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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农业的定义合集13篇

发布时间:2024-03-07 14:53:32

传统农业的定义

传统农业的定义篇1

关于农业文化遗产(或更为宽泛的“农业遗产”的概念),我国著名农业历史学家石声汉先生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广义的农业文化遗产包括来自于现代农业的农药、化肥、机械等以外的有关农业的所有要素;狭义的农业文化遗产指已经逐渐淡出农业生产过程的农业要素。

我们的理解是:广义的农业文化遗产指人类在历史时期农业生产活动中所创造的以物质或非物质形态存在的各种技术与知识集成,主要包括农业遗址、农业工具、农业文献、农业民俗、农业技术、农业物种、农业工程、农业景观、农业品牌、农业村落等10种类型。狭义的农业文化遗产指历史时期创造并延续至今、人与自然协调、包括技术与知识体系在内的农业生产系统,特指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推进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与农业部推进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China-NIAHS)。

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在全球环境基金的支持下,于2002年发起的一个大型项目,旨在建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其有关的景观、生物多样性、知识和文化保护体系,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与保护,使之成为可持续管理的基础。该项目将努力促进地区和全球范围内对当地农民和少数民族关于自然和环境的传统知识和管理经验更好地认识,并运用这些知识和经验来应对当展所面临的挑战,特别是促进可持续农业的振兴和农村发展目标的实现。

按照FAO的定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些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表述,这些农业生产系统是农、林、牧、渔复合系统,是植物、动物、人类与景观在特殊环境下共同适应与共同进化的系统,是通过高度适应的社会与文化实践和机制进行管理的系统,是能够为当地提供食物与生计安全和社会、文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系统,是在地区、国家和国际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的系统,同时也是面临着威胁的系统。

我国是最早响应和积极参与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之一。2004年以来,我国农业部、中国科学院积极支持,有关地方政府积极配合,不同学科的专家和遗产地人民积极参与,在示范点选择与推荐、保护利用探索与经验推广、科学研究与科学普及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成为其他国家学习的榜样。

2012年3月,农业部正式启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与保护工作。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指人类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创造并传承至今的独特的农业生产系统,这些系统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等,对我国农业文化传承、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功能拓展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实践意义。根据这一定义,主要包括小规模庭院经济型、特殊遗传资源保护型、多个物种互利共生型、景观生态结构优化型、水土资源持续利用型等不同类型。

2. 农业文化遗产的特点

(1)活态性:这类农业文化遗产是有人参与、至今仍在使用、具有较强的生产与生态功能的农业生产系统,系统地直接生产产品和间接生态与文化服务依然是农民生计保障和乡村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

(2)动态性:指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以及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生存与发展需要,所表现出的系统稳定基础上的结构与功能的调整。

(3)适应性:指随着自然条件的变化所表现出的系统稳定基础上的协同进化,充分体现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存智慧。

(4)复合性:这类遗产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传统农业知识和技术,还包括那些历史悠久、结构合理的传统农业景观,以及独特的农业生物资源与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体现了自然遗产、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复合特点。

(5)战略性:这类农业文化遗产对于应对全球化和全球变化带来的影响,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与粮食安全,有效缓解贫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6)多功能性:这类遗产具有多样化的农产品和巨大的生态与文化价值,充分体现出食品保障、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科学研究等多种功能。

(7)可持续性:主要体现在这些农业文化遗产对于极端自然条件的适应、居民生计安全的维持和社区和谐发展的促进作用。

(8)濒危性:指由于政策与技术原因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所造成的系统不可逆变化,表现为农业生物多样性的减少和丧失、传统农业技术和知识体系的消失、农业生态系统的破坏。

二、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

传统农业的定义篇2

中图分类号:H083;N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78(2012)04-0044-05

收稿日期:2012-06-20

作者简介:李军(1968—),男,上海市人,博士,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研究员。通信方式:。 从一般意义而论,对农业发展的阶段做出划分,既应反映出不同时期农业生产力状况,也应体现生产力各要素的配置方式,并从生产方式上加以把握,同时还应考虑农业演进与其他产业发展的相互关系。基于这一认识,中国农业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差异,它的指称、概念、特征,内涵和外延等存在着区别。因此,人们从历史的角度,往往把农业划分为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三个发展阶段,从而产生了与之对应的相关术语。从术语学的角度来看,由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及生产力水平的发展,上述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农业术语中的客体随之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随着生产工具的不断进步,从木质工具到石器工具再到当前的机械化工具,农业发展模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而出现了“原始农业”“传统农业”“现代农业”的不同形态模式与术语表达。

一 命名方式的演变 “正名”是中国文化的重要传统之一。孔子早已提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1]在中国古代科技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正名”意识同样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齐民要术》《陈旉农书》《王祯农书》《农政全书》等古代农业典籍都注重对农业名词术语的命名和诠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古代农业科学的规范性。因此,有学者援引《齐民要术》中的文字,认为《种谷》中的一段注释“按今世粟名多以人姓为名目,亦有观形立名,亦有会义为称”是中国古代科学著述对农业术语命名法的一种探索[2]。诚如《齐民要术》对农业术语命名规则的概括,中国古代农业术语有其自身的命名特点,并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地发生变化。

汉代刘熙在《释名》一书中称:“夫名之于实,各有义类,百姓日称而不知其所以之意”[3],他所说的“义类”正是事物命名取义的依据。事实上,在前文的论述中,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阐释了农业术语的命名原则,即从原始农业阶段开始,中国古代农业术语的命名就与对象的形象、意义、用途有着直接联系。汉字的特点之一是表意性,也就是说农业术语的命名自然源于表意的需要。如原始农业术语中出现了一系列以象形、会意、指事为主要特征的单音节词汇——“田”“艺”等。因此,其术语的命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受造字方式的影响,以表形、表意为主。

传统农业时期的术语体系继承了前一阶段的大量术语概念,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其命名的理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实施方式命名。

农业术语的命名方式与农业实践密不可分。从上古文字的出现起,农业实践对术语的命名也有相当大的影响。有相当部分农业术语就成为对农业生产活动的直观描述,如“力”“耕”等词汇均是如此。传统农业时期,随着构词方式的演变,对这类术语的命名也更加灵活多样,如“区田”“架田”“转耕”“纵耕”“火耕水耨”等概念所表达出来的是“区”“架”“转”“纵”“火耕”“水耨”等具体的耕作行为,从而突出了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地域耕作方式的特点。

第二,以约定俗成命名。

农业术语是在农业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因而农业术语的命名与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约定俗成的特点,源自民间的口语、俚语、农谚等也常常被用作术语的命名依据。《天工开物》就列举了大量有关农业的“俗名”“方语”,如“稻”的俗名“金包银”“喉下急”,“豆”的俗名“摘缘”“拔绿”“高脚黄”等,又以“荞麦”本非麦类而约定俗成称为“麦”为例来说明这一命名原则[2]。事实上,约定俗成是农业术语命名的重要方式,相当多的概念术语都是在传播过程中得到使用者的认可,而演变为专门性的农业术语。例如,“畎亩”一词原为田地的泛称,但在使用中被约定俗成为对先秦耕作方式的描述。又如,“井田”一词最初用于土地计量,但同样被约定俗成为对夏商周三代土地制度的描述。

第三,以借用词命名。

在农业术语的发展中,由于新物种、新工具或新生产方式层出不穷,原有的词汇并不能够完全描述新的对象,由此带来的是术语在命名上采取了借用词的方式。例如,陈旉的《农书》提出了“粪药”的概念,主张“用粪如用药”,而这个术语显然借用了“药”这一医学用语,形象地强调了土地保养的途径。与之类似,徐光启也提到“粪丹”的概念,同样从医学、方术中借用了“丹”这个名词,从而为新的概念现象提供了命名方式。“底”则是直接从普通词语中借用而来,成为对作物前茬的描述。

传统农业的定义篇3

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经济发展是根本,文化建设则是精髓。我国正处在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相对于社会的高速发展,农村文化建设则显得非常滞后,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农村文化建设是一项继往开来的事业,大力进行农村文化建设,无疑会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狭义地讲,农村文化是指在一定的村落共同体中形成的以农民为载体的文化。它是农民的文化水平、思想观念以及在漫长的农耕实践中形成并积淀下来的认知方式、价值观念、人生追求、情感状态等深层次心理结构。它表达的是农民的心灵世界、人格特点及其文明开化程度。农村文化具有一定的传承性,它一旦形成,即通过社会化一代代传承下来,从而制约着每个人。农村文化又是动态演进的,随着历史时代,社会实践的发展,农村文化也会逐步发生变异。

一、农村文化建设的价值

(一)农村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农村文化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为广大农民提供日益丰富的精神食粮,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服务,表达和谐社会的理想,宣传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张,使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农民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和认同我国广大人民共同的根本利益,树立共同的理想信念,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

(二)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将会有效地推动

小康社会的建设农村文化建设,尤其是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利用乡村文化优势改变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格局,把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资源转变为文化生产资本。这既可以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也会推动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是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具有乡土性、自然性、纯真性、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等特点。而且知识含量高、吸附就业能力强,符合保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的科学理念。在国家完善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同时,农村文化产业也面临着多样化的发展机遇和路径选择,根据产业形态大致可以分为乡村文化旅游业、乡村生态观光业、乡村风情演艺业、乡村特色文化产品加工业等。农村文化产业具备相当的“关联效应”,对整个农村经济系统中其他产业部门有正相关的波及和影响,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有效带动和推动当地旅游、餐饮、宾馆、房地产、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农村文化建设可以有效保护民间传统文化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农民群众的精神食粮,农村拥有非常丰富的民间文化资源,很多都是经过千百年历史文化的沉淀,适合农民的需求,是农民不可缺少的精神产品。像甘肃省的皮影、山东高密的剪纸、捏老虎、扑灰年画等,在新的历史时期会焕发出它的旺盛的生命力。随着城乡二元结构被逐渐打破,很多的民间文化面临着失传的风险,农村文化建设可以保护我国的民间文化。

(四)农村文化建设对社会风气具有净化作用

优秀的文化可以净化人的心灵,促使人们奋发上进;低级落后的文化则会腐蚀人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通过农村的文化建设,可以弘扬正气凝聚人心倡导良好的社会心态,营造融洽和谐、团结互助的氛围,形成自觉遵守社会秩序的社会风气和民主、平等、法治、科学、诚信的社会环境,促进农村的和谐发展。

二、当前我国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农村文化建设在党和政府努力之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要看到,当前我国农村文化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伦理道德观念蜕变,善恶标准迷失

“包产到户”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在一定阶段上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但是,也带来了农村基层组织弱化、封建迷信活动势力有所抬头等问题。为了追求金钱和利益,部分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出现道德迷失,是非、善恶、美丑混淆不清。道德失范,社会正义感弱化,传统的价值观受到挑战,人与人之间缺乏诚信,弄虚作假,见利忘义。1家庭伦理道德失范社会转型期,一些青年农民受西方不良思潮的影响,没有了家庭责任感,婚外情、婚外恋现象明显增多,在夫妻关系中,情感与义务的矛盾加剧,离婚率呈明显上升的趋势,家庭暴力非常普遍;同时由于30多年计划生育的实施,导致“四对一”家庭普遍出现,四个老人照顾一个孙子或者孙女,孩子的需求在第一时间被满足,溺爱孩子现象非常严重,导致下一代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知道感恩,爷孙出现了错位的现象。但同时,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失去了它的约束力,孝敬老人这个被视作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道德底线也被彻底打破,冷淡甚至遗弃老人现象也很普遍,在受访的人群中普遍的认为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但在实际生活中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兄妹之间因为赡养老人或者争夺遗产反目成仇,棍棒相加,甚至闹出人命。所有这些现象不像过去会受到舆论的谴责和道德的制约。2传统的义利观念淡化中国是讲究仁、义、礼、智、信的国度,但转型期传统文化的弱化,导致很多社会成员“利”字当头,“义”不再是生活的首位。“重利忘义”在农村也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很多农民认为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最大区别就是“不讲诚信”,是“骗子经济”,卖肉的向肉里注水,种菜的菜农不吃自己种的菜,山东高密河崖镇的毒韭菜运往青岛销售,后来查到农药严重超标,就是鲜活的例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都已经成为过去的代名词。

(二)集体主义被淡化,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抬头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基本上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农民的小农思想根深蒂固,很少有集体主义的观念。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大地上建立,农民的集体主义观念得到了强化,尤其是20世纪50—70年代期间,尽管新中国一穷二白,但广大农民却在党的号召之下,修建了86000多个水库,为农业的发展做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现在很多农民在西方文化的糟粕的影响之下,集体主义观念极度淡化,甚至不理解。对个性的张扬放在第一位,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而不重视自己的社会价值,甚至在必要的时刻会牺牲他人包括自己家人利益。

(三)部分农村干部对农村文化建设重视不够,农民的主体地位被弱化

1文化产品的制造脱离农村的实际当前,许多小说、电视、电影、广播节目的制作者、生产者,他们的眼光主要放在都市生活中,没有深入了解农村,不熟悉农村、不了解农民,在书斋里创作出的作品,缺乏乡土气息,距离农民的生活的太遥远,难以引起农民的共鸣。虽然现在看起来娱乐节目非常丰富,但农民的文化需求却得不到满足。2基层政府决策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渐行渐远一直以来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垂直决策程序,不是根据农民的实际文化需求来决定文化建设的具体内容,而是根据地方政府部门的“政绩”和“利益”需要来作出决策,从而导致农民的文化建设不能满足农民的实际文化需求。从而影响了农民参与农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很多农民感觉自己处在农村文化建设的边缘地位而非中心地位。部分农民对农村文化建设存在不同程度的抵触。

