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7: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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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劳动力转移在农民收入增长中的重要地位
农民收入按收入来源的性质分,可分成生产性收入和非生产性纯收入。生产性收入进一步又可划分成第一产业收入和二、三产业收入(通常所说的非农业收入),第一产业收入是指农民在第一产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非农业收入是指农民在二、三产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是农业转移劳动力所获收入的直接体现。
1•非农业收入已占农民收入的四成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之初,由于我国经济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发展战略,农村劳动力被牢牢地束缚在农业生产之上,因此,农民收入的来源结构几乎是单一的第一产业收入。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有133•6元,其中:生产性纯收入122•9元,占农民纯收入的92%。第一产业纯收入为113•5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93%,非农业纯收入仅有9•4元,所占比重仅为7%。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农业劳动力开始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以获取单位劳动报酬相对较高的非农业收入,使农民收入的来源渠道日渐丰富,农民收入的来源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199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84元,其中,非农业纯收入202•2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了25•8%。非农业纯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第一次超过1/4,开始在农民的收入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由此开始,农民收入来源结构的变化开始加速,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纯收入稳中有降,从非农业获得的收入逐年大幅度增加,占纯收入的比重也逐年上升。1997年,非农业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超过了1/3,达到34•4%。1999年,这一比重进一步提高到了40•7%,非农业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超过了四成,成为农民收入来源构成中的重要一级。但是,非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地位,不同区域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1999年,非农业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东部地区为50%,中部地区为27•6%,西部地区为32•9%,中西部地区分别比东部地区低22•4和17•1个百分点;非农业纯收入占生产性纯收入的比重,东部地区为53•1%,中部地区为34•4%,西部地区为35•1%。这说明,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间农民收入的来源结构存在巨大差异,东部地区非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地位已经超过农业,而中西部地区将近2/3收入的来源依然靠第一产业。
2•非农业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直接贡献达到42•5%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迅速增长,由1978年的134元提高到1999年的2210元,平均每年增加100•2元,以年均14•3%的速度增长。农民的非农业纯收入由1978年的9•4元提高到1999年的898•6元,平均每年增加42•6元,以年均24•3%的速度增长,比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快10个百分点。非农业纯收入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直接贡献率达到42•5%,1978年的直接贡献率仅有16•8%,而1999年达到了199•5%,非农业纯收入已成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
3•大幅度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
农业劳动力转移,减少了农村新增劳动力在农业就业的数量,甚至绝对减少了在农业就业的劳动力数量,从而促进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1999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粮食已达到1545公斤,肉类145公斤,而在1978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年生产粮食的数量仅为1071公斤,肉类的数量为30公斤。人均生产粮食的数量提高了近45%,人均生产肉类的数量是1978年的4•8倍。
(二)农业劳动力转移减缓是近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重要原因
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增长幅度持续走低,1997年实际增长4•6%、1998年4•3%、1999年3•8%;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也出现了持续下降的趋势,1997年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为1•1%,1998年下降为0•6%,1999年进一步下降为0•4%。由于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放慢,对农民收入的增长产生了两方面的不利影响:
1•非农业收入增幅下降
进入90年代,在三年“治理整顿”结束以后,农民的非农业收入快速增长,1992—1996年间,平均以年均31•4%的速度增长,年均增加92•4元。而从1997年以来,农民非农业收入的增长幅度大幅回落,1996年增长28•5%,1997年降到15•9%,降低了12•6个百分点,1999年进一步降到12%,1997—1999年间,非农业收入平均每年增加92•6元,基本维持上一阶段的水平。
2•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出现停滞
