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5 11: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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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本质是转移风险,而现在却演化成了以投资理财为主要目的。据统计,我国2010年寿险保费收入为9679.5亿元人民币,其中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具有投资理财性质的保费收入为7491.93单位亿元,占总收入77.4%,而普通寿险仅占到了13.4%。这种产品比例的不平衡说明将保险产品当作投资产品来买,忽视保险的本质功能,已经成为现阶段我国民众保险消费观最直观的表现。
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原保费收入为9784.1亿元,2009年为11137.3亿元,增幅达到13.8%,相比GDP的放缓,保费收入却大幅增加。在当前金融环境下,由投资为主的消费观促成的投保行为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保险业务发展的大起大落,而且这种重视投资的需求导向,也迫使保险公司过分依赖投资型保险产品,导致业务结构失衡,对于保险业健康发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保险意识不足
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两项保险发展重要指标直观反映了一国保险发展状况和国民保险意识。保险深度是指当年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保险密度指一国居民平均的保费支出水平。两项指标的世界平均水平分别为8%和人均600美元,我国2011年数据显示保险深度为3%,保险密度为人均1064.3元人民币,大约合170美元,距世界平均水平有较大的差距。我国要实现从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民众的保险意识亟待提高。保险意识的欠缺,一方面与我国传统文化有关,我们崇尚勤俭持家,一般中国家庭都拥有大量的积蓄,用于不时之需,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自保效应,降低了对保险的直接需求;另一方面,我国保险营销模式存在一些弊端。
中国企业保险意识更是比较淡薄,如果能提高风险意识,把一些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就已经在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由于发达国家的消费者保护制度十分健全,一旦给消费者造成损害,企业将面临惊人的索赔。因此即便在某些行业政府并没有强令措施,企业也会不吝投入,积极投保。
重塑保险消费观
在国外成熟市场,比如美国的市场风险意识比较强,上市企业为董事及高管投保董责险已比较普遍,而在中国这个新兴市场,高管责任险还属于创新产品,市场发展空间很大。国内董事高管责任险的费率要比国外低得多,但国内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除了资本市场的监管环境不同外,也与国内企业的保险意识息息相关。鉴于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遭受的集体诉讼不断增加,去保险公司咨询的国内上市公司成倍增长。尤其是遭遇高管批量离职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如果没有董事高管责任险的保护将面临一定风险。
【关键词】
大型企业;资产风险;保险管理
一、风险及保险管理理论
(一)风险的定义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二)保险理论概念
保险是保险人将大量同类风险汇聚起来,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了由于约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发生了人身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进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三)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
风险管理与保险有着密切的关系,两者相互影响,共同构成处置风险的强有力手段。其中风险是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共同对象;同时风险管理与保险相辅相成,人们主要通过保险的方法来管理企业和个人的风险,而保险公司通过承保大量的同质风险,通过自身防灾防损等管理活动,力求降低赔付率,从而获得预期的利润。
二、大型企业资产风险评价方法
(一)建立风险评价模型
在对企业资产风险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半定量法综合考虑风险影响、风险概率和风险探测度等三方面因素,建立风险评价模型对企业资产风险做进一步分析。
半定量法是目前操作性较强的一种风险评价方法,其中风险值=严重度×频度×探测度,旨在将风险评价由定性向定量转化。在进行风险评价时,首先将风险事件后果的严重程度、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事件发生前的探测度三个维度,从低到高划分为“110”十个等级;然后选取近几年风险事件发生的频度作为风险概率可能性,风险每次发生的获赔金额与人身安全中取最大损害作为严重性,风险发生前的可探测程度作为探测度,计算出具体风险事件的风险值;最后根据风险值的大小将风险事件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是低风险等级、较低风险等级、中等风险等级、较高风险等级和高风险等级。
1、严重度标准
按照损失费用和人身安全中取最大原则,对风险发生的严重程度分为十级,从大到小分别为:特别严重、比较严重、严重、高、较高、中等、低、较低、轻微、无等。
2、频度标准
按照风险发生的频率,把风险频度分为十级,从高到低分别为:特别高、非常高、较高、高、中上、中等、中下、低、较低、轻微等。
