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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的税收筹划合集13篇

时间:2023-10-17 10:51:33

公司分立的税收筹划

公司分立的税收筹划篇1

关键词 跨国公司 税收筹划 策略

1.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界定及重要性

1.1 税收筹划的界定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企业为了规避或者减轻自身税收负担而利用税法特例进行的节税法律行为,利用税收漏洞和缺陷进行的非违法的避税法律行为;以及为转嫁税收负担所进行的转税纯经济行为。即在履行法律义务的前提下运用税法赋予的权利,通过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筹划,以期达到减少税收支出,降低税收成本的一种经营筹划行为。

1.2 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首先,税收筹划可以降低跨国公司的纳税成本,提高跨国公司的资本收益率,从而增加自身的收入(主要是可支配收入)。与此同时,税收筹划可以帮助跨国公司延期缴纳应交税款,从而使企业在资金的支配上享有更高的自由度。

其次,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跨国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主要涉及到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这四类决策,而这四类决策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税收的应用,因此可以说税收筹划是贯穿于公司财务决策全过程的一项系统工作,其水平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

最后,税收筹划可以规范跨国公司的经济行为。为了获得税后利益的最大化,跨国公司在进行税收筹划前,必然要对相关税法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从而在懂法知法的基础上规范自身的经济行为,避免受到相关单位的处罚。

2.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客观条件分析

(1)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不同国家都是根据国情来制定符合自身利益的税收制度,因此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构成了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重要基础。具体说来:各国税制结构是存在差异的,一般发达国家多实行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的税制体系,而发展中国家多实行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为辅的税制体系;各国对跨国纳税人的规定是不同的,同时各国在行使税收管辖权重,对纳税义务的确定标准也有差异;各国税基范围的差别较大,并且税率高低和税率结构也有很大差异,这就为跨国公司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依据。

(2)各国税收优惠政策的差别和避税港的存在。根据税收制度的不同,国际上的避税地可以分为不征收所得税和财产税的避税地、只征收较低所得税和财产税的避税地、仅对来自当地的收益征税而对海外收益免税的避税地、征收正常的税收但提供某些税收优惠的避税地,客观存在的高税国(区)和低税国(区)已经成为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重要信号导向。

(3)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方法的差异。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很多国家都采取了一定的方式,有的在税收协定中规定了税收饶让,这也为跨国公司税收筹划提供了客观的外在条件。

3.新经济形势下跨国公司税收筹划的策略

3.1 通过设立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来实现节税

一般说来,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在低税区或者适用低税率的地区设立各种企业组织形式,如设立国际投资公司、国际金融公司、国际控股公司、国际销售和采购公司、常设机构和子公司等,来达到跨国税收筹划的目的。

以设立常设机构为例,跨国公司可以通过设立常设机构来转移货物、转移劳务、转移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转移管理费用、转移利润和转移财产,从而来尽量减少现在或将来的纳税义务。跨国公司在利用设立不同企业组织形式来进行税收筹划时,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跨国公司应该在专业人士的建议下,对集团内部股息的传导路径和控股公司的选址进行确定;跨国公司要认真研究相关国家的税收协定,确保相应业务能够完成;国际控股公司如果设立在全面免征股息预提税的国家和地区,或者设立在虽有税收协定关系,但不实行预提税低税率优惠的国家和地区,上述所说的优惠将不复存在。

3.2 通过选择有利的投资地点来实现节税

跨国公司要对不同国家的的预提所得税税率和税收协定签订情况进行考虑;要对外资公司的利润汇出有无限制进行考虑,因为一些国家虽然所得税征收很低甚至是免税,但对外资公司的利润汇出进行了限制,希望能促使外资在本地进行再投资;要充分利用不同国家和地区税制差异或区域性税收分倾斜政策,选择整体税负水平较低的地区或税区进行投资。

3.3 通过利用国际避税地来实现节税

(1)虚构避税地营业。虚构避税地营业的基本途径是通过母公司将销售和提供给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技术和其他劳务服务,虚构为设立在避税地受控公司的转手交易,从而将所得的部分或全部滞留在避税地,以避免原本应该承担的高税率国家的税收负担。但应该注意的是,虚构避税地营业必须发生在关联的企业间,否则就无法成立。(2)虚构避税地信托财产。虚构避税地信托的基本途径就是跨国公司在避税地设立一个受控信托公司,然后把高税国财产转移到避税地,借以躲避有关税收。

4.小结

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就要求跨国公司必须充分理解和掌握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做到既能合理合法的通过税收筹划来实现节税,又要避免滑入偷税的误区。由于国际税收具有复杂多样性,使得没有任何一种税收筹划方法是通用的,因为跨国公司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还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对税收筹划方法进行选择和确定。

公司分立的税收筹划篇2

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税务筹划的具体方法

(一)积极参与公司决策,提高财务工作在公司中的认知度

税收筹划工作会受到企业内部条件制约和外部条件影响,最终的筹划方案不一定能百分之百成功,特别是汽车公司,它是一个全价值链的公司,税收筹划更为复杂,涉及到投资、筹资、生产、营销等各个环节,在组织税收筹划工作时只有得到经营层领导及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支持,才能使筹划方案得以有效实施。因此我们首先要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与公司经营层取得同一认知度,其次要把税收筹划思路灌输到公司相关部门,通过财务主导,相关部门配合来共同达成税收筹划方案的落实。

(二)税收筹划人员采取外聘与内部选拔相结合

财务人员即使本专业知识很精通,核算工作做得好,也不一定税收筹划工作一定能做得好,因为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工作,受财务知识、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公司业务等多方面影响,靠公司内部人员独立完成高质量的筹划方案难度很大,为此我们分两步走:第一聘请税务,主要学习他们掌握的大量第一手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学习他们解读政策的思路及运用方法,以及利用他们丰富的社会和信息资源。第二在公司内部选拔熟悉财务核算,熟悉工艺流程,善于沟通的优秀人才与税务共事,这样即能准确拿捏税收政策又能结合公司自身条件和特点,编制的税收筹划方案在实施效率和实施效果方面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结果,同时也才能有效降低公司的税收风险。

(三)灵活制定税收方

国家税法是公司缴纳税款的依据。税法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应该承担的义务以及享受的权利。由于税法是依据国家经济发展形势变化而变化的,因此税法与其他法律相比,势必会变动得比较频繁。就以当前为例,我国全面实施了“营改增”税收政策,若公司还按照以前的方案进行纳税,自然会造成比较大的损失。

二、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税收筹划的具体操作

(一)消费税的筹划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车型中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按照税法规定要缴纳消费税,汽车行业的规模都比较大,汽车消费税是按照销售收入计征的税目,是公司税费支出的最主要项目之一,做好消费税的筹划有利于公司节税。在实践中我们运用的是通过公司架构的设计来合理减税,由于消费税是制造环节纳税,因此我们可以选择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部门独立成立法人公司,也就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设销售公司和制造公司,由于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制造商,我们可以通过合理的转移价格定价方法,降低制造公司的售价,使消费税降低,达到降低公司税负,提高产品收益的目的。

(二)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1、研发费用筹划立项管理筹划:首先建立立项管理制度,技术研发立项管理在研发工作中起关键作用,通过建章建制可以形成规范的操作规程,也以便于日后对技术研发的核算及费用管理工作。其次规范费用归集。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已立项的研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因此在归集费用时不能随意将立项的技术开发费归集到已立项的项目中,可以采取建立一个先导性项目,专门归集研发项目前期不确定费用,待进入立项研发阶段时再进行调整,这样既不造成账目的混乱也不影响其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核算方法的筹划:由于税法并没有对研发费用在资本化处理和费用化处理两种方式间做出具体规定,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核算选择,当企业有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时,应尽可能选择资本化处理方式,将研发费用资本化为无形资产在以后摊销扣除,使优惠期利润最大化,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今后所得税节税。2、销售费用筹划销售费用中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占比高,且税法对其均有限制条款,因此做好这三项费用的筹划工作非常重要。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提升企业汽车品牌形象的重要支出,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应酬开销。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从税法条款可以看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将可能形成“时间性差异”,而业务招待费将可能形成“永久性差异”。筹划方案: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上述三项费用对应的可扣除上限均与企业当年营业收入相关,因此通过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提高营业收入可以相对的增加税前扣除额,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举例A公司有销售收入10000万元,按照税法可税前抵扣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0000*15%=1500万元;可抵扣业务招待费上限10000*5‰=50万元;两项总计可以税前扣除1500+50=1550万元。设立销售公司(B)后,A公司收入降低至8000万元,B公司按市场价出售销售收入10000万元,A公司税前可以扣除金额=8000*15%+8000*5‰=1240万元;B公司可以税前扣除10000*15%+10000*5‰=1550万元;成立独立销售公司后业务总量和业务费用变化有限,但是税前可扣除金额增加了1240+1550-1550=1240元。费用之间的合理转换。由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将可能形成“时间性差异”,而业务招待费将可能形成“永久性差异”,因此要事前筹划将部分业务招待费转为业务宣传费,比如可将招待费中的礼品改为宣传产品用的赠送礼品,尽可能降低招待费,合理增加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的金额,从而达到使费用尽可能符合税前扣除条件,减少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

三、结束语

总之,对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既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税收负担,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利益最大化,有利于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并未企业创造一个安全的纳税环境、降低税收风险。本文仅对汽车行业税收筹划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做个探讨,虽然这只是一个个性案例,但是却有一定的共通性,希望能够对其他同类型的汽车企业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郑玄.公司合并中税务筹划的法律风险及防范[A];当代法学论坛(2010年第1辑)[C];2010年

公司分立的税收筹划篇3

所谓税务筹划,就是企业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提供的多种纳税方案,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从而让企业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实现。而企业税务筹划并不等同于非法的偷税漏税,这两者具有本质的差别。偷税漏税是国家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会受到国家的严肃惩处。而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进行的税务筹划,它是一种积极的纳税行为,是国家所提倡的。通过税务筹划降低了企业纳税的数额,从而让企业为自身发展提供了更多的资金,国家也会因为企业发展而扩大了税收的基数,所以在长远来企业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是有利于国家税收增长的。现在企业的各种纳税种类当中,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纳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所以正确对所得税进行税务筹划也成了各个企业税务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对企业的重要意义

企业纳税的种类很多,如营业税、生产税、印花税等等,而在这些税种当中,所占比重最大的、影响最深远的莫过于企业所得税了,因为企业其他税种的税务筹划远远不像所得税这样与企业的实际所得利益挂钩,只有在企业扣除了所得税之后,才是企业真正的收益。比如:企业的生产获益是100万,通过税务筹划降低了30万的应缴税额,也就是说为企业增加了30万的收益,但是这一部分收益还是会被算到所得税的纳税基数里面。而如果直接筹划所得税数额,结余了30万,那么结余下来的30万资金,就不会再参与其他税款的征收,就是企业真正获得的节税收益了。

