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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法制教育范文

发布时间:2023-10-09 15: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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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法制教育

篇1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指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目标的具体要求之一是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行使法律,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维护合法权益;遵守校纪校规和职业岗位规范。"当前中职生大部分来自于农村,法制意识比较薄弱,容易走上歧途,甚至是违法犯罪。因此,对中职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势在必行。

一、职业学校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一)加强法制教育有助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国是全国人民的期望,需要几代人的共同努力。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建设祖国的生力军。对中职生进行法制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意识,有利于建设法治社会。

(二)加强法制教育有助于中职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以中职生为代表的未成年人,由于明辨是非和自我控制能力差,很容易受到来自网络的不良影响和他人的非法教唆,可能出现一些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明显增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校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缺失。因此,在学校定期开展法制专题教育,增强中职生法制意识,对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其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加强法制教育有助于建立和谐的校园环境

职业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应该给学生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学生是校园的主体,但校园犯罪的发生使得校园内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综观近年来学生犯罪的案例,不难发现,其犯罪的类型逐渐多样化,并且犯罪程度日趋严重。中职学生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奇心、模仿欲,或者是逆反心理,加上法律知识的欠缺,从而引发犯罪,酿成苦果。因此,加强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使其从思想上正确认识什么是犯罪,如何预防犯罪,这有利于建设和谐校园。

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一)改革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职业学校学生接受系统科学的法制教育

目前很多职业学校开设统一的法律课程,以此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忽视对学生专业法律素质的培养,法制教育的效果不甚理想。因此,教学决策部门应及时建立科学完善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在对学生进行常规普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专业开设不同的法制课程,如经济法可以作为会计专业学生必修的内容;旅游法可以作为导游类专业学生必修的内容。这样,学生在进行法学基础知识的学习之外,还有针对性地学习本专业法律知识,使法制教育适应了学生的内在需求,提升了学生的专业能力。

(二)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现在很多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意识比较薄弱,师资队伍比较弱,导致学校法制教育效果不好。要改变此现状,学校一定要重视,要把法制教育当做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制定好计划。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支持法制教育,改善法制教学条件,并加强教师的法制队伍建设。一要积极引进具备高素质的法律专业教师,充实法律教师师资队伍,保证学校法制教育课程的有效实施;二要鼓励和引导现有法制教育的教师进修、培训,并对教师加以考核,促使教师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提高自身的法制素质。三要对相关专业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系统培训和定期强化培训,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法制教育。

(三)从实践出发,提高法制教育实效

法制教育应从实践出发,过去我们着重于书本教学,讲授理论,学生听起来枯燥无趣,效果不好。为此,要努力探寻富有实效的途径和方法:一要努力提高法律课程的教学效率。采用案例教学法和讨论分析法,选用大家熟知的典型案例,引导学生运用已学过的法律知识进行分析,教会学生从法律的角度思考社会问题。二要在校内开展多种法律实践活动,充实法律课程教学内容,加强学生法制意识。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如主题班会,以案说法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讲座、演讲、征文等竞赛活动,组织和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既丰富了校园生活,又对学生进行了经常性的教育和熏陶。使学生具备了必要的法律基本常识,自觉地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有效预防和减少中职生违法犯罪,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三要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介进行法制教育。现代社会,报刊、电视、网络等已成为中职学生学习知识、交流思想,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教师应引导学生关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传媒。例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社会与法》、《案例说法》。四要让学生亲临其境,感受法律威严。如组织学生参观少管所,以其亲眼所见、切身感受告诫学生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从而提高法制教育实效,达到教育目的。

(四)净化社会环境,减少来自社会的不良干扰

加强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离不开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了减少来自社会的不良影响,政府要坚决取缔一些涉及赌博的非法场所,对网吧等场所也应限制学生进入。中职生的法制教育是个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重视和帮助,共同努力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篇2

【中图分类号】 G4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962(2013)02(b)-0020-02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发展和完善,依法治国方针的全面落实,法律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①。作为为国家培养合格劳动技能型人才的中职学校,更应该在培养学生劳动技能的同时,强化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把学生培养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此,笔者结合教学工作实践,谈谈对中职学生法制教育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1 中职学校法制教育现状