3.探测度标准
按照风险发生是否可以探测,把风险探测度分为十级,从高到低分别为:几乎不可能、微小、中等、高、很高、几乎肯定等。
4.风险等级划分
将风险的严重度、风险发生的频度、风险的探测度三者相乘,得到一个风险值,按照风险值的大小,把风险分为五级,从高到低分别为:高、较高、中、较低、低等。
(二)企业资产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和变异程度,结合其它因素全面进行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探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大型企业资产风险保险管理建议
(一)保险安排建议
1.险种选择可以更加优化
目前大部分企业投保险种中,主要侧重于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雇主责任险以及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传统险种,立足于转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伤害,同时保障员工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由于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失。因此在险种优化方面,建议企业在目前投保险种的基础上,增加利润损失险、货物运输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等险种。
2.不同地区采取差异化的保险策略
建议企业对风险高发地区,可以考虑主要由市场化保险公司进行承保,并进一步加大资产保险的投入力度。对风险中等发生地区,可以在其现有投保范围与险种的基础上,考虑主要由自保公司进行承保。对风险发生较低的地区,同样可以在其现有投保范围与险种的基础上,考虑主要由自保公司进行承保。
3.在月份上采取差异化的保险策略
企业可对全年各月份风险发生程度进行分析,在月份上采取差异化的保险策略,进一步加大在风险高发时段的资产保险力度。
4.主要风险原因重点投保
分析历年来企业风险发生情况,评估出风险高发事项,并针对这些风险高发事项引起的资产损失进行重点投保,使资产风险得到有效转移。
(二)风险预防建议
1.每年发生的主要风险事项具有重复性,在日常管理上可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主要的风险发生。
2.风险发生在月份上非常有规律,且发生的原因相近,因此在风险高发期来临前基层单位就要加强巡检,采取预防措施,做好风险预防准备。
3.对于风险高发的地区,企业要加强督察和管理的力度,特别是在高发时期,更要重视和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管理,以预防较大风险事件的发生。
4.加强风险的日常管理。广泛收集有关风险的相关信息,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取得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的支持;加大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杜绝习惯性违章。
(三)全面风险管理
关键词:国外;担保行业;经验;借鉴
1 美国担保行业风险管理的现状及经验
美国联邦政府对小企业贷款担保进行管理的职能由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集中体现了美国国家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小企业管理局在全美为小企业提供包括融资服务、技术援助、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和宣传与维护权益等服务。其中融资服务分为贷款担保和风险投资两大部分。在贷款担保方面,最初由小企业管理局向中小企业直接发放贷款,但是由于放款~度受政府预算拨款的限制,小企业管理局在审查企业、监管管理等方面能力也有限,难以控制放款的风险,为此,小企业管理局将直接放贷改为贷款担保。近年来,小企业管理局还制定和实施了“债券担保计划”、“担保开发公司计划”、“微型贷款计划”等多种资金援助计划,小企业得到了资金上的支持,但按正常渠道是无法获得贷款的。
三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是由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直接操作的全国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二是由地方政府操作的区域性专业担保体系;三是社区担保体系。美国的信用保证体系有以下特点:一是信用评级制度构成美国信用保证体系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很高。二是对服务于国家经济政策的担保业务,政府指定或成立专门的机构来操作,如美国进出口银行、美国小企业局等。三是其他商业化担保机构主要从事美国等发达国家投资者到发展中国家投资的政治风险担保业务,如世界银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美洲国际集团等。美国担保机构强调零风险原则,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是建立在优良资产进行超值抵押的基础上的,抵押资产是风险的第一承担者,担保只是为了提高信用强度。
2 印度担保行业风险管理的现状及经验