二、税务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以合法为原则

我国是法治社会,不论企业运用什么样式的税务筹划,都必须要以合法为原则。企业领导者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建设,税法中允许的可以尽量做得充分一点,但是不允许做的就坚决不能做,而法律规定应该要做到的尽量保证实施,法律规定不应该做的事情的就应该尽量的避免,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只有严格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的税务筹划方案,才是国家允许和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才有可能变成现实。

2、要坚持全局统筹的观念和原则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和根本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扩大企业的经济利益,实现企业总体的财务管理目标。所以在税务筹划当中,企业的总体纳税额也要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不能狭隘地只为了减少某一种税种的纳税额而匆忙筹划,却在无形间增加了其他税额的数量,企业进行这样的税务筹划是达不到从根本上降低纳税总额的效果的。而且进行税务筹划还必须要有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预测性眼光,要为企业将来的健康发展打下基础,如果为了节约眼前税款,而对企业的后续发展造成了额外的障碍,从而影响了企业长期发展,这样的税务筹划也是不成功的,甚至是对企业具有巨大破坏力的行为。所以企业税务筹划要坚持统筹全局的原则,在筹划一种税种的过程中要横向兼顾其他税种,而且还要纵向兼顾企业的现状和企业的未来发展,这样的税务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也才能得到有效的施行。

3、控制筹划成本的原则

税务筹划与其他经济行为一样,在运作过程中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必须要了解税务筹划活动需要的成本和可带来的收益,进而比较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果是收益大于成本支出的,那么这样的筹划活动值得大力推行,但是如果支出成本还大于收益了,那么这样的筹划活动不但起不到增加企业收益的目的,反而会加重企业的经济负担,应该予以放弃。

4、要遵循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的原则

我国企业开始实行税务筹划的时间并不长,而成功的例子也不是非常多,所以对于刚开始实行税务筹划的企业来说借鉴一些成功企业的筹划案例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要注意企业税务筹划关系到企业自身的发展,所以在借鉴成功案例的同时,也要注意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不能盲目相信成功案例的效果,更加不能教条主义。而我国有关于税务筹划所运用到的法规政策也有时常有更新,所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也需要根据法规的变化而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从而达到合法合理的效果。

三、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方法探讨

1、合理成立子公司、有效降低企业纳税数额

根据我国相关方面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分为分公司和子公司两种,而根据国家新出台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标准来看,所得税纳税人是以公司法人为限定的。而总公司旗下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的一切权利义务都要由总公司一力承担。总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根据税法规定,单独履行纳税义务。所以集团公司等大型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形式,来降低所得税纳税数额,或者降低企业办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但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选择,不是固定不变的,设立什么性质的子公司需要根据设立公司的所在地的税率水平而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当地税率较低,那么设立子公司则可以享受当地低税率的好处。

现在市场经济正在快速发展,而对于即将进一步拓展市场的大型企业而言,设立子公司是必须要做的事情,但是由于拓展市场的前期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成本,而直接设立子公司就要作为独立法人履行纳税义务,总公司就无法将设立子公司所投入的成本拿来抵消销售盈利,不利于降低总公司所得税的纳税数额,所以应当先设立分公司,让所有的纳税责任都由总公司承担,这样可以将分公司设立的所有费用归结到总公司名下,用总公司的成本开支,抵消掉利润所得,以此降低公司所得税的纳税数额。等到市场开拓完成进入稳定时期之后,再将分公司登记为子公司。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让新成立的子公司享受税法对新成立公司减免税的优惠政策,能有效地整体降低小集团应纳所得税的纳税额度。良好地实现了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目的。

2、利用国家优惠政策,降低整体负税率

现在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发展和创新,所以我国在成立的几个经济特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都实行了企业所得税15%的规定。国家为了大力发展经济,在经济亟待发展的地区如发展水平相对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也都实行了税收减免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地区建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从而享受国家的优惠税收政策,达到总体上降低纳税额度的效果。

3、对纳税基础的筹划

所谓纳税基础,就是企业所得税纳税数额的衡量依据,所以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时候最主要的工作应该放在尽量缩小纳税基础上面,这种缩小纳税基础的筹划方式就叫税基筹划。纳税人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方式来缩小税基数额,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效果。一般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税收额度和纳税基础成正比关系。按照会计核算规定,属于进货中的合理损耗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属于销售中的合理损耗计入营业费用;属于盘点中的合理损耗计入管理费用。但是,不管计入哪个科目,都是加大了成本费用,减少了利润。

4、对企业所在地实行税率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纳税额度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企业所在地的税率。企业想要有效地降低纳税额度,就要充分考虑到国家对某些产业、项目和产品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积极跟随国家的税收优惠调整产业结构,享受优惠政策,这种筹划方式就是税率筹划。所以在税基一定的情况下,有效地掌握税率筹划的方法能够降低企业纳税额度,企业可以根据这个原则,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低税率行业投资来达到降低纳税额度的目的。

(1)通过转移定价进行税务筹划

现在有些大型集团公司都在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通过转移定价进行税务筹划是指在有经济联系的企业之间以非正常的价格进行交易,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均摊利润或者转移利润,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这种转移定价的行为在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之间运用非常普遍。一般是通过对人力、物资、无形资产等的互惠均摊等途径实现。

(2)筹划低税率,降低纳税额度

为了国内经济都能够均衡快速的发展,我国政府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地区等都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税收政策来引导投资人的投资方向。在我国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当中,也规定了比如国家重点扶持项目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项目、节能节水项目的纳税优惠政策,有的政策规定前几年免征所得税,从第几年到第几年减半征收等优惠政策,企业如果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低税率项目发展生产,就能够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作用。

(3)对应纳税额的筹划措施

企业可以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度的方式来减轻企业的负税压力或者接触纳税义务,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中制定了一系列的减免税额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比如企业如果购置并使用符合规定的环保节能设备等,可以按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前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额度,而且如果地面额度不及设备投资10%的,还可以把剩余份额转移到下年度结算。企业应当积极响应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置办符合标准的机器设备,不但可以改善企业的生产力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还可以有效地降低所得税缴纳额度,是一个一举两得的好办法,但要注意的是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四、结束语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手段多种多样,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法进行税务筹划工作,但是所构想的税务筹划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还是要根据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筹划方案的审查而定。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则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最高标准和最基本原则,所以不管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法多么高明,如果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违法,那么税务筹划不仅不能实行,连同企业也会被税务机关处以重罚,付出沉重代价。所以那种不顾实际情况,为了避税而避税的做法,只是一厢情愿而已,任何筹划方式都要以法律允许为原则,否则结果肯定会适得其反。

【参考文献】

[1] 李春妮: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8(12).

[2] 蒙强: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途径与思考[J].会计之友,2008(34).

公司分立的税收筹划篇4

税收筹划目标决定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路径。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在《会计学》中指出: “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尽可能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收筹划……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款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所在”。其基本思路有:

一是适用较低税率。各种税法除少数采用单一税率外,均有各种不同税率,一般采用累进税率、税目,节税效果最大。

二是缩小课税基础。这不但可以直接减少应纳税额,间接也可适用较低税率,以达到双重减税效果。如在税法允许范围和限额内,使各项成本费用最大化,使各项收入最小化等。

三是延缓纳税期限。资金有时间价值,延缓纳税期限,可享受无息贷款的利益。一般而言,应纳税款期限越长,所获得利益越大。如将折旧由平均法改为定率递减法即可获得延缓税款的利益。

四是合理归属所得年度。这可以通过收入、成本、损益等项目之增减或分摊,但需正确预测销售的形成、各项费用的支付,以了解企业获利趋势,作出合理安排,以享受最大利益。如分期付款销售毛利认列方法或时点的决定和存货计价、折旧计提方法的选择等成本认列方法的确定等。

二、税收筹划主要方法

税收筹划具体方法有分税种的、经营环节的、国别的,具体筹划时企业要结合实际综合交叉使用以使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本文仅对常用的方法进行探讨。

(一)企业设立环节纳税筹划。第一,股份公司和合伙企业的选择。目前许多国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的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课征公司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要缴纳一次个税。而合伙企业营业利润不交公司税,只课征各个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税。第二,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选择。企业进行外地或国外投资时,它可以在建立常设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进行选择。由于一些低税地区或国家可能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投资者的利润不征税或征税较低,并与其他地区或国家广泛签订了税收协定,对分配的税后利润不征或少征预提税。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税收待遇不同于子公司,但其只负有限纳税义务,且经营初期,境外企业往往出现亏损,做为分公司的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利润以减轻税负。这样,纳税人可在分支机构设立前期采用分公司形式,后期采用子公司形式。第三,注册地的选择。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沿海向内地推进的战略布局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的生产力布局以及扶持贫困地区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不同地区税负差别的优惠政策,这就提供了一个极好的纳税筹划空间和机会。因此,投资者选择企业注册地点,就应该也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扶贫地区、保税区、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可以节省大量的税金支出。

(二)企业筹资与投资环节的税收筹划。从税收筹划角度看,为获取较低融资成本和发挥利息费用抵税效果,一般来说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间拆借资金方式筹资较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方法效果较差。通过企业内部融资和企业间拆借资金因涉及人员和机构较多,易寻求到较低的融资成本和发挥利息费用抵税效果。企业还可利用与金融机构特殊业务联系实现一定规模的筹资,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另外,企业应缩短筹建期和资产购建期,尽可能加大筹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份额,以便直接冲抵当期损益,从而达到节税目的。企业在投资决策时,通过在投资总额中压缩注册资本比例,实现税收筹划。因借款利息可列入被投资企业期间费用,而节省所得税开支,同时可减少投资风险,享受财务杠杆利益。再次,通过出资方式及资产评估进行税收筹划,如尽可能选择设备和无形资产投资而少选择货币资金投资、争取分期投资等,原因在于设备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费都在税前扣除,缩小所得税税基;同时,设备投资计价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于产权变动时须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增值既可节省投资成本,又可缩小税基而节税。

(三)企业内部核算环节的税收筹划。根据国家规定所允许的成本核算方法、计算程序、费用分摊、利润分配等一系列合法要求而进行的内部核算活动,使成本、费用、利润达到最佳值,实现少纳税或不纳税。如通胀时选用后进先出法计价存货,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等来递延税款;反之,通货紧缩时采用先进后出法计价存货、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也可递延税款。在购销活动中利用地区性税负差别在低税区设立分支机构,将货物调其销售,通过转移定价减轻税负等。在财务成果及分配中推迟开始获利年度,保留在低税区的投资利润不分配,利用再投资退税等进行税款递延。

公司分立的税收筹划篇5

从财务战略的视角考虑进行税收筹划更具有整体性和战略性,同时税收筹划方案对企业财务战略制定和实施也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从财务战略对税收筹划方案的影响、税收筹划对财务战略制定的影响两方面进行探讨。

