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08: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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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重视,制度落实,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一是调整充实了县政府海洋开发领导小组和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以及我局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织领导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分管副县长主持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或座谈会,研究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今年以来,县政府针对不同时期存在的问题,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加强对采捕飞鱼卵作业渔船监督管理和打击渔船违规载客行为等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三是每逢台风来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要按照分工,负责驻守到各渔港、网箱养殖等重点防范部位现场指导对养殖设施进行加固、组织人员撤离和落实渔船就近返港避风。
2、制定预案,落实措施,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完善了《渔业防台抗台工作预案》《渔船海上遇险紧急救助行动方案》,在全市率先出台《渔港渔船防火预案》,按照各种预案要求,落实镇、村、养殖户和船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以县政府把全县各村的渔船、渔排和渔港等安全管理责任人分别落实到镇、村主要领导,并在有线电视上进行了公布;为提高渔船救灾抗灾能力,我县组建了33艘渔业船舶救助后备船队,主要渔业镇也分别组建了渔业救助船队,对参加救助的船舶每次给予1000-1500元的奖励,对救助船队的船舶每月给予150元的补贴;在湾以外作业的渔船按村为单位实行编队生产,并在每个编队中确定1-2艘信息船,定时报告作业地点和组织遇险救助。通过以上措施,我县在指挥防台抗台和渔业应急救助工作中,做到了反映迅速,政令畅通。
3、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渔民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今年4月份县渔政和渔港监督部门联合举行渔业安全生产和安全操作专题培训,开展水上救生操作现场培训;5月份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结合伏季休渔,在全县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8月份我县结合新出台的《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配合县人大召开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和贯彻宣传《条例》座谈会,组织渔政渔港监督执法人员深入各渔县、港口码头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和《条例》宣传工作,使渔民和基层渔业干部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4、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县渔政站联合渔港监督和各镇村开展拉网式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和渔业设施发给整改通知书,全年共通报限航整改渔船146艘次,通报船龄使用到期应报废渔船27艘,通过检查一些安全隐患得到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渔政渔港监督人员和乡镇船管站人员到各港口、码头开展渔船安全大检查和值班,对违规载客行为及时给予制止,对违规操作、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5、加大渔业基础设施投入,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县政府加大了对关系渔业安全的渔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一是安排专款新建了两个渔船避风澳,XX渔港综合整治工程已经开工,XX避风澳工程也得到县政府批准,即将动工;二是投入20万元为箱养鱼基地配置了应急供电、探照灯,救生衣等抢险救灾设施,并设立网箱抗台抢险指挥部和值班室;三是渔业岸台建设得到了重视,今年XX电讯站搬入了新址,设施和办公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
6、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秩序。开展沿海水产养殖用药、养殖设施加固等巡查,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违法行为,维护海洋渔业生态环境,针对沿海渔民反映较为强烈的部分养殖户使用违禁农药造成渔业生态环境破坏的渔业违法行为和破坏渔业资源的“电、炸”鱼违法行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对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楚的依法给予立案查处。同时加强与市渔政站沟通联系,共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为做好飞鱼卵作业船舶安全管理,市县渔政站联合组成工作组,蹲点监管,采取疏导与处罚相结合的措施,使今年我县非法从事飞鱼卵作业船舶比往年有大幅度减少。
二、2005年渔业安全管理工作思路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沿海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2、针对新情况,适时修定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各类工作预案,争取渔业救助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3、继续联合各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乡镇船舶安全生产专项联合整治,杜绝海上船舶安全事故发生;
二、责任制落实(5分)
镇政府与渔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每少一家扣1分;未层层建立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少一份责任书扣1分。
三、硬件设施建设(10分)
镇政府未建立渔船管理信息系统的扣5分;镇政府对所属渔船未纳入渔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有一艘扣5分;镇政府对所属渔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明确负责人和奖惩考核的扣5分。
四、规章制度健全(5分)
镇政府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宣传和上墙公布的扣3分;所属渔业服务有限公司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上墙公布的扣2分。
五、宣传教育培训(10分)
每年至少一次召开全镇由全体老大参加的渔业安全生产会议,未组织召开的扣2分。每年安全生产月、冬季生产开始前未利用宣传车到港口、到渔村,组织人员到船头进行安全宣传的扣2分。每年未组织渔民职业安全技能培训的,培训率达不到90%的扣2分。
六、渔船编队结对(10分)
未根据船只大小,作业类型进行编队结对出海作业的扣2分;编队结对未明确队长奖惩的扣1分;海上编队结对形同虚设,不发挥作用的扣1分。
七、渔船渔民保险(10分)
出海渔船未参加船东互保的,有一艘扣0.5分;出海渔民未参加保险的,且渔民保险理赔额达不到20万元/人的,有1人扣0.2分。
八、应急救援演练(5分)
未制订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扣2分;未组织渔业服务有限公司和老大参加的消防、救生安全生产演练的扣2分。
九、信救助网络(20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四季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环境,全面实现今年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部位的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一步推进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人员组成
我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于10月底至11月初和12月中旬组织两次检查,组长由县局分管领导和县大队长担任,成员从大队各股、中队抽调。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5日至11月5日)。
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5日至12月25日)。
由县渔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和渔船检验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总结汇报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
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上报。
四、检查内容