印度在企业企业融资担保制度的建立受美国影响较大,在1970年制定了《中小企业专门化和系列化纲要》,1975年制定了《中小企业系列化促进法》,这两部法律的出台和实施,极大的鼓励了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1976年,印度政府依据《信用保证基金法》成立了信用保证基金,以解决中小企业信用不足问题。技术信用保证基金在1987年设立,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印度信用保证基金明确规定为每个企业提供担保的贷款余额,但为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印度政府从信用保证基金中拆分出专门的技术信用保证基金,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信用保证基金的资金来源是政府出资、金融机构出捐和利润累积。凡是在印度注册的银行须按照贷款余额的0.2%向基金出捐,这种强制金融机构出捐的做法比印度金融机构自愿出捐的做法更能确保信用保证基金的资金来源。印度设计信用保证基金的风险分担机制,并设立了印度信用保证基金联合会,为各地信用保证基金担保的微小企业贷款实施再担保。印度信用保证基金还出资组建了投资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投资公司和租赁公司与担保公司相辅相成,不仅提供了多种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政策,还掌控了企业风险,更有利于担保风险管理进行有效分析。
3 国外担保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借鉴
印度所建立的完善的科学的保障系统,完全是为了保障信用保证制度正常发挥作用,这也是社会基础的体现,在印度的担保行业,信用保证是一个行业立足于商场的跟本。在印度整体担保行业可以概述为三大支柱、一项基础。三大支柱当中就是由损失准备金制度、融资基金制度、信用保证保险制度组成。一项基础即基本财产制度。也就是说在担保行业当中首先要准备“预计损失”资金即我国的保障后备资金,其次完善融资基金,保障担保公司有良好的资金运转补偿机制,最后要完善的便是信用保障制度,用此作为无形的社会形象资产担保。而美国的担保制度与印度又有所不同,其担保体制有以下特点:整个社会的担保公司都是由信用评级制度构成,也就是说信用评级制度是担保行业的重要前提;在美国,涉及国家经济的专业业务的信用评级制度非常高,并且一般的担保公司不能进行担保,是由美国政府指定的政府担保机构进行担保,比如小企业局、进出口银行等;美国的担保行业一般并不进行对本土行业的担保,而是担保一些有实力的公司到发展中国家进行建设,这就从经济担保过度成了政治担保,比如美洲国际集团、世界银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等;美国的本土风险担保所提出的口号是“零风险”,也就是说,以被担保对象的优良资产进行超值抵押,被担保对象的抵押才是第一风险承担者,而美国的担保公司确是信誉担保着,这样对担保公司来说,就完全的做到了“经济零风险”。
综上所述,印度的担保体系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之上,而美国的担保体系是将信用作为担保策略,而我国的担保却是“真金白银”的经济担保,这也充分的说明了法律保障的不同以及担保风险管理体制的不同,从反方向证明,我国的担保体制还停留在单一的原始时期,所以针对这一点,我国的担保行业体制的变革方向应当从基础的经济担保过度到充满法制文明的信用担保,解放最大资金利用效率,如此才能提升整体行业的发展水平。
相互比较来看,我国企业贷款融资担保行业存在着信用评级意识缺乏、信用评级机构体系不完善、缺乏科学的评级指标和方法等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强和完善社会信用评级工作日显重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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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风险对于农产品产量和市场来说都是不可避免的,但这种风险是可以管理的(WennerandArias,2003)。发达国家的经验已经证明:农作物保险和定价策略的结合可以有效地减少农产品产量和价格风险。即便如此,农业保险还是被公认为世界性难题;直到现在,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农业保险计划可以用保费收入来支付赔款支出和管理费用。我国在20世纪30年代初就开始试办农业保险,但真正发展还是在1982年以后。随着199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商业化转轨,1993-2003年间农业保险业务不断萎缩。2004年开始,国家连续三个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要发展农业保险。基于这种背景,本文从农业保险主体风险管理行为角度来阐述农业保险行为主体对农业保险发展的影响;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一、主体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一)农户的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农户的风险管理行为主要有多品种经营、寻求非农收入、自己承担风险和政府救济等手段。这些风险管理手段与农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替代性,特别是非农收入的增加,使得农民收入中的农业收入所占比重越来越小,从1990年的50%下降到2004年的36%左右。这也意味着农业风险占农民所面对的总风险比重正在下降。此外,多品种经营又降低了农业风险的集中性,分散了一部分农业风险。农民规避风险手段的多样化,农户收入整体水平不高,加上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实行的初始成本保险(即生产成本保险)以及较高的保险费率,造成了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
(二)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由于农业风险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高度相关性、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现象严重、风险不能大范围地分散等问题,造成农业保险的纯商业化经营均以失败告终(除了冰雹险、暴雨险等单一风险的经营成功之外)。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基本上都是亏损的,这与保险机构的利润最大化目标相背离。因此,保险机构纯商业化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很低。随着城市保险市场的日趋饱和,保险机构不得不寻求新的市场——8亿潜在客户的农村保险市场,因此,效益较差的农业保险也成了获得其他盈利性较好险种(例如家财险、寿险、健康险等)的“敲门砖”。即使经营农业保险,保险机构也会偏向那些盈利性较好的险种,这和农业保险的目标相去甚远。
