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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7 1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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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银行发展前景

篇1

一、印度小微企业融资体系运作模式

(一)法律制度

2006年6月,印度政府出台《印度微型、中小企业发展法案(2006)》(msme development act 2006),首次对小微企业进行官方分类(见表1)。印度国内普遍认为该法律对印度小微企业的繁荣起到里程碑式作用,为小微企业成长、融资需求、纠纷等方面提出全面解决方案。

表1 印度小微企业的分类方法

(二)信贷指引

在《印度微型、中小企业发展法案(2006)》法案要求下,印度储备银行对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不仅在贷款占比、增长率等方面提出要求,还在贷款受理时限、抵押品、服务网点设立和复原缓冲期等方面予以规定(详见表2)。据印度中小微工业部2010-2012财年报告显示,印度小微企业融资七成以上由正规金融支持体系直接或间接提供。

表2 印度储备银行对商业银行小微贷款占比和增长率要求

从信贷申请受理时间看,2.5万卢比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要在2周之内完成受理、发放;2.5-5万卢比之间的小微企业贷款要在4周内完成受理、发放。

从抵押物要求看,对100万卢比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银行不得要求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或抵押。银行根据申请贷款小微企业信用记录和财务状况,提供不超过250万卢比的无担保贷款。

(三)组织体系

印度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地区金融公司、政策性信用担保和评级机构、政府投资基金,从而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融资支持体系(见图1)。具体来看,分为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包括一般的商业银行,由印度储备银行规定其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占比、增长率,以及一家政策性银行和数家地区性金融公司。印度小型工业开发银行,专门对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另外,还成立了专门的评级公司和担保公司,来解决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帮助小微企业顺利取得资金。直接融资方面成立了中小微企业政府投资基金。

图1 印度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一是政策性银行。印度小型工业开发银行(sidbi)由印度政府设立,隶属于印度中小微工业部,通过联合其他金融机构,为全印度小微企业提供直接或间接金融支持。该银行主要通过借款、发行债券、吸收存款等方式进行融资,满足其开展业务的需要,扩大贷款规模,其贷款利率要稍低于商业贷款利率。

1.直接贷款。印度小型工业开发银行共有分支机构103个,一般选择最有前景、最有可能全国化发展的企业来投放贷款。印度小型工业开发银行为中小微企业设立的直接贷款项目有设备投资、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技术开发和现代化基金、微型金融、对地区金融公司和小型工业开发公司等机构的资助以及对中小微企业的学院、科研机构等单位的金融支持。2011~2012财年,小型工业开发银行共批准向中小微企业直接贷款1167亿卢比。利率略高于基准贷款利率,但低于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的商业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35%~50%)。

2.间接贷款。主要是向地区金融公司、小型工业开发公司和其他银行提供再贷款,先由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再向印度小型工业开发银行申请再贷款。2011-2012财年,小型工业开发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间接贷款达2100亿卢比。

二是商业银行。印度20家国有银行、6家邦属银行、70家合作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均有一定上升。印度国有银行因分支机构较少,其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和发放主要是通过专业化、地域性的小微企业服务中心进行。服务中心更加了解当地经济和申请贷款小微企业具体情况,因而贷款审批通过率高、发放速度快。自2007年以来,印度主要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基本维持在15-20%之间。而各家银行不良率差异较大,印度银行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并无特定风

容忍度,随单家银行风险偏好不同而差异较大。

表3 印度5家主要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情况一览表

三是地区金融公司(sfcs)。印度各州为了支持州内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从而实现区域平衡发展、扩大投资、促进就业的目标,纷纷成立地区金融公司。目前地区金融公司作为区域性的开发银行在全印度共有18家,几乎每个州都有自己的金融公司。地区金融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包括投资和贷款收益、发行债券、印度小型工业开发银行的贷款、从中央银行借款、区域内公众的存款和州政府的贷款。地区金融公司对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是项目贷款、股权投资、信用担保、票据贴现和提供创业资本等。此外,地区金融公司还通过为中小微企业和一些处于困境的企业提供纾困贷款,促进中小微企业现代化和帮助病态企业脱离发展困境。

