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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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对社会主义新农村进行建设的过程中,能够全面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满足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也是作为我国现代化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内容,然而电子商务主要作为一种较为先进的商务模式,具有较大的优越性,能够很好的对农民获得市场信息不通畅的问题进行解决,更好的为农村经济发展建设起一个有效的平台。本文主要针对利用电子商务发展农村经济的对策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下文内容。
1.电子商务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优越性分析
1.1获取市场信息方面的优越性
对于电子商务来说,主要通过对互联网进行充分应用,因为网络本身主要不存在界线,并且通过对其进行应用也能提高农产品的市场需求范围。因此通过电子商务的开展也能为农民提供出及时以及一些可靠的供求信息,让农民通过市场行情进行生产,并且寻找到适合的贸易伙伴进行合作,对农业生产以及市场信息之间所存在的信息不流通问题进行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全面提高农产品的流通。
1.2获取销售渠道方面的优越性
对于电子商务来说,能够更好的为农民提供出一个寻找全国甚至世界各地的交易对象平台,并且在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农民可以通过网络对农产品销售情况进行查询。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有计划的进行生产以及组织,更好的为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产品流通问题拓展提供相应的空间,并且可以通过网上进行交易,这样不仅能够全面拓展农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渠道以及降低销售成本,与此同时也能提高农民自身的收入。
1.3提高农村建设方面的优越性
对于电子商务不仅是一个比较先进的交易方式,同时也是一个比较好的教育方式,农民不仅能够在网上对其相关信息进行了解,从而有计划的进行组织和生产,并且在网络进行购物,从而提高交流,对自己喜欢的商品进行购买。因此可以看出,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全面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可以让农民和城市里生活的人们一样都可以享受到电子商务所带来的优越性,对农村和城市之间的距离进行缩短,在一定程度上更好的为我国新农村的建设提供出可靠的支持。
2.利用电子商务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分析
电子商务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相应保证,但是由于我们所认识到的电子商务主要是将互联网作为基础,对于现阶段而言,农民对其了解程度不是很高。结合相关统计可知,在全国一千七百万的网民中,从业和农业有关的职业网民所占的比例还不足百分之一,并且一大部分都属于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人员,有此可以看出,农村要想利用力商务推动自身经济的发展,主要措施分为以下几点:
2.1对农村电子商务合作进行引导
对于国家相关部门来说,应该对农业信息化以及电子商务等领域进行全面的引导,大家都知道,我国农村电子商务以及农业信息建设具有较大的公共属性,并且农产品需求者自身并不提供,这样便需要专业人员提供电子商务模式。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公共物品存在投资不足以及扶持力度有限等,导致农村和城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因此积极建立以政府作为主导的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这样对农村电子商务以及信息化建设具有较为重要作用。并且随着我国信息化的不断发展,政府部门必须要全面的推动农村信息化产业相关法律,使其更好的提高农村地区教育方面的资金投入,这也是我国农村实现电子商务发展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例如:广东省主要是我国一个经济高速发展地区,其农产品流通中所存在的问题较为严重,同时和我国其他地区存在明显不同。所以广东省可以对西方发达国家电子商务建设模式进行参考,从而不断提高电子商务建设水平,对农产品流通中的问题进行解决。我国广东省主要有着较为优越的电子商务建设条件,其信息基础也较为完善,通过对电子商务进行建设,不仅提高农业电子商务的运行效率,同时也可以为其他省份电子商务建设提供出经验方面的借鉴。
2.2必须要优化产品配送体系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农村市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农村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务模式,其实质是用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于“三农”,它不仅改变了传统商业模式,而且促进流通方式创新和流通现代化,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从而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途径。
一、农村电子商务的概念
所谓农村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的生产加工及配送销售过程中全面导入电子商务系统,在网上完成产品或服务的购买、销售和电子支付等业务的过程。农村电子商务以网站平台为主要载体,涉及政府、企业、商家、消费者、农民以及认证中心、配送中心、物流中心、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等各方面因素,通过网络将相关要素组织在一起,其中信息技术扮演着极其重要的支撑性的角色。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有利于缓解农产品流通环节多、速度慢、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和培养新型农民,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一致。
二、农村电子商务的优越性
(一)农村电子商务能减少生产的盲目性。农民可以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更加及时的了解市场信息。传统农业中农民主要依靠自身的经验和往年的销售情况来选择生产作物,这具有很高的风险性、盲目性。然而农民能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得更多可靠的消息,例如市场上对各种农作物的供求情况、价格趋势,进而来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怎样才能扩大土地的利用效率。