(四)低俗娱乐文化充斥着广大的农村市场

娱乐文化对于缓解人的精神压力,满足社会需求有积极作用,但是,一些娱乐文化却走入了低俗化的误区,到了人们无法容忍的程度。黄色的、的、暴力的情节充斥在一些艺术表演和文学作品之中。过多的戏说、搞笑导致历史人物被歪曲,历史事件被篡改。久而久之,它们会误导大众把戏说了的历史当成了真实的历史,时间长了就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恶果。低俗文化已成为人们精神萎靡不振、缺乏理想信仰的催化剂,如果任其泛滥,就会导致严重的负面效果,危及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三、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对策思考

(一)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保证社会主义农村文化建设的发展方向

马克思主义认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每个国家、每一种社会制度都有表达国家意愿与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意识形态,这就是主流文化。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等重要思想是工人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的思想武器,是全人类精神文明的伟大成果,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和中国先进文化建设的根本,决定着我国文化事业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要求农村文化以弘扬时代和国家主旋律为己任,是党的理想的体现。它的使命是在全社会形成统一的理想信念,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民族整体素质,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在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扬弃传统文化,坚持自己的民族特色十分必要。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农村传统文化充满无穷魅力,对我国当前的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从本质上来讲,中国农村传统文化倡导的和谐相处、互帮互助、勤劳勇敢、勤俭节约对于稳定社会关系,推动国家的进步起到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通过对农村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同时赋予新的时代特征,与时俱进,利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使其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红色文化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光荣历史的见证。它渗透着中国共产党人崇高的理想,凝聚着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尚品德和优良的品质,包含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价值目标的精神形态。大力弘扬和传统中国红色文化,对于我国当前的农村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三)改造农村愚昧落后的文化,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当前农村出现的传统的价值体系被打破,愚昧落后的文化占据主要市场,致使整个农村社会规范失序。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地改造农村文化建设中的弊端,促进乡村文明的建设。这就需要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文化活动,确立农民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在开展健康文化活动的过程中,让农民积极参与其中,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并让他们主动远离落后的文化圈。进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认真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让他们自觉地成为文化活动的载体,丰富农村文化活动的样式,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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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杜防.当前新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4(8):62-63.

[3]闫海军.崖边报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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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瑞华.邓小平和谐文化思想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08.

传统农业的定义篇4

目前,一种看法认为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是我国长期动乱贫穷的病根,我们认为这种意见需要研究。这里,“经济结构”是指农业内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结合形式及其比例关系,不问于马克思所讲的“一切生产关系的总和”那个“经济结构”。我们认为,称之“生产结构”较为确切。它属于生产力的范畴。所谓“小农经济”,是指个体农户占有一定的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进行独立经营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它基本上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因此,对“小农经济”和“生产结构”这两个属于不同范畴的概念,不应该混为一谈。再则,众所周知,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小农经济,一般说来是由一个农户同时经营多种生产项目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它的生产结构并不是“单一的”;如果是“单一的”,就不成其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可见,“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这个概念是不科学的。这里提出了一个应该如何认识我国传统的小农经济问题。我们认为:

第一、认为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是我国长期动乱贫穷的病根,是颠倒了社会经济历史的真实关系。

小农经济从来不是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它产生于原始公社瓦解时期,在以后各种生产方式中都曾不同程度存在过。马克思说:“小农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一部分构成封建生产方式的基础,一部分在封建生产方式瓦解以后又和资本主义生产并存。同时,它们在原始的东方公有制解体以后,奴隶制真正支配生产以前,还构成古典社会全盛时期的经济基础。”(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下同),第371页注24)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中,小农经济各有其不同特点,这些特点及其演变是由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换句话说,小农经济在这些生产方式中,不可能对促进或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主要的决定的作用。例如在希腊的古典奴隶制中,个体小农曾是平民阶层中的主体,随着奴隶制的发展而不断分化,一些人变成了债务奴隶;梭伦改革后,废除了债务奴隶制,扩大了奴隶主的统治基础,有些平民(小农)走上了利用奴隶进行生产的道路,小农也就愈加鲜明地打上了奴隶制的烙印。在古代东方奴隶制下的个体农民,表面上保存了村社社员的身份,其实如同马克思所说,他们不过是专制国家的“普遍奴隶”,仍然摆脱不了奴隶制给他们打上的印记。小农经济的普遍存在是封建社会的特点之一,无论中国或西欧莫不如此。这种小农经济存在的形式,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决定的。在西欧是封建领主制,农奴领得一份份地,同时要在领主土地上服劳役;在我国,战国、秦汉以后是封建地主制,农民拥有一小块土地,向地主阶级的封建国家纳赋服役,或者向地主租种一块土地,交纳实物地租。农奴和农民的独立经济是为了保证可供地主阶级剥削的劳动人手。正如列宁指出的,这种农民经济是地主经济存在的必要条件。可见,在封建主义的生产方式中,小农经济也是处于被决定的地位。

还必须指出,我国陷于长时间的贫穷落后,主要是封建社会晚期以后。明中叶以前,我国曾以其繁荣的经济、发达的科学技术和灿烂的思想文化长时期在世界上处于领先的地位。我国历史上不乏相对长治久安的朝代。西欧中世纪则长期陷于分裂,其王朝更替之频繁,起码不亚于我国。因此,用“动乱、贫穷”来概括我国春秋以来两千多年的历史是很不确当的。封建社会晚期以后中国陷于长期贫穷落后的内在原因是值得深入探讨的。但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出小农经济是我国长期贫穷动乱的根源的结论。

如上所述,小农经济曾经广泛存在于不同历史时代的各个国家,并非我国春秋以后所特有。如果小农经济能构成动乱贫穷的病根,那么历史上大概没有哪个国家和哪个朝代能逃脱动乱贫穷的厄运。就我国封建社会的特殊性看,凡是封建政府能够采取比较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小农获得相对稳定的生产条件时,社会就相对安定,经济就呈现繁荣;相反,如果听任土地兼并,破坏农民的生产条件,使小农大量贫困破产,社会就动乱,经济就崩溃。

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马克思:《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对我国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也可以这样看。我们并不否认,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规模狭小的小农经济对生产力的进一步扩展也起着某些限制作用;然而也应当承认,小农经济在当时还是基本上同生产力的水平相适应的,它还有生命力。当时成为社会生产力、特别是农村生产力桎梏的,主要还是占主导地位的封建生产关系,近代则加上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正是因为“三座大山”的压迫,广大农民常常同农业生产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在一定程度上或完全处于分离状态,生产情绪才受到很大压抑和限制。这种压迫使农民不但无力进行扩大再生产,甚至连简单再生产也常常难以维持。他们终年劳碌,不得温饱,遇有灾荒或军阀混战,则四处逃亡,田地荒芜,饿殍遍野。造成农业生产力的这种严重破坏,以至整个社会的贫穷、动乱、落后,其根源在于封建的经济政治制度,在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而不是“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这种意见陈述了“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造成的“恶果”,实际上并不准确。例如说到我国历史上土地兼并的恶性发展引起对社会生产力的周期性大破坏,这是我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固有特性所产生的必然现象,不能怪罪小农经济。恰恰相反,小农经济的贫困破产、林牧业生产条件的破坏,倒是地主阶级压迫和土地兼并直接造成的。把我国封建社会中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都记到“小农经济”(或“经济结构”)的账上,是欠科学的。事实上,我们党领导的民主革命,正是针对着造成近代中国贫穷落后的“三座大山”这个病根。挖掉了这个病根,社会生产力就冲破了束缚它的罗网。解放战争胜利和土地改革以后,我国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的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只是在这之后,随着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个体农户那种分散经营的、规模狭小的经济形式才会逐渐显示出对生产力发展的不适应,以致最后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只有在这时,改造小农,引导他们走集体化的道路才是必要的。这就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到来。我们应该合乎历史事实地把我国近代长期以来贫穷动乱的原因归之于封建生产关系,归之于三座大山的压迫,而不是归之于小农经济。否则在实际上就否定了我党半个世纪以来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

第二、不把握住小农经济的真正特点,就找不到克服小农经济思想局限性的关键所在。

无论中国和西欧,封建社会小农经济的特点并非什么“单一经济结构”,而是所谓“小而全”的自然经济。“小”,是指生产资料的简陋和经营规模的狭小。“全”,就是同时经营多种项目,既种粮食,又种经济作物;既饲养一些家畜家禽,又搞一点采集、捕捞,乃至经营一点纺织之类的家庭手工业。这样一个农户,就形成了封建社会农村中的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现在有的同志把单一搞粮食也作为小农经济思想的表现,实在是张冠李戴。

那么,小农经济的局限性及其在思想意识上的反映主要表现在什么地方呢?我们认为有以下三点:(1)生产规模的狭小限制了人们的眼界,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斗争中缺乏全局观点和长远打算。(2)生产项目的多样,生产、生活方面的需要基本上靠自给自足,使他们较少与别的生产者发生交换关系,产生出“自给不求人”的思想。(3)千百年来都是沿用传统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凭老经验办事,思想偏于保守而较难接受新鲜事物。概而言之,就是小农经济特点所产生的狭隘性、孤立性和保守性。应该指出,实现了合作化以后,我国的农业已经不是小农经济,而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农业。前些年破坏我国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原因,也不是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而是极左路线和极左思想。但小生产的习惯和观念在部份同志中仍然存在,在我们发展农业的政策指导上也有反映,这种思想和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是有本质不同的,但在某种程度上也被极左路线所利用。因此,打破小农经济的这种狭隘性、孤立性和保守性,仍然是今天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第三、对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农业和传统农艺持全盘否定态度是片面的、不科学的。

我国传统农业与传统农艺存在不少问题。但比之同时期西欧的农业和农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达到了相当先进的水平,这也是举世公认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既不应夜郎自大,也不应采取民族虚无主义的态度。这里,我们就我国传统农业和传统农艺的历史特点、它的优点与缺点、主流与支流作一些粗略的分析。

我国的传统农业与西欧中世纪的农业有共同之处,但它们之间又各具有不同的历史特点。中世纪的西欧通行封建领主制。封建领主的庄园建立在农村公社的残骸上,土地不能买卖。领取小块份地的农奴,对封建领主有人身依附关系,他们虽然进行独立的经营,但这种经营是缺乏自主性的。当时实行三圃制的休闲耕作制,一部分耕地种冬谷,另一部份耕地种春谷,再一部份耕地休闲,互相轮换,其次序为数百年来村社的传统习惯所固定。但他们的生产条件也相对比较稳定,不但份地可以世袭,一般没有丧失的危险;同时还有可以放牧的村社公共牧场和草地。我国封建社会自战国以后实行封建地主制,农村公社的残余早已消失,土地可以买卖。相当一部份农民为自耕农,他们拥有自己的一小块土地;另一部份农民是佃农,向地主租种一小块土地。他们的经营比起西欧的农奴有较大的自主性,封建国家和地主一般较少进行干涉。但他们的生产条件经常受到地主阶级兼并土地的威胁,不但没有固定的公共牧场,而且“田无常主”,生产条件极不稳定。

正是我国传统小农经济的这种历史特点,产生了我国传统农业的优点与缺点。由于土地可以私有,人身相对自由,经营比较自主,我国封建社会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远比西欧农奴为高。他们除了双手别无其他长物,唯有起早贪黑,在属于他们所有的或租佃来的一小块土地上多多投放劳动,对庄稼进行精细的耕作管理,以期在有限的土地上获得尽量多的产品,来解决一家人口的生计。我国农业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最充分地利用土地与积极养地相结合,是我国传统农业的另一个优点。我国传统农业的土地利用率是很高的。早在春秋战国之际就从休闲制逐步转为连作制。历代农民创造了丰富多采的轮作、复种和间、混、套作等形式;同时历代农民又非常重视养地,很早就懂得利用天然绿肥、人畜粪便,并且懂得种植绿肥,实行绿肥与谷物轮作。相当一部分农区,耕地复种指数相当高,但种植数千年而能使地力保持不衰,曾被外国人视为奇迹。宋代的农学家陈敷批判那种认为土地经过耕种地力必然衰退的论调,指出只要经常增施粪肥,土地可以越种越肥美,地力可以经常保持新壮。这种地力常新壮的思想,正是我国传统农业思想的精髓。近些年来,有些地方在耕作改制中,出现了片面追求复种指数而忽视养地的倾向,有的同志也把这当作传统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这未免是厚诬古人了。我国传统农业还有一个突出的优点,就是虽然经营范围很小,但在这一定的范围内实行多种经营的结合,不但在经济上和时间上是节省的,而且在对自然的利用上也有不少合理的地方。例如,我国农民的养畜养禽积肥就是一条非常成功的经验。利用农副产品并广泛采集野生植物喂养猪、牛、羊等,对牲畜粪尿积攒沤制,用以肥田,这充分利用了动植物之间互相依赖、互相促进的关系,把农牧业在一定范围内有机结合起来。西欧中世纪虽然由于农村公社牧场的存在,牧业比重较大,但是公共牧场是固定的,并不与耕地轮换,牲畜粪便也没有很好地积攒起来肥田,以牧促农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我国传统农业中,这种合理利用自然和巧妙利用各种动植物之间互相依赖关系的成功事例是很不少的,我们应该认真总结和发扬。

