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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农业经济合集13篇

发布时间:2024-03-06 14:51:51

传统农业经济

传统农业经济篇1

关于中国传统农业的特点,有人归纳为两点,有人归纳为三点或五点,等等。[59a.29a.58.42a.64.50b]不管具体表述如何歧异,人们的分析一般是从生产技术和生产结构两方面着眼的;最近亦有人从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业及其相互关系考察我国传统农业。对我国传统农业与水利的关系则有不同认识。

生产技术的特点

精耕细作是中国传统农业生产技术的主要特点,这是国内外学者所公认的,但对精耕细作内涵的认识有一个深化过程,对它形成的原因和作用,则存在较大分歧。

董恺忱考证了“精耕细作”一词的来源,指出古代文献中虽屡有“深耕疾耘”等证,但“精耕细作”一词始见于五十年代我党关于农业合作化文件和毛泽东同志的讲话中;它实际上是近人对我国古代农业生产技术体系的一种概括[59c]。这一观点已为人们所普遍接受。至于这一技术体系的内容,开始时人们偏重从耕作栽培技术上去理解它,并以南北不同的土壤耕作体系的形成作为农史分期的重要标志。外国人有称中国传统农业为“中耕农业”,而与西欧中世纪“休闲农业”相对称者,也是着重在土壤耕作体系的区别[69]。与此同时,人们又纷纷强调中国传统农业土地利用率高(较早由休闲制进入连和制和复种制)这一特点,而与精耕细作并列。随着人们对我国传统农业技术体系认识的深化,人们对精耕细作内涵的理解也大大拓宽了。1989年出版的《中国农业科技史稿》“结束语”在论述精耕细作技术体系时,就把提高农业生物自身生产能力的技术措施(如育种.种子处理保藏.对农业生物之间互养或互抑关系的利用等)和改善农业生物环境条件的技术措施(如土壤耕作.施肥.灌溉等)提到同等重要地位。上述精耕细作的技术体系,一方面以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为基础,另一方面以“三才”理论为指导,这三方面结合而成的统一整体,也可以用“精耕细作”来概括。文中又指出,精耕细作首先是在种植业中形成,但在发展过程中,其基本原则也被应用于广义农业生产的其它领域中[49]。已有人试图用这种认识具体阐述中国传统的农学体系。[29b]

精耕细作属集约经营的范畴。我国传统农业基本上属劳动集约类型。精耕细作与多劳集约关系密切,以至有论者往往把二者等同或混淆起来。最近有人指出精耕细作不一定和多劳集约相联系,并以汉代的代田法和区田法为例,说明可以有产量和效率并重型精耕细作和多劳集约型精耕细作,只是由于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中,小农分散经营越来越占优势,精耕细作也就越来越被限制在多劳集约的轨道上运行了[29e]。

至于精耕细作传统形成的原因,或强调人口多耕地少格局的影响[8a.11],不过这种格局的形成相参对晚后,难以成为精耕细作形成的主因。更多学者从封建地主制下小农经济的特点予以解释,本综述下篇还将具体论及。席海鹰的思路与众不同,他强调自然条件形成的压力,认为精耕细作是在中国人民改造恶劣的自然环境.抵御频繁的自然灾害的过程中建立并得到发展的。他不是用封建地主制解释精耕细作的形成,相反,是用精耕细作来解释封建地主制的形成,把精耕细作视为联结中国自然条件和中国社会的中轴。[48]从某些精耕细作技术在封建地主制形成以前即已出现看,[29a]这种说法有其一定道理。农史界的学者则多倾向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即:精耕细作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与不利的自然条件的斗争中所创造的巧妙的农艺,它的形成和发展既与封建制下农民有较多的人身自由和经营自主权有关,亦与逐步形成的由局部到全国性的人多地少的格局有关,同时,它又是各民族农业文化相互交流和融合结果。[49.29a]

生产结构的特点 农业生产结构指农业生产中各个生产部门或生产项目之间的结合形式和比例关系。它的中心是农牧关系。中国古代农牧关系有着与西欧中世纪不同的特点。在广大的农区,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导,种植业中又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畜牧业只占次要地位。故古人有“辟土殖谷为农”(《汉书·食货志》)之说。对这种历史现象,论者鲜有不承认的,而认识则大相径庭。

国外学者有称中国传统农业为“无畜农业”或“跛足农业”的。五十年代末出版的《中国农学史》认为我国自春秋以来形成“重农轻牧”的“跛足农业”,影响颇大。[7a]。宁可基本上承袭了这一观点,认为“从汉代开始,除饲养军马及西北与游牧民族接壤的地带外,在农业地区中,与农业相结合的大规模畜牧业就没有得到发展”。其原因则是:个体生产,不宜大规模畜牧业,精耕细作,连种复种,无法普遍开辟牧场;农业生产率偏低,无法广种饲料。[11a]唐启宇分别以“主谷式”农业(先农后牧)和“谷草式”农业(农牧并重)来概括东亚和西欧的传统农业。[51]曹隆恭也认为中国古代农业偏重粮食,不是农牧结合,而是农牧分区。[58]有些研究世界史的同志也从中外比较的角度谈到中西农业生产结构的不同特点。例如吴于廑认为无论东方西方,封建社会的经济都是农本经济,以足衣足食为根本目的,耕织结合,但对牧养牲畜的需要各不相同。中国养畜主要为农耕提供动力,牛耕发展缓慢,纺织原料不靠畜产品。南欧中亚土质粘重,很早就使用重犁,要用二牛.四牛以至八牛拉犁,养牛较多;纺织原料主要是羊毛,养羊业比较普遍;加之很早就有食肉.饮乳酪的习惯,故畜牧业在农本经济中的比重较大。[28]马克思垚也有类似的论述,但他认为中国牧轻农重特点的形成有一个过程,而对西欧中世纪畜牧业比重也不宜高估。[1]

以上论断,如局限在农区个体农户经营的畜牧业的范围内,无疑是正确的或部分正确的。所以说是部分正确,是因为如“跛足农业”一类提法虽然形象,但欠全面,容易引起误解(台湾学者许倬云就曾指出,中国农业自成体系,但是中跛足的[64])。中国传统农业不是农牧结合的提法亦未必符合实际。有些同志更由此走向极端。陈平认为西欧一直是半农半牧,以牛为主,中国则自井田制崩溃以来,就形成以粮为主的“单一小农经济结构”,这是我国两千年来动乱.贫穷.闭关自守的病根[34a]。

这种观点引起一些同志的批评。他们指出:“单一小农经济结构”这一概念是不科学的。因为这里的“经济结构”实际上只是指生产结构,不应与小农经济混为一谈,小农经济一般同时经营多种生产项目,其生产结构不可能是“单一”的。我国春秋以后畜牧业并没有走向衰落,而是有一个较大的发展,至中唐以来才逐步产生农牧关系畸轻畸重的现象,但也不能笼统称之为“单一经济”。我国农区生产结构是以粮食生产为中心,耕桑并举,农牧结合的综合经济。就农牧关系而言,虽然畜牧业只是农区农业经济中的副业,但一方面利用农副产品牧养牲畜,另一方面利用畜粪肥田和畜力耕作,也是农牧结合.互养互促的一种形式。除农家小型养畜业外,地主和国家往往经营较大规模的畜牧业,而广大牧区又有比较发达的游牧经济。我国古代农牧关系可概括为“两个并存”,即:农耕民族占统治地位的,种植业为主的地区和游牧民族占统治地位的.以畜牧业为主的地区同时并存;在以农为主的地区内,则是以养马业为基干.主要用于军事目的.规模较大的国营牧业和以牧养猪.牛.羊和家禽为主,主要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规模较小的民营(农民和地主经营)牧业同时并存。[29b.c.d.2]

关于“多元交汇”

我国是幅员辽阔的多民族统一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存在着不同的农业类型,不能归结为某种单一的模式。由于各种原因,以前的农史研究偏重于汉族和经济发达地区,有欠全面。在编纂《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时,曾提出要反映各民族对农业科技的历史贡献,不能写成单一的汉族农业科技发展史。这方面的工作已陆续取得一些成绩。在此基础上,近年来有人提出中国传统农业是“多元交汇”的体系的命题,指出中国农业不是从单一中心起源而向周围辐射,而是在广阔的地域内的若干地点同时或先后发生的,各地区各民族基于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传统,经过分化和重组,逐渐形成相对异质的农业文化,中国古代农业是由这些不同类型的农业文化融汇而成,并在他们的相互交流和相互碰撞中向前发展的。精耕细作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多元交汇”体系的产物。多元交汇和精耕细作构成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特点,并成为其巨大生命力的源泉。论者谓这一观点能更全面.更真实地反映我国作为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农业发展的面貌与机制。它与费孝通提出而为民族学.考古学界普遍接受的中华民族与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命题相互衔接,而又有所区别。[29e]

关于“水利农业”

十七.八世纪以来,西方流行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古代有完善的农田灌溉系统,是集约化农业的组成部分。近世言“亚细亚生产方式”者,或把水利灌溉.农村公社.土地国有.专制主义作为其主要特征,而中国亦被归入其中。主要根据之一是马克思说过人工灌溉设施是东方农业的基础。这种观点颇有影响。最近的例子是孟庆琳.王朗玲的文章,认为“我国封建农业是主要的特征是水利农业”,水利灌溉在任何地方都是农业生产的支柱,黄土地区在适当灌溉条件下的“自行肥效”是中国农业具有持久性的主要奥秘。而中国封建官僚体制.宗法制度,以及封闭性都是水利农业的产物[43]。这种观点在农史界并没有获得响应。因为很明显,像我国最早的农业百科全书《齐民要术》反映的那种旱作农业技术体系,是很难划入“水利农业”范畴的。已故王毓瑚先生曾对这种观点提出了系统的批评。他指出十七.八世纪以来欧洲人传说的中国古代农田灌溉制度是出于想象和误解,马克思所说的“东方”,不包括中国在内。农田水利建设兴起的战国时代,也正是土地私有制实行之时。我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实现过类似灌溉网的广泛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集权政治没有必然联系,分裂时期的某些割据政权,反而往往在农田水利建设上做出成绩[4]。李根蟠认为中国古代农业既不象西欧那样完全依赖天然降雨,也不象马克思所说的古代东方完全依赖人工灌溉,各地区是在很不相同的条件下以不同方式解决水的问题,不存在遍及全国的灌溉网。他的观点基本上继承自王毓瑚,但并不否定井田沟洫体系的存在,只不过认为它的作用在排水洗碱。沟洫农业是垄作形成的旱作农业,而非灌溉农业。[29f]最近史学界批判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中关于“治水社会”理论时,也指出它背离了中国历史实际。[12]

二.对中国传统农业评价中的肯定论和否定论

对中国传统农业的评价,是与中国农业现代化应走什么道路的问题紧密相连的。七十年代末,我国曾从美国引起成套的农业机械化设备,一时间在部分同志中引起近乎天真的乐观情绪,似乎只要照搬西方的技术和设备,就可以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我国农业现代化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精耕细作的传统,被认为是小农经济手工操作的产物,甚至不再值得一提。在生产结构方面,有人也主张学西方,走“以牧为主”的道路,改变我国以植物性食物为主的传统食物结构。与此相联系的还有对解放后三十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的评价问题。生产结构不大合理,生态环境恶化是三十年农业遗留的突出问题之一,有些同志对此估计较重,认为是执行“以粮为纲”方针所致;“以粮为纲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产物,与历史上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的农业结构一脉相承。这样,他们就从对三十年的否定进而为对传统农业的否定。这股思潮最有代表性的是陈平的《单一小农经济结构是我国两千年动乱.贫困.闭关自守的病根》等一系列文章。在作者看来,单一经济.精耕细作.小农经营是三位一体的。它破坏自然生态,引起劳动生产率递减(如说“精耕细作,复种套种,加上灌溉,使地力不得休息,土壤沙化.盐碱化日益严重”等),造成人口问题和周期性土地危机;阻碍分工,抑制交流,使资本主义不能顺利产生(作者称之为“稳定性最高.进化度最小”的“超稳定结构”),等等,总之是坏到了极点。《病根》一文在《学习与探索》发表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分别全文或摘要转载,一时造成颇大影响。[34]”

这种观点在农史界引起了几乎一致的反对。较早提出不同意见的,如杨直民.董恺忱指出,从农业历史看,集约化是必然趋势。中国传统农业以劳动集约为特点,技术上表现为精耕细作;西方农业现代化,也是提高农业集约度的过程,技术上表现为机械化的精耕细作。因此,不应把机械化和精耕细作对立起来。在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应该吸收精耕细作传统中合理的.有用的因素[33]。郝盛琦等人批评了把我国封建社会存在的种种弊端归罪于“单一小农经济结构”的观点,反对全盘否定我国传统农业和传统农艺。指出“精耕细作的传统,虽然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它却是我国农民智慧和经验的结晶,不便许多技术经验足资今天借鉴,而且就通过精细管理提高单产这一发展方向而言,也仍然符合我国今天人口多耕地少的国情,决不能简单地贬之为‘老路’。我国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应当继承和发扬,但我国传统农业建立在手工劳动.部分使用畜力和直观经验基上,劳动生产率极低的状况也一定要改变”。“农业机械化必须有利于精耕细作和促进单产的提高,否则,就将在中国的土地上失去生命力”[46]。更多的同志是从正面对传统农业的历史成就和它在农业现代化中的地位给予肯定的评价。尤其是原农业副部长刘瑞龙《正确对待我国农业历史遗产》和《论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化》等文,影响较大。作者指出:“在中国农业发展过程中,不是放弃精耕细作的传统来实现现代化。相反,必须利用精耕细作的传统来实现现代化。把精耕细作和现代化结合起来,这将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特点和优点,是加快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最基本的依据。”由于这些文章曾广泛征求和汲取农史界的意见,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时农史界的共识。[19]

肯定论者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论证的。

1.总结我国传统农业的历史成就,肯定它在世界农业史中的崇高地位。这方面文章发表得很多,尤其集中在农业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农史》(季刊).《农业考古》(半年刊)和《农史研究》(不定期论文集)上,这一时期出版的若干专著和小册子也以很大篇幅阐述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只举两例予以说明。董恺忱在《从世界看我国传统农业的历史成就》一文中,广泛吸收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他们的评论,指出:一.中国是世界上栽培作物起源中心之一。二.中国框形犁是世界上最发达的传统犁之一。它的特点是具有曲面壁和摆动性。西方近代犁吸收了中国犁的特点,成为近代农业革命的契机。三.我国是世界上有较高土地利用率的国家之一。和南欧中世纪长期实行休闲制不同,中国很早就实行连种制和复种制。四.在世界农业发展较早的国家中,我国是没有出现地力衰竭的几个仅有国家之一,这主要得力于中国农民善于利用生产.生活上的废弃物给土地施肥。五.我国传统农业一度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主要表现在精耕细作农艺和较高的单产上。西欧中世纪收获量只有播种量的三四倍,而中国达到十几倍.几十倍以至上百倍[59b]。原江西省博物馆陈文华等主办的中国古代农业科技成就展览,则以具体事实说明我古代许多农业工具和农业技术,比西欧领先一两千年。

传统农业经济篇2

如前所述,我国传统农业土地利用率很高,土地生产率也是相当高的。据日本学者熊代幸雄对古代农业播种量与收获量比值的研究,西欧“在以小麦为主食的英格兰,这一比值在中世纪略少于4,到了近代则提高到11—6”。在六世纪前期的华北(《齐民要术》所反映的时代),粟的比率倍数为200—400倍,麦类则为200—44倍。“与欧洲相比高出10倍左右”。[68]宁可也指出:“如果从播种量看,欧洲中世纪农业的粗放程度就更惊人了。当时一般收获量最低是播种量的一倍半两倍.一般是三四倍,最好的年成也不过六倍。至于我国,从云梦秦简的材料看,收获量至少为播种量的十倍到十几倍,而据《氾胜之书》《齐民要术》记载则已达到几十倍至上百倍。”[11b]直到近世,我国农业单位面积的产量仍居世界前列。如一些农业科学家曾利用《沈氏农书》和其它一些资料,估计明末清初嘉兴地区稻米产量最高为每公顷6700——8400公斤,而今天美国加州稻米产量仅为每公顷6500公斤。[70]

但如果我们把视线转向农业劳动生率,把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联系起来作为动态的考察,就会发现情况有所不同。较早进行这方面研究工作的是宁可。他计算了西汉农业生产的三个数字:“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产粮两千斤,每个农业人口每年口粮四百六十八斤,全国每人每年占有粮食六百四十斤。这些数字反映了一个我们过去不大注意的情况,那就是:从汉以来的两千年,我国农业虽然有所发展,但农业劳动生产率,每个农业人口的口粮数和全国每人每年平均占有粮食数仍在汉代已经达到的水平上徘徊。”他又认为西欧中世纪虽然单产较低,但由于每户耕作土地较多,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粮食和能为社会提供的剩余产品和中国相差无几。[11a]

继宁可以后,近年研究历代亩产和劳动生产率的不乏其人,现仅举跨代研究的若干例子:

吴慧对汉代亩产和劳动生产率的估计大大高于宁可。在他的估算中,亩产在汉唐有明显的上升,宋代稍有下降,明清缓慢增长,近代则显著下降,劳动生产率唐代达到高峰后即呈下降趋势,清中期低于战国秦汉,近代进一步下降。[27a.b]

朝代 粮食亩产(市斤/市亩) 劳动生产率(市斤/劳动力)

—— —————————— 原粮 成品粮

战国 216 3188 2027

西汉末 264 3578 2151

唐 334 4524 2396

宋 309 4175 2179

明 346 4027 2255

清中叶 367 2262 1260

近代(1931) 269 2214

项目 ——土地生产率产量 ——劳动生产率

时间 (市斤/市亩) 指数 劳动力年产量(斤) 指数

汉 92.5 100 2039.5 100

唐 109.0 118 2071.0 99

宋 133.0 144 1894.0 93

清(近代前期) 226.0 244 1421.5 70

近代后期 230.0 247 1478.0 73

王家范.谢天佑在三十年代蒙文通亩产研究的基础上加以修改补充,结论是:中国封建社会单产是几度上升,曲线前进的。明清南方常产是占国的5.5倍,是汉代的将近4倍。其中单产增加有四个关节点:一是汉武帝后,较战国增长43%,二是唐,较汉增长31%,三是两宋,较汉增长106%,四是明清,较汉增长284%,较宋则增长41%强。胡戟对汉唐明清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行了推算:汉代每劳动力产粮2000斤;唐代2400斤,是封建社会顶点;明清之际江浙一带4418斤,但这是地区性的;清乾隆以后人口增加,农业劳动生产率下降,作者总结说:两千年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发展是缓慢的,缓慢到近于停滞。卢锋的估算与上述诸人均不相同。他认为从汉到清两千年间,土地生产率即亩产获得长足发展,清代亩产相当于汉代的2.44倍.亩产的提高表现出加速运动的趋势;宋代以前一千多年增加了44个百分点,宋以后至清不到一千年则提高了一倍。但劳动生产率水平却显示出迥然不同的变动趋势。清代劳动力年产粮指数反比汉代下降大约30%。他把土地劳动生产率这种动态趋势的比较差异称之为“农业生产效率剪刀差”。他进一步指出,两千年间我国粮食总量增长了3.7倍,而人均占有量指数却下降了32%。是一幅有增长而无发展的典型画面。[14a.b]

