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5 11: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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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9-0051-03
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市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与此同时,地摊经济也是日益活跃在城市周边。地摊经济以其少有的低门槛、低成本吸引了大批低收入人群。地摊经济由来已久,只是城市政府没有给予正式的名分,是一种民间默许的经济补充形式。但是,它的存在与发展对于城市生活和城市形象的塑造产生很大影响。
一、地摊经济的概念
地摊经济,是指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由于其非合法性存在而被视为城市里的边缘经济形式。地摊经济对某一地区或城市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当地居民的生活。地摊摆设的使用面积、布局和摆地摊的时间等都既要方便当地居民,又不能影响城市形象和道路交通,也要方便管理,同时要考虑地摊经营者的成本和税收的平衡,这些还与所在城市的地域、区位、文化习俗和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实践证明,对于地摊经济,只有通过合法的手段,规范和引导其发展,对于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二、地摊经济的由来
著名的古罗马城中有一个大型的露天跳蚤市场,它是罗马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地方,成为游客来访的一道著名的风景线,露天跳蚤市场,也就是本文所讲的摆地摊,而这个跳蚤市场是规模更大,并有一定组织管理的小商品零售交易市场。
所谓城市,一是‘城’,二是‘市’,前者主要是居民集居的社会意义,而后者主要是一种经济的意义:在‘城市’里可以自由、方便、有效率地进行大量的交易活动。经济学上有个互惠性基本原理,如果不受外部的负面影响,一般的自由交易,都能增进交易双方的利益,同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所以我们要“大力推进城市化、发展和繁荣市场。由市场来主导城市经济。市场经济形式有正规和非正规之分,利用城市信息、交通、人多消费旺盛的优势,占据一定的城市空间进行加工小产品、给市民提供服务和小额商品交易,并且形成一种习惯的经济活动形式,这便是所谓的“地摊经济”。近年来大学扩招,特别是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大学毕业生剧增,下岗职工连绵不断,就业需求增多,而市场能够提供的工作岗位较少,他们为了生存,在街道两边、在码头、在车站等地方摆摊设点,以挣点外快。使地摊经济注入了新鲜的力量和有了新的发展变化。
三、地摊经济的现状
地摊经济由来已久,笔者常亲眼目睹小摊贩是在城管的严管之下“灵活应变”,将“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战略发挥得淋漓尽致。众所周知,城管之所以这么严打地摊,是因为其脏乱差的形象,影响市容,滋生小市民斤斤计较、唯利是图的劣根性。当然,这是某些管理者的意见,至于广大市民怎么看待地摊经济,必须通过调查来了解。近年来城管对小摊贩的管理力度减小了,而且小摊的形式也逐渐规范化。笔者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许多经济学家都大力支持地摊经济的发展,支持全面解禁对地摊经济的限制,这是反映民意的意见。2014年,笔者就娄底城区地摊情况作了关于娄底摊贩生存状况的调查,在娄星广场、石马公园、孙水公园、城区学校附近等地方,发放调查问卷开展抽样调查。共发问卷120份,走访摊贩160余人次,调查市民220人次。调查了摊贩家庭信息、经营方式、收入情况、居住情况、教育状况、人际关系、职业规划等,调查市民对摊贩的看法以及与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调查数据结果表明,娄底城区摊贩的工作时间长,收入不稳定、职业受社会的危险、生活水平一般,但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满意度相对较高。市民对摊贩的容许度较高,与摊贩有经济联系的占调查人数的78%。娄底地摊经济状况可归纳为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便民、利民,最大程度地满足了购买需求。地摊商品包罗万象,价格低廉,其“短、平、快“的优势使交易更加活跃,并拥有一大批顾客群。由于其成本低,摊主无需高价出售商品就能获得利润,这也是地摊经济能够生存的重要原因。
二是提供了就业、创业机会,拉动了城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地摊提供了大量就业和创业的机会,并为地摊集结地带来了人气、商气。与商场、店铺一起造就了城市的繁荣。
三是非合法性。尽管地摊经济存在由来已久,可追溯到原始社会的物物交换,但其一直未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并取得合法地位。
四是低成本性。摆地摊无需工商注册,无需交房租,无需支付雇佣工资,无需交税。摊主只需支付购买批发商品所需要的资金就能开张做生意。
五是规模小、非正式。地摊经济的规模一般比较小,一个地摊只有一到两个人经营,经营的商品种类少,数量也不多,没有正式的组织结构。
六是流动性。地摊经济的经营没有固定的地点,也没有固定的时间,其经营方式灵活,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全凭摊主自由决定。
四、地摊经济对城市经济的促进作用
地摊,作为市场经济中一个最底层的存在,对于市场的繁荣起的作用是不容否定的,对于城市经济确实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方便群众,活跃市场,有快捷的交易效率