我国传统农业虽然有许多优点,创造出比西欧中世纪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但它毕竟经营规模十分狭小,生产条件很不稳定,一般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无力扩大生产的规模。在一定范围内可能对自然作某些合理的利用,但从总体看,这种分散的、彼此孤立的个体农民,不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合理利用自然,也无力战胜各种自然灾害。特别是在地主阶级的压迫下,在土地兼并浪潮的冲击下,小农经济经常陷于贫困破产的困境。我国历史上相当一部分农民破产失去土地之后,被迫上山开荒,采取一种落后的“畲种”方式,即放火烧荒,种上三两年后即行抛弃,另外觅地烧荒。这种不得已的谋生方式对自然植被造成了破坏。但其根本原因不在小农经济本身,而在于反动的封建生产关系。从整个历史长河看,它不是我国传统农业的主流。

现代化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经营思想应该建立在什么基点上呢?要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对于我国传统的农业和资本主义的现代农业,都不能采取一概肯定或一概否定的态度。现在有一种倾向,认为我国的传统农业没有什么可以值得继承的,而对资本主义的现代农业却全盘肯定,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想。事实上,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我国传统农业,其中也有不少合理的、科学的成份,这已如上述;而资本主义的现代农业也并非一切皆好,我们要学习和借鉴的,是资本主义现代农业中先进的科学技术、物质技术装备和合理的经营管理方法。即使是学习其中先进的东西,如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也会适得其反。例如美国的农业,实现了高度的机械化,劳动生产率很高,但单产并不很高,物资、能源的耗费十分巨大,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不够合理,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的问题也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马克思曾经指出:“历史的教训是(这个教训也可以从另一角度考察农业时得出):资本主义制度同合理的农业相矛盾,或者说,合理的农业同资本主义制度不相容(虽然资本主义制度促进农业技术的发展),合理的农业所需要的,要么是自食其力的小农的手,要么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控制。”(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139页)可见,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不加分析、全盘肯定也是不正确的。总之,我们认为,必须从我国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传统的实际出发,吸收我国历史上和外国一切好的东西,抛弃一切不适合我国现实需要的东西,建立具有我国特点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根据这个原则,我们认为我国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经营思想,从组织生产力的角度来说,应该包括下列几个基本点:

第一、要有一个符合客观实际的发展农业生产的总体规划。

小农经济虽然能在一定范围内巧妙地利用各种自然物互相之间促进的关系,但不能在较大规模上有计划地合理利用自然。资本主义农业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也不可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为我们自觉地认识自然,有计划地、合理地利用和改造自然,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但可能并不等于现实。三十年来,我们在制定农业生产的规划上,既缺乏对自然资源、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作全面深入的调查,也缺乏从农业的各个部门之间、农业再生产各个环节之间的联系上作出总体的安排。因而,我们指导社会主义大农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是盲目的。许多地方的森林、草原遭到破坏,湖泊被淤填,水土流失严重,合理的生态平衡受到破坏,这固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极左路线和极左思想影响产生的瞎指挥所造成的恶果,但是,因缺乏符合客观实际的总体规划而形成的指导农业生产的盲目性,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指导社会主义的大农业,没有一个总体规划,或者这个总体规划不是建立在客观需要和实际可能的基础上,缺乏对农业生产的各个部门和各个方面作出通盘安排,我们的农业生产就只能始终是打乱仗,自行其是。为此,必须把当前正在进行的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经济调查工作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并进而制定出农业的自然区划和经济区划。只有这样,才能把农业生产规划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使我们能真正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

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建设的各个方面,但社会主义大农业的这种全面发展同小农经济的“小而全”是有本质区别的。不但其内容和规模为小农经济所无法比拟,而且它不是搞“万事不求人”的封闭式的经济体系。我们要逐步实行生产的区域化和专业化。但又不能照搬美国那种“玉米带”、“小麦带”的布局。美国在几个州的范围专门种植某一种作物,这样虽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但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却不尽合理,对交通运输条件的要求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较低。我们不应采取这种单打一的方式,而是要在全面发展中突出重点,在全面发展的前提下,贯彻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

制定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必须以建立合理的农业生态系统为其重要目标。但是这种生态系统是改造自然与保护自然的结合。我们反对恣意开发和滥用自然资源,然而这并非说我们应该保存原始的自然状态。离开对自然的改造,就没有农业生产的发展。有人估计,在消极利用自然的原始的采集和狩猎时代,全球的自然资源仅能养活一千万人左右。如果象一些同志认为的那样,“自然生态平衡”触动不得,我们至今也只好仍然和禽兽共同栖息。事实上,原始农业的产生,就是从破坏旧的生态平衡开始的。一部农业发展史,就是旧的生态平衡不断破坏,新的生态平衡不断建立的历史。在很长时间内,由于人们没有真正掌握自然规律,人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往往引起自然界的报复,这些经验教训要认真记取。但就历史的发展看,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这种情况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

第二、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

社会主义大农业不可能建立在目给自足经济的基础上。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不能为农业本身的扩大再生产和现代化积累必要的资金。只有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才能打破小生产式的自我封闭状态,沟通地区之间、生产单位之间的经济联系,使农村经济真正活跃起来,使社队和农民富裕起来。农业合作化以后,我国农村商品经济本应有一个大发展,但是,在人民公社化初期,陈伯达之流否定价值规律,鼓吹取消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又把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同资本主义等同起来,大张挞伐,使我国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挫折。这种极左的流毒影响至今还未肃清,使得我们一些同志不敢理直气壮地去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目前,我国农产品的商品率很低,农业生产仍然处于自给、半自给状态;地区之间、社队之间的交换关系很不发达,这是我国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积极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已成为使农村经济变活的关键。

现在的状况是限制农村商品生产的条条框框还是太多,而促进农村商品生产的具体措施又嫌太少,许多问题的存在都涉及到现行体制和有关政策。如不下决心解决,农村商品经济要有一个大发展很难。我们认为,为了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在计划管理上,国家不应统得太死、管得太细。应让社队有一定的灵活性,使农民能放开手脚,广开生产门路,广辟生财之道,不但能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努力提高出售给国家的农产品的商品率,而且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要,积极发展计划以外的农副产品。在经营体制上,应当允许社队集体经济能够加工和销售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农村人民公社不但可以有自己的加工厂,而且可以逐步建立起自己的商业机构,使产供销结合、农工商综合发展。同时,在保证集体经济占优势和社员以集体生产劳动为主的前提下,要鼓励和扶持社员经营好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积极发展商品性生产。还要利用集市贸易和其它渠道,促进地区之间、社队之间的经济往来,互通有无,打破彼此隔绝的状态,使整个农村经济活跃起来。在价格政策上,应当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制订出一套合理的农副产品的价格体系,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在收购工作中坚持等价交换的原则,防止压级压价,使农民出售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不但可以补偿自己的劳动耗费,而且真正有利可得。此外,国家也要进行必要的扶持,财贸、工交等部门也要适应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第三、要注重提高农业集约化的程度。

传统农业的定义篇5

目前,一种看法认为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是我国长期动乱贫穷的病根,我们认为这种意见需要研究。这里,“经济结构”是指农业内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结合形式及其比例关系,不问于马克思所讲的“一切生产关系的总和”那个“经济结构”。我们认为,称之“生产结构”较为确切。它属于生产力的范畴。所谓“小农经济”,是指个体农户占有一定的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进行独立经营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它基本上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因此,对“小农经济”和“生产结构”这两个属于不同范畴的概念,不应该混为一谈。再则,众所周知,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小农经济,一般说来是由一个农户同时经营多种生产项目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它的生产结构并不是“单一的”;如果是“单一的”,就不成其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可见,“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这个概念是不科学的。这里提出了一个应该如何认识我国传统的小农经济问题。我们认为:

第一、认为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是我国长期动乱贫穷的病根,是颠倒了社会经济历史的真实关系。

小农经济从来不是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它产生于原始公社瓦解时期,在以后各种生产方式中都曾不同程度存在过。马克思说:“小农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一部分构成封建生产方式的基础,一部分在封建生产方式瓦解以后又和资本主义生产并存。同时,它们在原始的东方公有制解体以后,奴隶制真正支配生产以前,还构成古典社会全盛时期的经济基础。”(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下同),第371页注24)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中,小农经济各有其不同特点,这些特点及其演变是由当时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换句话说,小农经济在这些生产方式中,不可能对促进或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主要的决定的作用。例如在希腊的古典奴隶制中,个体小农曾是平民阶层中的主体,随着奴隶制的发展而不断分化,一些人变成了债务奴隶;梭伦改革后,废除了债务奴隶制,扩大了奴隶主的统治基础,有些平民(小农)走上了利用奴隶进行生产的道路,小农也就愈加鲜明地打上了奴隶制的烙印。在古代东方奴隶制下的个体农民,表面上保存了村社社员的身份,其实如同马克思所说,他们不过是****国家的“普遍奴隶”,仍然摆脱不了奴隶制给他们打上的印记。小农经济的普遍存在是封建社会的特点之一,无论中国或西欧莫不如此。这种小农经济存在的形式,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决定的。在西欧是封建领主制,农奴领得一份份地,同时要在领主土地上服劳役;在我国,战国、秦汉以后是封建地主制,农民拥有一小块土地,向地主阶级的封建国家纳赋服役,或者向地主租种一块土地,交纳实物地租。农奴和农民的独立经济是为了保证可供地主阶级剥削的劳动人手。正如列宁指出的,这种农民经济是地主经济存在的必要条件。可见,在封建主义的生产方式中,小农经济也是处于被决定的地位。

还必须指出,我国陷于长时间的贫穷落后,主要是封建社会晚期以后。明中叶以前,我国曾以其繁荣的经济、发达的科学技术和灿烂的思想文化长时期在世界上处于领先的地位。我国历史上不乏相对长治久安的朝代。西欧中世纪则长期陷于分裂,其王朝更替之频繁,起码不亚于我国。因此,用“动乱、贫穷”来概括我国春秋以来两千多年的历史是很不确当的。封建社会晚期以后中国陷于长期贫穷落后的内在原因是值得深入探讨的。但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出小农经济是我国长期贫穷动乱的根源的结论。

如上所述,小农经济曾经广泛存在于不同历史时代的各个国家,并非我国春秋以后所特有。如果小农经济能构成动乱贫穷的病根,那么历史上大概没有哪个国家和哪个朝代能逃脱动乱贫穷的厄运。就我国封建社会的特殊性看,凡是封建政府能够采取比较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小农获得相对稳定的生产条件时,社会就相对安定,经济就呈现繁荣;相反,如果听任土地兼并,破坏农民的生产条件,使小农大量贫困破产,社会就动乱,经济就崩溃。

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对我国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也可以这样看。我们并不否认,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规模狭小的小农经济对生产力的进一步扩展也起着某些限制作用;然而也应当承认,小农经济在当时还是基本上同生产力的水平相适应的,它还有生命力。当时成为社会生产力、特别是农村生产力桎梏的,主要还是占主导地位的封建生产关系,近代则加上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正是因为“三座大山”的压迫,广大农民常常同农业生产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在一定程度上或完全处于分离状态,生产情绪才受到很大压抑和限制。这种压迫使农民不但无力进行扩大再生产,甚至连简单再生产也常常难以维持。他们终年劳碌,不得温饱,遇有灾荒或军阀混战,则四处逃亡,田地荒芜,饿殍遍野。造成农业生产力的这种严重破坏,以至整个社会的贫穷、动乱、落后,其根源在于封建的经济政治制度,在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而不是“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这种意见陈述了“单一的小农经济结构”造成的“恶果”,实际上并不准确。例如说到我国历史上土地兼并的恶性发展引起对社会生产力的周期性大破坏,这是我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固有特性所产生的必然现象,不能怪罪小农经济。恰恰相反,小农经济的贫困破产、林牧业生产条件的破坏,倒是地主阶级压迫和土地兼并直接造成的。把我国封建社会中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都记到“小农经济”(或“经济结构”)的账上,是欠科学的。事实上,我们党领导的民主革命,正是针对着造成近代中国贫穷落后的“三座大山”这个病根。挖掉了这个病根,社会生产力就冲破了束缚它的罗网。解放战争胜利和土地改革以后,我国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的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只是在这之后,随着农村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个体农户那种分散经营的、规模狭小的经济形式才会逐渐显示出对生产力发展的不适应,以致最后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只有在这时,改造小农,引导他们走集体化的道路才是必要的。这就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到来。我们应该合乎历史事实地把我国近代长期以来贫穷动乱的原因归之于封建生产关系,归之于三座大山的压迫,而不是归之于小农经济。否则在实际上就否定了我党半个世纪以来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

第二、不把握住小农经济的真正特点,就找不到克服小农经济思想局限性的关键所在。

无论中国和西欧,封建社会小农经济的特点并非什么“单一经济结构”,而是所谓“小而全”的自然经济。“小”,是指生产资料的简陋和经营规模的狭小。“全”,就是同时经营多种项目,既种粮食,又种经济作物;既饲养一些家畜家禽,又搞一点采集、捕捞,乃至经营一点纺织之类的家庭手工业。这样一个农户,就形成了封建社会农村中的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现在有的同志把单一搞粮食也作为小农经济思想的表现,实在是张冠李戴。