国外学者也作过有关估算和统计,如帕金斯估算了六百年来中国粮食单产的发展趋势,他根据(按人计算的粮食产量×人口数)/粮食耕地面积=单产量的公式,设定按人计算的粮食产量基本不变,从而推算出下述结果:[71]

(1400年):(570×72)/(370×0.8)=每市亩139斤

(1770年):(570×72)/(950×0.8)=每市亩203斤

(1850年):(570×410)/(1200×0.8)=每市亩243斤

(1933年):(570×500)/(1470×0.8)=每市亩242斤

(1957年):(570×650)/(1680×0.8)=每市亩276斤

(式中人年均产粮量设为570斤,种粮地占耕地80%,人口与耕地面积均以百万为单位)

帕金斯在这里计算的是土地生产率而不是劳动生产率。但根据他设定的人均粮食产量基本不变的前提,假如明初到二十世纪中期农业劳动力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也大致不变(事实上大概正是如此),则农业劳动生产率在六百年中也应基本不变。

从上述举例看,各家对历代亩产和劳动生产率估算结果相差颇大。我国古代缺乏系统的粮食亩产记载,只有零散材料可供推算,历代人口与垦田数字虽多,问题也不少。不同时代不同地区度量衡千差万别。这是导致各家估算差异的客观原因。各家估算方法的不同,也是形成差异的原因之一。要取得被普遍接受的结论,仍需作进一步的努力。不过,根据目前研究状况和成果,对我国历史上农业土地生产率与劳动生产率的发展趋势作出一个初步的判断,仍是可能的。

就粮食单产而言,各家估算虽然出入颇大,但认为战国秦汉到清前期亩产逐步增加则是一致的;近代亩产是增是减,则有分歧。大量事实表明,尽管近代粮食总产仍有增长,粮食单产恐怕是下降的,虽则这只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农业生产的暂时性逆转。章有义整理现存徽州地主帐册时发现,这一古老地区的农田亩产自乾隆中后期起即出现下降迹象,到了近代,这种下降趋势更为明显。他又根据伪满三十年代中的抽样调查,指出近代东北垦区单产的普遍下降。“除少数近代农业生产力确有发展的地区以外,可能有相当多的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的趋势”。这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小农贫乏经营的必然结果”。“这正是近代中国农业危机的实质所在。”“一般地断言近代中国农田产呈继续增长的势头,否认‘人口压力下土地过度耕作.地力枯竭’的现象是没有充分根据的。”[57]帕金斯关于近六百年来粮食单产量不断增加的结论,是把人均粮食产量当作一个常数,而根据人口数.耕地数推算出来的。为满足人体正常的生理需要,人均粮食消费量(主要是口粮数)是有一定标准的。在其它材料缺乏的情况下,根据大致恒定的口粮标准,可以从人口和垦田数倒推粮食总产量的增减趋势和在正常情况下粮食单产水平的大致下限。这是国内外学者相当广泛采用的方法。不过,这种方法有很大局限性。因为粮食消费的弹性较大,且受生产制约。粮食产量不足,就会压低消费,以至“糠菜半年粮”,粮食产量丰裕,就会增加消费,有更多粮食转化为肉类酒类等。正常条件下粮食的人均需求量并不等于实际人均消费量,也不等于实际的粮食人均产量。因此,在长时间内把人均粮食产量固定化倒推粮食单产,本身就包含了与实际情形产生较大偏离的危险。程洪就曾对帕氏的上述推算公式提出批评[61]。而且帕氏是选择了近代最好时期(1933年)与近代开始时期(1850年)和解放后(1957年)相比较。这样推算和比较的结果自然就掩盖了近代单产下降和解放后单产迅速恢复和提高的事实。

至于农业劳动生产率,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包括近代)比前代有所下降是大多数研究者公认的。但我国封建时代农业劳动生产率并非自始至终都是下降的。西方一些经济史学家如波斯坦等,认为封建社会技术停滞,土地单产基本上没有提高,人口却不断增加,必然是人均占有土地面积不断减少,所以封建社会中农业劳动生产率有一种下降趋势。这种意见,就西欧中世纪而言也未必正确,更不符合中国的历史实际。从最简单的常识判断,宋以前农业工具和农业技术均有明显进步,亩产也有提高,宋代人口虽比汉唐增多,但农业开发范围也有相应的拓展,劳动生产率理应比前代上升而不是下降。唐宋以后情况比较复杂,分歧也较大。劳动生产率下降的观点似较流行,但也有不同看法。估计较高的如薛国中,认为16—18世纪中国农业又有新跃进,生产技术提高,产量增加,经营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大大超过同期西方农业革命的内容,可称为中国的农业革命。他估算万历年间苏州.松江.常州.杭州.嘉兴.湖州六府的余粮率分别为百分之45.7、63.3、61.6、75、52、73[62]。根据吴慧最近的计算,清前期(乾隆年间)每个农业劳动力生产原粮3877.7市斤,合成品粮2358市斤,达到盛唐时的水平。嘉庆以后农业劳动生产率才开始下降[27b]。史志宏对清代粮食亩产.总产和劳动生产率的估算与吴慧不同,但他也认为清初劳动生产率比明代高,十八世纪中叶(乾隆中后期)以后劳动生产率才逐渐下降,至鸦片战争前夕,仅及明代的2/3[13]。看来,清乾隆以前,农业劳动生产率即使没有明显上升,起码也和唐宋大体持平,否则康乾盛世的出现,清代人口的激增都难以获得合理的解释。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由升而降的转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口的增加导致每人平均占有耕地面积的显著减少。也就是说土地资源的相对短缺限制了正常生产能力的发挥然后是继之以地力下降.生态变化等因素的作用。目前一般用每年每个劳动力平均生产粮食数量作为劳动生产率的主要指标,但在耕地不足条件下,各个农户会更多地开辟副业门路或外出当雇工,增加农业以外特别是粮食以外的收入,因此,宜把劳动力年粮和年产值两个指标相互参照,既考虑实际上达到的劳动生产率,又考虑可能达到的劳动生产率。这样,似乎能更全面地反映农业生产率的真正状况。不过,无论如何,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业劳动生产率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局限,这是毋庸置疑的。

转贴于 四.“增长”论与发展论

对我国传统农业的不同评价,除了对农业生产率估算的差异以外,还存在理论和概念的分歧。

近年业西方发展经济学传入我国,影响颇大。根据舒尔兹的理论,传统农业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均衡状态,技术状况是不变的,生产形成定局,进一小增加产量已不可能。下面将要谈到,这一概念未必符合我国传统农业的实际。帕金斯是服膺舒尔兹的,但他看到了从明代至二十世纪五十所代农业产量一直在增长的事实。他指出,中国人口在十四世纪后期至十九世纪初增长了5—6倍,十九世纪初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又增长了百分之五十,中国农业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增长,虽有曲折,但总算跟得上人口增长的步伐,甚至能提供一点维持生活以外的“盈余”。这一增长的原因,作者认为主要是土地劳动和资本投入的增长,至于技术上的变化,不论是由于设备改进.耕种的良好方法,或是由于新作物.新种子,都无关重要。作者称之为“技术停滞中的产量增长”。[71]这样。帕金斯就“协调”了舒尔兹理论和中国历史实际之间的矛盾。帕金斯的方法和结论,被中外研究者所广泛引用。

发展和增长这两个词原来是词义相通可以互用的。发展经济学赋以其不同含义。或认为经济增长指一国生产的商品和劳务总量的增加,发展则意味着结构和制度上的改革。如陈江参照帕金斯的研究成果,运用发展经济学的因素分析考察了清代经济发展轨迹,认为是典型的“没有发展的增长”,庞大的人口普遍的贫穷后和社会的停滞,便是这种“增长”的基本特征和必然结果。[35]或以劳动生产率的升降区分发展与不发展。如前引卢锋文根据土地生产率上升和劳动生产率下降的趋势把整个中国传统农业视作典型的“有增长而无发展”。[14]从劳动生产率着眼,又导出“内卷化”或“过密型增长”理论。如黄宗智认为中国农业主要依赖农作物,而较少牧养牲畜,这一特点表现为极高的土地生产率和极低的劳动生产率,两者的结合正是正是农业内卷化的证明。内卷化是指在人口压力下,劳动投入增加而边际报酬递减情况下进行的农业生产。[72a]以后,黄宗智又提出“过密型增长”的概念。他在《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一书中区分了农村经济变迁的三种状态:密集化,产出或产值以与劳动投入相同的速率扩展,劳动生产率不变;过密化(即内卷化),总产出以单位工作日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扩展,即劳动生产率下降;发展,产业扩展快于劳动投入,单位工作日边际报酬增加,即劳动生产率上升。作者指出明清时期长江三角洲农村经济的总产出和总产值的绝对量有相当幅度的增长,家庭年收入也有若干程度的增长,但这种增长是由于家庭劳动力的更充分利用,其代价是单位工作日的报酬递减,因而这是一种“过密型增长”,即“无发展的增长”。[72b]黄书中利用了李伯重的研究成果。李伯重认为明清江南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主要通过两条途径:一是在水稻生产中增加以肥料为中心的资本投入,一是农业经营重心向集约程度更高的蚕桑业转移[30]。李伯重意在论证明清农业的发展,而黄宗智认为它正好证明了明清农业没有发展的增长。因为蚕桑业单位工作日的报酬低于水稻生产,肥料投入虽然增加,但边际报酬递减,明清水稻产量并没有增加。这是由于理论与概念不同,以致对同一事实作出相反判断的一例。黄宗智认为,这种“过密型增长”一直延续到八十处代实行改革以前。[72b]

对无发展论提出批评并揭出彻底发展论旗帜的是吴承明。八十年代初,吴承明指出:二次大战以前,西方对中国经济史研究中流行一种“停滞论”,认为中国社会处于长期停滞状态,不能自己振兴经济。(按,中国传统农业被认为是这种停滞的典型)这种理论,有的出于资产阶段偏见,有的是对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误解。二次大战以后,停滞论受到批判,又有传统平衡论的出现。“用平衡解释停滞不变状态,近年来甚为流行。他们大体是指物质生产和消费的平衡。这里所谓传统平衡,是指传统生产技术的平衡状态,并未确定量的关系。这个理论虽然比较生动,而实际上是停滞论的翻版,意在说中国的旧社会是停滞不变的,有待西方势力来打破平衡,然后引起变化。”并对伊懋可“高度平衡的陷阱”理论作了具体评论。[26]。八十年代未,吴承明又提出反对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中的“沉沦观”以及“不发展的发展”(Deevlopnent of underdevelopnent)之类的理论。指出“中华民族的经济史是一部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历史。其间有严重曲折,以至人口损失三分之一,但即在这种时代,也不是神州陆沉,而有它发展和进步和一面。这正是帝国主义不能灭亡中国的原因。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百年间,是中国历史的又一次曲折,但新的力量和运动也从这里开始。”[25a]他对近代农业生产力作了具体考察,认为“是有一定发展的,生产方法也有所变化。发展甚慢,但基本上能适应人口增长的需要。变化极微,但也不完全是老样子了。”在对近代粮食总产量增长,单产和劳动生产率下降的估计上,吴承明和大多数研究者是大体一致的,但他不同意包含着贬义的农业内卷化的提法。他认为,在人口压力下,劳动力边际产量递减的生产是存在的,但它不但对小农的生存有效用,而且从宏观看,可使土地得到充分利用,人民获得足够的食用。很长时期内,在边际产量递减的同时,总产量仍会不断上升,整个近代尚未达到峰巅,在这个意义上讲,近代农业仍然是个进步。边际产量递减论以假定土地.资本.技术等因素不变为前提,事实上这些因素不是不变的,因而不一定完全是边际收入递减的生产。我国传统农业固然以人力为主,但并非纯粹劳动密集生产,也重视肥料.种子.饲料等资本的投入。小农经济精打细算,以为人口压力会迫使农民将剩余劳动力无限投入土地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25b]

这种对近代经济史沉论观的批评获得了响应。如王建中认为近代农业确有一定发展,停滞.衰退的主张值得商榷。[21]据报道,衣保中在对东北近代农业的研究中提出了“农业近代化”的论题。他不同意把中国近代农业看成漆黑一团.毫无进退。明确指出:“进入二十世纪以后,以农业技术实验化,生产工具机械化,农业生产商品化.农业经营资本主义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业近代化在中国已经发生和逐步发展,这是中国近代农业发展史的主导方面,不应一笔抹煞。”(《东北农业近代化研究》吉林文史出版社90)

传统农业经济篇3

绥化市是黑龙江省典型的农业大市,下辖三市六县一区。近年来尽管绥化市农业发展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绥化市所辖的10个县(市)区资源差异很大,使得绥化市内部县市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呈现出“马太效应”。既有肇东、安达这样的全省“十强县”,又有兰西、明水这样的全省“十弱县”。异地经济发展思路就是在绥化农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条件下产生于基层干部群众发展经济的实践活动,2006年,绥化市下属安达市太平庄镇镇长陈福义向投资商宣传安达市招商引资的政策和发展环境,投资商出于市场辐射半径的考虑,没有看中距离市区较远的太平庄镇。但在安达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投资商最终把项目建设安置在安达工业园区,税收由太平庄镇和园区按比例分成。这个变通,不仅改变了太平庄镇的经济发展命运,而且开创了安达市乃至整个绥化市异地经济的新样本。而后得到上级的重视、推广和运用。2011年初,新任市委书记朱清文在基层调研中充分肯定了太平庄镇的做法,并针对绥化当时农业经济发展资源与项目结合途径矛盾突出的情况决定将太平庄镇的做法加以推广,提出在绥化市范围内无论谁引进的项目,都可以放到该市的任何地方落地建设,享受当地的所有优惠政策,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行全市优势资源共享,从而促进优势地区强势发展,劣势地区借势发展。异地经济的精髓就是针对行政区域内农业发展资源禀赋条件差异大的实际,树立“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理念,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行区域经济内优势资源共享。如今绥化市异地经济发展思路已作为经济战略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写入文件,并号召该省条件具备地区推广异地安置招商引资企业的做法。

2传统文化与绥化市异地经济发展的契合点

2.1重视发展农业生产

传统文化重视发展农业生产,首先是因为农业生产是衣食之源,只有衣食无忧生存才有保障。荀子主张“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绥化市是黑龙江省典型的农业大区、工业弱区,经济发展的重头戏在今后很长时期内还是要搞好农业经济发展。当前在异地经济发展战略的指导下,绥化市农业经济已取得初步成效,接下来还要有更大的发展,这为传统文化与异地经济发展战略的结合从根本上提供了条件保障。

2.2提倡勤俭精神

儒家文化强调的“使民以时”、“节用”等勤俭思想,养成了国人勤劳、艰苦奋斗、节约的品格。这种品格不但成为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因囿于农业大市特殊发展环境,绥化人坚持发扬“吃苦耐劳、豁达乐观”的绥化精神,促进绥化加快发展的动力,而且也成为绥化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节约经济发展成本,实现异地经济战略的思想根源。异地经济发展战略有利于不同市县降低项目投入成本和企业运行成本,共享优越的区位条件、基础设施和更好的服务环境。

2.3忠诚守信的处事原则

“忠诚守信”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基石。“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传统文化关于忠诚守信的教导与当前绥化市大力发展异地经济的形势要求相一致。在绥化市异地经济发展中,优势地区与劣势地区在项目引进、收益分配上要通过协议、合同来保障和约束各自的行为,尤其是优势地区要重合同、讲信誉,充分协调好资源配置的利益关系,才能共谋绥化的大发展。2.4和谐的价值观追求传统文化崇尚和谐、以和为贵,并已深深扎根于民族心理之中。但“和”的本质是“和而不同”。“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是说不同的东西彼此和谐才能生世间万物,所有东西都一致的话,世界也就不再发展了。把许多不同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而使它们得到平衡,这叫做和谐。当前,绥化市各地农业经济发展一直处于不平衡状态,需要域内优势地区带动劣势地区发展,劣势地区则需借助优势地区发展,而异地经济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就是要从整体上提高绥化市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通过不断提升劣势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缩小与优势县市、乡镇之间的差距,达到绥化农业经济均衡发展,实现终极目标的“双赢”。

2.5注重人际关系交往

“中国的社会结构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投入水中,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而维系这种关系的纽带是受传统文化影响而形成的、每个中国人都难以割舍的亲情、乡情、友情、血缘、亲缘、地缘、业缘这些中国社会的基础网络。从绥化市异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些中国社会的基础网络可以看成是一种可以利用而且必须加以利用的资源,比如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来看,除了遵守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利益法则外,充分利用国内甚至国外可以利用的亲情、乡情、地缘等纽带来发展绥化市的经济就是很好的条件和机遇选择。

3传统文化促进异地经济发展的途径

异地经济战略实施主体是绥化市内的各级行政单位,尤其是经济发展弱势区域的行政单位更是积极引进项目,落户合适地区,来尽快发展本地区经济。但是当前这种由各级政府主导的项目引进只是异地经济战略发展的初始阶段,下一发展阶段应当由政府主导向区域内的企业主导转变,这将是异地经济发展战略升级到更加市场化的合理要求,这一转变对经济弱势区域而言困难很大。因此,上一级政府的帮扶仍然必不可少,甚至需要一定的政策倾斜,以便最终实现区域内经济的协调发展。针对异地经济的这种发展动态,借助传统文化来促进异地经济发展,可以从如下方面着手:

3.1维护权威、重义轻利、调控经济

儒家文化的“三纲五常”就其合理的方面看,在处理国事家事上,必须树立一个“纲”,即权威,发展市场经济也是必须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带来的经济发展弊端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就绥化市当前发展异地经济而言,在很大程度上仍然需要域内各级政府做好宏观调控工作,从而借助政府的行政工作力量,来为绥化市异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维护好政府的权威和引领作用,政府在有关发展异地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一定要廉洁自律,重义轻利。这里的“轻利”,不是说政府不重视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而是说政府在发展经济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各项政策的制定和措施的落实公开、公平和公正,真正做好异地经济发展领路人和裁判员的角色。正如董仲舒所说“要重视道谊,不谋利益,不计功利”。作为政府一定要把“德本才末”的基本价值取向进一步落实到行动上,摆正义利关系,使政府的行为与道义相符,不与民争利,而是要为民谋利。