绝大多数市民对摊贩的经营活动持肯定的态度。摊贩一般在远离大型超市或缺乏市场而又人口较多的地方出现,如,道口、工棚区等售卖日用品,这些都大大方便了消费者。消费者以低收入或无收入的人居多,打工者、学生等是他们的重要消费对象。地摊商品在消费者眼里是价廉物美,因为经营者几乎不需要多大投资,无需租门面店铺,流通环节少,经营灵活。同质商品售价较正规商场低,消费者可以以较低的费用获得较大的效用,节省双方的交易费用。
(二)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竞争激烈的法治经济,在中国这个经济不发达,发展极其不平衡的国度里,要保障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有劳动岗位很难做到。只要城市化进程中劳动力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口相继涌向城市,城市消化富余劳动力的承受能力受到严峻的考验。进城的人有的顺利找到工作,有的没法立足,不得已在城里摆摊张罗生意,再者,一些小商小产品的卖买确实宜于通过摆摊形式进行交易;这就决定了城市即使是现达城市地摊经济存在的必要。
(三)丰富城市生活
地摊经济从实物上看,好像是一种物质形态,其实还有的是以精神形态服务市民,能营造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丰富城市的精神生活,让外来的游客和本土市民体味着地方特色。北京的快板、长沙的街头象棋比赛、杭州的故事会等地兴起的“城市文化”,是现代艺术发展的重要地方之一,那里欢声笑语,一片祥和;那里人才辈出,是民间艺术家的自由天堂。他们利用城市地摊展示、出售自己的作品和创意,就是地摊文化的一种升华。柳永有词《望海潮》:“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纵观世界各地,但凡有底蕴,有文化的城市,“地摊经济”都较为发达,它不仅仅是一个商业聚集,更是一道人文景观。正如北宋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里展示的那样,开放地摊经济也可以使城市更加繁荣。另外,地摊经济作为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可以让游客和市民感受地方的特殊风味。调查中人们也表示支持地摊上出现更多的商品,如小吃、衣服、日用品、手工艺品等,从而使得地摊经济更繁荣,使得城市文化更加自然地展现。
(四)带动城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据调查,凡是经济活跃的城市,地摊经济是重要的活跃因子之一,它的活跃,能加快小商品的流通速度,增加服务量,服务业的引入和发展,带动区域内相关小商品的生产。如近几年在新九龙、新体育馆、孙水公园等地组织的大型农博会、年货展销会等等,就属于正规化的地摊经济,大大促进了其周边商铺的繁荣。另外,地摊经济也是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五)有利于启发创业,促进就业
摆地摊对于有创业头脑的人来说,不仅是争取小利润,更是个获取市场信息的直接渠道,为创业提供市场和个人决策参考。许多个体企业就是通过个体老板了解和积累原始资本建立起来的。而且摆地摊投入小,技术要求不高,风险小、灵活性大、利润可观,经营方式易于复制,门路广阔,进退方便,多层次容纳就业人员。
五、地摊经济挑战城市社会管理
地摊经济属于非组织经济形式,经营区域分散,没有行业约束标准,自由化程度极高,经营不规范,给城市管理和经济活动制造麻烦也不少,其存在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没有行业标准,常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
因为摊贩的商品固然廉价,但是多数商品来源非正规厂商,商品质量得不到保障,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屡见不鲜。通过调查发现,被调查者中43%的人认为地摊上的商品质量一般,更有23%的人认为质量较差。事实上,地摊80%以上的商品是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参与市场竞争,会扰乱商品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
(二)地摊影响市容、市貌并妨碍公共秩序
在地摊往往集中于交通要道或人口密集区,如学校、商超门口,公共活动场所等地方,见缝插针,摊点乱摆乱放是摊贩们的习惯,影响市容市貌,造成交通拥堵;兜售商品刺耳的吆喝声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所有的不良现象,在某种程度上给外来人留下不好的印象,从而影响招商引资的质量。
(三)存在安全隐患
摆地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地摊的主要商品通常是随用随食的生活食品或日常用品,他们的食品并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消毒处理加工,如凉粉、烧烤、煎饼之类,看起来比店铺中的同类食品便宜很多,消费者喜欢贪便宜忍住诱惑,盲目食用,身体健康因素受到潜在危害还不知;不仅如此,消费者在逛街时买的食品,吃完之后随手把食品包装丢在地上而造成环境污染。二是摊位不是固定的,谁占有谁取得。这样一些有利的地理位置就成了众多摊贩必争之地。摊贩法律意识淡薄,摊贩之间为了占据有利位置而大打出手,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危害社会治安。
(四)影响城市管理
以前曾有摊贩为了争地盘而大打出手,也有摊贩因为对城管的不满而拳脚相加,这些都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对地摊主来说,大多数认为城管管理严格甚至非常严格,而对城管来说,地摊经济的存在加大了他们的工作难度。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管与地摊主之间的矛盾,随着矛盾的突出,执法简单和暴力对抗就成了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了。