在组织开展全面大检查的基础上,围绕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漳州市《2021年创新工作和重点项目立项分解》(漳海渔[2021]41号)要求,推进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渔船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实施大检查,强化督促协调,全力推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落实。
五、检点
渔船持证和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AIS自动识别系统配备情况,CDMA手机升级换代情况,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员配备、持证情况以及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等。
六、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检查,执法大队加强敏感水域和事故多发水域的巡查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在渔船船东船长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执法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及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程中,把大检查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渔业保险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帮组指导渔船排查整改隐患,促进工作的加强和创新,提升大检查的实效,确保大检查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切实提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要全力推进大检查工作,对检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督促船东认真落实整改并按照“限期整改、停航整顿“的要求逐船进行梳理。
(二)强化落实整改。
对查出渔船有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强化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将渔船列入“黑.“,需要停航整顿的,坚决责令停航整改。
(三)强化监管执法。
要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强化大检查过程的跟踪督促。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专业监督、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镇、村渔业干部及船管员参与大检查活动,全面、细致的排查各种事故隐患。
方案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lt;2021年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21]11号)精神,为扎实推进贵州省“平安渔业“建设,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去年渔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渔业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和持证上岗率得到提高;逐步增加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渔业防灾减灾、应急救助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三、范围及对象
渔业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渔民;渔船集中停靠地的安全基础设施;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渔业船舶;渔船修造企业。
四、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各地要结合日常渔政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渔船超航区航行作业,违章载客,不按规定实施法定检验、配备安全设施以及船员未取得证照(或未持证)上岗等行为,对重点作业水域渔船锚地及航道密集水域进行重点检查;切实加大渔船检验力度,对渔船修造企业资格认可进行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违规造船等行为,强化对渔船用安全产品的安全监管。要建立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渔船黑.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继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船员安全技能实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和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规定及时消除隐患的,要实施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宣传效果。今年上半年农业部将完成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片的制作工作,并组织送安全宣传片上船入户活动,届时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把宣传片及时发送到渔民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电视台放映,掀起一个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要深入分析渔业劳动力变化情况,做好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确保渔民切实掌握基本技能,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各地要把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深入实践.活动相结合,提高渔业部门干部职工践行.和推进安全发展的自觉性。
(四)加快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
各地要对本地区渔业安全监管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掌握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要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确保100%
明确和落实船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渔民群众参与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在重点渔业乡(镇)、村探索建立渔业安全管理组织和渔业安全员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安全生产组织机制。强化渔业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教育,组织渔业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细化方案。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做好
“三项行动“和
“三项建设“。
(三)创新机制,强化配合。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创新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机制,继续强化完善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与相邻地区的协调机制,促进形成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四)总结经验,广泛宣传。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渔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形成全.关心渔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步骤
结合我省渔船检验工作的开展和“禁渔“、“打非“等专项工作,
3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检查行动,各地要对重点市(县)、重点水域进行认真检查;加强对极端天气期间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后三个季度对全省各市(州、地)采取定期及不定期和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省渔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七、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我厅成立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渔业局。
方案三: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8月14日参加市召开的视频会议《漳州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下阶段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警示教育