(二)农村电子商务能有效拓宽农产品的销售,将小农户与大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目前农村最困难的就是农民生产出农产品,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销售不出去,这就给农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而通过电子商务,农民可以在网上公开出售自己的农产品,进而更多的采购商可以从网上获得农产品的信息,使小农户摆脱区域性市场的限制,进入跨地区乃至跨国的网络销售,从而最大限度的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农村电子商务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农民通过网络信息、处理订单、安排生产、分配资源,减少了中间商环节,与传统的营销手段相比,成本降低、环节减少,交易速度加快,从而节省费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四)农村电子商务能提高农民的素质和生活质量。农民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了解最新农业生产技术和社会发展动态,接受教育和培训,从而提高自身的科技文化素质。另外农民还可以享受电子商务的优越性在网上购物,选择自己喜欢的商品。
(五)农村电子商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与城市信息隔绝的现象。
三、我国现阶段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可行性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已步入快车道,未来前景广阔。
未来5~10年,我国电子商务还将有5~10倍的成长空间,预计到2015年,电子商务网上消费者将从2009年的1.5亿人增长至5亿人,电子商务网上零售交易额将从2009年的2630亿增长至20000亿,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将从2009年的2.1%增长至7%。届时,我国将形成全球最大规模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拥有世界第一的电子商务应用规模。
(二)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新农村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了可靠的硬件设施。
我国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迅速,拥有计算机量、互联网用户和网站数近年来飞速发展。农业部在去年年底出台的《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整体水平翻两番,农业农村信息化总体水平从现在的20%提高到35%,基本完成农业农村信息化从起步阶段向快速推进阶段的过渡。提出要加强与电信运营商、IT企业等的合作,充分利用3G、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覆盖部、省、地市、县的四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呼叫中心信息系统、短彩信服务系统、手机报、双向视频系统等信息服务支持系统,为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用户,提供政策、科技、市场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服务。
(三)农村市场潜力巨大。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资源非常丰富,农村人口接近9亿,占全国人口70%;农业人口达7亿人,占产业总人口的50.1%。如何拓宽销售渠道更好地把农产品推广出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为我们提供了优良的载体。
(四)我国农村部分地区目前已经存在了电子商务活动。
其典型代表主要有江苏徐州沙集镇(以木制家具销售闻名,有1200多家网店、33家实体家具加工厂)、河北清河县东高庄(以羊绒纱线销售闻名,年电子商务销售达到300多吨,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和浙江义乌青岩刘村(有1800余家淘宝网店,22010年预计成交额将超过20亿元)。这些成功的例子给农村发展电子商务提供了很大的激励,也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四、怎样加快发展我国农村的电子商务
(一)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电子商务的展开需要齐全的网络配套设施、较高的网络普及率的支撑。因此要进一步加快电信、移动、联通等网络基础设施,特别是要扩大宽带接入率,提高互联网的普及率,提高宽带服务水平,并降低成本,减少费用,为开展电子商务创造有利的基础条件。同时引导农民积极进入市场,多层次、多渠道地参与电子商务,使其真正体会到电子商务的优越性。促进更多的农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网上贸易。要积极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企业以信用调查、评价、自律、档案为主要内容,构建一个安全、高效、开放、诚信的电子商务网络,逐步完善网络化、系统化、社会化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和评价认证体系建设。
(二)政府要大力推广运用农村电子商务的成功经验
以生态绿色农特产品和重点行业的网上销售为突破口,带动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发展,大力支持在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建立专业网络交易系统。积极实施电子商务网上创业示范培育工程,以典型引导、示范带动为要求,选取一些基础好的行业和企业进行试点,积极探索有形市场和虚拟市场相结合的交易模式,大力推广运用电子商务的成功经验。大力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通过不断总结企业探索电子商务发展的经验,以点带面,扶持一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推动电子商务的广泛运用和发展。选择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优势行业,领先发展电子商务,打造电子商务示范行业。
(三)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
我国农产品种类多,生产单位较小,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低,配送需求属多点次,物流技术难度较高。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农产品的配送问题,利用先进的信息手段和网络技术改造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建设现代化物流配送体系,优化流通机制和过程,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并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使得农产品可以快速且低成本地流通出去。
