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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会计账务处理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9 17: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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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会计账务处理

篇1

企业一旦进入破产程序,财会人员就必须结合破产清算的内容、特点进行真实的会计核算。其重点应放在破产财产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清算内容上。主要内容应包括:

1、接管破产企业移交的全部财产、账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2、实施财产清查、清理,编制财产清查清册,调整会计账务,编制财产清查资产负债表,并过渡为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

3、落实其债权、债务,依法收回企业债权,确认债权人债务;

4、依法界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和数额;

5、进行财产评估,确定其评估价值,并据以调整会计账务;

6、依法进行清算,编制有关清算资料,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破产财产处置原则;

7、依法进行财产变现债权清偿,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处理善后工作。

二、破产清算会计科目的设账及账务处理

根据破产清算期间会计核算的内容和特点,一般企业应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科目

1、抵押财产。主要核算破产宣告前成立的作为某项债务的抵押物的财产。其明细科目应设: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抵押差异。在资产评估后将原账户过账时调整账务,借记本科目,贷记原账户固定资产等有关科目;在变现后,贷记本科目,借记货币资金科目。

2、职工福利设施。主要核算按规定不作为破产财产的职工住房、食堂、幼儿园、卫生室等福利性设施。在资产评估后将原账户过账时调整账务。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等有关科目。

3、坏账损失。主要核算企业债权中确无法收回的呆坏账损失。在制定初次分配方案时调整账务,借记本科目,贷记破产财产──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再借记变现损益,贷记本科目。

4、破产财产。主要核算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其二级科目应设: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抵押财产差异等。在资产评估后将原账户过账时调整账务,借记本科目,贷记原相对应的有关科目;在变现移交时,贷记本科目,借记货币资金科目。财产变现后账户无余额,若出现余额则转入变现损益账户。

(二)负债类科目

1、抵押债务。主要核算与抵押财产相应的有效抵押债务。在资产评估和对抵押财产清算确认后将原账户过账时调整其账务,借记原账户中的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短期借款(将长期借款并入短期借款中核算);在清偿后,借记本科目,贷记货币资金科目;不能清偿的余额转入投资人净权益科目。

2、破产债务。主要设置以下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应付工资。主要核算已确认的欠发职工工资性款项。具体包括:所欠职工工资、集资本息、医疗费、差旅费以及职工住院的未付费用等款项,破产期间从有关部门筹借的职工生活费、自谋职业职工安置费等垫支款项,以及所欠的劳动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在财产清查后调整账务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企业在破产前结账时应将应付工资原核算的内容调整为欠发职工工资性款项,这样与破产清算的内容相适应,账务处理就节省一步。

(2)应付职工安置费。下设正式职工安置费、离退休职工医疗费、职工遗属抚恤金和下放职工生活补助费四个明细科目。应付职工安置费一般在财产变现之前可暂不入账,但在制定分配方案时从清偿财产中预留,待财产变现后进行账务处理时再入账,借记投资人净权益,贷记本科目;兑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货币资金科目。

(3)应缴税金。下设国家税款和地方税款两个明细科目,核算所欠的各种税款。在财产清查后调整账务时,借记应缴税金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或有关科目;在对原账户过账时,借记应缴税金科目,贷记破产债务──应缴税金科目,清偿后本账户无余额,不能清偿的余额转入投资人净权益科目。

(4)短期借款。主要核算未办理抵押和确认抵押无效的银行借款,它属于一般债权按比例清偿的性质。在对原账户过账时,借记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贷记破产债务──应付账款。

(5)应付账款。主要核算一般债权人的债权。该科目通过债权申报来归集确认其债权数额,并且要划清申报与未申报的户数和数额。在对原账户过账时,借记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破产债务——应付账款。

对债权申报确认的差异,申报确认数大于原账面数的差额,借记清算损益,贷记本科目;反之,借贷科目相反。清偿后本账户无余额,不能清偿的余额转入投资人净权益科目。

(三)权益类科目

1、投资人净权益。主要核算企业的原所有者权益与财产清查调整的损益两部分之和。在财产清查后调整账务时,将财产清查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待摊费用、待处理资产损益、应付福利费、预提费用等内容或账户的余额一并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在对原账户过账时,将原账户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一并转入本科目,本科目的数额一般不再调整,一直保留到清算的最后。这样归集醒目,有利于分清破产责任。

