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5: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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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我国民间借贷与互联网技术结合形成的互联网金融的P2P借贷也得到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由于网络金融的混乱,理财产品的参差不齐而形成的混乱市场不仅给互联网金融行业本身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更是增加了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甚至造成了经济的损失。在行业急需监管整顿时,2016年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召开新闻会,这是在2015年底银监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地修改和完善的正式版本。《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这个饱受争议的行业终于有了正规化的文字条例可依,这也意味着P2P网贷行业首部业务规范政策正式面世。国家用严格的政策监管,保护P2P投资者的安全。
一、我国P2P借贷行业的发展概况
我国互联网金融P2P借贷平台于2006年首次出现,并在数量及成交量方面增长迅速。目前,中国P2P网贷行业正处于成长期,盈利模式已形成初步的框架。根据调研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P2P网贷平台的交易额突破3000亿元,相比2013年度的1100亿元左右,年度增长率超过172%,P2P网贷平台的数量1983余家,贷款余额1000亿元。2015年P2P借贷平台数量从2014年底的2299家上升至3853家,年度增长率达到60.74%.但是扣除其中倒闭、暂停营业的部分,正常运营的平台约有1748家(2014年底只有1701家)。较之增长率只有2.76%。在撮合贷款规模方面,由2014年的3000亿左右增长到2015年的9750亿元左右,年度增长率达到225%,贷款余额也增长了3.3倍,从约1000亿元增长至4253亿元。
截止2015年底,P2P借贷服务行业经历了数年的快速生长,行业每年撮合的贷款规模已经实现了由零到万亿的突破,同时P2P开始突破地域限制,走向全国,以及他的影响力和规模不断扩大,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国P2P行业也遭遇了“成长的烦恼”,在商业可持续、法律合规性、风险外溢等方面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二、回归P2P网贷的本质
《办法》第十条是整个监管条例中需要重点解读的,因为P2P行业或者小额借贷行业存在的前提有两个:一个是信用度,借款人个人的信用度;还有一个是网络平台作为中间机构的存在感。那么这一条是专门针对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的活动,是这个行业的禁令。从根本上可以归纳为两点:第十条包括里面的十三条例是不能违反的,十三以外就是合规的。
1.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这条是针对很多的诈骗公司。正规公司有自己的融资方式比如上市、发行企业债、和政府合作也就是通过政府向银行借款三种方式。然而诈骗公司没有真实的项目,而且他们没有基金销售牌照或者或者中间商销售牌照,他就需要一个看上去合法的销售渠道进行融资-自身融资,比如房产项目、矿山项目来进行自身融资,这一条例就严格禁止,从而对诈骗公司带来实质性的影响。
2.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本质区别就是金融机构可以接纳你的资金,例如保险、证券、银行可以直接吸收客户资金的;但是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行业、从事金融活动是不可以吸收客户资金的。这一点再次强调非金融机构的营业范围。
3.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所有的金融理财都会有风险提示,风险提示由客户亲自抄录,客户亲自抄录就说明客户了解产品并不是保本保息的产品并且是有分险的,至于风险的大小是根据产品的类型不同而区分。
创新金融监管理念的形成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国际经济金融一体化趋势的逐步加强,经济的不稳定性日益突出,这向处于新旧体制磨合期的人民银行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我国的一些地区尤其是金融业相对发达的地区,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作用与金融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要求,开始出现不相适应的迹象。实践要求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目标,必须随着经济金融环境的变迁适时作出调整,使金融监管与金融的商业化发展相一致。
