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5 10: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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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税务风险理论 企业风险指的是,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一般企业风险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企业风险还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两类。税务风险,属于企业风险的一种,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其结果导致企业多缴了税或少缴了税。企业税务风险的成因有多种可能。从外部原因看,包括税收法制建设水平、税收制度的变化、国家反避税政策的变化、政府对逃税避税的态度等。而从内部因素看,包括管理层的风险意识、对税收环境的了解和解读、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企业的执行力等。
(二)税务风险管理理论 企业风险管理涉及的风险和机会影响价值的创造或保持。是一个从战略制定到日常经营过程中对待风险的一系列信念与态度,目的是确定可能影响企业的潜在事项,并进行管理,为实现企业的目标提供合理的保证。针对企业风险管理的理解,人们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从传统风险管理观点到全面风险管理观点发展的过程。传统的观点认为风险管理是一个具体而孤立的活动,范围是局部的,多指的是具体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对应的风险管理也以各个职能部门为单位,主要是由会计、内审部门负责。但随着时间的发展,企业对风险控制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了,人们认识到风险管理并不是某个部门的管理职责,而应该上升到整个公司的层面上,去考虑企业作为一个整体面对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存在的风险。全面风险管理指的是,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策略、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税务风险管理,就在人们的认识发展到全面风险管理观点时产生的,属于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部分。侧重于企业在税务方面的风险管理,从而减少甚至避免企业发生涉税风险。
(三)一般反避税管理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一般反避税是指税务机关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对存在以下避税安排的企业,启动一般反避税调查:滥用税收优惠;滥用税收协定;滥用公司组织形式;利用避税港避税;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 《办法》中关于一般反避税管理的内容有六条。综观这六条内容,提炼出与企业关联交易有关的税务风险:风险点一是《办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考虑了明确了在评定调查对象时会考虑到交易的形式和实质。如果企业的行为被确定为不可接受的避税,税务当局可能会基于商业环境重新定义税务安排,或者取消企业的税收优惠,或者重新确认或重新分配涉及各方之间的收入、成本、亏损以及税收减免。风险点二是《办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应按照经济实质对企业的避税安排重新定性,取消企业从避税安排获得的税收利益。对于没有经济实质的企业,特别是设在避税港并导致其关联方或非关联方避税的企业,可在税收上否定该企业的存在。”此规定强调要对一般反避税调整所涉及的交易重新定性,取消企业由于避税安排而获得的税收利益,否定避税实体的存在,尤其是对于一些壳公司。风险点三是《办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实施一般反避税调查,可按照征管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要求避税安排的筹划方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因此,同期资料的准备是否齐全,在企业应对税局的一般反避税调查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
目前,国家颁布的税务法律还不健全,税务法律的有关内容还存在瑕疵。在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范下,企业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财务制度和税务处理制度,并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是有关的国家法律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在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有关企业税务风险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该文件中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文件的内容很呆板,实际操作性不强,该文件给出了具体的税务风险管理的原则和岗位职责,也包括具体的监督和改进机制以及信息管理的内容。但是每一个企业的行业性质、经营特点、企业规模不一样,在笼统的制度规定下,进行实际的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是不可行的。
2.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力度不强
在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中,还有一些企业没有组建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没有具体的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的人员开展工作,税务风险的管理更是无从谈起。当真正发生税务纠纷事件时,企业的领导者不知道从哪里可以发现税务风险,更别说找到税务风险发生的原因和如何降低风险,这也给税务风险的善后工作制造了困难。目前,税务风险的控制主要是定性的指标,可信度不强,说服力较弱,因此,应该建立一个系统的全面的税务风险控制的定量指标。目前,企业还不存在反映企业全面税务信息的报表,企业相关的税务信息大都是在财务报表中找到,财务报表中一般会有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和所得税费用等会计科目,但是这些会计信息的反映一般比较笼统,不具体不详细,不能达到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因此,企业可以考虑建立完善的税务量化指标,从而加强对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
3.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人才不足
