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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罪犯谈话的技巧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9 17:42:49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与罪犯谈话的技巧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与罪犯谈话的技巧

篇1

二、第一课堂

培养学生对有声语言和无声语言的运用能力。有声语言和无声语言二者相辅相成,共同表达,只有这样,才能够将完整的信息表现出来。口才的水平主要从两个环节体现出来,这两个形式一是表述的形式,二是表述的内容。表述的形式主要是指学生在进行语言表述的过程中,所呈现的眼神、形态以及语音等诸多因素的有机融合。无论是什么人,都必须具备口才的良好表述形式,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述形式,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首先,要求学生的语音要具备一定的规范,发音、用词必须准确,应当符合语法和修辞的相关原则。其次,语言的表达形式要具备一定的逻辑规范,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进一步强化学生的语气、语调的练习,培养学生语音准确、吐字清晰的语言表述能力。所谓的无声语言就是学生通过眼神、表情以及身体、姿势等的无意或是有意的将自己的倾向和意图显现出来的一种方式,无声语言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没有声音的语言,无声语言主要是对有声语言的一种辅助。

三、第二课堂

在法律职业教育的过程中,还应当丰富第二课堂的形式,例如每年都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相关的演讲活动、诗歌朗诵会、辩论赛等等。演讲者在比赛的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口才,综合运用有声语言和无声语言两种表达方式,面对广大的听众,将自己内心的想法、看法、观点表述出来,从而实现感召听众,达到演讲的目的。例如在罪犯教育改造的过程中,教师可以组织类似于以特定的思想教育为目的的演讲活动,来影响罪犯。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可以进行无领导小组的讨论活动,学生在讨论活动中可以交叉辩论、发言,全体参与学生,围绕课题进行相关讨论,集思广益,这样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知识面,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四、第三课堂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通过大量的实践活动,例如对改造罪犯的教育活动、在基层公安部门的纠纷调节等,进一步提高学生口才水平和能力。在对罪犯进行一对一教育的过程中、在基层公安部门的纠纷调节过程中,应当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的进行调解、教育。选择恰当的时机,运用自己的口才技巧,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疏导。通常情况下,在此过程中,学生会使用到例如规劝性、告知性等等谈话技巧。与此同时,还能够帮助学生了解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和工作实际。这些方式,一方面能够帮助学生巩固学过的知识,另一方面也能够帮助学生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的统一到一起,使学生能够快速的适应社会,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篇2

“通过聊天就会发现线索”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科长唐秀德,是一名经验丰富的驻监所检察官。从2007年调任监所科科长以来,他一直在自己的岗位上干得有滋有味。

每天一上班,老唐的第一件事就是巡视监区,并亲手记下注意事项。如果隔几天没去监区,就会有监管人员询问当班民警:“这几天怎么没看到唐科长,是工作忙还是身体不舒服?”

说到这里,老唐呵呵地笑了,他对前去采访的记者说道:“别小看这巡监,很多深挖线索就是这样发现的。”

“具体是怎么发现的?”

“谈话呀。通过聊天就会发现线索。”而这又涉及监所检察官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有技巧地谈话。

每个月,每位驻所检察官都会至少两次找劳教待送人员谈话。所选的谈话对象往往是有针对性的。对于有经验的检察官而言,那些想谈事情却又欲言又止的在押人员,往往肚里有“料”。被羁押人员刘某就是这样的典型。驻所检察官在巡监时发现刘某似乎有所隐瞒,就找他谈话。最初,聊天时就是以关心的口气询问其案件量刑及监房生活情况,刘某都一一回答。驻所检察官发现,他总是想谈些事情却又欲言又止,似乎顾虑重重。于是,检察官又找他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谈话,渐渐了解到,刘某是因为“江湖义气”,一直没有将一名平时感情颇深但背负重大罪案隐情的“兄弟”检举出来。直到自己被判刑,在监狱服刑,也没有将此事说出来。于是,检察官慢慢开导他,帮其减轻思想负担,又反复和他讲立功兑现政策。终于,在检察官的耐心开导下,刘某打消顾虑,将隐瞒的“兄弟”的犯罪情况说了出来。

