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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背景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6 14: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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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背景

篇1

中图分类号: F30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08-10-1

1 建设背景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是我国粮食安全的保障。要确保我国的粮食供给能力,不仅要保证耕地的数量,同时更要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产出率。对此,吉林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也是优化利用土地资源,建立高产稳产有效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的有效途径。

2 松原市概况

松原市位于吉林省中西部,地处中温带,幅员面积22034平方公里,占吉林省面积的12%,总人口290余万。松原市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长期以来,松原市农民有着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为吉林省的粮食生产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不过由于松原市特有的自然条件原因,松原市年降雨量偏少,春旱情况多有发生,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在农业生产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需要迫切改变现状,以促进农业生产长远发展。

松原市地处松嫩平原南部,地势平坦辽阔,土壤肥沃。主要由松嫩冲积平原、松辽分水岭台地平原组成,耕地资源较为丰富,平均海拔高度为130~266m之间。松原市水资源比较丰富。主要的土壤类型有草甸土、黑土、黑钙土和河淤土等,优越的土地资源,为松原市的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有利的发展条件。

3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标准

3.1 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是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排需要而进行的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措施,应实现田块集中,耕作田块平整,耕作层土壤理化指标满足作物高产稳产的要求。其目的在于经过土地平整、深耕深松后的土地更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通过田块内的局部平整使田块平整度、规整度有所提高,有利于田间管理及田间机械化耕作。根据松原市基础条件,经实地踏勘和计算得知,松原市在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过程中,田块规整程度要达到90%以上,旱地坡度在2级以下,土层厚度达到50cm以上,pH值在6.5~8.5,满足本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标准,适合高产作物生长发育。

3.2 灌溉与排水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是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等灾害而采取的基础设施建设,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核心内容。目标是要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即通过灌溉与排水工程设施的配备来达到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目的,从而提高农业生产带来的收益。松原市水资源相对丰富,灌溉排水条件均可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3.3 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指为满足农业物质运输、农业耕作和其他农业生产活动需要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田间道和生产路。其服务于一个或几个耕作田区。为了提高田间作业及管理的效率,要求道路具有较高的通达度和合理的道路占地率。

松原市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工作的相关要求,平原地区田间道路通达率达到100%。道路占地率不高于3%,能够满足农业机械化和生产生活便利的需要。

3.4 农田防护与生态工程

农田防护与生态工程指为保障土地利用活动安全,保持和改善生态条件,防止或减少污染,自然灾害等所采取的各种措施。结合松原市的实际情况,该工程主要指农田防护林工程。

农田防护面积比例指各类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作建设,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项目区认定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的比例。根据《标准》要求,依据松原市的具体情况,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低于90%,农田防护效果良好。

4 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成为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城镇化不断加快的今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实现农业生产和农村现代化的基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对田、水、路、林、村等重新规划,等工程措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更提高了农田的抗旱能力和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既提高了耕地质量和土地的利用效率,也增加了农民收入。

篇2

当前,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一般是以县一级为平台进行项目和资金整合,具体动作不外乎以下三种模式:

(一)集中管理模式。即以县为单位,成立统一的项目建设综合协调机构,将资金集中管理使用,各部门共同参与,统一规划、统一实施。这种模式便于项目和资金的统筹,方便组织,能较好地体现政府意图,达到资金整合的最佳效果。但前提是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构作为支撑,不仅人员要相对固定,而且机构的负责人须具备很强的领导和协调相关部门的能力。反之,就难以保证各部门步调一致,造成部门职责不明,管理缺失,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不仅达不到整合效果,甚至还不如各部门各负其责。就现有条件看,这一模式执行难度较大。目前,各地均成立了由县一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的领导机构,并由相关部门牵头,抽调人员组建了临时办事机构。就短期或是某一项独立的工作而言,有一定的效果。但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项长期而且是非常复杂繁琐的工作,不仅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需要一支稳定的队伍和坚强有力的领导作后盾。对于一个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建的松散联合体和临时机构,显然不具备执行这种模式的条件。从农业综合开发的角度看,这种模式将大大削弱农发机构的管理职能,不宜提倡和推广。