2、清算费用。主要核算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职工生活费、劳动保险费、案件受理费、资产评估费、财产维护费、职工医疗费、清欠差旅费、汽车燃修费、财产变现费、清算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打印费、会议费、办公用品费)、其他费用等。清算费用发生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货币资金科目。对已发生尚欠的清算费用,应在制定分配方案时以预算的形式从清偿财产中优先预留,待财产变现后优先偿还,本科目偿还后无余额。

3、清算损益。主要核算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所形成的财务成果,借方登记提前兑付的自谋职业职工安置费、统计的账外欠发职工工资性款项、债权申报的账外欠款等潜在的损失,贷方登记其收益性的款项。在债权清偿后调整账务时,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投资人净权益科目。

4、变现损益。主要核算企业财产变现过程中的盈余或损失。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和挂账费用、评估增减值、财产变现损益等内容。借方登记损失,贷方登记收益。在债权清偿后调整账务时,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投资人净权益科目。

5、实收资本。主要核算确认的不列入破产财产的职工福利性设施。本科目应随着职工福利设施的去向登记入账。在职工福利设施移交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职工福利设施。接收单位接收后再按相反的会计分录入账。

三、破产清算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的基本程序

(一)财产清查过程中的账务处理

1、债权债务的账务处理。一是将应收款项的贷方余额调入应付款项,应付款项的借方余额调入应收款项。二是将应收款项中的挂账费用和已取得证据的坏账损失予以调整账务。三是结合实物资产的盘点,将未估价入账的财产估价入账,同时挂入往来账户。四是将账外的债权债务进行统计入账。五是企业的债务最终通过债权人的申报与企业账目的核对予以确认,调整会计账务,等等。

2、实物资产的账务处理。一是对盘盈的要估价入账,盘亏的要查明原因,借出、租出的要依法追回。二是注意查清未估价入账的财产,不能作为盘盈处理,应挂入往来账户。三是将原挂账的待处理财产损益、应计未计、应摊未摊的费用等资产性损益,一并转入利润分配账户中核算,预提费用、应付福利费余额也转入利润分配账户中核算,等等。

3、其他财产。行政、食堂、低值易耗品以及企业组建投入到三产部门的财产,通过财产清查,并入企业财务账户,低值易耗品应估价入账。工会财产单独盘点造册,妥善保管。

(二)破产清算过程中主要的账务处理

1、原会计核算与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的过渡程序。

(1)财产清查后,通过调整会计账务,在账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编制财产清查后的资产负债表。

(2)根据财产清查后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查明细资料,确定评估资产,由清算组到国资部门立项,同时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确认后,财务部门应据以调整会计账务,评估的增减值记入权益科目下的“变现损益”明细科目,账务调整后,编制资产评估后的资产负债表。

(3)编制资产评估情况衔接表并对抵押财产进行确认,编制抵押财产确认情况表。

(4)根据上述清算资料和设置的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的科目,编制有关过账会计分录进行账务处理,然后结账编制破产清算适用的清算资产负债表。

2、财产变现后的账务处理。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初次分配方案和财产处置原则,要真正实现债权清偿,就要对破产财产进行依法变现。从理论上讲,破产财产应全部变现用于清偿,财产全部变现后,其账务处理后所反映的结果为:

(1)资产类中的有关实物资产类将转化成为货币资金;应收款项中已收回的资金在收回时也已记入了货币资金账户,对确无法回收的呆坏账损失应依据人民法院的裁定全部转入变现损益账户。这时的资产类基本上变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和职工福利设施三大类。

(2)负债类的欠款和债权因尚未清偿,所以负债类的账户基本没有变化,仍有优先清偿的“抵押债务”;第一顺序清偿的“应付工资和各项劳动保险费”以及“应付职工安置费”;第二顺序清偿的“应缴税金”;第三顺序按比例清偿的“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

篇2

在事业单位财务核算过程中,会计人员长期以来都是按照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同步增加的假设进行财务核算的,这种账务处理方式实际上违背了事业单位相关会计核算准则和规定,下面将结合具体实例进行分析。见例1。