后经嘉定区驻所检察室及时建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减去刘某余刑一个月零七天。

【营地二】

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

专项教育,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次

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青东检察院)把深挖工作作为专项工作来开展,至今已有12年了,并将其作为常态与检察工作糅合在一起。除了有针对性地个别谈话以外,驻所检察室开展“深挖”工作还有很多途径,法制教育就是其中之一。青东检察院有一支由检察长带队,7名挑选出来的干警组成的宣讲队。平日里,宣讲队向监管场所的分监区、监区和监狱三个层面展开法制宣讲,宣讲的方式有集中宣讲和个别谈话教育等。专项工作开展以来,青东检察院在监管场所开展法制宣传17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

青东检察院的专项宣讲不只是口头的,还配有丰富的宣传资料。这些材料是由院里编发的一本关于服刑人员坦白检举的小册子,除了对深挖办的介绍外,还可以在里面查到劳教、劳改的权利、义务。另外,青东检察院还增设了深挖整治动态刊物,以加强交流、汇报。宣传资料配合定期召开的宣讲会,不仅有利于在押人员的教育,还给他们带来极大的心灵震动,鼓舞了在押人员的改造决心。

不仅依靠自己的力量,青东检察院还整合了青东八个监所(四个劳教、四个监狱)、青浦区人民法院,以及去年新增加的一个看守所――上海第三看守所的力量,十个单位形成了查犯罪线索的联系制度,保证了线索的收集、转办、催办和查证兑现。

【营地三】

奉贤区人民检察院:

兑现政策,一律通过驻所检察室来实现

为了及时发现、制止和防止监管场所在深挖线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苗头,避免出现“假立功”情况,并进一步联合监所及法院做好兑现政策,奉贤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商讨之后,确定看守所在押人员如有检举揭发需兑现政策,一律通过驻所检察室来实现。

在兑现政策的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关押人员在被判刑后,由看守所移交监狱的情况。羁押地点改变后,兑现政策会不会受到影响,这个疑惑往往会影响到在押人员对掌握线索的检举。奉贤驻所检察室通过实际案例,打消了在押人员心中的疑虑。被告人王某因骑摩托车抢夺他人财物被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某在看守所服刑期间(执行交付前),在政策感召下,向监管民警检举揭发一条重要线索,帮助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抢劫出租车杀人案。

为此,在王某被交付到另一个区的监狱执行刑罚后,奉贤驻所检察室向分管领导汇报了这一情况,又向王某所在的监狱发出了检察公函,建议对王某兑现减刑政策。该监狱驻所检察室审查后,认为王某的行为符合立功条件,遂会同监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了减刑建议。经过法院审理,依法裁定对王某减去余刑一年六个月。这一案例在监区宣传后,在在押人员中引起了很大震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营地四】

闸北看守所:

深挖工作中的高科技手段

在深挖工作中,闸北看守所一直以来都注重运用高科技手段,以科技助深挖。比如,将情报信息引领监管警务战略与公安中心工作相结合,明确网上对比工作的重要性;将看守所信息管理系统、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在逃人员信息系统等进行有效整合,将网络信息转化为战斗力,在有限警力的情况下,节约了成本,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不仅如此,闸北看守所还将采集到的违法犯罪信息通过传输,实现共享,进一步确保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不仅方便了自己办案,也方便了其他单位开展比对。

“每年,所里都会‘挖’出精品案例。之所以能取得这些意外收获,是因为我们的管教民警注重在日常工作中,与列为重点攻坚的对象各个谈话,而且这项工作在各个时段都不放松。”闸北看守所所长黄俊杰介绍说。

搞深挖,单打独斗的作用是有限的,所以要发挥协作机制。闸北看守所不断探索总结新的方式、方法,建立了队所协作、政法协作长效机制。“每月,我们会定期联系召开所队案情通报会,互通案件信息,相互配合查证,当场予以判别,保证案件线索有着落,有回音。”

深挖工作中,树立榜样同样不容忽视。闸北看守所对深挖犯罪工作成绩显著的民警加大奖励力度,通过树立榜样,弘扬先进的制度,有效提高了民警深挖犯罪工作的积极性。

【营地五】

上海市新收犯监狱:

深挖中独创的“新收提示”

新收犯监狱是上海市一所收押成年男性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经过集中教育,再分流到其他监狱的监狱。

新收犯监狱将对新收犯的教育集中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以认罪服法为核心,以服刑指导和行为养成为重点,以危险度评估、心理测试和深挖犯罪三大工作为特色。

