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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税收政策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8 1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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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税收政策

篇1

1绿色理念的财政税收政策的现状

(1)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内涵。绿色理念的财政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推动社会经济向着绿色化方向发展所提出的一项国家性政策,该政策旨在对资源进行合理的运用,并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社会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根据国家出台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而制定的一项政策,对企业从事该目录中所规定的项目所获得的收益实行相应的免税政策,以促进我国环保事业的国家政策。

(2)我国绿色财政税收的发展现状。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关注环保问题,并且也意识到维护环境生态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1994年我国实行税制革新,其中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6个税种都与生态环境相关,但直到2009年,我国才正式提出绿色财政税收的政策,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目前,我国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消费税,这些税种及税收条款的设置,对企业生产中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起到了一定的削减作用,但是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绿化度仍然不高,尚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也没有覆盖到我国各个方面,尤其在个人方面,因此我国的绿色税收政策存在着较大的发展空间。

2绿色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1)财政税收政策有待完善。我国的税收种类不少,但是具有针对性的财政税政策或收制度并未形成完整的体系,这将对我国财政税收工作造成阻碍。税收制度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税收的设置、标准、可靠性三个方面。税收设置过于死板,不会根据国民经济和经济周期的变动进行合适的调整;税收标准不统一,导致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不公平现象;税收可靠性不稳定、企业缴税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影响我财政税收的效率。

(2)财政税收政策透明度低。我国的绿色财政税中,存在较为随意的现象,法律对于绿色财政税收制度未能起到保护作用,也未能充分发挥法律的强制性作用,引发了资源市场的倾斜势态,从而无法体现绿色财政税收制度的重要性,漏税偷税的的现象还有发生。

(3)公民、企业意识亟需提高。在构建节约型社会时,还需要采取措施协调各个政策和绿色财税政策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要采取方法来强化资源管理能力,以便能够有效提升在资源上的利用率。首先我国国民教育水平虽然有所提升,但在环保意识方面还比较薄弱,公众对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关注度不够,没有相应的宣传和制约。(4)财政激励鞭策作用有限。近年来,我国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虽然在不断地隐恶扬善,对绿色税收政策的投入也在不断地加大,但财政激励鞭策效果不明显。同样的排污惩处标准,对于大型企业来说,排污情况处罚力度较低;但对于落后乡村地区的小企业来说,惩处力度偏大。所以存在不均衡制约,很难起到威慑作用。并且现阶段所采取的激励措施相对有限,难以进一步的发挥财政激励作用。

3关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改善建议

(1)调整和完善财政税收政策。根据我国目前的财税发展情况,需要不断完善财政税收政策。要想有效发挥出绿色财税本身所具有的作用,应增加在环保和资源节约上的财政投入力度,以此来健全绿色财税正而出,并形成较为健全的政策体系。第一,对现有税目进行拓宽,增收草地、淡水、森林、动物、山丘等的资源税,杜绝资源的滥用。第二,可以对部分资源税率进行调整,可针对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生态恢复的耗费情况调整相应税率。

(2)财政税收政策公开化。首先,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完善的税务监督体系,加强政府信息的公开作用,确保时效、完整和真实。其次,政府应严格执行法律的监管作用,避免企业在税务问题上出现漏水偷税的情况。最后,政府应加强对企业财政税收的管理,定期检查,并要求企业公开环境资源消耗的成本及后期治理环境成本,对于环境资源的消耗所产生的税务数据。

(3)让绿色环保意识深入人心。首先要提高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公众对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的认识,以及积极引导环境资源与人类社会的舆论作用。其次要对法律法规进行完善,让公众参与到法律监督中来,一方面可以约束企业排污超标、偷税漏税的问题,另一方面又可以加强公众对绿色财政税收的理解。

(4)加大力度发挥财政激励鞭策作用。第一,加大我国“绿色财政税收”的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现有的优惠政策,可以采用调整相关税种的征收、税率的改制等方式,促进各单位对财政税收的积极性。第二,要积极建立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对于企业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给予相应的减免政策;政府可以实行以资鼓励政策,推动企业引进或投入国外先进环保技术;予以税收政策的优惠,鼓励企业积极转型,投向绿色环保生产。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与绿色可持续存在严峻的矛盾,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发新能源、促进清洁生产问题迫在眉睫。需要社会各方的不断努力,让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向善发展,让我国绿色经济向好跟进。

参考文献

[1]曾艳.王俊祎.关于节约型社会下推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有效开展的思考[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33(07):124-125.