那么,小农经济的局限性及其在思想意识上的反映主要表现在什么地方呢?我们认为有以下三点:(1)生产规模的狭小限制了人们的眼界,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斗争中缺乏全局观点和长远打算。(2)生产项目的多样,生产、生活方面的需要基本上靠自给自足,使他们较少与别的生产者发生交换关系,产生出“自给不求人”的思想。(3)千百年来都是沿用传统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凭老经验办事,思想偏于保守而较难接受新鲜事物。概而言之,就是小农经济特点所产生的狭隘性、孤立性和保守性。应该指出,实现了合作化以后,我国的农业已经不是小农经济,而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农业。前些年破坏我国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原因,也不是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而是极左路线和极左思想。但小生产的习惯和观念在部份同志中仍然存在,在我们发展农业的政策指导上也有反映,这种思想和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是有本质不同的,但在某种程度上也被极左路线所利用。因此,打破小农经济的这种狭隘性、孤立性和保守性,仍然是今天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第三、对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农业和传统农艺持全盘否定态度是片面的、不科学的。

我国传统农业与传统农艺存在不少问题。但比之同时期西欧的农业和农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达到了相当先进的水平,这也是举世公认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既不应夜郎自大,也不应采取民族虚无主义的态度。这里,我们就我国传统农业和传统农艺的历史特点、它的优点与缺点、主流与支流作一些粗略的分析。

我国的传统农业与西欧中世纪的农业有共同之处,但它们之间又各具有不同的历史特点。中世纪的西欧通行封建领主制。封建领主的庄园建立在农村公社的残骸上,土地不能买卖。领取小块份地的农奴,对封建领主有人身依附关系,他们虽然进行独立的经营,但这种经营是缺乏自主性的。当时实行三圃制的休闲耕作制,一部分耕地种冬谷,另一部份耕地种春谷,再一部份耕地休闲,互相轮换,其次序为数百年来村社的传统习惯所固定。但他们的生产条件也相对比较稳定,不但份地可以世袭,一般没有丧失的危险;同时还有可以放牧的村社公共牧场和草地。我国封建社会自战国以后实行封建地主制,农村公社的残余早已消失,土地可以买卖。相当一部份农民为自耕农,他们拥有自己的一小块土地;另一部份农民是佃农,向地主租种一小块土地。他们的经营比起西欧的农奴有较大的自主性,封建国家和地主一般较少进行干涉。但他们的生产条件经常受到地主阶级兼并土地的威胁,不但没有固定的公共牧场,而且“田无常主”,生产条件极不稳定。

正是我国传统小农经济的这种历史特点,产生了我国传统农业的优点与缺点。由于土地可以私有,人身相对自由,经营比较自主,我国封建社会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远比西欧农奴为高。他们除了双手别无其他长物,唯有起早贪黑,在属于他们所有的或租佃来的一小块土地上多多投放劳动,对庄稼进行精细的耕作管理,以期在有限的土地上获得尽量多的产品,来解决一家人口的生计。我国农业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最充分地利用土地与积极养地相结合,是我国传统农业的另一个优点。我国传统农业的土地利用率是很高的。早在春秋战国之际就从休闲制逐步转为连作制。历代农民创造了丰富多采的轮作、复种和间、混、套作等形式;同时历代农民又非常重视养地,很早就懂得利用天然绿肥、人畜粪便,并且懂得种植绿肥,实行绿肥与谷物轮作。相当一部分农区,耕地复种指数相当高,但种植数千年而能使地力保持不衰,曾被外国人视为奇迹。宋代的农学家陈敷批判那种认为土地经过耕种地力必然衰退的论调,指出只要经常增施粪肥,土地可以越种越肥美,地力可以经常保持新壮。这种地力常新壮的思想,正是我国传统农业思想的精髓。近些年来,有些地方在耕作改制中,出现了片面追求复种指数而忽视养地的倾向,有的同志也把这当作传统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这未免是厚诬古人了。我国传统农业还有一个突出的优点,就是虽然经营范围很小,但在这一定的范围内实行多种经营的结合,不但在经济上和时间上是节省的,而且在对自然的利用上也有不少合理的地方。例如,我国农民的养畜养禽积肥就是一条非常成功的经验。利用农副产品并广泛采集野生植物喂养猪、牛、羊等,对牲畜粪尿积攒沤制,用以肥田,这充分利用了动植物之间互相依赖、互相促进的关系,把农牧业在一定范围内有机结合起来。西欧中世纪虽然由于农村公社牧场的存在,牧业比重较大,但是公共牧场是固定的,并不与耕地轮换,牲畜粪便也没有很好地积攒起来肥田,以牧促农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我国传统农业中,这种合理利用自然和巧妙利用各种动植物之间互相依赖关系的成功事例是很不少的,我们应该认真总结和发扬。

我国传统农业虽然有许多优点,创造出比西欧中世纪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但它毕竟经营规模十分狭小,生产条件很不稳定,一般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无力扩大生产的规模。在一定范围内可能对自然作某些合理的利用,但从总体看,这种分散的、彼此孤立的个体农民,不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合理利用自然,也无力战胜各种自然灾害。特别是在地主阶级的压迫下,在土地兼并浪潮的冲击下,小农经济经常陷于贫困破产的困境。我国历史上相当一部分农民破产失去土地之后,被迫上山开荒,采取一种落后的“畲种”方式,即放火烧荒,种上三两年后即行抛弃,另外觅地烧荒。这种不得已的谋生方式对自然植被造成了破坏。但其根本原因不在小农经济本身,而在于反动的封建生产关系。从整个历史长河看,它不是我国传统农业的主流。

现代化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经营思想应该建立在什么基点上呢?要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对于我国传统的农业和资本主义的现代农业,都不能采取一概肯定或一概否定的态度。现在有一种倾向,认为我国的传统农业没有什么可以值得继承的,而对资本主义的现代农业却全盘肯定,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想。事实上,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我国传统农业,其中也有不少合理的、科学的成份,这已如上述;而资本主义的现代农业也并非一切皆好,我们要学习和借鉴的,是资本主义现代农业中先进的科学技术、物质技术装备和合理的经营管理方法。即使是学习其中先进的东西,如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也会适得其反。例如美国的农业,实现了高度的机械化,劳动生产率很高,但单产并不很高,物资、能源的耗费十分巨大,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不够合理,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的问题也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马克思曾经指出:“历史的教训是(这个教训也可以从另一角度考察农业时得出):资本主义制度同合理的农业相矛盾,或者说,合理的农业同资本主义制度不相容(虽然资本主义制度促进农业技术的发展),合理的农业所需要的,要么是自食其力的小农的手,要么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控制。”(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139页)可见,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不加分析、全盘肯定也是不正确的。总之,我们认为,必须从我国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传统的实际出发,吸收我国历史上和外国一切好的东西,抛弃一切不适合我国现实需要的东西,建立具有我国特点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根据这个原则,我们认为我国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大农业的经营思想,从组织生产力的角度来说,应该包括下列几个基本点:

第一、要有一个符合客观实际的发展农业生产的总体规划。

小农经济虽然能在一定范围内巧妙地利用各种自然物互相之间促进的关系,但不能在较大规模上有计划地合理利用自然。资本主义农业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也不可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为我们自觉地认识自然,有计划地、合理地利用和改造自然,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但可能并不等于现实。三十年来,我们在制定农业生产的规划上,既缺乏对自然资源、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作全面深入的调查,也缺乏从农业的各个部门之间、农业再生产各个环节之间的联系上作出总体的安排。因而,我们指导社会主义大农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是盲目的。许多地方的森林、草原遭到破坏,湖泊被淤填,水土流失严重,合理的生态平衡受到破坏,这固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极左路线和极左思想影响产生的瞎指挥所造成的恶果,但是,因缺乏符合客观实际的总体规划而形成的指导农业生产的盲目性,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指导社会主义的大农业,没有一个总体规划,或者这个总体规划不是建立在客观需要和实际可能的基础上,缺乏对农业生产的各个部门和各个方面作出通盘安排,我们的农业生产就只能始终是打乱仗,自行其是。为此,必须把当前正在进行的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经济调查工作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并进而制定出农业的自然区划和经济区划。只有这样,才能把农业生产规划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使我们能真正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

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建设的各个方面,但社会主义大农业的这种全面发展同小农经济的“小而全”是有本质区别的。不但其内容和规模为小农经济所无法比拟,而且它不是搞“万事不求人”的封闭式的经济体系。我们要逐步实行生产的区域化和专业化。但又不能照搬美国那种“玉米带”、“小麦带”的布局。美国在几个州的范围专门种植某一种作物,这样虽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但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却不尽合理,对交通运输条件的要求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较低。我们不应采取这种单打一的方式,而是要在全面发展中突出重点,在全面发展的前提下,贯彻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

制定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必须以建立合理的农业生态系统为其重要目标。但是这种生态系统是改造自然与保护自然的结合。我们反对恣意开发和滥用自然资源,然而这并非说我们应该保存原始的自然状态。离开对自然的改造,就没有农业生产的发展。有人估计,在消极利用自然的原始的采集和狩猎时代,全球的自然资源仅能养活一千万人左右。如果象一些同志认为的那样,“自然生态平衡”触动不得,我们至今也只好仍然和禽兽共同栖息。事实上,原始农业的产生,就是从破坏旧的生态平衡开始的。一部农业发展史,就是旧的生态平衡不断破坏,新的生态平衡不断建立的历史。在很长时间内,由于人们没有真正掌握自然规律,人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往往引起自然界的报复,这些经验教训要认真记取。但就历史的发展看,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这种情况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

第二、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

社会主义大农业不可能建立在目给自足经济的基础上。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不能满足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不能为农业本身的扩大再生产和现代化积累必要的资金。只有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才能打破小生产式的自我封闭状态,沟通地区之间、生产单位之间的经济联系,使农村经济真正活跃起来,使社队和农民富裕起来。农业合作化以后,我国农村商品经济本应有一个大发展,但是,在人民公社化初期,陈伯达之流否定价值规律,鼓吹取消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又把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同资本主义等同起来,大张挞伐,使我国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挫折。这种极左的流毒影响至今还未肃清,使得我们一些同志不敢理直气壮地去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目前,我国农产品的商品率很低,农业生产仍然处于自给、半自给状态;地区之间、社队之间的交换关系很不发达,这是我国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积极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已成为使农村经济变活的关键。

现在的状况是限制农村商品生产的条条框框还是太多,而促进农村商品生产的具体措施又嫌太少,许多问题的存在都涉及到现行体制和有关政策。如不下决心解决,农村商品经济要有一个大发展很难。我们认为,为了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在计划管理上,国家不应统得太死、管得太细。应让社队有一定的灵活性,使农民能放开手脚,广开生产门路,广辟生财之道,不但能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努力提高出售给国家的农产品的商品率,而且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要,积极发展计划以外的农副产品。在经营体制上,应当允许社队集体经济能够加工和销售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农村人民公社不但可以有自己的加工厂,而且可以逐步建立起自己的商业机构,使产供销结合、农工商综合发展。同时,在保证集体经济占优势和社员以集体生产劳动为主的前提下,要鼓励和扶持社员经营好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积极发展商品性生产。还要利用集市贸易和其它渠道,促进地区之间、社队之间的经济往来,互通有无,打破彼此隔绝的状态,使整个农村经济活跃起来。在价格政策上,应当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制订出一套合理的农副产品的价格体系,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在收购工作中坚持等价交换的原则,防止压级压价,使农民出售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不但可以补偿自己的劳动耗费,而且真正有利可得。此外,国家也要进行必要的扶持,财贸、工交等部门也要适应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第三、要注重提高农业集约化的程度。

传统农业的定义篇6

关键词:农业 传统农学 学科 教育

一、开发传统农学学科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发挥学科优势

学科是教育发展的龙头,建设优势学科,发挥学科优势,是学校发展教育、形成特色的首要任务。传统农学学科是高等农业院校中历史最长的学科,鉴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特殊历史时期,再加上我国人口众多,与人们生活相关的物质资料生产的供需矛盾突出,农业生产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正是社会需求与农学学科的功能相吻合,建国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对该学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了该学科的建设,同时该学科培养的人才为我国农业科学、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经过几十年乃至近百年的建设,目前该学科在农业大学中往往是师资队伍水平高、研究条件好、科研经费多、综合实力强、优势明显的学科。在某种意义上说,农业教育能否健康持续发展,取决于传统农学学科的优势是否得到利用,利用程度如何。当前,开发传统农学学科教育资源的潜力,对于扩大高等农业学校的办学规模,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

(二)适应农业功能转化的新形势

马克思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它一切活动的活动。农业生产活动的变化,必然对农业教育和农业学科产生重大影响。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农业已结束了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历史,实现了农产品数量供需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增强,应当说,传统农学学科为实现这一跨越作出了历史性贡献。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方式正由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农业内涵正由单纯的产中向产前、产中、产后的产业化延伸,由单一生产功能向生产、生活、生态多功能转化,由就农业抓农业向农业、农村、农民全方位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转化。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的非农化、农业的集约化、农业经济体制的多元化、农业的国际化程度逐渐增强。我国农业生产形势、功能、方式的根本性变化,无疑会对农业教育产生重大影响。农业发展的新动向一方面拓展了农业教育的发展空间,为传统农学学科提供了新的生长点,给开发传统学科教育资源潜力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也给传统农学学科固有的办学思想、教育观念、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抓住发展机遇,积极推进教学改革,迎接挑战,主动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是传统农学学科持续发展的历史选择。