“新收犯集训时间是一个月,在这一个月中,大部分罪犯都认罪,但思想上没转变过来,不服判(决),总觉得自己轻罪重判。通过集训,不但要解决犯人的行为养成问题,还要看背后是不是有余案。这里的深挖工作比其他监狱的有利条件在于,这里是进入监狱的第一道关口。”上海市新收犯监狱党委书记王通亮介绍说。

“近几年提出的社会管理创新,使得监狱深挖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从社会管理角度来说,深挖工作有利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余案挖出后,有利于监管稳定;监狱工作做得好不好,衡量标准就是回归社会后会不会重新犯罪。通过深挖犯罪,有利于罪犯回归社会后的改造。”王通亮书记深有感触地说道。“从建监开始到现在(注:今年3月份),我们共获取各类犯罪线索8000多条。可以说,整个监狱系统一半以上的深挖案件都出自新收犯监狱。”

“取得这么好的成绩,是不是有什么诀窍?”记者带着这个疑问采访了新收犯监狱狱政科的“深挖能手”陈逸。

“诀窍倒是谈不上,但确实是要讲究些方法。”陈逸接着说道,“我们在工作中会综合运用新收提示、心理测试、阅卷研判和针对性谈话等几种方式。其中,‘新收提示’是由我们监狱独创的,由专人根据法院判决书整理而成,内容包括新收犯的所犯罪名、犯罪过程以及对该犯人管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心理测试则是以问卷形式展开的,与阅卷研判、针对性谈话等紧密联系。这些措施再加上大课教育,正是我们监狱开展深挖工作的核心所在。”

“谈话方面的技巧能不能举几个例子?”

“比如,我们会跟在押人员讲,服刑期间开心的事是什么:没有被家庭、社会抛弃,人格被尊重,服刑获得减刑;那更高兴的是什么:坦白余罪、真正认罪,以后坦荡做人;痛苦的是什么:刚要减刑时余罪被查出来,不但没减刑还要加刑;更痛苦的是什么:刚放出去,因为余罪又被关押进去。”还可以形象地打些比方,进一步突破:“一个人作案是‘铁门’,两个人作案是‘木门’,三个人作案是‘纸门’,四个作案是‘没门’。什么意思呢,就是越是团伙作案,人越多,你不说,总有人会说。别人在外面喝酒,你在里面喝水,不划算。”“一般这样讲过以后,很多罪犯的侥幸心理就大大降低了。”陈逸最后总结道:“其实最重要的就是了解犯人在想什么,然后对症下药。”

【营地六】

上海市女子监狱:

女犯人想得多、顾虑多,更需要保护

“从新收犯中挖出的线索占总数的2/3。给新收犯进行政策教育时,开始用的是男子监狱的案例,但说服性就差一些。”负责深挖工作的科长黄志华说,为了提高教育效果,她们找到了更生动的方法,比如运用光盘,在光盘里收录了一些女犯人的坦白案例,有的案例,因为犯人坦白余罪,最后在法律范围内免于刑事,当事人的现身说法,加上判决时检察官、法官的宣传政策,宣传教育效果非常好。

新收犯看完光盘后,要写体会,上面附有表格和选项,要选择是否有坦白检举的案件。干警会告诉犯人,这个以后要归入档案,如果现在不坦白,以后查到还有余罪,那就一点都不会宽大处理。用这个方法让在押人员有个明确的表态,增加一些心理压力。

篇3

后进生虽在班中人数不多,但能量很大,破坏性很强,影响面广,是班级的消极因素。若放纵自流,任其发展,不仅影响班集体建设,而且也很容易让他们走上歧途。如何提高教育工作者转化后进生的艺术水平,下面是我多年从事班主任工作累积、实践转化后进生的点滴经验。

一、用爱心来导航、用耐心来化雨、用激励来默化

《公安报》曾刊载:某劳教场的领导干部,数十年如一日,改造罪犯,成绩卓著。他根据党的政策,对罪犯坚持耐心的感化工作,通过爱心加耐心、关心加鼓励,重燃希望之火,使他们感觉到人间的温暖,使他们认识了错误,洗心革面,脱胎换骨。此案例是对班主任工作一个极好的参照。教育学生与改造罪犯虽然不可相提并论,但是施行方法的关键是一致的,本质上也是一脉相承的。