1、基于财务财务战略下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对企业筹资、经营、投资等活动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设计和策划,以实现减轻税负或延期纳税。合理的税收筹划有助于企业充分利用资源、减轻负担,从而健康稳步发展。企业筹资、经营、投资等活动以资金为中心,影响财务活动,财务活动又是在财务战略指导下实施。因此,虽然税收筹划方案选择具有多样化,但如果仅从某一环节进行税收筹划,虽然减少该环节税负,可能影响整体财务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从财务战略的视角对企业纳税进行筹划,不仅能够减少税负,更有利于企业长期内整体战略的实施。下面本文以筹投资战略为例进行探。

(1)基于财务战略的筹资活动税收筹划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保证。企业主要筹资渠道有两种:权益性筹资和债务性筹资。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发行股票等方式。负债筹资速度较快、灵活性较强,利息费用可以在税前抵扣,从而产生税盾效果,但是存在财务风险高和合同限制条款。权益性筹资可以长期使用,无需考虑还本付息,但由于股息是在扣除所得税之后支付,所以股利未能起到税盾效果。筹资方式不同,筹资成本、筹资风险、税收效应也会不同。基于筹资战略的税收筹划,不仅要考虑税负大小,更要考虑筹资成本、筹资渠道及方式是否满足企业财务战略需求。

下面以L公司为例进行分析。如前所言,加大负债比重会获得抵税收益,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息税前利润率高于债务成本率,如果负债比率越高,财务杠杆为正效应,节税效应越显著。L公司近几年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负债总体呈平稳上升趋势,但上升幅度并不显著,资产负债率在40%左右波动,财务风险较小,利息成本较低,未能产生可观的税收效应。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可以适当扩大负债规模,使节税效应更加充分。但L总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本身也处于陕速发展时期,经营风险较大。该公司合并报表显示2014年-2016年每股收益为0.18元、0.09元、0.02元,销售收入规模虽然较大,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够充足,盈利能力较差,控制负债风险能力不足。

L公司在筹划纳税方案时,如果仅仅追求筹资活动中纳税成本减少,很可能虽然税负减少,但风险失控,最终导致股东财富减少,从而影响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因此,其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对收益、风险、税负等综合考量,在服从和支持整体财务战略的基础上选择有利的税收筹划方案。

(2)基于财务战略的投资活动税收筹划

企业发展需要投资。在投资活动中,由于投资主体设立方式、投资地区、投资行业、投资方式等有不同的税收法律规范,因此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如果仅仅以基于节税最大化目的进行优化选择,很有可能导致企业投资失误。

下面仍以L公司下属投资主体设立方式为例分析。企业分支机构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形式,子公司是独立核算纳税人,分公司与母公司合并纳税。当盈利时,两种形式的分支机构对纳税总额影响基本相同:但是,当分支机构或者总公司发生亏损时,就会产生由于亏损额冲抵利润带来的降低税负效应。L公司下属分支机构都是独立核算的子公司,从近几年来看,L总公司盈利能力较好,但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不够理想,处于亏损状态。显然,如果分支机构采用分公司形式设立进行税收筹划,对总公司的纳税将会形成税盾。但是,子公司和分公司哪一种更合理,L公司不能仅考虑税负大小,应该从该公司财务战略层面着手规划,考虑其经营运作模式、集团公司或下属企业财务管控模式、未来业务发展方向、兼并重组等资本运作方案、公司上市等,才能避免税收筹划方案短期行为,使税收筹划具有大局观,有助于企业财务战略的实现。

2、税收筹划对财务战略的影响

税收筹划和财务战略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一方面,财务战略的实施决定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和制定,基于财务战略视角才能制定出最优纳税筹划方案,因此在税收筹划中应通过综合考虑企业筹资、投资和利润分配战略下的资源需求和预期目标,在财务战略引导下实现节税或延期纳税的效果,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另一方面,税收筹划对企业财务战略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包括对筹资渠道、筹资方式、资本结构优化、投资领域、投资方式、投资项目、信用政策、成本管理手段、股利分配政策等等。因此,企业在制定财务战略时应充分考虑税收效应,及时调整财务战略,降低风险,争取更大的效益。

(1)税收筹划对投资战略目标的影响

财务管理总体目标包括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具体目标是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等实现最优,纳税筹划方案对财务管理总目标和具体目标都会产生影响。

财务管理具体有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从短期目标来看,税收筹划可以促使企业支出降低,负担减轻,资金充足,效益最大。从长期目标来看,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引导企业制定更合理更先进财务战略,综合平衡影响因素,合理整合各种资源,促使企业加强财务管理,从而提升综合竞争力。

(2)税收筹划对投资决策的影响

公司分立的税收筹划篇6

【论文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完善,税收筹划也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并付诸行动。由于中国对企业税收筹划实务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税收筹划的研究在中国尚属一个新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笔者就此进行探讨。

税收筹划(TaxPlanning)也称纳税筹划,它是纳税人在遵守税法、拥护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针对纳税人自身的特点,规划纳税人的纳税活动,既要依法纳税,又要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减轻税负、解除税负或推迟纳税,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济活动。一般来说来进行税收筹划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策划,充分利用税法中关于某些临界点的规定,转让定价法,优劣比较法,利用电子商务进行税收筹划,适时节税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而要进行税收筹划,仅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它还需要借助一定的条件,运用相应的方法才能得以实现。

1税收筹划的理论假设

假设是在总结业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合乎逻辑的推理得出的判断,是对研究对象所处环境约束因素的总结。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研究所包括的实务理论假设主要有以下2个方面。

1.1“经济人”假设

首先,利益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动机是自利的,即追求自身利益是驱逐利益主体经济行为的根本动机;其次,“经济人”能够根据具体的环境和自身经验判断自身利益,使自己追求的利益尽可能最大化;最后,在有效的制度制约下,“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可能会无意识或有意识地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在这一假设下,“经济人”特有及特定的行为方式是:在给定条件的约束下,尽最大可能实现最有效的预期目标。

1.2纳税理性假设

假定纳税人是理性的,即自利的、清醒的、精明的,其行为选择是主动的,对自身行为的经济后果和利害关系是清楚的、明确的,其行为目标是以较低的风险取得尽可能大的效用。纳税理性是一种支撑纳税人行为与心理的自主意识,是驱动纳税人应税组合的一种动力源。纳税理性为纳税人所指向的途径是:在特定税收环境(包括立法环境、政策环境、管理环境等)的约束下,最大限度地实现投入(纳税、其他纳税支出)的最少和产出(即税后可自由支配效益)最大的均衡。

2税收筹划的实务解析

税收筹划贯穿于纳税人自设立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在不同的阶段,进行税收筹划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

2.1企业设立的税收筹划

企业设立环节的筹划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第一环,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其筹划点主要有企业投资方向、注册地点、组织形式的选择等几个方面。

2.1.1企业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

国家为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常会利用税率的差别和减免税政策来引导企业的经济行为,来促进国家的产业发展,地区发展,科技发展,保护国内工业。对于纳税人来讲,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的重点在于如何合理运用税收政策法规的规定,适用较低或较优惠的税率,妥善规划生产经营活动,使其实际税负最低,以达到节税效益。

2.1.2企业注册地区的税收筹划

国家为了促进某些地区的发展,在制订税收政策时对该地区进行了适当倾斜。正是由于税收待遇的地域性差异,使企业设立时注册地点的筹划成为可能。因此,企业应充分利用现行区域性优惠政策,选择税负较轻的地区作为注册地址,以减轻税收负担、谋求最大税收利益。

2.1.3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组织形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别,有公司制企业、合伙制、独资企业。企业内部也往往有多种形式可供选择,选择适当与否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利益。如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选择: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子公司为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照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子公司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内的许多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但分公司与总公司是一个纳税主体,其收入,成本、损失和所得可以并入总公司纳税,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最终与总公司的损益合并计算,总公司因此可免交部分所得税。一般来说,企业创立初期,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较大,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宜采用分公司的形式,以使分公司的亏损转嫁到总公司,减轻总公司的所得税负担;当企业建立了正常的经营秩序,设立子公司可享受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

2.2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

企业经营所需的资金,无论从何种渠道取得,都存在着一定的资金成本。筹资决策的目标不仅要求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要使资金成本达到最低,由于不同筹资方案的税负轻重程度往往存在差异,这便为企业进行筹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2.2.1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选择

按照税法规定,负债筹资的利息作为税前扣除项目,享有所得税利益,从而降低负债筹资的资金成本和企业所得税税负;而股息、红利支付不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这样,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必须考虑对债务筹资的利用,即考虑负债的财务杠杆作用。一般而言,如果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负债比重的增加可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然而,负债利息必须固定支付的特点又导致了债务筹资可能产生的负效应,如果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从而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因此,即使在息税前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时,负债经营也应适度。2.2.2融资租赁的利用

融资租赁是现代企业筹资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融资租赁,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资产,保存企业的举债能力,更重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减少了企业的纳税基数,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了纳税基数。因此,融资租赁的税收抵免作用非常显著。

2.3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2.3.1加强企业采购的税收筹划

企业采购的税收筹划是建立在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应纳税额总体的分析和把握上。所以企业要求把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变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降低采购成本。例如:某钢铁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原料部,除负责采购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外。还负责向社会收购废钢,购进废钢经过加工、挑选整理后可以直接使用,挑选、整理、加工工程中的费用计入废钢成本。向社会收购的废钢一部分是从废旧物资公司购进,可取得废旧物资发票,抵扣10%的税金,降低了成本。一部分是从个体散户中购进,无发票,增加了成本。若企业设立控股的废旧物资公司,将废钢收购及挑选整理业务交由废旧物资公司承担,废旧物资公司按照废钢收购价加上挑选整理费的价格将整理好的废钢买给该企业,并开具废旧物资发票,则企业购入的所有废钢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可见,通过设立废旧物资公司将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化为可抵扣的进项税,降低了废钢的成本。

2.3.2加强会计核算的税收筹划,降低税收负担

企业应纳税额是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税收政策为依据计算缴纳。实践中,有些经济事项可以有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即存在不只一种认可的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但由此造成的税收负担却截然不同。因此企业可以采取不同的会计账务处理手段,将成本费用向有利于节税的方面转化,以降低税收负担。

2.3.3加强税收筹划,降低企业应纳税额

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有两个,即计税基数和税率,计税基数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进行税务筹划可从这两个因素入手,找到合法的办法来降低应纳税额。例如,某企业2005年12月30日测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2万元,则企业应纳所得税33066元(100200×33%)。如果该企业进行了税收筹划,支付税务咨询费200元,则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000元(100200-200),应纳所得税27000元(100000×27%),通过比较可以发现,进行税收筹划支付费用仅为200元,却节税6066元(33066-27000)。

2.3.4加强税收筹划,权衡整体税负的轻重

增值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对企业来说,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特点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并不完全如此。例如,很多筹划方案中都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的筹划。因此,企业在选择税务筹划方案时,不能仅把目光盯在某一时期纳税较少的方案上,而要考虑企业的发展目标,选择有利于增加企业整体收益的方案。

参考文献:

公司分立的税收筹划篇7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概念及意义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或延迟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不违反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的投资、经营、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的过程。

    分析上述概念,税收筹划包含了两个含义:

    一是税收筹划必须同时达到减轻或延迟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否则,税收筹划就是不成功的;二是所有税收筹划的手段必须在不违反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进行,否则,税收筹划也是失败的。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

    1.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企业为了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对税法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深学习和研究,对企业具体业务进行合理安排和选择,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这个过程其实也是纳税人提高纳税意识的过程,同时,企业敢于面对税务机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利,做到主动缴税,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2.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水平。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促使其精打细算,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增强预测、决策能力,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了进行税收筹划,就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会管理,建立一支熟知税法的高素质的财会人员,从而不断提高企业会计管理水平。

    3.税收筹划有助于优化国家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企业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鼓励政策,进行税收筹划,尽管主观上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上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助于优化国家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4.税收筹划有助于改进和完善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税收筹划是企业对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的反馈行为,也是对政府税收政策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善性的检验。国家可以利用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反馈的信息,改进和完善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

    二、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筹划

    (一)投资企业性质的选择

    1.公司与合伙企业的选择

    我国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的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课征所得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后,投资者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是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征收各个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投资者对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案例1:张生准备独资经营一家商店,假如张生每年能盈利200000元,该商店如按合伙企业课征个人所得税,税后利润是200000-(200000×35%-6750)=136750元,设商店如按公司课征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为200000-200000×25%=150000元,假设税后利润全部作为股息分配,张生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0×20%=30000元,其实际税后收益为120000元,与前者比较,多负担所得税136750-120000=16750元,因此,张生做出了办合伙企业(如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设定),而不组织公司的决策。张生的这一选择是法律规定所许可的,在纳税行为未发生之前进行,并达到了节税的效果。

    因此,对于规模不大,管理难度不大的企业,选择合伙企业比较适合。但是,对于规模庞大,管理水平要求很高的大企业,因为其筹资难度大,经营风险大,管理相对困难,如果用合伙企业组织形式,要想正常健康运作比较困难,一般宜用公司的组织形式。

    2.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选择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独立承担纳税义务,可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如果当地的适用税率比母公司所在地的适用税率低,子公司积累利润还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享受当地的优惠政策,但设立为分公司,有利于总公司整体的税收筹划。在税收筹划中对于初创阶段时间较长,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定为分公司,从而使分公司的亏损能在汇总纳税时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负。而对于生产走上正轨,产品已打开销路,企业可以盈利时,则应设立为子公司,这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对跨国公司而言,可以并用两种公司组织形式,将其某些附属机构设立为子公司,而将另一些设立为分公司,以达到最优的税收筹划效果。

    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但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会失去很多客源。通常,具有高附加值,产品增值率高的企业,当它的规模较小时,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企业增值率较低,宜选择一般纳税人。

    (二)投资企业注册地点的选择

    进行跨国投资时,企业可以选择国际避税港,自由港等进行公司注册,如香港是亚洲着名的避税港,它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开始征收所得税,但所得税的课证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只对居民和非居民的境内所得征税,税率一般只为18%左右。进行国内投资时,首先必须熟悉各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经济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沿海开放城市的税收优惠,对西部开发的税收优惠,对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等。一般可选择能享受税收优惠的地区注册登记企业,这种区域税收优惠差异,给投资者提供了很好的税收筹划机会。比如,把总公司设在低税区,分公司设在高税区,把分公司在其他地方经营的收入归在总公司名下,合并报表统一纳税,以实现节税的目的。

    (三)投资行业的选择

    企业在投资行业选择时,要充分考虑税收因素,国家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对不同的投资对象规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必须先了解各行各业的税收待遇。如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没有税收优惠的其他行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而且没有减免税期。因此,企业必须精心筹划投资行业,节约企业税金支出。

    (四)企业出资方式的筹划

    出资方式可分为:有形资产出资、无形资产出资和现金出资。在投资方式筹划过程中,企业通常采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因为以有形资产出资的设备的折旧额及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可以在税前扣除,削减了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其次,在变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产权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方法的不同导致高估资产,这样既可以节省投资成本,又可以多列折旧及摊销费而减少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对外筹资的税收筹划

    (一)筹资利息的税收筹划

    我国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筹资的利息支出,凡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自企业投产营业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摊销;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财务费用可以直接冲减当期损益,而开办费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值则须分期摊销,逐步冲减当期损益。因此,为了实现税收筹划,企业在控制筹资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尽量加大筹资的利息支出,尽可能加大筹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份额,缩短筹建期和资产的购建周期。

    (二)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选择

    企业的筹资方式可分为权益资本筹资方式和债务资本筹资方式两大类。选择不同类别的筹资方式,不仅隐含的财务风险不同,而且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也不一样,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不同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因此,减轻企业税负也是企业筹资决策中必须认真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权益资本筹资方式有发行股票、企业自我积累等。发行股票属于增加权益资本,优点是风险小,无固定利息负担等,缺点是其成本为股息,不作为费用列支,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税收负担较重。自我积累方式由于资金的占有和使用融为一体,税收难以分割或抵消,存在着双重征税的问题,税收负担最重,因而难于进行税收筹划。

    债务资本的筹资方式有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后面再想祥述)等。借款和发行债券都属于扩大借入资金,借入资金的成本是利息,按税法规定可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列支,其优点是资金成本可以减税,缺点是到期必须还本付息,当企业资不抵债时,有可能要破产清算,风险较大。

    因此,企业就面临着资本结构的选择,是发行股票等筹集权益资本,还是通过举债的方式筹集债务资本。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进行分析说明。

    案例3:某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准备投资1000万元生产一种高新技术的产品,制定了下面三个筹资方案。三个方案的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比例如下,息税前投资收益率都为25%,债务成本利润率都是10%,企业所得税率都为25%,那么,其权益资本投资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如下表1所示。

    从上表可知,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业纳所得税从62.5万元减为55万元,再减为45万元,呈递减势,显示债务筹资具有节税的功能,同时,当投资利润大于负债成本时,债务资本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越高,对企业权益资本越有利。以方案二为例,全部资金的息税前投资收益率为25%,债务资本占总资本的30%即300万元,债务资本所创造的利润为75万元,扣除利息30万元,加上利息费用抵扣利润可节约所得税7.5万元(30×25%)剩余利润为52.5万元,从而提高了权益资本的投资收益率,其税后投资收益率达到23.57%;同理,方案三计算的税后投资收益率为45%,两者都大于无债务资本的方案一的税后投资收益率18.75%。

    由此可见,当企业息税前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由于财务杠杆作用,债务资本的增加可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节税效果也越明显。但是,负债利息必须到期支付的特点,又导致了债务筹资可能产生财务风险,当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投资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这显然是得不偿失的。因此,企业在利用筹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时,不但要从税收上考虑,而且要注意企业收益提高所带来的风险,要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正确选择筹资方式。

    (三)特殊筹资方式——租赁业务的税收筹划

    租赁业务已成为企业减轻税负、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通过融资租赁,可以使企业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迅速获得所需的资产,满足企业经营的需要,同时,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所提取的折旧费(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可以计入成本费用,减轻税负。经营性租赁对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涉及到税收筹划问题。对出租人来讲,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产,提高总资产收益率,同时,其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税负一般低于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的税负;对承租人来讲,租金可以作为费用在税前例支,起到节税的作用,特别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同属一个企业集团时,可以直接、公开地将资产转给另一个企业,从而达到转移收入和利润,减轻企业集团整体税负的目的。

    案例4:某集团公司2007年4月对集团内部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发现a企业今年产销两旺,预计2007年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比上年增长50%;而集团内部的b企业却遇到困境,2007年预计利润总额亏损500万元,比上年减少40%,a、b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都是33%。考虑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进行如下税收筹划:2007年5月,将a企业生产产品与b企业相似的生产线租赁给b企业,租赁费为50万元(假设符合独立核算原则,租金水平与出租给第三者的水平相一致),该设备每年生产产品的利润为400万元(则b企业07年预计利润=-500+400-50=-150万元),那么,该条生产线的租金a企业应缴营业税额=50×5%=2.5万元,该条生产线的租金a企业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5×(7%+3%)=0.25万元,该条生产线的租金收入a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额=50×33%=16.5万元,原该条生产线生产产品的利润应缴企业所得税=500×33%=165万元(筹划后b企业仍亏损,不用缴),通过税收筹划后,集团公司获得的筹划收益=165-2.5—0.25-16.5=145.75万元,租赁筹划后,该集团公司的总体筹划收益为145.75万元,税收筹划的效果很明显,但由于a、b企业的产品相似,跟往年相比,租赁后经营变化的波动不大,对外影响也不明显。

    四、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税收筹划必须依法进行。所有税收筹划的项目都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符合政府政策导向。

    (二)企业税收筹划必须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综合分析有关税务及税务以外的各种利弊得失,分清主次,要达到税收筹划的效益要大于税收筹划的成本。

    (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法的时效性,注意防范风险。由于税法是会随着时间而不断变化的,具有时效性,有些税收筹划方法在一定时期是合法的,但在另一时期可能就是违法行为,因此,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就得经常注意税法的变化,而调整税收筹划的方法,以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行为而处以重罚,以至得不偿失。

    (四)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必须精通国内、国际税法规定,具备相当的会计、投资、理财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五)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应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与联系,争取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认同。需要税务机关审批的一定要按程序报批,降低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六)判断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案是否合法的依据是该方案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而不是符合会计制度、准则的规定。

    参考文献:

    [1]张中秀,汪昊.纳税筹划宝典.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584.

    [2]王国华.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386.