(四)加强农民电子商务的教育培训
要加强农村教育,安排专业人士或依托职业技术学校、技校等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现场培训,重点推进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知识培训,教会农民如何在网上搜寻信息、如何在网上进行交易,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农民,使农民的生产科学化、规模化。培训过后,组织农民有效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使农民从农村电子商务活动中获得实惠。
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多,如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域名、专利、税收、法律适用、隐私权、安全保密和电子合同的订立、网上支付等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电子商务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正在变得越来越清晰。建立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是网上交易的前提和保障,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关键。
1电子商务立法的思路选择
1.1先分别立法
即首先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制定单行法规,如电子合同规则、电
子支付规则、电子提单规则、电子商务税收办法、网络广告规则等,待时机成熟后,再进行综合立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及时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并能够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逐步提出比较完善的综合立法的思路。这种方法的缺点是缺乏宏观思考,全局性不足,各单行法规很难实现统一性和一体性。而且,很容易沿袭传统的按行业和部门归属立法的弊端。
1.2先着手综合立法
即形成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综合思路,出台电子商务基本法,然后对各个具体问题制定单行规则。对于电子商务这样一个发展十分迅速的新生事物,其立法应当反映现实并服务于现实,这是理所当然的,但立法超前性的指导意义也是非常重要的。而且,由于电子商务所领带的信息技术发展迅速,所制定的单行法规也需要经常修改和变动。这种修改和变动,如果没有综合防治的思路和统一的目标,很可能会产生诸多自身的问题和相互矛盾的问题。
第二种形式的立法,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方法。如1996年出台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中仅仅在第7条中涉及电子签字问题,之后才开始制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签名示范法》。所以从研究电子商务的关键问题入手,起草我国商务基本法,然后对具体问题进行立法,应当是较好的立法选择。
2电子商务法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电子商务法是一门新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和其他部门相比,它和经济法、商法以及民法的关系至为密切,既有交叉又有区别。但是,总的来说区别大于交叉。不能把电子商务法归入其他法律部门。
2.1电子商务法不能归入民法
电子商务法和民法有共同点。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电子商务法是也包括了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比如有关电子合同的规定,以及电子商务损害赔偿的规定。然而,电子商务法和民法之间更多的是不同点。比如,民法有大量的调整婚姻、家庭、继承等等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而电子商务法中就没有这方面的规范;反过来,电子商务法中的政府机构对电子交易当事方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也是民法所没有的;另外,从基本原则上看,民法重公平,电子商务法重安全。
2.2电子商务法不能归入商法
和其他部门法相比较而言,电子商务法和商法之间的关系最为密切。电子商务法有关于电子合同、电子票据以及电子提单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商法是具有调整商事关系功能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体系,它包括票据法、合同法、海商法、保险法等方面的内容,两者在这些领域存在交叉和重叠。但是,电子商务法所涉及的范围要远远大于商法的范围。比如对于电子商务活动的征税、域名的管理等问题都超出了商法的范围。电子商务法还有着大量的由有关国家部门、政府机构为维护交易安全而进行管理和监督方面的法律规范,这是电子商务法和其他部门法相比较而言的显著特点。
2.3电子商务法不能归入经济法
经济法强调的是国家机构和政府部门对市场的纵向宏观调整关系,以及对企业的纵向管理关系,电子商务法基于安全性以及国民经济的秩序问题的考虑,有着大量的纵向管理规范,这是他们的相同点;经济法着眼于国民经济的全局,而电子商务法着眼于电子商务主体的权益,调整电子商务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另外,电子商务法律规范中包含有大量调整平等主体交易的规范,这是经济法所没有的3电子商务法是一门新的独立法律部门
如前所述,电子商务法有着和其他部门法不一样的调整对象,即其调整对象应该是政府、企业和个人等主体通过电子化通讯方式所产生的商事交易关系以及与这种交易关系紧密相关的政府管理关系。因此,应该把电子商务法从其他的部门法中独立出来,成为一门新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4电子商务立法的基本原则
电子商务立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电子商务立法和司法的过程当中,对各项电子商务法律规范起统率和指导作用的法律精神和指导思想,是一切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的依据。作为一门新的独立法律部门在制定时应区别于其他法律原则。因此,在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实施、修改、解释过程中,要遵守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4.1开放性原则
开放性是互联网优越性之体现。可以说,开放性是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法的生命力之所在。
4.1.1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关电子商务法律规则、惯例的开放
在立法和解释时应充分发挥电子化网络的虚拟性和全球性等优势,这一点体现在大量条款中。互联网先天具有无国界的优点,不受地域的限制是网上交易的优点之一。如果各个国家有关电子商务的技术规则和法律规则不能互相协调甚至互相对立,将极大地背离网上交易各方的预期,从而使得互联网这种高技术不能对社会资源的全球最佳配置产生其应有的推动作用。因此,各国在电子商务方面法律制度的互相衔接、互相协调应该成为各国电子商务法的基