但是地区金融公司在运作过程中曾出现一些的问题,例如不良贷款比重过高等问题,而政府对于其损失的资本补充不足,严重影响地区金融公司正常运行,有的甚至停业倒闭。印度政府在近三年开始重视地区金融公司的发展,并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改革地区金融公司以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1)在政府帮助下重建一些发展不良的地区金融公司;(2)由印度小型工业开发银行重新安排地区金融公司设立的“单一窗口计划”基金;(3)对地区金融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其员工的业务素质;(4)把地区金融公司列入印度政府和印度小型工业开发银行优先资助的金融机构。目前总体而言,在印度的银行体系中,地区金融公司只起到辅助作用,并在印度小型工业开发银行的帮助下对地方中小微企业提供支持。  (四)担保和评级机构

l.印度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2000年7月1日,印度政府联合印度小型工业开发银行正式成立小规模工业信用担保基金,主要向小微企业申请不超过1000万卢比的营运资金和设备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贷款企业每年需要交少量的服务费,担保费用和年服务费由贷款银行代为缴纳。目前已有90家银行加入印度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计划。2011~2012财年,印度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共为26.5万笔贷款提供担保,总额1673.9亿卢比,同比分别增加69%、86%。对于不同规模贷款和不同类型企业,基金规定不同担保比例和最大信用担保金额,在费用方面给予小额贷款更多优惠。如50万卢比以下的贷款收1%的担保费用,50万以上1000万卢比以下的贷款收1.5%的担保费用。

表4 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对不同规模贷款和不同类型企业的担保比例规定

2.印度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公司,是印度唯一一个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费用最低为11030卢比(含税)。公司目标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面、透明和可靠的评级,使得更多资金更容易的从银行业流入中小微企业。该公司评级费用低,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政府的信用评级补贴最高可达75%,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费用最低可低到11030卢比(含税)。业务流程为:收到小微企业评级申请表、评级费用和评级所需材料,对小微企业现场参观,并保证在收到小微企业全部材料后15天内完成评级过程,提供评级报告。

实际上,虽然企业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评级,但是没有参加评级的企业很难从银行贷到款,原因是银行考虑到信息不对称、尽职调查成本高等因素,不愿给未评级的企业发放贷款,这使得参与信用评级成为了企业获得贷款的“入门证”。信用评级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是很有好处的,如果信用评级高的话,不仅可以贷到款,而且在利率上也会有优惠,假如有过因为评级高而使贷款利率降低0.25%的话,那么1000万卢比的贷款每年可以降低利率成本25000卢比。另外,通过评级,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公司也会对中小微企业的管理等方面提供建议,使得其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表5 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公司收费标准

(五)政府投资基金

一般来说,政策性小微企业投资基金有两类,一是以“开发基金”形式存在的资助,另外一种是以“风险基金”存在的风险投资基金。就其功能而言,开发基金更倾向于对经济落后地区、经济落后群体的政策性扶持。而风险投资则选择一些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进行投资和培育。两者之间分工不同,共同来扶持中小微企业。

1.小微企业成长基金。注册资金50亿卢比,10年期封闭管理,基金投资范围广泛,如生命科学、零售、发电

、食品制造、信息技术等行业都有涉及。主要目标是支持处于初始阶段的小微企业(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促进就业和地方经济发展。该基金投资主要参考因素有:对地区经济促进作用、管理团队、自身发展前景、利润可持续性等,同样有专业的评估团队进行筛选和考核。

2.软件和it产业国家风险基金。注册资金10亿卢比,10年期封闭管理,主要扶持已经从事it产业开发的小微企业和准备进入it产业的小微企业,最低投资额500万卢比。在投资对象选择方面,有专门的投资经理团队进行可行性评估,标准包括行业发展前景、管理层、经营期望等多方面。该基金还寻求与其他国际风险基金的合作,共同投资开发印度的it产业。