(二)合作开发模式。即对不同来源渠道的资金,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各部门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按单项工程分派建设任务,两个或者多个部门在同一区域内协同建设。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这种模式弊端较大。首先,合作开发的部门和领域有限。只有不同资金的使用范围相同,才能在同一地块实施项目,建立整合机制。其次,项目计划衔接难。由于各部门项目申报时间,申报要求不同,部门间申报的计划很难与所需整合建设的内容达成一致,即便是在申报环节达成了共识,也可能会因各部门申报要求的不同,在审批环节中被否定。第三,实施管理难。在同一地块,多部门协同建设,涉及施工单位不同、建设内容不同,施工时间、工艺、标准不同,相互影响不可避免,管理和协调难度大。就农业综合开发而言,这种模式的最大弊端在于将无法全面农业综合开发成果。以农发部门和水利部门整合为例,农发部门侧重于整合农田的整治,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土地平整、机耕路、排灌沟渠的土方开挖、疏浚,配套建筑物等基础建设,资金投入多,承担责任大,项目效果最不易显现。相反,水利部门侧重的沟渠衬建设正是工程建设中的点晴之笔,最受群众喜爱,也最能体现其价值。如果长期这样合作,农发部门的声誉必然会受到影响。

篇3

宣州区201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建设项目区位于养贤乡,涉及张埂村、仁义村共计2个行政村,项目区国土面积23.12km2,人口约1.48万人,耕地面积0.14万hm2,农业生产以粮食作物为主、经济作物为辅,主要种植水稻、油菜等作物。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整治塘坝,建设小型引水闸和小型排灌泵站,衬砌及硬化渠道,配套农、支渠放水口、生产桥和过路涵,建设高效节水工程,排涝沟清淤整治,整修田间生产路等。

2项目建设成效

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与“美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着力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使得全区农村水利建设全面提速。该项目计划投资2527万元,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在养贤乡的仁义村和张埂村实施。

2.1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水利基础设

施向乡村延地头伸,夯实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水利基础,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正承载着“美丽乡村”的更多期待与梦想。项目建成后将整治塘坝9座,新建及拆除重建小型引水闸10座,新建及拆除重建小型排灌泵站10座;渠道衬砌及硬化总长24.16km;农渠放水口330座,支渠放水涵70座,生产桥12座,过路涵18座;高效节水工程33.33hm2;排涝沟清淤整治23.84km;整修田间生产路8.16km;将水利设施配套到田间地头,呈现出渠成网、沟涵通、水满塘、灌排畅的新模式。

2.2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工程建成后,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生产条件得以改善,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大大促进了项目区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生产力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2014年底,项目区已发展烟草种植面积200.00hm2,产量375t/a;项目区有鱼塘近466.67hm2,通过小农水项目进行水塘扩挖和清淤,鱼塘养殖效益大幅度提高。此外,还引进无公害蔬菜基地项目,改变了当地群众种植单一作物的格局,现在通过小农水项目区的建设,种植的作物品种越来越多样化,重点推进以蔬菜为主的结构调整,加大了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了农业农村增收的步伐,真正实现了“以水兴产业、以产业促发展”。

2.3增强抗灾减灾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该项目区水资源较为丰富,但因部分水源及配套工程建设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受当时社会经济条件的限制,工程建设起点标准不高,许多配套建筑物没有完善。该项目实施后,将改善灌溉面积0.13万hm2,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01万hm2。项目区内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85%;排涝达到10a一遇的标准;桥涵闸等建筑物基本配套;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5以上;粮食作物水分生产率由0.75kg/m3提高到1.20kg/m3;农产品产量增加10%以上,农民收入明显提高。项目建设效益、节水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明显,并通过整合涉农资金,使项目区的山、水、田、林与路得到统一规划,实现了田园化建设,整个工程成了自然环境的装饰物,美化了自然景观。