[例1]2009年,某高等院校新建学生公寓,与某工程建筑企业签订合同,合同规定由该高校提供土地,工程建筑公司承该项目建设工作。该项目于2010年6月竣工,该工程的实际成本为800万元。2010年9月,该学生公寓交付高校使用。根据事先签订的合同,该高校无须在公寓交付使用的当年(即2010年)支付全部工程款,而是每年收取住宿费之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给该建筑公司。该学生公寓可供1000名学生住宿,按照每年收取每名学生1200元住宿费的标准,高校每年向工程建筑公司支付120万元,10年之后,该学生公寓的产权归高校所有。

会计人员在处理以上业务过程中,通常会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不做任何会计处,将高校每期支付的款项挂在账上,直至10年之后(即2020年)工程款全部支付完毕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另一种则是在2010年工程竣工时,按照公寓项目的工程造价和融资费用总额进行核算。以上两种方式的会计核算,都违背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因为无论是工程竣工决算时还是在高校支付完毕款项之时,都不能真实反映高校在每一年度的固定资产变化情况,高校并非是一次性支付了1200万元的款项,而是在10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分期支付了120万元。根据租赁目的的不同,与租赁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应根据其属于出租人或承租人的具体情况划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情况。根据我国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某一项经济业务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则无论租赁合同采用何种形式都应将该项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按照以上原则,则例1种的经济事项其本质是通过融资租入的方式获得固定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应将相应融资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以租赁协议中所确定的各项费用为准进行会计账务处理,而在固定基金科目上则应按照实际支付的租金数额,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改进后的具体核算方式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1)在工程竣工时:

借:固定资产 1200

贷:其他应付款 1200

(2)在每年支付款项时:

借:结转自筹基建 120

贷:固定基金 120

同时,

借:其他应付款 120

贷:银行存款 120

以上支付款项的会计分录要连续编制10年,直至高校应支付的款项全部付清位置。如遇提前支付或延期支付情况,则应按照实际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如某一年度高校无力支付120万元款项,仅支付了100万元,则应在该年终付款项时按照实际支付情况进行入账,由此造成的支付年度延长,则应在后续年度内根据实际支付情况做相应款姐处理。如果支付过程中出现部分债务豁免或支付款项一方无力支付的情况,也应按照实际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项目,贷记“固定基金”项目,以便确保账面信息与实际财务收支情况保持一致。

二、分期付款方式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

分期付款方式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见例2。

[例2]某医院2009年收到财政拨款50万元用于采购医疗设备,当年其与某医疗设备供货商签订合同购入一批合同金额为56万元的设备。合同规定当年医院应向供货商支付50万元,余款于2010年付清。2009年,该医院收到了这批医疗设备和供货商提供的发票账单,并向供货商支付合同款50万元。2010年,该医院向供货商支付了2009年购置医疗设备的尾欠款6万元。

上述经济事项从本质上来说属于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在会计实务中,会计人员通常做如下处理,在收到固定资产时借记“事业支出”,贷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付账款”;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上述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情况下的会计核算尚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参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财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经营性收入和支出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因此例2中的经济事项也应参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具体会计处理为:

(1)在收到固定资产并支付部分货款时:

借:事业支出 50

贷:银行存款 50

同时,

借:固定资产 50

贷:固定基金 50

应付账款 6

(2)在次年支付前欠款时:

借:应付账款 6

贷:银行存款 6

同时,

借:事业支出 6

贷:固定基金 6

在以上业务事项发生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医院出现部分债务豁免或无力支付尾款的情况,则按实际金额借记“应付账款”,贷记“固定基金”。

篇3

营改增是将以往征收营业税的企业改为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和增值税是行税制中主要的税种,营增改是我国的试点型税收政策,试点的行业只是对税法上规定的部分行业进行,营增改后,重复纳税的弊端就能够得到优化,使企业的营业税额转移到增值税上。

一、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对现金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前,收入、成本的减少以及营业税税金的减少会对造成企业现金核算发生变化,现金流的变化与企业整体税负变化是相反的。企业的现金流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企业税金预缴制的影响,企业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明确收入,然后在进行交税,这种做法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缴纳的税款数量,使企业的资金支出增加。营改增后,这种不利的影响会得到消除,企业完成工作任务得到款项后在进行缴税,有利于现金的流动,能够减少企业的支出,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二)对发票管理的影响