和我国其他地区的金融业发展一样,顺德金融业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总体来看,这些问题体现在三方面:一是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差,历史积累的不良资产总量大。1999年底,顺德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81亿元,比例高达34.7%;二是金融机构经营效益差,亏损面大,资产收益率普遍较低。1999年底,顺德市金融机构平均综合收息率仅为57%,9家金融机构中有5家亏损。三是违规经营屡查屡犯、金融案件时有发生。这表明繁荣的顺德金融背后,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风险隐患。
人民银行顺德市支行的主要领导,在对顺德市所有金融机构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分析以后,一致认为顺德金融业深层次风险隐患尚未消除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民银行没有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益进行有效的监管。为此,他们创造性地提出,在防范化解显性金融风险已经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应该尽快实现金融监管重点的转移,即实现监管重点从单纯业务和风险防范监管转移到以经营效益为核心、带动业务和风险防范监管上来,进一步增强顺德市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彻底改变人民银行监管低效的被动局面。
金融监管理念的转变,促使人行顺德支行明晰了一种创新的金融监管思想,即把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控作为切入口,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效益监管体系,以金融企业最终经营成果作为监管的主要依据。新型监管理念中最关键的是,要规避金融企业现行核算制度的缺陷,真正建立客观真实地反映金融企业业务经营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制度,其核心则在于建立一套的会计核算指标。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由于没有把银行不良贷款纳入其损益核算范围,已成为银行收益数据真实性的重要因素之一。改革后的核算制度必须准确认定银行贷款损失,而且必须能够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来核准银行的实际收益,侵入民银行的金融监管工作服从和服务于金融机构经营效益的实现和提高。
创新金融监管理念的体现
在创新金融监管理念的推动下,按照新的金融监管思路,从今年年初开始,人行顺德市支行全面开展了金融监管创新工作,并制定颁布试行了《中国人民银行顺德市支行效益监管整体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中的“效益”概念,已不是现行不合理的会计核算制度以及缺乏损失补偿机制的金融机构账面利润,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机构的完整意义的效益。它不仅包括资产收益和其他收入来源的增加,还包括负债成本和其他成本费用的减少。
《方案》的基本思路是:以金融机构权责发生制下核算的本期财务收益为基础,扣减本期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以及虚增盈利,得出本期真实的经营收益,以此为依据,一系列考核指标值,再按照一定的考核标准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对金融机构进行相应的的监督和管理。
《方案》的基本思路决定了效益监管的中心操作环节是对贷款损失的动态界定。对于不能正常收回本金的贷款,在设定的考核期内,分三种情况进行界定:(1)若不能正常收回利息,则这种贷款全部记入损失;(2)若只能正常收回部分利息,则这些贷款按照欠收利息的比例部分记入损失;(3)若能正常足额收回利息,则这些贷款不计入损失。
这种贷款损失认定的原理是:贷款收息不采用利随本清的方式,一般采用按月计收,极少一部分采用按季计收,因此,若有贷款不仅不能正常地按时收回本金,而且在有相当时间跨度的考核期内欠收利息,则这部分贷款资金在此后一段时间内能够收回的可能性将极小,而且欠息情况越严重,能够收回的可能性越小,所以,可以认为这部分贷款资金已沉淀。而对于商业化的金融机构来说,若沉淀了的信贷资金能够正常足额收息,则与该信贷资金没有沉淀、从而被收回重新放贷收息所产生效益是基本一样的;反之,若沉淀的信贷资金不能收息或不能足额收息,则该信贷资产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就是完全或部分失去了使用价值。这种既不能产生效益而又因为沉淀而不能保支付的资金,对金融机构来说是名存实亡的。依据这一原理,考核期内贷款损失余额的增加值就是一个机构在该考核期内的贷款损失值。《方案》有关贷款损失动态界定原理的这种客观性和全面性,使其很好地避开了包袱对本期损失的干扰,从而为金融机构经营成果综合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体系设立奠定了基础。