3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3.1加强领导,强化工作配合

宣州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政府办、水务、财政等部门及项目实施乡镇等部门参与的“宣州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建设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工程组和质监组,确定专人,深入工地现场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工作过程中密切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2规范管理,努力提高项目质量

在小农水项目实施中广泛推行“项目法人制”等六制管理,实行规范化管理和阳光操作;从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监督检查及工程验收等方面严格把关,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力争打造精品工程,确保项目效益的最大化,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3.3整合资金、整体推进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相继整合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基本烟田水利配套项目、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美好农村建设项目等一批涉农资金项目,开展“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注重开展集中连片治理,以利于形成高标准农业生产基地,产生规模效益。

3.4完善制度,加强建后管理

一是在项目区所在村设立了水利村主任,聘任了村级水管员,明确了工作职责与工资报酬;二是制定工程管理、水费征收等规章制度,明确管理内容和管理范围;三是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农民水管员的工资与绩效挂钩,其绩效工资、续聘等与工作业绩直接关联。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了水利管理机制。

4今后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4.1注重舆论宣传

要通过图片、文字、电视等多途径对小农水工程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进行宣传报道,使全社会都知道小农水工程是一项惠及农民、惠及子孙的民生工程,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建设和管理。

4.2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需要做以下几项工作:1)提前谋划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如项目的设计、选点及招标工作;2)小农水项目要求不影响农户耕种和汛期防汛,尽可能避开耕种季节和汛期施工,特别是渠道和渠道配套建筑物工程,要求在农闲期完成;3)由于项目分散,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少,现有技术人员难以满足小农水项目建设的需求,需要充分发挥乡镇水利站、村级水管员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管作用。

篇4

[中图分类号]F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4)01-0072-03

黑龙江是我国著名的粮仓,农垦企业在该省农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黑龙江土地辽阔而肥沃,但生产季节紧,局部地区存在旱涝不均的现象。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造土壤障碍因素,强化农业设施保障,对促进黑龙江农业发展及确保主产省的粮食安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十一五”期间黑龙江农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

(一)农业综合开发从广度和纵深全面推进

在国家严格控制项目县增加的大背景下,垦区项目农场数量仍持续增多。到“十一32”期末,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场数量由“十五”期间的66个增加到74个。对规划治理任务已经完成的5个项目农场进行了等量进出的适时调整,优化了项目农场的布局,越来越多的职工群众享受到农业综合开发公共财政的阳光。与此同时,“十一五”期间,垦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保持平稳上升的趋势,资金投入比“十五”期间增加了17%。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已成为垦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的持续稳定和重要的投资来源,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发展产业化经营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十一五”期间,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共完成治理面积30.45万公顷。其中,改造中低产田22.07万公顷;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12个,治理面积1.2万公顷;建设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9个,治理面积3.46万公顷;建设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5个,治理面积3.694万公顷;建设良种繁育基地项目5个,基地面积2467公顷。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了“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建设目标。“十一五”期间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825亿千克。