[2]杨光.节约型社会背景下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分析[J].纳税,2019,13(02):31+34.

[3]丘爱春.试论基于节约型视角下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9(01).

篇2

“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十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新的进展。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保障。

(1)现行财政税收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①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过低的状况在短期内难以改变,究其原因,一方面,农业丰收和粮食的价格提升使得农业税收超额,另一方面,随着股票二级市场的不断火爆,使得证券交易税收大幅度的超额预算;而与此同时,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增值税、营业税等却增长不多,导致整个经济的增长和财政税收的增长不同步。②各种行政性的收费和基金越来越多,很多基金和收费的出台都是财政拿不出而留给政策的结局,从本质上来说,这也是政府职能的一种无奈选择。③合理的财政纵向平衡机制还有待建立和完善,企业间税负不均衡的现象还存在。一方面,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原体制关系保留了新进体制,从分税制的角度来看,通过两税来解决财政纵向不平衡的问题似乎还不够现实;另一方面,从企业税负的情况分析来看,内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还不够统一,一些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还伴随着税收优惠的政策,一些旧的区域性的优惠政策仍然存在,影响了财政税收改革的进行。

(2)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改革的措施

①建立完善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长期持续下降削弱了政府的相关职能,导致政府职能缺少了财政保证。介于此,在财政税收改革中,出台了一些关于基金和收费的政策,通过进一步的完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保证财政收入的正常健康增长。②加强财政部门对政府财政性收费和基金的管理。财政不统一,政府资金体制外运转,对于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加强财政部门对政策性收费和基金的管理,统一财政,把财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监控管理之中。

2.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财政税收是调节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它的主要职能是为特定的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使得他们能够尽快地担负起带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从各方面改善企业发展的外部条件,改善企业的投资环境。可以说,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不同的财政税收政策会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投资环境和投资吸引力。财政税收政策在用于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调控时,通过对不同的区域实行不同的财政税收政策来实现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比如,在某些特定的区域,即国家希望经济更快发展的区域,政府通过对全部或部分企业实行一定范围的税收减免,进而实现了对该区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主要职能就是是为特定区域的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使得它们能够尽快地担负起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职责。

(2)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在贯彻国家的产业倾斜政策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国政府均根据本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水平来确立国民经济中各个产业的优先发展顺序,并通过建立有利的财政税制结构来予以保障。国家对不发达地区的基础产业倾斜的税收政策有利于缩小发达区域与不发达区域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因此,政府通过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可以充分的体现国家在产业方面的倾斜和重视度。

二、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与国企发展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国有企业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但是一直以来,国有企业由于历史与体制的原因,多年来积累的体制性、结构性和机制性等深层次矛盾相互交织,其落后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以及落后的产品开发和技术装备、僵化的市场营销体制与发展市场经济要求的矛盾愈加突出,国有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加快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促进国企的改革和发展,已经追在眉睫。近年来,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一直把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为国企的发展带来了福音。

1.国企困难原因及表现

(1)传统的主导产业逐渐失去优势,新兴产业发育不快,难以带动国有工业经济有效增长。国企门类齐全这一以往优势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已成为相对劣势。由于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竞争激烈、资源要素短缺,加上陈旧的经营观念、僵化的经营机制,使原来大规模的生产体系与主导产业的优势逐步削弱和丧失。