增值税发票是原始凭证中比较特殊且重要的一种,这是经济业务发生的一种凭证,得到真实有效地原始凭证对于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营改增之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并没有使用和开具增值税发票,营增改后,使用增值税发票会涉及到交易双方的经济利益,因此在实施增值税的背景下,营改增试点的企业需要严格使用和管理发票,在交易环节中涉及到的增值税发票工作要严格审查,避免不合理工作导致涉税风险的出现。营改增后,企业的会计核算问题会出现一定的技术上的问题,企业需要不断调整和适应营改增的实际需要。

(三)对成本核算方式的影响

营改增前,企业的成本是价税合计数,真正成本以及进项税额构成价税的成本,营改增后,企业的成本核算方式是将企业的进项税发票与销项税发票相抵扣,专用发票的开出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抵扣的数额。

(四)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企业的会计核算中,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是比较重要的内容之一,营改增能够使企业所得税前可抵扣的流转税得以减少,营改增前,企业所要缴纳的营业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全额扣除,营改增后,这部分税负就由增值税进行承担。营改增也能够使企业扣除的成本费用得以减少,对购进的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及所得税会有一定的影响,营改增前,企业销售固定资产时需要按照3%的税率缴纳固定资产的营业税,但是营改增后,这部分营业税就不用再缴纳,使得固定资产的购进的成本出现变化,进而对会计核算产生影响。

二、营改增下企业会计核算的有效对策

(一)完善会计核算机制

企业会计核算机制中涵盖了企业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以及明细核算工作,对企业制定的任务以及执行的计划进行有效地管理,实现企业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人员考核,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以会计核算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因此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机制是十分必要的。要建立完善的企业会计核算机制就应完善会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会计岗位责任、人员、档案管理、电算化、检查等工作进行明确。使会计政策更加规范,明确会计报表编制、会计要素的分类、计量方法以及会计准则等。使会计科目以及系统成本会计以及管理会计体系得以建立和完善,强化固定的会计报告体系。

(二)提高涉税人员的素质能力

在企业营改增前,企业的缴纳的营业税税额是与企业的营业额相关的,购进抵扣环节并不在其中,涉税的相关责任是由企业的财务部门承担的,营改增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不仅与企业的营业额有关,还受到企业有效进项税抵扣凭证哟管,涉税责任需要财务、营销等相关部门共同承担,因此营改增后,需要对涉税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强化涉税人员的素质能力,提高涉税人员的会计专业知识以及技能,促进涉税人员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积极认真的投入到工作中。

(三)强化企业会计账务处理核算

营改增后,企业的财务报表受到的影响也就是对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企业应根据会计准则,不断优化企业的会计账务核算,根据增值税的特点,将企业增值税产生的过程进行真实细致的记录,在日常产生工作中能够,根据增值税发票对相关的税额进行记录,明确营改增后与营改增前收入成本的不同记账方式,强化内部涉税管理工作,使税务管理的范围更大,促进企业税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结束语

营改增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营改增是纳税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营改增的实施对于企业会计核算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但同时也应注意到其中存在的弊端,正确认识营改增的利弊,采取有效地措施适应营改增,完善会计核算机制,强化企业会计账务处理核算,提高涉税人员的素质能力,使企业积极的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促进企业实现积极健康的发展与建设。

参考文献:

篇4

关键词 建安企业 会计 内部控制 有效性

会计内部控制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企业实施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建安企业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实际的,有可操作性的会计内控制度才能实现其运行的有效性。本文笔者就建安企业经营特点分析,阐述建安企业会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建安企业的特点

建安企业的特点一是企业治理模式传统,建安企业体制正向市场经济转轨;二是建安工程建设周期长,资金占用大;三是建安项目异地施工;四是建安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独特,会计核算基本上是以单项工程进行;五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计核算常常会利用收付实现制。

二、建安企业会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由于行业的特点及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弊端,造成建安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会计基础管理力度有待加强;二是资金管理的执行能力有待提高;三是企业预算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四是财务信息化管理程度有待优化。五是财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三、强化建安企业会计内部控制的有效途径

1.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力防范财务风险

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把会计监督工作常态化,把风险防范贯穿始终。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资金管理为主线,查找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在检查中找问题,披露经营风险,建立完善会计内控制度,通过财务检查,形成本单位会计检查的常态化机制。