公司分立的税收筹划篇8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概念及意义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或延迟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不违反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的投资、经营、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的过程。

分析上述概念,税收筹划包含了两个含义:

一是税收筹划必须同时达到减轻或延迟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否则,税收筹划就是不成功的;二是所有税收筹划的手段必须在不违反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进行,否则,税收筹划也是失败的。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

1.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企业为了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对税法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深学习和研究,对企业具体业务进行合理安排和选择,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这个过程其实也是纳税人提高纳税意识的过程,同时,企业敢于面对税务机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利,做到主动缴税,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2.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水平。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促使其精打细算,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增强预测、决策能力,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了进行税收筹划,就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会管理,建立一支熟知税法的高素质的财会人员,从而不断提高企业会计管理水平。

3.税收筹划有助于优化国家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企业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鼓励政策,进行税收筹划,尽管主观上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上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助于优化国家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4.税收筹划有助于改进和完善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税收筹划是企业对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的反馈行为,也是对政府税收政策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善性的检验。国家可以利用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反馈的信息,改进和完善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

二、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筹划

(一)投资企业性质的选择

1.公司与合伙企业的选择

我国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的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课征所得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后,投资者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是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征收各个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投资者对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案例1:张生准备独资经营一家商店,假如张生每年能盈利200000元,该商店如按合伙企业课征个人所得税,税后利润是200000-(200000×35%-6750)=136750元,设商店如按公司课征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为200000-200000×25%=150000元,假设税后利润全部作为股息分配,张生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0×20%=30000元,其实际税后收益为120000元,与前者比较,多负担所得税136750-120000=16750元,因此,张生做出了办合伙企业(如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设定),而不组织公司的决策。张生的这一选择是法律规定所许可的,在纳税行为未发生之前进行,并达到了节税的效果。

因此,对于规模不大,管理难度不大的企业,选择合伙企业比较适合。但是,对于规模庞大,管理水平要求很高的大企业,因为其筹资难度大,经营风险大,管理相对困难,如果用合伙企业组织形式,要想正常健康运作比较困难,一般宜用公司的组织形式。

2.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选择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独立承担纳税义务,可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如果当地的适用税率比母公司所在地的适用税率低,子公司积累利润还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享受当地的优惠政策,但设立为分公司,有利于总公司整体的税收筹划。在税收筹划中对于初创阶段时间较长,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定为分公司,从而使分公司的亏损能在汇总纳税时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负。而对于生产走上正轨,产品已打开销路,企业可以盈利时,则应设立为子公司,这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对跨国公司而言,可以并用两种公司组织形式,将其某些附属机构设立为子公司,而将另一些设立为分公司,以达到最优的税收筹划效果。

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但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会失去很多客源。通常,具有高附加值,产品增值率高的企业,当它的规模较小时,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企业增值率较低,宜选择一般纳税人。

(二)投资企业注册地点的选择

进行跨国投资时,企业可以选择国际避税港,自由港等进行公司注册,如香港是亚洲著名的避税港,它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开始征收所得税,但所得税的课证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只对居民和非居民的境内所得征税,税率一般只为18%左右。进行国内投资时,首先必须熟悉各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经济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沿海开放城市的税收优惠,对西部开发的税收优惠,对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等。一般可选择能享受税收优惠的地区注册登记企业,这种区域税收优惠差异,给投资者提供了很好的税收筹划机会。比如,把总公司设在低税区,分公司设在高税区,把分公司在其他地方经营的收入归在总公司名下,合并报表统一纳税,以实现节税的目的。

(三)投资行业的选择

企业在投资行业选择时,要充分考虑税收因素,国家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对不同的投资对象规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必须先了解各行各业的税收待遇。如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没有税收优惠的其他行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而且没有减免税期。因此,企业必须精心筹划投资行业,节约企业税金支出。

(四)企业出资方式的筹划

出资方式可分为:有形资产出资、无形资产出资和现金出资。在投资方式筹划过程中,企业通常采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因为以有形资产出资的设备的折旧额及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可以在税前扣除,削减了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其次,在变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产权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方法的不同导致高估资产,这样既可以节省投资成本,又可以多列折旧及摊销费而减少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对外筹资的税收筹划

(一)筹资利息的税收筹划

我国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筹资的利息支出,凡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自企业投产营业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摊销;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财务费用可以直接冲减当期损益,而开办费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值则须分期摊销,逐步冲减当期损益。因此,为了实现税收筹划,企业在控制筹资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尽量加大筹资的利息支出,尽可能加大筹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份额,缩短筹建期和资产的购建周期。

(二)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选择

企业的筹资方式可分为权益资本筹资方式和债务资本筹资方式两大类。选择不同类别的筹资方式,不仅隐含的财务风险不同,而且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也不一样,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不同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因此,减轻企业税负也是企业筹资决策中必须认真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权益资本筹资方式有发行股票、企业自我积累等。发行股票属于增加权益资本,优点是风险小,无固定利息负担等,缺点是其成本为股息,不作为费用列支,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税收负担较重。自我积累方式由于资金的占有和使用融为一体,税收难以分割或抵消,存在着双重征税的问题,税收负担最重,因而难于进行税收筹划。

债务资本的筹资方式有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后面再想祥述)等。借款和发行债券都属于扩大借入资金,借入资金的成本是利息,按税法规定可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列支,其优点是资金成本可以减税,缺点是到期必须还本付息,当企业资不抵债时,有可能要破产清算,风险较大。

因此,企业就面临着资本结构的选择,是发行股票等筹集权益资本,还是通过举债的方式筹集债务资本。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进行分析说明。

案例3:某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准备投资1000万元生产一种高新技术的产品,制定了下面三个筹资方案。三个方案的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比例如下,息税前投资收益率都为25%,债务成本利润率都是10%,企业所得税率都为25%,那么,其权益资本投资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如下表1所示。

从上表可知,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业纳所得税从62.5万元减为55万元,再减为45万元,呈递减势,显示债务筹资具有节税的功能,同时,当投资利润大于负债成本时,债务资本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越高,对企业权益资本越有利。以方案二为例,全部资金的息税前投资收益率为25%,债务资本占总资本的30%即300万元,债务资本所创造的利润为75万元,扣除利息30万元,加上利息费用抵扣利润可节约所得税7.5万元(30×25%)剩余利润为52.5万元,从而提高了权益资本的投资收益率,其税后投资收益率达到23.57%;同理,方案三计算的税后投资收益率为45%,两者都大于无债务资本的方案一的税后投资收益率18.75%。

由此可见,当企业息税前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由于财务杠杆作用,债务资本的增加可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节税效果也越明显。但是,负债利息必须到期支付的特点,又导致了债务筹资可能产生财务风险,当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投资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这显然是得不偿失的。因此,企业在利用筹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时,不但要从税收上考虑,而且要注意企业收益提高所带来的风险,要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正确选择筹资方式。

(三)特殊筹资方式——租赁业务的税收筹划

租赁业务已成为企业减轻税负、筹集资金的重要方式。通过融资租赁,可以使企业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迅速获得所需的资产,满足企业经营的需要,同时,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所提取的折旧费(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可以计入成本费用,减轻税负。经营性租赁对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涉及到税收筹划问题。对出租人来讲,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产,提高总资产收益率,同时,其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税负一般低于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的税负;对承租人来讲,租金可以作为费用在税前例支,起到节税的作用,特别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同属一个企业集团时,可以直接、公开地将资产转给另一个企业,从而达到转移收入和利润,减轻企业集团整体税负的目的。

案例4:某集团公司2007年4月对集团内部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发现a企业今年产销两旺,预计2007年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比上年增长50%;而集团内部的b企业却遇到困境,2007年预计利润总额亏损500万元,比上年减少40%,a、b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都是33%。考虑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进行如下税收筹划:2007年5月,将a企业生产产品与b企业相似的生产线租赁给b企业,租赁费为50万元(假设符合独立核算原则,租金水平与出租给第三者的水平相一致),该设备每年生产产品的利润为400万元(则b企业07年预计利润=-500+400-50=-150万元),那么,该条生产线的租金a企业应缴营业税额=50×5%=2.5万元,该条生产线的租金a企业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5×(7%+3%)=0.25万元,该条生产线的租金收入a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额=50×33%=16.5万元,原该条生产线生产产品的利润应缴企业所得税=500×33%=165万元(筹划后b企业仍亏损,不用缴),通过税收筹划后,集团公司获得的筹划收益=165-2.5—0.25-16.5=145.75万元,租赁筹划后,该集团公司的总体筹划收益为145.75万元,税收筹划的效果很明显,但由于a、b企业的产品相似,跟往年相比,租赁后经营变化的波动不大,对外影响也不明显。

四、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税收筹划必须依法进行。所有税收筹划的项目都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符合政府政策导向。

(二)企业税收筹划必须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综合分析有关税务及税务以外的各种利弊得失,分清主次,要达到税收筹划的效益要大于税收筹划的成本。

(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法的时效性,注意防范风险。由于税法是会随着时间而不断变化的,具有时效性,有些税收筹划方法在一定时期是合法的,但在另一时期可能就是违法行为,因此,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就得经常注意税法的变化,而调整税收筹划的方法,以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行为而处以重罚,以至得不偿失。

(四)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必须精通国内、国际税法规定,具备相当的会计、投资、理财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五)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应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与联系,争取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认同。需要税务机关审批的一定要按程序报批,降低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六)判断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案是否合法的依据是该方案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而不是符合会计制度、准则的规定。

参考文献:

[1]张中秀,汪昊.纳税筹划宝典.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584.

[2]王国华.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386.

公司分立的税收筹划篇9

国际税收是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发生的跨境交易行为进行征税的一系列税收规则。国际税收的筹划需要拥有丰富的国际税收原理知识,从而找到一条不仅减少纳税而又不损害商业活动和资金流的途径。

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相关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内涵

西方国家对税收筹划的研究起源于1935年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在该案例中,汤姆林爵士做出了有关税收筹划的声明“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为了保证从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强迫他多缴税”。这种观点得到了英国及法律界的广泛认同。此后,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编撰了《国际税收辞汇》一书,书中对税收筹划下了更加精准的定义:“税收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

(二) 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特征

跨国公司指的是集团的公司内部结构体系,包括总持股公司和分布在与母公司非同一税收管辖区内的其他国家中的子公司、分公司、代表处等。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除了具备一般税收筹划(国内税收筹划)的特点以外,还有以下两个不同于国内税收筹划的特性: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活动具有国际性。所谓国际性指的是跨国经营税收筹划是在国际范围内开展的,涉及各国税收法规以及国际税收协定;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活动具有复杂性。复杂性是指相对于一般的税收筹划活动,国际税收筹划面临的是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税收环境,规划的是跨国投资经营等活动,其复杂程度及不可预见性要远超过一般税收筹划活动。

(三) 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活动必须严格遵循各国法律以及国际税收协定,不能触犯、违反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税收条文。

2.经济性原则:跨国公司税收筹划活动既要能够减轻单独子公司及海外分支机构的税收负担,又不因取得税收利益而影响全球经营战略的实施,牺牲其整体利益。

3.计划性原则:该原则要求跨国公司总部对其国际税收筹划活动做出细致统一的安排,并适时进行检查和调整,以免与有关国家变更后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相抵触或不符合经济原则。

公司组织形式选择在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中的应用

公司组织形式的选择是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通过合理的公司组织形式选择,可以有效的降低跨国企业的国际税负。

(一)跨国分公司或子公司

跨国公司进行海外投资拓展市场时,首先遇到的问题便是公司组织形式的选择。一般的,跨国公司的海外分支机构主要有跨国分公司与跨国子公司两大类。

根据《国际税收辞典》中对子公司的注释,子公司指的是那些被另一家公司(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属公司或是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实体资格,只是作为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存在。

一般来说,和设立分公司相比较,设立子公司有如下优点:在东道国只负有限的债务责任;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计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然而,分公司的设立也有它的优点: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对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分公司承担的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所得由总公司合并;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而不必负担税收。

由此可见,与分公司相比,子公司的税收体系相对独立,它通过避免母公司管辖区对其所征收的税收,有效解决了棘手的双重征税问题。然而,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由于子公司资产的相对独立,国外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冲抵母公司的利润,母公司也不承担自己子公司的义务。从这个基本差别出发,投资公司形式取决于所能带来的税收利益。

例如,某跨国公司集团的利润为1000000英镑,其中,母公司的国内利润为900000英镑,所得税率为33%;国外投资公司利润为100000英镑。假如采用设立分公司的形式,利润所得将汇总到总公司缴纳税款,故该跨国公司需交所得税1000000×33%=330000英镑。