(三)政府的风险管理行为对农业保险的影响
政府的风险管理行为主要有农业生产补贴、价格支持和收入保护等手段,而自然灾害补偿机制是政府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的农业自然灾害补偿方式还是以政府救济和灾害扶持为主(占总补偿的90%以上),而保险赔款占总补偿的比例很低。从1992年开始,由于一直经营农业保险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商业化转轨,农业保险在农村自然灾害补偿中的比例不断下降,2003年农业保险赔款仅占总补偿额的5%(曹前进,2005)。我国财力有限又决定了政府救济和农业保险之间存在替代性,因此,目前政府以灾害救济为主的灾害管理行为不利于农业保险的发展。
二、农业保险政策对主体行为的影响
200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2005年和2006年中央1号文件又连续作出了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的政策规定。这些政策对农业保险主体行为有何影响呢?
(一)农业保险政策对农户风险管理行为的影响
2004年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的调查显示:如果政府开办了畜牧业保险,即使没有补贴,农户选择愿意将饲喂的畜禽投保的占42.6%,不愿意的占57.4%;如果政府开办了补贴性保险,选择愿意将饲喂的畜禽投保的占73.4%,不愿意的占26.3%。从调查数据来看,如果政府给予一部分保费补贴,农民购买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会提高。因此,在新一轮试点过程中,大部分试点地区或多或少地都给予了农民保费补贴。
(二)农业保险政策对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行为的影响
由于有了政府补贴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如农业保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提高了很多。上海安信、吉林安华、黑龙江阳光互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商业性保险机构都在经营农业保险,并且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以寻求更多的风险单位来规避经营风险。如江苏省淮安市和浙江省的一些保险机构则采取了与地方政府共担风险的做法;上海安信、吉林安华两家农业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集团签订了再保险合同;黑龙江阳光互助保险公司按保费收入的10%提取巨灾风险准备金等等。
(三)农业保险政策对政府风险管理行为的影响
农业保险政策实施的目的,就是转变政府补偿灾害的方式;其目标就是由目前的政府救济为主向农业保险为主转变。为此,政府提供了保费补贴、经营管理费用补贴以及各种优惠政策等,以支持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江苏省和浙江省还采取政府与保险机构共担风险的模式,减轻了保险机构的经营风险。除此之外,相关农业部门人员还参与到农业保险展业、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中来,有力地支持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行为主体对农业保险存在的顾虑
(一)来自农户的顾虑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农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顾虑:(1)如果在保险期内发生了灾害,能否从保险公司拿到赔偿、能拿到多少、得到赔偿需要付出的成本有多大?(2)政府补贴多少、能持续多久?(3)如果几年没受灾怎么办?(4)保障水平有多高?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农民普遍不太信任保险公司(因为在20世纪90年生过某保险公司因为不想理赔而退还保费的事情)。另外,保障水平太低也是制约农户购买农业保险的重要原因,这与国外的一些研究结果相符。
(二)来自保险机构的顾虑
保险机构对经营农业保险的顾虑有四个方面。(1)对政策的顾虑。政府给予的一些政策能持续多久,包括以险养险、经营管理费用补贴、税收优惠以及一些与农业保险相配套的政策(如生产贷款必须参与农业保险)?(2)对经营风险的顾虑。一方面是经营能否不亏损,即从目前农业保险的经营情况看,种、养业农业保险基本上都是亏损的,政府给予的经营管理费用以及以险养险能不能弥补这一部分的亏损;另一方面是规避经营风险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能不能实现?(3)对政府财力的顾虑。如果保险机构选择了与政府共保的模式,万一出现大灾,政府财力能否兑现其保险责任?(4)费率制定和操作的顾虑。由于缺乏相应的历史数据,制定科学的费率难度较大,这也是很多商业保险公司不敢涉足农业保险市场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来自政府的顾虑
政府顾虑有中央政府的顾虑和地方政府的顾虑两方面。
中央政府的顾虑是:(1)政府支出的补贴资金需多少。由于目前农业保险规模不大,政府补贴资金还可以到位;但如果以后覆盖面不断扩大,政府的补贴资金能否到位。如果按照美国《农业风险保障法》的规定,政府每年给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将会超过30亿美元,那么政府首先必须考虑财力问题。(2)补贴资金的效果如何。Nolson和Loehman(1987)认为,在理论上,农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然而在实践中,农业保险却成为一种损失转嫁给政府或者保险机构的成本高昂的风险转移机制。如果情况跟Nolson和Loehman(1987)阐述的一样,那么政府还不如采用救济的方式,因为救济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可以根据财力来控制救济资金。(3)如果出现大灾,政府所要负担的赔款额会不会超过财政的承受能力。