二、对我国的启示

(一)完善小微企业融资组织体系

一是组建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银行,通过发放小微企业直接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专项资金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性融资服务;二是进一步细化对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信贷指引,明确对不同规模小微企业的贷款审批程序、发放时限、担保条件、风险容忍度等业务标准,切实加快贷款投放效率,提高贷款通过率,为小微企业提供简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二)健全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一是构建以政策性担保为主体,以互担保和商业性担保为补充的多层次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通过设定担保比例、最大信用担保金额、担保费率上限等条件,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二是设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风险基金,以弥补担保机构在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方面的风险损失;三是建立银行和担保机构风险分担机制,明确担保机构与银行的责任分担比例、代偿条件等,推动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

(三)构筑多元化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渠道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二是鼓励民间资金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等专项扶持基金,支持具有较强技术优势、较大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发展,为社会资本支持小微企业打造资金对接平台;三是完善风险投资法规,促进风险投资规范运作,支持高科技小微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黎明.国外中小企业法律政策汇编目录[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篇2

我国在1994年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后,关于政策性银行的立法却一直没有出台,对政策性银行经营范围、运行规则、违规处罚等都没有明确规定,带来明显的负效应:一是使政策性银行的业务经营“摸着石头过河”;二是使央行的监管无法可依、流于形式,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暴露,隐藏着极大的金融风险;三是制约政策性银行职能发挥和自身发展。

经营行为商业化倾向明显

三家政策性银行都有商业化倾向。1998年开行倡导“在市场框架下运作”,提出要建成国际标准现代化银行。2001年,开行与华为公司、中兴通讯公司签订贷款协议,分别提供两公司150亿元和70亿元的国内买方信贷,引发商业银行对开发银行经营范围的质疑。商业银行抱怨“开行只支持电力、公路等发展前景好的行业,不支持制造业等风险较大的行业;只支持还本付息能力强的优质项目,不支持还贷能力差却亟待救济的项目”。

资金未切断与基础货币联系

我国政策性银行特别是农发行的资金筹措和运用,除得到财政补贴外,还得到央行利差补贴。央行以再贷款形式供给农发行使用的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为3.24%,低于央行支付给邮储利率0.891个百分点。利率倒挂形成了央行对农发行直接补贴,造成央行、邮储、政策性银行资金定价和配置扭曲。

隐含的金融风险不可低估

一是国家信用担保内容缺失。二是三大政策性银行由于自身定位与性质造成的经营过程中的一些隐含风险。三是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开行、进出口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期限大多在10~20年,由于固定资产和基建投资的特殊性,新贷款还老贷款,滚动周转形成资产风险后移,掩盖了资产质量的真实状况。

效益欠佳加大了财政负担

篇3

小微企业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门槛低,规模小,但是遍布于各行各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作用越来越大,我们社会不仅需要大中型企业的“遮天蔽日”,更需要小微企业的“漫山遍野”。作为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为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就业提供了完善的平台,为社会的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过去的一些年中,一些小微企业逐步进入了新三板、创业板、主板等资本市场,成长成为国内大公司甚至国际型大公司,例如从8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格力、海尔、康佳等,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了鲜活的动力,促进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我国小微企业是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产物,具有以下特点:竞争程度强,大多数小微企业处于竞争程度高的行业,抵御风险能力不足,很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以及市场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规模小,固定资产所占资产总值比重较低,主要依靠租赁的方式获得经营场所、设备等固定资产,可用来抵押质押的固定资产缺乏,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和品牌价值等)占据较大份额;融资、财务制度不健全,创业资金主要通过个人积蓄或家族集资,融资也是依靠人缘、地缘关系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来进行,社会信用起主要作用,较少通过银行信贷和其他正规渠道,公司主要依靠家族式或者个人管理,财务透明度低。随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社会中出现了各种投机倒把,坑蒙拐骗等不良社会风气,使长期以来构成的社会信用受到极大破坏,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程度逐步减低,降低了经济合作的基础。