3.2借文化体制改革之力,弘扬传统文化,促进异地经济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把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发展要素相结合,已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的有效途径。尽管绥化市目前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还相对薄弱,但自从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以来,绥化市对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重要性已经提高到了核心竞争力的高度,并积极采取措施来推动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如大力培育支柱型文化产业,辟建文化产业园,提升原有文化产业基地,培育统一、开放、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等。当前将传统文化中的和、信、义、忠、仁、廉等思想精神融入到这些绥化市发展与繁荣文化的措施中,必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绥化人在悠久的历史发展中所形成的“勇于担当、无私奉献、吃苦耐劳、豁达乐观、顾全大局、团结奋进”的绥化精神,从而更好地为绥化人合力谋发展、倾力干事业,开创异地经济发展的新局面,注入不竭的动力。

3.3落地企业要借助传统文化发展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支柱,由于异地经济发展的主体是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各类落地企业。因此,落地企业需要通过加强自身的企业文化建设来促进自身的发展。而要加强落地企业文化建设,传统文化因素就可以被借鉴,因为“企业文化是基于民族文化的根基之上的”。在异地经济发展中落地企业建立和发展企业文化,首先要树立“诚信为本”的企业理念。“诚者,圣人之本”;“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其次要建立重义轻利的企业价值观。儒家文化思想以“仁、义、礼、智、信”等价值观念来调节人们的行为和利害冲突,强调“君子明得大义,小人只懂财利”。尽管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需要盈利才能生存,但企业却不能唯利是图,这对新落地的异地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来说尤为重要,因为重义轻利才能为落地企业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最后要做到以仁为本,服务社会。异地经济发展中落地企业取得了经济效益后,要以部分利润回报社会,更好地构建异地经济发展区域内经济社会和谐,这是传统文化“仁”和“和”的要求,同时也能树立落地企业的权威以及更好地促进落地企业与本地社会的融合。

3.4落地企业借助传统文化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

传统文化融入到现代企业中,体现在企业经营管理上就是“价实”、“货真”、“量足”、“守义”。“布帛精细,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就是说经营者必须对消费者负责,保证商品质量和数量足量,童叟无欺。在异地经济发展中,无论是新落地的落地企业,还是已经落地较长时间的落地企业,为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获得长足的发展,应该严格生产环节,生产出货真价实的商品,提供给市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绥化市区域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放大共享优势、缩小发展差距的异地经济发展目标。

传统农业经济篇4

陈家泽认为,“在欧洲中世纪后期,商品经济小生产得到了几乎是纯粹的自身形态的发展,而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则始终只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而存在”。但占主要地位的自然经济小生产又呈现出不完整不纯粹的形态。这是因为中国封建社会以一家一户为基本生产细胞,自给程度远逊于西欧中世纪庄园,故小商品生产很早就作为自然经济小生产的补充而存在。中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这种不完整性和变通性导致商品经济的早熟及其对自然经济的依附和从属。他认为这种商品经济完全不受价值规律的支配,是“非商品生产的商品经济”。[47]龙登高认为宋代随着个体性综合型生产力趋于成熟和小农家庭独立经营能力的加强,小农与市场联系更密切,代替了前此与乡里宗族的联系而成为小农再生产的外部条件。但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农村市场属于商品内循环类型,并不能诱发个体家庭突破自给性生产,在某种程度上还制约了农民从事商品生产的动机。[16ab]薛虹赞成“小农经济是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提法,但强调明清小农经济中小商品经济的普遍性及其在整个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决定性作用。他认为明清以前小农经济的商品生产基本以生产使用价值为目的,商人资本尚未进入小农经济领域,可视为自然经济产物.自给性生产的补充;明清商业资本进入小农经济领域,控制小农生产,价值规律起支配作用,已超出自然经济范畴,不能再视为自然经济的补充。他认为明清小农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封建剥削苛重.商业资本渗入农村和人稠地少相互诱发促成的,是由于农业生产不足追求的补偿。其运营总趋向是下滑的倾势,是生产投入增长率递增而产品价值增长率递减的二律背反的生产。在这基础上中国不可能发展为资本主义。[90]陈庆德不同意把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相对立作为划分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基本标志之一,不同意把清代商品性手工业简单划归自给性典型的耕织结合,他认为油價农业生产向商品生产转化,手工业商品生产向农村家庭化扩展,两个过程融合在一起,把中国的小农毫无例外地卷进商品经济的体系中。它的根本动力是日益深重的农业危机,即人口激增形成对土地的沉重压力下,为补充农业生产不足维系小农生存而发展起来的。“这种与自然性农业结为一体的商品生产正是个体地域性经济中商品经济形式发展的历史特点。”陈铿则强调了封建社会中从自然经济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之间小商品经济形态的独立存在和历史进步性。[44]柯建中也论述过明清从自然经济到小商品经济的转化。[61]

在小农经济中,区分自然经济小生产和商品经济小生产是有一定意义的,但如把这种区分绝对化,则无论在理论上或实际上都未必妥当。一般而言,小农经济自始至终包含着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两种经济成分,不过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阶层,两者的比例各不相同罢了。根据这种比例的不同,我们可以把小农经济区分为不同类型。总的发展趋势是小农经济中自然经济成分的缩小和商品经济成分的增加,相应地是自然经济小生产类型的缩小和商品经济小生产类型的增加,但终封建之世,小农经济并没有完成从自然经济小生产向商品经济小生产的转化。《资本论》论述的小块土地所有制的农民经济(自耕农),从其农产品大部分供自身消费,谷物价格不受平均利润率的支配看,也并没有完全摆脱自然经济的性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小农经济中的商品经济成分有较大发展,但是否已构成受价值规律支配的独立的小商品经济的阶段,仍然需要更多的研究和论证。我们下面的介绍还将涉及这一问题

在海外学者中,黄宗智对华北和长江三角洲的小农经济的研究是影响比较大的。他着重批评了认为商品化与小农经济不相容和必然导致近代化的观点。他在《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中指出中国近代农村演变型式不同于西方,西方小农分化过程归结为农村经济的全面转化;中国则在小农经济范围内发展,它所导致的不是资本主义的工业经济,而是一个分化了的小农经济。他认为家庭式农场(按,黄氏所说“家庭式农场”大体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小农经济)由于规模狭小和地租高利贷剥削的苛重,要依靠家庭手工业和佣工作支撑。但他不同意把中国家庭工业与小农耕作的结合视为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基础。他认为18世纪华北平原已高度商品化,小麦成为一种商品作物,棉花已广泛种植,手工业在许多方面已超出为自家消费而生产的“自然经济”阶段,而成为市场经济一部分。不是自足的自然经济,而是商品化了的手工业对近代工业的入侵作了顽强的抵抗。这种商业化了的手工业,与其说是过渡到资本主义工业的跳板,不如说它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在《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进一步明确指出:商品化带来的不是家庭单位的削弱,而是它的更充会完善和强化。它把更多的妇女和其它家庭成员吸收到生产领域,从事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男耕女织”实际上反映了家庭生产在商品化推动下的这种完善和加强,明清以来蓬勃发展的商品化为什么没有导致近代化?黄宗智认为这是因为明清时代中国的商品化是在人口压力推动下的过密型的商品化,不同于推动近代化发展的质变性的商品化。这种过密型商品化导致的过密型家庭生产,使用低报酬的劳动(低于市场上男劳力的工资)的家庭劳动力,形成一个依赖雇佣劳动无法与之竞争的生命力极强的生产体系,虽可提高总产量与总产值,每个劳动日的报酬则是逐渐递减的。[93ab]

与上文提到的特定类型自然经济论相比照,黄宗智的观点可称为特定类型的商品经济论。除此之外,又有即区别于自然经济又区别于商品经济的交换经济论。

崔晓黎通过对1929—1949年无锡清苑农户家庭经济及其与外部市场关系剖析,提出传统农业是交换经济的观点。据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调查材料和老农对解放前生活的回忆,当时粮.肉.油.棉等能自给自足或大部自给,灯油.煤炭.烟.酒等则需用货币购进或支出。生产资料投入(种子.农家肥等)基本自给,靠货币购买的为数极少。农户货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清苑为45.5%,无锡县为70%。他把一个或几个与农民日常生活最密切的市场所覆盖的区域范围称为“市场社区”,反过来把这一区域内的市场称为“社区市场”。清苑县一个4000户左右的市场社区货币流通总量约为一百万元,在社区内和社区外流通部分各占64%和36%。在与社区外的货币流通中,30—35%为工业品。进入传统农村社区市场的三大工业品是棉布.煤油和煤炭。洋布受到农户中利用机会成本接近于零的家庭剩余劳动力生产的土布的顽强竞争,发展缓慢。煤油已基本代替农户的食用油照明,因它物美价廉,且可省点地种别的。清苑燃料短缺,故廉价的煤炭有相当发展。崔晓黎在分析了这三种工业品替代传统产品不同方式后指出:农民的生产.交易行为确实是处于一个大的广义市场环境约束之下。传统集市市场形成与人口发展同步,属“人口密集成因”。市场有明显历史沿袭性,长期不变,表明农民对市场的内在依赖很高,农户家庭经济的自身运行,是建立在时时刻刻的比较利益之上的。因此,传统农村社区经济是一种交换经济,它不同于工业社会的商品经济在于它是一非利润约束市场,没有平均利润率制衡机制,交换的实际上是使用价值等等。从原始社会的比较经济,到农业社会的交换经济,再到工业社会的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基于一种比较效益的意识和行为。马克思说农业社会是自然经济,这是与工业社会相比较,从农业内部低商品率.农民自给自足部分很大这样一个角度提出问题,而不是社会发展内在动务角度提出问题。所以自然济与交换经济提法并不矛盾。

五.商品率与剩余率

对我国小农经济的商品率也有不同的计算。兹略举数例:李文治最近估算明清各类地区各类农户商品率:一.买布而衣地区30—50%;二.产粮为主兼植棉纺织地区,黄河中下游自耕农,售麦售布者约35—40%,只售麦类或只售棉布者,20—30%,租佃农交实物租者略减,交货币租者30%以上;长江流域自耕农约30%或更多,租佃农约20%,交货币租者超过30%;三.植棉纺织专业区或专业户,低者60—70%,高者80%以上;四.棉蚕以外其它经济作物与粮食作物混合种植区,多为50—60%。他据此对该时期地主制经济是否仍用自然经济这一术语概括提出疑问。[35c]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社会调查,农家经济商品率常达50%以上。近年杜昌修整理发表1936年对定县.南京.肖县农村的调查材料,其农民经济商品率分别为64.4%,62.04%.66.96%。[48]曹幸穗对旧中国苏南家庭农场经济研究的结果则是:粮食商品率约为收获量的25%,棉花商品率达90%以上,实物收入与现金收入各占50%左右。[81a]上述农家商品率,均系指农副产品中出售部分占总产量或总产值的比例。对于近世学者调查或估算的相当高的农家商品率,不少学者指出其中包含了虚假成分。如卢锋指出:农产品商品化的发展应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生产者剩余产品量的提高为前提。但近代中国往往是耕作规模较小.劳动生产率较低的农户,商品率水平反而比较高。这是因为他们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出售自产细粮,换回粗粮充饥;为了完租还债,又往往在收获时贱价出售农产品,冬春青黄不接时又要买回农产品维持生活。这种同一生产者对同类产品卖出复买进的市场行为,虽然在统计上增大农产品交换比重,却不能真正提高农产品商品化水平。[14]有人称中国近代农村商品经济为“饥饿的商品生产”.“虚假的商品流通”。[1]或提出应将这类与剩余产品无涉的商品交换排除在商品率之外。吴承明对国内市场商品量与商品率的估算方法与此不同。以粮食为例,其商品量是非农业人口用粮,经济作物区人口用粮与商业用粮(酿酒.上浆等)的和,商品量除以总产量为商品率。这样算出来的粮食商品率,基本排除了农民之间在地方市场上的品种调剂和余缺调剂,以及为完租等被迫出卖.日后仍需反销的口粮,比较接近商品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按此法估算,鸦片战争前粮食.棉花.棉布和丝的商品率分别为10.5%.26.3%.52.8%.92.2%。在国内市场中商品值比重前三位分别为粮食.棉布和盐。吴承明认为,鸦片战争前的国内市场是一种以粮食为基础,以布和盐为主要对象的小生产之间交换的市场模式。作为农村自然经济解体的基本指标的粮食商品率仅有10.5%,经调整(排除引起产品单向流动的租赋等因素)后不到10%,商品粮中用于远距离运销的只占20%左右。棉布商品量虽大,但主要是农家自用有余的布,农村中的粮布交易属农家间的品种调剂,是耕织结合的另一种形式,未脱离自然经济范畴。总之,当时农村基本上仍处于自然经济状态。[28]徐新吾也认为,近代农产品的商品化虽有发展,但在农业生产领域中,自然经济始终占优势。据他的估算,农业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的比例,1920年为38:62,1936年为44:56。旧中国农村已以市场经济为主的说法难以成立。近代中国农产品的商品化,受粮食生产长期停滞以至下降趋势的严重制约,和出口贸易兴衰的支配,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贫困的商品经济”。解放后粮食产量虽然增加,但由于农民生活改善和饲养业的发展,粮食商品率反而下降,即其反证。[71b]

有些世界史研究者根据他们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新理解,强调以劳动者为主体的现实的人的物质力量 与精神力量的发展是历史前进的终极原因,倡导开展中外封建社会劳动者状况的比较研究,也对我国封建社会小农的劳动生产率.净余率和商品率作出估算。庞卓恒认为中国封建时代的农民,以他们的能力可能达到的程度而言,劳动生产率是相当高的。他据《管子·治国》“一夫为粟二百石”推算,西汉一个全劳力已能年产粮2700公斤,高于12—13世纪英国全份地农奴的劳动生产率(2300公斤),以“中农挟四”算,一个全劳力剩余产品已达80%,也高于英国全份地农奴(77%)。但英国平均地租率为21%,净余率为26%,中国农民除唐代受田农民有10%的净余率外,大部分时期,剩余产品全被剥削掉了,仅能勉强维持简单再生产,无力掀起促成自然经济解体.封建制度向新的社会制度过渡的历史变迁。[61b]侯建新根据他对鸦片战争以前浙江地区农民家庭收支的计算,得出商品率11%,扩大再生产部分及净余率为7%的结论。(以后又调整为商品率14%,储蓄率6.7%)它大大低于英国十三.四世纪的水平(商品率53%,后调整至45%)的水平,根本无法冲破封建自然经济结构。[65ab]这里的净余率为收支相抵的余额,商品率为进入市场部分。据侯建新计算,农户收获粮食除地租.口粮和生产性支出外无剩余,能进入市场者仅为部分棉布,故与李文治等人估算相去甚为悬殊。箫少秋和陈景彪也具体分析了15—17世纪苏松地区的农户生活状况,据他们计算,16世纪苏松农户净余率为4—30%,出现了稀疏的资本主义萌芽,17世纪米贵布贱,加上赋役地租率上升,各类农民均无剩余,农村商品经济的资本主义萌芽遭到灭顶之灾。[78]

王家范.谢天佑对我国封建社会自耕农的收支情况作过估算,其中农民占有剩余劳动余额一项与上述学者所言之净余率一致,亦可供参考。兹将其估算表列如下:

五口之家 汉 代 唐 代 清 代

(二大三小) 收支 占总产% 收支 占总产% 收支 占总产%

面 积 50(汉大亩) 30(唐亩) 10亩

总 产 3×50=150 100 1.5×30=45 100 3×10=30 100

口 粮 90 60 28 62.2 20 67

农 本 10① 6.7 3.8③ 8.5 4.5 15

赋 租 19② 12.6 7④ 15.5 5 16

(衣着) (15) 10 (3.5) (7.8) (2.34) (7.8)

衣着不算 31 20.7 6.2 13.8 0.5 2

扣除衣着 16 10.7 2.7 6 (-1.84) (-5.8)

① 包括种子饲料等。

② 包括田租.口算赋.更赋.刍藁.未包括徭役

③ 包括种子.饲料.农具损耗等。

④ 包括田租.庸调.地税

上表表明,每一朝代自耕农的实际占有土地面积与最低必要耕地限量几乎相同,在影响自耕农占有剩余劳动量多少的诸变量(亩积.亩产.口粮.农本.法定赋税)中,虽然单产有所增长,但由于亩积缩小.法定赋税量增大,综合的结果是农民占有的剩余劳动余额反趋下降。[8]

对庞侯等人的估算和比较,学术界有不少不同看法。如毕道村按宋代亩产309市斤.每户占地30亩计算,得出每个农户年产粮8343市斤,为十四世纪英国中等农户的1.8倍。佃耕30亩的客户,扣除50%的地租和口粮.种子后,有余粮1521斤,为其收入的36%,远远超过西欧中等农户。明清农民的境况恶化是人口增加.耕地不足.土地兼并等因素导致的。[25b]就我国封建社会实际情况看,农民出售的农产品往往不仅仅是他们生产生活消费后剩余的部分,而农民交纳的地租赋税,也会有部会转化为商品,因而,按农民“净余率”推算商品率会出现误差,但以劳动生产率和净余率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真正基础,仍不失为观察这一问题的有意义的视角。

转贴于 六.价值规律与劳动消费均衡公式

为了正确判断封建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中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及其性质,除了要对农民经济的商品率作出量的估计外,还应进一步研究小农经济的有关运行机制,考察价值规律对小农经济作用的范围.程度和特点。

对于封建地主制下价值规律的作用,胡如雷作过比较系统的分析,他认为封建社会虽然 自然经济占支配地位,但始终存在简单商品生产,价值规律不但对商品生产的商品,而且对非商品生产的商品,即对整个商品经济领域起着制约作用。但商品价值通过价格的摆动而测定,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而价值规律对商品经济所发生的作用,又受到很多封建特权和其他因素的干扰和阻碍。如农民丰收时低价出售粮食,歉收或青黄不接时,不计成本低价出售手工业品以换取谷食,又如货币征税远远超出商品经济的实际水平时,纳税人被迫出售产品,造成供过于求和谷价病态下落,都会对价值规律的作用产生干扰和破坏。价值规律能对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各经济部门中的分配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但这种作用也受到很大限制。当农民为出卖而生产一部份产品时,不可能不考虑市场的价格而决定自己的生产安排,尽量选择价格对己有利的生产项目,并根据各种商品价格的变动调节各项生产比例。但农民经济中占大头的自给性生产,则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实际需要,不受价值规律的任何影响。[67]方行根据清代前期的史实,对价值规律在封建社会农民生产中的作用作了探讨。他指出清代前期棉.丝.烟.蔗等商品性农产品和棉纺织.丝织.造纸.榨糖.编织等家庭手工业商品生产有颇大发展,根本原因在于它们比种粮有利,体现了价值规律对农民商品生产的调节作用。但封建社会中价值规律作用受到种种限制。如用作租赋的粮食生产,农户经济中的自给性生产都不受价值规律制约。农民不论从事自给性生产或商品性生产,均由家庭劳动力负担,就自给性生产而言,只要能养家糊口,即会耕种土地,是否有剩余产品,不表现为经营土地的界限。就商品性生产而言,家内劳动力的生活费用是可以不予考虑的固定开支,只要家庭手工业产品能收回原料费不略有盈余,这种生产就会继续下去。而其商品的市场价格根本不必提到与其相等的水平。因此,价值规律对农民商品生产的调节作用,是十分迟钝的。气候.土壤和耕地面积等不优裕的自然条件,也成为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限制的因素。方行认为“从封建社会小农经济的整体看,农业生产中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配置,还主要是取决于农民对直接使用价值的需求结构与数量,而不是取决于价值规律。”但他又认为,全部农民的自给生产与商品生产的比例关系,是由价值规律来实现的。[10d]