(2)自我积累发展能力弱化,技术更新改造缓慢,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过程较长,使国有企业丧失了自身发展的动力。历史上高比例的利税上缴,使国有企业自我积累发展能力薄弱,技术装备的“欠账”过多。虽然改革开放后国家对其技术改造投入了一定的财力,使其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领域过宽、比重过大,并且国家投入的技改资金和企业自我积累的投入无法弥补技术老化的程度,占有相当比例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装备未得到根本性的改造。

(3)企业包袱沉重、历史欠账过多,拖延了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存在“人多、钱少、债务重”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技术改造欠账多,企业负债高,企业办社会包袱重。过高的资产负债率是制约国企经济效益提高乃至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原因。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其在职工离退休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方面的支出也不堪重负,这些因素严重地影响了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和自身发展的步伐。

2.家财税政策改革对国企发展的作用

(1)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目前,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以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从扩大投资、启动消费和增加出口等三方面入手,拉动国内有效需求,确保经济的适度增长,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基础条件。实践证明,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措施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国有企业的脱困目标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篇3

在当前新经济的背景下,我国中小企业在财政税收方面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虽然我国的经济整体上处于平稳发展的状态,但是实际上内在的经济形势是复杂多变的,比如,当前劳动力素质较低,各行各业的企业内部自身存在的结构问题以及国际上的经济形势不断影响国内的中小企业的发展,逐渐降低了他们的竞争力。所以,目前必须要将中小企业的财税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才能真正实现我国经济的健康向前发展。

一、新经济下中小企业的现状

在当前新经济背景下,我国的中小企业出现的问题是消费者物价指数与生产者物价指数成方向变动,且变动相当之大,甚至许多中小企业会逐渐发现他们生产成本的价格上涨的速度与物价的上涨速度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生产者物价指数上涨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当前劳动力的缺乏导致劳动力整体工资的上涨以及各种生产的原材料成本也处于持续上涨的状态,所以现在,各中小企业低于减免征税的呼声越来越高。虽然国内的其他经济政策对于中小企业的运营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但是远比不上财政税收政策对整个中小企业的影响来的重要。在当前这个汇率波动较大的经济社会中,原材料和劳动力工资不断上涨的状态会使大多数中小企业在运营发展过程中面临极大的阻碍。与西方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财政税收方面的征收额度较高,大部分发达国家会通过较低的征收额度来刺激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美国成为经济霸主不只是因为他的经济稳定且高速发展,主要还是因为美国国内的中小企业在低税收刺激下的迅猛发展。我国中小企业的范围和规模在不断扩大,这些中小企业也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我们那的吃穿住行用几乎都是通过中小企业才得以实现,所以这些中小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原动力,也是能够使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石。就目前经济情况来说,因为我国财政税收政策的落后和传统使各中小企业没有在急需帮助的时刻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影响,甚至于缺少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福利待遇,减税、免税以及优惠税率对于他们更是闻所未闻。没有合适规范的财政税收政策是难以使中小企业在整个经济社会中进行优化和发展的,而目前,我国也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了其中的问题,所以我国现在已经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状态,只希望能够尽快出台一部完善的能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从而使其能够健康向前发展。

二、新经济下中小企业财政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完善

中小企业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使我国在发展过程中处于平稳状态的保证,我国政府陆续出台的财政税收的优惠政策,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免国家的税收负担,但对于中小企业的影响却是微乎其微,不能与其内部生产活动相适应,从而导致整个企业内部生产力的下降。我国自身是希望建立一个健全的、综合的财政税收政策体系,但是在税收优惠方面仍然存在不小的问题。我国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通过减少征收企业所得税,使企业的生产成本相应的降低,而且如果企业年底出现了亏损,还可以获得国家的递延补偿;但是对于经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所实施的优惠政策较少,而且在一些研发和投资方面的费用还存在一些困难,既没有对于进口货物的免征政策,也没有关于转让科学技术的优惠政策,甚至对于一些基本的、新兴的,同时也是急需要整体进行优化和创新的资源和产业所享受到的税收优惠几乎是完全没有,所以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还要不断进行调整和扩大。