鲁迅先生有句名言:“教育根植于爱。”这是我在班主任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原则。我注重用爱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分析后进生厌学的背后原因,帮助他们树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信心。对于后进生违纪行为的反复性、多变性以友好、和善的态度去耐心诱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和微小进步,及时给予表扬鼓励,让他们有“露一手”的机会,使他们尝到“我能行”的快乐,发现自己可以与其他同学一样优秀。

我曾经担任过高一(22)班的班主任,在接任前该班已经换过班主任,该班后进生较多,课堂纪律较差。当我初登该班的讲台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一幕:教室里哄堂大笑、怪声四起,面对混乱的教学秩序,我沉住气,神情自若、微笑不语,以期待的眼光扫视着每一位学生。

这时很多学生脸上露出了歉意的微笑,个别学生低下了头,不敢正视我,教室里变得鸦雀无声,混乱局面被控制住了,学生被“震住”了。我有条不紊地把我的情况向他们作了简单介绍,我把我了解到的该班的“优点”和“特点”向他们作了汇报,我把我以后工作的想法、做法和期待向他们作了展示……想不到最后博得一片热烈掌声,我亦体会到班主任工作成功的喜悦。

随后,我为该班确立了第一个奋斗目标,公开选拔班干部,使班干部能够有效大胆地管理本班工作,组织多样的集体活动,增强每位学生的集体感。通过半个学期努力,该班已摘掉了“后进班”的帽子,进入“先进班”的行列。

二、学会量体裁衣、因材施教

教育家陶行知有句名言:“培养教育人和种花木一样,首先要认识花木的特点,区别不同的情况加以施肥、浇水,这叫“因材施教”。后进生,由于他们的性格、气质、人生经历和家庭影响都各不同,班主任就要学会“看菜吃饭,量体裁衣”。运用不同方法、技巧,逐个击破。

在运用谈话法时,教师应真诚、中肯,切中其要害,但又应顾及其面子,不要伤害其自尊心,这样才会使他们从内心服你,才会真正从善如流,真正改正其缺点、错误。

我曾经教过的高二(22)班的张超扬同学,就是我转化中的一个典型。我在该班上语文课时,他经常是嘻嘻哈哈,大声说笑,不时还影响周围学生。对此,我在课堂上并没有立即训斥他。在一次课后,我把他单独叫到教室,望着他穿着一身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拍着他的肩头,笑眯眯地对他说:“超扬,你的衣服好干净,你爱整洁,这点就比别人强,这是个大优点”。

他笑了。我接着又说:“其实你的优点蛮多的:如个性较活泼、有青少年的正气……”“可惜我说你再多优点,你也不会喜欢我……”他抢着说:“喜欢!”我又说:“真的?”“那你上课时,总爱说个不停,这样是喜欢老师?……”说着说着,他红了脸,低下了头。上课铃响了,我说:“今天就到此吧,你喜欢老师,咱们先交个朋友吧!”从此,该生在课堂上注意力集中了,平时的说笑收敛多了。

中段考过后,我收到一封感谢信:“朱老师您好,您是一位年轻有为的好老师!我现在各科都进步了,特别是语文……我感到非常非常的幸运和高兴,能得到老师您的栽培,希望老师继续关照一位不很听话的学生――张超扬”。我看后,内心感到无比欣慰,自己的功夫没有白费,如果当初采用当场斥骂、挖苦的做法,我想后果就不是这样了。

三、让后进生昂头走路,表现自我

“让每个学生在学校里抬起头来走路。”苏霍姆林斯基是这样说的,我也是这样去践行的。“人是万物之灵”“天生我材必有用”。如果教师善于利用后进生的“长处”,多提供一些机会或创造一些机会,让后进生与其他学生一样,让他们一样体会成功的喜悦,将更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将来走上社会必然有所贡献,有所建树,对我们社会的稳定发展、持续发展、长治久安将有深远的意义,这也是我们教育的最终目的。

篇4

(二)当前“高压线”多,社会期望值高,心理压力大。

近年来,为了从严治警,从司法部、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禁令,如司法部“六条禁令”、监狱法“十不准”、“九不得”等。而今年云南省晋宁县看守所“躲猫猫”事件的发生,社会影响较为恶劣,高检也出台了相应的监管检察文件。另外,今年的监管事故和罪犯脱逃频频发生,监狱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同时驻监检察室从原来的县级检察院派驻改由地市级检察院派驻。民警普遍感到“高压线”太多,易触电,心理压力大,而且现在的罪犯维权意识逐年提高,管理难度加大。

