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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经济市场现状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9 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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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经济市场现状

篇1

地摊市场,类似于国外的跳蚤市场。只是跳蚤市场一般为旧货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其经营模式、经营时间得到了政府和市民认可。中国目前的地摊市场既有旧货售卖,但更多的是首次上市的商品和服务。地摊市场已成为各个城市必不可少的一道风景线,各地针对地摊的管理措施也是五花八门。

一、地摊现状分析

就西安目前地摊市场而言,地摊经营现状可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就地摊从业者主体而言:主要包括进城农民、失业或无业市民、在校大学生等人群

这类从业人员的一个主要特征是,他们基本没有太多的谋生技能,他们的日常生活也没有多大的社会保障。因为从业者自身经济能力极为有限,摆摊这种经营模式不需要太大的资金投入,无需缴纳场地租金、营业税费,一般也不产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经营成本。少则几十多则几百就足以做好开业前的准备工作,平常周转资金也只需几十到几百元而已。从事地摊经营,从业者没有太多的经济压力,任何有此意愿的人都可以轻松开业。当然投入产出是成正比的,地摊每天的营业额也有限,从业者每月的收入一般也不会有多高。

2.就地摊存在的地域范围而言:摆地摊不需要固定经营场所

为了更好的营销业绩,地摊一般都出现于城市主干道两边人行道上、商业繁华地带、居民小区周围等人流量大的地段。为了降低成本,从业者不会选择任何可能收取管理费用的地方。如果摆摊地点要交费,无论是交给城市管理者、市场管理者还是路面管理者、城中村村委会,这就该归入比较正规的集市,不能再把他们当地摊来看待了。真正的地摊从业者会躲避一切形式的收费,他们没有固定的营业点,摆摊工具也是简单而实用的,最常见的是准备好四角提前系有绳索的布块或纸箱,遇有合适地点就临时开摊,遇有城管检查等紧急情况,随时收起绳索迅速撤离,等紧急情况解除,他们会临近再找一个方便的地方继续开摊售卖。也有推着三轮车摆摊的,一路走一路卖,同时也准备随时为紧急情况而收摊撤离,或为更好的售卖业绩而随时更换地方。

3.就地摊市场售卖的对象而言:地摊上售卖的对象五花八门,有二手货,更多地摊售卖的则是新商品

从大的类别上看,地摊售卖的货品包括服饰类、餐饮果蔬类、日常用品类。这些货品与正常市场上售卖的同类商品相比,质量并没有太高的标准(但未必就全不合格),并且大多价格低廉,所以能吸引相当多的低收入人群。另外有些货物在地摊上购买比正规市场更便利更划算,比如糕点等方便食品、果蔬类、手机挂件、手机贴膜等地摊上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相比正规商店里售卖的同类货物,真算得上物美价廉。所以在地摊上消费的人群也不全都是生活水平不高的低收入人群。

二、地摊经济给城市管理带来的法律问题分析

地摊经济有其自身特性。从业者身份不固定,售卖商品来源不一,有从批发市场低价进货的,也有自产自销的。地摊给城市经济生活带来了便捷,同时给城市带来的管理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

1.人员流动性大,给正常社会秩序带来的冲击

地摊从业者大都没有固定收入,摆地摊的目的只是为了取得一份养家糊口的收入。既然首要目的是谋生,自然是做什么挣钱多就干什么,什么东西销路好就卖什么,什么地方摆摊能吸引顾客就摆在什么地方。对他们来说,每天在不同地方干不同的事情是很正常的。为了躲避城管的检查,他们发明了很多应对城管检查的有效办法,包括摆摊工具都是为应对城管专门设计的,每天和城管人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已经是他们日常经营内容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除了经营场所不固定之外,他们的生活住所也不固定。为了降低生活成本,除大学生能够住在学校宿舍外,其他地摊经营者大多租住在城中村。近两年西安二环内城中村几乎拆迁殆尽,这些从事地摊经营的人的住所也随着一次次的拆迁向离城中心越来越远的郊区转移。

地摊经营场所的不固定,从业者日常住所也不固定,这不但给政府管理地摊经济带来了很大的难题,也对政府管理社会秩序带来了更大的考验。从积极方面来说,一个人在一个城市生活一年以上,就可以说这个城市是他的惯常住所地了,但随时可能搬迁住所的现实使得这些地摊经营者很难作为城市的一员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给本地居民的各种福利。从消极方面来看,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国家对公民有一系列管理措施,包括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居民收入统计等等,要实现这些管理效果,与公民居所相对稳定、积极配合政府调查是密不可分的。但现实中包括地摊经营者在内,大部分常年生活在底层的居民都无法享受其所在城市的福利待遇,同时也成了当地社会秩序不好的替罪羊。这种结果的出现显然跟这些人的日常流动性大、不懂得该享受哪些权利更不知道该如何享受这些权利的生活状态有很大关系的。