(二)企业内部财务人员不能够完全明确国家的财税政策

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是有限的,所以在财务方面的管理和控制是比较容易的,但同时因为规模较小,人员数量也是有限的,这样就会造成在企业发展经营的过程中缺乏高级的财务专管人员对于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而且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会涉及到财税方面的问题,所以税收筹划是每个中小企业所必须要面对的难题,这就需要专业的税收专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规划,但是因为人员数量优先,专业素质较低,知识储备不够,就会使企业的发展出现各种障碍,整体降低了企业的发展速度。如果要使各相关财务人员能够完全理解国家的财税政策,需要在企业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税收风险筹划制度,处理好税收收入和企业收益之间的关系。但是目前不仅是因为人员数量较少,还因为其工作能力较弱,对于国家的税收政策不能及时接收和掌握,使企业对自身的税收难以完全掌控,这样不仅不能帮助企业自身减少税款,甚至还会带来不小的税收风险。

(三)国家对于财政税收在科技方面的投入不尽合理

我国当前资源配置中受益最大的就是科研所,各中小企业因为国家或是本级政府对其投入的科研资金较少,势必会降低在科研方面对于企业的刺激,再加上本身对于开发、创新、优化各项资源和结构缺乏兴趣,很难成为国家科研方面的主体。而且各级政府普遍只重视各项研发的结果和所得荣誉,对于其结果对当前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并不是十分重视,所以就很难发挥国家财政税收的优惠政策对各项研发的影响,也不会鼓励企业去大量研发适合群众使用的新型产品,从而会导致企业研发成本提高,而收益却止步不前的情况。

三、如何优化中小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

(一)建立健全的税收优惠政策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果想要一个国家的经济能够健康长久的发展,就必须要使各地方的经济能够平稳运行。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中小企业对国家经济影响较大,这就表明我国现在如果想要整体经济有序发展,势必要加快中小企业的前进步伐,同时政府以及国家相关财政部门也需要做出相关的管理措施,出台一些适合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其今后的快速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经济基础。在当前新经济背景下,如果想要形成一个良好的经济氛围,就需要我国政府加大对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做好对各中小企业的宏观调控,才能总体提高财税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还应该进一步扩大政府优惠政策的范围,使各中小企业获得的收益最大化,进而刺激他们进行自主创新。总体来看,我国财政部门需要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从而大量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款,同时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使其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加趋于稳定。同时在科研方面,我国也要加大对企业的投资力度,为各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使得他们不仅发展自身的产业,还可以大力创新新型技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从而形成有效的循环。

(二)政府应适当的实行扶持政策

由于现在还没有出台一套完善的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在的中小企业出境可以说是较为窘迫,所以现在只能通过政府的扶持和适当的税收制度,才能提高中小企业在当前经济市场中的竞争力。在企业的整体发展中,政府需要对企业发展的规模、经营模式、存在的优势及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针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措施,提高财政资金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制定新的适当的发展规划,才能有效提高中小企业的发展规模。但是,政府的财政资金拨款的条件还是需要严格的审核,以免使一些企业钻了空子。在税收的优惠方面,也必须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只有政府推行公平公正的优惠政策,中小企业才会实现公平公正的的市场竞争,从而实现企业之间的相互刺激、相互激励,使各企业能够快速发展。当某个中小企业开始出现盈利时,国家也需要适时的出台相关财税政策,对于快速发展且不断进行自主创新的企业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或者是适当的降低税收的征收标准,使税收优惠的范围能够兼顾很多企业;对于发展较慢、竞争力较弱的企业,政府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扶持政策,同时进行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从而使企业能够重新振作起来。

