与久远。而“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这样的俗语也在向我们彰显着龙与水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国神话中的龙一般居于深渊或大海中,不食人间烟火,如果环境不清幽,则腾空而去。单就著名的小说《西游记》为例,孙悟空借兵器的东海龙王、被魏征梦中处斩的泾河龙王、被收做唐僧坐骑的西海龙王之子、乌鸡国里八角琉璃井中的井龙王、黑水河里作怪的西海龙王之甥以及碧波潭里的万圣龙王等,与其他龙婆龙女共同构成了一个龙的谱系。而它们无一不是居于水中,掌管水族。
dragon的典型形象则是一只长着鹰爪和鹰翅、狮子的前脚和头、鱼鳞、羚羊角以及蛇尾,口中喷火的巨大怪兽。它们喜欢居住在巨大的洞穴、火山口以及湖泊或海洋中,常以人或动物为食,喜欢呆在储藏金银和宝藏的地方,如果有人侵犯了它,就会进行疯狂的报复。dragon是宝藏的守护者,是魔鬼的化身,能游水、能飞行,还能喷火,凶猛异常,破坏力极大。正因为如此,西方神话故事中有许多英雄斩杀恶龙的情节,龙成为勇士扬名的牺牲品。从早期的希腊神话、北欧神话,到英国文学史上最早的英雄长诗《贝奥武夫》以及中世纪欧洲出现的大量屠龙的神话故事,故事中的dragon无一不是身有双翼,口中喷火。而骑士与龙的搏斗则被认为代表了善与恶之间的较量。基督教有很多圣徒和龙作战的传说。英格兰的守护圣徒圣乔治就以英勇除掉为害人间的龙而闻名,相传他用这条龙的血在盾牌上画了“十”字,因此白底红“十”字旗就成为代表英格兰的旗帜,英国的嘉德勋章上就有圣乔治骑马和龙奋战的图案。
到了近现代,龙依旧是西方文化中一个固定的贬义词,如老龙成了魔鬼的代名词。在西方文学作品中,龙更成了描述邪恶的生动词语,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在名著《艰难时世》中讽刺作品中的斯巴塞太太是一条看守银行的毒龙。在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当朱丽叶听到她的表哥被罗密欧杀死时,她伤心地说:“啊,花一样的面庞里藏着蛇一般的心!哪一条恶龙曾经栖息在这清雅的洞府里?” 在当代西方的影视作品里,dragon仍然喷着火出现。在《指环王》、《哈利波特》系列,甚至动画片《怪物史瑞克》中,我们都能看到它的身影。在水与火的交相辉映中,中西方文化赋予它们的完全不同的物质象征,使龙与dragon的形象更加诡异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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