创新金融监管理念的实践
银行不良贷款率不断攀升、资产质量状况的逐步恶化,严重阻碍了我国的金融改革与,但是在传统金融体制下,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不可能最终促使金融确立以效益为核心的经营理念而成为完整意义上的理性人。对此,人民银行顺德支行的高同裕行长认为,人民银行要全面推进不良贷款的促降工作,与其对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管,不如对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益进行监管,使有效的经营管理成为金融企业自身的要求,以达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监管效果。
他认为效益监管才是人民银行督促和帮助金融企业化解不良贷款的根本途径。效益监管解决了监管宏观刚性与经营微观灵活性的矛盾,使人民银行与金融企业两者的根本目标达到了高度的一致。在这种监管模式下,金融企业来自管制的压力消除了,但是来自竞争的压力却增大了。金融企业因而不得不自觉放弃“不计成本,不讲效益”的经营方式,使争设网点、高息揽存等现象将不禁而止。同样,效益监管的实施,必将使金融企业从一开始就按照商业原则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严格,从而极大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另一方面,金融企业也会通过各种途径来盘活信贷资产质量,以达到增加收益的目的。
效益监管的核心是金融企业经营成果综合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体系的设立,而其中心操作环节则是对贷款损失的动态界定。据此,高行长认为,效益监管实现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有机结合,保证金融企业在信用整体水平仍然不高的现实条件下,能够对财务收支进行正确核算和对经营成果进行真实反映。从人民银行的角度看,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由于《方案》既体现了对传统金融监管理念的继承,又体现了对传统金融监管理念的革新与发展,客观上有助于培养良好的银行经营文化,有助于推动金融企业银行制度的建立。测试结果表明,《方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且《方案》对银行贷款损失的动态界定,可以准确地反映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的真实状况。因此,《方案》在顺德市金融业的试行工作进展相当顺利。辖区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开始朝着监管预期方向发展。
顺德市某金融机构,资产沉淀严重,被认定为高风险机构,但由于其贷款以中、长期为主,且做了“贷新还旧”和“追加贷款”的处理,所以1999年末其报表反映的不良贷款率只有0.73%,而采用《方案》的认定方法,该金融机构1999年末的贷款损失率达到80%,比较真实地反映出其信贷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这充分说明,《方案》能够有效避免“贷新还旧”、“追加贷款”、“以贷收息”等方式对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真实性的扭曲,其对贷款损失认定的标准明确、计算结果惟一,完全不以借款人提供的财务报表数字是否真确、贷款质量评价人员的判断是否客观、贷款质量的评价标准是否统一为转移。这就为人民银行顺德支行动态地掌握辖区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基本情况创造了条件。同时,《方案》还提出了促进金融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初步思想和基本方法。为此,《方案》试行后,顺德金融业出现了积极变化,金融机构开始转变经营理念,理性地追求“效益规模基础上的资产规模”,在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寻求自身历史包袱的消除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场景之一。
工行顺德支行:把“蛋糕”做大,从优质资产业务拓展中求效益。效益观念的强化,使工行顺德支行在贷款投向和投量方面积极争取主动,(1)突出重点,开拓优质客户市场,不断加大对AAA的信贷投入,以确保资产收益率的逐步提高。(2)注重特点,开拓票据融资市场,仅上半年该行贴现余额达到62744万元,占顺德市贴现余额的44.6%,为该行带来利息收入1496.2万元,成为该行较大的效益增长点。(3)创建试点,开拓非生产流通领域企业信贷市场,寻求新的资金运营途径。(4)围绕热点,开拓住房信贷和消费信贷市场,6月末,该行的上述两项贷款余额已经达到8143万元,比年初增长了五倍。该行通过这些举措,在经营效益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实现了扭亏为盈。