(三)近阶段涉黑罪犯多,押犯数多,犯情复杂,工作难度大。

自2009年以来,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涉黑涉暴涉枪”等专项活动,特别是沿海城市的看守所、监狱的在押犯数暴增,我监也同时存在类似的情况。一是上半年押犯数较多,涉黑团伙比例大。民警的压力较大,对涉黑团伙的管理和分化需要发挥较大的精力,实时防范监管隐患的发生,难度较大,使得民警的身心较为疲惫。二是押犯疾病复杂。民警要在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之外,还要预防传染性疾病,顾及到这些罪犯的身体健康,预防正常与非正常死亡的发生,压力较大。同时对监狱的医疗条件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三是工作时间较长。基层民警不仅要完成日常工作,而且还要随时准备抽调警力参加学习、开会、防暴演习、清监、集训等任务。

(四)付出和收入不成正比,工作环境封闭,家庭压力大。

民警的付出与回报严重失衡,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使民警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来解决家庭问题。民警上班时间长,现在又实行阳光工资。虽然这两三年来工资水平有所提高,领导对监狱民警的待遇也很关心,但是现在物价涨得也较厉害,相比较起来干警的生活也较清苦。工作环境较为封闭,通讯交通不方便,基层民警对很多的家庭事务没有办法顾及。民警在家时间少,与家人沟通少,由此产生家庭危机,严重的甚至闹离婚、分手;对子女的教育少,影响孩子学业,上学、就业十分困难。民警有后顾之忧,影响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五)外地民警所占比例大,独生子女多,两地分居多,流动性较大。

监狱系省直属单位,招考公务员基本上没有区域限制。特别是山区监狱,都普遍存在外地民警比例较大的问题。外地民警较多,两地分居的民警也多,很多外地民警对监狱归属感不强,工作热情、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抱着工作满五年就回原籍的思想,流动性相对较大。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没有一个较好的竞争机制,导致青年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当前青年民警所占比例大,存在部分青年民警怕苦怕累,抱着“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思想”,以及只要不出监管事故就可以的侥幸心理。有少数民警存在以下情况:不求向上,不思进取,只讲享受、攀比,不讲奉献,思想上有波动,精神状态时好时差,工作上得过且过,缺乏主动性。这种现象的存在虽然是极少数,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消极因素危害较大。这与当前的干部管理制度有很大的关联,现在基层尚缺少一个较好的竞争机制,民警工作的好坏,没有一个较好的衡量标准,民警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

(二)当前高压线多,少数民警执法态度不端正,法治意识与执法能力不强。民警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基础薄弱,对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学习没有深度,甚至流于形式。意志力不坚定,容易受到社会不良思潮的侵蚀,存有消极思想。同时民警对司法部“六条禁令”、省监狱系统“九不得”、《监狱法》“十不准”等相关规章制度,不能较好深入学习和理解。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文明的发展和法制化建设的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建设不断加强,特别是在非犯罪化、非监禁化等国际行刑趋势的影响下,我国监狱的刑罚理念也在发生变化,逐步由传统向现代化、向法治、强制向文明、注重服刑人员义务向重视服刑人员权利的保护转变。这些深刻的变化,使我们在几十年工作中形成的传统的、固有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都受到了冲击,也对民警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罪犯的不合理维权,无理缠诉时有发生,看似“强势”的民警,在保护自己的方法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渠道也非常有限,民警的执法风险日趋增大。对此,有较多民警未能端正好心态,积极防御,依法积极主动履职。