(三)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必然趋势

要解决好“三农”问题,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是关键,要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又必须通过教育来实现,因此教育就成为开发农村劳力资源的关键性因素。高等农业院校尤其是优势农学学科作为农业教育的龙头,理所当然的应该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要,在建设小康农村进程中、在增加农民收入中起带头作用。但传统农学学科专业设置单一,专业口径狭窄,招生规模扩张空间小,教学内容陈旧,创新能力和素质培养不够,基础课程、人文科学和经济管理类课程相对薄弱,培养模式单一、统得过死,不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培养,传统就业渠道逐渐萎缩,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办学活力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不能发挥其师资水平高、仪器设备好、科研实力强的学科优势,不适应教育大众化、现代化的需要。如何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办学活力和竞争力,是近年来全国农业院校的农学院面临的严峻形势。

二、开发传统农学学科的措施

(一)加强教学研究,理清办学思路

教学研究是教学改革的基础,通过教学研究才能理清办学思路,确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明确办学目标,培养适应经济、社会、教育发展的需求人才;通过教学研究,才能确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路子和模式,减少或避免失误,把人才培养的各项工作建立在科学根基之上;只有通过教学研究,确定和实施的各项教学改革措施才有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才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因此,教学研究是科学利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教学持续发展的先导性工作,是比一般自然科研课题更重要的研究项目。通过教学研究,才能确立适合自身发展、具有时代特征的学院办学思路和定位,才能固本立新,以教育的持续发展带动教育资源的持续开发、更新和建设,不断强化学科特色和资源优势。

(二)建立一支优良的师资队伍

教师既是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开发利用其他教育资源的主体,是最活跃、最具影响力的教育资源,对整个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更新,具有决定性影响。教师的知识结构、思想素质、人格品质和知识能力水平,不仅对学生人才观、价值观的形成和整个素质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影响,而且对整个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更新起决定性作用。

(三)增加专业数量,优化专业结构

学生多少是衡量教育资源利用状况的关键指标,学生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专业数量。本科教学是高等教育的基础,因此,本科专业数量、专业结构、专业特色和水平,制约人才培养规模和质量,直接决定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益。通过传统专业的改造,有利于优化专业结构,拓展学生教育的发展空间,促进人才培养规模的扩大,增强办学活力和竞争力和学院人才培养的综合实力。充足的生源、宽广的知识结构,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学生的多样性需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生的需求客观上反映了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进行教育资源重组、开发利用的出发点和归宿。人才培养模式是服务特定人才培养的方案和蓝图,是各种教学活动的有机整合,是满足学生需求的载体。因此,人才培养模式影响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制约资源开发利用的广度和深度,对人才培养质量起决定性作用。要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必须重视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研究型”人才可以发挥农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有利于提高办学率。

传统农业的定义篇7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基础

1、宏扬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民族精神

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体现出不满足现状、努力创造美好未来的崇高理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自强不息可以激发农民摆脱贫苦现状、期待幸福生活的斗志,也便于在全体公民中掀起新农村建设的宏伟浪潮,号召全民族的力量投入中来。厚德载物则呼唤一种宽容和谐、涵纳共生的社会环境,要求缓解社会矛盾,打破城乡、工农、地区间的隔阂,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积极统筹城乡、工农、区域协调发展,建成中国特色的新农村。

这种民族精神还要求我们发扬创新精神,具体来说,就是要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用科学发展观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问题。

2、发挥传统伦理道德规范的保障作用

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注重个人作为家庭、社会、国家一分子的作用和责任,把个人前途命运同社会、国家、民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强化了个体对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责任,内化到人的心灵深处,能增强人的理性,使人宽恕做人、待人、爱人,这恰好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相契合。

在我国农村的一些地区,小农意识是存在的。如果任由自私自利、言而无信的行为持续下去,将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妨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甚至将威胁民族存亡!在当前全社会呼唤诚信、提倡奉献、讲求和谐的情况下提倡用传统伦理道德规范保障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社会道德的整体提高与国家的长治久安。

3、重义轻利的“义利观”是社会和谐的剂

现实社会中,传统农业社会“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小农意识和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人生信条仍然广有市场,一些人无心生产、企图靠不义手段获得眼前利益,既使他人、社会和国家利益蒙受损失,成为社会不和谐的一大隐患,又会产生负面影响,甚至成为某些别有用心人的工具。这时就需要我们用积极的“义利观” 匡正“火中取栗”的不义观念。同时,它也有利于实现工农、城乡和地区间的和谐,有助于建设“以工促农、以城代乡”的长效机制。

4、中庸之道的和谐影响

“中庸”要求把握事物两端,寻求其“中”,“执中”,从而使矛盾统一、协调保持下去。中庸重在和谐,它是传统文化中一个重要又具特色的观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强调中庸,既不能搞盲目跃进,也不能嘴上大吹大擂,实际按兵不动,而是要追求时时处中的和谐状态,遵循波浪式前进、曲折性上升的发展规律,脚踏实地走好建设步伐。

5、“入世精神”的推动作用

所谓“入世精神”,就是积极关心社会现实的人生态度。这种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态度鼓励着中华民族在艰苦环境中创造了璀璨的文化,锤炼出自尊自强的民族精神。

传统的人学文化是积极入世的,以儒、道、法三家为主体的传统文化,精髓就是积极的入世精神。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历史时期,提倡入世精神就是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实践,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之一。中国农民创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创造了村民自治的基层民主实践模式,发展了乡镇企业,为国家富强做出了巨大贡献。所以必须提倡和鼓励这种入世精神,让更多的农村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

6、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是中华民族的传家宝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为大德,主张“克勤于邦,克俭于家”。这些光荣传统在建国初期得到了充分弘扬,发展成顺应时代潮流、艰苦创业、勤俭自强的民族精神。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继续提倡这个光荣传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既要在迫切需要投入的教育、文化、医疗等公共事业上大胆投入,又要预防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国家应当激励起全民族的艰苦奋斗精神,牢记同志“两个务必”的重要指示,激发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奋斗力和竞争力,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7、“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风格各异、绚丽多彩

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就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诸多思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瑰宝。我们要“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建设中要注意符合各地特色和依托不同资源发展形式各异的新农村:既要促进“奶牛村”、“蔬菜村”、“旅游村”等特色农村经济的发展,又要尽量保持乡村原有的精神文化、历史风俗、民间传统,使新农村建设尽展社会主义风采!特别要注重保留村庄原有味道,决不能走“集中、统一、高速、盲目”的道路,尤其各级党委、政府决不能用行政命令盲目统一建设步伐,走上“机械主义”的不归路。

8、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动员全社会投身新农村建设

“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意义非凡。新农村建设关系国家兴旺、民族复兴,必须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好指导。同时,要注重提倡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等传统的文化精神,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传统文化与乡风文明的和谐融合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始终是农本国家。中国传统文化诞生于传统的农业社会,与农民休戚相关。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农村因为处于城市边缘、与异域文明接触较少,思想意识和传统道德观念较城市变动较为稳定,乡土观念较重,人民更为传统、质朴,受传统文化的的影响也更深一些。所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更加现实的意义。

1、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是相通的

从本质上说,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和平共处、和谐共进,将个人责任与国家荣光、社会发展统一起来,找到个人在社会中的合适角色,构建稳定的社会关系,进而推动国家繁荣昌盛,谋求民族的崛起。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在新形势下针对中国未来发展的趋势提出的正确方针,目的也在于国家富强、人民富裕,所以二者本质上是相通的。

2、中国传统文化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从《诗经》中的“小康社会”到《礼运―大同篇》中的“大同社会”,都能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找到了源头。“小康”、“大同”的社会是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相契合的。因此,利用中国传统文化指导好新农村的建设工作,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3、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特色是“新”

“新”强调农村建设的亮点和前景,是旧有形态向现代文明的转变。它要求我们在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吸收涵纳外国的先进文化、技术和管理经验,借鉴已有的典型例子,走中国特色的新农村建设道路。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进文化,是重要的理论源泉和精神动力。

4、合理利用中庸

中庸思想能够消除社会竞争带来的重压,使人际情感得到沟通、消除误解,也会对缓和城乡、工农、东西部地区间的矛盾起到作用,这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应当合理利用中庸思想,强调保持“动态中庸”的发展过程,追求稳步推进,建设“动态和谐”的新农村。

5、要发挥积极的“入世”精神,注重管理科学、民主

我国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及时听取人民意见,集思广益、博采众长。要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特别是八亿农民的首创精神、入世精神,鼓励他们积极投入到关系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繁荣、关系民族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来。要注重农村基层领导的选拔培养,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民主观念,以期有利于新农村 “管理民主”;鼓励大学生投身新农村建设、到基层锻炼,以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改善农村部分群众素质低下、对民主选举等管理模式产生的冷漠态度和不良行为,加强社会教育、传播先进理念、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做到充分科学、民主,才能保障农村建设的新发展。

6、应用德治和法治共同建设“乡风文明新农村”

“不以规矩,难成方圆”,没有健全的法制就没有良好的秩序,没有良好的秩序就不会达到社会和谐。要把法治建设和德治建设有力地结合起来,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在全国农村继续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阵地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在完善法治的同时,“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完善村务公开和村民民主议事制度,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建设好“乡风文明新农村”。

7、积极引导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不唯农民,全国各族人民都将会投入到这场战役中,倾洒热血和汗水,奉献青春和力量。必须重视作为全民族特有思维形式和人生准则的传统文化,积极引导它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更好地指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

三、结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只是我国在社会主义道路上所走的一步,在它后面还有更多、更严峻的工作。中国传统文化将会始终在中国的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建设中发挥其重要作用,必须注重探索积累和沉淀更新,积极引导它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重视发挥其积极作用,研究出带有中国特色、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的新文化、先进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丰富和完善人民的生产生活,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贡献。

作者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J]. 共产党员. 2005.10.6-12.

传统农业的定义篇8

(一)教育服务:人才培养与技能培训

教育服务职能是高等农业院校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目标,为现代农业培养创新人才队伍,为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提供专业技能培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农村经济、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的综合发展,要求农业专业人才具备宽广的理论知识面和多样化的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操作实践能力、开发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基层适应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等。高等农业院校通过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对农村干部和农业从业人员提供专题教育和技能培训,为新农村建设输送理论专家和实践工作者。

(二)科研服务:科技研发与成果推广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高等农业院校通过发挥科研服务职能,为现代农业提供先进技术研发成果并推广应用,将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一方面,高等农业院校在研发基金和课题专项基金的资助下,通过建设科技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基地等形式,组建研究项目团队进行技术创新;另一方面,高等农业院校通过政府主导、校企联合等产学研合作模式,依托政府财政支助和政策扶持,发挥高校与企业各自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吸纳社会资源,通过创办科技成果推广实体机构,解决农业生产流通领域技术难题。

(三)社会服务:决策咨询与社区建设

高等农业院校的社会服务职能,既包括为农业产业布局发展和农业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市场调研和发展规划等决策咨询服务,又包括在农村地区宣传新观念和传播新知识,促进城乡文化交融,改善人文氛围,构建和谐社区,提升农民的整体素质。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高等农业院校的服务要素

在教育服务、科研服务和社会服务目标的统率下,高等农业院校应充分调动自身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势资源和支撑保障。概而言之,高等农业院校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素包括人才、科技、信息、物资、观念和环境。其中,人才、科技和信息直接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助于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提升农民文化素质,是高等农业院校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要素;物资、观念和环境间接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助于提高农村社会福利水平并改善农村社区环境,是高等农业院校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要素。

(一)“人才”是基础

人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培养创造型、创新型、创业型科技和管理人才是高等农业院校的首要任务,为各地农业和农村发展培养复合型的人才队伍,为农民提供专业技能培训是高等农业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容。高层次、高素质人才是推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高等农业院校应积极适应各地区、各时期农业人才的市场需求,制定灵活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培训模式,培养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二)“科技”乃关键

科技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催化剂,科技创新、科技传播及科技应用是高等农业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等农业院校已从传统单一的教育教学中心向科学研究中心和社会服务中心转变,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趋重要。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农村福利水平的提升主要取决于科技进步及其成果应用孵化。高新技术研发和传统技术革新既是高等农业院校科技服务的体现,也是服务“三农”、创造经济效益的关键。

(三)“信息”创平台

信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网络平台,“三农”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工、共享与运用是高等农业院校整合资源,联系政府、企业、协会、农户和消费者等新农村建设多方参与主体的现代化手段。高等农业院校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农业企业数据库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农产品交易拍卖平台和涉农电子商务平台等,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市场供求服务信息,在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和农业企业之间传播分享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从而扩大农产品流通范围,协助政府管理决策参考。

(四)“物资”成支撑

物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硬件和软件支持,高等农业院校可将图书资源、体育场所、医疗设施、教学设备、计算机及网络等物质和设备为当地农村和农民服务。高等农业院校的硬件设施设备和软件等在社区的共享为农村地区福利提升提供了良好的公共产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功能。

(五)“观念”为先导

观念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风向标,倡导“科教兴农”理念,帮助农民树立现代农村文化观念,推广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是高等农业院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组织师生下乡实践,建立农村教学实习基地以及农村远程教育等形式,高等农业院校推动城乡文化交融,全面提升农民素质。

(六)“环境”作保障

环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障因素,高等农业院校在农村地区政策制度环境、基础设施环境和人文氛围环境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辅助和促进作用。通过整合优势资源,高等农业院校为改善农村社区经济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献计献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环境保障。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高等农业院校的服务路径