2.地摊所处空间场所的特殊性,给城市交通、环境、居民生活秩序带来的负面影响

为了追求客流量,地摊不可能摆在背街小巷,除非这些地方的地摊有了一定的规模。但摆在城市主干道两边的地摊无疑会挤占人行道,把行人和人力车逼上快车道,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同时因为地摊的随遇而安,保洁人员也无法及时清理地摊经营中造成的垃圾,这无疑会造成一定范围的环境污染。摆放在居民小区周围的地摊既占道又污染环境,同时也对附近居民的出行和生活秩序造成了负面影响。曾几何时,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凉皮米线摊就饱受附近居民诟病。虽经大力治理,但这一现象仍未绝迹,只是大多改成了晚上出来营业,虽方便了部分居民的生活消费,但给周围环境、生活秩序带来不利影响却并未杜绝。

3.地摊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较差,给消费者权益带来的不便

地摊货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形容某些商品价格低廉、质量没保障的代名词,这也完全能够反映出地摊消费者难以维权的现实。地摊上出售的日常小用具、服饰类商品如果质量不好,消费者最多损失几块或几十块钱,一般不会面临太大的安全风险。但如果从地摊上购买的食品类有问题,消费者除了遭受经济损失外,轻者可能因为食品不合格给消费者造成身体不适需要就医诊治,重者可能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更为严重的是,很多地摊上出售的食品或提供的食品包装对人体的危害并非马上就能显现出来,这些劣质甚至变质食材或包装材料对人体的危害是长期累积形成的。加之摊贩流动性大,消费过程中没有任何证据会留存下来,这就使得消费者即使出现了不利后果,要么找不到地摊经营者,要么地摊经营者一口否认,或者地摊经营者根本没有能力承担法律责任。对消费者来说,在地摊上消费的后果就是,一旦受害要想维权是极不容易的。

三、地摊管理的法律途径分析

地摊的出现发展不是短期形成的市场行为,更不会在可预见的短时期内消失。虽然建国后有一段时期地摊的确曾消失,但那只不过是特殊时期的特殊表现,不代表当时已从根本上解决了地摊经济的存在。真正对地摊进行有效管理,需要从立法、执法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加强立法,承认地摊的合法性

现有立法中如《个人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赋予不同的商事主体以不同的经营资格和相应的权利义务。但这些法律没有一个能够和地摊从业者相匹配。地摊因其特殊性也不能按照个体工商户来管理,让地摊从业者必须领执照才能开业也是不符合现实情况的。与地摊直接相关的法律目前仅有各个城市制定的关于城市市容管理方面的规定。而为了城市市容,各地对地摊几乎都是不能容忍的态度。

既然地摊经济有其自身特性和重要性,一味限制取缔又根本无法取得预期效果。与其让这种躲猫猫的游戏继续下去,不如结合现实情况,在立法方面首先承认地摊的合法性。由于各地城区规划各有本地特色,对于地摊的承认也需要各城市根据本地规划情况自行立法,划定特定区域专门留做地摊市场,并结合不同地摊经营范围的现实情况,从税费、从业资格、产品或服务质量、市场管理、营业时间、营业空间等方面对地摊做出不同于一般市场管理的规定,如专设果蔬早市、早餐市场、餐饮夜市、生活用品夜市等,使地摊取得合法地位,并在为居民提供生活方便的同时,将其对环境的污染、对周围社区生活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2.贯彻落实执法权限,使执法部门不再成为地摊的天敌

在各地通过地方立法确认地摊的合法地位后,凡在规定空间、时间范围内的地摊经营者,城市管理部门不得干预取缔他们的地摊经营行为,更不得处罚地摊经营者。对在规定时间、空间以外的地摊经营行为加大巡查力度,坚决取缔。

生存权是人的第一人权。在国家不能为农村居民、城市富余劳动力提供足够多的就业岗位的时候,只要这些公民不给国家管理和社会秩序造成更大的破坏,就应当允许他们以其有限的能力和财力自谋生路,而不是一味禁止取缔,否则更易引发社会矛盾。突尼斯一个小贩的命运导致国家政权的更迭,这样的事情足以引起管理部门的高度警惕。

在城市给地摊经济提供合法地位和竞争机会的同时,地摊从业者作为商业主体也需从长远考虑,摆地摊的目的不仅仅是解决今天的温饱,还要让地摊发展成为自己的一项事业,从街边进入到商厦。要做长久生意就必须注意个人形象、生意品牌、商业信誉等真正的商业问题。只有在城市给地摊以生存发展的空间,个人也能以积极心态面对这一份经营机会,地摊经济才能成为一个既能解决大量低技能人员就业的市场,又能成为方便居民生活的市场,成为一道体现城市活力的特殊风景。

参考文献

[1]韩民春.国外地摊经济的启示[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0-6=14(第10版).

