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5:42:41
导语:想要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创作出令人难忘的文章?我们精心为您整理的5篇企业纳税筹划的好处范例,将为您的写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灵感!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企业经营效益已成为每个企业追求的重要目标,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有很多方法,其中纳税筹划便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主要探讨如何利用企业会计进行纳税筹划,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一、 纳税筹划的概述
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政策和税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纳税人通过对筹资、经营、投资、理财等经营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最优化的纳税方案,以尽可能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为今后的经营活动带来一定的税收利益和经济利益。
一般情况下,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目的就是为了“节税”,使企业经营利润达到最大化。目前国内有很多专家学者正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但是效果都不太理想,因为他们大多将研究的目光停留在企业外部环境方面,包括如何选择纳税地点、如何利用税收中的优惠条件、如何利用税收法律法规中的漏洞缺陷部分等方法以达到“节税”的目的。某些企业也会聘请一些知名的税务专家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然而这样花费的成本有时可能比纳税筹划为企业节约的税款还要高,长此以往,得不偿失且效果总不尽人意。
事实上,利用企业会计进行纳税筹划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尤其是利用那些科学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纳税筹划,“节税”效果更为明显。
二、 如何利用企业会计进行纳税筹划
下面就如何利用企业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企业纳税筹划,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1、存货计价方法
存货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拥有的将要出售的产成品、或仍处于生产阶段的在产品、或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材料、物料等。不同的存货采用的计价方法有所不同,进而就会产生不同的期末存货价值和销货成本,这样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所得税情况。目前我国税制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实际成本价格对各项存货的使用情况进行计算,所使用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等。另外,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选定计价方法,则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随意更改,且由企业领导机构批准,并在企业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适当说明,最后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案。
2、 如何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1) 在物价波动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进行存货计价,这样可防止由销货成本的波动导致企业不同时期经营利润的波动,进而避免企业不同时期应纳所得税的波动,维护企业生经营活动的稳定性。
(2) 在实行累进税率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进行存货计价,这样可维持企业不同时期存货价格的均衡性,保证企业产品成本的稳定性,进而使不同时期的利润保持一定的均衡性,尽量避免企业在利润过高时期使用过高税率进行会计核算,从而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税后收益。
(二)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一般来说,企业不同时期产生的折旧需计入到产品成本或当期费用中去,这对企业当期成本的高低、利润的大小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如何正确选择折旧方法,进行折旧计算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而影响折旧计算的因素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
2、如何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1)要充分了解固定资产时间价值和不同时期的税制。
在比例税制下,若企业每年的所得税税率不变,那么应当选择加速折旧法,使固定资产在最初年份内保持较高的折旧率,而在接下来的年份里保持较低的折旧率,这样可使企业取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如果企业所得税税率在未来时期内呈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那么企业应当选择平均年限法,这样可减轻企业税率负担。如果企业所得税税率在未来时期内呈现出逐步降低的趋势,企业则要将市场资金的折现率高低考虑在内,进而选择最佳的折旧方法。
在累进税制下,若企业获得过高的利润额,相应地则必须为过高的利润部分承担过高的税率,最终导致企业税率负担加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最好采用平均年限法,使企业利润保持在相对平稳的状态。
(2) 要充分考虑折旧年限。
一般情形下,在创立初期,企业会享有减免税待遇,这时企业应当尽量延长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知道减免期满后再将折旧计入产品成本内。若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而且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待遇,那么企业可采取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加上固定资产成本回收,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三) 利用坏账损失处理方法进行纳税筹划
在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下,企业有权采取直接转销法或备抵法对坏账损失进行处理。其中备抵法主要用于应收账款的始发期间,企业为计提坏账做好准备工作,尽量增加当期扣除项目,减少因扣除项目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这样可有效减轻企业的税率负担。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备抵法可将当期所得的一部分利润进行后移,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等于间接地享受到国家的一笔无息贷款,不仅能够增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流动资金,而且可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一举二得。