一些主张秦汉是古典经济的学者认为汉代价值规律已能发挥其调节生产并维持社会分工的作用。如秦晖认为,“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是通过利润率的平均化来体现的,整个经济在动态平衡中形成平均利润率,并借以维持社会分工不致失常”。《史记·货殖列传》:“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就是汉代已形成平均利润率的明确记载。[73]薛平栓不同意这个看法。他指出汉代和后世都存在农民“弃本逐末”现象,这是因为市场机制尚不建全,没形成平均利润率,致使商业利润高于农业利润的缘故,“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就是这种情形的反映。[88]

关于上述谚语,也有人认为是反映了价值规律发生了调节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配的作用。胡如雷对此亦有分析,认为经营工商业比经营农业有利是各种因素造成的(如经营农业所需垫支较大,生产周期较长,税负重而难以逃避等),基本上与价值规律无关。[67]叶茂则指出:“由于商品经济既有发展又不够发展,由于流通在相当程度上独立于生产,没有能够形成发达商品经济社会那样的支配整个社会经济的平均利润,农民经营既没有平均利润为最低界限,商人赢利亦不受平均利润的制约,商品价格遂在农副业生产和商品流通两端发生了方向相反的对价值的偏离;农民出售农副产品利益经常受损,商业利润却居高不下。农工商之间这种比较利益差距与其说反映了价值规律起作用,毋宁说反映了价值规律的作用被扭曲,无法发挥其正常作用。”[15]

以上是主张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学者的有代表性的意见。这种意见与自然经济主导论完全一致,是不言而喻的。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主张明清以后我国商品经济有了很大发展,或者径已进入商品经济阶段的学者,也并不认为价值规律在当时社会经济中已起支配作用,他们把谋生而不是谋利作为小农经济活动的第一原则。下面举两个例子:

陈春声.刘志伟认为,清代太湖流域.珠江三角洲等地区,商业性农业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农产品商品率达到较高水平,许多农户的生计已同市场有较密切联系;十八世纪广东区域市场结构的有机性和市场功能的有效性,甚至可以与同时代的法国相媲美。但即使是与市场联系最密切的农户,其生产经营活动也仍是以生活上的满足和群体和谐为根本目的。市场上某种农产品较优裕的价格,或者也会对他们产生一定吸引力,使他们改种这一作物。但他们作出这一选择的内在驱动力,不是这种作物作为商品投入市场后可能带来的利润,而是维持家庭生计的需要。农户收益要经过市场交换才能实现,收益大小也取决于市场价格,但对生产资料的拨付使用和劳动力的投入,却没有也不必要根据市场价格来核算。土地收益率的提高是以更多的物资和劳动力投入来获得,至于由此而可能导致的劳动生产率降低或利润(如果有的话)下降,则一般不会被考虑。这种现象,陈.刘称之为“农户经济活动的非市场导向性”,把它和所谓“整体市场活动的非经济导向性”作为清代经济运作的两个特点。并认为这些特点的形成不能单从经济层面.而应从我国传统文化中寻找其根源。[45]

如前所述,黄宗智认为明清以来的中国小农经济已充分商品化,但他也强调小农经济是维持生计而不追求利润的经济。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中,黄氏提出区分不同阶层小农的综合分析法,自称综合了以舒尔兹为代表的形式主义.以蔡雅诺夫为代表的实体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三种农民学理论。认为革命前的中国小农具有三种面貌,既是追求利润者,又是维持生计的生产者,当然更是受剥削的耕作者。富农与经营式农场主较象前者,佃雇农更像后者,而自耕农则以中者相似。认为马克思只谈阶级斗争,自然是一种误解,经营式农场主也难以划入小农经济范畴,而自耕农和佃雇农在某种意义都是维持生计的生产者。在《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一书中,黄氏进一步指出:“长江三角洲农村经济的商品化不是按照舒尔兹的逻辑,而是按照蔡雅诺夫的逻辑推的。”[93ab]

以西奥多·舒尔兹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传统农业的小农是理性的,他们追求利润最大化,对价格反应灵活,资源配置有效率,象特定条件下的资本主义企业家那样行事。舒尔兹的理论在中国学术界有较大反响,农经界自不必说,史学界也有尝试应用他的理论重新认识小农经济的。如樊树志即根据舒尔兹关于理性小农的论述,指出小农是在传统农业范围内有进取精神并对资源能作最适度运用的人。把小农和小农经济描写成一切陋俗恶俗的渊薮,未免有失偏颇。[88]不过,舒尔兹等的理性小农论实际上是以资本主义已有相当发展的条件下的小农为模特的。我国传统小农是聪明的,有经营头脑的,但很难认为他们象资本主义的企业家。故有人根据韦伯理论提出“广义理性原则”。根据这一原则,传统小农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以利益和效用的追求为其经济活动的目标,具有创造性和在一定范围的整体中寻求均衡的倾向。[40]

蔡雅诺夫的农民理论是以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俄国农村中广泛存在的家庭农场为理论原型的。他认为劳动家庭经济单位类型是独立的经济关系类型,不适合于反映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古典经济学等理论。其特点是不使用雇佣工资劳动,完全依靠家庭成员从事生产,以满足自身消费为目的。它包括完全自然经济的家庭单位和与市场交换有联系的家庭单位。前者固然以家庭需求的满足为经济活动的依据,后者更关心取得最大的劳动报酬,但仍以满足自身需求为最后原则,而遵循“劳动—消费”均衡公式。所谓“劳动—消费”均衡公式,是指以家庭内部劳动辛苦程度和消费满足程度的评价为决定家庭经济活动的准则。消费需求没获得满足,即两者未达到均衡。这时对劳动辛苦的评价低于满足消费的意义,劳动投入将继续,哪怕以降低劳动生产率或以在资本主义意义上的亏损为代价;相反,一旦需求已基本满足,即达到均衡点,则任何进一步的劳动消费都是无意义的。家庭消费需求是家庭经济活动的第一原则。[72a.49.73b]蔡雅诺夫认为,代役租农奴经济接近于劳动家庭农场,基本上适用“劳动—消费”均衡的原则。蔡雅诺夫理论的出发点是既作为生产单位又作为消费单位的个体家庭,亦即物质再生产与人口再生产相结合的小农家庭。小农经济的自然经济性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这种结合决定的。其理论对自然经济或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小农经济是有普遍意义的。蔡雅诺夫注意到小农经济中经济再生产与人口再生产的关系,注意到由家庭人口自然发展所决定的家庭规模与构成及其对家庭经济发展变化的重要影响。但他忽视小农庭与外部社会的联系,忽视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对小农经济的影响,因而这种理论难以全面准确地阐明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小农经济的发展规律。但他所揭示的小农家庭的特点和运行机制,对于自然经济和以自然经济为基础小农经济来说,恐怕是难以移易的准则。

李根蟠把“劳动一消费均衡公式”视为“自然经济决定的原则与机制”,并以此分析《管子·国蓄》中“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的话。“当粮食丰收时,谷价虽贱,农民有较多粮食可卖,收入足供所需,其副业生产可以收缩,或把较多产品留作自用,产品投放市场数量较多,故谷贱万物贵。当粮食歉收时,谷价虽贵,农民没有什么粮食可卖,收入不足抵偿其各项开支,甚至还要买进口粮,这样,只好增加副业生产,把较多产品投放市场,以弥补生计之缺,故谷贵万物贱。这说明在当时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商品生产是自给生产的补充,副业生产是粮食生产的补充,其农副产品投放市场的多寡,主要不是取决于自身的需要,而是取决于自身的需要,即以足够换取自己不能生产的那部分物质资料和交纳贡赋为度,其副业生产规模及其产品投放市场的数量,则依据粮食生产满足上述要求的程度来调节。”“由此可见,在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中,由自然经济所产生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活动机制,仍然起着决定作用。”[34b]

现在我们再回到小农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上。

传统农业经济篇5

中图分类号:DF4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山东省临朐县总面积1834平方公里,人口86万,其中农业人口77万,是传统农业大县,,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工业放在经济工作的主导地位,坚持大抓工业、抓大工业,实现了大项目建设的历史性突破,壮大了支柱产业,全县经济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目前,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31家,主营业务收入和利税比2007年均实现了双翻番,工业税收占全县参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69%,支撑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工业已成为县域经济的脊梁,作为农业县如何快速发展当地经济,临朐县的做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坚持以“工业立县”为指导,贯穿全县工作全局

工业是富民之源,强县之本。县域经济的竞争力取决于工业的竞争力。因此,临朐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工业作为经济工作的核心,无论形势如何变化,始终紧抓工业不放手,强力推进不停步。

1、以“工业立县”为指导。坚持以“工业立县”的指导思想贯彻于全县工作全局,将工业经济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同时,以“抓工业经济就是抓财源建设”的理念来统一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引导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参与工业经济工作,努力形成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集中力量上项目,全县上下大合唱的良好氛围。结合实际,县委、县政府还研究确立了发展高端产业,打造核心企业,拉长产业链条,培育产业集群的工业经济发展思路,并于每年初制定工业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业措施,很抓工作落实,努力做大做强工业经济。

2、切实加强对工业经济的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工业立县、招商引资暨园区建设工作委员会,由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几大班子主要领导为成员,定期研究制定加快工业发展的工作计划、政策措施,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业经济和招商引资工作会议,调度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3、为企业搞好系列服务。建立县级领导成员包靠重点项目制度,找准企业发展的症结,制定中长期工作计划和分段实施计划,深入企业开展现场办公,铺下身子真包、真靠、真服务,切实为企业及时排忧解难。

二、抓大项目引进,推动工业经济大跨越、大发展

发展工业企业,必须抓大项目。当前,是大项目主导竞争的时代,一个大项目可以催生一个产业,带动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在工作中,县委、县政府牢牢抓住大项目这个“牛鼻子”,三力合一,推动工业经济大跨越、大发展。

1、巧借“外力”,狠抓大项目引进。立足临朐县产业、资源和市场优势,确定了10大重点产业招商线和16个产业招商部门,组建了26支专业招商队伍,以“抓大、靠高、引强”为核心,积极开展点对点、小分队招商,集中精力主攻过5亿元大项目,努力在引进项目质量和个头上实现突破。2008年以来,先后引进了投资11亿元的山水水泥、投资20亿元的华建高端铝型材、投资过10亿元的蓝帆新材料等大项目。2010年,县委、县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大项目招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引进了伊利集团临朐复合加工厂、盈珂海洋生物材料项目等投资过5亿元的近10个,初步形成了全县工业经济的隆起带。

2、增强“内力”,狠抓骨干企业培育。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以足够的精力狠抓骨干企业的培植壮大,着力打造有色金属高端加工、机电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汽车配件和工艺雕塑等五大百亿级产业集群,推动全县工业经济跨越发展。在具体工作中,先后制定了《临朐县重点骨干企业动态管理办法》,每年都筛选确定10个工业骨干财源项目和30个重点财源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搞好分类服务,鼓励扶持这些企业扩大规模、上水平。同时,制定《工业技改及新上项目投入激励政策考核认定办法》等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进一步解放思想,高点定位,依靠合资合作,快速做大做强。近年来,先后有20余家重点企业新上了项目或扩大了生产能力,通过扶持、嫁接、改造,我县一大批中小企业实现了二次创业,正在迅速崛起。

3、打造合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项目的落户建设牵扯面广、政策性强,只有全县上下协作配合、大力支持,才能形成工作合力,推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对新引进落户和骨干重点重点财源项目,坚持落实县级领导包靠责任制,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四个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成立专门班子,制定详细方案,倒排工期,分线作战,强力推进,全力为项目建设扫清道路。

三、加快“调转”步伐,努力提高工业经济发展质量。

坚持把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实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鉴定信心,迎难而上,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工业经济发展质量。

1、狠抓源头管理,严格项目筛选把关。严格执行新上项目“三同时”制度,大力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环境评估和审查制度,先后制定下发了《临朐县建设环境准入条件的意见》、《临朐县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从源头上把好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关。去年以来,先后审查工业项目131个,拒批项目13个,从源头上杜绝了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上马建设。

传统农业经济篇6

我国农村牧区对发展农牧业循环经济进行了一些探索,如在农户实施的“四位一体”生态家园工程,在农户庭院有厕所、猪圈,温室内建沼气池,种植业促进养殖业,养殖业带动沼气建设,沼气供给农牧民生活用能,沼渣(液)供给绿色植物营养所需,成为农牧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一种模式。

为了大力发展农牧业循环经济,推动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发展,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切实转变传统农牧业的发展理念,在农牧业生产中应强调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大效益”的统一,走优质、高产、高效、可持续的道路

二、加强领导,通力合作,把发展农牧业循环经济摆上重要日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制订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创造发展农牧业循环经济的良好环境,借智生财、借财生财,促进农牧业循环经济的大发展,让农牧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成为解决“三农三牧”问题的重要途径

三、发展农牧业循环经济的主要形式

(一)减量化生产形式

主要是通过提高利用率,减少使用化肥、农药、农膜以及农用能源和其它化工类农用资料,或使用新型生产资料和技术来代替常规生产资料和技术。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其它农用资料,可以减少进入水体、土壤和大气的污染物。

(二)再利用运作形式

主要是指将废弃物能源化、肥料化和饲料化。比如,在生态农牧业综合开发中,种植业与畜牧业相结合,加上以沼气发酵为主的能源生态工程、粪便生物氧化塘多级利用工程,可将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和家畜排泄物能源化、肥料化,向农牧户提供清洁的生活能源和生产能源,向农田提供清洁高效的有机肥料。有机废弃物饲料化利用生态工程也是再利用运作模式的又一重点内容。

(三)再循环链接形式

一类是农畜产品在储存或运输过程中质量发生变化,不能按原有用途消费,可经过分类处理改变用途,既可减少农牧业通过最终产品向系统外输出污染物,又能增加可利用的物质与能源来源。如变质水果和蔬菜类可转化成肥料,次等粮食可加工成酒精。另一类是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将农畜产品加工成环保农牧业生产资料,如可降解地膜、营养钵、生物柴油等生物产品。

四、打造农牧业循环经济发展框架

如以粮食及其它农副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为依托的加工企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畜牧、水产生产加工企业为依托的畜牧、水产加工循环经济链条;以林业及其加工业为依托的林业循环经济链条;以秸秆的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秸秆循环经济链条。

五、构建循环经济型农牧业体系

(一)加快传统农牧业、资源消耗型农牧业向生态型农牧业、资源循环利用型农牧业转化

继续加大种养结合的比重,优化种养区域布局,加强农牧业生产过程中资源的循环利用,形成大农业内部良性循环,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投入的减量化,逐步降低农牧业的各类污染,积极推广农牧业清洁生产模式。

(二)种植业要建立立体种植、养殖模式

积极推广玉米、春小麦结合马铃薯、豆类、向日葵、胡萝卜等蔬菜组成的多种立体种植模式,改造盐碱地和中低产田,提高土地有效利用率、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利用率。大力发展养殖业,通过过腹还田、直接还田、沼气发酵等途径,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效率,

完成农业生态系统内的物质循环利用。

(三)畜牧业要以循环经济发展为原则,根据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发展

牧区畜牧业,稳定牲畜头数,加强草原的保护,采取围建草库伦、划区轮牧、封育、以草定畜等方法,大力推行草原集约化经营,建设人工草场,改良天然草场,发展灌溉草场,多渠道增加饲草生产能力。农区畜牧业,围绕畜牧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整粮草种植结构,在提高粮食单产、稳定粮食总产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青贮玉米和优质牧草种植面积,在城郊区、水资源富集区、玉米集中种植区建立一批规模化的养殖场。

六、加快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的发展步伐,培植农牧业循环经济载体

(一)搞好循环型农牧业工业园区建设

制订农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以生产要素为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内,实现有害污染物在园区内的闭路循环。

(二)做好农畜副产品出口基地园区建设

大力推进出口农畜产品的清洁生产,使农畜副产品达到质量、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

七、进一步探索农牧业节本增效新途径,逐步实现粗放农牧业向精准农牧业的转变

(一)实施“藏粮于土”“藏粮于科技”战略,保持和提高我国的粮食综合生产力,处理好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的矛盾。

(二)进一步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加快优势产业带建设,发挥集约种植养殖优势,提高规模效益。

传统农业经济篇7

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是儒家文化,而因其是在几千年的对自然界依赖非常大的农业社会环境中发展起来的,使得儒家文化从开始就崇尚“稳定”,即人与自然的稳定、人与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的稳定,不仅对国人的伦理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产生了深刻而久远的影响,也形成了其自身的精神内核:“重群体轻个体,重义务轻权利,重和谐轻征服,重人世轻鬼神”[1],而这些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又通过社会长期发展的积淀,以“和”、“义”、“忠”、“信”等传统文化内容体现出来,并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对中华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绥化市异地经济发展思路

 

绥化市是黑龙江省典型的农业大市,下辖三市六县一区。近年来尽管绥化市农业发展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绥化市所辖的10 个县(市)区资源差异很大,使得绥化市内部县市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呈现出“马太效应”。既有肇东、安达这样的全省“十强县”,又有兰西、明水这样的全省“十弱县”。

 

异地经济发展思路就是在绥化农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条件下产生于基层干部群众发展经济的实践活动,2006 年,绥化市下属安达市太平庄镇镇长陈福义向投资商宣传安达市招商引资的政策和发展环境,投资商出于市场辐射半径的考虑,没有看中距离市区较远的太平庄镇。但在安达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投资商最终把项目建设安置在安达工业园区,税收由太平庄镇和园区按比例分成。这个变通,不仅改变了太平庄镇的经济发展命运,而且开创了安达市乃至整个绥化市异地经济的新样本。而后得到上级的重视、推广和运用。2011 年初,新任市委书记朱清文在基层调研中充分肯定了太平庄镇的做法,并针对绥化当时农业经济发展资源与项目结合途径矛盾突出的情况决定将太平庄镇的做法加以推广,提出在绥化市范围内无论谁引进的项目,都可以放到该市的任何地方落地建设,享受当地的所有优惠政策,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行全市优势资源共享,从而促进优势地区强势发展,劣势地区借势发展。异地经济的精髓就是针对行政区域内农业发展资源禀赋条件差异大的实际,树立“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理念,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实行区域经济内优势资源共享。如今绥化市异地经济发展思路已作为经济战略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写入文件,并号召该省条件具备地区推广异地安置招商引资企业的做法[2]。

 

2传统文化与绥化市异地经济发展的契合点

 