[2]李霞,上官鸣.地摊的经济学分析[J].企业导报,2010,12:5-6.

[3]马宁,朱美芬.和谐社会视域下发展“地摊经济”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0,9:100-101.

[4]阳奕.政策开禁:流动摊贩合法化,摆地摊也要讲营销[J].现代营销(经营版),2009(10):

篇2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2006401

1 研究背景

地摊经济是人类最原始,也是最有生命力的商业活动之一。它的存在具有必然性。虽然“地摊经济”不可避免地会给城市管理带来一些麻烦,但它的社会收益性亦不容忽视。地摊经济作为从古至今的一种经营方式,必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而以不同水平的形式存在着。目前,地摊经济的管理日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我国的地摊经济市场也将越来越规范正式。而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营销广阔的经营空间、全天候的经营时间、无店铺的经营模式、成本低廉的竞争策略等优点日益突出,尤其是微信营销。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微时代的到来、地摊经济的规范化发展,地摊经济也将跟上时代的步伐,营销方式也将从原来的单一、传统化得到逐渐改善,适应时代的变化,适应消费者的需求。

2 市场调查与结果分析

2.1 基本信息

此调查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针对地摊经营者而言,另一部分是针对消费者而言。此次调查最终收获有效问卷496份,其中针对地摊经营者部分的有效问卷收获数为265份,针对消费者部分的问卷231份。虽然调研样本未达到预期数量,但数据的真实使之具有一定的参考性。

针对地摊经营者部分问卷中,男性占了48.04%,女性占了51.96%;被调研对象的年龄中,15岁以下占了0%,15-25岁占了26.47%,25-35岁占了32.35%,35-45岁占了23.53%,45岁以上占了17.65%;被调研对象的学历中,小学文凭的占了21.57%,初中文凭的占了26.47%,高中文凭的占了24.51%,专科文凭的占了14.71%,本科及本科以上文凭的占了12.74%。

针对消费者部分问卷,男性占了43.14%,女性占了58.86%;被调研对象的年龄中,10-19岁占了15.69%,20-29岁占了41.18%,30-39岁占了23.53%,40-49岁占了7.84%,50岁以上占了11.76%。

2.2 研究结果和分析

2.2.1 地摊经营者

从调查问卷中显示,地摊经营者中已使用了微信营销的占了19.18%,未使用微信营销的占了80.82%。而未使用的原因主要是对微信营销的具体操作不太了解(占了49.40%),认知不足。但若教于期使用发放,愿意尝试使用微信营销的程度都比较强(占了60.67%)。因此地摊经济结合微信营销发展的空间较大,只要人们掌握了微信营销的技术,大部分地摊经营者都愿意尝试使用。

同时,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分析,我们发现随着学历的升高,地摊经营者对微信营销的了解程度也会随之加深,对微信营销的使用率也逐渐增加。如表1所示。对于地摊经营者而言,特别是中等学历及中等学历以上的经营者,他们大多数倾向于经营方式的创新,愿意尝试微信等网络营销的方式。

从调查问卷中显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购买地摊物品的仅占27.45%,因此地摊在人们的生活中占了较大的比重。同时对消费者年龄进行分析发现多数为年轻者,地摊经济消费者中10-39岁的占58.63%,10-50岁以上的占41.37%。在“消费者对地摊经济结合微信营销方式的认可度”调查中显示,大部分消费者接受并认可此创新方式,同时年龄也营销者人们的看法,如表2所示,较为年轻的消费者大多数认可并接受将地摊经济结合微信营销的方式,而地摊经济中的消费者大多数又都是年轻者,因此地摊经济中植入微信营销是可行并且能被接受的方式。

2.3 建议

针对地摊经济而言,网络营销模式的选择也需要切合地摊经济的特点、产品的特质。以微信营销为例,内容如下:

(1)查找附近的人:地摊经营者可建立微信号,备注自己的摊名、产品等资料。消费者便可以通过“查找附近的人”,发现身边的地摊商家,并了解一定的商家信息,也可以通过“打招呼”向商家询问更多详细的产品信息,之后选择是否购买产品。由于地摊的信用相对较低,大体上应以线下购买为主,可前往商家摊位购买也可线上预定货到时线下支付。同时经营者也可以通过“查找附近的人”向消费者推荐自己的产品,宣传产品,虽然效率有限,但也可行且有效的方式。当然如果微信扫一扫中添加周边小摊美食等栏目效果会更佳。