1小微企业融资难原因

由于小微企业具有竞争程度强、规模小、固定资产比重偏低、财务制度不健全、融资途径不正规等特征,因此其具有独特的融资特点。因为小微企业所需资金多为临时性周转资金,融资期限较短,所以对短期信贷需求较多;融资额度小,由于公司规模限制,单笔资金通常在500万以下;在向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中缺乏土地等传统抵押物;大量不同类型企业产生不同种类个性化信用贷款需求。

1.1通过金融机构融资困难

据不完全统计,大部分的小微企业都是通过内部融资来解决自身的资金问题,只有少量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资金。一是银行贷款品种不能满足众多的小微企业,银行需要小微企业提供的质押、抵押物不能满足其融资需求,而且银行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更是捉襟见肘。二是我国经济市场的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由于现在银行执行的评级体系多针对于大中型企业的特点,各个方面很难符合小微企业的特点,也反映不出小微企业的经营实际和发展前景,而其评价结果又决定了银行是否给企业贷款。因此,不合适、不合理的信用评级体系给小微企业带来融资上的巨大影响。三是信贷管理体制无法对接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的特点。由于金融机构有贷款审批流程长、手续繁杂等问题,而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有时间短、额度小、频率快、时间急等特点,造成了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小微企业的需求,小微企业无法满足金融机构标准流程,双方无法形成有效对接,影响融资。四是部分金融机构愿意参与小额、高频的小微企业贷款,缩小了服务面,影响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贷款积极性。

1.2融资成本过高

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主要包括:抵押物登记评估费、贷款利息、担保费用和风险保证金利息等。其中的贷款利息包括了基本利息和浮动利息,而利息的浮动幅度高于20%。大多数金融机构在给小微企业融资贷款时事实上得到的贷款只有本金的80%。

1.3小微企业自身原因

(1)自有资本不足,缺乏足够的贷款担保品。整体上看,我国大部分小微企业都存在自由资金不足的情况,很难满足进一步发展的需求。

(2)制度不健全,主要包括账目混乱、财务不透明,导致银行贷款难度和风险。

(3)信用意识淡薄,很多企业采取各种手段拖欠还款,甚至套取银行贷款,造成信用危机。

(4)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低,很多企业缺乏创新、缺乏发展前景。不具备市场综合竞争力。

2如何解决融资难问题

2.1完善小微企业自身发展

国家政策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是难以实现的,因为小微企业覆盖面广、涉及行业复杂,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小微企业融资都难。在小微企业的构成中既有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高科技产业,也有技术相对落后的传统行业。有一批响应国家政策发展起来的电子信息业、节能环保业、智能制造业等领域具有核心技术的小微企业,发展前景广阔,其融资其实并不困难,无论是金融机构融资还是民间融资都会比较容易。但是在一些传统领域,比如高污染、高耗能的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缺乏完善的管理、公开的财务信息、强有力的核心竞争技术,就比较难获得融资。

(1)加强企业管理规范,重视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

首先应加强企业管理规范,科学有效地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做大做强的坚强盾石;其次抓质量,质量应该是一个企业的品质保证,良好的品质加上强有力的品牌效应,是我们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的有效保证。

(2)完善企业财务制度。

完善的财务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竞争力,财务不完整、账目不清晰很难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完善、透明的财务是企业获取融资的必要条件之一。

(3)加强人才的培养。

21世纪最重要的是人才,只有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依照科学的管理制度,找到、找准适合本企业发展的员工,并加强培养,锻炼相应的管理人才,凝聚企业核心组织能力。

(4)构建企业核心价值体系。

小微企业相比大中型企业规模要小得多,但是要比大中企业更灵活,更能体现自己的核心价值。小微企业在经营规模上无法与大中型企业想较,但是一个优质的小微企业必然有其相对于其他企业的竞争优势,那便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该核心价值在不同类型企业可能有不同表述,有可能是它的信息处理水平,也有可能是组织管理能力,总之要使小微企业长久健康发展就要保证小微企业在其核心领域的优势。

(5)加强企业创新。

同志1995年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曾经提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如果自主创新能力上不去,一味靠技术引进,就永远难以摆脱技术落后的局面。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创新并不是在于找出当前社会中存在的技术空缺,而是结合自身实际,分析自己的优势所在,改进当前企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自身的一套理论或者方法,加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保证企业优势,是企业能长远发展。