2.强化企业会计内部控制,让控制有效可靠

第一,在做好自身会计监督工作的同时,财务部门要与相关的业务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做到良性互动。与企业相关部门一同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中的财务惩防体系,把惩防机制融入到财务管理流程当中,切实防范财务管理系统的风险;与企业相关部门互动的目的是对部门之间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认真分析,不断完善;

第二,财务部门要与预结算、生产经营等业务部门互动,通过各种关联对账的方式,核实掌握业主与公司、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项目部及项目部与合作者等关联方之间的经济往来关系,分析资金、成本、管理费与税费等主要经济指标,切实防范业务当中的财务风险。

3.分析重点控制环节,完善会计核算程序

第一,规范会计核算:包括规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项目核算、关联交易、减值准备等。规范账务处理程序,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准确登记记账凭证,确保总账、明细账等会计账簿的质量。提升会计电算化应用软件的平台,以银行类资料为突破口,规范录入银行账户、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行保函等基本信息数据,逐步完善业主、供应商等辅助会计信息资料,确保会计基础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规范财务报表编制:通过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及时核对清理内部往来,加大结算力度,减少“工程施工”类的存货,结转“虚挂”的预收账款、预付账款,遵循谨慎性原则确认应收账款,从而确保财务报表的质量和效率,准确、全面地反映企业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规范施工项目的核算行为:严格执行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确保工程项目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在会计账务处理方面,要强化“权责发生制”意识,改变传统“收付实现制”下的惯性思维。一要收入确认依据充分力争取得监理方和业主对工程进度的确认依据,并与完工进度相匹配,确保本单位内部的分公司、项目部做法一致,前后一致,互相可比。二要收入与成本、税金及附加的配比。准确计算单个工程项目收入对应的成本、税金,避免成本构成比例和利润率的大幅波动。三要及时取得成本票据,规范分包、设备租赁、材料采购和劳务费等票据的收集工作,防范税务风险。四要工程项目账务处理准确。要规范涉及工程项目的会计科目使用,及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避免“预付账款、预收账款、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等会计科目大量挂账,造成资产、负债不实,防止出现“虚报”和“瞒报”的现象。

第四,强化资金管理:资金安全是抓好资金管理的首要任务,也是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一要建立健全资金的基本管理体系,在印章、支票、账户等基本要件管理方面,以及在出纳、会计等基本岗位管理方面,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分离与牵制的规定进行设置。二要建立健全资金的监督检查体系,重点抓好财务对账管理,强化会计与出纳对账、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对账等,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要抓好备用金管理,杜绝“小金库”行为,建立健全备用金管理制度,规范备用金使用和定期清查行为,切实履行备用金审批、报销等程序,确保备用金的使用得到有效控制。同时,要坚决杜绝“小金库”行为,将可能发生“小金库”的事项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构建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现象的发生。

第五,抓好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逐步完善预算编制流程,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做好预算与结算的对比分析,寻找原因及应对措施。

4.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素质,强化会计人员行为准则

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素质,强化会计人员行为准则是实现会计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键。一要建设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使企业会计人员增强开拓创新、团队协作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思想理念,增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责任感及荣誉感。二要通过有计划的专业学习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三要运用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方式,对会计人员业务操作过程有效控制。

结束语:总而言之,建安企业会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决定企业可否正常运作,平稳发展的关键,企业应结合行业特点,在日常经营工作中选择适应的控制方法,以达到既定的经营目标,只有为经营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的会计内控制度才是有效的。

参考文献:

篇5

[中图分类号] F270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6)12-0115-02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未来税收的发展趋势,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重大影响。在建筑行业施行“营改增”税收改革制度已经是大势所趋。它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市场秩序、提高了建筑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深入,对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营改增的概述

(一)营改增的含义

营改增,主要解决了企业在缴纳税款的时候重复纳税的问题,企业只需对所销售的产品或者服务缴纳税款,“营改增”税收制度相对于原来的税收制度更具有针对性,更加合理。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我国在未施行“营改增”税收制度之前,企业需要同时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与此同时,这样的税收制度也不利于税收制度的完善。第二,企业同时缴纳两种税款还给税收征管部门造成很大的工作负担。所以,在我国的税收改革中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不仅企业的税务负担,降低了税收征管部门的工作压力,而且还能够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从而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提升其服务水平,从而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重大的贡献。