(2)扫一扫:利用特定的活动,使消费者通过“扫一扫”关注地摊者账号,从而锁定一定的消费者,针对性较强。采用这种方法可定时向消费者推送自己的产品。这要求产品有一定的吸引性,对质量稍有要求。

(3)微信公众平台:此方法可推送的信息量较大,比较实用,但建议同一区域的地摊者互相合作,建立共同的公众平台,一同交给第三方管理,日常推送产品更新、产品活动等,可加入小故事,笑话之类的内容。主要以周边的居民等消费者为主进行宣传。

3 地摊经济中植入微信等网络营销的意义

地摊经济虽然简单,但是它同样也需要营销手段。从调查中,我们发现消费者和地摊经营者对地摊营销方式的创新都有一定的需求,消费者想要更便利,提前或及时了解商家产品及位置,提前预定;而经营者想要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及回头客。地摊经济中植入微信等网络营销是一种需求,一种创新。

(1)社会意义:地摊经济在方便居民生活、缓解就业压力等方面发挥着极大的作用,植入微信等网络营销的方式不仅能适应变化的消费者消费方式,也将有利于提升地摊经济经营者的自信心,改善地摊经济经营者的生活质量,适当减缓就业压力、生活压力。

(2)经济意义:地摊经济是城市里的一种边缘经济,收益性小,但是地摊经济的市场却也十分庞大。庞大的摊贩群体,在城市中从事着“衣食住行”中的各种行业,深刻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在地摊经济中植入微信等网络营销将有利于地摊经济的发展,提高摊主的收入,利于经济的发展。

(3)文化意义:地摊经济丰富了城市的文化结构,能够营造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摊点上摆放的物品常常能体现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不论是生活区、闹市地段还是旅游景点,都能够让市民与游客感受地方的特殊风味。在地摊经济中植入微信等网络营销的方式将促进地摊经济的发展,丰富地摊文化。

参考文献

[1]孙志建.城市政府的“边缘性治理”:一项摊贩监管政策的比较研究[J].公共行政评论,2012,(3).

[2]林宙.金融危机下地摊经济发展现状刍议[J].现代商业,2009,(12).

[3]郭小晴,李淳一,关明蔚等.大学集聚区地摊经济的成因及其出路的思考[J].学术论坛,2013,(8).

篇3

Abstract: In this paper, Hefei City train station flow booth near the plaza as example, comprehensive use of various research methods based on, summarizes the existing state, the distribution characteristics of flow booth plaza near present Hefei train station, summed up the reasons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its existing problems, and analyzed the stall in the contemporary social development and modern life in the meaning of existence and the existence question, but also attempts to explore in near the train station is a special area, the futur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stall.

[Key words: flow booth; characteristics; development trend; Hefei city near the train station square

中图分类号:TU248.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调研背景

合肥的火车站承载着展示合肥美好城市形象的重任,站前广场因为地摊的乱象丛生,严重影响来合旅客对合肥城市的第一印象。那么此种情况下,研究火车站广场附近的地摊的存在特征及今后的发展趋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解决方案,是我们规划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对象界定

流动商贩:“经常变换位置,现买现卖的小商人”。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个定义不足以概括现有流动商贩。部分商贩具有经常变换经营地区的特性;部分则是在较为固定的一片区域内活动;还有一小部分商贩则表现出在具置也相对稳定的情况。为此,我们将调查对象界定为:不在固定构筑物内现买现经营者。

三、地摊存在的必要性

1. 摊主的谋生手段

作为摊主的谋生手段,流动摊位有其优势是——摊主流通费用低。不用购置固定资产,不用租店铺,运输和薄记费用极低,几乎不用纳税,只需少量流动资金就可做小本买卖。因此,完成同质同量商品的交易,地摊与正规商店相比,即使售价较低,也有利可图。

2. 方便居民的生活需要

火车站地段有其特殊性,人流量大,周围饮食类商店类型单一,只有麦当劳肯德基,价格贵并且供货速度慢,而周边的大排档,小吃既便宜又快捷且品种多样,对于匆忙赶车的旅客,他们更愿意在摊位上买吃的,另外,一些低收入者阶层购买力低,只能多消费低档次商品,这也是地摊生意所以红火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地摊对广场周边环境的影响

1. 对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地摊给周围居民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

2. 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影响

地摊多摆在公共道路等人流集中地段,妨碍了城市交通,占道经营现象严重,给车辆及行人的通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地摊走后的脏乱现象影响道路与站前广场的环境卫生,对市政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对城市形象的影响