(三)推进了垦区农业产业化进程

黑龙江农垦在确保粮食稳定增长的同时,把农业结构调整列入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内容,重点扶持了优质水稻、高油大豆、专用小麦等优势产业的发展,为北大荒米业、九三油脂、北大荒丰缘麦业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优势农产品基地19.47万公顷,占中低产田改造总任务的88.2%。同时,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优质高效特色种植、畜牧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等区域主导产业,共建设和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115个。其中,围绕总局确定的发展畜牧业这一主导产业,农业综合开发连续对完达山乳业、北大荒肉业和北大荒牛业等龙头企业的奶源、生猪和肉牛生产基地建设进行大力扶持。共建设高标准畜牧养殖小区59个,其中,奶牛养殖基地30个、生猪养殖和繁育基地16个、肉牛养殖和繁育基地13个。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的扶持和带动,垦区形成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相互配套的农业优势产业,促进了垦区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了垦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四)农业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十一五”期间,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用于科技推广的投资为8046.28万元,培训职工8.15万人次,示范推广新技术22余万公顷次;重点推广新品种、良种繁育、测土配方和科学施肥以及农业高产综合配套技术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强化了对项目区职工的技能培训,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普及,提高了职工科技素质和科学种田水平,并带动了垦区科技水平的提高。同时,垦区农业综合开发始终坚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营造大批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通过治理,大大缓解了项目区水土流失,增强了土壤保水保肥能力,提高了林木覆盖率,美化和保护了项目区的环境,为项目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农业综合开发影响日益扩大

“十一五”期间,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开发强化了对项目和资金的精细化管理,使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严格控制开发范围和开发规模,并强化对项目农场的动态管理。二是严把评审立项关,切实提高项目选择的准确性。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全面推行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资金公示制和检查验收制。四是严格对资金的监管,切实做到按“三专”规定管理财政资金,严格执行场级报账制和资金的使用审核、批准和审计制度,确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高效运行。五是加强基础工作,细化档案管理。六是抓好项目运行管护制度的落实,确保已建成的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二、黑龙江农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整体水平不够平衡

1.项目科技含量仍然偏低,农业高新技术项目少。

2.部分农场项目资金安排比较分散,建设重点不突出,工程质量标准低,效益不明显。

3.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较少,如二龙山农场至今只建设了0.2万公顷高标准农田,仅占农场耕地的7%。

4.农业产业化项目缺、投资少、配套比例较大。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缺口较大。

(二)个别农场在资金投入上过分依赖中央财政资金,自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1.农民筹资投劳任务落实难。随着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的增大,同时自筹资金的比例也在增长,农民收入增长比例相对较少,极大地制约了农户再生产能力的提高。

2.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筹资投劳要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农业综合开发的筹资规定与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矛盾很难协调,而随着农村大量劳力外出务工,农业综合开发投劳计划在实际操作上完成困难。

(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量相对较少,渠道还不够宽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量与黑龙江农垦的重要性和贡献率不相称。

2.由于企业发展的需要,很多企业合并重组成立集团公司,由多个法人合并为一个法人。但项目只按法人申报和批准,每个法人只能承担一个项目。

3.项目指南规定一些专项只对企业开放,限制科研单位对项目的申报。

(四)机构和队伍建设与农业综合开发需要不相适应

1.项目区人员虽已基本配置到位,但由于人员调整和调动,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农发基层管理机构人员少,不够健全,设备落后,急需引进人才,健全机构,购置设备。

三、关于加强黑龙江农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思考

(一)巩固和加强国家商品粮基地建设

继续把稳步发展粮食生产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重点加强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优化品种结构,改进品种质量,在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行动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加强原种扩繁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主要农作物的供种能力。“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垦区根据主要农作物种植发展的需要,规划建设水稻、大豆、玉米、马铃薯等主要作物原种扩繁和良种繁育基地项目10个。二是继续坚持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垦区规划改造中低产田330万亩。三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垦区将集中资金,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7.6万公顷。四是充分利用垦区水土资源,加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步伐。“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垦区计划对已建成的中型灌区进行节水配套改造,规划改造0.33万~2万公顷重点中型灌区15处,设计灌溉面积7.07万公顷;规划改造0.067万~0.33万公顷一般中型灌区40处,设计灌溉面积6.8万公顷。五是加强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促进垦区农业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继续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农场进行治理改造。

(二)坚持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

逐步提高中低产田改造投资标准,突出抓好以农田水利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采取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综合措施,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把中低产田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标准化农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把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成为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农业基础完备、农机配备先进、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示范区,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示范作用,扩大农业综合开发的影响力。加强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通过加强建设小型水保工程、种植水土保持林、治理冲刷沟、改变垄向、保土耕作、保护性耕作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土壤侵蚀量,提高水资源涵蓄量,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创造生态条件,保护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果。