本原则。
4.1.2技术上的开放
技术上的开放具体包括对待电子签名技术上的开放和电子商务媒介上的开放。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种电子签名技术越来越成熟,以前价格高昂的签名技术的成本也越来越低。电子商务法对传统的口令法与非对称性公开密钥加密法以及生物鉴别法等,都不可厚此薄彼,产生歧视。同时,还要给未来技术的发展留下法律空间。
法律应该对于采用各种媒介、形式和通讯手段进行交易的行为一视同仁,不因方式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基于传统交易形式的法律规范一般是将书面形式作为一项默认形式,因此无法享有法律给予纸质媒介的地位和待遇。这样,基于纸质文件所作的法律规定构成了对使用现代通讯手段的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障碍,电子商务立法就是要改变这一状况。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提出了功能等同原则。这一原则的出现开辟了电子商务立法的新思路。不论采用纸质媒介进行交易还是采用电子通讯形式进行的交易均能得到法律的承认。
4.2安全性原则
安全性是交易的内在要求。安全性原则一方面指为了保护当事方的交易安全通过立法制定一系列的强制性规范;另一方面指为了保护国家利益以及公共秩序,各国可以对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内容做出取舍。
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进行,既是电子商务法的重要任务,又是其基本原则之一。电子商务以其高效、快捷的特点,在各种商事交易形式中脱颖而出,具有较大的生命力。而这种高效、快捷的交易工具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如果电子化交易不安全,那么,企业和消费者对电子交易就会失去信心,电子交易变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谁会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交易了,电子商务也就不会存在。所以,它不仅需要技术上的安全措施,更离不开法律上的安全措施。比如,电子商务法确认强化电子签名的标准,规定认证机构的资格及其职责等具体的制度,都是为了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形成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至少其安全程度应与以传统纸面形式交易的安全程度相同。
4.3保护弱势方原则
保护弱势方是法律价值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自然取向。要做到保护弱势方原则,一方面体现在企业与企业之间,要防止某一方滥用其技术上的优势垄断市场,进行不公平交易;另一方面要注意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前者具体表现在一方滥用其技术上的优势,利用在网络中技术标准一旦建立,他方就极难进入的特点,限制他方的市场准入,从而使其具有实质上的垄断地位。许多国家在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都体现了这一点。至于后者,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家越来越处于优势地位,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越来越得不到合理的保护,为此,各国先后都制定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努力实现对交易双方的均衡保护。但是,这些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都是对传统交易形式的规定,在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电子商务的情况下,就显得力不从心了。因此,许多国家在制定电子商务法律规范时都特别强调制定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规范。
总之,开放性是互联网优越性之体现,安全性是交易的内在要求,保护弱势方是法律价值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自然取向。所以,为了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越性,增强人们对网上交易的信心,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就应该在电子商务立法时把电子商务法的开放性、安全性、保护弱势方这三大基本原则互相配合加以使用。只有这样,我国的电子商务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促使电子商务走上正轨。
参考文献
[1]王芸。电子商务法规。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梅绍祖。电子商务法规。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关键词】
网络经济;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模式创新
一、引言
电子商务是以互联网为依托的一种商务活动,是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而在网络经济时代里,现代信息技术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也逐渐改变和影响着社会诸多领域,新的业务模式也不断出现。然而就目前来看,对电子商务模式的研究还比较少,主要是停留在企业和企业的结合、企业与消费者的结合,这种形式在商务模式创新中不具有指导价值,而要想推动电子商务的更好发展,加大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极其必要。
二、电子商务的概述
电子商务是以互联网以及计算机信息技术为依托来进行的商务活动,它是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产物和必然趋势。电子商务有着智能化、成本低、高效率等特点,在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受到了高度重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纷纷拓展电子商务业务面对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要想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做好电子商务的管理,加大电子商务技术的应用是核心工作[1]。
三、网络经济时代中的电子商务模式
在网络经济背景下,市场出现了一定的变化。建立在互联网之上的电子商务涵盖在网络开展商务活动的企业,网络经济可把市场划分成不同的部分,主要包含门户网站、生产商和供货商,围绕这些因素,电子商务也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模式。
(一)合作模式