2.1重视发展农业生产传统文化重视发展农业生产,首先是因为农业生产是衣食之源,只有衣食无忧生存才有保障。荀子主张“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3]179。绥化市是黑龙江省典型的农业大区、工业弱区,经济发展的重头戏在今后很长时期内还是要搞好农业经济发展。当前在异地经济发展战略的指导下,绥化市农业经济已取得初步成效,接下来还要有更大的发展,这为传统文化与异地经济发展战略的结合从根本上提供了条件保障。

 

2.2提倡勤俭精神儒家文化强调的“使民以时”、“节用”等勤俭思想,养成了国人勤劳、艰苦奋斗、节约的品格。这种品格不但成为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因囿于农业大市特殊发展环境,绥化人坚持发扬“吃苦耐劳、豁达乐观”[4]的绥化精神,促进绥化加快发展的动力,而且也成为绥化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节约经济发展成本,实现异地经济战略的思想根源。异地经济发展战略有利于不同市县降低项目投入成本和企业运行成本,共享优越的区位条件、基础设施和更好的服务环境。

 

2.3忠诚守信的处事原则“忠诚守信”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基石。“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5]196 “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6]112传统文化关于忠诚守信的教导与当前绥化市大力发展异地经济的形势要求相一致。在绥化市异地经济发展中,优势地区与劣势地区在项目引进、收益分配上要通过协议、合同来保障和约束各自的行为,尤其是优势地区要重合同、讲信誉,充分协调好资源配置的利益关系,才能共谋绥化的大发展。

 

2.4和谐的价值观追求传统文化崇尚和谐、以和为贵,并已深深扎根于民族心理之中。但“和”的本质是“和而不同”。“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7]470“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7]472是说不同的东西彼此和谐才能生世间万物,所有东西都一致的话,世界也就不再发展了。把许多不同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而使它们得到平衡,这叫做和谐。当前,绥化市各地农业经济发展一直处于不平衡状态,需要域内优势地区带动劣势地区发展,劣势地区则需借助优势地区发展,而异地经济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就是要从整体上提高绥化市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通过不断提升劣势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缩小与优势县市、乡镇之间的差距,达到绥化农业经济均衡发展,实现终极目标的“双赢”。

 

2.5注重人际关系交往“中国的社会结构是以‘己’为中心,像石子投入水中,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8]203而维系这种关系的纽带是受传统文化影响而形成的、每个中国人都难以割舍的亲情、乡情、友情、血缘、亲缘、地缘、业缘这些中国社会的基础网络。从绥化市异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些中国社会的基础网络可以看成是一种可以利用而且必须加以利用的资源,比如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来看,除了遵守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利益法则外,充分利用国内甚至国外可以利用的亲情、乡情、地缘等纽带来发展绥化市的经济就是很好的条件和机遇选择。

 

3传统文化促进异地经济发展的途径

 

异地经济战略实施主体是绥化市内的各级行政单位,尤其是经济发展弱势区域的行政单位更是积极引进项目,落户合适地区,来尽快发展本地区经济。但是当前这种由各级政府主导的项目引进只是异地经济战略发展的初始阶段,下一发展阶段应当由政府主导向区域内的企业主导转变,这将是异地经济发展战略升级到更加市场化的合理要求,这一转变对经济弱势区域而言困难很大。因此,上一级政府的帮扶仍然必不可少,甚至需要一定的政策倾斜,以便最终实现区域内经济的协调发展。针对异地经济的这种发展动态,借助传统文化来促进异地经济发展,可以从如下方面着手:

 

3.1维护权威、重义轻利、调控经济儒家文化的“三纲五常”就其合理的方面看,在处理国事家事上,必须树立一个“纲” ,即权威,发展市场经济也是必须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带来的经济发展弊端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就绥化市当前发展异地经济而言,在很大程度上仍然需要域内各级政府做好宏观调控工作,从而借助政府的行政工作力量,来为绥化市异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维护好政府的权威和引领作用,政府在有关发展异地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一定要廉洁自律,重义轻利。这里的“轻利”,不是说政府不重视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而是说政府在发展经济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各项政策的制定和措施的落实公开、公平和公正,真正做好异地经济发展领路人和裁判员的角色。正如董仲舒所说“要重视道谊,不谋利益,不计功利”[9]269。作为政府一定要把“德本才末”的基本价值取向进一步落实到行动上,摆正义利关系,使政府的行为与道义相符,不与民争利,而是要为民谋利。

 

3.2借文化体制改革之力,弘扬传统文化,促进异地经济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把传统文化与市场经济发展要素相结合,已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的有效途径。尽管绥化市目前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还相对薄弱,但自从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以来,绥化市对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重要性已经提高到了核心竞争力的高度,并积极采取措施来推动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如大力培育支柱型文化产业,辟建文化产业园,提升原有文化产业基地,培育统一、开放、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等。当前将传统文化中的和、信、义、忠、仁、廉等思想精神融入到这些绥化市发展与繁荣文化的措施中,必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绥化人在悠久的历史发展中所形成的“勇于担当、无私奉献、吃苦耐劳、豁达乐观、顾全大局、团结奋进”[4]的绥化精神,从而更好地为绥化人合力谋发展、倾力干事业,开创异地经济发展的新局面,注入不竭的动力。

 

3.3落地企业要借助传统文化发展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支柱,由于异地经济发展的主体是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各类落地企业。因此,落地企业需要通过加强自身的企业文化建设来促进自身的发展。而要加强落地企业文化建设,传统文化因素就可以被借鉴,因为“企业文化是基于民族文化的根基之上的”[10]。在异地经济发展中落地企业建立和发展企业文化,首先要树立“诚信为本”的企业理念。 “诚者,圣人之本”[11]1;“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11]2。其次要建立重义轻利的企业价值观。儒家文化思想以“仁、义、礼、智、信”等价值观念来调节人们的行为和利害冲突,强调“君子明得大义,小人只懂财利”[12]42 。尽管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需要盈利才能生存,但企业却不能唯利是图,这对新落地的异地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来说尤为重要,因为重义轻利才能为落地企业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最后要做到以仁为本,服务社会。异地经济发展中落地企业取得了经济效益后,要以部分利润回报社会,更好地构建异地经济发展区域内经济社会和谐,这是传统文化“仁”和“和”的要求,同时也能树立落地企业的权威以及更好地促进落地企业与本地社会的融合。

 

传统农业经济篇8

近年来国内外史坛上的一个重要动向,是对以往各种具有共识性的成说以及普遍使用的研究方法进行检讨。通过这个检讨,摒弃不合理者,改进不完善者,同时提出新见,引入新法,从而推动史学研究的(注:参阅杰弗里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第2章,中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本文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宋代江南农业有关的讨论,对中国经济史坛上最重要而且也是最流行的成说之一--"宋代经济革命"说--以及导致此说的方法进行检讨,看看这些方法是如何和为何导出重大的错误结论来的;在此基础之上,探讨如何改进我们的研究方法,促进我国的经济史研究在新世纪中取得更大的进展。

一、"宋代江南农业革命":"宋代经济革命"的中心

在史家眼中,宋代是中国上最具魅力的。41年前,宫崎市定将其关于中国历史发展的总体观点总结如下:"中国文明在开始时期比西亚落后得多,但是以后这种局面逐渐被扭转。到了宋代便超越西亚而居于世界最前列。然而由于宋代文明的刺激,欧洲文明向前发展了。到了文艺复兴,欧洲就走在中国前面了。但起初二者之间的差距还很小,直到18世纪还是处于一种雁行状态。但是革命一发生,欧洲便把中国远远抛在后面了。"(注:宫崎市定:《宋代における石炭と铁》,刊于《东方学》第13辑(1957年)。)由这段话可见,这位日本汉学大家认为宋代不仅在中国历史上,而且在世界历史上,都占有一种特殊的地位。16年后,英国汉学家伊懋可(Mark Elvin)提出了中国"中古时期的经济革命"( medieval economic revolution)和"帝制晚期的没有技术变化的经济发展"(The late imper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without technological change)的,认为中国在唐宋(特别是宋)时期出现"经济革命",而自14世纪以后则出现重大转折,陷入"量的增加,质的停滞"(Quantitative growth,qualitative standstill)(注:Mark Elvin,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3年版。)。又过了13年,中国宋史学家漆侠提出了我国封建时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两个马鞍形"模式,即在秦汉时期达到第一个高峰,魏晋以下低落,隋唐有所恢复和回升,到宋代则"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从而达到了一个更高的高峰","把宋代中国推进到当时世界经济文化发展的最前列";元代急遽下降,明代中叶恢复到宋代水平,以后虽有所发展,但在一定程度上显现了迟缓和停滞(或者说,在金、元时期出现"逆转",以后则"逐渐地缓慢、停滞下来")(注:漆侠:《宋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及其在中国古代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刊于《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1期;以及同氏《宋代经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3、30-31页。)。而到最近,在当代世界经济研究中享有盛誉的经济学家安古斯麦迪森(Angus Maddison)以迄今为止欧美学界的研究成果为基础,用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历史上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做了估算。根据其的结果,无论是作纵向的还是横向的比较,宋代在世界经济史上都具有一种非同寻常的地位:在960-1280年间,尽管中国人口增加了80%,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却由450美元增加到600美元,增加了1/3;但以后一直到1820年都保持着此水平,到1952年更下降到537美元。与此相对照,欧洲在960-1280年间人口增加了70%,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则从400美元增至500美元,只增加了1/4;而1700年达到870美元,超过中国;1820年达1129美元,已将中国远远抛在后面;1952年更高达4374美元,为中国的8倍(注:Angus Maddison,Chinese Economic Performance in the Long Run,Development Centre of The Ogr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1998年版,第25、40页。)。由此可见,在过去的40多年中,中外许多学者从各自的研究中和从不同的方面,都得出了"中国经济在宋代出现飞跃,达到了顶峰,尔后发展减缓,最后限于停滞"的结论。这个结论已成为现今学坛上关于中国历史发展模式的主流观点,而此观点的主要基石之一,就是宋代中国经济出现了巨大进步,即"宋代经济革命"。

"宋代经济革命",按照伊懋可的总结,包括农业革命、水运革命、货币与信贷革命、市场结构与都市化的革命和技术革命(注:Mark Elvin,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PartⅡ。)。而依照斯波义信的归纳,则主要包括农业革命、革命、商业革命以及都市化方面的重大变化(注:斯波义信:《北宋の社会经济》(收于松丸道雄、池田温、斯波义信、神田信夫和滨下武志合编《世界历史大系--中国史》第3卷,山川出版社1997年版),第4-8小节。)。他们所说到的各种"革命",从种类来说都大致相同。因此如果真有"宋代经济革命"的话,主要内容应当大致也就是这些。宋代中国在这些经济领域中出现了重要的变化,这是没有争议的。但问题是,这些变化合起来,是否就可以称为"经济革命"?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就要对"经济革命"作一界定。

从宏观的层面来说,"经济革命"指的是一个社会经济成长方式的重大变化(注:参阅费维恺(Albert Feuerwerker)Presidential Address:Questions about China's Early Modern Economic History that I Wish I Could Answer,刊于Journal of Asian Studies第51卷第4期(1992年)。)。一般而言,经济成长方式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只有"量的扩大"(quantitative increase)而无"质的改进"(qualitative improvement),另一种则既有"量的扩大"、又有"质的改进"。在西方学界,有人也将前者称为"增长"(growth),而将后者称为"发展"(development)。所谓经济革命,通常指的是经济成长方式由只有"量的扩大"而无"质的改进"的"增长",向既有"量的扩大"、又有"质的改进"的"发展"的转变(注:关于"量的扩大"、"质的改进"、"增长"、"发展"这些说法及其与技术进步、劳动生产率提高之间的关系,见Mark Elvin,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第306-316页;黄宗智(Philip Huang):The Peasant Family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the Yangzi Delta,1350-1988,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年版,第11-13页。)。因此如果真有"宋代经济革命"的话,那么一定是宋代经济成长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增长"转变为"发展"。

在一个农业社会中,经济以农业为主体,其他经济部门不仅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而且还往往依赖于农业或与农业密切相关,所以整个经济成长方式的变化主要取决于农业的变化。在此意义上而言,只有出现了农业革命,经济成长方式才可能出现重大改变,因此经济革命也可以说主要就是农业革命。如果没有农业革命,虽然可能也会有一个商业革命(或水运革命、货币与信贷革命、市场结构与都市化的革命,等等),但那只是局部的变革,整个经济成长方式并不会因此而发生重大改变,所以并不能真正称为经济革命。宋代的商业、手工业、运输业乃至业等都有相当大的发展,但农业仍然在经济中占有主导性的地位。伊懋可和斯波义信在对宋代各经济领域的"革命"的归纳中都将"农业革命"置于首位,这是很正确的。其次,在宋代各主要经济区中,无论从经济发展水平或是在全国经济中所占有的分量来说,本文所说的"江南"居于首位(注:"江南"本是一个界限不甚明确而且不断变化的地理概念,我在过去的文章中已对其作了界定(见李伯重《简论"江南地区"的界定》,刊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在本文中,为了讨论的方便,将所论的"江南"地区限定于地中的江南平原(或太湖平源),范围大体包括宋代浙西路辖下的苏州(平江府)、常州、秀州(嘉兴府)、湖州与江阴军。),这已是史坛共识,毋庸赘言。伊氏和斯波氏也都明确地指出:他们所归纳的各经济领域的"革命",并非出现在宋代中国的每一个地方,而是主要发生于中国东南地区,特别是江南。虽然其他地区(特别是福建、江西、浙东、四川等地)在宋代经济发展中也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宋代经济革命"中扮演主要角色的仍然是江南。如果没有福建、江西、江东、浙东、四川诸地区中任何一个,都不会从根本上动摇"宋代经济革命"之说;相反,如果没有江南,"宋代经济革命"之说定然要破产。

由于农业和江南二者是"宋代经济革命"说赖以建构的主要基石,所以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如果确有一个"宋代经济革命"的话,那么这个"革命"应当以在宋代江南农业中表现最为明显,因而对宋代江南农业的探讨也就成为研究"宋代经济革命"的核心。如果这个探讨的结论是宋代江南农业没有出现一个"革命",那么"宋代经济革命"之说也就难以成立了。二、"宋代江南农业革命":一个"虚像"

如前所述,所谓革命,通常是指经济成长方式由只有"量的扩大"而无"质的改进"的"增长",向既有"量的扩大"、又有"质的改进"的""的转变。而这两种成长方式的主要差别,又在于技术有无重大进步以及劳动生产率是否大幅提高。因此经济革命也就以技术的重大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大幅提高为主要特征。在本文中,我们也将以此作为判别是否有"宋代江南农业革命"的两个主要标准。其中,在劳动生产率方面,我们将采用粮食亩产量增加作为判断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主要指标。这样做的原因并不难理解:在农民人均耕地与生产技术未有很大变化的情况下,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主要是通过亩产量的增加来达到的。而我们知道,与唐代相比,宋代江南人口虽有大幅度增长,但耕地增加也很快,因此人均耕地面积即使不比唐代更高的话,也不会少于唐代(注:例如,按照中唐时期的官方数字,元和时期浙西路户均耕地为18.5亩,而南宋时期江南农户的户均耕地则在40亩左右。当然唐代的数字明显偏低(因为这只是政府征税田地的数字),但无论如何,南宋江南农民户均耕地面积不少于唐代,应当是可以肯定的(唐代与南宋的情况分别参见李伯重《唐代江南农业的发展》,农业出版社1990年版,第153页;《宋末至明初江南农民经营方式的变化--十三、十四世纪江南农业变化探讨之三》,刊于《农史》1998年第2期)。此外梁庚尧也指出:即使是以江南最重要的州府--苏州为代表,自北宋中期至南宋末期,人口增加与耕地增加的趋势,正相呼应(见梁庚尧《宋元苏州的农业发展》,收于许倬云、毛汉光、刘翠溶主编《第二届中国经济史研讨会论文集》,汉学资料及服务中心1983年印行)。)。倘若宋代江南亩产量有大幅度的提高,当然也就表明劳动生产率有明显提高。

持"宋代江南农业革命"说的学者,大都十分重视技术进步。晚近大泽正昭将以往学界公认的宋代江南农业的进步,为以下四个方面:(1)水利田(圩田、围田等)的大规模开发;(2)占城稻的广泛种植以及一年二作制的普及;(3)生产出大量的税粮和人口增加;(4)出现了以《陈旉农书》(以及楼璹《耕织图诗》)为代表的高水平的农业技术(注:大泽正昭:《唐宋变革期农业社会史研究》,汲古书院1996年版,第236-249页。)。这个总结,与伊懋可和斯波义信所总结出来的情况大体相同(注:参阅Mark Elvin,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第118页;斯波义信:《北宋の社会经济》,第175页。伊氏所提供的关于宋代农业进步的证据,主要集中在南方(特别是长江下游);而斯波氏则认为有关进步主要发生于长江中下游、浙江、福建等东南沿海地区,中心是长江三角洲和福建。也就是说,以江南为中心。),可以说代表了以往学界在此方面的主要看法。由此可见,以往所说的"宋代农业革命",从技术进步方面来看,主要包括耕作技术的改进、新作物品种(特别是占城稻)的引进、一年二作制的普及、水利技术的提高以及农具改良与肥料广泛使用。由于这些技术进步主要集中在江南,所以引起了"宋代江南农业革命"。