1996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粮食为1564公斤,比90年代初期提高了16•8%,人均生产肉类148公斤,比90年代初期提高了97%,提高了近一倍。1999年,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粮食为1545公斤,比1996年还略有下降,生产的肉类为145公斤,也比1996年有所下降。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下降,加上近年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的影响,使得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出现下降的情况,对农民收入的增长形成了极大制约。因此,笔者认为,由于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放慢,造成已成为农民收入重要组成部分的非农业收入增长速度放慢,制约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是近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重要原因。
二、农业劳动力转移进入新阶段
农业劳动力转移有其自身的规律,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就业劳动力的数量和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表现出阶段性的变化:
第一阶段:农业就业劳动力总量和占全社会就业劳动力的份额都增加。一般出现在经济发展初期,此时非农产业发展水平非常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小于由于农村人口增加而增加的农村劳动力规模。
第二阶段:农业就业劳动力所占份额下降,但总量仍然增加。一般发生在经济发展初期的末段和经济发展中期的开始阶段,此时工业化进程已开始起步,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转移规模扩大,从而导致农业就业劳动力的份额下降。但是,由于农村人口基数仍然较大,人口自然增长所生成的劳动力依然多于转移出去的劳动力,与第一阶段不同的是农业就业劳动力总量增加的速度大大放缓。
第三阶段:农业就业劳动力所占份额和总量都减少。一般在经济发展中期的中段开始出现,与工业化的大规模推进相对应,农业劳动力以较大的规模和速度转移,从而引发了农业就业劳动力所占份额和总量的同时减少。农业就业劳动力总量由绝对增加变为绝对减少的点称为“转向点”。“转向点”出现在第三阶段的工业化大规模推进的时候,“转向点”出现以前,随着工业化的大规模推进,农业劳动力快速向非农产业转移,当“转向点”出现以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曲线显现为倒“U”形,即起初的速度微缓,继而加快,达到最大速度后又开始减缓。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农业劳动力以不可逆转之势大规模转移。1978—1999年,累计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劳动力1•18亿人,平均每年转移562万人,转移劳动力的总量由0•22亿人增加到1•4亿人,平均每年增长9•3%,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率由7•1%提高到29•8%,提高了22•7个百分点。在这期间,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经历了1984—1988年、1992—1996年的两个“期”和1989—1991年、1997年至今的两个“低潮期”。1984—1988年间,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5566万人,平均每年转移1113万人,转移劳动力的总量平均每年增长23•11%,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由8•8%迅速提高到21•5%,提高了12•7个百分点。1992—1996年间,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4122万,平均每年824万,转移劳动力的总量平均每年增长7•9%,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由20•7%又迅速提高到28•8%,提高了8•1个百分点。两个转移“”的十年间,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近9700万,1978年以来80%以上的农业劳动力是在这十年实现的。
1989—1991年的第一个“低潮期”,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296万人,平均每年增加99万人,转移劳动力总量平均每年仅增长1•1%,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出现了下降的局面,由21•5%下降到20•7%,下降0•8个百分点。1997年以来的第二个“低潮期”,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957万人,平均每年319万人,转移劳动力的总量平均每年增长2•4%,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由28•8%提高到29•8%,仅提高1个百分点。从我国农业就业劳动力的数量看,1992年,农业就业劳动力4•38亿人,比1991年同期减少0•07亿人,农业就业劳动力总量出现绝对减少,“转向点”出现,然后连续多年下降,1997年以后,就业总量开始徘徊。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看,1992年开始加快,1993年达到最高峰,然后连续几年保持较高的转移速度,但总体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转移速度由1993年的最高峰2•8%,逐步下降到1996年的0•7%,1997年开始,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出现微缓态势,1997年1•1%、1998年为0•6%、1999年降到了0•4%。
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第一个“低潮期”的出现,是在农业劳动力迅速转移的阶段,转移速度放慢主要是由于国民经济结构矛盾加剧,社会供求总量失衡,总供给不足,国家采取紧缩政策,压缩基建规模,控制乡镇企业贷款,关、停、并、转了一批经济效益差、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乡镇企业,农村非农产业发展进入低潮,从而导致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放慢。因此,可以说,第一个“低潮期”的出现,是农业劳动力快速转移过程中一个相对偶然的现象。农业劳动力转移第二个“低潮期”的出现,是在农业就业劳动力总量出现“转向点”以后。
1996年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基本完成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经济运行的总体特征已从过去的总供给小于总需求,转变为了总需求小于总供给。农业生产上了新台阶,农产品供给实现了供需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新局面,大部分工业产品出现过剩,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出现徘徊,导致了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放慢。因此,可以认为,第二个“低潮期”的出现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是农业劳动力转移规律性的体现,说明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已进入由速度微缓再到高速转移的新阶段。这意味着,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由于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的减缓,将对农民收入增长形成制约,使农民收入进入缓慢增长的阶段。因此,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加速“新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将是关键。