中职学校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主要采用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来开展法制教育教学工作。课堂教学以传统的讲授式为主,主要对基本概念和理论、部分法律专业术语、常用法律条文进行讲解。课外实践活动主要是通过法制报告会、专家讲座、各种学校宣传媒体、组织参观考察等形式予以开展。在课程设置上,按照教育部2008年12月颁布的《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文件要求,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这门德育必修课。从指定教材来看,法律部分主要涉及到的实体法有: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等。程序法主要是三大诉讼法,即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教材基本涵盖了常用的法律。从效果来看,由于目前法制教育手段较为单一,多以说教为主,学校的法制教育效果不是十分令人满意。

2 中职学生对法制教育的认识

教育的主体是学生,法制教育更应当是围绕学生来展开。就中职学生特点而言,主要表现为年龄较小,自控力和抵御不良风气能力较差,厌学,常以自我为中心,争强好胜,不愿接受规则的约束。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多以死记硬背,应付考试为主。学校在日常法律知识宣传上,主要以报告会、主题班会、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看似形式多样,但常是重形式轻效果,很难在学生中产生良好效果。一些学生虽有一定的法律意识,知道违法犯罪的危害性,但遇到具体问题时,往往是我行我素,不计法律后果。

3 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第一,教师自身法律修养较差

目前中职学校从事德育教育的教师多为师范院校政教专业毕业,有些学校因为对德育课没有足够重视,再加上缺少德育教师,常将德育课交由其他专业的教师讲授。这些教师中,绝大多数没有经过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有些知识也是通过备课、查阅资料后现学现卖。至于法律实务,就更无从谈起。很多教师在上课时,多为照本宣科,内容抽象单一、枯燥无味。笔者在听了一些教师的授课后发现,有些教师自己连基本概念都没有理解或者是错误理解,遇到一些略微复杂的案例,甚至连法律关系还没有搞清楚就开始给学生分析案情,其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第二,教学方法单一,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

由于中职学校教学资源不尽相同,教学质量也各有差别,但各学校在法制教育上主要还是采取课堂教学为主的模式。如前所述,中职学校德育教师普遍没有经过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实务经验欠缺,授课大多只是讲解基本概念、原理和法律条文,教学方法单一,很难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上课迟到、睡觉、早退、旷课现象时有发生,很多学生只是在考试前背背老师划的重点,考试及格便是大功告成。教师在对经常“惹事”的学生进行教育时,多是简单的说教,把法律作为“吓唬”学生的工具,很少从法律层面帮助学生分析错误,培养学生法律素质,使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厌烦和抵触情绪。

近年来,随着高校扩招力度的不断增大,对中职学校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学校为了谋求自身发展,往往在招生、专业课教学和就业率上下足功夫,而对学校发展“无关紧要”的法制教育,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学校对法制教育的根本认识,也只是停留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别出事、别惹事,安安全全从学校毕业。开展的各种法制教育活动也多为了应付检查和年终考评,形式主义较为严重。

第四,学校法制教育相对滞后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社会现象和不良风气严重困扰着年龄较小、辨别能力较差的中职学生。而作为教师,由于自身法律修养和观念的束缚,面对学生的困惑,有些选择了视而不见或有意避免,有些则以“大道理”敷衍,使得学生没有办法从教师哪里获得满意的答案,进而产生法律“无用论”的观点,从而对法律产生了怀疑,降低了学习法律的兴趣和积极性。

4 对今后法制教育工作的建议

第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仅要依靠从事法律教学的教师,同时其他专业课教师、班主任、学生管理人员都应当发挥积极作用,从各自所属的不同领域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各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从事法律教学的教师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师运用法律知识剖析现实社会问题的水平;对其他教师,应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在全校教职工中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合格劳动者。

第二,明确教育目的

开展法制教育,首先要明确教育目的,即我们通过法制教育要达到什么样的结果。笔者认为,对中职学生开展法制教育,重点不在于让学生掌握多少法律专业术语、法学基本理论和概念,而是要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预见能力。通过法制教育,应该在学生内心深处树立法律意识,使学生能自觉地运用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在自己做出某种行为或做出某种决定前,首先能想到这种行为或决定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法律后果,最终把被动地接受法律规范的约束,变为主动地把法律规范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和习惯。只有这样,才真正达到了法制教育的目的。

第三,丰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课堂教学是目前所有中职学校进行法制教育最为主要的途径,然而实践证明,单纯对法律理论、概念和法律条文进行讲解并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笔者认为,在教学中应坚持以案例为载体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鲜活的案例,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而且可以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将单调抽象的法学原理、法律条文直观生动地展现在学生面前,可以使得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具体来讲,在授课过程中除了列举案例这种传统的方式外,还可视教学条件播放影音资料,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展开小组讨论等形式丰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教学效果。