(三)加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投入力度,降低自筹配套资金比例

黑龙江垦区地处粮食主产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粮食商品率高,发展粮食生产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潜力。垦区现有中低产田近1600万亩,每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只能安排改造中低产田50多万亩。治理改造的步伐跟不上农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在中央强调对粮食主产区进行重点支持的情况下,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黑龙江垦区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国家已出台惠农政策,取消了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级自筹配套,由省级财政列入预算。由于黑龙江等中央直属垦区没有地方财政,享受不到这一惠农政策,再加上垦区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企业办社会情况,企业负担仍然较重。建议国家考虑垦区的特殊性,降低自筹配套资金比例,中央财政资金与自筹配套资金的比例降到1:0.2。企业自筹资金部分实行任务书目标管理,不列入招投标计划,不纳入财政资金预算,免开税收票据,由企业建账管理。

(四)增加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

国家农发办自1999年核定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该项事业费由总局和管理局两级农发机构人员使用,现有管理人员约70人,截至2012年已长达13年没有增加额度。该项经费与目前黑龙江垦区机构人员以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不适应。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目前有项目农场74个,分布9个地市的65县(区),东西跨度900公里,南北跨度1100公里,管理范围较大,管理费用较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模也在逐年增加,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无论是数量还是资金规模都在逐年增加。随着农业综合开发两级管理人员的扩充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的扩大,现有的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管理需要,建议增加额度。

(五)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篇5

工业化、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给农业和农村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严峻的挑战。《中国统计摘要2010》的统计数字显示,全国村民委员会数量从2005年到2009年逐年减少,全国平均每年减少2000多个村民委员会,平均每天有20个行政村消失。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统计得出,只有8.8%的农民工愿意“退休”后返乡务农。农业生产关系若再不调整,再过5-10年,农业劳动力将会出现后继无人的现象,农田搁荒问题将会愈演愈烈。

(一)组建合作农场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农户逐步向城镇或新型社区集聚,农民离农田较远,耕作不便;加上土地零散,实现规模经营需要一定的土地整理投入,一般农民又无法承担,迫切需要村集体经济组织引领农民发展现代农业。

(二)组建合作农场是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客观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或创业。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青年农民“跳出农门”外出打工的人数越来越多,青壮年劳动力由于种地收入太低、种地条件太苦和不体面又不愿回村耕种。目前农业劳动力老化、弱化、兼业化现象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职业农民队伍。

(三)组建合作农场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必然需要。分散的小农经营带来农业科技难入户,农产品质量安全难控制,农业产业结构难调整,农产品市场供给难保障等问题。一方面农产品和食品价格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农业比较效益低下,迫切需要提高农民组织化、土地集约化、农业产业化水平。

(四)组建合作农场是实现强村富民的内在需要。致富农民,首先要减少农民。合作农场使得“让更少的农民,耕种更多的土地,获得更多的收益,过上更幸福的日子”成为可能。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又使农田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农业成本进一步降低,农产品产量、质量进一步提升。因此,迫切需要规模生产、集约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进而提高经济效益。

太仓的实践

兴办合作农场是江苏省太仓市在城乡一体化发展大背景下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的又一新举措。太仓市探索发展了以村集体经营为主体的合作农场。合作农场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农民以土地、劳力、资金等形式入股,从事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近三年的实践证明合作农场不仅具有生命力,而且保持着旺盛的发展势头。其基本做法是:

(一)强化宣传发动。太仓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在条件相对成熟的部分村先行先试。在全市农村组织开展了“服务好每个农民、管理好每块土地”的讨论活动,特别强调各村要牢牢掌控集体资源,紧抓夏收夏种、秋收秋种等关键时机,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大力发展合作农场。通过各类会议和讨论活动,讲深讲透发展合作农场的目的及意义,统一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思想,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组建合作农场是加强集体资源管理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举措,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手段,也是强村富民的重要路径。