(五)损害正规店铺的利益
消费者在买了廉价便捷的产品之后可能会打消了在正规店铺的消费念头,使得正规店铺的商家收益减少。虽然笔者未对正规店铺的商家设立问卷调查,但通过询问一些商家了解到,如果小摊上的商品跟自己店面出售的商品类差不多的话,小摊的存在的确会或多或少影响正规店铺的经营收入。
六、解决城市地摊经济问题的基本对策
(一)国外经验借鉴来的发展对策
地摊经济确实存在问题,但是不能因噎废食把它彻底取缔。可以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一些成功的做法。地摊经济形式很普遍,无论是纽约、伦敦,还是巴黎、罗马,都有小摊贩、集市、夜市、周末市场、跳蚤市场等各种不同的地摊个体经营形式。那么,他们是如何治理的?法国对“跳蚤市场”约法三章定时、定地,轮流开办,只许在交通不受阻止、环境污染少的地方摆摊设点,宜于开设夜市就划定夜市区域。韩国,把地摊打造为为“道路文化”,美化摊位,把五花八门的摊子统一装饰为“旅游马车”,使零散的摊位变成一道独特的文化风景线。在规范摊贩的行为上,采取行业协会式管理。所有摆摊设点者必须加入“小摊业主协会”,才可取的营业资格,同时必须服从行业管理。在我国香港地区,采取法制化手段管理小商小贩。
(二)政策法规对地摊经济的地位确立和支持
1.消除误会,不要认为地摊经济行为是城市发展的绊脚石,放开对地摊经济过多的束缚,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和“有序开放马路摊点”。因为按照经济学原理,在不存在负外部性的情况下,只要是自由的交易,都能够促进双方的利益增进,这是种双赢的方案,而且地摊经济无须政府的投入,市场便能根据人们的需要自发形成,促进就业,增加小摊主的收入,而政府要做的只是少些限制。一份份路边摊解禁的地方性文件,则体现出了“权力的弹性”,彰显了民生权利与公共权力的互让性。公权力的“弹性”理论认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并非不可调和。“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唯一的。行政职权的个案使用离不开行政主体的掂量、比较、评估、权衡和决定。这本身就隐含着对公权力的处分。”而现在,这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变革,说明公共管理部门已经意识到,“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唯一的”。政府适当把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矛盾这个度,在避免公共利益受损,哪怕对公共利益没有丝毫增加,只要对摊贩个体有益的前提下,政府不应干预和禁止摊贩的经营行为,反而要正确引导,营造环境,给城市的这些边缘化群体一个适合他们生存空间,因为他们生活稳定就是对公共利益的增加。
2.加快城市立法,给地摊经济一个合法的名分。在城市管理的实践中,地摊经济被视为违规经营的经济形式,而城市的社会生活中,它被许多市民所青睐。这种古已有之的经济形式为什么不被政府认可或许可经营呢?因为它没有取得正式营业执照,没交税,所以不受保护。但是它存在的合理性是明显的。从满足市民生活需要来说,应该允许它存在和发展,它也能创造社会效益。至于合不合法不是地摊经济自身就有的,可以放低入市门槛准予入市。有些城市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如,上海市2007年已出台了《城市设摊导则》,允许一部分小商小贩存在,并为他们颁发临时许可证。让地摊经济这个“私生子”变成地地道道合法“公民”。
3.加强对地摊经济的监管,提高地摊经济的品质。地摊经济是一种自由职业,无论经营场所还是经营项目都由摊贩自己决定,会引起经营场所的混乱,彼此抢夺有利的地理位置,在流通商品时,商人考虑的是如何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对商品的安全性、质量忽略不计。因此,政府既然让它合法化就必须加强监管和引导。指定经营地点和限制经营时间,规范商品入市手续,确保商品质量,避免地摊经营陷入混乱状态。
4.加强政府引导,促进经验交流。地方政府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管理咨询机构,对地摊市场进行一些专门调查研究,听取地摊主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摆摊设点进行必要的引导,使其不盲目发展,同时,鼓励地摊主成立自治机构,选举机构代表,定期进行经验交流,也可以在政府的组织下,划定区域,规定时间策划较为大型的地摊展会,如农博会、年货团购等,这些都将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地摊经济是当前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城市政府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受到了政府、学界的普遍关注。地摊经济的出现和良性发展不仅具有推进城市经济协调的功能,更具有促进城市民生工程和就业问题解决的社会功能,为社会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提供了生存空间和通过努力改变生存状态以及增加就业的机会。现代化城市对待地摊经济应持宽容之心,作为政府和职能部门则应更多地通过人性化科学管理,使地摊经济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抵消城市生活受影响的成本后尽量最大化,从而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多赢。地摊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必要的,它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既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又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因此,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地摊经济的双重作用,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切实加强管理和引导,营造出有利于地摊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使地摊经济走进新时代。让经济更加繁荣,让群众更加幸福,让城市更加和谐。