三、加速“新阶段”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机遇与挑战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农业劳动力得以实现大规模转移,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在农村实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改革赋予了农民独立商品生产者的地位,农民有了自由支配自己劳动时间的权利,使农民为了获得最大化的收入调整优化自己的劳动配置成为可能,为农业劳动力转移打下了基础;二是农业生产的发展。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民的吃饭问题,也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使农业劳动力转移成为可能;三是农村非农产业的迅速崛起。农村非农产业迅速崛起,创造了大量的非农就业机会,对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产生了强大的拉力,使农业劳动力转移得以实现。但是,与此同时,由于政策和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在我国农业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的进程中也存在着许多矛盾,如何解决好这些矛盾,将是加速“新阶段”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挑战与机遇。
(一)存在大量可转移农业劳动力农业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大幅度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使我国农产品供求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农产品的供应基本实现供需平衡,丰年有余。这不仅意味着长期困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吃饭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为农业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打下了坚实基础,还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可以转移。在我国现有的4•7亿农村劳动力中,已实现转移的劳动力1•4亿,仍在农业中就业的劳动力达到3•3亿,据测算,至少还有1亿以上农业劳动力可以转移。
(二)劳动力要素市场发展滞后我国过去长期将城乡经济分割发展,人为地分割了劳动力要素市场,国家对就业的计划与管理只考虑了城市问题,对劳动力要素市场的组织与管理也只存在于城市,而对农村劳动力流动进行的严格限制,使农村劳动力要素市场发展长期处于了停滞状态。而改革开放以来,在农业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过程中,农村劳动力要素市场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在已经实现转移的农业劳动力中,90%以上是靠自发转移实现的,亲友介绍、家庭成员带领、本村外出人员的示范、自行外出等外出方式各显其能。这种自发转移的模式所带来的“民工潮”问题、城市治安问题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是深刻的,这无疑是加大了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同时,由于农村劳动力盲目进入城市,给城市带来的严重社会治安问题,使城市重新筑起了农村劳动力进入的“门槛”,加大了转移劳动力进入城市的难度,减少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会。因此,建立有效的、全国统一的劳动要素市场,是“新阶段”加快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的另一个机遇。
(三)“新阶段”农村非农产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进入“新阶段”,我国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已完成基本原始积累过程,再上新台阶将面临许多新的矛盾。第一,城乡工业发展“同构”的矛盾。农村非农产业主要是乡镇工业企业,乡镇工业企业在行业结构、产品结构上与城市工业基本一致。在近年我国工业产品供需基本实现平衡的情况下,这种“同构”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结构性矛盾,也制约了农村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第二,技术落后的矛盾。农村非农产业是在我国工业品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短缺经济造就技术发展,使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升级,面临的技术进步矛盾突出;第三,东西部地区发展极不平衡的矛盾问题,中西部地区非农产业发展由于起步较晚,发展大大落后于东部地区,这种不平衡增加了社会发展的成本,不仅制约了东部地区农村非农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且还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形成了制约;第四,乡镇企业分散布局的矛盾。在乡镇企业快速推进的时期,“五个轮子一起转”造成了这种分散布局的局面,由于布局分散造成生产成本的增加,削弱了乡镇企业在“新阶段”的竞争力,也不利于农村非农产业的产业结构升级。这些矛盾的存在,使现阶段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相对不景气,限制了农村非农产业吸纳更多转移劳动力的能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因此,解决“新阶段”农村非农产业发展所面临的矛盾,推动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将会进一步提高农村非农产业吸纳转移劳动力就业的能力,给农业劳动力转移创造更大的空间。