(二)强化政策驱动。2011年4月,太仓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发展合作农场的意见》,明确了发展合作农场的方法和形式、发展合作农场的基本原则、组建合作农场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发展合作农场的主要政策措施、加强对发展合作农场的领导等。对发展合作农场主要有五条政策措施:一是积极引导兴办合作农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向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做好宣传和知识普及工作,积极引导,加强指导,增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合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大财政、信贷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资金,作为贷款贴息,并在土地整治、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扶持合作农场发展。合作农场经营所上缴的税金中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全额奖励。种植水稻面积200亩以上的合作农场,由财政下拨专项资金进行扶持,扶持金额为每亩每年400元,其中市、镇财政各补贴200元。对合作农场购置农机具给予优先扶持。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积极为合作农场提供信贷支持。三是依法减免合作农场税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合作农场(参照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四是支持合作农场参与粮食和农资经营。合作农场可以开展化肥、农膜、农药等自用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业务。经批准,合作农场可以接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委托,向本组织成员农户代购粮食;所兴办的粮食加工企业,可以为成员代加工自用粮食,并对自建粮食烘干设施给予财政补贴。五是保障合作农场建设用地。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通知》(苏政发〔2009〕13号)精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机械存放场库用地,按照农业生产用地办理手续。合作组织兴办加工企业所需的建设用地,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统筹安排用地计划,积极提供用地服务。《关于发展合作农场的意见》的出台,为推进全市合作农场的组建起到了指导、激励作用,促进了合作农场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三)强化示范带动。2010年5月,太仓市选择城厢镇东林村、电站村、沙溪镇半泾村、双凤镇勤力村作为市级试点村,逐步形成了粮食合作农场的东林模式,园艺蔬菜合作农场的半泾模式,林果合作农场的电站模式和水产合作农场的勤力模式,为全市树立了一批成功典范。

(四)强化上下联动。合作农场建设工作由市委农工办扎口管理。在组建合作农场时,采取自上而下指导、自下而上申报的方式,上下联动,规范操作。合作农场首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农民参股实现合作经营,通过依法组建并经工商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组建合作农场遵循四条基本原则,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原则、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坚持合作制分配的原则和坚持紧密利益关系的原则。组建合作农场必须具备四有条件,即有明确的发起人和一定数量的成员,有共同的专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具体的合作内容,有比较规范的合作农场章程,有一定的经营要素基础。在操作程序上,接受市委农工办具体业务指导,由村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市委农工办审批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经批准登记的合作农场,凭营业执照,到经营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组建并经工商登记成立的合作农场,其生产经营活动及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并以自有资产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组建时操作到位,为组建后规范运行奠定了基础。

初步的成效

太仓市在发展合作农场的实践中,虽然经历时间不长,但已初见成效:

(一)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管理得到加强。合作农场的组建,一是解决了农民进城、进镇、进区集中居住后农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问题;二是解决了长期以来农田分散,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高标准农田建设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等历史性欠债问题;三是解决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问题。通过组建合作农场,把集体的土地资源掌控好、经营好、管理好,有利于整合土地资源、统一规划布局、形成连片种植、提高经营效益。城厢镇电站村通过平整土地,整理坡地,复垦宅基地,合理配置河道用地,耕地从3080亩增加到3983亩,增加近30%,做到田成方,路成网,树成行,渠相连,河畅通,一派美丽的田园风光展现在人们的面前。