(三)近阶段押犯多,押犯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罪犯维权意识提高,警囚关系处在敏感时期。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监狱的押犯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早已经不再是过去那种“文盲+法盲+流氓”为主的人员构成结构。近些年来财产型犯罪所占比例较高外,高学历、高智商、高职务的服刑人员的比例逐年递增,特别是“涉黑”、“涉毒”、“涉暴”、“涉枪”的服刑人员的比例不断扩大,服刑人员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罪犯违规打架抗改事件时有发生,都加大了监狱管理、教育改造的难度。当前民警执法可依据的主要是《监狱法》,比较笼统,没有具体的执法依据,民警在处理问题时,投鼠忌器,妥协执法。有些民警甚至说自己是“弱势群体”,导致在执法中对于罪犯的抗改和违规行为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民警对罪犯要以人为本,但自己经常因为小事被罪犯举报,被组织调查,查清之后,对举报罪犯与被举报的民警处罚不一致,民警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四)当前监狱体制处于变革与转型时期,对民警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作强度加大,民警的待遇未能及时得到提高。新时期监狱的行刑理念的发展,特别是监管工作“首要标准”的提出,要求民警尽快实现工作方法从简单的经验型向严格、规范和文明执法的转变,职业角色从看所型向教育专家型的转变,这对基层民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基层一线的民警基本上是三班倒值班,没有礼拜六礼拜天,没有节假日,工作时间长,休息时间短,值班超负荷。同时罪犯违规率有增长的趋势,管理难度加大,基层一线警力不足,时常超负荷工作,休息时间偏少,基层民警疲于应付,造成基层民警心态失衡,容易产生厌战情绪。民警的待遇未能及时得到提高,民警的经济压力较大。据相关的调查显示:有60%的监狱警察认为经济收入不高,存在经济上的困扰。另据一项关于监狱警察压力源的调查发现73%的监狱警察认为第一位压力源是房屋贷款,第二位压力源是子女的教育费用。

(五)外地民警多,独生子女多,两地分居的民警也较多,家庭和事业两头较难兼顾,导致民警不能较好地安心工作。监狱所处位置都较为偏僻,民警离家远,休息时间少,导致很多的民警对家庭事务较难顾及,导致家庭矛盾较多,民警不能安心工作。沿海民警多,独生子女多,夫妻分居两地,外加上沿海与山区监狱福利待遇差距较大,要求调动的民警多,流动性较强,而新民警的业务基本上要2-3年才能培养起来,目前我监民警队伍有出现断层的倾向。正因为工作环境的特殊、外地民警多、独生子女多,夫妻两地分居多,而导致出现的问题也多,领导对基层民警的各方面情况不能较全面的了解,对于出现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从而导致部分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不高,想法多,不安心工作。

三、对策思考

(一)加强基层民警队伍建设,应引入竞争考核机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监狱基层民警是监狱工作的主导者、组织者、实施者,青年民警是监狱的明天。治狱必先治警,民警队伍建设抓不好,监狱安全稳定和各项工作都没有保障。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就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增强民警的工作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提高改造质量为中心,切实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对于年轻的民警要给予给多的学习和进修机会,要拿出更多的耐心和精力,教育他们,让他们摆正自己的心态,明确理想,调动他们的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积极从年轻民警中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把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立功嘉奖、晋职晋级和经济利益相互结合起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把那些真正责任心强、又能干事、业绩突出和大家拥护的优秀民警培养推荐到领导岗位上来,从而在队伍中营造一种竞争氛围,以此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同时大队每月组织一次考核,建立工作制度秩序化、规范化,对守规遵纪、业务质量等进行量化统计,每月汇总一次,把考核与激励机制结合起来,奖勤罚懒,采取多种形式惩罚和激励措施,与评先评优相结合,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被动局面。

(二)增强民警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教育民警正确对待“高压线”。人要未雨绸缪,什么事情都要做好预防的准备,才能以不变应万变,变被动为主动。强化民警执法意识教育,要认真领会胡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政法工作的五点要求,教育民警牢固树立公平正义和法律至上的执法理念。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能力。教育民警既要清醒地看到执法风险的客观存在,更应该正确对待“高压线”,同时更要坚信执法风险的可控性。“高压线”是一把双刃剑,教育民警在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学会保护自己,处理罪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不要为了省麻烦、省事,而导致以后的罪犯的不合理维权,而道不清说不楚。另外不落入罪犯设计的圈套,要避免实际工作中民警因为被罪犯激将,产生心理失衡或急躁情绪,导致管理罪犯过程中出现粗暴执法现象,被罪犯抓住把柄,导致引火上身。