场景之二。
中行顺德支行:迅速减员增效,广泛开展“节约创效益”活动,打好“翻身战”。面对人浮于事、连年亏损的巨大压力,中行顺德支行在效益观念的驱动下。从今年5月底起全方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已减员近300人,同时,先后出台了《银行顺德支行2000年费用开支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顺德支行节约创效益实施方案》,加强了成本费用的控制和管理,达到了增收节支的目的。上半年,该行较去年同期减亏8038万元,减幅达54.39%,占佛山全辖减亏额的80%。
场景之三
农行顺德支行:加速对中间业务的系统化、集约化整合,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对经营效益的贡献率。首先是重点立项,着重拓展了七个项目,包括保险业务、与电信局联网扣费业务、网上申报纳税业务、证券理财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等。其次是采取措施,保证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些措施包括公关领先、功能设计、技术支持、人力投资等。对中间业务的整合增强了农行顺德支行的营利能力。仅上半年,农行顺德支行已实现账面利润1.6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89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1.3%,其中中间业务实际实现收益86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03万元。
场景之四。
顺德农信社:千方百计消化债务,不断增强后劲。沉重历史包袱使顺德农信社不敢轻言效益。为寻求人行顺德支行效益管理模式下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顺德农信社提出了“三个一点”的历史不良资产处置方案,即“归还一点、落实一点、减免一点”,用实事求是的态度,争取最大限度地消化历史债务。
一、金融创新所带来的挑战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金融一体化和金融国际化不断发展,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变化,金融国际化更会带来信息不对称与透明度问题,通货膨胀加剧,汇率、利率不断动荡,这一切都给银行业的经营带来了巨大风险,在传统的信用风险之外,各类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也日益突出。与此同时,国际性债务危机的发展及国际储蓄和投资流向地理位置的转移,也严重冲击着银行业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增加了金融中介的敞口风险,迫使银行业在内的金融行业在金融业务上展开激烈的竞争,不断创新经营方式、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以满足保值增值的需要和应付不稳定带来的风险,在避免资产风险性的同时,确保银行的安全性和盈利性。
从全球范围来看,银行业开展金融创新正是其实现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相统一最终经营目标的具体体现,具体表现在:金融业务融合、金融混业、金融系统趋同化及国际金融的集成化等。到了20世纪80年代,金融创新的外部环境更加宽松,金融自由化浪潮不断涌现;同时,电子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运用也为金融创新提供了良好的软硬件基础并大大推动了金融创新进程,并且刺激了金融创新和结构调整。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发达国家的金融系统更是呈现出趋同化的迹象。ClaudiaDziobek和JohnK.Garrett(1998)认为,金融系统似乎要趋向于一种共同的中间模式;与此同时,各国国内的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相互间的影响日益增大,形成金融的国际集成化。
美国经济学家W.西尔伯的金融创新诱致假说认为,金融创新是微观金融组织为了寻求利润最大化,减轻外部对其造成的金融压制而采取的自卫行为。银行只有成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主体才能成为参与金融市场创新的前提。
金融创新的总趋势是证券化和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即将信贷流量从银行放款转为可上市买卖的债务证券。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是宏观经济发展、金融管制放松、金融技术进步和金融工具创新共同作用的结果。