2.2国家出台政策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建立完善的小微企业融资政策体系势在必行,小微企业虽然是市场经济的主力军,但是其待遇却远远比不上大企业。政府应提高对小微企业重视程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针对小微企业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和保障服务。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国家,市场经济体系不健全就会给国家经济带来巨大隐患。因此完善经济市场体系,保障小微企业发展,是经济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2.2.1加强立法和政策指引

首先,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构建适合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小微企业融资力度,在已有的《小微企业促进法》基础上,再出台一些更符合当前市场的法律条文。其次是政府相应部门应该加大力度对政策进行细分,形成相关的专项政策。社会各部门和组织应针对各项政策加强宣传力度,以加强政策引导和帮助。然后是政府应当推动相关政策向小微企业倾斜,来解决融资难等问题,包括财政扶持力度、优惠创业政策、加强财政补贴等等。也可以借鉴推广国际社会已有成熟做法,切实可行保障小微企业进行融资。最后是强化工商联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各地工商联要积极配合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设立针对性的管理和职能部门,加强专职人员的宣传力度,深入企业进行政策引导。加强工商联在改革中的纽带作用,健全工商联职能,引导企业实现科学发展,将小微企业有序组织起来,发挥更大社会作用。

2.2.2完善政策性金融服务建设

加强政府干预,建立小微企业政策性银行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最佳途径。一是国家政策引导政策性银行设立小微企业融资部。相应职能部门的建立,既能促进金融机构积极向小微企业放贷,也能使企业更容易满足金融机构的融资再贷款条件,防止社会信用贷款泛滥,影响市场经济。二是专门设立政策性小微企业发展银行。虽然在政策性大银行建立小微企业融资部要比发展小微企业银行要成本低得多,也更容易。但是由于现有的一批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大多在大中城市,虽然覆盖面不小,但是想对来说还是少,难以满足乡镇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这就使得融资难也来越突出。依据政策完善地方小微企业发展银行,自下而上建立一批帮助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机构,对解决大银行无法满足小地方的融资问题很有帮助。一方面来自地方的政策性银行对当地的企业的发展比较了解,可以解决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问题;另一方面,可以更好满足乡镇企业的分布广、分布散、类型多的特点,满足不同企业多种需求,充分利用市场经济规律,是小微企业更具活力。

3结语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放开,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制度势在必行。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历来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它涉及面太庞杂,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一个过程,不仅需要小微企业自身的完善、提高,还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小微企业以有力保障,最终使得政府和相关组织协调合作,完善金融市场。相信随着各项政策完善落实,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会很好的解决。

参考文献:

[1]孟祥东,宋霏露.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分析与建议[J].商业经济,2014(9).

[2]韩俊华,干胜道.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13,31(4).

篇4

目前,文化产业的投融资还存在一些问题,文化产业多元投融资体制亟待完善,以破解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难题,为河南区域文化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撑。

(一)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性银行缺失

现阶段的政策性投融资渠道主要是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满足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求。如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是通过补助、贴息、奖励三种形式,支持有产业基础、有市场需求、有发展前景的文化产业或产业项目,但资金数额有限,难以满足众多中小文化企业的需求。

(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渠道单一

河南省文化产业的重点企业,多数是由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形成的,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支柱产业,政府投入仍占相当比重,在企业的发展中,融资的渠道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运用证券市场融资的大型文化企业仍是凤毛麟角。吸引外来投资的文化产业项目,在扩大发展规模上,融资渠道也主要是依靠银行贷款。

(三)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不畅

河南作为文化大省,有一系列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常常遇到融资渠道不畅的问题。由于融资平台搭建尚不完善,文化企业又缺乏专业的融资团队和融资理念,多数文化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以自筹资金为主、银行借贷为辅,利用其他融资方式获得资金的文化企业为数较少。