目前,我国的税务风险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晚,大多是借鉴国外的研究经验,适合我国国情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的理论研究还很不成熟,税务风险管理的人才更是少之又少。随着税务风险案例的不断涌现,现在的企业管理层已经注意到税务风险管理控制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有些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上已经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但是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现在缺乏拥有税务风险管理的专业人才,尤其是在税务筹划和风险控制方面。另外,有的企业设置了税务风险管理的专门的岗位,但是这些职位的岗位要求很高,有的企业招聘不到具备专业资格的人才,从而出现这些职位形同虚设的现象。
二、企业完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的对策
1.增强对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的重视
在实际的企业经营中,税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税务风险的重视。管理者应该增加税务风险的管理意识,防范风险的发生,只有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提高警惕,才能及时的发现风险,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企业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及时处理税务风险外,还应该不断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的领导者应该做好宣传工作,不仅要求财务人员重视税务风险,还要要求其他职员重视提高税务风险的意识。尤其是房地产行业更应该加大重视,规模大、利润高的房地产行业涉及8个税种,包括金额较大的土地增值税。2014年税收专项检查大幕已经拉开。在往年的税收专项检查的数据统计中,房地产行业成了查补税款的“大户”,有些年份甚至占到全部查补税款数额的一半。
2.不断完善税务法律制度
为了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建立符合单位经营特点和业务规模的税务风险管理法律制度。目前,正在实行的是2009年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随后有地方的海南省国税局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引导帮助大企业建立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以及广东省茂名市地税局三措施提升大企业防范税务风险能力等地方性的政策指引。但是,这些税务风险法律制度,不能满足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要求。另外,企业应该依据相关税收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地传输税务风险信息。
3.增强税务风险的控制力度
企业应该进最大可能控制风险,最大化降低损失。在税务风险发生前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当企业面对税务风险时,应该及时地找到风险发生的原因,找到应对风险的方案。增强税务风险控制强度时,首先是确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健全税务风险防范机制,将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控制作为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可以采用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的开展、进行税务检查等一系列工作,并客观处理税务风险,针对不同等级风险实施不同的、实用的风险管理应对方案。企业可以采取资金储备的方式应对税务风险,在风险发生时,利用储备资金应对资金紧张的压力,同时,企业也可以提高银行信用,这样才能保证及时的筹集到资金。
4.培养高素质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人才
现在,在高校的课程中已经出现了税务筹划方面的课程,但是,讲授课程的教师一般是做理论研究的学者,并没有实际的税务处理经验,税务风险的管理与控制的经验更是欠缺,并且课程讲授的对象主要是高校的学生,受众面较窄,税务风险管理的人才输出数量较少,不能满足众多企业的需求。另外,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要求高,需要改专业人员必须具备财务和税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还应该具备税务风险识别、管理、控制方面的知识。税务风险管理人才还应该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及时的学习和了解最新的财税政策,并将其运用到实际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的工作中去。
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按照《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给出的定义,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风险管理理论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的理论,它针对各行业特点,综合运用各种风险分析手段、工具,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使风险和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达到最大限度的管理效能。
笔者认为,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围绕总体税收管理目标,通过在税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税收管理的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其基本流程:收集风险管理信息——风险评估——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包含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在内的税收风险评估。
二、目前风险管理理论在税源管理中运用现状及不足
在日常税源管理实践中,有许多管理方式已无形中引入了风险管理理论。如我国在纳税评估、涉外税收审计中所做的工作已具有风险管理的特性。再如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也是防范税收风险所采取的一项组织协调措施。还有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在税源管理中建立税负、物能耗指标、成本构成指标等预警体系,加强税源监控。这些做法的目的是为了防范税收风险,具有税收风险管理雏形。但与风险管理理论要求,不管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一)风险管理意识不足。就纳税人而言,在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道路”上,往往采取不计较任何风险希望以最快的方式获得回报,以侥幸的心态对待税收风险。而税务机关在风险意识上,则过多地从规避执法责任方面考虑税收风险,错误地把规避执法责任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没有将实现税收管理目标,即最大限度地实现税收征收率的最大化,减少税收流失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税收风险管理重点放在对内监控上,而对纳税人没有建立一个长期防范税收风险策略,对税收风险缺乏系统地、定时地评估,缺少积极主动的风险管理机制,不能从根本上防范风险以及其所带来的损失。以致重大偷税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业性或地区性税收流失,以及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重大工作失职等案件不能得到有效遏制。