高等农业院校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依据服务目标定位,有机整合服务要素,因地制宜、统筹兼顾。高等农业院校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办学基础、学科特色和科研实力等因素,立足各地区、各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合理选择并组合各种服务路径,以实现教育效益、科研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整体最优。

(一)树立服务“三农”办学理念

高等农业院校首先要树立“服务‘三农’”的办学理念,必须始终把科教兴农、科教兴国作为第一社会责任,以科普为载体,注重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面向基层的技术、经营和管理的农业复合型人才。将服务“三农”的办学理念渗透到校史、校训和校园文化中,通过举办征文、摄影、书画、歌咏比赛等主题的文娱活动加强对师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借助新闻媒体宣传高等农业院校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职能和社会影响力。

(二)创新农业人才培养模式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创新人才的能力要求,高等农业院校应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明确创新人才培养目标。一是培养知识基础宽厚、素质能力协调发展、具备较强的实践和科研能力的优秀本科生;二是培养高素质的能够胜任交叉学科研究任务的优质研究生。高等农业院校应以传统农科专业为核心,实施创新人才的个性化培养方案,实施“学校+农业企业”、“学校+农村”、“学校+农业协会”等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制定科学的培养计划,综合运用互动教学法、情景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课堂教学模式,创新实践教学环节,从而提高高等农业院校学生的整体创新能力。

(三)构建以农为本课程体系

高等农业院校应着重在学科专业和课程体系设计中体现“以农为本”的学科和课程特色,通过创办农业经济管理、农村金融、农产品营销和农业旅游等特色学科专业,采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等形式,综合考虑农业特色、社会需求、学生兴趣和国际办学经验等因素,构建公共必修课程系统、农科专业课程系统、交叉学科特色课程系统以及创新素质与能力训练课程系统,加强学生的基础理论学习和实践能力锻炼。与此同时,高等农业院校应结合地方特点和时代特色全面开设综合课程体系,开展对农业企业员工和农民开展专业技能培训,着重为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输送具备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高素质人才。

(四)发展农企教学实践基地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高等农业院校培养具备较强的操作能力和实践技能的专业人才,为此,高等农业院校必须改变“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思路,坚持素质教育和能力训练并重,携手农业企业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模式。农业企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主体,其既是农业创新人才的需求单位,又是现代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经验和经营管理实践案例的提供者。因此,高等农业院校应坚持“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携手农业生产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业旅游企业等,构建人文素质与创新能力培养并重的教学实践基地,采取课程实践、专业实习、科技活动周、学科竞赛、调查研究等具体形式,加强对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锻炼和科研实践能力培养。同时,农企教学实践中获取的研究成果也可为相关农业企业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依据。

(五)实施技术研发推广机制

高等农业院校应大力开展跨领域、跨产业的研究与合作,引领农业科学技术创新及新产品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迅速转化。具体而言,高等农业院校可通过实施具有激励约束功能的技术研发推广机制,组织科教人员定期下乡调研,鼓励科研专家深入基层讲学,成立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业企业研究中心、农业技术创新及推广中心等以农为本的科研项目小组,加速高等农业院校科研成果的实际推广应用。同时,在薪酬设计、科研论文奖励、课题立项和职称评定等方面,应着重向对农业技术研发推广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从而调动教科人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使高等农业院校的科研成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传统农业的定义篇9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利用政府宣传资源,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普查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普查的目的和意义;了解普查登记的时间和普查内容;理解积极参与普查、准确填报普查表是被调查单位和农户的法定义务。提高被调查单位和农户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的积极性,消除顾虑,如实申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农业普查任务。

二、宣传形式和重点

农业普查宣传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业普查社会动员工作,力求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重点要依靠政府主管的宣传媒体,如电台、电视台、《今日*》、市政府网站等进行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班、户外广告、《致农业普查被调查单位和调查户的一封信》以及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制作宣传栏等多种活动方式进行宣传;

农业普查宣传重点是农业普查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农业普查工作;动员参与普查的单位和调查户如实申报调查内容,依法填写、上报普查表。

三、宣传内容和安排

配合全省第二次农业普查方案的实施,我市农业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查准备阶段宣传。时间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宣传内容为: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

(一)*年12月31日前。*年6月底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布置全市农业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年7月份起,在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今日*》及市政府网站设置农业普查社会宣传动员栏目,向社会和普查对象宣传、介绍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及普查对象的义务,刊登、播发农业普查宣传口号和公益广告;在市区及乡镇、华侨农场主要街道或人群密集地段张贴农业普查宣传公益广告画,悬挂普查口号横幅;利用市政府综合大楼一楼大厅的电子字幕以及三角公园原澄州宾馆墙上设立的电子信息屏幕进行滚动宣传;出动宣传车深入乡镇、村庄、农场进行宣传;乡镇、华侨农场普查机构利用本地的广播站,以当地语言进行普查知识广播宣传,同时采取张贴标语、出黑板报、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加大宣传效果;采用给中小学生上一堂农业普查课等方法,进一步扩大农业普查的社会影响面,达到全社会共同了解、关心和积极配合农业普查的效果。

(二)*年11月底至12月31日。在农业普查入户清查摸底和登记工作开始前,市农普办、各乡镇、华侨农场要再次掀起一次大规模的动员宣传高潮,要在市区、乡镇和农场主要街道张贴第二次农业普查宣传海报和标语,悬挂普查宣传口号横幅;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咨询日宣传活动;利用宣传车深入社区、乡镇、村庄、农场进行巡回宣传;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以及《今日*》要开展农业普查清查摸底跟踪报道,刊播《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致农业普查被调查单位和调查户的一封信》,使被调查对象明白支持和配合农业普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农业普查获取的被调查对象的资料,严格限定于农业普查的目的、不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对农业普查中获取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12月22日晚上由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发表农业普查动员电视讲话。

第二阶段普查登记阶段宣传。时间为*年1月1日至*年4月30日。继续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播发或刊登农业普查宣传口号和公益广告;在继续宣传普查内容和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的同时,集中宣传与普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要求,使普查对象进一步了解怎样依法配合做好农业普查登记工作;跟踪报道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动态;跟踪报道农业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海南省统计管理规定》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传统农业的定义篇10

关键词:农村文化;体系建设;思考

中图分类号:G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2)09-0288-01

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提出“要坚持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不断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主义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的新局面,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更是将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到空前的高度,号召全党要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针对广大农村地区,我们要正确把握农村文化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繁荣农村公共文化,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然而,随着农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农村的文化建设发展缓慢,个别边远山区甚至趋于停滞。因此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建设,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意义十分重大,任务十分迫切。

一、要切实增加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这方面中央早已做出重要部署,并在“村村通广播电视”,以服务三农为目的的农家书屋建设,开展农村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乡镇文化站/所改革整合,农村文化活动室“一室多用”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二、要围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贴近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结合当前农民的思想观念、道德意识、价值取向趋于多元化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如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组织花会、灯会、赛歌会、文艺演出、劳动技能比赛等活动。要紧密结合农民脱贫致富的需求,倡导他们读好书、学文化、学技能,普及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要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文化,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三、要加强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目前,农村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队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专业素质良莠不齐,创新能力不足,缺少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的人才,因此迫切需要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的基层文化人才队伍。

(一)要努力培育文化骨干队伍。在街道、乡镇文化站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建立一支即熟悉文化业务、又了解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骨干队伍,并加强对这支队伍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骨干要进行表彰奖励,为基层文化人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职业通道。

传统农业的定义篇11

中图分类号S-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44-0059-02

1 中国农业技术的发展历和特点

1.1 中国农业技术发展历程

几千年的中华传统农业,创造了灿烂辉煌的农业文明,她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农业技术的产生与发展,显示出了中国的传统农业文明的灿烂和辉煌。

谈到中国传统农业,就要追溯到先秦-明清传统的农业的历史阶段。中华民国以后为现代农业的时期,但真正的现代农业发展是新中国成立后开始。中国现代农业废除了封建统治的形式,它以科学技术为核心,在科学理论和科学实验基础上,通过不断地促进技术创新,使生产要素的供给者和需求者也长期处于均衡状态。中国的传统农业技术的最大特点就是适应各个地区气候和地理条件,因地适宜,极大地提高了土地的生产能力和粮食生产,为国家的粮食安全和民族繁荣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中国传统农业技术在过去几千年一直领先于世界,经过如此漫长的时间依然可以作为现代农业的借鉴和依据。

然而,传统农业技术也有种种弊端。传统农业使中国形成自给自足的经济社会,在明后期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时候,由于农业技术的滞后,抵抗不住工业浪潮的强烈冲击,制约了社会的发展,导致近300年来落后于西方世界。因此,传统的农业技术如何向现代的农业技术转变,是中国农业的一个迫切问题。

1.2 中国传统农业技术特点

传统农业技术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集约型的土地利用方式;2)人工精作的技术特点;3)因地制宜,适应当地气候条件;4)以谷物种植为主;畜牧与种植相结合。

2 中国农业技术的创新

2.1 农业技术创新的涵义

2.1.1 微观涵义

农业技术创新是指农业技术和农业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过程。以新农业技术作为一种手段来促进农业生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它包含农业新技术的研究,获得和掌握,并包含新技术传播转让和渗透,还含有农业市场开发、售后服务和改进创新。

2.2.2 宏观涵义

从宏观的角度上讲,农业技术创新是指由一系列的公共机构和农业企业组成的系统或网络。这些机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影响,协调与整合决定全国农业技术创新与扩散的能力。

2.2 农业技术创新的特点

相比之下,工业技术由于受到大多数农业技术与不同层次的公共产品特性、农业技术秘密、农业技术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农业技术密切相关的农业技术推广的影响,使得农业技术创新显示出前所未有的参与技术多和技术创新过程复杂、技术创新不确定性,技术创新子系统相互作用性强等特点。

2.3 农业技术创新的主体

1)农业企业:企业在市场机制的鼓励下去从事农业技术创新;在企业家通过领导和指挥技术人员实现创新;

2)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高等院校: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能够提供大量的专业科学知识,为农业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支持;通过教育培训,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农业创新人才;教育和培训能农业人才,使知识和技术向社会的传播范围变大,速度提高。因此,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是农业技术创新的主要行为主体之一。

3 传统农业技术向现代农业技术的转变

3.1 传统农业技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适应

长期以来,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农业技术是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而忽视了也是人类社会的产物。人们在选择的农业技术时候,通常社会应用考虑不够。

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几乎所有当地的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尤其是水果生产技术,从决定到看结果需要较长的周期。这个决定时间延迟的延迟,使得农民在政府行政命令下,反复遭受政策“错误”的伤害,更重要的是导致领导的政府权威衰减,农民们甚至会出现反对政府政策的现象。农民行为和政府行为之间的冲突出现日益增长的趋势。因此,传统的农业技术与社会经济反战不相适应。

3.2 传统农业技术向现代农业技术的转变策略

3.2.1 传承传统农业技术是基本

农业科技技术是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人们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文化在世世代代继承中创造了出来的,它包含了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具有明显的地方特点和民族特点。因此,传承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技术转变的基本方法。根据实际走自己的农业技术现代化道路,而不是盲目模仿某一地区的模式。根据我国的国情,我国农业现代化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模式。中国未来的农业技术发展的方向应该继续可持续发展之路。我们要强调集约式的传统技术与现代技术相融合。

3.2.2 改造传统农业技术是关键

由于长期的积累投入,传统农业生产要素并没有发生改变的。生产率很低,但只要技术状态不变,传统农业专项平衡态性质和恢复,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3.2.3 提升传统农业技术是根本

现代农业是中国传统农业改造的方向和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技术提升是最根本的。从世界农业发展的经验来看,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生产必须满足目标消费的追求数量转化为商业生产的利润最大化。

4 结论

在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农业技术进步必然伴随着一系列与农业技术应用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上的创新,而核心是确定技术人员在推动农业技术转变中的主体地位,实现农业技术由传统型向现代化转变。运用科技技术力量整合政府资源、市场资源和社会资源,使农业技术在促进农业产量增加的同时,以市场及消费者需求为导向,极大地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参考文献

传统农业的定义篇12

一、引言

20世纪后半期,中国农业经历了两次剧烈的转折,第一次发生在1949年,土地改革运动,使广大农民“耕有其田”,调动了农民压抑已久的积极性,农业短期内获得了快速发展;第二次发生在1978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再次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农民,农民积极性再次被调动起来,农业生产获得迅猛发展,农民的温饱问题因此而得到解决。然而我们注意到,第一次大转折的后期发生了问题才导致了第二次转折即农村改革的开始,第二次大转折之后又出现了新的问题,这就是人们关注的中国“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这两次转折后期所发生的问题,都与制度相关,性质显然各不相同,但其问题内部的根源是否具有同一性?如果具有同一性,那么研究两次大转折之间所发生的问题原因与结果将对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一种决策参考。

20世纪德国着名的社会活动家马克斯·韦伯为我们提出了一种研究和解决这一问题的新视角。韦伯毕其一生学术生涯孜孜不倦地寻求一个疑问:为什么工业革命发生在英国,而不发生在曾经最早孕育过资本主义萌芽的中国?他的答案是:中国是儒教社会,儒教与资本主义伦理是格格不入的,而西方是新教国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是一致的[1] 。韦伯的理论尽管有很多争议,但他毕竟从一个新的角度提出了文化传统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深刻联系。按照韦伯的视角,当代中国农业发生的曲折的演变历史是否与中国农村的文化传统有某种联系呢?