在网络经济时代里,网络既给企业带来了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在网络环境下,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有的企业能够走在前头,领先创新,开发出的新的产品,这些新产品技术过硬,这些领先在世界前头的企业具备其他企业没有的优势,也正是因为这些优势,使得其他企业开始与那些领先创新的企业合作,通过合作,学习领先创新企业的技术、管理,从而更好的提高自身的产品技术含量。而领先创新企业也可以通过其他企业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好地开展经营活动。在合作模式下,电子商务风险比较小,对于有技术、有市场的企业而言,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处于优势,尤其是对于那些依附的企业而言,其承担的风险比较小。
(二)动态和静止模式
网络经济时代里,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电子商务的优越性,电子商务有着高效率、智能化、成本低的特点,在这样的环境下,企业可以采取多种电子商务策略,从而获得多样化的效果。例如,企业化妆品企业,企业在产品效果过程中采用的是传统的营销策略,在网络经济时代下,企业可以采取更好的电子商务策略,如实施托管,企业可以将产品信息纳入到门户网站服务器中,从而让更多的用户找到本企业自身的产品信息。同时,企业可以利用网络开展与用户之间的互动平台,构建售后服务网页,更好地实现企业与用户之间的互动,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另外,企业还可以举办拍卖会,可采用从简单到繁琐、从广告和服务至交易活动的一种策略,从而将商务活动转换成网络经济下的商务模式的阶段,将其形象地比作动态商务模式,从而更好地促进商务活动发展。
四、网络经济中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策略
(一)加大技术的研究和投入
在网络经济中,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技术,谁掌握了先进的技术谁就能够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更好的生存下去。在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中,要想更好地创新发展,加大技术的研究和投入十分必要。一方面,要加大自主技术的研究,提高电子商务的技术含量;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外联系,学习国外的先进的技术,从而更好地促进电子商务模式。另外,以网络技术为依托的电子商务存在很大的网络安全风险,为了更好地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就必须加大网络安全技术的应用,如身份认证技术、加密技术等,确保电子商务活动过程的安全性,从而更好地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2]。
(二)开发新的客源
在网络经济时代里,网络的出现使得信息交流更加便捷、快速,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开发网络市场,而在网络时代上,客户资源越来越多,谁能挖掘更多的客户资源,谁就能够获得更多的市场。为了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企业就应当认识到网络的优越性。互联网为信息搜集与传播提供了便利,互联网公司一般可为用户开发新价值,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另外,要建立新型价格体系,要注重产品的在再包装,进而为价格机构优化创造条件[3]。
(三)创新人才的培养
在网络经济时代里,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而要想促进电子商务的更好发展,就必须注重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要加强现有人才的培养,提高他们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从而更好地进行创作,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管理人才出国深造,学习国外先进的理念,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培养一支专业的创新人才队伍[4]。
五、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一)商业模式
C2B(ConsumertoBusiness),是互联网时代下一种新的商业模式。C2B的核心是以消费者为中心。在互联网+背景下,电子商务的发展已成为必然,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电子商务的重要性。而C2B作为电子商务中的一种模式,它的出现为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C2B模式真正的实现了企业发展以客户为核心,客户驱动企业发展。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寻求企业发展需要的客户和消费者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尤其是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企业就应当积极的发展和挖掘潜在的客户。在互联网模+背景下,国有企业要善于利用互联网,积极的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根据客户的需求,实现与客户的在线交流。同时,企业还必须对其管理理念进行创新,从多方面来满足客户的需求[5]。
(二)品牌模式
网络经济时代里,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而国有企业要想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更好的发展下去,就必须重视企业品牌的管理。在现代社会里,走品牌化道路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出路,尤其是在互联网+背景下,品牌管理模式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点。为了更好地开展品牌管理,企业管理需要实现以品牌构建为根基,以市场营销为策略。首先,企业要善于利用网络进行品牌的宣传和打坐,提高企业品牌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其次,要切实保护品牌社会消费者心中地位,要以消费者为中心,不断提高企业服务质量[6]。
六、结语
网络经济时代里,创新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电子商务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其要想在网络经济时代里更好地发展下去,就必须注重创新。在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中,要认识到网络的优越性,要加大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为企业自身创设一个健康、合理的发展环境,从而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作者:高慧文 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参考文献
[1]郭曼.网络生态下的电子商务信息化应用模式创新[J].中国科技信息,2014,24:48-49.