第四,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仅靠学校的课堂教学是不够的,应积极组织学生通过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由于工作和所学专业的关系,笔者除完成正常的法律课教学任务外,还经常组织学生参加一些与法律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例如,笔者每年都邀请当地基层法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少管所管教民警、派出所民警、高校法律教师等来学校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会带领学生参观少管所、监狱,并组织学生与年龄相仿的服刑人员进行交流,了解他们违法犯罪的起因和经过,以及他们在监狱里的服刑情况。通过这样的活动,对学生内心深处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深远和强烈的,一些经常“惹是生非”、“屡教不改”的学生,其变化更为明显。很多老师开玩笑的说:“平时苦口婆心的劝说,不如进去体验一次生活。”故此笔者认为,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应成为中职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予以推广和强化。

篇3

【中图分类号】G420

现今,众多学校都如火如荼地进行小学生法制教育,有学校开始编写教材,有学校聘请专门的法律教师,有学校专设小学生法律课堂,有学校开展了众多关于法制教育的宣传。当然,这些措施对于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有一定帮助的。但是,法制教育依然是一个居高临下的姿态俯视着小学生,形式化、成人化的特点突出,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加大了学生的学业负担。总之,这样的法制教育是没有真正触及小学生的灵魂的,没有唤起他们知法用法的热情,没有形成一种法律的信仰。随着新一轮的课程改革的进行,如果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止于原地,不能顺应教育生活化理念的潮流,不能深入小学生的日常生活,不能引起小学生的情感共鸣,不能赢得学生内心深处对法律的敬畏,不能将权利与义务的意识萌芽播种于他们的生活之中,那么法制教育终归只会流于形式,那么我们又如何去幻想一个民主与法治的公民社会。从此角度来看,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生活化是至关重要的。

一、 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的内涵

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一些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通过进行法制理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他们的明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那涉及到小学生相关的法律究竟有哪些呢?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得知,主要包括《宪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的法律法规教育,此外,《民法》《经济法》等其他法律中的相关条款也与小学生有关。

什么是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生活化?所谓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是和脱离生活的法制教育相对而言的,法制教育生活化就是要法制教育回归现实生活,找回其本来面目,并以小学生的实际生活为本源来考虑法制教育中的所有问题。这一理念具有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其一,法制教育在生活中。教育内容源于生活。法制教育要围绕生活而展开,直面生活中的问题和困扰。其二,法制教育是为了生活。教育目的是引领生活。生活是一个过程,是一个既具有现实性,又具有超越性的过程。法制教育就是为了生活,更好地生活,而不是隔离生活,在知识的"真空"中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满足于学生当下的现实生活,更旨在引领学生逐渐走向未来的可能生活,它旨在塑造合格的公民。

二、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的必要性

第一,教育本身的要求。著名教育家杜威提出的"教育即生活"对教育界的影响深远,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我国教育家陶行知就提出生活教育理论,包括"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和"教学做合一"。"教育即生活"的内涵就是给生活以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而教育,可见,教育只有与生活融为一体才能成为真正的教育,教育的生活化是教育本质的要求。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其生活化亦是教育本质的要求。

第二,法制教育的目标诉求。法制教育源于生活的需要,法制教育理应为人的生活服务,其根本目标是促使人过一种美好的生活,在此点上已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认同。法制教育的目标,不仅仅是要增强小学生的法律知识,培养他们守法、用法的能力,树立权利义务意识,学会正确地行使权利,积极地履行义务,更重要的是要为培养学会生活的合格公民做准备。可见,"生活"与"法制教育"的关联何其紧密。

第三,小学生心理特点的要求。小学阶段,特别是低年级的儿童,注意力不够集中,易受外在事物的干扰,对生动活泼的事物感兴趣,法律知识如果以一种机械的条款呈现,这很难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热情。此外,法律知识中一些高度抽象和概括的法律规定对学生的理解造成了一定困难,对于这样有理解难度还有些枯燥的法律知识如果用传统的教学形式显然不符合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就是要将法制教育与生活紧密结合,将法律条条框框的内容与小学生的具体生活情境紧密结合,将课堂教学与学生的个体经验相联系,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又进一步促进学生经验的改造。这是符合小学生的心理特点的。