四、 结束语
总而言之,利用企业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纳税筹划,是一种科学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个企业必须重视的重要工作。企业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在税收法律法规的合理范围内,选择优秀的会计人员和合理科学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企业纳税筹划,逐步减轻企业的税率负担,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税收收益,进而增加企业的经营利润,促进企业更加健康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和意义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或现金流量最大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纳税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市场经济是激烈竞争的经济,经济主体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种合法措施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就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纳税支出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如何优化纳税支出的纳税筹划已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提起纳税筹划,不少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牺牲国家利益谋取企业私利,这是一种错误观点。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有些企业为了减少本企业的负担便打起了少缴税的主意,但往往是事与愿违;有些企业又在不知不觉地多缴税。这就使纳税筹划逐渐独立出来,并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活动。纳税筹划是通过非违法的避税行为和合法的节税方案以及税负转嫁的方法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行为,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的科学安排,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最大化企业利益的行为。企业利益最大化了,同时也就给国家带来了应有的利益,两者并不矛盾,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没有企业的利益,国家利益也会受到影响;同样,企业不保证国家的利益也就没有了长久生存、发展的空间。
二、实行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纳税筹划几种方式
第一,人员录用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在进行人员录用时,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进行如下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并做好相关证件的备案、劳动合同的签署和社会保障的落实工作。
第二,人工费用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摈弃了计税工资制度,对内资企业非常有利。企业可以将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较之以前是一项非常大的节税措施,避免了对职工工资薪金部分所得的同一所得性质的重复课税,使原来利用特殊身份进行纳税筹划的机会减少,同时又有利于广大企业在这方面的纳税筹划。但是,企业在作税前抵扣工资薪金支出时,一定要注意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以免发生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以致税务机关按照合理方法调整,那么后果将得不偿失。
第三,确定投资产品类型合理避税。税法对下列产品项目实行税收优惠:利用“三废”的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列入国家科委计划的新产品、“星火科技”产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减免税产品。
第四,确定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合理避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分购买和租赁两种方式。采用购买投资的好处是折旧抵税,减少账面利润少纳所得税。不足的地方是,首先是交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次是购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在建工程期间的借款利息也不能在税前抵扣,而是一并计人固定资产原值,通过折旧的方式逐年抵扣,无疑使企业因纳税而导致现金流出提前,损失资金的时间价值。租赁的好处是租金抵税,也可以避免因设备过时被淘汰的风险,缺陷是无折旧抵税。企业应权衡以上两方面的因素,选择能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理财方案。
第五,企业筹资活动纳税筹划。企业筹资可以选择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利用负债筹资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列支;利用权益筹资所支付的股息只能在交纳所得税之后分配。因此,利用负债筹资方式能极大地降低企业的实际资金成本。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既能在前期享受利息减税的优惠,而且一旦债券转换成功,不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不失为筹资的一种好方法,尤其是对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更应该大胆试用。
第六,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的抵免筹划。国家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学创新,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
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可以看到,通过积极争取,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等工程完全可以进一步进行所得税抵免,在年度新增所得税有足够空间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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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筹划的概念和意义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或现金流量最大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纳税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市场经济是激烈竞争的经济,经济主体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种合法措施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就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纳税支出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如何优化纳税支出的纳税筹划已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提起纳税筹划,不少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牺牲国家利益谋取企业私利,这是一种错误观点。