[2]周静.网络经济下电子商务新模式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5,03:121-125.
[3]郭宝丹.网络经济中的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研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5,35:1-2.
中图分类号:F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8-0159-01
1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优越性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整个国际贸易商务活动中的比例越来越大,对传统贸易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电子商务和传统的贸易形势相比,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它能够得到远远高于传统商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电子商务的出现,对全球贸易布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让世界资源得到了有效地利用,各国之间的交易更为频繁,企业的工作效率大为提高。
1.1降低国际贸易成本
一个采购交易的平均管理成本是在130美元,但是采用了自动化的软件后其成本可以降低近七成,网络平台可以对多个分销点进行资金的统一管理,让资金能够得到更好地利用。通过网络平台,企业可以更加快捷地向客户提供及时准确的进销库存信息,能够更好地降低营销成本,提高货物的周转率,实现零库存。
1.2改变经营模式
随着电子商务模式的建立,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并且还可以降低其经营成本。交易方式的无纸化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一个趋势,这样可以改变企业的经营模式,在网络上能够打破传统的空间距离,能够让客户和企业实现无缝隙接触,更好地掌握每一个客户的情况,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基本需求。
1.3减少贸易壁垒
电子商务的发展,能够打破地域限制,通过电子商务能够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有形和无形贸易壁垒,同时可以减少的限制,提高公司公司的经济规模和经济实力。
1.4高效率的营销
企业网站能够把企业的信息让更多的客户知晓,具有很强的交互性、失效性、经济型和广泛性,企业在网上建立自己的网站,制作网页,广告,这些都能够最大限度地丰富企业的信息,向世界展示自己的产品,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不再受到地域限制,能够足不出户地挑选品质好,价格便宜的商品。
1.5提高交易效率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通常由人工参与,这种交易虽然有效,但是交易成本效率比较低,错误率相对来说比较高,受到地域及空间的影响,但是用电子商务模式可以更好地在短时间内进行信息传递,既节省了时间,又可以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措施,提高交易的效率,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工成本,提高处理业务的灵活性,为客户带来更多的便利。
2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化的发展趋势
2.1有形贸易下降,无形贸易增加
随着科技的发展,近几年世界各国的电子商务得到了迅速发展,并且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越来越多,同时可以实现把实物产品转化为数字形式,还可以在网络上进行传输,由于这些数字化的产品形式主要为电子符号,在磁盘上储存的时候非常方便,能够节省很大的空间,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商务正在把一些贸易转化为无形贸易,由于互联网自身的特性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信息流和技术流的规模和发展都超出了以往的商品流和物流。
2.2高科技产品和信息产品贸易快速增长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高科技产品及信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比例都出现了较快增长,在互联网上出现了一些软件产品、音响制品、电子书籍等商品,一方面拓宽了国际贸易商品的范畴,另一方面也加快了贸易双方交易的效率。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合作正在逐步深化,人们对信息产品的需求正在逐年增加,很多高科技产品正成为国际贸易商品中需求量比较大的商品,高科技及信息化产品正在成为世界发展比较快的行业。
2.3制订新的贸易规则
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传统贸易法规提出了挑战,一些传统的贸易规则已经不能很好地服务于电子商务发展,为了更好地让电子商务顺利发展,一些传统的贸易规则应该逐步变化,与此同时,电子商务交易与传统的贸易相比,电子商务的内容出现了很大的变化,这就需要一些新的法规出现,更好地保障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制定合适的电子商务贸易规则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必经之路。
2.4电子商务向移动商务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