参考文献:
[1] 韩民春.国外地摊经济的启示[N].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06-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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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城管;流动商贩;博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户籍制度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下岗工人、农民融入城市自谋职业,但由于文化水平程度不高,技能不熟练等因素的限制而无法进入城市的正规行业工作,于是街头摊贩成为他们维持生活的最佳职业选择。流动摊贩1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也没有合法摊位证,且流动性大的摊贩。不可否认的是,流动商贩在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因为乱摆摊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给城市环境、交通、市容等带来损害;给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管理带来不便;侵害正规商贩的正当权益等。因为流动商贩摆摊的外部不经济,城管部门负有监管责任。本文中的城管是指行使对无照占道经营的摊贩的集中处罚权的城管执法组织或非特定的个人。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条件下,流动商贩生存需求与城管部门职责管理之间产生矛盾。针对城管与流动商贩的矛盾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很多的管理方法建议,如颁发许可证使流动商贩走向正规经营等。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博弈论基本原理——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理论分析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关系,以期为城市和谐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文献综述
纵观文献对流动商贩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流动商贩治理模式的研究。黄文芳认为,对于地摊的作用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地摊的存在提升了城市的活力,展现了城市的特色,彰显了城市多样化,并且提高了城市公共空间的合理利用效率,方便了市民的生活。主张通过构建社区摊贩自治管理模式和完善相关制度环境,实现治理和包容并重的方式。徐善登认为,城管形象被垢病,使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一元化城管模式陷入了困境。徐善登主张采取多元化治理模式,通过改进政府治理理念,与企业开展合作,建立和扶持摊贩组织,依靠社区这个较为健全的城市基层自治组织,让市民参与城管事务,最终形成城市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合作的治理合力,使城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流动商贩与城管的博弈研究。王菲建立了流动小摊贩与城管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指出由于信息不对称、错误预期,博弈陷入“经营、围堵”的结果。同时城管部门管理形式单一、执法方式不当加重了两者的矛盾。向彦任通过城管与小商贩合作前后博弈模型的分析指出,如果城管选择帮扶小商贩,他们的效应可同时提高,两者将最终走向合作。
虽然学者们对流动商贩的治理模式以及简单罚款、颁发许可证、帮扶等模式下的流动商贩和城管的博弈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但没有对流动商贩规范经营的积极性问题进行研究,尤其是没有区分流动商贩因政府帮扶获得的收入及因规范摆摊导致的收入减少。本文在修改帮扶策略即引入赏罚分明策略下,分析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博弈并研究流动商贩规范经营的积极性问题。
二、赏罚分明策略的博弈分析
1.赏罚分明策略模型建立
赏罚分明策略模型的基础是帮扶策略。帮扶策略是指流动商贩免费参加城管部门组织的小商贩经营教育,在实施该政策后,对小商贩的检查就集中在检查小商贩的摊位经营是否按照规范,对于不按规范的小商贩予以罚款,对于按照规范经营的小商贩实行帮扶;询问其经营中是否存在困难,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其解决困难。这样,一部分小商贩为免于罚款会选择规范经营,一部分小商贩会为追求违规经营,如延长营业时间、扩大地摊范围等产生的额外利润而选择违规经营。但帮扶策略并没有区分流动商贩规范经营中因政府的帮助而获得的收入增加部分和非政府帮助的营业收入部分。赏罚分明政策正是基于这两者的区分基础下的一种策略。