(二)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得到提升。合作农场的兴建,为农地经营培育了一个新的主体,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在太仓市已组建的100家合作农场中,经营的土地面积达18.21万亩,占全市确权发证土地面积的51.15%,其中经营面积超1000亩的有87家,500亩以上1000亩以下的16家,20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有7家。经营规模最大的新区小桥合作农场达4405亩,城厢镇的海丰、沙溪镇的胜利、浏河镇的稻花香等9家合作农场分别超过3500亩。全市合作农场平均经营面积1821亩,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机械化耕作,提升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三)农业现代化水平得到提高。合作农场具有集体经营和合作经营的“双重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机械购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使得农业基础更牢。合作农场内部完善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定产量、定成本、定报酬、定奖赔,使得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更有活力。合作农场一般选配年龄较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本村农民负责生产经营,一批大学生村官相继走上了合作农场场长岗位。合作农场实行统一种子、统一肥药、统一机耕、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销售,让“更少的农民种更多的地”变为现实,使得农民队伍更优化。

(四)农民务农收入渠道得到拓宽。农民土地入社拿租金,全市平均按每亩800元计算。劳动力入社拿薪金,全市实际参与合作农场生产经营的职业农民数1877人,人均管理土地97.2亩,按每亩管理费300元计算,人均基本报酬近3万元,根据核定的产量和成本给予职业农民绩效奖惩。资金入社拿股金分红,一般按入股额的10%保底分红。村合作农场盈余部分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还进行二次分配。城厢镇东林村去年来自合作农场的二次分配人均200元,共计60万元。

(五)村级集体经济得到壮大。兴办合作农场,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开辟了新的路径。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村土地资源变多了。一般每个村可增加20%的耕地,村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能获得与农民等值收益。二是生产成本变低了。灌溉用水节约了50%,管水员节约了80%,农药、化肥节约了20%,连片种植机耕、机收省油10%。三是产量质量变高了。每个村平均提高产量在10%以上,引进新品种,农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更加明显。据对全市合作农场经营收益的初步统计,夏秋两熟每亩产出的收入扣除各项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和土地有偿流转费(租金、保底分红)后,纯收益在400元左右(不含各项补贴),仅此一项,全市100个合作农场为村级经济增加了7284万元,村均增收75.09万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有益的启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合作农场在太仓的成功实践,可以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启示之一:农村土地流转后经营的主体可以是集体、个人、工商企业,但最有效的主体应该是能兼顾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能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主体。

当前,有些地方把流转土地发包给个人或企业进行经营,流出土地的农民只能得到较少的流转费,经营土地的个人或企业因发展高效农业而获得了大部分的土地经营收益,农民和集体是省心、省力、省事了,但失去了农民持续增收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资源和活力,失去了稳定粮食生产和保障市场供给的能力,失去了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生态环境的动力。而太仓市的合作农场却走出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子,土地由村统一经营,保障了粮食生产和市场供应。这既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生态环境,又使土地经营的所有收益归村集体和农民共享,从而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启示之二:在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农业经营方式可以是家庭经营、公司+农户合作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经营、村集体合作农场经营,但最有效的经营机制应该是能够充分调动所有者、生产者、经营者的积极性,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的机制。

前三种经营方式较难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如果仅由集体统一经营,没有好的经营机制和运行模式,就必然会“穿新鞋、走老路”。太仓市的合作农场在经营管理上采用“大承包、小包干”和“成本核算、绩效挂钩”的方法。这消除了人们对合作农场是吃“大锅饭”的担忧,充分调动了各方的生产积极性。

启示之三:推广新品种、新装备、新肥药、新农艺等各项农业科技的根本是让各项措施“下得了地”。

近年来,各种农业科技进步的成果层出不穷,但是真正转化成生产力的寥寥无几,究其原因,主要是农业经营主体老化弱化兼业化。太仓市的合作农场依托村集体经济实力,引进科技项目,实施科技富民工程。东林合作农场引进富硒技术生产大米,亩均效益是常规种植的12倍;电站合作农场引进江南大学食品加工技术和上海理工大学冷链物流配送模式技术,亩均效益是常规种植的10倍;勤力水产合作社引进江苏省淡水水产研究所龙虾青虾套养技术,亩均效益是常规养殖的8倍。农业科技的进步大大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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