(四)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离土不离乡”,这一转移模式直接导致了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滞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份额下降了20个百分点,而城市人口的比重只上升了不到12个百分点,两者间相差8个百分点,这充分反映了我国城市化进程滞后的状况。这种局面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模式造成的,在我国转移的劳动力中,接近50%的是在本乡(镇)内就业,2/3左右在本县内就业。农村城市化进程滞后,造成农村第三产业没能随农村工业化的迅速推进而发展,使农村非农产业的产业结构升级缓慢,延缓了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步伐,同时,也使转移劳动力面临第二次转移的局面,即农村劳动力和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这将极大地增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本。如果能够使农村城市化进程与农业劳动力转移同步,将会可以减少农村人口7500万人,按现有农村人口中劳动力的比例计算,可以多转移农业劳动力3800万人。
(五)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很大空间目前,全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平均为29•8%,其中东部地区为37•9%、中部地区为25•8%、西部地区为22•5%。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4个和7•3个百分点,分别低于东部地区12•1和15•4个百分点。分省来看,“东部十省”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水平分别为:北京57•0%、天津51•9%、河北38•2%、辽宁31•5%、上海64•9%、江苏44•5%、浙江48•6%、福建35•8%、山东31•6%、广东42•5%,“西部开发十二省”分别为:内蒙15•4%、广西22•9%、重庆28•9%、四川28•0%、贵州17•4%、云南13•4%、9•0%、陕西23•9%、甘肃25•0%、青海16•9%、宁夏20•5%、新疆10•4%。东部非农化水平最高的上海市比西部最低的高出55•9个百分点,“西部开发十二省”中只有重庆、四川的非农化水平比较接近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他省(区)差距巨大。如果将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非农水平提高到目前全国的平均水平,中部地区可以再增加转移劳动力600万人,西部地区可再增加转移劳动力900万人。因此,促进中西部地区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水平,将加速“新阶段”农业劳动力的转移。
四、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为核心加速农业劳动力转移
(一)完善劳动要素市场,使农业劳动力实现有序转移
首先,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要性。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看,仅有农村产业结构的转换,而没有人口结构的转换,是不能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我国的现代化。不仅如此,人口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协调所产生的特殊矛盾,还会成为我国现代化道路上的障碍。因此,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并清醒地认识和估计到解决这一问题的难度。其次,不能把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实现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看作只是农民的事、农村的事,要把它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当中,把城市和农村劳动力就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对我国劳动力资源进行统一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劳动要素市场,由经济发展的规律来调度劳动力在市场中的合理流动。
(二)积极推动农村非农产业发展
此次将武威市作为调查对象的原因有二:一是由于它人多地少,武威市常住人口182.2万,城镇人口50万,农村人口132.2万,农村人口全市人口的72.56%,农村富余劳动力约30万左右①,农民外出务工已成为了当地农村家庭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二是武威市人多水少,作为石羊河流域内地区,全市人均保灌耕地2.6亩②。在石羊河综合治理过程中,不仅面临着节水灌溉的任务,还需要妥善处理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的问题。具体来讲,近几年武威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呈现出以下特点:
1.劳动力转移增速快、规模大:自从改革开放,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不断扩大,自1992年,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迅速增加,中间略有波折,但依旧呈上涨趋势。预计今后几年,每年劳动力转移增长速度将在4%-5%③。
2.年龄构成轻:近年,武威市外出劳动力的年龄越来越低,其年龄已低于平均值,而且在省外就业的劳动力平均年龄更低。
3.文化素质增强:近年来,在武威市的外出务工劳动力中,文化程度逐年升高,其中初中文化程度达到6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达到16%,这两个数字都比全部劳动力相应文化程度多出几个百分点④。
4.农村劳动力转移基本流向:主要由落后地区向“北上广”经济发达地区。据国家统计局调查,外出务工者中,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占62.4%⑤。
5.就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在武威市农村转移劳动力中,转移到第二产业的占40%,转移到第三产业的占60%,且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越来越高。
6.多数农村转移劳动力具有兼业性:他们保留着对土地的承包权,属亦工亦农性转移。
7.组织性增强:近年,在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中,通过市场中介组织外出的比重提高;由用人单位直接招聘外出的比重提高;由亲友、熟人介绍外出的比重下降;靠自己碰运气外出打工的比重下降。
8.区域经济是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要动力:据《中国人口统计年鉴》显示,在转移劳动力中,区域经济吸纳了约65%的人数;县级以上大中城市吸纳的比例只有35%⑥。
二、甘肃省武威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具有无序性、盲目性
由于劳动力供求信息的不畅通,农村劳动力市场还没有真正形成,缺乏对农村劳动力的总需求、总供给的调节,缺乏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组织与指导,农村劳动力流动呈现出无序性和盲目性,到最后只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农民分散外出务工,在外地就业也得不到保障。