答案是肯定的。中国的农业问题本质上就是农民问题。研究农业,首先必须研究农民。而要研究农民就必须了解农民的文化传统。在农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常常出现的情况是,政治家和经济学家们联手将一些符合他们理想的主张,变成“政策”或“制度”,强加于农民,结果由于对农民缺乏了解造成发展规划的失败,而他们往往把这种失败归因于农民的不合作。事实上,正如美国着名现代问题专家英格尔斯在谈到制度在国家间移植时所指出那样:“如果一个国家缺乏一种赋予这些制度以真正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的人手中变成废纸一堆。”

既然农村社会的文化传统对农业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那么,如何诠释这种文化传统的作用,并且能把它的影响单独提出来,甚至提出如何通过影响文化演变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对于农业学者来说是一种责任。

二、关于农村社会的文化传统及其作用的解读

中国农村社会的文化传统脱胎于农业社会,蕴含于中国文化传统之内,其本质是农业文化。在中国,农业文化不仅是农村的文化,也是城市文化,贯穿和渗透于社会生活各领域,是社会各阶层的文化。而在社会日益工业化的今天,作为中国农业文化的发源地-农村和农业文化的主体――农村,更多地保留了农业文化的传统。今天看来,中国农村文化传统的集合不仅界定了中国农民与西方农民的区别-中国农民几千年来一直生活在一-个以儒教为主导的伦理社会中;也界定了农村社会与城市社会的区别――城市社会近代以来经常发生的文化革新运动对儒教传统文化进行较大程度的革新和改造;还界定了农民阶层同其他界层的区别――农民一直依附于土地,土地收成在于“天”,同在儒教背景下,农民形成了自身的价值观念体系。因此,中国农村社会的文化传统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既内化在农民意识深层,又显现在社会生活的表层。

中国农村文化传统的内涵非常宽泛,但并不是所有文化传统质数都能够对农业演变发生实质性影响。小农意识被认为是中国农民最典型的文化品格,有人指出“小农意识”的核心是保守主义、狭隘功利主义和封闭主义,它是中国农民的精神传统 。依笔者看来,小农意识并不是正统的意识形态如儒教所支持或支撑的对象,也不是农民终极的价值目标,它只是一种为达到某种目标而采取的策略,它是中国农民在农业社会制度、技术和资源约束下长期理性选择行为的结果,一旦环境发生变化,“小农意识”也会迅速改变。看看今天中国农民,尤其是东部开放地区的农民,我们就可以发现,这种“小农意识”在他们身上正在土崩瓦解。所以从根本上说,小农意识并不是中国农村社会文化传统的主体。

中国农村今天所感受作为历史沉重包袱的还有臣民意识、听天由命、抱残守缺、不求进取、封闭意识等等,它们是传统文化遗存中作用于现实社会的沉渣和糟粕,正在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淘汰,自然它们也能不归入中国农村社会的文化传统主体。

中国农民自古以来就有强列的民族自尊心,有勤劳、勇敢和吃苦耐劳的美德,有百折不挠、愈挫愈奋的自强精神,这些都是我们民族在诞生阶段就逐渐形成,在民族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并且是我们民族过去需要、现在需要,将来仍然需要的“永恒传统”。它们是不是中国农村社会文化传统的主体呢?答案显然易见,我们只要稍做考察就会发现,这些美好的传统在其它文明国家也都存在,并不是中国农民所独有,所以它们不足以界定出中国农村社会的文化特征。

中国农村传统文化的主体应该是那些融入中国农民血脉,不可轻易改变的东西如“家庭价值观”、“家族主义”、“平均思想”、“乡土关系观”等等,它们反映了中国农民意识深层的价值取向和在这种价值指导下的行为模式,这样的文化传统,即使是在中国最发达最开放的乡村,我们依然能感受它的强劲生命力。事实证明,能够对中国农业演变发挥有效作用的文化传统也是正是它们。

如何解读中国农村社会文化传统对农业演变的影响?如果仅仅只从“文化背景”的角度,静态地、平面化地阐释文化与农业发展的关系,并不能深刻地揭示出文化与农业发展二者之间某种必然的动态联系,即某种动态规律性。本文从“文化结构”这一概念出发,从“文化结构”与“文化功能”关系的角度,将农村文化传统放入文化结构中去,审视其在当代中国农业演变的历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什么是文化结构?按照费孝通教授对文化层次的理解,文化包含着三个不同的层次,有器物层次、组织层次和精神层次。在这几个层次当中,器物即生产工具、生产条件等;组织层次包括政治组织、宗教组织、生产组织、国家机器等等;精神层次主要是指价值观念的层次 。笔者认为,费教授的文化三层次概念,已经形成了“文化结构”的框架。文化结构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它的功能则有优劣之分。文化结构合理,是指其内在组成部分处于协调平衡关系中,内部各质数自洽,在这种结构中,各个组成部分的积极能量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反之,文化结构各部分相互抵触或排斥,文化质数的负面能量尽性发挥,这种文化结构的功能便处于劣等状态。由于意识形态和制度政策的的引入,农村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文化结构,农村文化传统在不同的文化结构中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导致了不同功能效果。

三、 促进传统文化结构自洽使土地改革与农业初级合作获得成功

1949年土地改革运动,可以说是开辟了中国农业的新纪元。旧中国地主富农占有土地合并计算大约占全国耕地的60-70%,而他们的人口仅占全国10%上下 。新中国“土地改革”将10%的地主富农所占土地及其它生产资料平等地分配给90%以上的无土地农民家庭,这实际上就是通过分配方式的变革,将改革前多占资源的家庭拉下来,将原来少占或没有资源的家庭提上去,使资源的占有平均化。这正符合中国广大农民的思想传统,中国农民几千年来一直渴望的“平均地田”的理想获得实现,90%的农民的积极性获得释放,农业生产短期内迅速发展。1952年农业总产值较1949年增长了48.5%,年平均递增14.1%;粮食增长44.8%,年平均增长13.1%,是近代农业史上的少有“黄金”期。

事实上,世界上消灭或限制封建地主经济以实现农业革新有几种道路可以选择,一是英国式的道路,消灭农民小土地私有制,建立起大土地私有制相适应的租佃农场制,让绝大多数农民成为租佃农场的工人;二是美国式的道路,通过小农经济两极分化,小农经营逐渐演变成农场主雇佣工人经营;三是普鲁士式道路,让封建地主经济通过自身改良来逐渐演变,地主庄园改为雇用工人,按照农场经营方式组织生产。这几种方式都是西方国家走过的成功道路,但它们在中国却难以走得通。

中国农村社会中广泛存在着平均主义思想,这种平均思想是中国农民对几千年中国封建制度的反叛,是对现实社会不满的补偿心理。中国封建社会土地等财产的拥有权历来都是与强权联系在一起的,既不通过世袭,也不通过市场,土地所有权随着政权的更替而更替,一直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但底层农民始终没有土地拥有权,农民对这种土地所有制的不合理性是觉醒的,历次农民起义都把“均平”、“均贫富”、“均田”等做为旗帜,反映了农民阶层对“平等地权”的向往,在长期的不平等社会中孕育出了平等、平均的思想传统。

中国经济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要发展经济,必须考虑农民的愿望和利益,寻找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动力源,西方社会所走的上述三条道路中的任何一条,都无法找到这样的动力源。新中国领导人明智地选择了将土地平均地分配给广大农民,这种 “平均地分配”制度,与农民的“平均思想”的价值观念是一致的,从而维护了农村文化结构的自洽性,使结构中这种重要文化质素的能量释放了出来,形成农业生产的动力。

中国农村社会的家庭价值观也是促使“土地改革“成功的文化因素。家庭价值观是中国先祖们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进行理性选择的结果,并在中华儒学的倡导下,历经数千年颠扑不破。家庭对于中国社会来说,是社会的构成元素,而家庭对个人而言,则是基本的利益团体,也是必须为之服务的对象。在家庭内部,每个成员都会自觉地努力为家庭争光,家庭成员彼此之间的义务是终身的责任,家庭内部结构稳固。所以,如果将家庭看成一种组织,那么任何其它组织都不可能比它有更强的凝聚力,因而若以家庭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其家庭成员的劳动监督成本几近为零,这是其它生产组织所不能比拟的,可以说,具有家庭价值观的中国比具有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传统的西方国家更适宜于农业小生产家庭经营。

土改后,有些农户因生产资料不足或缺乏技术,独立生产出现困难,为了发展生产走“组织起来,互助生产,共同富裕”的道路势在必行。同时,选择马克思主义的新中国领导人将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具体形式寄希望于合作社。中国农村的传统合作形式是以血缘关系的家族和地缘关系的邻里。这种在血缘和地缘基础上建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具有浓郁东方文化特色的“乡土关系”。中国的古语“远亲不如近邻”、同姓之间“500年前是一家”、“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等等,都生动地反映了农村社会“乡土关系”价值观念深入人心。土地改革以后的互助合作形式即互助组和初级社,释放了“乡土关系”这种农村传统文化结构中重要质数的能量。

互助组是一种简单的劳动互助形式。在生产资料仍然私有和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只是在劳动上实行不同程度的合作或换工互助,其所得产品归生产者个人所有;在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互交换使用中,除相互抵消的部分外,不抵部分以实物或现金的形式给以补偿 。

初级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按劳动和股份进行分配。这时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仍保留私有权,年终按生产资料的股份取得一定的报酬;全社劳动力统一由社里调配使用,社员按完成劳动日数取得报酬 。

从互助组到初级社,作为农业合作制的初期,农业合作的规模小,合作组织成员基本上是亲朋邻里。这一时期,农民自发地结合起来,或亲戚、或邻居、或关系密切者相联合,户数不等,今天你帮我,明天我帮你,有牛的帮没有牛的耕地,有车的帮没有车的灌水,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高涨,农业产量显着增加,出现了“单干不如互助,互助不如合作”现象。这一时期所采取的政策措施,符合农民的愿望,以家庭利益为中心,利用乡土关系进行的“互助合作”符合中国农民社会的传统价值观念。农业互助合作,也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思想,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中某些因素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存在发挥某种助长作用。

总而言之,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运动和互助组、初级社的政策导向都没有对农业传统文化结构形成强列冲击,相反,这些措施协调了文化内部结构,促使其内部质素的自洽和统一,使其中所蕴含的积极能量充分释放,形成了近代以来前所未有的生产力。

四、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制度失败源于农业组织形式超越了农民传统价值

然而,新中国并没有在以农民家庭利益为中心的互助合作的道路上发展下去,而是在合作化过程中违背合作经济的原则,做出的政策导向和制度安排与文化传统严重背离。合作经济快速发成集体经济――高级社。在高级社里,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全部为合作社所有,总收入中社员消费部分按劳动日分配,彻底消除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 1955年以后,因为强大的政治推动和行政干预,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互助组由714.7万个减至85万个,初级社由63.3万个减至21.6万个,而高级社由原来的500个猛增至544000个。1958年“大跃进”运动开始后,高级社开始全面升级为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既是政权组织又是经济组织。与此同时,将有生命力的家庭劳动方式加以破除,把家庭劳动方式视作封建农民家庭经济或资本主义个体经济,把它当成落后的、必须加以淘汰的劳动方式,认为家庭劳动具有小生产先天软弱性,与农业现代化、机械化格格不入,而集体劳动无条件地优越于家庭劳动,劳动规模愈大,社会主义成分愈多,劳动方式愈先进。自50年代到70年代末期,农业家庭劳动方式一直处于萎缩和濒于消亡状态。为了在器物层次上达成与新的组织形式相一致,同时还引进了大量的大型农业机械,明确要求农业的机械化“四年小解决,七年中解决,十年大解决”,试图尽快赶上和超过发达国家。接着,新中国又试图在价值观层次上对农民进行改造,为了使中国农民传统价值观念与新的制度和政策相适应,在施实新制度新政策的同时,不断地对农民进行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以期达到改变农民价值观念的目的。然而,在价值观层次上对农民的教育似乎并没有起到太大的效果,传统始终是无法摆脱的天然纽带,它已经稳固地植根于农民的社会性格之中,积淀于农民的血脉里,在大多数农民身上,文化传统顽固地延续着,发挥着深刻的作用。

中国家庭价值观直接导致了中国农民两种看似矛盾的倾向即“集体主义”和“自私自利”。集体主义是在家族主义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它的作用范围很大程度上也只是在家族内部或乡土关系内部。在治水过程中表现出来的集体主义形式也只是在危机关头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生存理性。而长期的家庭价值观和家族主义使得中国农民对家族家庭利益以外的事情漠不关心,不大尊重与己无关或关系较远的人和集团的利益,而具有明显的“自私自利”倾向。

初级社在短期内快速向高级社和人民公社过渡,实行大集体经营,将农民所占有的牲畜和大农具集中起来统一使用管理,以集体劳动方式取代家庭劳动方式。同时,在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这使得农民错误地认为集体利益是“家庭利益以外的事情”,与己无关或关系较远,因此“偷懒”成为农民一种理性行为。正如人们描述社员们的那样“田间劳动看日头,撑锄头、坐田头,出工不出力,浪工窝工”。当偷懒行为没有得到惩罚的时候,“偷懒行为”就变成了一种“集体行动”,集体灾难便形成了。1959年至1961年由农业衰退导致的严重饥荒被认为造成了近三千万人口死亡 。此次农业危机并没有使领导人认识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既不完全退回去,又不得不有所改变,实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事实证明,这种体制是失败的 。中国农业一直徘徊不前,粮食严重短缺,直到1978年,全国人均占有粮食只有633公斤,同1956年相比,只多了19公斤。八亿农民搞饭吃,饭还不够吃。