在亩产量的研究方面,学坛上的普遍看法是宋代江南粮食亩产量比过去有明显提高,并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就比较"保守"的估计而言,余也非估计唐代江南亩产1.5石,宋代亩产2石(均为米,下同)(注:余也非:《中国历代粮食平均亩产量考略》,刊于《重庆师范学院学报》1980年第3期。);吴慧的估计是唐代1石,宋代2石(注: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量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版,第154、160页。)。斯波义信较早的估计是北宋初1石,南宋后期2石;较后的估计则是北宋1.5-2石,南宋2-3石(注:斯波氏前一估计见《宋代の消费、生产水准试探》,刊于《中国史学》第1号(1991年),并可参阅同氏《宋代江南经济史の研究》,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1988年版,第90-91、137-141页;后一估计见同氏《北宋の社会经济》与《南宋と金国の社会と经济》(后者也收于松丸道雄等合编《中国史》卷三),第175、353页。斯波氏估计南宋江南平均亩产量为2石,但他也发觉这个估计与常熟、绍兴(该地官圩田亩产量也仅为0.74石)的亩产量相差太多,所以他又说这大概是因为量制变化的结果。)。闵宗殿的估计属于比较"中间"者:两宋均为2.5石(注:闵宗殿:《宋明清时期太湖地区水稻亩产量的探讨》,刊于《中国农史》1984年第3期。)。"激进"的估计则更高,如顾吉辰估计北宋苏州一带水稻亩产4石,"接近于今天的水平",江南其他地区则在2石上下(注:顾吉辰:《宋代粮食亩产量小考》,刊于《农业考古》1983年第2期。)。而漆侠在其1983年发表的论文中,认为江浙地区的亩产量,宋仁宗时为二三石,南宋初年为三四石,南宋晚期为五六石;在1986年发表的论文中,估计两浙路太湖地区的水稻亩产量,北宋时为3石,南宋时为五六石或六七石;而在1987年出版的专著中,则认为江浙地区亩产量,南宋初期为三四石,南宋中后期为五六石,而在以太湖流域为中心的两浙地区达六七石:如与前代和后代相比,则宋代江南亩产量为唐代的2-3倍,与明清相差无几,"虽然不能说它已达到封建时代的最高水平,但至少可以说是接近这个水平了"(注:漆侠:《宋代农业生产的发展及其不平衡性》,刊于《中州学刊》1983年第1期(转引自闵宗殿《宋明清时期太湖地区水稻亩产量的探讨》),以及漆氏《宋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及其在中国古代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宋代经济史》第2、26、138、178页。)。事实上,漆氏最末的一句话显然是太过保留了,因为他关于宋代江南亩产量的估数,已超过或达到今天在运用的苏州、上海等江南高产地区丰收年份的水稻最高亩产量(注:据1998年11月1日《文汇报》报道,上海"七五"、"八五"期间的平均亩产量分别411.8公斤和547.7公斤。1998年达50公斤,创最高纪录。又,1980年以前苏州地区的单季晚稻亩产量的最高纪录,是1966年的878斤。宋代亩产米1石,约合今日亩产稻谷180斤(见闵氏《宋明清时期太湖地区水稻亩产量的探讨》)。如果亩产6石与7石,那么相当于今日亩产1080斤和1260斤,分别为1966年苏州亩产量的1.23倍和1.44倍。因此依照漆氏的估数,南宋后期江南水稻亩产量比1980年以前苏州单季晚稻的最高亩产量高出23%-44%,相当于(甚至超过)上海有史以来的最高亩产量。)。即使按照比漆氏估数低的顾氏估数,北宋苏州的亩产量也不仅大大超过明清江南的平均亩产量(注:闵宗殿估计江南太湖地区亩产量,明代为2.2-2.3石,清代为2石(见闵氏《宋明清时期太湖地区水稻亩产量的探讨》)。而我从供求关系出发对明清江南粮食产量所作的宏观的结果,是明末江南水稻亩产量约为1.7石,清代中期升至2.3石(见李伯重《"天"、"地"、"人"的变化与明清江南的水稻生产》,刊于《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即使扣除了度量衡与亩积变化的因素,顾氏对宋代的估数也大大高于明清的亩产量。),而且超过了1955年和1975年苏州的平均亩产量(注:苏州地区的单季晚稻亩产量,1955年为485斤,1975年为689斤(见闵氏《宋明清时期太湖地区水稻亩产量的探讨》)。因此,如果宋代亩产米4石,就相当于今日亩产谷720斤,比1955年和1975年的平均亩产量高出48%和4%。)。

由上述估数来计算宋代江南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结果也高得令人惊诧。例如,南宋江南农户户均种田面积若以漆氏所言的30-50亩计(注:漆侠在分析南宋苏州与华亭学田租佃情况时指出:一个农户,一般可种田30-50亩。见漆氏《宋代经济史》,第218-219页。在该书第74页,漆氏又说宋代两浙路大部分农民的耕地数在19.5-25亩以下,而在第331、1204页中所引用的一些个案例子,则又表明江南一些农户种田之数多达60、80亩。因为其前说(30-50亩)所根据史料比较具体而且明确,姑采之。我本人的估计则是每户种田约40亩,而其他学者如柳田节子、草野靖、梁庚尧等的估计或提供的各地户均耕地数,也在30-50亩之间。见李伯重《宋末至明初江南农民经营方式的变化--十三、十四世纪江南农业变化探讨之三》。),亩产量以五六石与六七石之中数6石计,那么一个农户一年可生产180-300石米。其时江南人均粮食消费量,大约是每人每日1升米,一个5口之家一年食米共18石(注:参阅斯波义信《宋代の消费生产水准试探》。)。换言之,一个农户所生产的粮食,就可以养活10-16.7个同样规模的家庭(包括该农户在内)。换言之,只要有大约6%-10%的家庭从事农业,就足以养活整个社会。这样的比例,相当于1994-1995年新西兰农业就业人数在社会总就业人数中所占的比例(9.6%),高于我国省(10.5%)、韩国(12.5%)和俄罗斯(14.9%),更远远超过我国大陆(52.7%)(注:有关统计数采自Angus Maddison,Chinese Economic Performance in the Long Run,第60页。)。由此可以推论宋代太湖平原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已达到20世纪末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才达到的水平。此外,按照这些估数计算出来的亩产量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也非常可观。例如根据漆氏的估数计算,在两宋时期中,江南亩产量增加了116%或120%,南宋时期内增加了86%,而在唐宋时期则增加了1-2倍。正是由于宋代亩产量的大幅提高,所以漆氏认为南宋太湖平原的农民的劳动生产率比唐代提高了两三倍(注:漆侠:《宋代经济史》,第175页;及同氏《宋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及其在中国古代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与此相对照,在英国农业资本主义化的18世纪(前半期是以"圈地运动"为标志的资本主义大农业的形成时期,后半期则已发生农业革命),虽然有一系列重大的组织变革和技术进步,但在此一百年中,该国(英格兰和威尔士)粮食亩产量仅增加了10%略多,而农业劳动生产率大约只提高了25%(注:Philips Dean & W.A.Cole:British Economic Growth,1688-1959,Trends and Structure,Cambridge at the University Press 1964年版,第69、75页。),提高幅度都小于上述漆氏所说的江南亩产量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幅度。

技术的重大进步和由亩产量剧增所导致的劳动生产率的大幅提高二者所组成的总体图像,当然是指江南农业在宋代有了突飞猛进,自非"农业革命"莫属。然而,这个为学界广泛接受的总体图像,近来却受到越来越猛烈的批评。用大泽正昭的话来说,所谓"宋代江南农业革命",并非事实,而只是一个"虚像"。

大泽正昭在关于宋代江南农业生产力的专项研究中,对过去学界所说的宋代江南农业技术进步的四个主要方面逐个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1)宋代江南围田(或圩田)的大量兴建,只是湿地开发的初始阶段,所开土地在"干田化"之前,生产能力颇低,而且产量颇不稳定。而江南的"干田化"运动要到了明代才开始;(2)占城稻的种植在宋代江南并未得到普及;(3)粮食总产量的增加,也可以采取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达到;(4)以《陈旉农书》(以及楼璹《耕织图诗》)为代表的高水平的农业技术,并不是当时普遍运用于本文中所说的江南地区的农业技术;即使到了南宋,江南农业中所使用的技术,从总体水平而言,也并未超过唐代后期陆龟蒙所描述的那种技术水平(注:大泽正昭:《陈旉农书の研究》,农山渔村文化协会1993年版,第40-44页;同氏《唐宋变革期农业社会史研究》,第239-249页。关于"干田化"的,见滨岛敦俊《土地开发与客商活动--明代中期江南地主之投资活动》,收于《中央研究院第二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第2辑,中央研究院1989年印行。)。足立启二、北田英人、游修龄的研究也从不同的方面证实情况确实如此(注:见足立启二《宋代两浙における水稻作の生产力水准》,刊于熊本大学《文学部论丛》17号(1985年);北田英人:《宋元明清中国江南三角洲农业の进化と手に关する发展研究》(1986-1987年度研究费补助金〈一般研究C〉研究成果报告书);游修龄:《占城稻质疑》,刊于《农业考古》1983年第1期。)。此外,我本人对唐代至清代中期农业的长期发展趋势的研究也表明:在这一千多年中,江南农业技术的变化,是渐进性的,而且是朝着同一方向的。在此基础之上的农业发展,当然也不会出现戏剧性的突变(即"革命")和尔后长期性的停滞,因此无论是从事实上还是逻辑上来说,"宋代江南农业革命"之说都是难以成立的(注:李伯重:《宋末至明初江南人口与耕地的变化--十三、十四世纪江南农业变化探讨之一》,刊于《中国农史》1997年第3期;《宋末至明初江南农业技术的变化--十三、十四世纪江南农业变化探讨之二》,刊于《中国农史》1998年第1期;《宋末至明初江南农民经营方式的变化--十三、十四世纪江南农业变化探讨之三》,刊于《中国农史》1998年第2期;《宋末至明初江南农业变化的特点和历史地位--十三、十四世纪江南农业变化探讨之四》,刊于《中国农史》1998年第4期。)。

传统农业经济篇9

1.1 农业教育与科技信息化

农业经济想要长期可持续性发展,就需要更加专业性的农业经济建设人才参与到农业经济中,对于农业经济专业人才的培养在农业经济建设中十分重要,农业经济建设的核心内容就是对于农业经济专业性人才的培养,进而保证农业经济管理现代化、信息化。拓宽教育途径,对于现阶段的农民农业种植技巧及自身文化水平高针对性教育,为农业经济建设提供高水准的人才,积极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1.2 农业生产要素信息化

农业经济建设水平与农业生产要素之间紧密关联,农业生产要素主要指空气、水、土壤等要素。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也需要对于农业生产要素进行信息化管理,同时让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在农业经济建设中应用,完善已有的农业经济建设方案,创新农业生产建设模式,进而推动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

2.信息化对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作用

2.1 实现产业化经营

农业经济管理中最常见及困难的问题就是对于农产品的销售,农产品服务体系的缺陷已经严重影响农业经济建设,还造成了农产品资源的浪费,农民已经经济效益也受到了严重影响。农业经济如果实现产业化经营,就能够让你、农民与企业直接合作,不仅仅能够增加农产品销售价位,还能够增加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农业服务体系的完善也拓宽了农产品销售途径,保障农产品能够时节性销售数量。

2.2 农业类型有传统性转变成知识型

农业传统种植方式中所需要的信息化水平有限,属于资源型建设,传统农业种植经济管理方式已经与现代化的社会经济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知识型农业方式在实际经济管理中能够通过先进的农业技术与知识理论,农业生产更加系统化,完善传统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目前,传统农业方式还是我国农业主要类型,农业信息化管理对于农业转型具有推动性作用。

2.3 积极培养农业信息化人才

农业生产建设中的关键资源就是农民,我国农民自身文化水平有限,农业生产建设主要是通过长时间的生产经验所总结出来,无法将先进的农业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应用,生产形式也较为落后。积极培养农业信息化人才,加大农业教育强度,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教育途径对于农业农业生产方式进行指导,让农民对于信息化重要性深度认识,加速农业经济管理中的信息化进程。

3.信息化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应用

3.1 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

山西省太原市农业经济信息中心在农业经济建设中将信息化建设作为主要内容,与农业有关部门对于农业经济建设科学合理性规划,提高农业经济管理效率。政府部门应该对于经济信息中心的农业信息化经济管理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同时对于经济信息中心农业信息化经济管理资金有效监管。山西省太原市也应该积极鼓励农业专业性人才参与到地区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对于现有的农业经济管理资源科学化设计,推动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进程。

3.2 建立农业信息化的管理示范基地

山西省太原市农业信息中心可以与有关部门共同为太原市的农村地区建立农业信息化管理示范基地,增加太原市农民对于信息化认识。农民可以通过农业信息化管理示范基地对于信息化信息直观性感受。政府部门对于具有代表性的农业信息化管理示范基地可以进行资金上的保证,积极带领农民们对于农业信息化推广,增加地区周围企业参与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的优惠政策。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在实际应用中需要以计算机作为载体,农民们可以通过计算机对于信息化中不理解的内容进行查询,了解不同地区农业信息化建设进程。

3.3 信息网络与传统的媒体相互结合

农业经济管理中应用信息化虽然自身在信息传播方面具有十分显著优势,但是对于农业生产信息的采集与处理方面也具有一定优势,农村地区的主要信息传播形式还是传统媒体的信息传递。传统媒体在传播信息能够更加直观性展示,在农村地区也具有广泛性覆盖,农民对于传统媒体中的信息也较为容易接受,因此传统媒体在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中也具有重要作用。传统媒体与信息网络相结合,能够能好推动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m。

传统农业经济篇10

传统中国以农立国,中国农业的历史走向及其在近代的命运变幻,甚至关涉到对中华文明历史变迁的宏观认识,因而成为久谈不衰的话题。近年来,学术界对中国传统农业经济变迁的历史脉络形成了若干种不同的看法,但研究传统农业经济和近代农业经济的学者在提出自己的看法时,往往是各自表述,只有少数研究成果将传统与近代联系起来作连贯的考察。假如将已有的各种分歧连缀对读,将会得出一些引人深思的结论。

 

 

对传统中国农业经济的看法,大致可以归纳为发展论、起伏论和衰退论。

 

发展论者认为,自秦汉至明清,中国农业经济经历了连续上升的过程。秦汉时代为中国农业经济快速发展的第一个时期,至唐代出现新的发展。如阎守诚以唐代后期工商业发展、货币经济、赋税制度等变化为依据,认为其时中国经济已出现向近代社会发展的特点,自此之后传统经济的发展转进到一个新的时期。两宋时代,传统农业承继晚唐的特征,并获充分发展,明清时代则将传统农业经济推至更高水平。[1]以粮食亩产量为例,有学者认为明清水稻产量不断提高,明代中后期粮食亩产量高于宋代,清代中叶又高于明代,达到传统农业时代的顶峰(甚至比20世纪上半期还要高)。农业发展的证据不仅限于此,江南区域研究的成果也显示,明清水稻亩均投入的劳动量无明显增加,劳动生产率有所提高。这些看法与一些海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相互呼应。麦迪森认为11世纪的中国经济领先于世界,这种领先地位一直持续到15世纪;在明清时期,人均经济收入仍大致稳定于较高水平。[2]

 

起伏论者认为中国传统农业经济先兴后衰,大致以宋代作为分界线,此前为中国传统农业的发展时期,宋代超越前代,达至发展高峰,宋元之后由盛转衰,明清为中国传统农业经济的衰落时期。与此相似但又有所不同的是,有学者认为,明清时期与宋元时期一样,也是传统农业发展的高峰时期,只不过此一时期传统农业的发展不及前两个高峰时期显著,且受到更多消极因素的制约。这种观点可视之为变相的衰退论。章有义、吴慧、赵冈等人的研究显示,清代前期以后,粮食的平均亩产和人均产量都呈下降趋势。尽管此一时期粮食等农作物总产量有所提高,但劳动生产率不升反降,致使整个社会经济陷于停滞,尤以清代中期最为典型。黄宗智的区域研究成果也支持这种观点,他发现尽管单位面积产量上升,并以此支撑了城镇的发展,但绝对产出量的增加是以单位劳动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的。还有学者依据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农业生产工具使用情况判断传统经济的发展与不发展,认为明清时期的科学技术与唐、宋、元相比虽有进展,但进展不大,个别方面甚至衰落,总体上陷入停滞状态。[3]

 

衰退论者的典型看法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农业经历了由精耕细作到过密化经营的演变,结果导致生产者的贫困和社会的退步。但持此观点者认为,这并非简单否定传统农业的成就,而是兼顾中国传统经济发展与制约并存的两个侧面;从农业产量、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技术、劳动生产率等多重视角考察中国传统经济变迁,既可看到自秦汉至明清中国传统农业在空间布局、区域分工、生产总量等方面的发展,又可看到传统农业在技术水平、人均耕地数量、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下降。[4]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似乎是两面兼顾的观点,重在指出传统农业发展受到一些因素制约,升中有降,就其核心论断而言,仍可视为衰退论。

 

至于晚清以降的近代中国农业,学者们的看法也存在明显的分歧,可大致归类为发展论和衰退论。

 

发展论者将近代中国农业经济的主要特征归纳为总产量上升、人均产量增加、人均收入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据此,他们认为近代中国至少到抗日战争前,并未发生持续性的农业衰退。珀金斯的研究显示,在近代中国,粮食产量非但没有减退,反而不断上升。至于单位面积产量,一些学者认为,除了太平天国、抗日战争时期粮食亩产有所下降外,在其他时期粮食亩产均呈上升趋势。罗斯基甚至对近代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做出了肯定的判断。[5]

 

衰退论者认为,与清代前期中国农业生产的历史顶峰相比,近代中国农业耕地面积、人均粮食占有量、单位面积产量、劳动生产率都呈下降趋势;即使农业经济有所发展,也是过密化发展,实际上是陷于停滞倒退,到20世纪30年代中期,农村经济终至全面破产。这一时期农村资源贫乏、农家生活水平低下、农村金融枯竭,这些都是农业衰退的征候。一些国际经济比较研究的成果也支持这一看法。如麦迪森,他以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相应下降为例,认为自1820年以后的100多年时间内,中国农业经济持续衰退。

 

 

对于上述宏观经济变动趋势,学者们在逐步深入的争论中,已经从资料可靠程度、估算方法和研究路径的合理性等角度进行了辨析,但较少跨越传统与近代,以连续的眼光看待这些争论。因此,有必要将传统和近代作为具有历史连贯性的整体过程看待。这里,我们把上述传统农业与近代农业变迁趋势的主要观点加以简化,两两连接组合,可以得到自秦汉以迄近代中国农业经济变迁基本趋势不同描述的示意图(其中传统、近代仅作为时间概念)。通过这些描述,我们可以发现一些悖论:

 

第一,如果认可传统农业和近代农业都是持续发展的,那么就要承认自秦汉时代起,农业经济虽然经历短期波动,但基本上持续发展直至清代中叶,19世纪中叶转入近代后,农业继续发展,直到20世纪上半叶,持续发展了2000多年。若中国农业如此连续发展,那么以往被学者们所强调的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农业的影响就要重新估计,中国市场与世界市场、工业发展与农业传统关系的变化对农业的影响也要重新评价。对于农业经济来说,传统与近代的区隔也就成为多余。此外,还将面临一个难以解释的现象,那就是为什么中国农业经历了两千年持续发展(当然,不排除其间小的间歇与停滞),到20世纪上半叶,超过半数的农民却难以过上温饱的生活。有学者说,中国农业的持续发展的成就都被增长的人口吞噬掉了,那么在如此规模的人口增长下,农业持续发展如何可能?人口因素对农业的双重(积极与消极)作用转换的临界点又在哪里呢?

 

第二,如果认可传统农业是发展的,而近代农业是衰退的,就要承认中国农业持续发展至清代中叶,而当进入近代或近代前夕,却转趋停滞或倒退。这样就要认同传统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各种有利的经济与社会因素增进等证据;同时,认同近代农业生产条件和经济因素恶化、劳动生产率下降等证据。此外,还需要说明在中国近代化转折的过程中,在近代工业开始启动、城市经济规模发展的过程中,农业经济却经历了衰败的过程。近代农业经济究竟面临着哪些新的因素(或旧的困扰),使农业由波峰骤然跌向波谷?是城市工业发展、农业劳动力外流、农村经济加速融入世界市场等因素,导致了农业的停滞倒退吗?以农业劳动力变动这一因素为例,尚需证明近代农业劳动力流出农村经济领域、农业生产部门并未给农业和农村经济带来更佳的生产条件。那么,是转移出去的劳动力数量均被增长的人口数量抵消掉了,因而未能在农业中产生积极作用,还是农业生产未受到劳动力数量的制约,而是被其他更为关键的因素所左右了呢?