假如国外投资为子公司形式,再将子公司在所在国的税负分为两种情况进行比较:一种是子公司东道国所得税率比母国低,为10%,应缴税收为10000英镑;另一种情况是子公司东道国所得税率比母国高,为40%,应缴税收为40000英镑。

从表1可以看出,在第二种情况下,整个集团多缴纳了700英镑的所得税,税收负担增加了0.7%,超过了在国外设立分公司的应缴税额。由此可见,如果投资目标国的税率低于母公司所在国,为了得到更多的税收利益,可以采用子公司的形式。而如果投资目标国的税率高于母公司所在国,分公司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二)设立金融公司的税收利益

跨国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要从国外的金融机构或公司筹措资金,但如果向一个与跨国公司居住国无任何相关税收协议的国家或地区借款,跨国公司居住国对跨国公司支付给境外贷款者的利息就要征收很高的预提税。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境外贷款者不愿意承担这笔额外税收,于是,他们通过提高贷款利率以及其它费率的方式把税收负担转嫁给跨国公司。为了避免高额的贷款利率,跨国公司就必须在第三国设立金融公司,通过公司对境外贷款者进行融资,从而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

(三)设立投资公司的税收利益

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公司主要从事有价证券的投资。如果母公司所在国对财产转让的增益征收资本利得税,财产租赁收益要缴纳不动产所得税,为了得到税收利益,母公司可以选择在一些免征上述税收的国家或地区建立财产投资公司,以此来办理这方面的业务。从国际税收筹划角度看,投资公司最好把汇集的资金以资产形式进行配置。如果投资公司位于无税管辖区,那么可以将其资金用于投资免税债券,或使其成为避税地银行的存款。在这两种情况下,公司将可以有效避免向利息征收预提税。如果购买外国公司的股份投资于资产基金,那么风险和税收负担都会增加,对客户不利。

母公司在无税管辖区建立投资公司吸收基金,后将其投入国际金融市场中投资回报率高的资产、不动产等。为了避免预提税,要选择对资产所得不征预提税,或者按国际税收协定可少缴预提税的国家或地区。投资公司的利润来自于其投资所得与对小股东支出之间的差额,这笔利润没有所得税,可用于跨国集团的投资项目。此外,以可靠的银行和金融公司作为金融中介人,也可提高投资的可靠性。

转移定价法在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中的应用

(一)转移定价法释义

转移定价指的是在分权经营体制下,关联企业对于分权部门之间的产品或服务内部交易所制定的价格,是为了解决企业内部资源配置和分权部门业绩评价问题而产生的,是企业内部重要的资源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

转移定价法目前已被广泛应用在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当中,而它的大量应用,对企业以及国家都带来了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运用转移定价可以将集团利润转移至某些特定子公司,提高其效益,为处于创业阶段的子公司提供经济支持,或对该子公司管理层进行激励;运用转移定价可以减少对外公布的利润,减少企业税负;运用转移定价在企业集团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利润分配以及整体资源的统一调配,实现资源最优配置;运用转移定价改变基本成本来摆脱政府的价格管制,避免反倾销、反垄断指控;运用转移定价将税前利润从高税率国家转移至低税率国家,可以减少跨国集团的税收负担,保证集团的利润最大化;通过制定和改变跨国集团的转移定价规则,会改变相关国家的外贸额。

(二)转移定价发生的领域

国际关联企业之间的转移定价(也称转让定价)发生在有形财产的销售、无形财产的转让、服务提供等领域。

有形财产指的是一切物质性的有用的东西,通常也称为货物。从商业角度,主要包含三大类即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包括及其设备和生产线)。无形资产是不具有物质实体却能使拥有者在生产经营中长期受益的非流动性资产。包括知识产权、行为权力和公共关系三大类。服务的提供也是关联企业间进行转让定价的重要领域。国际关联企业间的服务提供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可称为日常服务的提供,如提供会计、法律服务。其二是与无形资产转让相关的技术协助。其三本质上也是属于技术协助但与无形资产无关,如提供生产和质量控制方面的技术协助。在后两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不按照市场公开公平的作价标准,来收取或支付报酬,就产生转让定价的事实。其四是管理性的服务,最典型的例子是公司总部派遣雇员到外国分支机构管理新的设备和训练当地员工,在该雇员报酬支付标准和在何地入账上,公司会做出有利于其整体利益的安排。

(三)跨国企业如何利用转移定价法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跨国企业通过转移定价,可以使设在不同国家的关联企业收入和费用发生增减,其结果必然影响有关国家的相应税收收入。以转移定价进行的国际收入与费用的分配,涉及四方面的分配关系的变化:

跨国集团内部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分配关系的变化;跨国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一方企业与其所在国税务当局之间征纳分配关系的变化;跨国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另一方企业与其所在国税务当局之间征纳分配关系的变化;跨国关联企业交易双方所在国税务当局之间财权分配关系的变化。

具体来说,笔者将利用转让定价影响跨国企业成本、利润的常见方式总结为以下八个方面。通过商品交易,如在关联企业间供应原材料和零部件,销售商品上采用“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增加或减少子公司利润;通过关联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技术、管理、设计、维修、广告咨询等劳务费用,影响子公司的成本利润;通过抬高向子公司出售的固定资产价格扩大折旧基数,影响子公司的产品成本;利用子公司系统销售机构人为提高或降低佣金回扣,影响公司销售收入;利用公司的运输系统,通过向子公司收取较高或较低的运输装卸和保险费用,影响子公司销售成本;在关键公司之间人为制造呆帐、损失赔偿等来增加子公司的费用支出;通过提供贷款利息高低影响产品成本费用;关联公司之间通过租赁机器设备转移利润。

为了说明转移定价在国际税收筹划中是如何降低企业税负的,本文举例说明。假定母公司所在国甲国所得税税率为40%,子公司所在国乙国税率为30%,子公司要把一批产品卖给甲国的母公司,这批产品的总成本为5000元,子公司原定价为7000元,现增加到8000元,母公司最后以9000元的价格出售。现比较子公司提高转移定价后跨国公司的总税负变化:

该跨国公司原税负:(7000-5000)×30%+(9000-7000)×40=1400

提高转移定价后的税负:(8000-5000)×30%+(9000-8000)×40%=1300

上例公司通过提高价格的方法把母公司的利润转移到税率相对较低的子公司,从而降低了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

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建议

审查国内法征税条款和税收遵从规则,了解交易所涉及国家的税收法规以及税收惯例;通过费用扣除,减少税前利润,减少企业所担税负;利用给予外国资本和技术等的特殊手段减免。有的国家对外国的资本技术给予特殊的税收减免;对外国利润延期纳税。延期纳税就时间成本来说提供了一种节税机会。通过设立中介公司,改变会计期间,使用不同的法律实体来推迟纳税;通过利用离岸金融中心或避税天堂将未分配的利润留在国外,避免本国纳税;通过来源分摊办法将税前利润在各个不同的受益国之间进行分割。跨国企业的税基必须根据世界各国营业活动恰当的结果给予分割;最大可能的使用外国税收抵免。许多国家通过抵免法实行双重税收优惠。它们可能只对预提税实行直接抵免,也可能就股息对潜在的收入实行间接抵免;仔细审查跨国交易中的汇兑损益。跨国交易不可避免地要考虑外汇兑换损益及其税收后果;利用恰当法律机构来实现营业和税收的目标。海外经营可以通过不同的法律形式的实体进行。对于税收筹划,每种实体都有长处也有不足。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只有当公司利润分配给股东时才对股东征税;遵守不同国家的国内税法和反避税措施。

参考文献:

1.刘剑文.国际税收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公司分立的税收筹划篇10

一、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合法前提下,自觉运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采取合法合理或“非违法”的手段,通过策划涉税活动来规避或减轻税负,以期降低税收成本、价值最大化的经济行为。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它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结合,对企业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有助于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通过税收筹划,选择纳税较小的方案,有助于企业合理合法减轻税收负担,减少交税,节约成本支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

2.有助于企业现金流出最小化。通过税收筹划,企业将应该交纳的税款延缓,获得了资金在延缓这段时间的时间价值,相当于获得了一笔没有利息的贷款。

3.有助于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税收筹划需要协调企业内外各种关系,需要企业自觉把税法的各种要求贯彻到其各项经营活动中去,使得企业的纳税观念、守法意识都得到强化,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二、企业增值税、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一)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1.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具有混合经营行为和从事兼营业务的纳税人,对于混合经营收入和兼营收入要考虑缴纳增值税划算,还是缴纳营业税划算。在进行筹划时,主要比较增值税和营业税税务的高低,从而选择税负较低的税种。

2.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应主要考虑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和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看企业在不同销售方式下的税收利益。企业应尽量采取有利于自身的结算方式,推迟纳税时间,获得纳税期的递延。如不能及时收到货款,采用代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可以避免垫付税款。

3.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主要是供货方的选择和固定资产购进时间的筹划。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可开具增值专用发票,企业可以抵扣,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开具普通发票,一般不能抵扣,故尽量选择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企业应合理安排购进固定资产的时间,控制购进固定资产专用发票认证时间,统筹考虑购进设备的时机,企业在增值税税额较多的月份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减少当月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减少企业现金流出,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4.增值税减免税的税收筹划。常用的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和国家对福利企业的优惠。

5.具体案例分析。分公司变子公司,享受农产品免税政策。某公司是一家乳制品生产企业,该公司下属农场、加工厂两个分公司,集奶牛初加工、深加工一身。生产产品有鲜奶、奶制品等几十个品种。年销售额达到8000万元,增值税率是鲜奶13%,其他奶制品17%。由于公司不需要对外采购原材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少,公司的增值税负较高,成为公司发展的障碍。

6.筹划分析。该公司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将公司原有的分公司变为子公司,农场、生产车间均单独注册为独立核算的子公司。这样,农场生产的牛奶按照市场价格销售给生产公司,生产公司为其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凭证。农场作为农业生产者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不必缴纳增值税;而生产部门可以凭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以每年5000万元的收购额计算,公司可以少缴纳增值税650万元。

(二)消费税税收筹划

1.关联企业转让定价。与增值税不同,我国消费税只对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征收,商业企业不征收消费税(烟草批发除外)。利用这一特征,如果企业集团内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则企业可以利用关联交易进行“转让定价”的避税方法,以较低但不违反公平交易的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再由该销售机构以高价卖出,以此降低集团的整体税负。

2.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消费税筹划中,关于企业经营方式有委托加工、自行加工两种。选取委托加工还是自行加工存在一个以外部加工费金额为参考的平衡点。在平衡点处两种方式的税后净利相同;在平衡点以上时,自行加工方式较优;在平衡点以下时,委托加工方式为优。

3.兼营多种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时的税收筹划。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没有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此外,对于粮食白酒除了要征收20%的比例税还要征收0.5元/斤的定额税。因此,当与之相比税率较低的应税消费品与其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时,不仅要按20%的高税率从价计税,而且还要按0.5元/斤的定额税率从量计税。与白酒类似的还有卷烟。所以,企业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时最好独立核算以降低税负,应将不同消费品分开按品种销售给零售商,分别开具发票。在账务处理环节对不同产品分别核算销售收入,以降低应税消费品的总体税负。

4.具体案例分析。设立销售子公司,减少税基近一半。某著名白酒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白酒在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产品供不应求,2007年以零售价82元/斤的价格销售100000斤。纳税情况

应交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金额×比例税率)

=(100000×0.5)+(100000×82×20%)

=169万元

筹划思路:为扩大销售,防止假酒冲击市场,同时成立自己的营销网络,酒厂决定组建独立核算、独立纳税的销售子公司。经估算,按30元/斤价格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82元/斤的价格对外销售。筹划后的纳税情况

应交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金额×比例税率)

=(100000×0.5)+(100000×30×20%)

=70万元

筹划结果表明,少交消费税:169-70=99万元。

综上所述,增值税、消费税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纳税上的一种精心安排,企业只要巧妙运用税收筹划的方法,就能为企业带来现实和预期的收益,可使企业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费用支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效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2001).