2.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剩余劳动力就业面窄
劳动力“文化素质较低”与“劳动技能较低”已成为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内在因素。劳动力就业市场竞争激烈,文化素质不高,劳动技能缺乏,劳动者就业岗位选择面窄,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不高、收入低的工作,难于在外面立足。
3.打工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证
农村劳动力在城市中处于弱势,农民工侵权事件常有发生,这都是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而农民工受到侵权的根本原因是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城乡之间在工作性质、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上都产生了巨大的差异,形成了工与农、城与乡反差强烈的群体界限。农民工的知识层次决定了他们不会自觉通过司法手段来维权。其次,也是由于我国司法程序较为繁琐且费用相当,对农民工来说是一道不小的心理和经济障碍。另一方面,农民工来自全国不同省份,生活习惯各不相同,没有建立一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组织,没有形成一个团结的整体。
4.农民外出务工时子女教育受到影响
1)接受教育和学习单一,无法适应发展的社会
外出务工人员大都远离家乡,很难和子女们见面,作为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只能靠通电话。因受条件的限制,联系的内容也十分单调,孩子都十分渴望亲情、照顾和关爱,这些都是外出务工人员无法做到的。
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子女大多由长辈照看,由于祖辈年迈体弱,缺少文化,很难承担起教育的重担,且农村老师教学任务很重,无力在教育和生活上对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尽到责任,这样就限制了他们无法获得更多的课本外的知识,也无法很快适应发展的社会。
2)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心理健康状况也令人堪忧
外出务工人员的子女大多因缺少亲情的呵护,变得敏感、多疑、孤独、脆弱,与他人关系紧张,这样导致了这部分学生产生厌学心理,或辍学,或结伙成群,或沉迷于网吧、游戏厅,这样促使他们心理问题愈加突出。
5.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部分人员工作不稳定
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往往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事一些苦、累、脏、危险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超出正常上班时间,经常加班加点,有时候工作量大,有时没工作,工作的不稳定性致使收入得不到保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农村发展已具备很多有利因素,但依然存在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民收入低等问题,而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不仅能够改变农村与城市居民在数量上的比例,实现农村剩余人口的逐步向市民转化,促进城市化进程加快发展,而且也有利于农民增收,实现农村更好更快的发展。(作者单位:新疆大学学院)
注解:
①武威政府网,2013年10月20日
②《对武威农民收入偏低乡镇增收问题的思考》,2007年05月11日
③中国人民银行武威市中心支行,《武威市劳动力转移与反贫困研究》,《甘肃金融》2008年09期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层服务平台较为薄弱。目前河南省不少乡镇人力资源基层服务平台在机构人员、设施配备、功能服务、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农民外出务工存在用工信息不共享、不对称的现象,不能给予及时有效的服务。二是河南省虽有600多万农村富余劳动力,但多以年龄偏大、文化和技能偏低,且以45岁以上中年妇女和55岁以上男性群体为主,对他们进行转移就业开发难度较大。三是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低,效果质量不佳。由于培训补贴标准偏低,且兑付补贴资金程序复杂,再加上用工企业门槛不高,导致农民工参加培训和培训机构承担培训的积极性不强、培训效果质量不佳。四是农民工融入城市还存在体制机制。由于我国城乡二元制体制的存在,致使河南省农民工特别是长期在外居住务工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获得就业、社会保险、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城市户口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待遇方面,还存在许多体制性、机制。
中图分类号:F24文献标识码:A
历史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就是从传统农业国家演变为现代工业国家的过程,同时也是农民获得转换身份自由、不断从农业生产领域转移出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不断缩小,工业所占的比重不断扩大,这便是经济学中广为认知的配第・克拉克法则。在此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农业人口不断向非农业领域、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现象,也就是农民的非农化过程,即离开土地的农民能够实现充分的非农就业。改革开放以来,天津的经济虽然得到了不断地发展,但农村居民收入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势头也不如城镇强劲。在面对资源、人口、环境等因素不断带来的压力时,使我们不仅要注重提高农业生产率,还要将目光投向非农产业。
一、天津人口分布与结构
截至2008年末,天津市共有户籍人口980.41万,其中非农业户籍人口597.81万人,农业户籍人口382.6万人。市内六区共有非农业户籍人口387.25万人,农业户籍人口1.73万人;滨海新区共有非农业户籍人口90.26万人,农业户籍人口21.41万人;环城四区共有非农业户籍人口50.25万人,农业户籍人口94.24万人;两区三县共有非农业户籍人口62.62万人,农业户籍人口265.22万人。表1为天津市具体的按户口性质分的人口分布情况。(表1)可以发现,天津市的农业人口绝大部分集中于“两区三县”与“环城四区”。2008年“两区三县”农业人口265.22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69.32%;同年,非农人口与农业人口比例为1∶4.24;“环城四区”农业人口94.2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24.63%,非农人口与农业人口比例为1∶1.88。可见,这两部分地区是天津市缩小城乡人口比例工作的重点。
二、天津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