 

第三,如果认为传统农业先升后降,至近代却由衰转盛,重新获得发展,就要证明近代工业和城市发展、商品化等新的经济因素有助于农业经济的复兴与发展,而不是像衰退论者所认为的那样,造成了农业经济的停滞与倒退。还需从上述有关近代农业衰落的证据中,找出农业经济发展的依据;或者证明中国农业经济自有其变迁周期,就像有些学者所强调的那样,它与人口、土地、气候等长时段诸因素关联更为密切,却不一定与传统到近代转折期诸新经济因素有紧密关联。[6]而且要有足够的说服力,重新评价关于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传统农业经济影响的普遍看法。这样,关于近代中国工业化、经济与社会剧变的一系列论证才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可以从逻辑上给出合理的解释。

 

第四,如果认定传统农业持续下降,近代农业继续停滞或衰退,承认自秦汉以来中国农业不仅没有发展,反而在生态环境日益破坏、生产条件不断恶化的情况下,人均粮食产量、劳动生产率等主要指标都呈下降趋势。就整个农业经济和农家生活水平而言,是近代不如明清,明清不及唐宋,唐宋逊于秦汉。若果真如此,何以解释以农耕为基础的中华文明的长期延续?何以解释中国社会经济与文化一系列发展的现象?难道中华文明所取得的成就都只不过是幻像?

 

除了上述悖论外,即使就20世纪上半叶短短50年而论,也有许多不能解释的悖论。一些学者看到的是市镇勃兴、乡村工业拓展、金融网络延伸;另一些学者看到的却是农业劳动生产率下降、农家收入减少、农村土地兼并加剧、农村金融枯竭。试问,这两种矛盾的现象,如何能在同一个时代、同一个区域中并存?

 

 

之所以产生上述悖论,除了学术理路的歧异,还有认识上的误区。

 

首先,由于研判标准和倚重的侧面不同,各种观点对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停滞与衰退的判断不免产生分歧。学者们所用的指标包括总产量、人均产量、单位面积产量、劳动生产率、边际生产率;考察的侧面除了技术水平、生产条件,还有收入水平、劳动分工程度,甚至还有人均GDP的增长等。各类判断虽都兼顾多项指标,但却各有所依以为据的侧重点,这就不免在一些基本判断上产生歧异。因此,以连续性、长时段的眼光看待中国农业的变化,建立一套评估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才可能对两千余年的农业经济做出恰当判断。同时,还需将近代农业经济与传统农业经济的判断贯通。近代农业是自明清农业延续下来的,而明清农业也不是无源之水。同样,明清及其前代农业的成就也会在近代农业经济中延续。每一个时段的研究在方法上都应“瞻前顾后”,尤其应关注被认为是转型时代的近代与明清之间的连续性。固然要重视“两千年来未有之变局”这样的概括,但也不能在注重“变”的时候忽略了“常”。换言之,我们不能离开农业生产的历史生态评估近代农业经济。

 

其次,检视前述各种观点,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两个问题:相对于唐宋而言,明清农业经济是发展还是停滞?相对于明清而言,近代农业经济是发展还是停滞?这两个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从区域经济的研究入手。不管是明清农业经济还是近代农业经济,都存在着重大的区域差异,是发展还是停滞,要分别区域具体而论。对中国农业经济历史轨迹的判断,还需要在跨区域研究上更多地合作,因为关于中国传统农业经济兴盛与衰退、发展与停滞的判断,往往是在比较的视野中得出结论的。应当注意的是,认为明清经济发展和认为明清经济滞后有时并不矛盾。因为,有的学者是从纵向比较的视角出发,认为明清较之唐宋时代而言,经济继续发展。而有的学者所提出的明清滞后论,则是从横向比较而言的,认为唐宋时代的中国经济与欧洲相比较为发达,居于世界各国前列,而明清时期已经落后于西方。换言之,自秦汉至唐宋,中国经济是绝对地发展的,也是相对地(与世界其他地区比较)发达的;但自唐宋以后,虽然仍保持绝对地发展,却相对地落后了。一些争论的实质就在于这种相对性、绝对性判断上的差异。因此,在分析对中国农业经济判断的异同时,系统区分其结论是基于纵向比较还是横向比较,会减少似是而非的争论。

 

再次,在研究中国农业经济时,不能套用西方经济理论来分析中国农民的经济行为,这已为经济史学者们的共识。也因此,一些学者在研究农村经济时,曾有意避开经济理论的预设,注重考察具体的生产条件,而较少讨论诸如价格、运销诸因素。然而,就中国农业经济尤其是近代农业经济的研究而言,不考虑农家经营中的市场因素,如何理解农业和农村经济呢?中国农民的经济行为分析不能盲目套用西方经济理论,但完全无视经济分析也不能给予农业经济以充分理解。实际上,上述20世纪上半期中国农业经济兴衰共存、荣枯互见的矛盾现象,恰恰需要从与市场相关的诸因素去理解。在融入世界市场的条件下,农业产品由农村流向城镇,工业产品则由城市流入农村。在这种对流过程中,农村原来的手工业、劳务、农业收益的一部分经由市场流向城市乃至国外,日积月累,遂致农业经济衰退。这正是劳动生产率相对滞后、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经济区域,在接触较为发达的经济之后,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所谓近代土地兼并加剧,也正是在融入世界市场过程中,外部产品输入农村而产生的不利后果,不应视之为农家经济破产的根源。因为自明清至近代,土地制度没有本质变化;实际上,由于永佃制的扩展,在个别地区还出现了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地权关系变化。这说明制约近代农业经济的关键因素与其说是土地产权制度,还不如说是与市场关系紧密的农业经济结构和生产技术水平,尤其是农业生产诸因素在市场条件下的相对水平。这就提醒我们,在解释近代乡村手工业发展、市镇规模扩大、农村贫困化的悖论时,除了考察中国农村和农业内部诸因素外,还需更多地联系“世界体系”加以认识。

 

传统农业经济篇11

1引言

农业经济管理,即以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对象,实施合乎农业经济发展规律、旨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管理,涵盖农业生产的总过程,并将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管理手段渗透到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环节之中。目前,就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来看,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显然不同,农业经济有其自身的特有规律。如在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经济组织形式、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农业经济不同于工业经济。优化农业经济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农业经济的高质高效发展,其中,关键要素是农业产品和劳务的质、量增加,前者关系到农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问题,后者关系到农业生产中的核心要素之一———人与人的素质。优化管理实质上等同于两个问题:其一,认识影响因素,厘清其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其二,综合运用政府、市场、制度三种主要手段,合理整合并优化各相关要素,构建农业经济良性运行模式。

2优化管理对于农业经济发展重大意义

2.1技术:传统向现代转进的主要动力

在我国,传统农业经济的典型特征是人力密集型和生产重复、分散、小规模的作业方式,近代至新中国成立初期,牛耕与人力一直是农业主要的生产方式。事实上,这一传统农业经济结构早在秦汉时期便已形成,历史更迭中,囿于社会总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农业经济变革发展的主要动力———工具,一直未有技术上的革命性发展,而只在工艺上有所改变(宋代以后)。现代化进程中,以工业经济发展为躯干的模式下,传统农业经济在资本积累、商品市场、原料供应、劳动力供应等方面,已经不再适应现代工业经济的发展需要,且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现代化进程中的“包袱”和“阻碍”。相比而言,传统农业技术在传统农业经济结构中早已达到了价值满负荷的状态。即在传统农业技术条件下,各生产要素价值的利用已经达到了峰值,达到了一种“高水平的均衡状态”,该“状态下”,农业经济运行处于“有效率但贫穷”尴尬境地,农业经济很难再培育出新的增长点,也难以凭借自身演进获得新的发展动力。

2.2制度: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1978年以来,农业经济相关立法节奏加快,农业立法体系逐步建立,立法机制不断完善。作为推动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制度成为讨论农业经济发展时的高频词汇。在超前发展的市场经济面前,农业经济相关立法还存在一定问题,有学者指出:其一,立法结构问题。农业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其在市场化过程中,缺少更加完善的配套制度作为规制和引导。作为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柱———乡镇企业,其在发展运行中缺少完善的制度指引。其二,体系不完善。农业经济管理涉及多部门,按照职责管理权限划分,都有一定的立法权限,易产生部门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冲突下的推诿扯皮现象。其三,微观经济视角下,制度供给不充足。除农业基本法、地方性立法和基本农业经济调控政策外,关于农技推广应用、农业风险防范、农民培训等相关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2.3技术+制度:优化农业经济管理的有力抓手

农业经济现代化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传统农业经济结构中看到,依靠农业自身发展力量,各生产要素的整合和优化是存在一定困难的,各生产要素无法处于高水平的运行状态。在技术层面,现代农技研发与应用是传统农业经济进步的起点,而传统农业仅仅具有“工艺改良”的能力,故必须借助市场经济和工业化的力量来解决技术革新问题。资本要素、人才要素、制度要素、人口要素等,必须借助外力才能将其导向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机体之中,而这一外力便是管理:大到宏观经济调控、产业发展战略、农场社会经济结构,小到乡镇企业经营运行、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农民专业培训等。简言之,现代经济要素的流入,以及各要素与农业经济有机体的结合作用,需借助科学的管理进行。在制度层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必须保持长期不变、实质不变。但要结合新的农业经济发展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在基本制度框架内,针对生产方式、科学技术应用、社会化大生产等,立体多元地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丰富农村经营方式,提升农业经济活力。概言之,现代农业制度是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升级的蓝本,而制度在某种意义上讲,既是管理本身,又是管理实施操作的核心依据。

3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四个要素

3.1资本要素

从投资主体看,农业资本的主要来源为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其中最为主要的投资主体政府,其投资比例呈震荡回落趋势:20世纪70年代末为5%,此后3%~5%区间微调。从投资效率上看,相对其他投资领域,农业投资的成本效益计算对投资人吸引力有限,集体与农户因传统农业经济模式积累有限,自行投资比例较低。从农户财富积累角度看,石油、粮食、金融危机三向施压,加之我国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地位等原因,“国内定价”让位“国际定价”,导致低生产资料(如种子、农药、化肥等)与农产品价格“逆差”长期存在,农户积累有限。总而言之,农业资本相对短缺。

3.2人才要素

即便现今,走出山沟沟仍是农民一家的夙愿,人才向城市聚集,高端人才向经济发达地区聚集。在传统农业生产经营观念的强烈影响下,农业成为技术知识和社会知识应用的盲点,作为生产者,农民的知识水平不高。据统计,我国农村文盲、半文盲率依然较高。知识水平直接影响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亦对农业经济结构产生着实质性的影响。而现实情况是:一方面农民知识水平本身不高,另一方面农民在个人知识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会选择离开农业。据米凯吉萨研究发现,“农业地区教育水平上升10%,离开农业的移民增加6%~7%,净效应是提高农业工资的5%。”事实上,通过对发达国家畜牧养殖等产业先进经营模式考察可知,专业技能和优秀的管理能力对于育种、选种、养殖等所有环节都具有极端的重要性。

3.3人口要素

人口经济学告诉我们,经济发展与人口存在着影响和制约关系。通常情况下,在两者相互作用的规律中,人口与经济会达到一定的平衡,适度人口对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因受传统观念影响,代际接续的生命伦理依然作为经济之外的重要因素,持续对农村人口增长产生“不完全理性”的影响:农户家庭添丁进口往往不是出于经济上的考量。在家庭有限资源下,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对于相当一部分家庭而言,子女教育是家庭未来希望的开端。一方面,教育投入力度的加大表明“传统的道德向计算、方便和长远目标转移,最终是较高经济增长的结果。”另一方面,相对有限的资源投向教育,这也对生活水平和农户经济增长带来了影响。

3.4法治要素

农业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故需在法治的环境中才能得到较好的运行。目前,制度规范不健全不完善仍是农业经济发展的阻碍,维权意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仍是农村治理的难点。导致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弱势”地位没有改变,主要表现为:参与能力不足、自主经营不力、生产经营整体水平不高。诚然,经济发展是法治发展的物质保障,但从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关系角度看,两者是相伴相生、相互促进的。受传统农业经济基础薄弱的影响,“熟人社会结构依然存在、宗法观念仍然根深蒂固”“薄弱和落后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农村法治进程处于先天需求的不足和后天发展的障碍。”如马克斯韦伯所言,市场经济是计算经济,而法治就是其“计算”特性的最集中表达(如民商法)。计算不足,必然会影响甚至制约农业经济的发展。

4农业经济管理优化策略要点

4.1政府与市场

鉴于农业经济上述特殊情况,笔者认为在一定时期内,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这并非将农业经济与市场经济割裂,而是现代化农业经济发展初期的必要选择。理由在于:其一,受传统农业经济结构影响较重;其二,农业经济由传统向现代转进的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其三,三大产业中,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经济处于劣势地位。大的经济环境下,讨论的是政府经济管理权的理性收缩问题,对于农业经济发展,应先着重讨论政府职能发挥的问题,有效政府在现代农业经济发展初期政策扶持、资金保障、技术支持等高效率资源配置优势,强化资本市场培育,加速技术研发革新,构建金融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

4.2技术与制度

强化新型农技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发挥技术引领作用,带动农业经济转型升级。构建科学合理的产学研生产经营模式,深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价值,改变传统农业经济分散、粗放、小规模的劣势,转向集中、集约、规模化生产经营方式。制度建设方面,应着眼于对乡规民约的改造,固化、传承、保留传统乡规民约中的文化资源、道德资源等价值,并入现代农村治理结构,有效吸收到农业经济制度制定之中,有效衔接非正式和正式制度,将现代农业制度建设与传统乡土中国的深层次文化有机融合起来,实现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之间的良性互动,真正建立有效的和适应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现代农村治理体系。

4.3人才与服务

强化农民素质培养,综合地区差异、产业特色、专业要求,强化相关知识技能培训。落实村、乡、县常态化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机制,提升农民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加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严守土地红线、保护农业发展资源;建立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护体系,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优化金融服务,拓展正规金融信贷覆盖范围;大力培育中介组织,构建“互联网+”模式,提高农业经济发展信息对称度,促进农产品流通。

5结论

综上所述,优化农业经济管理应坚持一个目标、把握两个着力点、兼顾四方面要素,综合运用政府、市场、制度三种手段,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管理策略,实现农业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马秀娟.乡村振兴视域下农业经济管理的优化策略研究[J].农业开发与装备,2020(1):33-34.

传统农业经济篇12

一、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

我国的改革最先在农村以打破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出发点,克服了体制下生产效率低下和激励机制缺失的弊端,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以及农业对GDP的贡献率。但是从1985年以来,农业经济出现了徘徊状态,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一直处于下降的趋势,并且与二、三产业相比,不仅绝对增长额较低,而且相对增长额也大大低于二、三产业。因此,现阶段如何进一步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就成了国民经济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

改革初期(1978年―1984年)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不仅在绝对额上有较大的增长,农业产值由1978年的1018.4亿元增加到1984年的2295.5亿元,而且在相对额上也由1978年的28.1%提高到1984年的32.0%,与同期二、三产业相比,均表现出高增长的态势。1978年―1984年短短的六年时间,以不变价格计算的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为6.05%,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增长最快的时期。但是自1985年以来,在原体制下被束缚的生产力得到极大的释放后,农业生产力出现边际释放能力递减,并随着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重心向城市及工业的转移后,农业的发展出现了徘徊的状态。如2002年,农业产值为16117.3亿元,而第二产业产值为53540.7亿元,第三产业产值为35132.6亿元,三次产业占GDP的比重则分别为15.4%、51.1%和33.5%。因此,如何推动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切实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成为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的特征与农业发展面临的制约性因素

从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中可以看出,农业生产与发展过程中的传统特征仍比较明显,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为推动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在结合我国农业经济传统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现阶段农业发展的思路,现对传统农业的特征及农业发展的制约性因素作具体的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传统农业的技术非常落后。传统农业下的农民,仍习惯于按照一种落后、一成不变的技术来进行耕作。这些技术是通过对自身的农业生产进行长期观察和积累的经验而形成,又是通过示范和口头传授而得以代代相传的。

2、传统农业的“有效而贫穷”假说。这一假说是舒尔茨在1964年《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提出的。他指出“在传统农业中,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低下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它的含义即是“依靠重新配置受传统农业束缚的农民所拥有的要素不会使农业生产有显著的增加”,也就是“没有一种生产要素仍未得到利用。在现有技术状况和其它可利用的要素为既定的条件下,每一块能对生产做出贡献的土地都得到了利用”,“此外,每一个愿意并能做出一些有用工作的劳动力都就业了”。舒尔茨进一步把要素概念扩大到土地、劳动、资本和技术状况,仍然得出结论认为,“根据这种全面的要素概念,这个社会之所以贫穷是因为经济所依靠的要素在现有条件下无法生产的更多”。

3、传统农民对价格变化的反应。传统农业的农民,也会根据市场的变化来安排生活和生产。但是,“传统农民对价格的反应灵敏与提高产量是不尽相同的。即使在价格普遍上涨的情况下,生产量与销售的农产品有可能很少。这是因为:第一,传统农民的收获物中,除自身消费外,可供出售的已经很少,即使价格上涨也无能为力;第二,由于扩大生产所必需的投入要素有限,特别是土地资源有限,因此,对价格的变化无法作出产量上的变化。”

4、传统农业中每个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很小,特别是一些人口稠密的国家情况比较突出。因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增长很快,相对于土地而言,劳动力是充裕的,而且传统农业是发展中国家的主要部门,绝大多数的人都堆积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因此人均土地面积很少,从而出现人口增长与土地资源失衡的状态。在我国农村实际中,平均每个劳动力经营耕地面积约为2亩,与按劳动力人均8―10亩耕地为合理的经验系数计算的数值相差甚远。而且还有1063个县人均耕地低于0.8亩的警戒线。并且我国的耕地资源还在以每年0.2%的速度减少,从而人地矛盾表现得极为突出。

5、农业生产的自然弱质性。由于农业生产与其他产业相比所特有的对自然条件(如土地、水、风、阳光等)的依赖性,所以当自然条件变化时,必然对农业生产产生一定的影响。即使在现代生产条件下,农业生产要想消除自然条件的限制也是相当困难的。表1反映了我国自1985年至2002年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影响的情况。

6、农产品需求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小的特点。需求价格弹性小导致农业生产“增产不增收”,供给刺激机制缺失;需求收入弹性小,导致人们在收入水平提高时所产生的对农业生产的需求刺激比其他产业小,从而需求刺激机制缺失。这不仅内在地制约了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还使农业生产丧失了外在的激励机制。