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有些企业为了减少本企业的负担便打起了少缴税的主意,但往往是事与愿违;有些企业又在不知不觉地多缴税。这就使纳税筹划逐渐独立出来,并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活动。纳税筹划是通过非违法的避税行为和合法的节税方案以及税负转嫁的方法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行为,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的科学安排,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最大化企业利益的行为。企业利益最大化了,同时也就给国家带来了应有的利益,两者并不矛盾,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没有企业的利益,国家利益也会受到影响;同样,企业不保证国家的利益也就没有了长久生存、发展的空间。
二、实行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纳税筹划几种方式
第一,人员录用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在进行人员录用时,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进行如下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并做好相关证件的备案、劳动合同的签署和社会保障的落实工作。
第二,人工费用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摈弃了计税工资制度,对内资企业非常有利。企业可以将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较之以前是一项非常大的节税措施,避免了对职工工资薪金部分所得的同一所得性质的重复课税,使原来利用特殊身份进行纳税筹划的机会减少,同时又有利于广大企业在这方面的纳税筹划。但是,企业在作税前抵扣工资薪金支出时,一定要注意参考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以免发生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以致税务机关按照合理方法调整,那么后果将得不偿失。
第三,确定投资产品类型合理避税。税法对下列产品项目实行税收优惠:利用“三废”的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列入国家科委计划的新产品、“星火科技”产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减免税产品。
第四,确定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合理避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分购买和租赁两种方式。采用购买投资的好处是折旧抵税,减少账面利润少纳所得税。不足的地方是,首先是交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次是购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在建工程期间的借款利息也不能在税前抵扣,而是一并计人固定资产原值,通过折旧的方式逐年抵扣,无疑使企业因纳税而导致现金流出提前,损失资金的时间价值。租赁的好处是租金抵税,也可以避免因设备过时被淘汰的风险,缺陷是无折旧抵税。企业应权衡以上两方面的因素,选择能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理财方案。
第五,企业筹资活动纳税筹划。企业筹资可以选择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利用负债筹资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列支;利用权益筹资所支付的股息只能在交纳所得税之后分配。因此,利用负债筹资方式能极大地降低企业的实际资金成本。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既能在前期享受利息减税的优惠,而且一旦债券转换成功,不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不失为筹资的一种好方法,尤其是对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更应该大胆试用。
第六,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的抵免筹划。国家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科学创新,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
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可以看到,通过积极争取,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改等工程完全可以进一步进行所得税抵免,在年度新增所得税有足够空间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
企业集团是以总部为核心,众多有着相同利益的机构为经营点的一种高级组织形式的企业,多个具有共同经济利益的企业单位组合在一起,以资本、技术和产品作为联结纽带。企业集团纳税筹划不仅能为集团整体减轻税收负担,增加集团的利润,而且对企业集团的经营、投资及筹资活动进行的涉税活动也是集团财务战略的重要部分。
一、企业集团简述
企业集团是一种以大企业为核心、规模巨大、多角化经营的企业联合组织或企业群体组织,它们以经济技术或经营联系为基础、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领导体制。集团各组织是按照总部经营方针进行重大业务活动,或者虽无产权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但在经济上有一定联系的企业群体。
企业集团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企业集团是多个法人组织构成的企业联合体,它们的共同特点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然而由于对产品、资金或者技术等方面存在相互依赖性,这些不同的法人组织联结成了一个企业集团;第二,企业集团是一个多层次的经济组织,其往往是通过兼并、控股、投资等方式形成的,连接它们的基本纽带是资本。一般而言,可以将企业集团划分为母公司(核心层)、子公司(紧密层)及一些部门机构(半紧密层)等;第三,企业集团是通过众多纽带联结在一起的组织。资本、人事、财务、技术等因素将这些组织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二、企业集团纳税筹划理念
1.依法筹划
任何纳税筹划行为,其产生的根本原因都是经济利益的驱动,即经济主体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是纳税筹划必须在合法条件下进行,应该以不违反国家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为前提,否则就会成为税收违法行为。纳税筹划的合法性是企业集团进行纳税筹划的基本理念,其所采用的手段必须是符合现行税收法律的,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纳税筹划实质上是利用了税法的不完善或者税法的漏洞来进行筹划。企业集团的纳税筹划必须是合法行为,必须以守法意识出发,以节税为目的,实现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内部优化以及集团资源的配置,促进企业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