三、怎样实现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生活化

第一,小学生法制教育理念生活化:回归生活,培养小公民。

在小学生法制教育理念上,要坚持把法律启蒙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结合起来。教师在教育理念上应树立教育生活化,实践公民教育的理念。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就是为引导小学生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了解社会生活中处处有规则,从而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了解法律的作用和自己的权利、义务,从而面对困境学会选择,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校在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应牢记我们培养的是公民而不是臣民。

第二,小学生法制教育内容生活化:来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在小学生的生活中与法律相关的事件比比皆是,与其照本宣科,不如将生活中的违法问题、侵权现象以及发生在小学生身边的生活事件作为素材来进行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小学生从违规到违法到犯罪是一个阶段性的过程。我们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应与小学生行为习惯教育结合起来,对日常生活中小学生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进行正面引导、合理教育。许多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是来源于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不当。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注意自己的行为习惯的养成。因此,法制教育不仅要重视预防犯罪,更重要的是应当提高对生活中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教育的重视程度。小学生理解能力差但模仿能力强,所以在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要多联系小学生的日常生活,多关注小学生的日常行为,对不当行为进行正确引导、同伴交流,多进行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行为教育,从生活细节上指导他们,总之,小学生法制教育是建立在培养小学生正确的行为习惯的基础之上的,而小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正是源于生活点滴,因此,法制教育的内容应源于生活,服务与生活。

第三,小学生法制教育方法生活化:立足生活,走向实践。

曾看到一则关于学校生命教育的案例,或许对学校法制教育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案例中,一名学生在学校跳楼自杀,此类事件一般是学校的"封杀"事件,然而该学校的校长却不顾政府、媒体的压力,毅然带领全校师生为这名学生举办追悼会。大多数学校在进行生命教育的时候总是对学生高呼珍爱生命,生命何其珍贵,另一边却对周遭生命的陨落置之不理,这样的生命教育的意义在哪里?同样的,学校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大肆宣扬法律知识,号召学生知法守法用法,可是当学校公共生活中学生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学校漠然处之,这样的法制教育又怎么会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因此,在学校公共生活中不仅要教给学生法律知识,还要将保障权利与履行义务落到实处。比如,教育法中明文规定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果在学校中出现此类事件,学生能敢于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学校能保障学生维权的顺利进行,那么,这样的法制教育才是鲜活的,才是服务于生活的。只有将法制教育置于生活情景之中,利用生活事件进行法制教育,将小学生的生活体验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真正在实践中、在学校公共生活中进行法制教育,才能达成法制教育的目标。

在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我们面对着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那就是成人法律意识的淡薄,违法现象的泛滥,维权意识的缺失。连成人的法制教育都存在问题,我们对小学生的法制教育的期望值不能过高,也不能急于一时,但是,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通过对小学生进行生活化的法制教育,在年幼的时候将"法"的意识植于他们心灵之壤,将权利与义务的概念种于他们幼小的生命之中,他们心中不会燃起民主法制的希望之光。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生活化,就是将法律的条款细化到学生的生活之中,让学生面对问题学会选择,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的合法权益,最终,学会更好地生活。

参考文献:

[1]过振兰:加强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实践与思考,载《科研经纬》。.

[2]李翠君:对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方法与手段的探讨,载《学科教学探索》。

篇4

[关键词]

高职院校;创业导向;法制教育;新途径

“六五普法”的现阶段,高职学生正热火朝天地创新创业。在这一背景下,高职院校希望通过课堂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来实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然很难成为现实。多年的教育实践证明,虽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对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如果继续沿用过去的教育方法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一、现今高职院校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制教育的定位缺乏独立性。

首先,课程名称上先是“思想道德修养”再是“法律基础”,可见高职院校并未将法制教育作为独立的课程面向学生开设,而仅将其作为一门课程的次要内容做简要介绍,显然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与“六五普法”教育的精神有一定差距。并且,课程教学内容仅涉及法律体系知识和肤浅的法律运用。其次,教法单一。多数学校采用“填鸭式”教学方法,教师满堂灌,纸上谈兵,纯理论的讲解使学生缺乏亲身体验,从而失去学习法律的兴趣,导致法律学习的效果不佳。由此可以看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问题之一就是课堂上讲授的法律知识缺乏条理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很难做到让学生知法、懂法。这一现状制约了高校素质教育水平和法制教育水平的稳步提升,也失去了让学生利用法制教育的平台树立法律底线的实际意义。