(二)营改增对建筑类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性

“营改增”税务制度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它有利于完善税收制度,规范市场秩序。我国长久以来一直施行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的税收制度,该种税收制度并不考虑企业的盈利情况,无论企业亏损与否都要缴纳营业税,这很容易给企业带来更大的财务负担,使企业的发展处于恶循环的状态,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另外,营业税与增值税同时施行会造成重复税收的现象,导致税负失衡的情况发生,给企业的实际运行带来不利影响。第二,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现象的发展,就必须对增值税链条进行不断的完善。营业税的征收对象有别于增值税的征收对象,因此二者对市场活动产生的影响也是存在差异的,通过实施“营改增”税收制度,最大程度的降低重复征税现象的发生。在我国现有的税收制度中,营业税与增值税同时施行,例如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它因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造成其无可以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普通的发票又不具有进项额抵扣的功能,从而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发生。如果在建筑企业推行“营改增”税收制度后,企业只需缴纳销项税与进项税的差额,从而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的发生,减轻了企业的税务负担。第三,“营改增”推动了建筑企业的内部结构调整,实现其转型发展,减轻了企业的税负负担,提升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建筑企业内部进行结构化调整,通常对税务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表面上减少了税负的数额,实际上优化了税制结构,实现了经济发展方向的转变,从而促进了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实现了建筑企业的产业结构化升级,符合我国当前经济的发展形势。新的税收制度促使我国经济迈向一个崭新的阶段。第四,有助于不同层次产业的大融合,使得社会化分工更加细化。第五,新的税收制度对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十分显著。政府通过不断推行积极的财务政策,实现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对我国经济发展趋势的控制调整作用。为了更好的减轻人民和企业在缴纳税款方面的负担,国家必须不断的采取有效措施对税务进行优化调整,使其既能够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又能够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动力,达到“一石二鸟”的目的。

总而言之,我国推行“营改增”税收制度是一种顺应我国经济发展形势的行为,符合我国社会需求,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能够切实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扭转我国重复征税的局面,实现税务的结构化调整,使得社会的分工更加的细化,从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增加,国家经济的不断繁荣。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的影响是不容小觑的,因此各行各业如何实施营改增税收制度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本文将着重描述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造成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应对策略。

(三)建筑类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征

建筑企业会计核算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由于建筑行业在施工流动性比较大、同时也比较分散,因此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通常为分级核算。第二,针对建筑施工需要的模板、架设材料等周转材料的核算则是采用类似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方式。第三,在建筑类企业会计核算中,单独设置了“机械作业”项目,对建筑施工中应用机械所需要的各项费用进行汇总,将其分摊到各个项目中的机械中去,并将其算入到产品成本中。第四,由于建筑企业施工时间通常比较长,且产品通常具有单件性,因此建筑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通常采用“中间结算”的方法。如果是当年能够竣工的项目或工程通常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为一次性结算方法。

二、营改增对建筑类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解决了企业重复纳税的问题。营改增税收制度实施后,可以抵扣因购买材料或机械设备所花费的费用,用于缴纳税款的金额要比原有税收制度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低,从而不断优化建筑企业的资产结构,提高建筑企业的机械化水平,提高企业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的综合实力。通过引进先进的机械设备和技术,能够减少作业人员的数量,降低成本开销,进项税额能够用来抵扣的项目就会有所提升,需要缴纳的税务金额也就降低了。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要想通过开具发票的方式来控制企业的税收是一件十分困难的工作,这是因为建筑企业在购买建筑材料时通常是从农民那里购得,因此无法获取发票。而且,批发市场在管理方面也存在很大的不足,致使建筑企业在购买钢筋水泥时其价格与是否开发票有关,这就是为什么无法通过开具发票的方式来控制建筑企业的增值税额。

(二)对建筑企业会计账务处理的影响

随着营改增不断深入,建筑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建筑企业在进行营业税核算时,核算的科目相对比较简单,营改增后,核算科目变得复杂,核算方式也相应的比较复杂。例如营改增后,将原来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改为“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而且在账户内还设立了九个专门用于会计核算的专栏。例如进项税额、已交税金等,从而更加便于对建筑企业会计账务的处理。