2.纳税一体化
企业集团是多个法人组织构成的联合体,多数成员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民事权利,各个成员的目标是统一的,即获取经济利益。各成员企业应该注重配合,以企业集团的全局观念为指导,力求实现集团资源整合和协同效应,保障企业集团的整体利益。也就是说,企业集团在母公司的统一协调下,遵循集团的整体利益,从全局的角度考虑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实现节税目的。
3.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的任何决策行为都是建立在该行为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大于其实施成本的基础上,纳税筹划的实施有利于实现企业集团的整体财务目标。因此,企业集团在进行纳税筹划之前,需要结合集团内部的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考虑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在确保低成本高收益的情况下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实施纳税筹划。同时,企业集团在选择纳税筹划方案时,除了要考虑降低纳税成本之外,还要考虑到由于筹划方案实施可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在综合考虑之后,采取最适合的纳税筹划方案来给企业集团带来真正的收益和最大的经济利益。
三、企业集团纳税筹划策略
1.设立核心控股公司和财务中心
企业集团是个多层次多机构的联合体,由于集团内部各个企业所处的行业地位和适用的税收法则不同,课税对象不一,税率也高低不一,还可能存在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等。这样母公司可以通过财务决策来平衡集团的税负,降低整体的税负成本。比如,将母公司设立在经济特区或者是能够享受税收优化的高新技术开发区;通过规模扩张,对亏损企业进行兼并收购,这样能够享受盈亏抵补的好处。
对企业集团而言,财务中心扮演着资本集中地的角色,其承担着企业集团的财务风险。一方面可以享受财务集中所带来的费用节约效应,另一方面可以享受其为集团带来的税收利益。如将企业集团财务中心设在税收协定网络较发达的区域,不仅能够享受借贷款免征的好处,还能将大量利息收入通过财务中心得到筹划和分配,可以取得抵免税款或延缓纳税的效果。
2.税负转嫁
税负转嫁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通过对销售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整,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经济活动。通过转嫁筹划能够实现降低税负高收益的目标。
税负转嫁是通过对商品购销过程中价格的控制而将税负转嫁给他人,其行为实际上与税法无关,但是可以达到节税效应。税负转嫁行为并未侵害国家利益,亦不构成违法行为。因此,税负转嫁受到企业集团的普遍青睐。税负转嫁常用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提高企业集团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价格,向后转嫁给商品或生产要素的购买者,例如通过高价格将商品向后转嫁给购买者,以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企业集团的利润,进而降低应纳税费。二是通过压低商品或生产要素进价,向前转嫁给商品或生产要素的提供者。
3.内部转移定价策略
内部转移定价,是企业集团根据其经营战略目标,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来实现。所谓关联企业,是各自有着独立法人资格但彼此又有某种相关利益关系的企业。转移定价策略是通过在关联企业之间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专门技术、资金借贷等活动时所确定的集团内部价格。它不受市场供求决定,主要服从于集团整体利益的要求。互惠定价本身可能蕴含多重目的,为减轻税负而采用的互惠定价,是关联企业之间通过利润转移,达到降低集团整体税负的手段。
参考文献: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和意义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以谋求最大限度的纳税利益,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或现金流量最大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纳税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市场经济是激烈竞争的经济,经济主体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种合法措施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就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纳税支出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如何优化纳税支出的纳税筹划已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提起纳税筹划,不少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牺牲国家利益谋取企业私利,这是一种错误观点。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有些企业为了减少本企业的负担便打起了少缴税的主意,但往往是事与愿违;有些企业又在不知不觉地多缴税。这就使纳税筹划逐渐独立出来,并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活动。纳税筹划是通过非违法的避税行为和合法的节税方案以及税负转嫁的方法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行为,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的科学安排,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最大化企业利益的行为。企业利益最大化了,同时也就给国家带来了应有的利益,两者并不矛盾,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没有企业的利益,国家利益也会受到影响;同样,企业不保证国家的利益也就没有了长久生存、发展的空间。
二、实行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纳税筹划几种方式
第一,人员录用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在进行人员录用时,要结合自身经营特点,进行如下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并做好相关证件的备案、劳动合同的签署和社会保障的落实工作。
第二,人工费用的纳税筹划。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摈弃了计税工资制度,对内资企业非常有利。企业可以将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较之以前是一项非常大的节税措施,避免了对职工工资薪金部分所得的同一所得性质的重复课税,使原来利用特殊身份进行纳税筹划的机会减少,同时又有利于广大企业在这方面的纳税筹划。但是,企业在作税前抵扣工资薪金支出时,一定要注意参考同行业的正常工资水平,以免发生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以致税务机关按照合理方法调整,那么后果将得不偿失。
第三,确定投资产品类型合理避税。税法对下列产品项目实行税收优惠:利用“三废”的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列入国家科委计划的新产品、“星火科技”产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减免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