地摊摊点形式及设施不规范,卫生差,影响市容。火车站是一个城市形象的窗口,它周边流动摊贩的布局与规划更是至关重要。

五、城市管理机制的问题

街头地摊的管理混乱,无统一管理机制和专门的法律法规监督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城管与摊主——“猫和老鼠”

摊主向城管缴纳部分费用。城管对地摊的管理主要是罚款和没收财物,直接损害了地摊摊主的经济利益与生存。城管与地摊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城市“对立”关系,矛盾重重。

2. 摊主与店主——不亲不疏

店与摊的关系一般为地摊设在店面前的马路便道及马路车行道空间,设在店面前的地摊一般都向店面缴纳一定的费用,且除此之外,还向城管缴纳费用。地摊有时会与店面的经营品种相同,所以地摊与店面之间也存在着商业竞争。

3.摊主与顾客——必要性与问题

认为地摊上的东西品种多而且便宜,有存在的必要。顾客通常会认为这些地摊卫生差、摆放无秩序影响交通且产品质量差,而外地的游客会觉得作为城市的门户空间,地摊上无当地特色产品。

4.顾客与城管——加强管理

地摊的摆放无秩序造成了交通混乱,脏乱差影响城市门户的形象,希望给予统一规划管理。火车站人员混杂,治安条件差,经常有小偷出没,急需加强治安管理。

六、 总结及相关建议

1. 地摊的去向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大量的人员流入城市谋生是不可避免的,而城市人群也需要城市提供不同层次、不同时间、多元化的服务。更重要的是,从小商贩和外来人员的角度,到城市劳动谋生是他们基本的生活方式。考虑到老百姓不同层次的消费需要和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地摊的保留意义重大。

2. 相关建议

2.1.有限开禁,合理限制

实行区域分类管理限制

借鉴韩国的成功经验,可以将研究区域划分为三类:

(1)“绝对禁止区域”,如交通比较繁忙的城市主干道等;

(2)“相对禁止区域”即对城市交通、市容秩序等影响程度较小的区域;

(3)“允许区域”即不影响交通、市容和居民生活工作的区域。

实行时段管理限制

对于相对禁止区域、允许区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出时间段,比如避开交通高峰期, 允许流动摊贩经营。

经营范围限制

对流动摊贩的经营范围,城管部门没有权力去设置壁垒,但可以在鼓励和引导方面有所作为。

对于织补、修理类等便民摊点,要鼓励支持;

对于时鲜瓜果蔬菜类摊点,要积极引导;

对于涉及到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摊点,要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强监管,进行必要和适当的限制。

从业人员限制

对于进入政府部门设置的疏导点经营的摊贩,在市场准入方面,要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及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函等形式,严格把关,尽可能照顾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低保人员、残障人士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

对有能力进市场经营,却为了逃税、避税、谋利等目的加入流动摊贩行列的人员,必须严格限制。

2.2. 开辟摊贩疏导途径

可在不占道、不扰民、对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影响小的前提下,由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选择适当的场地兴建“钟点市场”,规定设计具有地方特色的“一条街“,突出地域性。

将部分非重要交通道路两侧人行便道空间合理利用,将地摊从机动车道改为人行便道摆放。积极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贩入市经营,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设施、统一摊点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存放清理,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

2.3. 科学规划,退路进厅

进大卖场

(1)方案提出背景

城市政府为了整顿街道空间,保持市容市貌,取缔马路地摊,将地摊一律迁进大卖场。

(2)方案可行性探讨

地摊进大卖场,关系到多方面的利益:

对于政府而言 ,马路地摊进卖场,其利弊体现在:首先保持了市容市貌;节约了城市管理的成本;所引起的社会及经济问题不容小觑。

对于摊主而言,进卖场增加了成本费用;竞争激烈;进卖场后,购买力明显降低, 缺乏街道的人气,影响收益。

对于顾客而言,地摊从街道消失后,一方面给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另一方面也给外地来肥人员造成了不便。

利用楼底空间及其他适宜空间

(1)方案提出背景

除了进大卖场之外,还可以利用高层楼底一层空间的开放来为地摊提供生存空间。楼底空间的打通开放不仅使地摊得以保留和改造,而且也为高层建筑带来了活力与人气。

(2)方案可行性探讨

将高层建筑的一层空间打通,涉及的问题:

第一:主要解决建筑的结构问题;