(二)没有建立与税收风险管理相适应的风险信息收集标准及传递渠道。当前税收机关掌握的纳税人信息是基于纳税人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形成的税收管理信息,这是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这些信息只反映纳税人基本生产经营情况,由于部分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低,财务信息“失真”、不完整。同时税务机关基于减轻纳税人负担的考虑,没有建立旨在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信息收集标准和制度,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基础尚未建立。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要想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就必须花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去采集和核实信息,由于税源管理中管户多人手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即使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也是局部的、短期的、缺乏全面性和长效性。
(三)没有建立完善税收风险管理预警系统。要进行税源管理风险评估必须要有“参照物”和分析模型,也就是预警系统。要对税收风险进行因素分析,系统的梳理税收的风险要素、风险环节、风险行业、风险区域、风险时期和风险来源,找准风险控制点,就必须要建立预警机制和预警指标体系,提高风险评估和认定的准确性,才能使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对税收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卓有成效地开展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工作,以提高税收风险预警与控制能力。而目前尚未建立一套有效、完整的风险管理预警系统。
(四)税收风险管理职能过于分散不利于风险管理。现行的税收征管理模式是一种建立在专业化管理基础上的分权管理体制,虽然经过几次征管理改革,建立以县(区)局实体化为基础的税源管理体制,实现了县局集中征收,税源管理权分散在各个职能分局(部门),由于配合、联动不够,未形成税源管理一体化与集中的税收风险管理职能体系,难以集中优势重点加强对重点风险点的管理,很难达到的分类管理目的。
三、如何在税源管理中运用风险管理理论
要将风险管理理论运用到税源管理中,按照税源管理的特点和业务流程,应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税收风险管理预警和双向控制机制。
(一)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收集风险管理信息、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包含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在内的税收风险评估。
1、风险管理信息收集或采集。信息是实施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信息也就无法作出税收风险评估,不完整或失真的税收信息直接影响税收风险管理的效率。税收风险评估的第一步工作是根据税收风险管理业务需求对纳税人有关信息进行采集,信息来源于外部和内部,对收集的信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1)收集内部信息。主要是企业申报信息和税收管理员管理过程中收集和采集的信息。(2)收集外部信息。主要是与纳税有关部门的信息,如海关、银行、地税、工商以及其他经济管理职能部门。(3)收集风险管理典型案例。主要是由于风险失控导致税收流失的案例以及通过风险管理减少税收流失的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收集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辩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三个步骤,这是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主要是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和风险评估人员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辨识是指查找纳税人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对税收管理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定性方法可采用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和调查研究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计算机模拟等。在进行税收风险评估时,应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同时还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
3、制定解决方案。根据税收风险评估发现的风险,制定出相应的税收管理措施及应对解决方法。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
4、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务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对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税源管理部门应依托现有的信息化条件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二)建立完善税收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总局在2001年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上提出:“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依法治税指导思想,推进依法治税是税务部门长期抓好的重点工作。重在治内就必须要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这与风险管理要求是一致的。一是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二是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三是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四是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五是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六是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七是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八是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①
1. 税务风险概述