二、解决河南省文化产业投融资困难的建议

(一)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政策

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议、河南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精神,制定文化产业投融资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发展文化产业的资本市场准入政策,加强文化产业政策与投融资政策之间的协调,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政策细则,确保文化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之间的衔接,提高政策的协调配合与执行效率。

(二)完善文化产业政府投资机制

强化各级政府财政投资政策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增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额度,通过政策性投资对有产业基础、产品优势、市场潜力的文化企业提供投资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或产业资本进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同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还应建立对投资政策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估,确保财政投资政策的引导作用。

(三)建立发展文化产业政策性银行

建立文化产业政策性银行,对于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保证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需要有政策性银行支撑,支持健康向上的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文化产业政策的落实,需要有政策性银行跟进,促进文化产业政策的落实,扶持新兴文化产业的兴起,支持文化产业规模发展。

(四)构建文化产业融资服务平台

加强银企之间协作,为文化企业构建融资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完善文化产业融资政策与政府发展文化产业政策的衔接,建立文化产业融资平台,建立文化产业重点优质项目数据库,提供金融专家为文化产业的咨询服务,组织召开各种形式的银企洽谈会,促进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的双向对接。

(五)加强文化产业融资市场管理

篇5

在快速城镇化发展伊始,韩国政府就十分重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组建,分步成立5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产业银行、企业银行、农协银行、水协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它们在韩国快速城镇化期间起了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政策性金融定位清晰。在推进城镇化期间,韩国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活动,均围绕其产业政策。同时,各大政策性金融机构分工明确。起到核心作用的是产业银行,它的任务是支持石化重工业和出口导向产业的发展。中小企业银行主要扶持韩国中小企业发展,专门为占韩国企业总数95%的中小企业提供中长期信用和信用担保服务。农协银行主要协助农协,为农协基层组织的创办给予免税、低息贷款的优惠政策,同时也为农村的道路、水利、信息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其次,金融服务种类多样。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专门的项目分析、评估和融资业务。在中小企业信贷方面,针对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既有直接投资的方式,也有专门投资基金的方式。在企业的收购兼并方面,除了在最有利的条件下发行和收购企业债券,还协助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提供咨询等服务。同时,依靠农协银行的生产指导、运销、结算、保险等业务,降低了信贷风险。韩国政府还将审查农村的基础设施、教育、文化等投入的任务,委托给农协银行。

再次,相关法律体系完备,且监管有力。韩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都是依据最高立法机构通过、专门立法设立的法人机构,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与政府机构、一般商业金融机构区别开来。例如,产业银行依据《韩国产业银行法》成立,该法规定了《韩国银行法》不适用产业银行,明确规定了适用产业银行的法律文件是《韩国产业银行法》。同时,韩国对政策性银行实施多方位的严密监管。国会通过立法界定政策性金融的职能和性质。金融监管委员会根据与商业银行相同的监管指标,对政策性金融进行健全性监管。财政经济部决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方向和信贷规模、融资规模,以及审批预决算、评价业绩。审计监察委员会则负责检查经营管理的规范性,配合检察院惩处金融犯罪。

我国金融业大有可为

借鉴韩国政策性金融的做法,我国可从以下方面改进政策性金融机构。

第一,巩固、增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地位。政策性金融在韩国银行体系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相比之下,中国的政策性银行资产占GDP的比重,不到韩国的一半。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措施,促进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及时满足城镇化中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发展等的资金需求。同时,组建新型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应提上日程。目前对我国来讲,建立类似韩国农协银行的“农民所有,农民管理,农民受益”、基本已经商业化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尚不现实。而韩国中小企业银行值得我们学习,其在韩国中小企业贷款市场中占有最大的份额,具有强劲的实力。

第二,找准切入点,提供更多元化、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我国应引导商业性金融业把资金投到与城镇化紧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需行业。学习韩国城市化先集聚后分散的经验,对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明显且发展前景广阔的城镇和农村给予更多的支持。具体而言,一方面,着力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优势工业园区和重点城镇的发展;另一方面,加强与证券、保险、投资基金等行业之间的合作,为满足城镇化带来的更全面的金融需求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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