公司分立的税收筹划篇11

[论文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

税收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无偿向政府支付的一种费用,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企业作为独立经营的主体,可以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纳税额,使税收负担率达到最低。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存在的,目前看来至少包括政府依法治税的水平和税法变动情况两类因素。

首先依法治税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提,税收筹划是以现行税制为基础的,如果某一地区的实际税收经营不是以现行税法为依据,而是以其他类似收入指标的因素为依据,那么进行税收筹划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这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该注意的重要问题。其次,由于税法作为一种法律既有稳定性,也有一定的灵活性,所以进行税收筹划应该时刻关注税法的变化。在体制转轨尚未完成、税法调整较为频繁的阶段,这点尤其要重视,因为税法一旦调整,税收筹划的依据可能消失或改变,筹划的结果就完全可能与当初进行筹划的预期相反。所以,企业的决策者和财务人员应当重视税法的变化及调整,并据此相应调整税收筹划的策略和方案。任何一个税法的调整,其内容本身就是新的税收筹划的基础。

税收筹划由3个操作层次组成:①初级税收筹划:避免企业超额税负。②中级税收筹划:优化企业税务策略。③高级税收筹划:争取有利的税收政策。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和理性的标志,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纳税人往往面临着税负不同的多种纳税方案的选择,纳税人可以避重就轻,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方案,企业税收筹划就是合理最大限度地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一、房地产企业项目立项应考虑的税收筹划

房地声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一个涉及全局的、统筹性的财务管理活动,因此在房地产项目立项阶段进行的税收筹划最为重要。

1选择合适的建房方式

大部分房地产经营企业倾向于自行建造并销售房地产,这种方式的筹划空间较小,若利用代建、合建等方式则筹划空间较大。

(1)房地产的代建行为。这种方式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收入,但始终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为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这种方式减轻税负,但前提是在开发之初就能确定最终用户,实行定向开发,从而避免开发后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

(2)合作建房方式。根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一)的通知》的规定,“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的行为。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再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此外,以土地入股合作建房或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的。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也不征收营业税。企业可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实现共赢。

2开发多处房地产

房地产公司在同时开发多处房地产时,可分别核算,也可合并核算,两种方式所缴纳的税收不同,这为企业选择核算方式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一般来讲,合并核算的税收利益大一些,但也存在分别核算更有利的情况,具体如何核算:需要企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分析比较。

例1长春某房地产公司同时开发两处位于城区的房地产,第一处房地产出售价格为10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扣除的费用为400万元;第二处房地产出售价格为15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扣除的费用为1000万元。如果企业选择分别核算,第一处房地产的增值率为600÷400=150%,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600x50%-400×15%=24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1000×5.5%=55万元;第二处房地产增值率为500÷1000=50%,应缴纳土地增值税500x30%=15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1500×5.5%=83.55(万元)。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不考虑其他税费)1000+1500-400-1000-240-55-150-83.55=571.45万元。如若合并核算,两处房地产的出售价格为25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可扣除费用为1400万元,增值额为1100万元,增值率为1100÷1400=78.5%。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1100×40%-1400×5%=37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2500×5.5%=137.5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2500-1100-370-137.5=892.5万元。该税收筹划减轻税收负担892.5-571.45=321.05万元。

二、房地产企业项目建设中应考虑的税收筹划

1通过增加扣除项目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税收筹划

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成本之一,而土地增值税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情况下可以免征,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使得房地产的增值率不超过20%,从而享受免税待遇。

例2长春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栋普通标准住宅,房屋售价为1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费用为800万元,增值额为200万元,增值率为200÷800=25%。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200×30%=60(万元),营业税1000×5%=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10%=5(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000-800-60-50-5=85(万元)。如果该房地产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将该房屋进行简单装修,费用为200万元,房屋售价增加至1200万元。则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项目增加为1000万元,增值额为200万元,增值率为200×1000=20%,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该地产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1200×5%=6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0×10%=6(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200-1000-60-6=134(万元)。该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134-85=49(万元)。

2相关借款利息的筹划实务

由于大部分房地产经营企业开发资金来自借贷,具有资金量大、借款期限长、利息费用多等特点,所以可利用合适的利息扣除方式对借款利息进行税收筹划。

(1)针对房地产开发完工之前的利息费用,可以将完工之前的借款利息计人开发成本,并可作为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期间费用)的扣除基数。特别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还可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这样可以大大增加扣除项目,降低增值额,从税基和税率两方面减轻税负。

(2)针对房地产开发完工之后的利息费用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企业据此可以选择:如果购买房地产主要依靠负债筹资,利息费用所占比例较高,可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据实扣除。反之,主要依靠权益资本筹资,利息费用很少,则可不计算应分摊的利息,这样可以多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对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有利。

3销售与装修分开,分散经营收入

随着装修费在房款中所占比重逐年递增,若房地产企业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稍加变通则可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若房地产公司事先设立一家装修公司,同时与客户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房屋销售合同,一份房屋装修合同,则只需就第一份合同注明金额缴纳土地增值税,第二份合同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税基和税率减少,从而减轻了税负。

三、房地产企业销售时应考虑的税收筹划

房地产销售方式的选择也是进行税收筹划的一种好方式,通过改变销售模式的筹划不仅可以直接减少税负,而且可以间接地获得货币时间价值的好处。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1针对纳税主体的新设分立

这也就是说,房地产经营企业可以通过设立独立销售公司负责房地产销售,这种分立使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空间很大。

例3长春某房地产公司销售的普通标准住宅,在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基本相同的前提下,可采用以下售价方式。①若以1500万元的价格售出,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7.5万元,增值率为28.48%,应纳99.75万元的土地增值税,净赚232.75万元。②以1400万元的价格售出,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6.96万元,增值率为19.97%,免征土地增值税,净赚233.04万元。③如果房地产公司设立独立房屋销售公司,那么房地产公司可以将住房以1400万元的售价卖给销售公司,而后由销售公司再以1500万元的价格卖出,当开发公司卖给销售公司时,由于其增值率为19.97%<20%,免纳土地增值税。当销售公司以1500万元售出时,扣除营业税及附加合计:1500×5.5%=82.5(万元),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7.5+82.5=1250(万元),其增值率为16.67%<20%,免纳土地增值税。从全局来看,销售时只增加营业税等税金1400×5.5%=77(万元),获利润1500-(1167.5+77)=255.5(万元),比筹划前增加255.5-232.75=22.75(万元)。

2减少账面收入或递延纳税时间

(1)开发企业无偿或收取极少手续费委托销售公司销售房地产,并可协商开具销售清单,由于这种方式应按实际销售额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在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可以尽量递延,同时这样可以避免销售公司缴纳营业税。

(2)将原来由开发企业承担的销售及管理费用转嫁到销售公司,使销售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少甚至不交。当然,对于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等有费用扣除限额的扣除项目,应事先商议确定由开发企业承担,以避免上述费用因超标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

(3)对于客户通过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尽量与客户和银行协商,开立指定代收专户,将客户按揭还贷的部分定期先存入专户,然后分期办理转账时再确认收入并纳税。

参考文献

[1]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苏强,房地产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J],市场论坛,2006(2)。

公司分立的税收筹划篇12

在实际活动中,企业为了节税,在直接投资中要对企业兴办新的企业、购买新设备等进行税务筹划;在间接投资中要对购买国债和其他债券进行税务筹划。下面通过对宏泰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筹划来论述投资活动的税务筹划。

宏泰公司是国内一家大型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公司采用横向的发展战略。现在业务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食品加工业两个行业,食品加工企业总部设在深圳,适用税率为15%,除在深圳外,在内地还有A子公司,适用税率为25%。为了扩大公司规模和提高竞争力,企业在不断涉足新的行业。

为了实现其横向发展战略,公司决定兴办新的食品加工业M,并决定投资新的行业;为了提高资金占用效率,企业要对闲置的资金进行债券投资的选择等。对上述投资活动都可以进行税务筹划以减轻企业税负。对宏泰公司的筹划空间如表1所示。

二、企业直接投资的税务筹划

企业直接投资的税务筹划包括企业投资兴办新企业的筹划和企业购置设备的筹划。企业投资兴办新的企业包括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投资地区的筹划、投资行业的筹划。本文仅来探讨企业投资兴办新企业的税务筹划。

第一,企业组织形式的税务筹划。投资者创设企业需要在合伙制与公司制之间、子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进行选择。从税收负担的角度来讲,要比较不同组织形式在应纳税所得额相同的情况下的税收负担;还要比较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税负大小。

宏泰集团公司有食品加工企业,为了扩大经营范围,准备在内地新办一家银杏种植加工企业M,该银杏种植加工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5%,在选择银杏种植加工企业的组织形式时,要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分析:

银杏种植加工企业有一个五年的过渡期,在五年的过渡期内有很大的亏损,但亏损会逐渐减少。经估计,此银杏种植加工企业第一年的亏损额为20万元,第二年为50万元,第三年为100万元,第四年为5万元,第五年开始盈利,盈利额为120万元;五年后预测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130万元之间。

该食品加工企业总部设在深圳,适用的所得税率为15%。该企业除在深圳有总部外,在内地还有A子公司,适用的税率为25%;经预测,在未来的五年内,该食品加工企业总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800万元,A子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0万元、-50万元。

筹划步骤如下:

(1)在公司制和合伙制企业之间做出选择。合伙制企业假定有两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全年应纳税所得分成两部分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然后再乘以2,计算缴纳全部的所得税。企业税后所得40%分配给投资者,按规定使用个人所得税“股利项目”10%的税率。

由上述计算可得不同企业组织形式下的税负如表3所示。

公司制企业要缴纳两个层次的所得税:首先,企业实现的利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企业分给投资者的利润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制企业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分得的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因此可以看出,合伙制的税负相对要低一些。但不能一概而论,超过了一定范围,公司制的税负可能要低于合伙制的税负。