第二:对楼底空间环境绿化及设施进行设计。

楼底空间的利用可以起到的作用及效益

第一:增加高层建筑的开放空间。

第二:为地摊提供了生存空间。结合环境布置,改善火车站地区拥挤不堪的现状环境。

第三:将地摊从路边引入楼底空间,改善火车站地区交通环境,解决交通与地摊的原有冲突与矛盾。

2.4 . 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1)制定专门的摊点管理条例,解决各项法规中的冲突部分及法规与现实管理的矛盾;

(2)明确管理条例与收费制度(建议收取少许费用用于基础设施维护及卫生维护);

(3)如收取象征性费用,统一缴纳避免店面与摊主间的利益冲突,规定相应的经营商品的种类。

2.5. 推行摊贩自治制度

建立摊贩登记核准制度

摊贩的流动性强,交易发展后,如有商品问题或者饮食卫生健康问题,无法查找销售者和原材料来源。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登记核准制度,确定摊贩的基本信息并加以公开,便于后续的追溯。

建立摊贩自律考核制度

引导市民、社团、摊贩、社区等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形成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模式,对促进摊贩经济、城市市容与百姓生活之间的相容和和谐非常必要。

建立摊贩个人诚信制度

从实践情况看,摊点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质量存在隐患和监管困难。在建立登记制度的同时,建立个人诚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对推进摊贩诚信经营、促进社会进步大有益处。

3. 结语

我国的城市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一些城市问题也随之突显出来。诸如流动摊贩是每个城市都十分普遍存在的问题。本文只是针对合肥市火车站地区进行的调查分析,提出解决方法,然而每个城市的流动商贩问题都存在差异性。因此,本文提出的解决意见,具有地域的局限性。即使如此,该文仍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特别是对流动商贩的分析,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助于了解流动商贩的基本情况。同时,对现阶段“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实践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林荣艳:《我国城市流动摊贩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5月5日;

篇4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9-0137-02

近年来,随着靖边县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在不断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对精神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盛世贵收藏”,越来越多的人将目光投入到了古玩收藏的行列,靖边县古玩市场迅速发展壮大,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与此同时,我们也客观地看到,靖边县古玩市场并不成熟,繁荣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诸如非法经营、古玩市场商品种类单一及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成为严重制约靖边县古玩市场发展的“绊脚石”。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对靖边县古玩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立足于靖边县古玩市场的现状,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上通过丰富古玩市场商品种类,并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加以整顿和规范。

靖边县古玩市场最初是以自发形式形成的。20世纪80年代,随着市场的逐渐开放,零星出现了一些小本经营的古玩旧货地摊,地摊的经营时间和场所并不固定,经营者在闲暇时间从农村收购一些古玩旧货或从生产假古董的工艺作坊购买一些仿古工艺品在市场上甚至在路边随便支个小摊进行交易。后来,由于人们收藏需求的不断增加,地摊经营时间、空间上的局限性以及地摊经营与城市管理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古玩门店开始设立并逐步取代地摊经营,古玩门店也成为靖边县古玩市场存在的主要形式。经过调查,截至2013年,靖边县共有古玩门店17家,主要自发集中在县城北新街一带,南关、统万路以及红墩界镇统万城遗址周边有少量分布。这些古玩门店多数为居住房屋在空间上进行分割后形成,房屋前面作为古玩门店进行经营活动,营业面积10―100平方米不等,后面则是经营人员的起居生活空间。经统计,靖边县所有古玩门店均为家庭式经营,营业人员由家庭成员构成。经营内容主要有字画、陶器、瓷器、铜器、木器、玉器、珠宝、钱币、粮票证券、“”文物等,有个别门店同时兼营字画装裱、瓷器修复等业务。

古玩市场为繁荣靖边县的文化事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从古玩行业本身来讲,在它不断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种种问题。

首先,非法经营。非法经营是靖边县古玩市场存在的首要问题,这也是全国古玩行业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开设古玩市场门槛较高,有着严格的准入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的特殊商品,文物流通实行归口管理、许可经营的制度。只有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文物拍卖企业、文物商店才可以依法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无资质许可证者不得经营文物交易。经过笔者的调查走访,目前靖边县的17家古玩店中只有6家申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但没有一家古玩门店经过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申领文物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靖边县境内的17家古玩门店均没有文物经营资质许可,全部处于非法经营状态。

其次,商品收藏价值不高。靖边县古玩市场中经营的商品主要有字画、陶器、瓷器、铜器、木器、玉器、珠宝、钱币、粮票证券、“”文物等,绝大部分是新工艺品和仿古器物,也有一定数量的出土、出水文物或传世文物,但数量极其稀少。经调查,目前靖边县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6家古玩门店明确标注的经营范围为现代工艺品或者仿古工艺品,这样一来,就将国家规定的可以进入市场流通的文物监管品排除在外,尽管一些店铺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有一定数量的文物监管品在流通,但收藏价值均不太高。除一些有特别意义的邮、币、证和革命文物外,古玩市场几乎等同于仿古工艺品市场。