2007年底,天津市乡村从业人员共185.36万人,其中从事传统农业的人口为77.05万,非农从业人员108.31万;到2008年末,乡村从业人员增至185.91万,农业从业人口降至76.31万人,比2007年约下降了1个百分点,非农从业人口增至109.60万,比2007年约上升了1.2个百分点。表2反映的是2007~2008年天津市各地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结构组成变化情况。(表2)
从统计数字看,2007年与2008年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平均比例分别为58.43%和58.95%,天津近60%的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2008年天津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比例较高的地区为塘沽区、东丽区和津南区,其各自的非农就业人口比例分别为82.83%、84.65%和80.26%;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比例一般的地区为西青区和北辰区,其各自的非农就业人口比例分别为75.70%和77.85%;而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比例较低的地区为汉沽区、武清区、宝坻区和宁河区,其各自的非农就业人口比例分别为37.76%、49.72%、47.92%和43.30%。
三、天津农村居民收入变化与构成
改革开放以来,天津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并且在农民收入构成中,来源于非农就业收入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1979~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14.8%,分别比改革开放前30年平均增速高出10.5个百分点。1985年天津市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仅为565元,到1995年达到了2,531元,2005年则增加到了7,202元,到2008年这一数字已经增至9,670元。
表3反映了2006~2008年天津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构成的变化情况。(表3)从表3可以发现,在近几年的天津农民收入组成中,传统的来自农业、畜牧业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在逐渐减小,而来自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文教卫生业和其他行业的收入比例在不断增加。2006年农业、畜牧业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20.5%,2007年这一比例下降至19.9%,到了2008年这一比例继续下降至18.7%。由此可以发现,农民从非农产业中获得收入的份额越来越大。2008年在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占了54%,转移性、财产性纯收入占了7%,而家庭经营纯收入则占了39%。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已有近81.3%的收入来源于非农产业,农民非农收入由1985年的360.76元增加到2008年的7,761元。
四、天津农村劳动力转移特点
1、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明显的兼业性。目前,天津农村转移出去的劳动力绝大多数仍然保留着对土地的承包权,每年除在外务工外,在农忙季节还是要回家从事农业生产,天津农村转移劳动力同样具有明显的兼业性质。这种兼业性转移最终还是使农民滞留在农村,不但没有缓解对农村土地的承载负担,还不利于天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现,从而影响着农村居民收入的进一步提高。
2、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天津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范围主要集中于与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来源地较近的地区,如天津各区县的工业园区、天津市区以及北京市和临近的河北省等地区。近年来,天津市大部分区县已形成了以乡镇工业园为骨干的经济发展体系,吸引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到非农部门就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已经成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渠道。
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天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存在局限性。总体来讲,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主要分布于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以及城市服务部门(如家政、环卫以及餐饮业等)。由于专业技能的不足和企业用工制度不完善使得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在就业上存在局限性。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多数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只能从事纯体力劳动或者是高危险性的工作,而工作得到的报酬却并不高。
五、结论
本文分析了天津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研究发现,为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必须大力推动非农产业的发展,不断创造出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机会,不断降低农业就业的比重和数量。同时,考虑到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水平不足这一社会现实,亟须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体系,提升农村青年的知识技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另外,为提高劳动者的健康及福祉,政府和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规范安全作业制度等。
(作者单位: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304.6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农村劳动力过剩的原因、现状与转移特点分析
1、农村剩余劳动力产生的原因
(1)农村人均占有资源不足。剩余劳动力的经济本质是劳动者缺乏必要的生产资源,从而丧失或部分丧失追求经济福利的机会。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13亿人口中有9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土地和资金是相对稀缺的生产资源,而劳动力的数量供给却相对过剩,所以必然会形成农村剩余劳动力。