地方政府的顾虑是:(1)中央政府的补贴和其他一些政策能持续多久?(2)地方财政随着农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需负担多少补贴资金?(3)如果出现大灾,地方财政能否负担得起政府兜底的责任?(4)怎样确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产品范围?是选择关系粮食安全和地方社会稳定的农产品进行补贴,还是选择效益较高、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的农产品进行补贴?
四、国际经验借鉴
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经验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较高的保费补贴和强制性保险与有条件强制性保险的实施,刺激农户购买农业保险
在财政补贴方面,发达国家为了提高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地提高财政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研究表明,即使农民收入较高的国家,如果没有政府给予适量的保费补贴,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自愿投保积极性也很低。墨西哥有关经验表明:政府的保险费补贴若低于2/3,大多数农民不会自愿投保;美国的参保率则随着补贴率的不断上升而上升。因此,美国、日本、法国等农业保险比较发达的国家都给予农户较多的保费补贴。
农业保险发达国家还采取了强制性保险和有条件强制性保险。日本1947年颁布的《农业灾害补偿法》中就提到了强制性保险。印度、菲律宾则规定农业贷款户必须参与农业保险,形成准强制性保险。美国《1994年农作物保险改革法》中也提到政府将干旱、雨涝、雹灾、风灾、火灾、病虫害等风险损失,与其他一些福利性农业计划(价格支持与生产调节计划、农民家庭紧急贷款计划、互助储备计划等)联系起来进行有条件强制性保险。
除了较高的保费补贴和强制性保险与有条件强制性保险外,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也是促使农户使用农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原因。1989年美国农业部专门针对那些没有购买农业保险的农户进行过一次调查,让他们将不参加农业保险的原因进行排序。调查结果显示:首要原因就是保障太低,占24.8%;其次是保费太高,占23.3%;更愿意自己承担风险的占23%。因此,保障水平的提高,加上政府提供较高比例的保费补贴,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自然会增加。
(二)保险机构降低经营风险的做法
保险机构主要从两个方面来降低经营风险:一是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和金融工具的应用;二是农业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的实施。保险市场金融和技术上的创新,提供了处理农业风险的新办法,特别是气候风险;而资本市场的应用是金融创新的一部分,这减轻了农业保险提供者面临的风险(skees,eta1.,2002)。另外,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准备金是分散农业巨灾风险的两个比较有效的手段,因此,绝大多数国家在发展农业保险的过程中都采用这两种风险分散手段。
1、资本市场金融工具的应用。随着气象测量等技术的日益成熟,国际资本市场上转移农业巨灾风险的金融产品被逐渐开发出来。例如巨灾风险(cAT)债券,它主要用于为飓风、洪水、地震等巨灾保险提供保障。除了CAT债券之外,资本市场上还出现了基于气象指数的气象衍生金融工具,如气象指数期权等。
另一个资本市场金融工具的使用就是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它是将农业巨灾风险和资本市场结合起来。在资本市场上以证券的方式筹集资金,用来分散和化解农业的巨灾损失。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际上发展的风险证券主要有三类:巨灾证券、应急准备金债券和巨灾股票。由于农业巨灾风险和资本市场具有极小的相关性,因此,在资本市场上寻求分散农业保险风险是可行的;而且,资本市场资金充裕,这对农业保险的巨灾风险分散也很有效。
2、农业保险产品的创新。农业保险经营中对于道德风险的控制,主要是了解和掌握农民的投入情况,如耕作、灌溉、种植时间等;再就是改进保险合同的条款,如规定免赔款的主要目的就是防范道德风险。但这通常会面临高成本问题,因此,农业保险团体(区域)险和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应运而生。
农业保险团体(区域)险分为收入保险和产量保险两种,其赔款方式与畅通农业保险赔款方式有很大的差别。这也是农业保险团体(区域)险创新的地方,即只有当承保区域的整体平均产量或收益受损到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理赔点时,保险公司才进行赔付。如果整个区域的平均产量没有受损到理赔点,那么单个农民的产量受损再大也不会得到赔付。这样一来,农业生产者(投保人)之间有了提高自身产量的积极性,既解决了道德风险问题,又促进了农业生产。农业保险团体险通常都要求某个区域的农户全部参保,避免了逆向选择问题。因此,农业保险团体险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比较适合农村低保障或者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孙立明。2003)。
农业气象指数保险有助于全面、客观地反映农业系统性风险;它不需要农业产量的历史数据作为费率制定的标准,而是依靠系统和精确的气象测度。这就使得保险合同的制订是以系统性气象风险的测度为主要依据(庹国柱、李军,2003)。相对而言,这种合同制订更科学,减少了由于合同制订不科学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损失。