2009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中指出“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符合税法规定”,从该通知中我们可以对税务风险有一个大致的概括。税务风险即是指企业没有正确的有效遵守税法规定,进而给企业未来可能造成损失。企业税务风险可以概括为量方面:企业涉及不符合税法规定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没有能够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法规而导致企业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2. 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原因
2.1来源于税收立法层面的税务风险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税法体系,而现有的税务法律法规也并不是很完善,进而导致纳税人的税务风险增加。现如今我国对于税收的正式立法比较少,较之行政法规比较多,但是主题的税种还没有立法,税法的基本法现在并没有正式的出台。在现行工商税收税种中,只有《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两个有法律效力,其他的则都是些暂行办法或者是规定,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2.2来源于税收行政方面的税务风险
2.2.1税收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大多数具有适用性、比照性的政策处于非公开的状况,其结果除了影响到法律的公正性之外,要求纳税人遵从并不可能知道的法律及政策规定。
2.2.2目前,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对税务行政机关使用税法解释权和自由裁量权的规范,这种情况就有可能会导致税务机关以及税务官员对自由裁量权不能有正确的使用,进而造成对纳税人权益得不到良好的保全,导致纳税人承担比较大的税务风险。
2.2.3税收机关和税务官员缺乏正确的执法观念。由于税收征纳关系的存在,使得征纳双方关系并不能处在平等的状态,即使如此,也并不是说征纳双方在适用具体法律法规时地位上也是不平等的关系。征纳双方在法律关系中,双方是处在平等的地位,双方当事人都依法享有权利主体的法律地位与身份、资格。要建立平等的法律关系,双方通过行使各自的权力以及承担各自的义务,分别承担各自的职责:征税人可以依法对纳税人不合法的行为进行查处,例如偷税、漏税等等;纳税人也依法享有申诉、上诉、控告、检举等权力,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进行斗争,依法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
2.3来源于纳税人自身的原因
2.3.1依法纳税观念薄弱
首先,纳税人并没有完全树立与征税机关的平等地位,在纳税时往往以税务机关的意见作为税务责任的界限,就算出现意见向左的情况,也往往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不主动维护自己正确的权力;其次,纳税人往往存在这样一种观念:双方面对面进行讨论远没有跟税务官员搞好私人关系要来的重要。
2.3.2纳税人自身的专业素质不高,着重表现在对税法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
3. 税务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从以下几个案例可以看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稍有不慎,企业税务风险将转化为利益损失,吞噬企业利润,阻碍商业目标的实现,甚至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商誉损害。
案例一:某物资贸易公司是该市纳税大户之一,往日里与税务局私下的关系很好,因而使得该企业的管理者对税务问题的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在2008年年底,企业应该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款共计350万元。因临近年底,公司采购量大,资金相对比较紧张,加之税务管理观念的淡薄,因此就没有及时缴纳该笔税款。2009年初,市国税局出具书面的缴税通知,催促该公司缴纳税款,但公司有关人员对此并没有加以重视。随后,税务局有关部门多次打电话到该公司电话催缴税款,但公司方面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延期缴税的日期。然而,另公司没有想到的是,紧接着税务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缴纳此笔税款,并按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处以欠缴税款50%的罚款,共计540.75万元。至此,公司这才意识到该问题的严重后果,但是已经晚了。
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采取强制措施追缴税款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外,可以并处未缴税款的50%以上至5倍以下的罚款。虽然税法中有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地税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公司应及时缴纳税款,决不能忽视问题的严重性,并报以侥幸的心态。
案例二:某一注册资本两百万的钢材涂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材预处理、预涂装制造等经营活动。2008年7月份,国税稽查局接到有群众举报该公司存在税务问题,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对该公司2005-2007年期间资金账面情况进行检测,查获了该企业“账外小金库”账册、凭证,同时查实了该公司在这几年期间,采用开具“内部结算单”的方法,将出售废料、出租房屋收入(均为现金)列入账外,以偷逃各项税款。其中,隐匿废料收入50.6万元(含税)、隐匿房屋租金收入3.78万元。与此同时还发现,该公司在三年时间中,通过“小金库”支付给管理人的各项补贴,均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以上查处情况,市地税局对该公司作出了补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19.17万元并处罚款18.34万元的处理决定。
“小金库”是指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不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财务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种资金。“账外账”和“小金库”在违背国家资金管理规定和单位财务制度的同时,也构成了偷税行为。
偷税,即是指纳税人伪造、变更、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或在账簿上做手脚,私自多列支出或者少列、不列收入,又或者向税务机关进行虚假的税务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一系列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开始面对不同的经济环境,并且不同经济环境对事业单位的影响以及对事业单位提出的要求也不尽相同,经营性活动内容得到了一定的丰富,促使事业单位在综合管理工作中不得不提升对税收风险问题的重视程度,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规避风险,提升管理质量,促进事业单位税务工作能够得到规范有序的进行,为事业单位的发展创造条件。
一、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受到传统管理理念和税务单位非营利性的影响,事业单位的税务风险管理一直存在一定的问题,严重限制了税务风险管理质量的强化,对事业单位的持续稳定发展也产生了相应的不良影响。具体来说,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意识不足