(2)农村产业结构不合理,就业渠道单一。受传统的农村产业观影响,农村产业结构单一,乡村工业发展缓慢,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很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尚处于萌芽阶段,这些因素都限制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
2、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现状
(1)农村剩余劳动力总体数量很大。目前,农村人口有9亿多人,农业劳动力45亿人,占全国劳动力的比重为46.9%。按照我国农业现行生产技术水平要求,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约为2亿人。
(2)农村剩余劳动力地区分布不均。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虽然带有普遍性,但在各地区的数量分布不均衡。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偏远山区,农村劳动力的剩余率较高,地区差别比较明显。
(3)农村剩余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低。在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劳动力占劳动力总数的7.4%,小学程度的占31.1%,初中程度的占49.3%,高中程度的占9.7%,中专程度的占2%,大专及以上程度的比重为0.5%,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总体文化素质比较低。
3、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特点。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农业就业人口比重过大,超过农业生产需要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同时,我国特殊的工业化启动历程和方法使我国长期存在第二产业对第一产业的剪刀差收益转移,农业劳动者对转移收益预期一般为正值,转移总会发生,体现出以下特点:
(1)数量巨大。据1997年年鉴统计,当年发生地区转移的人数就有3,000多万。
(2)转移意愿强烈。由于家乡的贫困,生活艰苦,农村剩余劳动力可以接受低工资,且又十分累、脏的工作。
(3)转移具有一定盲目性。农民信息不灵,一般是先到工作机会多的地方然后才开始寻找工作,最多只是依靠同乡的踩路效应辨识信息。这种盲目性往往可能使转移成本损耗而难有所得,转移成本变大。
二、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约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但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程度、速度、规模都在趋缓。
1、二元经济体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滞后的根本原因。中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建国初期我国工业化发展战略和资金积累模式。这种战略可以概括为:以追求经济高速增长为主要目标的重工业导向发展战略。这一战略使得我国产业的形成脱离了劳动力剩余和资金短缺的客观实际,向着资本密集型而不是劳动密集型的方向发展。主要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实现农业积累向工业领域的转移。
2、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低素质妨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畅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能否顺利实现,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就是劳动力自身的素质是否能够满足非农产业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我国农村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劳动力的比重高达80%,文盲半文盲占15.68%。在农业劳动力中,受过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仅占农业劳动力总数的5%。劳动者素质低下已成为阻碍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瓶颈”因素。
三、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政策
1、走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道路,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城市化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城市化对工业化的促进作用来实现。这种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城市化聚集效应来实现的;二是通过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来直接扩大对劳动力的需求;三是通过城市化所带动的第三产业的发展来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2、进行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创新,为促进农业剩余劳动转移提供制度保障。(1)土地制度创新。现阶段我国土地制度变革与完善比较可行的选择是:首先,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土地的集体所有制,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农村农用土地坚持社区农民集体公有,长期归农民经营使用;其次,切实保障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允许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2)改革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消除城乡户籍差别,使户籍不再与劳动就业、居住权利、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福利相联系,使户籍真正成为一种表明公民居住情况的证件。因此,户籍制度的改革必须与城市居民住房、医疗、教育制度的改革配套进行,必须与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相结合。(3)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转移到小城镇,割断与农村土地的联系,农民最大的担心是搞不好没有退路。因此,应尽早为转移到小城镇的农民建立健全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主要的是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作者单位:1.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山东省莘县职业中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