(三)教育民警正确把握好新时期警囚关系,促进和谐监区建设。改造与被改造关系的存在,对罪犯的思想及违规行为应及时引导教育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缓解警囚矛盾,否则一些小矛盾,由于缺乏疏导,逐渐累积,最后越积越大,有可能爆发。如福建省某监狱罪犯林某某和何某某,趁打饭和送开水之机,窜入监区值班室,持凶器报复袭击值班的大队长陈某某,致陈大队长身受重伤。湖南省某监狱罪犯邓某某趁监狱民警朱某某与其谈话不备之机,将朱某某打晕(后经抢救无效牺牲),邓犯换下其警服脱逃,后被抓获。特别是当前涉黑涉暴涉枪的押犯较多,是当前狱情的重中之重,因此,要教育监狱民警加强警囚沟通,正确处理新时期的警囚关系。对于那些因各种原因不愿意改造自己的罪犯应加强教育,从思想道德、身心健康、人之常情上关怀他们,及时帮助他们解困释惑,以稳其情绪,激其改造信心,将矛盾尽量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其由抵触乃至反抗改造逐步向自觉接受改造过渡。通过组织民警学习狱内案件和狱情通报,学习分析狱情的共同性与区别性,学会搜索狱情的方式、方法,懂得如何利用罪犯搜索有价值的狱情信息,如何利用罪犯内部矛盾来分化瓦解犯罪集团。民警与罪犯间的成功沟通,会在无形之中大大减少民警工作的强度,是促进和谐监区建设的一项有力举措。

(四)坚持从优待警,提高队伍凝聚力。

一是山区监狱工资按照省直标准发放。山区监狱基本上都是处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很多地方交通不便,基层民警的生活相对简单和清苦。山区城市的物价水平不见得就比城市低,同时山区的物质精神生活也不如在城市的监狱,对于山区监狱民警的工资待遇按照省直标准发放,而不是按照目前的省直结合地市的标准发放。正因为山区监狱的艰苦,山区监狱更应该以更好的待遇吸引更多的人去建功立业,以更好的机遇留住更多的人才扎根在山区监狱,只有这样才能更好促进山区监狱的发展,才不会出现基层民警队伍的断层。二是针对部分民警在政治前途、工作条件,家庭环境等方面有较大压力,失去心理平衡,直接影响正常工作的现象。要加强对这些民警思想教育,并进行心理疏导,使民警能够辩证地看问题,对当前的国情有一个合理、客观的估价,对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要去正确认识和对待,达到统一思想,理顺情绪,凝聚警心,促进工作之目的。三是警力向基层倾斜。现在存在基层的警力不足,基层民警超负荷工作,民警身心疲惫,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监狱的警力应向基层倾斜,把基层的警力配足配强,保证基层民警有充足的休息时间,才能使更多的民警愿意在基层一线干。

(五)大中队领导对民警做到“四知道”,及时发现、解决民警中存在的问题。即:大队领导要对分管的中队领导,中队领导要对分管的管教、分队长、带班民警做到“四知道”。具体内容是:知道干部、民警的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知道干部、民警的个性特点,八小时以外的主要爱好、理想追求和从事的主要娱乐活动;知道干部、民警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四知道”的提出,是根据民警队伍特点以及近几年来队伍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当前我监外地民警所占的比例较大,年轻民警多,独生子女多,夫妻两地分居多,为做到对队伍状况心中有数,大中队领导更应该掌握民警的“四知道”。基层领导对工作上不上心的、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心态的民警,要深挖根源,采取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要及时发现民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努力解决民警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随着执法任务的日趋繁重,民警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也日趋凸现,特别是在民警家庭两地分居、遭受灾害、发生变故、生活困难、婚恋受挫、身患病症、被人误解时,要贴近靠前,积极说明,最大限度地把组织温暖送到民警心坎上,增强民警对监狱的归属感,才能保证整个队伍的和谐稳定。

结语

监狱工作的根基在基层,监狱队伍的主体在基层,队伍中的问题也主要发生在基层。正因为它的基层,在队伍现状分析才具有更重要的代表性,在当前的基层监狱警察队伍建设中更具有借鉴性,这也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决定》。以上只是笔者在从事基层监狱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和提的一些建议,可能不是很全面,还需要大家一起共同探讨,基层民警队伍的建设仍然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陈奇,邵晓顺.主编:《监狱人民警察心理素质与训练》[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6.