随着金融创新的增强,信息技术的迅速进步,金融自由化程度的增大,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本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流动速度越来越快,流量也越来越大,从而使得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强。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主要表现在:1、银行业务全球一体化;2、机构性投资与国际多样化;3、证券股票市场国际化;4、放松资本的国际流动产生了更多的税收套利机会;5、非美元货币的广泛使用(金融创新溯源于美元市场,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其规模和深度,外汇管制放松有利于金融创新向其他货币扩展)。
二、银行监管保障金融创新的发展
金融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动力,但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银行监管。
银行监管是金融管制在银行业的具体体现。作为重要的经济性规制形式,金融监管是政府或作为其机构的监管当局基于金融市场的自然垄断特征、信息不对称、公共产品特性、危机传染性等原因,而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业务进行的限制、管理和监督及相应制度的总和,包括了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市场退出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对金融机构内部组织结构、风险管理和控制等方面的合规性、达标性的要求,以及一系列相关的立法和执法体系过程。
从规制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银行监管放松的主要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1、经济全球化发展及建立“小政府”的要求,要求政府或作为其机构的监管当局放松对物质资本、人力资本、技术和信息等国际流动的规制;2、科技进步和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要求是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银行业放松规制的重要推动力量;3、作为传统微观经济规制在银行业的具体体现,银行监管固有的内在问题如信息不对称,规制官员的非专业性,规制法规的僵硬性、滞后性,以及规制过度等方面要求银行监管当局放松规制。
在世界范围内,放松管制成为一个大趋势,放松管制和金融创新,促使了“关系”银行业向“价格”银行业的转变。放松管制首先是再分配的过程,大部分的管制条例均是为了公众的利益而制定的。管制条例在促进稳定的同时也降低了效率,同时条例对于外部不断变化的环境反映太慢,灵活性很差。当管制条例阻碍了银行获利的时候,银行家就施展出他们的聪明才智去规避管制。银行管制放松的效果主要体现在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服务质量提高和金融服务多元化;在提高银行业效率的同时,促使银行业更加富有活力;在宏观层面上,促进了经济增长,增进了社会福利,减轻了消费者的负担,进而带动了投资和金融需求的扩大。
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高科技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和广泛应用,金融行业越来越向混业经营发展,金融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金融国际化和金融集团化趋势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表外的证券和衍生工具的业务比重也越来越大,金融风险蔓延的可能性和破坏性大大加强。特别是在新兴市场国家,由于金融监管水平和监管资源普遍比较有限,而离岸金融交易和金融衍生产品等金融创新产品又大都游离于银行监管当局的监管之外,因而形成了潜在的风险。研究表明,金融创新的动力主要来自于政府各方面的管制和税收政策的变化,其中税率结构的改变是决定并推动“成功的”金融创新的一个主要因素。任何一次成功的创新都会以节税的方式给其使用者带来直接的好处,如欧洲美元市场就是起源于美国一项奇怪的管制——Q项条例。金融创新还是一种社会效应,它既是金融市场剧烈竞争压力的产物,同时也促进了这种竞争的压力。
近年来,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越来越重视金融创新,并已在金融制度、金融业务品种和金融工具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展,银行业务活动日益国际化和复杂化,推动银行业金融系统结构发展转型的条件已经逐步具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具有更为广阔的金融创新和发展空间,并将创造出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广大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也将享受到更多高质量的现代金融服务。各种工具和产品的出现,使原本传统业务中的波动性与复杂性更为透明,风险更为分散,风险定价也更为合理。整个银行业的稳健度随之而增加,服务各种客户需求的质效也随之提高。