事业单位本身具有非营利性质,因此在综合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往往对税务管理工作相对忽视,认为税务管理对事业单位的影响相对较低,因此将工作重点放置到其他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事业单位税务管理工作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甚至出现税务风险和税务管理问题,对事业单位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可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自身对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对管理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最终导致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效果不理想,甚至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人才相对匮乏
由于前期管理工作中事业单位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相对忽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现阶段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缺乏优秀的管理人才,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普遍偏低,也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税务风险管理人员对自身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风险管理方面法律意识也相对缺乏,最终造成风险管理效果不理想,无法满足新时期事业单位建设发展对税务工作的要求,进而对事业单位的持续稳定运行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人才匮乏的问题不仅对事业单位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会导致风险管理漏洞,进而致使国家和集体财产流失现象的出现,严重限制事业单位的持续稳定运行。
二、新时期有效防范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的措施
1.事业单位逐步提升税务风险管理意识
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要想有效规避税务风险问题,就应该首先对事业单位税务风险形成正确的认识,在明确税务风险的内容、形成机制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基础上,逐步采取一定的措施对管理人员的风险规避意识加以培养,促使风险管理人员能够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防范和规避风险,进而取得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效果。唯有如此,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人员才能够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积极主动承担税务风险防范工作,促使税务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为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事业单位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日常税务管理工作的重视
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要想有效防范税务风险,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日常税务工作的重视,只有全面保证日常税务工作质量,才能够为税务风险的合理防范奠定坚实的基础,促使税务风险管理取得良好的发展成效。
如对于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事项的税务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在防范税务风险的过程中应该对应税收入和非税收入进行合理的区分,对应税支出和非税支出进行合理的区分,并通过明确的计算明确事业单位的税务问题,为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的防范提供相应的保障。如对于学校这一非盈利事业单位来说,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取得的财政拨款、专项补助就应该纳入到非应税收入的范围,不得向学校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在涉及到增值税事项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也是重要内容,一旦出现管理失误,极易造成巨大的损失。
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某在校生5000人左右的学校在管理过程中被查出一直使用收款收据对学生的学费进行收取,税务部门经过调查后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并开展了听证会,对罚款项目加以明确,认为学校未按照规定取得和未按照规定并开具发票的行为取得财政收入,因此分别处以5000元的罚款。学校使用收款收据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日常税务工作中发票管理的规定,因此按照规定对学校提出罚款的惩罚,既能够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保证税务机关的执法正确性。可见事业单位要想获得稳定发展,避免出现违规现象,就应该加强对税务风险防范和管理的重视,为税务工作的良性开展奠定基础。
3.事业单位逐步提升税务风险防范人员的综合素质
人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事业单位要想保证税务风险防范工作能够得到顺利推进,就必须加强对人的重视,通过对税务人员的综合管理促使税务人员的风险防范和管理能力得到显著的提升,为事业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相应的保障。因此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将提升税务风险防范人员的综合素质作为重要内容,促使事业单位税务风险防范和管理工作都能够顺利推进。
三、结语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税务管理工作对事业单位的发展产生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只有事业单位认识到税务管理的重要性,将税务风险管理作为事业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才能够有效规避税务风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该保持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正确认识,并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改善当前管理现状,为事业单位税务工作的良性推进以及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提供相应的保障。
参考文献:
[1]高黎珠.中小事业单位税务风险管理实务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18):15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