由表3可以看出,年应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时,合伙制企业的税负要低于公司制企业的税负;当年应税所得额高于20万元时,公司制企业的税负要低于合伙制企业的税负。宏泰公司新办制造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100~130万元,所以选择公司制的企业组织形式比较有利,所以银杏种植加工企业应设立成公司制的形式。

(2)在子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作出选择。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是独立的纳税人,应当将其利润并入总机构纳税;如果将总机构设在低税区,分支机构设在高税区,就可以减少纳税成本;在分公司亏损的情况下,总机构可以享受到税收抵减收益。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在亏损的情况下,总公司不能享受到税收抵减收益。

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如表4所示。

经分析,M公司有三种组织形式可以选择:

把M公司建成总公司的分公司,这样总公司和A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主体。总公司可以和M公司合并纳税,因此可以享受到M公司的税收抵减收益。

把M公司建成A公司的分公司,这样总公司和A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主体。A公司可以和M公司合并纳税,因此可以享受到M公司的税收抵减收益。

把M公司建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这样总公司、A公司和M公司均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不能合并纳税,总公司和A公司均不能享受到M公司的税收抵减收益。

经过计算,三种组织形式下的税负见表5所示。

由上表可以看出,方案二的总体税负最低,因此应该把M公司建成A公司的分公司。与方案三相比较可以节约纳税成本55万元。

第二,企业投资地区的税务筹划。我国区域之间税收政策是有差异的,国家对许多地区有税收优惠,因此在税务筹划时要充分考虑国家对不同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做出合理选择。

接上述筹划,宏泰公司新设的银杏种植加工企业M设在内地,有银川和莱阳两个地方可以选择,银川靠近原材料供应地而且有廉价的劳动力,但莱阳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产品市场更广阔。若在银川建厂五年后每年可实现税前利润100万元,若在莱阳建厂五年后每年可实现税前利润130万元,对此作出决策。

国家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2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宏泰公司要生产的产品系国家鼓励生产的产业,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莱阳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银川建厂应纳税=100×15%=15万元

在银川建厂的利润=100-15=85万元

在莱阳建厂应纳税=130×25%=32.5万元

在莱阳建厂的利润=130-32.5=97.5万元

比较可知,虽然在银川建厂的税收要低17.5万元,但在莱阳建厂的利润要比在银川高12.5万元,所以M公司应设在莱阳。

第三,企业投资方向的税务筹划。要进行投资行业的筹划,首先必须对行业间的税收待遇进行比较。但在投资行业的选择中不能只是比较税收的差别,还要比较不同行业的竞争力和自身的优势等。利用低税率的行业实施税务筹划有两个方面的思路:一方面,在企业设立之时充分考虑行业的税负情况,把税收因素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顺应国家税收政策,以减轻税收负担。另一个投资方向是政府鼓励投资的行业,虽然相对经营成本较高,但相比之下,税后利润也较高。

宏泰公司为实现其全球横向经营战略,2009年准备涉足新的行业,拟开办一家新的企业B,主要从事电子信息行业。如果为一般的电子信息行业,适用的税率为25%,但如果被认定为是高新技术行业则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由于该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方法,市场份额不断增加,企业的经营业绩每年都以成倍的速度增长。

同时,企业增加其研发投入,产品的技术含量正在逐步增加。企业2009年税前利润为1,000万元。并预测后四年的税前利润分别为1,100万元、1,300万元、1,200万元和1,500万元。鉴于上述条件,对公司新办企业进行行业筹划。

按照税法规定,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因此企业可以进行高新技术认定,通过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该企业假定于2010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因此可以享受到15%的优惠税率。

宏泰公司筹划前后税负比较如表6所示。

通过表6可以看出,进行筹划后企业税负大幅降低。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尽量投资于政府鼓励的行业或者是有税收优惠的行业,这样能降低企业税负,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三 、企业间接投资的税务筹划

企业除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和对外投资外,还可能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其他方面的投资,如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在企业进行证券投资决策时,不仅需要考虑各种证券投资的收益率的高低和风险的大小,而且还应当考虑税法对各种证券投资税收的规定,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新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宏泰集团公司2008年8月投资计划,总投资额为100万元,现有两个投资项目,条件都是期限为一年,单利计息,企业所得税率为25%:一是投资购买国库券,年利率为3%,另一项是购买公司债券,年利率为3.8%,表面看起来公司债券的利率要高于国债利率,但是前者要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而后者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实际的税后收益要通过计算来进行评价和确定。要求确定:宏泰公司购买那种证券合适?

我国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购买的公司债券必须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宏泰公司购买国库券时,一年后收回本金和利息共为:

本息额=100+100×3%=103(万元);税后利润=100×3%=3(万元)

宏泰公司购买公司债券时,一年后收回本息额为:

本息额=100+100×3.8%=103.8(万元)

应缴所得税=100×3.8%×25%=0.95(万元)

税后利润=100×3.8%-0.95=2.85(万元)

可见,宏泰公司购买国债要比购买公司债券多获利0.15万元,所以筹划之前不能单看利率的高低,还要看其利息收入是否纳税。

在本文中,宏泰公司为一家综合性的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对投资过程的税务筹划使宏泰公司的税负大幅降低。税务筹划前后的总体税负情况见表7所示。

上表可以看出,宏泰公司通过对上述所列的投资活动进行税务筹划减少税负713.45万元,并且使利润增加了687.65万元。由此可知,企业要在充分分析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同时要注意,税收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在税务筹划时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参考文献:

[1]王国华:《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年版。

公司分立的税收筹划篇13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概念及意义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或延迟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不违反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的投资、经营、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的过程。

    分析上述概念,税收筹划包含了两个含义:

    一是税收筹划必须同时达到减轻或延迟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否则,税收筹划就是不成功的;二是所有税收筹划的手段必须在不违反国家现行税法的前提下进行,否则,税收筹划也是失败的。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

    1.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实现纳税人财务利益最大化。企业为了进行税收筹划,必须对税法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深学习和研究,对企业具体业务进行合理安排和选择,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这个过程其实也是纳税人提高纳税意识的过程,同时,企业敢于面对税务机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利,做到主动缴税,抑制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2.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水平。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促使其精打细算,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增强预测、决策能力,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了进行税收筹划,就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会管理,建立一支熟知税法的高素质的财会人员,从而不断提高企业会计管理水平。

    3.税收筹划有助于优化国家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企业根据税法中税基与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鼓励政策,进行税收筹划,尽管主观上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上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助于优化国家产业结构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4.税收筹划有助于改进和完善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税收筹划是企业对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的反馈行为,也是对政府税收政策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善性的检验。国家可以利用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反馈的信息,改进和完善国家税法及政府税收政策。

    二、企业对外投资的税收筹划

    (一)投资企业性质的选择

    1.公司与合伙企业的选择

    我国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的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课征所得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后,投资者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是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则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征收各个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投资者对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案例1:张生准备独资经营一家商店,假如张生每年能盈利200000元,该商店如按合伙企业课征个人所得税,税后利润是200000-(200000×35%-6750)=136750元,设商店如按公司课征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为200000-200000×25%=150000元,假设税后利润全部作为股息分配,张生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0×20%=30000元,其实际税后收益为120000元,与前者比较,多负担所得税136750-120000=16750元,因此,张生做出了办合伙企业(如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设定),而不组织公司的决策。张生的这一选择是法律规定所许可的,在纳税行为未发生之前进行,并达到了节税的效果。

    因此,对于规模不大,管理难度不大的企业,选择合伙企业比较适合。但是,对于规模庞大,管理水平要求很高的大企业,因为其筹资难度大,经营风险大,管理相对困难,如果用合伙企业组织形式,要想正常健康运作比较困难,一般宜用公司的组织形式。

    2.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选择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独立承担纳税义务,可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如果当地的适用税率比母公司所在地的适用税率低,子公司积累利润还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享受当地的优惠政策,但设立为分公司,有利于总公司整体的税收筹划。在税收筹划中对于初创阶段时间较长,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的企业,一般要设定为分公司,从而使分公司的亏损能在汇总纳税时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负。而对于生产走上正轨,产品已打开销路,企业可以盈利时,则应设立为子公司,这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对跨国公司而言,可以并用两种公司组织形式,将其某些附属机构设立为子公司,而将另一些设立为分公司,以达到最优的税收筹划效果。

    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但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会失去很多客源。通常,具有高附加值,产品增值率高的企业,当它的规模较小时,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企业增值率较低,宜选择一般纳税人。

    (二)投资企业注册地点的选择

    进行跨国投资时,企业可以选择国际避税港,自由港等进行公司注册,如香港是亚洲着名的避税港,它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开始征收所得税,但所得税的课证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只对居民和非居民的境内所得征税,税率一般只为18%左右。进行国内投资时,首先必须熟悉各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经济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沿海开放城市的税收优惠,对西部开发的税收优惠,对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等。一般可选择能享受税收优惠的地区注册登记企业,这种区域税收优惠差异,给投资者提供了很好的税收筹划机会。比如,把总公司设在低税区,分公司设在高税区,把分公司在其他地方经营的收入归在总公司名下,合并报表统一纳税,以实现节税的目的。

    (三)投资行业的选择

    企业在投资行业选择时,要充分考虑税收因素,国家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对不同的投资对象规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必须先了解各行各业的税收待遇。如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没有税收优惠的其他行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而且没有减免税期。因此,企业必须精心筹划投资行业,节约企业税金支出。

    (四)企业出资方式的筹划

    出资方式可分为:有形资产出资、无形资产出资和现金出资。在投资方式筹划过程中,企业通常采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因为以有形资产出资的设备的折旧额及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可以在税前扣除,削减了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其次,在变动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产权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方法的不同导致高估资产,这样既可以节省投资成本,又可以多列折旧及摊销费而减少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对外筹资的税收筹划

    (一)筹资利息的税收筹划

    我国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筹资的利息支出,凡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自企业投产营业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摊销;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财务费用可以直接冲减当期损益,而开办费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值则须分期摊销,逐步冲减当期损益。因此,为了实现税收筹划,企业在控制筹资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尽量加大筹资的利息支出,尽可能加大筹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份额,缩短筹建期和资产的购建周期。

    (二)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选择

    企业的筹资方式可分为权益资本筹资方式和债务资本筹资方式两大类。选择不同类别的筹资方式,不仅隐含的财务风险不同,而且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也不一样,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不同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因此,减轻企业税负也是企业筹资决策中必须认真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权益资本筹资方式有发行股票、企业自我积累等。发行股票属于增加权益资本,优点是风险小,无固定利息负担等,缺点是其成本为股息,不作为费用列支,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税收负担较重。自我积累方式由于资金的占有和使用融为一体,税收难以分割或抵消,存在着双重征税的问题,税收负担最重,因而难于进行税收筹划。

    债务资本的筹资方式有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后面再想祥述)等。借款和发行债券都属于扩大借入资金,借入资金的成本是利息,按税法规定可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列支,其优点是资金成本可以减税,缺点是到期必须还本付息,当企业资不抵债时,有可能要破产清算,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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