从以上不难看出,“高级社”、“人民公社”时期,中国农村的文化结构是中国农村文化传统与外来文化共同作用形成的,文化结构的第二层即组织形式是外来的,非传统的,而第三层次即农民的价值观念的根基仍然是传统的。观念要体现为制度和机构,制度和机构的功能就是履行对价值观念的承诺。很显然,这一时期的农村制度和机构即组织形式与农民的传统价值不能统一,因而不能履行对农民价值观的承诺,农村文化的整体结构由于外来文化的不合理参与变得不自洽。这种文化结构作用下的农业经济自然不可能获得很好的发展。

五、20世纪70年代末的农村改革本质是促使农业组织形式回归到传统价值

集体化的人民公社生产方式导致了农民的生活水准的降低或停滞,为了自救,中国少数地区的农民开始冒政治风险搞“包产到户”,最为着名的是安徽小岗村。包干到户是小岗村农民在当时社会经济条件下所做出的生存理性选择,事实证明了这种理性选择的活力,从而最终被最高领导层认可。1978年中共中央着手农村改革,虽然在最初的几年在观念和行政上对分田到户仍有种种限制,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却不胫而走,在短短两年内被迅速推广到全国,在全国范围内恢复了农业的家庭经营,确立了农民家庭在经济中的独立主体地位。农民的积极性被充分地调动起来,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粮食生产记录,1988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近4亿吨,较1978年增长了29%。有关研究表明,这一时期的生产组织形式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占42.20%[10] 。在不长的时间内便一举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并从根本上扭转了中国粮食来源很大部分依赖进口的局面。

1978年开始的农村改革,实质上是对农村文化结构的组织形式进行了调整,使其与中国农民的传统价值观念和器物水平相适应,从而使中国农村文化结构再一次实现自洽。农民由于摆脱了人身依附关系,成为独立的生产者进入市场,建立各种契约关系以取代身份关系,文化传统各种质数的能量很快便释放了出来。

随着承包制的深入,家庭农场、家庭养殖场、家庭加工厂、家庭林场、家庭服务业如雨后春笋,特别是农村专业户的出现和发展,使古老的“小而全”的家庭经营方式突破了自然经济的束缚,走上了小而专的商品生产道路,推动了农业生产分工的不断细化,深化和并向着广泛的协作和全面的专业性社会服务方向发展,使中国农业因此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

同时,以“乡土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制度也耦合成了一个整体。家族、血缘和地缘关系仍然保持着凝聚力,而且与现代商业市场规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村民们以家族亲属关系构成了他们主要的社会经济网络。外出经商打工的农民也倾向于与亲戚和同乡打交道,进行市场信息交流和商业合作。但是,“乡土关系”的运行已开始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讲究互利和有限度,而不是传统社会的道德互助。很显然,中国农民的传统价值观此时并没有成为经济发展的阻力,农民能够将它们与经济理性结合起来,大大节约了交易成本,创造了一种适合农民社会自身文化的现代家庭经济发展方式。

六、农业新问题的出现与传统价值观改造

生产和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出现新的限制因素。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使得农村文化结构在“器物”层次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使得传统的组织形式和传统价值观念都有些不适应,从而又出现了新的一轮文化结构内部的不统一,不自洽。

今天的农民不满足于做一个“自给自足”的小农,农业生产的衡量指标不仅仅是“产量”,更重要的是经济效益即收入,因此农民不得不关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农业技术或农业生产条件,二是农产品交易市场。农民要想从农业中获得好的收益,就必须应用新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同时在市场上得心应手。但由于新技术的使用成本太高,小规模家庭农业接受农业新技术能力弱,导致农业技术推广与创新步覆维艰,农业成本居高不下,同时,单个家庭在市场这个对于中国农民来说十分陌生的领域中无异于大海中的一叶扁舟,风险高悬,往往手足无措。因而,为了共同的利益,农民组织起来,进行多方合作显得尤其重要。上世纪50年代,土地改革后的“互助组”解决了那个时代单个农户经营能力弱的问题,促进了农业生产,今天,农户之间、农户与外界之间同样要进行合作,才能解决技术和市场问题。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种合作直到90年代中期也没有形成,导致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农民收入下降,形成了今天中国高层和学者广泛关注的“三农”(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

合作不能形成并不说明中国农民“乡土关系”之间的互助合作传统已经消失,而是“乡土关系” 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合作已不能有效解决问题,今天的合作不同于50年代,那时农民主要合作方式是劳动力互补、劳动工具互补,合作对象是熟人,而今天更多的是技术上和经营上的,“合作”行为往往要发生在陌生人之间,长期的“乡土关系”交往使得中国农民不擅长同陌生人打交道,也不愿同陌生人打交道,因此农民尽管有合作的意愿,但并不知道如何去合作,去找谁合作。

很显然,从本质上看,今天的农业问题是由于文化结构中“器物”层次快速发展,而第二层次即“组织形式”却没有相应跟上,而“组织形式”受“农民价值观念”的影响,由此而引起农村文化结构在新的层次上不自洽,不协调。

要使农业获得新的发展,必须使农村文化结构在新的更高层次上实现自洽和统一,而要达到这一目的,有两种力量可以利用,第一种力量是来自农民自身的内力,即农民自身的创造力量。历史的经验证明,农民自身的“创造性”基于农民自身的文化传统,所导致的制度层次的文化变迁最能使农村社会整体文化结构实现自洽,所以鼓励和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显得特别重要。今天的三农问题要彻底解决必须依靠广大农民的自身觉醒,自觉摒弃清除传统农民意识中的负面因素,实现农民价值观的现代化超越,在利用好“乡土关系”的同时,学会与陌生人打交道,摒弃那种“淡漠家族以外的人”的传统,树立起竞争意识,树立起新的价值观念如科学观念、法制观念,让传统的道德观念和法律观念共同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第二种力量是来自政府或其它方面的外力或外在文化形式的加入。政府和其它外力的作用方向应该是为农民的创新实践提供服务和方便,在资金、技术、信息、公共物品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并在推动“合作经验交流”方面发挥影响力,为“农民合作”创造政策、法律和制度环境,而不能直接包办农民的组织合作形式,强行组织农民进行某种合作。

七、结束语

中国当代农业的演变史,从本质上看,就是中国农村文化结构的演变史。中国当代农业的两次转折的后期所出现的问题具有同一性质,都是文化结构出现了不自洽,前者是由于外来文化质数的不合理引入,造成了组织层次超越了价值观层次和器物层次,导致农村文化结构不自洽;后者是由于器物层次的快速发展,价值观层次和组织层落于器物层次,导致文化结构的不自洽。

很显然,在资源禀赋一定的情况下,农业的发展是由政策、制度、价值观、习俗等文化质素所构成的文化结构所决定的。因此,政府干预农业的最有效途径是促成农村文化结构变革,变革的方向应该是在农村文化传统基础上,使农村文化从器物、组织、价值层次上由不自洽走向自洽,由低层次上的统一走向新的高层次上的统一,而决不是对外来某种或某几种文化质素的简单地照搬。中国农村要发生根本性变化,从文化角度看,就是使文化传统结构接受外部更高文化质数的洗礼,使之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内在质数的统一,并使传统结构的每一质素的积极能量都能获得释放,消极能量受到抑制。农村文化结构变化的量变积累将会导致质的变化,这种质的变化外在表现形式就是,由“农业文明”走向代表着现代化的“工业文明”。

促成农村文化结构变革如何用力?外力的作用点应该在哪个层次?作用于器物层次、组织层次还是价值观层次?中国当代农业发展史已经证明,这是很关键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只要能促使文化结构处于自洽和内在统一状态,可以在三个层次中任何一个层次着力,或同时着力。不过,让生产力尽速发展即在器物层次上着力应该是一个优先的选择,因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基础的变化,中国农民的价值取向,行为准则也就会改变。改变了的文化结构反过来又会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村合理的文化建设可以加快文化结构的合理演变。可以预言,中国农业农村经济将在这种农村文化结构不断优化过程中走向现代化。

Study on the Effect of Farmers,Cultural Tradition on Evolution of

Modern China Agriculture

Abstract: Chinese cultural tradition in rural society play an important role on China’s agricultural evolution during the second half of 20 century. The author suppose a theory about culture structure to discuss the effect of China’s farmers’ way of thinking ,values and other cultural elements on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The article uses the theory to analyze the change in agriculture from 1949 to 2000. According to the author, government should pay great attention to cultural tradition and culture construction in countryside in order to reach a success in policy and system arrangement.

Key words: Chinese cultural tradition in rural society cultural structure structural function evolution of modern China, agriculture

注释

[1] 马克斯·韦伯:《新教理论与资本主义精神》,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2。

(美)塞缪尔·亨廷顿 劳伦斯·哈里森等:《文化的重要作用》 新华出版社,2001。

余恩海:《中国农民的理性》, 《社会科学论坛》,2002,12期。

〈战略与管理〉, 2003,1期。

曹幸穗:〈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20页

王思明:〈 中美农业合作经济发展比较〉 «古今农业» ,1997年第4期

王思明:《中美农业合作经济发展比较》 «古今农业» ,1997年第4期

传统农业的定义篇13

1、中国农业技术的发展历和特点

1.1 中国农业技术发展历程

几千年的中华传统农业,创造了灿烂辉煌的农业文明,她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农业技术的产生与发展,显示出了中国的传统农业文明的灿烂和辉煌。

谈到中国传统农业,就要追溯到先秦-明清传统的农业的历史阶段。中华民国以后为现代农业的时期,但真正的现代农业发展是新中国成立后开始。中国现代农业废除了封建统治的形式,它以科学技术为核心,在科学理论和科学实验基础上,通过不断地促进技术创新,使生产要素的供给者和需求者也长期处于均衡状态。中国的传统农业技术的最大特点就是适应各个地区气候和地理条件,因地适宜,极大地提高了土地的生产能力和粮食生产,为国家的粮食安全和民族繁荣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中国传统农业技术在过去几千年一直领先于世界,经过如此漫长的时间依然可以作为现代农业的借鉴和依据。

然而,传统农业技术也有种种弊端。传统农业使中国形成自给自足的经济社会,在明后期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的时候,由于农业技术的滞后,抵抗不住工业浪潮的强烈冲击,制约了社会的发展,导致近300年来落后于西方世界。因此,传统的农业技术如何向现代的农业技术转变,是中国农业的一个迫切问题。

1.2 中国传统农业技术特点

传统农业技术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集约型的土地利用方式;2)人工精作的技术特点;3)因地制宜,适应当地气候条件;4)以谷物种植为主;畜牧与种植相结合。

2、中国农业技术的创新

2.1 农业技术创新的涵义

2.1.1 微观涵义

农业技术创新是指农业技术和农业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过程。以新农业技术作为一种手段来促进农业生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它包含农业新技术的研究,获得和掌握,并包含新技术传播转让和渗透,还含有农业市场开发、售后服务和改进创新。

2.1.2 宏观涵义

从宏观的角度上讲,农业技术创新是指由一系列的公共机构和农业企业组成的系统或网络。这些机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影响,协调与整合决定全国农业技术创新与扩散的能力。

2.2 农业技术创新的特点

相比之下,工业技术由于受到大多数农业技术与不同层次的公共产品特性、农业技术秘密、农业技术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农业技术密切相关的农业技术推广的影响,使得农业技术创新显示出前所未有的参与技术多和技术创新过程复杂、技术创新不确定性,技术创新子系统相互作用性强等特点。

2.3 农业技术创新的主体

2.3.1农业企业:企业在市场机制的鼓励下去从事农业技术创新;在企业家通过领导和指挥技术人员实现创新;

2.3.2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高等院校: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能够提供大量的专业科学知识,为农业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支持;通过教育培训,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农业创新人才;教育和培训能农业人才,使知识和技术向社会的传播范围变大,速度提高。因此,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是农业技术创新的主要行为主体之一。

3、传统农业技术向现代农业技术的转变

3.1 传统农业技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适应

长期以来,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农业技术是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而忽视了也是人类社会的产物。人们在选择的农业技术时候,通常社会应用考虑不够。

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几乎所有当地的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尤其是水果生产技术,从决定到看结果需要较长的周期。这个决定时间延迟的延迟,使得农民在政府行政命令下,反复遭受政策“错误”的伤害,更重要的是导致领导的政府权威衰减,农民们甚至会出现反对政府政策的现象。农民行为和政府行为之间的冲突出现日益增长的趋势。因此,传统的农业技术与社会经济反战不相适应。

3.2 传统农业技术向现代农业技术的转变策略

3.2.1 传承传统农业技术是基本

农业科技技术是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人们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文化在世世代代继承中创造了出来的,它包含了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具有明显的地方特点和民族特点。因此,传承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技术转变的基本方法。根据实际走自己的农业技术现代化道路,而不是盲目模仿某一地区的模式。根据我国的国情,我国农业现代化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模式。中国未来的农业技术发展的方向应该继续可持续发展之路。我们要强调集约式的传统技术与现代技术相融合。

3.2.2 改造传统农业技术是关键

由于长期的积累投入,传统农业生产要素并没有发生改变的。生产率很低,但只要技术状态不变,传统农业专项平衡态性质和恢复,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3.2.3 提升传统农业技术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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