各渔业村要将近期发生在我县的几起海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防范知识教育宣传到每一艘渔船,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地组织船长进行《82年海上避碰规则》的,大张旗鼓,不厌其烦,利用广播、会议、标语、入户等形式一遍一遍宣传,力争做到每船必知,每人必知,职务船员摒弃粗心大意,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值班瞭望,锚泊时要正确显示锚泊号灯,严格招待避碰规则和技术操作规程,保持通信畅通,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1、对全镇所有渔船重新入户核实一遍,对所有改变作业类型的、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的、无证或三证不齐的、船体老化的、渔工和渔船未参加责任保险的船只分类、建档,严禁瞒报、漏报,严格制止其出海作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这些船舶加大监管力度,作为渔业安全生产整治重点。我镇也将对上述船只暂不予以燃油补贴证明,待其整改核实后才补签发。
2、严格执行编队出海作业生产,对新增加的船只是否真实编队要组织检查,严格控制病船、单船出海生产,以确保一旦出险,第一时间能得到及时救护,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充分运用科技,尽快完成AIS避碰系统的安装,要求安装人员安装一艘及时教会一艘船员使用。并利用时间组织培训,希望在这个月底前能完成所有渔船的安装工作。
4、就可能发生的险情,分类进行重点教育,如何预防硫化氢中毒,生产中的规范操作。要不厌其烦向渔民一而再、再而三进行讲解说服工作,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5、做好工作,接受市检查组的专项督察和考核。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政和县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深化渔业安全工作制度建设、队伍发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宣传培训、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事故总量,持续保持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安定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三、工作内容
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做好20xx年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工作,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年度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二是强化渔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将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责任单位和每一个人,确保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有人担、有人管。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提升渔业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
㈡深化宣传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日、警示教育周等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平面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户外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加大对“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宣传力度,营造深厚氛围,推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常态化。
作者简介:张维东(1963年11-.),男,山东省莱州市人,大学本科学历,山东莱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渔船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海岸渔业已进入匮荒期。随着近海渔业资源的日渐减少,许多渔船都逐渐进入较远的航区从事渔业生产,对渔船的安全生产形成了严峻的考验。加之内陆地区到渔船打工的人员大量出现,对渔业知识匮乏以及部分船东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生产,给渔业安全生产带来隐患。这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确保渔船安全生产,必须从多个环节入手,层层落实,严格把关,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一、管理体制科学化,把安全工作方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这就要求我们各级主管部门从自身做起,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要严格执法,严格把关,并逐步形成省、市(县)、镇、村(或单位)级级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良好层面,使渔船安全管理形成一个网络化管理模式,时时、处处有监督、有落实。各级主管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逐级落实安全管理目标,真正把渔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逐步引入安全协管员制度,充分发挥协管员熟悉渔船分布、渔船状态和出海作业规律的优势,真正实现对渔船的适时监管。
二、强化督查与渔港签证,提高渔船检验质量。
1、渔港水域检查。须重点检查渔船证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船员和职务船员是否按规定配足,号灯、号型、安全航行设备是否按规定配齐。尤其注意检查号灯的数量、安装位置、角度是否符合要求。必须杜绝形式主义,强化纠正。
2、海上监督检查。海上检查是确保渔船安全适航的重要且有效的监督手段之一。通过采取“海上查、港口堵”的方式,能够更有效地打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渔船处于安全适航状态。
3、船舶进出渔港签证。进出港签证是掌握渔船动态和装载情况,保证渔船安全适航的最后环节,也是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对处于不适航状态的渔船,坚决不予签证出海,直至消除事故隐患,达到适航条件为止,同时本着“谁签证,谁负责”的原则,增强签证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真正发挥进出港签证应有的监督管理和保证作用。
4、渔船法定检验。认真全面地检验好每一艘渔船是确保安全的基础。对船体、轮机、电气、舾装等方面严格检验,对捻缝、焊接工艺严格要求,对锚、缆、安全设备要逐项检查登记。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纠正或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规范要求为止。
三、从安全素质教育出发,提高安全意识。
首先是安全培训。船长、轮机长分别是渔船驾驶和轮机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全船人员的安危。因此,培训机构要加大师资投入,保证教学质量,考试机构要严把考试发证关,杜绝考试作弊或替考现象。对考试成绩或体检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证。另外,要把先进的通讯、导航仪器如卫导、雷达、单边带的操作和简单维修作为一项培训内容,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船操作,使他们在以后的渔业生产中能够充分利用这些先进仪器,减少和避免海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次,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普通船员特别是一些内陆雇工,对海上生产常识知之甚少,更不懂安全操作规程,实际作业时,极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此可见,对普通船员的培训是刻不容缓、不容马虎的重要工作,授课内容以普通船员必须具备的常识和技能,如海洋气象常识、航海常识、海损事故应急措施及处理、值班职责及操作规程、海洋防污、海上求生、船舶消防、海上急救等与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应知应会内容,并以海事案例为教材,结合教学内容重点讲、详细讲,不断提高普通船员 的海上生活常识和生存本领,减少因不懂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对经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其上船工作。
再次,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安全生产不仅要反映在口头上,实践在行动中,要从思想深处引起高度重视。船员责任心不强,违规操作、麻痹大意,往往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一定要从内心深处来重视安全生产,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坚决贯彻“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科学组织、强化保障。
1、编队增安全。要以村或一个公司未为单位,将渔船组织起来同出同归,相互照应,既可以防止单船出海遇难后无法实施救助,又可以共同抵御一些外地不明身份船舶的侵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