赏罚分明对策即对积极配合城管管理的流动商贩予以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因政府指导其规范经营而获得营业收入增加的奖励等)。而对不配合城管管理或对城市环境和交通造成破坏的流动商贩予以一定程度惩罚的一种策略。假设城管实施赏罚分明策略所得到的名誉收入为R(当城管检查或流动商贩规范摆摊时,城管部门能获得名誉收入),检查所付出的人力成本为D,不检查时流动商贩对外界环境和交通等造成的破坏损失为C,流动商贩违规摆摊所获得的收入为S,规范摆摊所获得的收入为S1(S1是排除了流动商贩因政府奖励或政府指导经营导致的营业收入的增加额),规范摆摊得到政府的奖励为A,违规摆摊得到政府的惩罚为B。在这种假设下,流动商贩的战略空间为违规摆摊、规范摆摊和不摆摊三种战略选择。当城管在选择检查时,流动商贩的三种战略支付分别为-B,S1+A,0,对应城管的支付为R-D,R-D,-D;当城管不检查时,流动商贩的三种战略支付分别为S,S1,0,对应城管的支付为-C,R,0;可表示为表1:
可以看出对小商贩来说不摆摊策略劣于规范摆摊和违规摆摊策略,故将这个策略剔除,剔除后的支付矩阵可用表2表示:
2.赏罚分明策略的结果分析
(2)流动商贩和城管之间博弈的纳什均衡与检查的人力资本投入D,获得的名誉收入R及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C有关。投入的人力资本越多,即检查成本越高,获得的名誉收入越多,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的破坏越大,流动商贩选择违规摆摊的概率就越高。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损失C越多,流动商贩选择规范摆摊的概率越高的原因是因为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损失C越多,城管检查的概率就越高、投入检查的成本就越高,从而流动商贩违规摆摊的概率就越小。
(3)在赏罚分明的策略下,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是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S1<S和S1=S两种情况下,虽然在政府的支持和奖励下,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πF 仍然没有高于违规摆摊下的收益S,也就是说明了在帮扶补贴下流动商贩仍然没有积极性去遵守城管的管理。那么要使流动商贩积极主动遵守城管的管理,就要使城管的管理能带来正的外部效应使得S1>S,那么流动商贩就会积极遵守城市的规划管理,进而帮扶补贴政策就会奏效。
三、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1.研究结论
由前人研究获知:免费帮扶策略虽然比简单罚款和颁发许可证等策略增加了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也降低了城管检查次数,节约了政府开支,但并没有使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高于没有城市管理制度下的利润,即流动商贩没有积极性去遵守城市的管理制度。在修改帮扶策略即赏罚分明策略下,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为πF = A ?S +B ?S1+S2A +B +S ,只有当S1>S 时,流动商贩才有积极性去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真正影响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积极性因素是收入,只要收入增加,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积极性就越高。
2.政策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要真正解决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就要使没有城市管理下,流动商贩所能获得的利润高于在赏罚分明制度,即补贴下流动商贩的期望利润。或者换句话说,我们应该提高在有城市管理下流动商贩的利润,以期降低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不积极性。那么政府应做到:
(1)针对我国现阶段城市管理问题中的流动商贩治理问题,政府需要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创业、提供再就业培训机会以及进一步出台社会保障政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只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才能使人民真正摆脱贫穷。
(2)现阶段我国的贫富差距很大,政府要着力解决贫富问题,保障民生并保护流动商贩在城市中生活的基本权益,给予流动商贩更多的关怀。
(3)城管部门应该提高自身素质、柔性执法,避免对流动商贩严厉训斥而是采取劝说教育等。对违规摆摊的流动商贩告知其对城市交通、环境等的危害,进行思想教育并使流动商贩相信在长期的城市管理制度下,经济能更好地发展,进而能为流动商贩带来利润。劝说流动商贩配合城管执法,选择按规范经营,避免直接冲突。同时政府也要向公众申明,政府并非排斥流动商贩,而是希望流动商贩能按规定经营,希望他们能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卫生等前提下实现利润。
除了上述三条增加流动商贩经营利润的建议外,还需要对正在经营的流动商贩制定规定,即为流动商贩规定营业时间、划定经营区域、提出垃圾投放要求等。只有制定了明确的规定,流动商贩才能知道规范摆摊和违规摆摊的界限,城管才能判断流动商贩是合法经营还是非法经营。
引文注释1 王亚新.公共视角下城市流动商贩管路[J].当代经济管理,2009(8):77—80.
2 李洪普. 上海市流动摊贩的治理研究[D].2010:1—7.
3 黄文芳.试论摊贩管理中的治理与包容[J].环境卫生工程,2008(5):55—58.
4 徐善登.城管形象重塑的治理之维——一种有限治理的视角[J].消费导刊,2009(l).