7、农业比较优势的下降。通常在较低的发展水平下,土地和劳动力是比较丰富的要素;较发达的经济则拥有较丰富的资本。而由于不同产品要求的要素密集度不同,所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资本拥有量相应增加,从而比较优势必然从农业转到其他产业上面。农业比较优势下降的情况是,由于农业生产需要土地的投入,而土地的禀赋是固定的;随着资本积累从而土地变得越来越稀缺时,农业就不再具有比较优势。

8、传统农业生产的粗放性与自给性特征。在农业发展的初期或农业为主要部门的情况下,农业生产方式多是以增加要素投入量从而提高农业产量为特征。并且早期农业生产的效率低,农产品主要被作为自给性生活来源,不具备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剩余条件。

三、现阶段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尽管随着近现代经济的发展,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例日益下降,但农业的基础地位仍然是其他产业所无法替代的。从近现代农业发展史看,农业不仅通过支持工业化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而且能够直接为经济发展做出其他多方面的贡献,农业部门在为现代经济的发展提供农产品原料、沟通城乡联系、提供工业扩张所需要的资本和劳动、换取外汇等各方面都是不可或缺的。如果农业发展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必然会严重遏制工业化和整个经济的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是在传统的格局下进行生产和经营的。随着工业和科技的迅猛发展,传统农业出现了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趋势。“综合国内外的现代农业建设经验,对我国的现代农业可以作如下概括:现代农业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和商品化生产为前提,以企业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为手段,以不断提高的土地产出率、科技贡献率、劳动生产率为标志,广泛应用现代产业理念、现代设施装备、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管理方法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农业至少有八个方面的本质特征:一是现代农业是市场化、国际化程度比较高的开放型农业;二是现代农业是生产专业化、规模化程度很高的集约农业;三是现代农业是以农民知识化为基础、科技贡献率相当高的科技密集型农业;四是现代农业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标准化程度相当高的绿色农业;五是现代农业是以发达农产品加工为支撑的高附加值农业;六是现代农业是产业化经营一体化农业;七是现代农业是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八是现代农业是由政府实施科学管理和依法加强支持保护的基础产业。”尽管对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内含和特征的理解与描述不尽相同,但上述基本特征还是可以反映其内在本质的。结合以上对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的内含与特征的分析,我们可以找到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基本思路与措施。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现代农业发展的动力来自科技进步与创新。现代农业发展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先进科技在农业领域应用的过程,是用现代科技及装备改造传统农业的过程。根据国际经验,当前必须高度重视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推动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推广应用农业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2、推动“农村土地家族化与市场化‘有限整合’”,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与效率。现阶段,随着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业生产中的人地矛盾,但由于我国农村家庭的土地小块分割的特征,制约了生产与管理的效率,提高了机械化的成本。应通过家族化或市场化的方式,对农村土地进行有限的整合,结合农村的实际,逐步推动整合的进程,以便在此基础上实现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

3、在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按照邓小平关于农业发展的两个飞跃的理论,在当前阶段,实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应大力推动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产业的有效转移,推动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农业生产的科技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只有这些条件具备了,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才有可能实现。

4、重视财政对现代农业的支持。在目前我国工业化水平条件下,政府应大力推动城乡、工农协调发展,体现出财政支农政策的倾斜度,有效地防御和克服农业发展中的自然弱质性与市场弱质性,培育农业自主发展的能力,消除现实的与潜在的对农业发展的制约性因素,从而实现国民经济的协调、良性发展。

5、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生产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附加值较低,产业链较短,农业增收与自身资本积累的能力较差,而且农业发展所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不利于农业生产在市场经济中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应推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与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的产业链与服务组织”的形成,从而增强农业的抗风险能力与自身资本积累能力。

参考文献:

1、舒尔茨.梁小民译.改造传统农业[M].商务印书馆,1987.

2、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文粹[M].华夏出版社,2001.

3、骆建华.重视财政对现代农业的支持[J].浙江经济,2006(9).

4、史继红.我国农村土地家族化与市场化“有限整合”分析[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6(3).

传统农业经济篇13

无论在使用部门的产品作为原料的传统家庭手工织布业中,还是在为近代生产原料的农民家庭农副业中,以及垦殖公司的基层单位个体农户,都可看到一个明确无误的事实:由于和现代部门的种种联系,传统产业部门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它仍然顽强保持着传统产业的一些基本的重要特征,另一方面它又和现代部门发生种种联系,产生了不同于传统的重要变革,它既突破传统又未隔绝传统,从产业形式看,它或是农民家庭手工业生产,或是农副业生产,生产组织形式仍然是家庭,生产地域仍然是,生产者仍然是家庭成员,生产对象中农副产品仍然是基本物。它是地道的传统部门。但它又不完全等同于古代传统部门,是一种现代化过程中的传统部门。从农家织布业看,出现了多种不同的与现代工业相联系的生产方式,它们已经大大突破了自种棉花,自纺自织的古代基本特征,在产品的物质构成上,由全系家庭内部生产物构成,变为利用大工业品为原料。在生产要素的取给上,由基本家庭内部解决,变为必须部分经过市场交换,或者通过商人、工场发给。在最终产品的完成方面,或仍由家庭独立完成,或变为与手工工场或工厂共同完成。在生产组织形式上,发生由纯粹的家庭经营向家庭与工厂或手工工场某种联合的变化。尽管上述变化只是初步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农民家庭纺织已融入了化的生产和交换之中,突破了单纯经营的局限性,初步形成一种兼取传统与现代之长的新型经济结构。从蚕桑业看,其生产组织形式、生产和生产目标也都发生了虽然初步却重要的变化。千百年以来,传统小农经济都是以单独的农户为单位进行,呈一盘散沙之状。用新的合作方式进行蚕桑生产,要求"共同催青"、"共育稚蚕"、"共同烘茧"、"共同运销",离不开一个"共"字,这就提出了一个通过合作经营改革分散经营的任务,可以说是在社会结构上从"传统"向"现代化"演进的启动点。采用改良蚕种育蚕,从自行缫丝变为用新式茧灶烘茧,从自己织绸出售到纯粹为工厂生产原料,最后出口,都使蚕桑业从单纯的农家副业变为与机器工业联为一体,并主要出口的农工贸一体化生产的一个环节。另一方面,蚕农仍然保持着家庭生产的基本特征,并与农业密切结合。在长江三角洲农村的蚕桑生产中,也出现了一个既不同于农业传统部门,又不同于现代部门、但又兼有二者共同点的新型经济类型。于是,我们看到,在中国近代长江三角洲地区,出现了以自给性粮食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部门、以机器大工业为代表的现代部门、以及具有两部门共同点的新型农村商品性工副业共同构成的三部门结构。我们把这类新型经济结构称之为近代三元结构。将新型农村商品性工副业部门称之为三元结构中的"中元结构"。所谓近代三元结构之中的"中元结构部门"的内涵是,传统部门中运用资本进行的、与现代部门有直接经济联系的(如原料与产品关系)商品生产。它主要以近代出现的新型农村商品工副业为主,但也包括城镇中的和现代部门有关联的各类手工业。尽管各种农村工副业的形式繁多,但新型工副业即中元结构部门都有两个基本特点:一,充分发挥出传统家庭手工业、副业生产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劳动力,最大限度地节省资本和原料,以符合国情资源条件相吻合的低成本和代价进行生产。传统部门的繁荣使很大部分劳动力在传统经济内部得到充分利用。传统农村工副业的重要特征是家庭劳动力的尽量利用,作为家庭成员,干不干活,总要吃饭,努力使家庭成员中闲置的劳动力转化为生产力,对于中国农民来说是最经济合理的持家之道。农民家庭工副业的作用正是在农闲时有活可干,也可使老幼半劳动力参与生产活动。织布农民在使用机纱后,我们看到的是壮年男女上机织布,老人儿童忙于做纡子绕纬线的景况。江南农村忙于育蚕的情景,在茅盾的小说"春蚕"中有生动描写。二、在可能条件下充分吸收现代部门的先进要素和,与传统要素相结合,从而明显提高生产效率和产量,使农民家庭和农村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

(二)近代三元论的提出

从近来以来经济变迁的进程中,可见到几个十分重要的现象,由此提出若干不同于刘易斯二元经济论的观点。

由于中国与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基础与经济的起因有重大不同,有必要辨识基于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活动的抽象--古典经济学而界定的基本概念传统部门、现代部门与中国实际的重要异同。就传统部门看,鸦片战争前的中国传统部门并非二元经济论所定义的"不使用资本的维持生计部门"。它以维持生计为主,但为达到维持生计的目的,家庭生产单位多少使用资本,并与自给性农业密切结合,进行部分商品生产。通过这种生产方式,在家庭内部根据季节、忙闲合理安排劳动力,以求最大限度地将较丰裕的劳动力与有限资本结合起来乃至尽量使有一些劳动能力的老人、小孩都"不吃闲饭"。因此,在中国传统经济内部,就存在着运用资本和劳动力(包括剩余劳动力)相结合以形成新生产能力的"功能"。但往往由于家庭拥有的资本十分有限,贫苦农民的家庭工副业规模狭小甚至难以进行。就宏观看,中国的传统经济部门是世界上最庞大的、拥有劳动力最多的、运转得最为有效的传统经济。就鸦片战争后出现的现代部门看,其产生原因也与西方国家早期现代部门不同,它不是中国社会生产力到突破原有水平的产物,而是随着外国资本列强入侵出现的,现代部门的产品不但不易打入国际市场,有限的国内市场还要受洋货的大肆冲击。这使其面临的原特别是市场条件迥然不同于欧洲19世纪中期以前的许多国家,现代部门的市场容量和种类亦即市场的规模和性质,不能不受本国传统经济的极大制约。与传统部门相比,现代部门的规模、数量、内在的生命力和支撑力都极弱。

在这种状况下出现的二元经济呈现如下特征:

(1)现代部门不可能吸收太多的传统部门的劳动力。尽管可能存在低工资下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中国经济向现代的变迁也只能在传统部门剩余劳动力不能被汲尽、并远远超过现代部门吸收能力的条件下进行。

(2)现代部门不能单纯依赖吸收传统部门的劳动力来积累资本获得发展,对于资本积累来说,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市场和原料。

(3)现代部门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传统部门在革新基础上的繁荣,因为只有传统部门的繁荣才能形成现代部门的市场和原料保障,而不是相反,其建立于传统部门的单纯要素供奉和索取上,随着要素的付出后者衰亡。

(4)传统部门可以借助于现代部门的资本、技术、组织形式的支援和发展壮大,在保持传统部门的优势、发挥积极因素的同时改良自身。传统部门不但在现代部门出现后未被削弱和取代,反而借助于现代部门得到发展壮大。

(5)通过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的相互作用,产生变化和局部更新的传统部门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传统部门了,它实际是在社会经济中形成的一种新型经济结构,它源于传统部门但又不等同于传统部门,可以认为它是一个传统部门中向现代经济转化的部分。但这种转化决不是在产业结构上使传统部门变成现代部门,而是在充分吸取现代经济的营养中,使传统部门本身得到发展和更新。"中元部门"的出现对于中国早期现代化有不容忽视的意义。在现代部门出现后,以发放原料(放机纱)、工具、改良生产等等方式促使传统部门发展,既有利于现代部门本身,又得以相对少量资本大大"激活"了传统部门充分利用家庭劳动力的功能,在传统产业中形成有顽强生命力的新型经济结构,这比之将大量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和部门的现代化道路,使用资本要少得多,吸收劳动力要多得多,耗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代价更要小得多。

上述事实向二元经济论的基本理论提出了重大挑战:在经济现代化过程中,在传统部门的剩余劳动力不可能被现代部门大部分吸收的状况下,传统部门可以在现代部门的有利作用下通过自身的发展和改革,形成一个新型的经济部门。这个部门是传统部门与现代部门的中介。正是通过中元部门的纽带作用,传统部门在自身的更新发展中,可以提高传统部门的生产规模和生产效率,吸收消化自身的大部分劳动力,并以最符合中国资源拥有特征的生产方式配置资源,以最低成本和代价从事经济活动,从而在保持和发扬自身优势的同时向现代化迈进。中国经济的现代化不是必须通过现代部门"消亡"传统部门,通过农民工人化、城市化,农业工业化的途径实现,而是有可能通过三元经济结构的途径,在实行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共同繁荣的基础上前进。

在这样的国家中,实行化应如何处理传统和现代经济的相互关系,前辈学者给我们提供了极可贵的思想资源。

早在20世纪30年代后,中国就有一批学者高度注意了大在中国兴起对经济和农民家庭工副业的。费孝通在周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利用电力和内燃机,一部分工业可以分散生产,从而避免蒸汽机工业过分集中都市的弊端。他还以他人的为证,提出机器大工业、乡村作坊工业、农民家庭手工业相互联系、平衡在技术上是完全可行的。

在当代中国经济学界,吴承明明确反对经济现代化过程中将传统经济与现代经济完全对立的观点,认为应该高度重视中国小农经济的积极因素,小农经济可以和大工业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走一条土洋结合,工农业协调发展的中国工业近代化之路。从他的一系列论文中,可以看到对本文极具启发的思想,如:传统经济亦使用生产性资本,并有谋利部分。现代化过程中释放出来的多余劳动力主要由传统经济中的非农业部门吸收。在地区辽阔、人口众多、传统经济十分发达的中国,二元经济将持续相当长的时期。这期间,经济上是现代的与传统的对立统一体。可以认为,吴承明的观点,在传统经济与现代经济的相互关系上,在"后进"国家走向现代经济的的认识上,对自亚当·斯密以来的古典经济学直至当展经济学,都是一个重要突破。

这里特别要提到当代"三元结构论"。约在1980年代中后期。我国界提出"三元结构"概念。各种三元结构观点不尽一致,(注:可参见吴伟东等:《我国三元结构初探》,《农业经济问题》1988年5期;李克强:《论我国经济的三元结构》,《中国》1991年3期;陈吉元等:《中国的三元经济结构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经济研究》1994年4期。)但共同点是:第一,认为在我国农村人口总量极大国情下,由于城市现代部门吸收劳动力能力有限,难以从传统经济直接过渡到现代经济的一元结构。第二,根据乡镇大发展已形成重要经济力量,并吸收了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实际状况,认为农村工业已构成传统农业与现代工业之间的新工业系统,我国经济形成三元结构。3.中国经济从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转化,应该并只能通过农村工业的发展作为中间环节或过渡阶段来实现。通过农村工业可以将农村剩余劳动力汲尽,从而实现农村城市化和现代经济的一元化。

当代"三元结构论"在理论上对于二元经济论是极大突破,可称为向建立中国本土经济学迈进了十分重要的一步。本文在思路上亦颇受益。

但当代三元结构论也有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它对中国传统经济的基本限于1949年建国后甚至更迟时期,对持续数千年的、构成中国传统经济实质内涵的部分置而不论。这不能不影响到对传统部门与现代部门关系的认识和分析。它对中国百余年前已经形成的二元结构的近代状况亦不论,这也不能不影响到它对传统部门与现代部门间关系的全面认识。"当代三元论"最突出的不足,就是未认识到中国传统经济是由自给性生产和使用资本的商品产生密切结合的,它自身就含有直接向现代经济转化的基因,因此在现代化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与西方国家不同的"两部门经济"关系。在理论观点上,当代三元结构论与近代三元结构论有相当大的不同。(以下简称"当代论"与"近代论")

1、对中国传统经济的认识:"当代论"认为传统部门在经济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仍是消极的,它对经济现代化的主要作用只是向乡镇企业为主体的农村现代部门提供剩余劳动力,以及利于现代部门发展的其它生产要素。这和二元经济论并无实质性区别。传统部门的现代化也只能通过农村工业的发展来实现。"近代论"认为,传统部门对中国现代化至少有几方面特殊重要的意义:其一,传统部门构成现代部门最重要的市场,无此市场现代部门无法在中国生长壮大。其二,传统部门是现代部门的主要原料提供者。其三,传统部门以家庭组织进行的劳动力密集型生产,在与适量资本和技术结合后,它以符合中国资源秉赋的低成本形成有顽强生命力的新生产力和各种新生产方式,对现代化作出独特贡献。总之,经过改革后的传统部门本身就是现代化不可缺少的基本因素。

2、对实现化的途径:"当代论"认为,现代部门的一元化是最终目标,而化、城市化是标志。传统部门的现代化主要依赖通过乡镇为主体的工业化的途径。"近代论"则认为,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和劳动力基数的庞大,不仅靠城市难以解决,就是单靠农村工业也难以解决。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希图将庞大人口从农村全部或大部转入城市企业乃至转入农村乡镇企业部门的设想是不现实的,现代化只能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比企业安排工作远为有生命力、远为便捷、远为成本低廉的办法是发展农民家庭工业。而工业又只是充分利用农村丰富劳动力的一个方面,在相当地区可能还不是主要方面。农业本身仍是消化吸收劳动力的重要方面,特别是多种经营,农林牧副渔业,所有的商品性工业手工业副业,都是吸收农村劳动力的广阔天地。总之,传统粮食种植业、经济作物、农村家庭商品性工副业、乡镇企业几个方面都应协调和适度发展,而不能将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或工厂视为实现现代化的主要乃至唯一途径;也决不能认为只有进入企业拿工资才算充分就业。总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传统部门、中间部门、现代部门,家庭经营、企业经营、公司加农户式经营,可以共同现代化,互相补充,协调发展,绝不是一种部门或一种生产方式取代另一种。3、关于中国现代化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当代论"认为,经济现代化的最终目标和标志是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农民脱离农业和农村变为企业职工和城市市民。当前的农村工业只是城市大工业的低级阶段,或称之为"近代工业部门",它的发展前途应向城市现代部门迈进。"近代论"认为,农村工业的主要职能是为农村传统产业的改良、革新和现代化发展服务,发展农村工业只是传统部门现代化的一个方面。在中国人口众多,资源高度紧张,生态环境约束愈趋刚性的国情下,现代化道路不应步趋西方国家的工业化老路。而应根据国情探索尽可能节约能源和资源、保持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经济与、人文协调发展的现代化之路。中国传统经济本来具有极为可贵的充分利用人力,天人合一理念,高度重视家庭与家庭经营的巨大生命力等等积极因素,在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历史中与现代经济相结合,已显示了巨大优越性和顽强生命力。在当前的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重要的新技术革命的下,中国传统经济的优越性可能较"工业化"具有更大优势和生命力,中国有希望走出一条在相当程度上避免西方国家工业化道路严重弊端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来。关键之一在于要对国情有真正的认识并确立正确的发展战略。

(三)近代三元结构演变的挫折和教训,三元结构确立的前提与条件

近代长江三角洲的经济变迁过程表明,通过三元结构,可能使传统部门与现代部门共同发展,向共同现代化方向前进。但必须充分注意,一,三元结构的形成、巩固和发展,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的共同现代化是建立在某些基本条件上的。二,近代三元结构只是初步形成,尚有许多矛盾和不完善之处。因此,要使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一体现代化",就必须健全它必需的基本条件,并对其不足不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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