(三)对建筑企业的现金流的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现金流的影响也是十分重大的,这是因为企业整体税负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企业现金流的情况,企业整体税负与现金流呈负相关的关系。企业的总体收入、成本以及税负都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的多少,因此建筑企业在缴纳营业税的时候,还要将税金预缴纳制度对税收的影响考虑进去。但是,由于税金预缴制度在对建筑企业的现金流动方面有负面影响,因此建筑企业在进行营业税及其他税务缴纳时通常采用是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按百分比来缴纳税款,但是通过这种方式缴纳的税款要比建筑企业应缴税款的金额要多很多。这种缴税方式会给建筑企业的实际施工造成重大影响,致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面对流动资金减少的情况,避免出现运转不良的情况发生。但是,在建筑企业推行营改增税收制度的话,就使得建筑企业可以在项目施工完成后在缴纳税款,从而避免了大量流动资金的占用或支出,从而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提供更多的流动资金支持。

(四)对建筑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建筑企业在进行“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会计核算时,其统计的是将营业税计算在内的金额。在推行“营改增”税收制度后,其会计核算的金额为去除增值税后的数值,这使得建筑企业在填写财务报表时的数据结构和相应的数据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动。推行“营改增”税收制度后,在损益表中将不再体现增值税的情况,会计账务的核算方式也与以前的税收制度下的核算方式不同。

固定资产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属于十分重要的资产,这是因为固定资产直接关系到建筑企业总资产的内部结构,一旦固定资产发生较大波动,建筑企业的负债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在推行“营改增”税收制度后,固定资产的入账总金额就会变少,累计折旧的数值也会相应变少,从而营业税的说法也就不存在了,建筑企业需要缴纳的税务金额也就随之减少了。

三、应对营改增对建筑类企业会计核算影响的措施

(一)完善建筑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企业在推行“营改增”后,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建筑企业在会计核算方面也会有很大的变动。建筑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该严格按照相应的核算制度、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业务处理,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来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并根据实际需求设立相应的账户和辅助表格等,从而帮助企业的财务部门更好的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和缴纳税务的工作。与此同时,调整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其他的相关制度有助于降低企业实施新税制度而造成的风险。相对于核算方式和项目都比较简单的营业税来说,“营改增”后变得更加复杂多样。一旦建筑企业推行“营改增”后,会对其会计核算制度产生很大的影响,建筑企业需要建立新的会计核算体系,有助于企业做好会计工作和税务工作。

(二)优化内部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优化企业内部管理能够有效提升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建筑企业应该不断引入新技术,加强施工现场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还能有效避免因为工程施工地点不集中所带来的通讯和交通问题,创建完善的财务资料管理系统。另外,增值税所应用的发票是专用的,也只有这种发票才能被抵扣税款,建立财务管理系统有助于保持税收凭证的完整性。

(三)实施税收统筹管理,减轻税负

建筑企业为了减轻税务负担,在企业内部实施了税收统筹管理方式。在“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应该安排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税收管理工作,加强对财务人员专业素养的培养,对税收进行统筹管理。“营改增”后,对纳税的要求要比以前有所提高,监管也越来越严格,开具的发票也变得更加复杂。因此,建筑企业在对税收进行管理时,应加强对纳税申报和抵扣的汇总,提升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能力。建筑企业在项目施工时,要特别注意财务管理,降低税务风险。此外,建筑企业在签订工程项目时还要确保交易合同名称的一致性,在增值税发票的票头所填写的名称一定要与企业的名称保持一致。在实施“营改增”税收制度后,建筑企业需要独立履行纳税的义务,建筑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制定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筹划方案,从而达到减轻负担的目标。

(四)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

面对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改革,建筑企业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适应能力,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对税务知识的学习和了解,掌握与财经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提高税负意识,提升自身的思想觉悟。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提升其综合素质,从而最大程度的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其综合竞争力。

为了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综合素质,增强对企业财务工作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是必须的。“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财务工作人员来说属于新事物,对“营改增”的了解有限,因此加强对企业财务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的提升,使其能够熟练的解决如何计算应缴税额、开具专业发票等问题。通过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定期培训来不断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为了确保建筑企业在开展各项活动时顺利进行,就要求企业不断强化会计核算制度,加强纳税管理,降低企业要面对的纳税风险,避免一切不必要的支出,从而使建筑企业得以长久发展下去。

结束语

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施行其根本目标在于完善税收制度,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在建筑企业推行营改增制度,需要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建筑企业决策者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和税收工作人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水平,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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