发展夜经济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
夜经济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2010年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要大力推动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夜经济高度契合了这一要求,夜经济的繁荣,必将极大地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拉动消费的增长,从而为构建现代城市产业体系增添动力和活力。
有资料显示,目前美国人已有三分之一的时间、三分之一的收入、三分之一的土地面积用于休闲,而其中60%以上的休闲活动在夜间。在国内,北京王府井出现超过100万人的高峰客流是在夜市,上海夜间商业销售额占白天的50%,重庆三分之二以上的餐饮营业额是在夜间实现的,广州服务业产值有55%来源于夜间经济。正因为如此,许多城市都将夜经济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一环倾力打造。石家庄将发展夜经济列为城市发展战略,桂林更是花巨资打造“两江四湖”夜景,而北京的酒吧、上海的Party、长沙的演艺、成都的吃喝更是声名远扬,让每一个生活与行走在其中的人流连忘返。
夜经济不仅迎合了城市文化和人们的消费需求,更体现出了城市经济发展的水平。世界上很多大城市都有“不夜城”之称,当地的市民夜生活丰富多彩,城市夜经济异常繁荣。从主题内容来看,夜经济主要包括文化、娱乐、休闲、健身、劳务、餐饮、购物等服务业,是人们一般需求之外的增量需求,这些增量需求的增加可以促进第三产业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催生新的服务内容。夜经济的繁荣能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提高服务业在产业中的比重,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推手。
夜经济最直接的经济效果是使得经济活动时间延长,通过延长服务时间、提供服务新内容,可以增加一批新的就业岗位,对解决就业矛盾、缓解就业压力有重大作用。
如何推动夜经济发展繁荣
目前中国的夜经济还不发达,但有些大城市已经尝到了夜经济的甜头,那么,如何将夜经济做得更火,点得更亮呢?
一是让“夜生活”多元化,为不同层次的夜间消费者提供丰富的休闲方式和空间。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改变,人们的消费需求在增加。白天奔波于职场的人们其实很渴望晚上可以好好地放松一下,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选择能够舒缓压力的夜间消费,越来越多的人渴望丰富多彩的夜生活。但现在的一些娱乐场所定价普遍偏高,远非普通百姓所能承受。娱乐场所多数做的应该是大众化生意,花钱不多,却可以得到很好的身心放松。因此,可以通过对夜经济市场细分和逐步升级,让人们在夜间均有一个适合消费的场所。
二是结合城市特色,塑造城市的独特个性,发展特色夜经济。特色即个性,个性即魅力,魅力聚人气,人气生财富。结合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传承、城市居民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及城市所处地理位置等,从文化、娱乐、休闲等消费形式着手,积极引导其向高品位、高层次发展,做到文化和娱乐并重,在娱乐中注入文化的内涵,这正是夜经济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还要着力营造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大众化文娱消费氛围,如定期举办广场文化活动,满足人们追求生活品质的休闲性消费要求。
三是形成有特色的夜市中心。城市的夜市有自发形成的背景,但需要有序引导。笔者建议有关部门搞好夜市总体规划,设立诸如酒吧街、小吃街、文化广场等多种多样的夜市中心,满足市民多样化和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夜间经济的繁荣,有赖于推出一批引导消费潮流的特色消费场所、建设一批应时应景的夜间观光旅游项目等。像上海外滩、夜重庆那样,一个现代化都市的亮化工程格外“抢眼”,特别能激发人们走出去看一看的愿望。
四是加强管理,创建健康文明的夜生活方式。目前不少城市夜市的地摊商品有许多假冒伪劣产品,而歌舞厅那昏暗的灯光会让人想起许许多多暧昧的流言。因此,给夜市一个恰当的定位,就成了发展夜经济的当务之急,加大对夜市的管理力度,依靠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要把夜经济纳入正常发展的轨道,创造良好的夜生活环境,为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坚实的基础。政府要结合实际,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引导,保证结构调整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是大力宣传,吸引市民广泛参与,推进夜经济快速发展。如果没有市民的广泛参与,再好的夜经济规划也免不了冷清收场。市民的生活习惯由来已久,非一朝一夕能够改变,因此必须想方设法激活市民的热情。有关部门可通过举办一些富有特色的主题活动来吸引市民眼球,整合夜间的旅游产品和资源,把餐饮、娱乐、健身、休闲和各项服务项目按照市场的需求有机整合,形成带有浓郁地方特色、真正有市场吸引力的项目,将休闲文化做到极致,就一定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市民和海内外游客参与,拉动城市夜经济,推动城市旅游业和服务业快速发展。
六是做好夜生活的后勤服务,确保夜生活的安全、有序。夜经济的外延不仅仅是别具特色的自然美景、商贸购物,还应包括高度发达的金融交通系统、配套的餐饮服务、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和安全保障等。通过立体化服务,打造城市特色夜经济,形成以夜间旅游观光、逛街购物、娱乐休闲为特色的消费格局。
总之,繁荣夜经济,政府部门要提供有力的支撑,创造良好的环境。夜经济亮起来的是城市,火起来的是文化,文化与城市在交融中相得益彰,城市品牌得以树立。繁荣夜经济,政府是推动力量,市场是主导力量。如果无法调动起市场主题的积极性,就不可能真正形成繁荣的夜经济。
一、家庭服务业市场现状
1.从业人员整体职业素质偏低