然而,从实际情况看,我国当前的金融创新多为规避管制型创新,技术型金融创新是我国金融创新的薄弱环节,由于金融机构的科技水平有限,直接限制了金融产品的创新能力。金融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由于担心别的银行机构“搭便车”,金融创新的内在动力不足,自主创新的品种少,模仿痕迹较重;创新层次较低,大多数创新产品的技术含量不高,市场效益一般,负债业务创新多,资产业务创新少等等。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制约金融创新发展的主要原因有:金融创新方面存在制度障碍,对于金融创新的监管方式过于僵化。当前国际上金融市场创新的趋势主要表现在分业管理制度的改变、金融工具的创新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大致遵循两个方向:一是为实质经济发展服务,二是要追赶国际领先水平。
以金融自由化、金融国际化相结合形成的金融创新浪潮,在给全球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带来更好的现代金融服务的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金融稳定问题、金融市场动荡问题和货币政策传导与有效性问题等,突出表现为金融风险的“核裂变”效应及突发性、扩散性、恐慌性和政治渗透性的显著特征。金融风险一旦爆发,它的扩散和冲击力呈几何级数扩大,甚至危及国家的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和维护。
金融业是高度复杂的行业,是一个动态的领域,变化速度之快,令金融市场本身的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情况更加严重的市场,其中尤以金融创新所引发的信息难题最为突出,法规在刺激竞争和增长所需的自由与防止欺诈和不稳定所需的控制之间达成完美的平衡。相对于大量的小银行会增加监管难度和监管成本,作为金融混业和金融业务融合的典型组织形式,金融服务集团具有节约储备成本、分散风险以及监管成本的优势(这也成为银行金融服务集团在过去几十年中迅速膨胀的重要外在管理制度原因之一),出于规避管制和避税等利益方面的考虑,经常会隐瞒或虚报信息资料,更不会将真实、详细的内部交易信息公布于众,从而引发银行监管的信息不对称等信息难题。
银行业是脆弱的,增强银行业的稳定性就成了银行监管的核心。在金融市场上,监管者常常处于被动的地位,被监管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常常寻找监管中的各种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时甚至违反监管的各种规定以达到有益于自身的目的。也有的借助于经济的发展,金融环境的变化,运用科学技术发展的新成果,创新金融工具、金融业务,而现行的法规对其又无法约束,监管者只能随其后而完善监管法规。
银行业是重要的社会机构,操纵着整个经济的支付传送系统。由于这种特殊性,银行业受到的管制比其他产业要多得多;同时,银行业管制失灵成本巨大,会直接导致金融发展水平低、金融市场发展畸形、银行经营绩效不高、银行业危机增加,最终产生资本配置效率降低,社会生产力下降以及经济增长减慢等。银行监管正是在金融内外矛盾发展不可调和情况下采取的制度安排,其主要依据是金融系统中存在着由外部因素、市场力量以及信息问题所引发的市场失灵;其目标仍是一般公共政策目标的一部分即经济运行效率和公平问题。
如果我们把银行监管理论和经济管制理论进行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对银行监管的必要性研究,基本上是把经济管制理论直接移植过来。也许是由于银行业本身的特殊性,上述银行业监管理论虽然在某一方面说明对银行业进行监管的原因,但是还远远没有达到完备的程度。当然,人们一直在努力从规范的经济学分析角度寻找银行业监管的理由。戴蒙德和戴维格(Diamond&Dyvbig)银行挤提模型就是在现代经济学分析基础上,运用不对称信息和博弈论分析范式,研究银行不稳定的内在原因,得出了政府干预银行经营活动必要性的结论。因此可以说,只有戴蒙德和戴维格的分析才可以称得上是现代的银行监管理论。
银行监管的理由大致如下:一是防范银行业系统风险,保持银行(金融)体系稳定和有效率;二是保持广大中小储户(往往也是知情较少者)利益不受侵害。卡瑞肯(Kareken,1986)给出的银行监管理由是:给银行提供“安全网”以保护存款者免遭其银行倒闭的风险,因为银行业的高杠杆率决定了其负外部性效应要大得多。
美国经济学家爱德华·凯恩(1977,1981)把管制的公共选择理论应用于银行监管领域,并提出新的分析框架——管制“辩证法”,即:在特定条件下受到许多旨在限制获利机会的管制金融体系,当经济压力使这些管制措施具有约束力时,市场会设法逃避管制以获得利润,从而引发市场与管制的冲突并促成金融创新和将其用于为追求利润机会而形成的市场改革…。由此,金融创新使得以传统业务为基础的银行服务体系逐步迈向以市场为基础的更纷繁复杂的服务体系。
三、金融创新与银行监管的辩证统一关系