篇5

一、明确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他们解决在就业、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保外就医、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被暂予监外执行的5种罪犯。其中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弱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是重点对象。因此,社区矫正就是将原本由监狱执行的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保外就医、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被暂予监外执行的5种罪犯统一交给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进行矫正,这是我国社会管理和司法制度上的创新,对于促进服刑人员改造自新,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重要意义。

我们要明确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社区矫正首先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是与监狱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活动,是在非监禁状态下矫正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活动。因此,社区矫正的性质是刑罚执行活动,与我们平时所做的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违法青少年进行安置帮教,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人民调解等工作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刑事执法活动中包含了对犯罪人的惩罚功能。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刑事执法活动,要明确一个目标,做好两方面工作。一个目标就是促使犯罪人认真改造自新,顺利回归社会;两个方面工作就是要在非监禁状态下,一方面加强对犯罪人的教育和改造,矫正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犯罪人的帮助和服务,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而社区矫正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是矫正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避免其重新犯罪。

二、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这为我们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了“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这就把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主要放在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基层组织上,也可以说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基层组织的法定义务。

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司法行政机关、社区基层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辛勤工作与共同努力,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主要表现为:司法行政机关、社区基层组织和广大志愿者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责其罪、帮其心、挽其人、促其进”的工作思路,采取法制教育、思想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有效手段,组织矫正对象认真学习,开展心理矫治,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和健康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矫正、监督改造,帮助他们修复人格上、心理上的缺陷,消除心理上的失落感和自卑感,认真接受改造和监督,找回自己做人的尊严,更好地回归社会。通过这些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使得一大批社会服刑人员能够改正自新,重新回归社会,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同时也降低了社会治理的成本,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获得党和政府的肯定,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但由于社区矫正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缺乏必要的条件,缺乏工作经验,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问题,主要有以下四方面问题。

1、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尽管社区矫正从中央、省市、县区乃至乡镇,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有效发挥,真正在基层发展职能作用的只有司法所,形成司法所单打独面的工作格局。

2、缺少必要的行政执法手段。司法所在承担社区矫正工作中,作为内部管理单位来讲,司法所人员的身份及职责是明确的,但是对外来讲,确没有从事相对应工作的身份证明和执法所需的证件。目前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对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不愿意接受矫正和不愿意服从社区矫正管理及违规人员,司法所只能劝说,但没有强制执行力。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公安机关予以协助,但实践中难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由于缺乏强制手段,导致司法所无能力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有效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3、矫正对象的请销假制度有待完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基层司法所所长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请销假审批权限只有7天,超过7天需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最长假期不超过1个月。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和正常人一样需要过生活,需要打工求职以解决自己的生活问题,而本地资源有限,矫正对象不得不外出打工求职。如果局限于法定假期只有1个月,外出务工矫正对象法定假期届满需要续假,那就得每月都要请假,每月都要审批,这既不利于矫正对象的生活和工作,也不利于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同时基层单位操作起来既增加工作量,也不利于监管,缺乏可行性。

4、志愿者综合素质尚不适应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广大志愿者协助,虽然大多数志愿者能够承担责任,出色完成社区矫正工作任务,但也有部分志愿者综合素质不高,虽然经过招募、选拔和上岗前培训,仍不能适应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具体表现为:一是沟通交流技巧不够,不能与矫正对象进行有效沟通;二是心理分析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通过矫正对象反馈的信息分析其心理变化,从而及时调整矫正策略;三是责任心不够,随便因为个人因素借故不参加矫正服务;四是上下联系联络、统筹沟通能力不够,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

三、志愿者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1、认真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社区矫正工作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掌握国家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方针,需要一定的业务工作技能。因此,我们志愿者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方针,特别要重点学习“新刑事诉讼法、刑法修正案(八)、《办法》、禁止令规定”等的内容,认真学习社区矫正的业务工作技能。通过学习,我们志愿者全面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掌握社区矫正的手段和方法,使自己具备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岗位技能,能够完成社区矫正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

2、强化责任,认真努力做好工作。责任是做好工作、完成任务、取得成绩的根本保证,做社区矫正工作尤其如此。我们志愿者要切实增强责任心,既然已经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就要抱着对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努力做好工作,向政府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我们志愿者做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坚持“三个注重”,充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性。一是在法律上注重管理,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二是在人格上注重尊重,保障矫正对象的合法权利。三是在思想上注重关心,强化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通过认真负责的工作,切实教育管理好矫正对象,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改造,彻底改正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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