在被调查的家政从业人员中,城镇下岗、转岗就业人员占50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占40 %,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40岁以上年龄段的占70%,持证上岗的仅占总人数的34.52%。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目前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主要是“4050”大龄人群、下岗职工以及农民工,他们文化水平大多不高,年龄偏大,职业技能水平有待提高。
2.现有培训专业人才能力不足
以需求最大的家庭服务业专业——育婴师为例,市北区现有培训基地两处,培训层次皆为中级,年均培训育婴师600余人,而参与调查的65家服务机构的育婴师登记需求量已经超过1500人,现有培训能力远不能满足市场对育婴师技能人才的需求。
3.企业规模小行业管理不够规范
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家庭服务业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不高,行业竞争处于自发的、无序的、散乱的状态。不少从业企业经营方式较为粗放,无证照、地摊式经营的小作坊仍然存在,缺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与服务对象之间没有规范的合同文本和约定,口头约定较多,没有行业工作规章和标准。同时,家庭服务大多会进入民宅,与老幼残弱近距离接触,缺少对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设备设施简陋、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因素都可能造成对服务对象身心和财物的损害。
4.存在行业偏见急需舆论正确引导
传统观念认为,家政服务社会地位较低,大多数人不愿从事该行业。这种观念不仅存在于员工和雇主之中,也存在于社会舆论中。社会舆论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报忧不报喜”的现象,对家庭服务中发生的纠纷和问题往往大肆报道,而对优秀的家庭服务人员、良好的服务质量、和谐雇主关系缺乏宣传。社会观念的偏差严重制约了家庭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家庭服务业发展前景
1.市场需求日益高涨
家庭服务不仅包括做饭、打扫卫生等传统家庭服务,还包括居家养老、月子护理等专业性越来越强的新兴服务。服务对象已经涵盖从新生儿、幼儿、少年、白领,到单亲家庭、老人和残障人士等各类居民群体,覆盖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家庭服务业市场需求已呈多元化趋势。根据调查,随着人们思想的解放,经济水平的提高,如果物质条件允许,50%的居民在观念上是接受正常的家庭保洁、保姆服务的,70%以上的居民希望家庭服务公司提供月嫂服务,20%左右的居民希望提供养老服务,暂不考虑接受家庭服务的仅占10%左右。
2.吸纳就业总量逐年增加
截至2013年9月,我们调查的从业人数为1657人,吸纳就业人数同比增长105.33%;调查员工制从业人数为632人,员工制从业人数同比增长40.76%,总体呈上升趋势。在市场逐步规范、政策逐步完善、监管逐步到位的情况下,家庭服务业发展将更加充满活力,吸纳就业人数将会稳步提升。
3.政府支持力度空前强大
为支持家庭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各级政府专门出台了相关文件,对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工资补贴资金,真金白银的实惠扶持,力度空前。
三、家庭服务业发展建议
针对家庭服务业发展的远景需求,我们认为从以下六方面入手,是加快培养高水平家庭服务业人才、提升家庭服务业发展水平的有效措施。
1.加强扶持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建议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增加家庭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引导家庭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二是不断优化家庭服务业行业发展环境,通过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建设家庭服务业综合服务平台等措施,强化对行业投诉的监管,扎实开展家庭服务业服务评级工作,加强家庭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家庭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带动家庭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2.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培训
把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作为职业培训工作的重点,在上级部门财政已有培训补贴的基础上,基层区市财政适当投入,进一步加大家庭服务业培训补贴力度,从而引导从业者提升职业素养,相关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层次。一是对参加家庭服务职业培训,通过鉴定考核获得证书并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失业人员,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二是对吸纳经培训合格后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失业人员的家庭服务业机构,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吸纳就业补贴;三是对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师资培养、实训基地建设等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给予相应政策和资金支持。
3.建设高水平基地带动培训