从某种角度来看,金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是银行监管放松的标志,银行监管还通过其对竞争行为、金融创新以及交易费用的作用影响金融机构的效率。在实践中,随着银行管制的放松,在金融创新获得繁荣的同时也发生了更多的金融危机,因而又要加强银行监管。这种逃避管制和再管制不断循环的过程,使得金融创新和银行监管的静态平衡根本不可能实现。事实上,银行监管不是静态行为,而是一个动态过程,银行监管制度的设计必须根据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而相应改变,更确切地说,银行监管要随着金融创新的改变而改变。
金融创新、银行监管和风险管理三者相辅相成,风险管理是金融创新的内在要求,银行业必须提高风险管控能力,而不仅仅是单纯依赖于银行监管。金融创新力度越大,由金融创新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就越大。金融创新的步伐越快,监管者就越难以跟上其步伐,越难以弄清如何监管这些创新产品,所有这些都形成了新的潜在风险。当金融机构进入一个新市场开拓业务时,尚没有足够的风险管理程序来控制风险,这时银行监管者面临的威胁最大;而日趋激烈的竞争又刺激银行冒更大的风险甚至产生道德风险,甚至导致银行不听从监管机构的指令,甘愿选择更大的经营风险而最终可能导致整个金融系统陷入困境或者崩溃。
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银行经营的日趋复杂化和国际化,监管者要持续跟踪单个银行机构的风险变得日益困难,迫使监管者不得不将更多精力放在监管银行的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上,因而,银行监管重点应集中于公共信息披露、市场纪律的力量和公司治理上,也就是说,围绕金融创新,银行监管不仅仅是政府及监管当局的事,也是银行客户(其他金融机构、公司和私人消费者)和股东的事。
金融创新是中国金融业的生命,是中国金融业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它的成长需要银行、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共同推动。银行是金融创新的主体,对创新活动及其风险承担第一责任,还要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包括建立争议处理的解决机制。监管机构要履行服务于公共利益的职责,督促银行充分披露信息,揭示风险,建立公平的市场交易规则,完善法律法规,创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法制环境,规范金融市场行为
在经济全球化,国际政治多极化、金融自由化和金融业务信息化的大环境下,我国银行业已面临着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巨大冲击和挑战,主要包括:技术冲击、产品冲击、利润生成和盈利模式冲击、体制冲击、机构冲击、观念冲击以及监管体制和监管思路的冲击等。要应对这些冲击和挑战,要求我国银行业必须积极面对和适应。因此,金融创新在当前和今后是大势所趋,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不创新就要落后,不创新就要被淘汰。
面对金融创新,银行监管政策的制定需要顺应银行业务日益复杂化,以及具有更高的风险敏感度的特点;同时,JamesR.Banh等人的研究也表明,严格的金融管制与银行业本身的经营收益和成本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性。银行监管的目标是能有效地调动资源,尽量减少资源配置错误,抑制欺诈,制止不稳定转变为危机。
美国跨境汇款新规赋予了消费者要求取消、退回和错误解决的权利。规定了汇款人可以在取得收费凭证后30分钟内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要求取消跨境汇款转账,汇款转账服务机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有费用。同时还规定了错误的类型以及错误解决的流程,特别是对于因汇款人未提供准确信息导致的错误,汇款转账服务机构仍有义务追回和退还基本汇款金额。
修订后的规则进一步加强了跨境汇款转账全过程的信息披露。明确规定了汇款转账服务机构应事先披露相关费用信息,并在附件中列明了必须披露的事项。同时,还要求汇款转账服务机构在消费者为跨境汇款业务付款时当场出具收费凭证,并在附件中列出标准样例,统一规定披露事项。此外,修订后的规则还限定了传真是唯一可以被认定为书面形式的电子信息披露方式。
修订后的规则对规则执行过程中的适用对象争议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说明。说明了如何判断跨境汇款是出于个人、家族或家庭目的,确立了认定“非消费者账户”的两个标准,并明确规定,美国海外驻军地点被视为位于该国的某一州,即美国国内与海外驻军地之间的汇款被视为国内汇款,不适用跨境汇款规则。
2017年以来,得益于外需的好转和内需的稳定,国内经济整体呈现出了底部企稳的态势。展望2018年,预计总需求将保持稳定,货币政策将继续保持稳健中性的态势,通胀压力不大。综合来看,全年经济的名义增速大概率高位稳中有落,或支持利率水平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