(三)完善企业内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政策

国家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扩大范围的同时也要有针对的实行,税收优惠除了可以使整个企业的成本降低,还可以影响企业内部的员工收入。政府可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面实施优惠政策,从而提高员工的工资,刺激了员工的工作热情,还可以使员工为了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而进行相应的学习,从而提高了员工的知识储备,使整体的工作环境得到相应的改善。同时还可以建立适当的奖惩制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四)对于税收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还需完善

篇4

乾坤斗转,日月沉浮,当2008年金融危机的阴霾尚未完全消弭,欧债危机、美国国债问题还如影随形时,近期,又有全球最大空头基金公司尼克斯联合基金总裁吉姆·查诺斯日前做出预言:“中国金融危机势必发生,只是或早或晚的区别。”言论一出,引发热议。毫无疑问,如果真像查诺斯所说的那样,中国经济的萎缩势必会给全球经济带来负面影响。要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抑制经济的进一步恶化,政府必须采取积极的财政税收政策来带动经济发展。这是历次危机时最明显最直接最有成效的方法。在这一形势下,我们需要冷静思考,做到高屋建瓴,未雨绸缪,反思国内的财政税收政策改革。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区域之间发展条件差异大,城乡二元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城乡居民在收入普遍增加、生活不断改善过程中的新要求新期待。同时也应该看到,深化财政税收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利益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有序推进。笔者认为就目前的财税政策可从以下四点探讨一下。

一、完善公共财政收入支出体系,捂紧钱袋子

随着中国财政收入转入低速增长轨道,管好“钱袋子”的难度加大,强化预算管理、压缩“三公”开支、满足“保民生”和“转方式”的刚性支出需求成为新课题。 一是规范财政收入和政府支出责任划分,强化省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责任,提高民生支出的保障程度,促进省内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实行收入分享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建立起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稳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二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突出预算保障重点,完善预算公开制度,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二、破解中央与地方的平衡难题,减少地方财政负担

目前中央政府取得全国税收收入的60%,地方占40%;而中央财政支出占30%,地方财政支出则占70%。这导致了地方财力和事权严重不相匹配。地方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持续稳定的增长可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现在公共服务的事权按照隶属关系,多由县乡一级负责,但其财力通常比较紧张。一种方法是把某些领域如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事权做些调整,改为由中央和省、县根据财力分级承担。另一种方法是多给地方政府划分相应财力,使得每一级财政都负有对辖区范围内各级财政平衡的责任。并且要尽快以法律形式,按照公共产品需求层次理论,科学划分政府间的事权范围,明确界定政府间支出责任。其目的就是中央回收事权,把应由国家管理却通过专项补助让地方去管的事务回收到中央政府,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负担,协调地方税收增长支出与经济增长之间的不平衡关系。

三、优化税收法治环境,强化税收征管机制建设

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对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增强群众的依法纳税意识,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有促进作用。因此,需要大力营造法治舆论氛围、规范税源管理、完善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等。另一方面,强化税收征管机制。首先理顺体制关系。理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是前提,“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而有所不为”,随着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必然要求政府逐渐退出某些不适合其干预的领域,重新划分和规范政府与市场的职能范围,为其它制度安排留下充分的发展空间,真正实现从全能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其次,实施扁平化管理。通过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这样联通的逻辑来塑造新的真正能够跟市场经济配套的分税分级的财税体制。在考虑现实省情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各地实践,坚持适度性、谨慎性原则,不搞“命令式”、“运动式”、“一刀切”,避免造成重大的社会经济资源浪费。

四、着力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信息管理体系

通俗地讲,科学化就是要“抬头看路”,明确方向、目标并选择有效的路径。精细化就是要“埋头拉车”,一步一个脚印地按照科学确定的方向前进。牢固树立现代财政管理观念,扎实落实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各项要求,从日常工作做起,从强化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做起,从财政部门内部每个岗位做起,从领导干部带头做起,确保财政管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财政业务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力度和应用支撑平台的推广实施力度,“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管理手段,规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各级财政部门标准统一、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上下贯通,使信息系统在支撑财政资金监控、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上有较大改观。