再次,古玩市场经营杂乱、管理不到位。靖边县古玩市场的兴起具有自发性,从一开始就没有明确的定位。有人称为它旧货市场,有人称它为艺术品市场,定位不明确导致经营的混乱进而滋生出违法经营行为,部分古玩门店打着经营仿古工艺品的幌子不仅经营着仿古工艺品、监管文物甚至还在偷偷经营着国家禁止经营的珍贵文物和出土文物。2012年靖边县文物管理部门在一次古玩市场突击检查中就查获非法经营文物3件,2013年查获非法经营的出土陶罐50件。

古玩市场经营杂乱也给这类市场的管理带来了难题。目前对古玩市场进行管理的主要是工商部门和文物监管部门,工商管理在古玩市场的管理较为明确,文物监管则遇到了很多难题:一是古玩市场出售的货物,绝大多数不是文物而是仿古工艺品;二是售货的摊主绝大部分都不清楚他出售的东西在不在文物之列,购货的买主也是大多数不分真假的。

此外,现在文物市场内流通的文物,在出售之前根本不到文物部门进行审核、登记,文物经营企业对自己的经营状况也没有任何记录,这就为出土文物进入市场进行流通提供了便利,进而导致了盗掘古墓葬、古文化遗址违法行为的日益猖獗,使得地下非法交易和走私文物的行为屡禁不止。

根据靖边县古玩市场现状,针对古玩市场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靖边县古玩市场的发展方向进行了探析:

一、设立合法文物市场

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古玩市场健康、规范发展必须从设立合法文物市场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53条规定:文物商店应当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依法进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39条规定设立文物商店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5名以上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有保管文物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目前对靖边县文物经营门店来说最大的困境是无法达到法律所规定的设立文物商店的条件,靖边县的文物经营企业多数只有一个小型的文物经营门店,场所狭小、设施简单,资金实力有限,也没有专业的文博技术人员,根本达不到这个要求。这种情况下文物管理部门可以引导、支持这些经营企业采取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式,实行股份制企业来申请设立文物商店,各个经营户用入股的方法领取文物经营许可证来参与文物经营。这样可以有效解决现有文物经营企业因资金困难和文博专业人员缺乏而被取缔的困境,从而保证了文物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为建立合法、公平、有序的文物市场新秩序准备了条件。

二、丰富文物市场商品种类,提高商品收藏价值

由于目前靖边县古玩市场中经营的商品多为新工艺品和仿古器物,收藏价值不高,对收藏者的吸引力不强,严重制约了靖边县古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此外,古玩市场的经营者多为“半路出家”,对古玩市场相关知识了解甚少,甚至对古玩市场应该经营哪些商品、严格禁止经营哪些商品都不甚明了。这里,我们就有必要对古玩市场经营范围进行明确。《关于加强文物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下列物品系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只能由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单位在准许的范围内专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经营:(一)1911年以前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出版的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和其他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各种质料的雕刻品以及雕塑品、家具、书画、碑帖、拓片、图书、文献资料、织绣、文化用品、邮票、货币、器具、工艺美术品等。(二)1911年至1949年间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出版的上款所列物品中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者。具体品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报国家文物局备案。(三)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的作品,名单由国家文物局确定。下列物品经批准后可以在旧货市场销售,但必须施行文物监管(以下简称文物监管物品):1911年至1949年间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出版的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和其他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各种质料的雕刻品以及雕塑品、家具、书画、碑帖、拓片、图书、文献资料、织绣、文化用品、邮票、货币、器具、工艺美术品等,但符合上条(二)项者除外。这就明确了目前古玩市场上可以流通的商品种类,也就是说文物监管品可以在古玩旧货市场流通,靖边县古玩市场要壮大这一部分商品的数量,提升古玩市场品质与档次。

三、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古玩市场

篇5

一、选题意义

(一)研究的目的

(1)乌鲁木齐市(温州街街)夜市地摊的规模、以及商品种类。主要研究摊位的数量,商品的价值,商品的类型,商品的质量。(2)夜市地摊摊主人群的构成情况以及顾客来源。主要研究摊主的职业、收入情况、出摊目的,顾客的收入层次、年龄层次。(3)夜市地摊的经营情况。主要研究商品平均利润,摊主盈利状况。

(二)研究的意义

夜市地摊是城市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夜市地摊文化是现行市民生活催生出来的文化,并日渐演绎为流行文化的一种,我们需要去寻根探讨地摊文化的催生与发展以及对于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并对夜市及夜市文化进行深度挖掘与开发,本次调查研究就是对温州街夜市的初步探索。