3、农业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再保险。再保险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在空间上分散农业风险,另一方面也扩大了保险机构的承保能力。发达国家的再保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重大概为20%,凸现了再保险市场的重要性。例如,日本采取农业共济组合向农业共济组合联合会进行部分分保,农业共济再保险特别会计处又向农业共济联合会提供超额赔款再保险;1966年法国在大区范围内还创立了再保险机构,众多的地方互助保险合作社由大区社再保险,大区社又由中央社再保险(龙文军,2004)。发达国家还普遍建立了巨灾风险基金制度(除西班牙外),例如日本的农业共济基金的原始资本为30亿日元,由中央政府和联合会以1:1的比例共同投资组成。巨灾风险基金制度使得农业风险在空间上得以分散,提高了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稳定性。
(三)政府对农业巨灾风险的管理
发达国家政府很早就意识到应用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风险。“实施农业保险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稳固、全面的农作物保险体系,以取代作为农业价格支持和收入保护政策一部分的政府灾害救济计划,从而促进农业经济的稳定,增进国民福利。”
在控制保险机构经营风险方面,政府给予了经营管理费用补贴(一般为保费收入的20%-25%)、免除各种税收以及再保险支持等。另外,政府为了满足保险机构对于大额风险单位的要求,结合各种贷款政策和福利政策以促使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发达国家现有的精确的费率与政府的努力不无关系,因为农业风险区划工作需要耗费巨额的财力和人力,并不是某个保险公司或是某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例如,法国政府在1980年以后投入巨资资助大学和有关部门专门从事农业风险科学研究。
五、政策建议
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特殊的国情,国外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但不能生搬硬套,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规范或诱导农业保险主体的风险管理行为朝着有利于农业保险的方向发展。
(一)政府推行农业保险的主要作为
1、有关部门应尽早着手起草《农业保险法》。前面分析的我国保险主体存在的一些顾虑,大部分可以归咎为农业保险法律的缺失。因此,《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的经营目标、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政府的作用、税收规定、资金运用、财政补贴方式等方面,应以法律的形式得到明确,为发展农业保险提供完备的法律、制度保证。
2、财政支持和应用各种政策推动农业保险。一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对农业保险的保费和农业保险的经营管理费给予一部分补贴。具体额度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的保险产品而定。二是给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应建立行为主体各方的激励机制,将农业保险和农业生产贷款、灾害救济政策结合起来使用。
3、做好农业风险区划,实行与农业风险相匹配的保险费率。我国农业保险试点地区普遍存在费率厘定不科学的问题,不能真实反映农业实际损失率,无法有效调节供给和需求。费率厘定的不科学,主要是由于我国缺乏完整的农业区划体系。但农业区划工作耗费大、涉及面广,并不是保险机构就能完成得了的。因此,建议由国家组织相关部门和保险机构,拨付专项基金,积极开展农业风险相关研究工作。在全国各区域农业灾害风险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农业风险区划工作,为制定农业保险保费与费率提供科学依据。
(二)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
关键词: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我国学者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研究显示出了明显的多样化趋势,一部分人认为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筹集对象应当是政府、集体以及个人,此外也应当根据实际地区情况发挥政府擅长的引导作用,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应当在全国范围之内都推行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对象设为国家财政为主,社会群体为辅,全面提高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补贴的水平。我国人口的老龄化发展给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过程提高了难度,有学者认为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风险防范体系才是实现政府与民众共同对此进行管理的最佳方案,还有学者认为社会养老基金保值性的确立,才能维持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势头。目前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过程中有着很多的弊端和风险,因此加强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的管理是目前相关部门最需要研究的课题之一。为保障社会养老基金的价值和安全,应当对其发展的渠道进行拓宽,同时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预警机制,从定量和定性的角度对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控制。虽然已经有一部分专家和学者针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探讨,但是其深度和内涵还不能满足新时期社会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现实需求,可供相关企业完善体制和健全制度的空间非常大。