金融危机并非第一次遇到,再次面对时我们将更成熟、更稳重。面对市场的重大变化和严峻的环境,政府、企业都悟出了许多道理,谋出了许多智慧,干出了许多创造之举。在经济危机中突破危局,快速进行经济政策调整和财税改革,实现有效需求不减、经济稳定增长的局面。

篇5

1•农业税制不合理

目前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超过GDP的增长速度,农业税类(包括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收入的增长速度快于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平均每年快0•45个百分点。产生这一结果的根本原因就是农业税制设计不合理。我国二元的经济结构决定二元税制结构。现行的农业税类是专门针对农村而设的,它同城市征收制度相比,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对农民有税收歧视。首先,税种性质模糊不清。按照课税对象的性质来分,我国现行税收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严格地按我国《农业税条例》的规定,现行农业税不属于上述任何一个税类。其一,农业税以农业生产收入为课税对象,但计税依据中并未扣除各种成本、费用和损失,与所得税有差异;其二,农业税不仅仅只对农民出售的农副产品课税,还包括农民维持生存的口粮,与流转税也存在差异;其三,农业税以农业收入为课税对象,而不是以土地为课税对象,故也不属于财产税或资源税。因此,农业税的性质很难界定,税种设置本身缺乏科学性。其次,减免税规定不完善。农业税有一些减免税政策,但同其他税种相比,还存在一些漏项。如财政部门将农业税归入所得税,那么,对农户就应参照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确定免征额或允许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事实上,与之相关的内容尚为空白,即使目前正在试行的税费改革方案也没有涉及这些方面的内容。当前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两千余元,若农业税也享有公平性要求的免征额或允许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的金额,则绝大多数农户无需纳税。再次,税负的累退性依然存在。在全国推行的农村税费改革,在取消各种收费的同时,提高了农业税税率,这种一刀切的办法,不仅无法减少累退性,甚至可能导致相反的结果。换句话说,即使农民平均负担由于取消各种收费而减少,最低或较低收入者的负担也未必减少。实证分析也表明:收入越低的农户,其经营收入来源于农业的收入比例越高,税收负担相对更重。具体表现为:落后省份的税负重于较发达省份的;同一省份纯农户的税负重于其它农户的。

2•财政收入预算的多渠道,造成了制度外财政收入剧增

由于分税制改革并没从根本上扭转政府收入分散化的现状,即政府收入被分割为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国家财政职能弱化。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这种分散化的财政格局使地方财政沦为“吃饭财政”,预算内收入难以维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各级地方政府只好通过各种制度外收入来供养人员和进行基本的建设。

3•鼓励农村信贷的税收政策较少

农业作为弱质产业,比较利益差;农民作为弱势群体,收入水平较低,那么,发展农业这一基础性产业所需资金重点应由政府来解决。政府一方面加大财政支农支出的总量;另一方面应制定、实施相关优惠政策来引导农村信贷资金流向。事实上,我国农业贷款比例下降,农业信贷资金外流。2001年,我国贷款余额为11•2万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仅为5700亿元,占5•1%,产生这一结果的原因是提供农业贷款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三大金融机构各自的农业贷款占其贷款余额的比重下降,比重下降则是因税收政策的选择与金融体制改革、其他改革不配套造成的。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商业银行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纷纷撤出农村,而国家又很少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予以鼓励,导致农业信贷支持总量不足,农户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非常困难。

4•支农资金结构不合理

目前,财政支农支出项目主要有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和农村救济费等。自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以来,支农支出有一定增长,平均每年增长14•98%,其中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农业事业费每年的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25•35%、21•77%、15•33%。但财政支农资金结构不尽合理。

5•财税部门管理不严

目前,各类行政性收费很多,使用的收费票据用量也很大。由于票据管理不严,使一些部门或干部利用职权多收、乱收、不入帐和设小金库或流入个人腰包,造成资金外流,减少财政收入,间接造成重复负担。