二、乌鲁木齐市温州街夜市现状概述

乌鲁木齐市温州街夜市属于商圈夜市,是以温州一条街的基础上发展的起来的,其产生与温州街形成大致同时。为对乌鲁木齐市温州街夜市进行深入了解,我对温州街夜市进行集中调查,并在平时进行相关调查。调查对象有夜市商品及地摊主、过往顾客、周边商家、城市管理人员等。

调查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到2014年8月15日,我分别于2014年7月16日星期二,2014年8月3日星期六,2014年8月8日星期四,前往温州街进行集中调查,得出结果如下:

(一)关于温州街夜市的规模及商品

温州街夜市西邻阿勒泰路东傍北京南路,中间是温州一条街商业街,道路酷似“工”字形。温州商业街地下街主要经营各种服饰,中域街部分主要经营小吃。此范围内经营商品种类繁多,且较少受城市管理人员的管理,多为商铺经营者的拓展经营,流动性较小。我们这里主要探讨温州街主干道部分夜市。

表1 商品种类分布情

在规模上,夜市范围覆盖整个温州商业街主干道。三次集中调查的结果显示,夜市摊位数量在180―240个左右,工作日与双休日无明显数量增减,冬季夏季规模差异较大,但仍已形成较稳定的市场规模。商品种类大致可分为共12类,包括饰品、衣物、鞋袜、电子产品、化妆品、鲜花盆景、家具用品、水果、小吃、皮包皮具、小吃、玩具。商品范围涉及吃、穿、用、装饰等方面。其中衣物所占比例最大为32.63%,其次为饰品占25.79%,较多的还有鞋袜占17.37%,其余商品所占比例较小。(如表1)

表2 夜市摊主人群组成情况

表3 摊主职业分布情况

表4 摊主年龄分布情况

(二)关于温州街夜市摊主

(1)人群组成。在随机抽样中,共发现摊主人员组成主要有以下几种人群:个体店主、企业单位员工、零工、自由职业者、大学生、家庭主妇及老人、专门从事地摊的摊主。其中企业单位员工及自由职业者所在比例最大,均占23.3%、其次为大学生占11.2%。值得关注的是专门从事夜市和地摊经营的摊主所占比例较小,仅16.67%。由此看来,温州街夜市经营在专门从事夜市和地摊经营摊主较少情况下,仍能在较长时期保持相当规模,表明其在市民生活中的影响不仅仅在于为市民生活提供便利,而是上升至市民生活文化层次。广大普通市民不仅是夜市的消费者更是夜市的经营主体,这点在其他地方仍是少见的。(2)摊主年龄。经营者的年龄分布上以青年为主,年龄跨度从18到70岁。18~25岁占50%,26~35岁占26.67%,36~45岁占10 %,其余为46岁以上13.33%。其中60岁以上有3人。另外经营者性别比例上,女性经营者较男性经营者多。在经营者人群构成上,单独经营的约占四分之一,和朋友同学合伙经营的约占四分之一,家庭经营所占比例最大占一半以上。在家庭经营中各种家庭成员均有参与,有合作经营一个摊位的,也有邻近经营多个摊位。另外长期经营者占70%以上,其余为偶尔或周末进行经营,有5%的经营者表示是第一次来。(3)出摊目的。在中低收入人群中,专门从事夜市地摊经营的经营者,目的即挣钱养家;自由职业者及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出摊目的包括锻炼自身能力及补贴生活费;在白领等中高收入者,出摊目的在于缓解、释放压力,或帮助朋友家人经营,同时补贴家用。将此作为一种娱乐休闲的方式。

三、结语

(一)规模大,种类丰富

乌鲁木齐市温州街夜市地摊的规模较大、商品种类丰富涉及面广,已形成稳定的市场,成为乌鲁木齐市经济文化活动中长期稳定存在的一部分,其发展与乌鲁木齐市大型城市与发展速度密切相关,城市发展、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二)身份职业多样化,年龄跨度大

乌鲁木齐市温州街夜市地摊经营者身份职业多样、年龄跨度大,各个阶层各个年龄段都有参与,不是单一的小范围的经济活动,市民参与度较高。

第一,非专门从事夜市地摊经营的普通市民是主体,经营者流动性较大,经常有新的摊主进入,夜市有较强的生命力与自我更新能力。第二,年轻人是主体,女性经营者多。年轻人代表着青春活力,女性代表着审美与细腻,经营者主体的突显,使得温州街夜市也具有了这样的特点,融入了更多的时尚元素和审美情趣,文化欣赏的层次得到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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