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筹资环节风险分析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过程中的筹资环节风险是指在进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资本筹集的过程中,由于该项基金制度中的某种缺陷导致了不同参与者会利用自身的利益追求性,做出的可能影响社会养老基金数量和范围行为所造成的风险管理问题。筹资环节的风险管理问题可能会让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实际筹集额度与项目预测额度有很大的出入,也就是说会导致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不能达到持续稳定的供应效果。其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管理问题包括缴费率风险和约束制度不力风险,缴费率风险是根据人口老龄化数据的提高而产生的,由于我国早早的进入到了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很多厂家和企业都要面对大量的养老费用支出,这就产生了财政赤字的情况,政府部门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承担的风险也在逐年增加。约束制度不力风险是指很多企业都存在着拖欠养老保险缴费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拖欠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缴费状态下的企业已超过三十万家,累计金额达到了四百亿元左右;而且很多企业都会以降低保障税和缴费基数的手段逃避上缴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义务,同时目前实行的逆选择制度也会让筹集到的资金出现分散无效的情况,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制度中并没有明确相关的融资规则,这就会导致社会保险费和企业拖欠的情况频发,产生更多的社会养老保险筹集环节中的管理风险。
(二)管理环节风险分析
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过程中的管理环节风险是由于相关政策的之后以及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主要的表现形式为内部欺诈、流程管理失效以及社会养老保险基本信息系统的失败行为。管理环节过程中的内部欺诈风险是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部门管理人员的利己思想导致的,其手段有、流程混乱以及利用管理制度中的漏洞进行违规操作等,其危害有两点,首先是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侵占,内部的管理人员可能直接将筹集到的资本进行贪污或是其他形式的侵占,导致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业务在违规操作的过程中形成资金流失,让受益群体被其个人行为造成大面积的基金损失;其次违规操作会让社会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部门的管理人员失去基本的信任。流程混乱的风险主要是由基金管理部门或是其负责人的行为引发的,利用了基金管理流程中的漏洞对社会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同时也会导致社会公众对基金管理单位的信任度降低。信息系统的操作失败是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信息管理系统在设计时的漏洞所引起的,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都需要信息系统的支持才能进行,因此一旦信息系统出现问题,就可能会导致社会保险业务的中断或失败,甚至会造成基金数据的丢失,影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部门的声誉和口碑。
二、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应对的策略分析
(一)宏观角度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策略分析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案例的分析可以得知,任何时期下的社会保障制度都需要从时展的角度进行改革和优化,否则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不良后果。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建立与其社会属性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制度时,很多国家在运行的过程中都很少能对其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因此加强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的动态性优化,可以为构建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制度奠定基础,还能对传统制度下所形成的一成不变心理进行破除,完善以及修正我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制度中出现的僵化模式,让具有灵活性和时效性的基金保障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来维护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发展的健康及稳定。