二、我国经济在总体上已具备了反哺农业、回报农民、支持农村的实力

世界上许多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史表明,在工业化的初始阶段,农业、农村向工业、城市提供一定程度的积累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和普遍性(而当工业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后,应回过头来反哺农业,扶持农村,进而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协调发展。2004年我国财政收入达到2•6万亿元,2005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00美元左右,农业与非农产业的产值结构大约为50:50。城镇化水平超过40%,综合上述四项指标,目前我国已进入了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尽管现在我国农村人口还占多数,还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通过大量补贴来解决农民收入偏低问题,但通过比较这些指标与国际经验标准,同时考察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二元结构的对立和城乡之间的严重不对称现实,可以认为我国经济已经总体上进入了需要反哺农业、回报农民、扶持农村发展的新阶段。

三、完善涉农财政税收政策的措施

1•改革农业税制,适应经济发展

改革我国农业税收制度,首先应明确并遵循改革的原则:(1)公平原则,减除农民不合理负担,在税制设计上应充分体现城乡差距、工商业与农业差距,建立新的涉农税收分配制度,实现经济公平;(2)中性原则,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减少税收制度对农业的干预,废止那些扭曲农业经济行为的政策制度;(3)税收从轻原则,税收从轻一方面是为了公平的需要,因为农民是弱势群体;另—方面税收对农从轻,有利于资本向农业流动;(4)简便易行原则,税制的设计除了考虑合理的调节作用外,还要遵循征收简便,征税成本低的原则,特别是对农村较分散、较广阔、较零星税源的征管更应讲求可操作性。本人认为我国在取消农业税的同时必需考虑一个重要的焦点问题,就是应构建“产品+收益”双重调节的涉农税制,即设立农产品增值税和农业收益所得税双重调节的农业税制。(1)农产品增值税;以农民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扣除法定农业生产经营成本后的收入为增值额征收农产品增值税。一则对贫穷、低收入者是—种公平和照顾,如果没有增值,税负为零,有增值才纳税;二则可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根本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税。在设计农产品增值税法定扣除项目时,除直接的经营成本外,还要考虑两个因素,即农产品剪刀差和农民承担的间接税负担。因此,对农产品增值税的设计应比照西方经验,在扣除项目和税率上对农产品给予宽的扣除额,低的税率优惠照顾。(2)农业收益所得税;农业收益所得税具体做法包括两方面:对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场)的生产经营所得与工商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平等看待,纳入企业所得税,对农户个人所得纳入个人所得税,当然这需要有一定的过渡期限。

2•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

长期以来的重工轻农政策形成了今天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同时也造成了城乡相对独立的二元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很大程度上实行的是以农民为主的自给自足型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农民负担,不仅仅指的是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各种收费和剪刀差,实际上,农村公共产品的农民自我供给和政府供给不足,也是一种农民负担,因为它直接导致了农业的高成本和低收益,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费用向农民的转嫁。因此,必须尽快从根本上改变这种非均衡的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调整政府公共支出政策,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力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现阶段财政支农的侧重点应放在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上:增加农业科研与推广的投入,提高农业发展中的科技含量,并将农业科研成果无偿转让给农民;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投资力度;制定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的法规、政策并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改革农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财政支农在农业保险制度方面的作用;在建立农民收入保障制度上加大财政支持。对农业采取优惠税收政策,变补贴流通环节为补贴生产环节,逐步建立农民收入直接补贴制度,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3•创新农村公共产品的筹集制度,实行农村公共产品投资主体多元化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农村纯公共产品应由政府免费提供。而农村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可通过市场机制的运作,即凡是能够面向市场、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建设,政府财政应退出来,在明确产权的前提下,积极引进民间资金和外资,按照“谁引进、谁收费”,“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由业主来投资建设。大力兴办农村公共产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权私有或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多种形式的公共消费品服务,引导更多社会投资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消费品的投资领域。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减轻了乡村财政压力,也就减少了农民对公共产品的成本分担。

4•调整支农支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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