以扩展订单、定向、定岗培训为措施,一是提升公共职业培训基地的培训能力,在现有育婴师等热门专业的基础上,增设家政、养老、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专业,并把培训服务与中介服务、就业服务整合起来,打造一处设备先进、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过硬、促进就业效果显著的家庭服务业综合公共实训基地,以专业化、精细化的态度培养高素质家庭服务业技能人才,统筹做好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就业工作。二是以公共实训基地为中心,以社会办学机构为枢纽,在联合办学中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业公共实训基地的核心示范和带动促进作用,吸引更多优质培训资源参与到家庭服务业人才培养中来,逐步建立覆盖范围广、培训效果好的大培训网络。三是提高教学硬件设施水平,提高培训层次,贯通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从初、中、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发展通道。
4.通过行业继续教育提高从业素质
建立从业者继续教育制度,依托家庭服务业综合服务平台,每年对现有从业机构开展职业素质教育考核,并把考核情况作为服务评级的重要依据。立足实际工作需要和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对从事家庭服务业工作的持证人员实行跟踪服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层次,同时,进行职业道德、法律常识、家庭礼仪、操作规则等一系列操作性、针对性、实用性较强的业务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家庭服务业市场不同层次的雇主需求。
5.强化家庭服务业行业组织管理
(1)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通过建立并规范行业协会,一方面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监督服务质量,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对行业发展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家庭服务业经验交流,适时行业标准,促进行业做大做强。
(2)发挥品牌竞争优势。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家庭服务业,创建、深化一批具有特色鲜明的家庭服务业品牌,带动行业发展。
(3)因地制宜推广“社区模式”。根据不同社区的人员构成、经济状况、受众需求等情况,鼓励社区组建针对性强的社区家庭服务企业,引导社区内有就业需求的下岗人员、“4050”人员从事社区家庭服务业,对其就地培训、就地安排、就地管理,把满足社区对家庭服务业的需要与促进稳定就业有机结合起来。
二、唐山市油画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前景与对策研究
随着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到来,作为一体化核心区域的唐山必将受到来自周边的文化冲击,唐山市油画市场将迎来全新的机遇与挑战。如何改善劣势,抓住即将到来的历史机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⑴树立学术评估领域职能关于如何构建多元化学术评估体系,树立批评家在学术评估领域中的权威性这一问题,不防回归到艺术批评的起点寻找答案。所谓艺术批评,其对象既包括艺术家的艺术作品,也包括艺术运动、思潮、流派、风格与批评本体等。因此,批评家不应仅限于采用跟进的方式对画家或团体绘画脉络和风格的发展与演化进行研究,而是可以在批评过程中,按照自己的学术立场发挥策划整合功能。此外,批评家还可以主动成为艺术事件的策划人,在画廊、大型展览等机构中有计划的主持展览与艺术活动。在塑造、推广中提高自身在学术评估体系中的话语权与权威性。2014年5月31日,由青年策展人高远及石冠哲策划的展览“超级景观———图像世界的多重逻辑”在石家庄美术馆的成功举办就是批评家参与主持艺术活动的成功范例。本次展览由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副院长余丁教授担任学术主持,并邀请到王春辰、郝青松、何桂彦等批评家参与学术研讨会。两位年轻的策展人在作品的选择和组织上颇为用心,进行深入而扎实的学术梳理,诸位资深批评家也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为展览的学术价值保驾护航,最终,展览获得了学术界和大众的一致好评。⑵创新思维,改变现有画廊经营模式画廊作为一级市场的主力军,其能否发展壮大对整个油画市场具有重要意义,笔者经过长期走访调研发现当前唐山画廊业仍有很大改进空间,可对以下三方面建议予以关注:首先,画廊应具备严肃性特质。画廊在画家画作时应对其艺术价值、发展潜力等作出专业判断,善于发掘优秀作品,发挥第一道过滤屏障作用;充分认识到画廊是艺术家和收藏者间的沟通桥梁,熟悉签约画家的艺术简历、风格特点及创作动态,有计划地向受众群体进行介绍,使其在得到视觉享受的同时获知作品蕴含的精神内涵;恪守诚信、坚守艺术品位,培育自身信誉度。其次,画廊间需加强合作。如上所述,当前唐山为数不多的几家画廊正面临经营惨淡的困境,如何才能让画廊业在唐山艺术市场中生存下去进而发出自己的声音?打破各自为营的态势,建立画廊间的互助合作不失为一条途径。例如通过联合举办新锐作品展览、编印画册、组织青年艺术家集会等形式,凝聚新生力量,引领美术潮流,从而提高画廊影响力。再次,构建网络交易平台。鉴于当前唐山油画交易受地域限制相对封闭,不妨建立以画廊为中介的网络交易平台,即在制度性的网络交易安全防范模式下,通过画廊网站、论坛等多种形式,运用网络的灵活和宽度实现油画市场的多样化和灵活化,拓展中间商活动空间,加深不同地区间艺术家和买家们的联系和互动,增加网络画廊的利润。(3)寻求政府财政支持,呼吁完善制度建设第一,政府财政扶植。唐山油画艺术市场要步入正轨,需要政府给予积极导向与财政支持。如,通过调节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和赞助商将资金流入文化艺术建设;加强文化公共事业建设及美术馆、博物馆等建设;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划拨一定范围的区域,作为专门的画廊街区或画廊集体展示的区域,保护其发展的艺术特性,推动城市独特气质的塑造培养等。通过一系列举措,相信唐山油画艺术市场将走上政府部门主导、市场运作的文化产业道路。第二,完善制度建设。当前市场上存在行画泛滥、违规交易、恶意炒作、哄抬价格等现象。对此,政府相关部门可借鉴一些艺术品市场比较成熟的国家的经验,对市场加以规范,保护经营者、收藏群体及油画艺术家的正当利益,为艺术品交易营造一个良性的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