根据对我国目前执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分析,可以得出若是要构建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制度,就必须形成相关的风险防范社会系统工程。首先,相关部门应当对社会保障制度执行的环境和风险因素密切关注,并根据其发展和演变的情态制定具有指向性的政策;其次,在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先进性的同时,要对其相关的法制系统、监督系统以及管理系统进行发展,让三者形成互相制约和影响的关系,不仅可以让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制度形成内在免疫力,而且可以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做出贡献;最后,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对制度的执行过程进行监控,制度中的风险必然会存在,没有监控部门的管理和限制肯定会出现更加致命的损失和问题,因此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人员需要对风险的防治和管理工作有着正确的态度,采取有效且严格的手段对可能出现的社会保障基金贪污、挪用以及浪费情况进行监控。
(二)微观角度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策略分析
从微观角度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策略分析,需要从扩大保险筹资渠道和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体系的方式来完成,其中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渠道的拓宽需要对其性质和对象进行规定,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具有很明显的社会性,也就是说其筹资的渠道和对象也应当是具有社会性质的全体人群。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体系的角度应当从养老基金的支柱体系开始着手,国家基本养老基金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一大支柱,其收入和受益的水平均有政府决定,而审查工作的开展则是由对应的财政部门负责,因此可以通过加强养老金预算报告的提交质量来提高财政部门对养老基金的管理水平。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第二基本支柱,是指企业在国家的指导下为员工提供生活保障的养老保险计划,该制度进行年金方向的改革,可以为降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提代率和相关的财政风险有积极作用。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第三个支柱,是指个人行为对养老保险收入的改变,该行为并没有被政府或是企业强制管制,属于自愿。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针对个人储蓄养老保险领域的政策,因此需要相关部门提高对该领域的发展意识,让群众了解到使用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对自己的影响和作用。与此同时,还可以尝试和鼓励开设商业养老保险的形式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情况进行缓解。在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制度的同时,还需要对管理环节中出现的风险进行优化和处理。首先,解决空账的问题要从新旧制度的给付责任做起,也就是说要让每一个新加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新人按照最新的规章制度完善个人账户,避免形成旧制度影响下的资金缺口扩大,以制度运行中间阶段的投保人为统账结合制度落实的时间分界处,将之后参与到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人都使用最新的管理制度,之前的参保人则使用原来的旧制度。为了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分权制衡和加强监管的行为,避免出现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挪作他用的情况。可以把使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权利分权为中央和地方,中央负责基金整体账户社会部分的分权,地方负责基金账户剩余资金个人的分权,以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和落实质量,降低出现挪用和浪费风险的机率。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和给付都应当遵循安全性的原则,因此要对相关的融资制度和给付标准进行优化和开放,形成区域性和全国性基金流通的风险降低,是应对我国目前严重人口老龄化的有效方式。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可以为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做出贡献,因此需要相关部门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进行制度和行为上的优化,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石斌.运行风险管理在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的问题和策略[J].时代金融,2015,(33):294-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