2.教师队伍缺乏专业性。

首先,目前多数高职院校由政治教师讲授法律课程,很多教师对法律专业知识掌握得不系统、不全面、不准确,使得法制教育形同虚设。其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公共基础课,部分高职院校采用上大课的方式,将整个年级的学生聚集在一起学习。这虽然节约了教学成本,但由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对法律的了解和认知程度有差异,导致教师在授课时无法做到“因材施教、有的放矢”,从而影响了教学效果,更让学生失去了最简便快捷的普法教育机会。

3.教材使用缺乏针对性。

目前,根据专业需求开设的法律类课程少之又少,依据专业需求编写的法律教材也十分匮乏。法制教材是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基础,高职院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与行之有效的法制教材密不可分。可见,为了提高学生法律素养和推动学生素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发适应专业需求的法制教材势在必行。高职院校学生对法律的认知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在教材内容的选取上应做到有的放矢:一方面,要能够面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要根据学生的专业需求,将法制教育充分地与专业教育融合,力求做到简单、够用。

4.教学方式缺乏多元化。

法制课程是高职学生的必修课。当前多数学校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上采用讲授法,这种单一的教学方式使得法制教育缺乏实践性,让学生失去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兴趣。法制教育本身应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但实际上大多数高校的法制教育只完成了对学生理论上的教育,在实际应用上收效甚微。再加上有些教师有惰性心理,不结合案例教学,不使用多媒体教学,导致课堂氛围死气沉沉,学生不喜欢上课,使得法制教育很难向前推进。

二、高职院校学生法制教育的改进途径

结合以上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认为在今后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来推进法制教育工作:

1.明确法制教育的重要地位。

我们在实际教学中发现,很多高职院校忽视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许多学生对基本的法律常识没有足够的认识,因此强烈呼吁各个学校将大学生法制教育放到重要位置,让更多的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在心里筑成一道“法律底线”,在生活中做到不逾越鸿沟半步,同时能阻止身边的人不违法犯法,从而让法律的阳光普照在风华正茂的青年周围,切实起到提升学生素质教育的作用。

2.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的到来,高职院校也在积极鼓励大学生创业。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愈加凸显。可根据学生所学的专业和兴趣点来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首先,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渗透融合,引导学生在心理上设定道德与法律底线,让学生做到有所不为。其次,将法制教育融入专业教育过程中,依据学生的专业需求进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让学生了解在职场的法律底线。再次,将法制教育放到自我实现教育中。充分融合法律知识与就业创业知识对有就业创业欲望的学生进行教育,让法律知识助力其今后的就业创业之路。最后,将法制教育与大学生兴趣点相结合,一方面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另一方面让学生运用法律实现维权。

3.拓宽法制教育的方式,开辟法制教育的实践渠道。

积极探索丰富多彩的教育途径来激活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奋点。引导学生多角度、多渠道了解法律知识,拓宽学生的法律视野,带动全体学生掀起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潮。例如,组织学生走出课堂,通过法庭听审、模拟法庭、街头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让学生切身感受法律的“利刃”,从而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通过直观的社会实践,一方面,有利于丰富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另一方面,将法律理论知识与生活实践真正结合起来,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和人文素质。笔者所在的学校采用“社会热点评析”“法庭内外”“知识产权法律维权”“劳动法律维权”等选修课的形式,通过对当下发生的热门、焦点事件进行分析,引导大学生热爱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通过分析学生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既能使学生欣然接收相关的法律信息,还能帮助他们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充分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应该注意的是,学生看到听到的媒体法律信息中,除了正面消息外也有很多负面消息,因此,在选取热点问题时教师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带领学生挖掘隐藏在负面新闻背后的相关内容,让学生通过鲜活的案例去判断是非曲直,分析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是否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这一深刻剖析的过程将会对培养学生法律素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此外,针对大学生关注的校内外勤工俭学、生活消费、校外实习、自主创业等社会法律实践问题,我院成立了大学生法律咨询中心,帮助大学生答疑解惑,让他们切身体会到法律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4.优化法制教育的环境。

首先,积极利用网络资源。利用学校的优质资源开发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网络平台,提供学生在线法律服务,充分体现“互联网+”时代网络服务方便快捷的优势,从而打破原有的教师讲授的教学模式,开辟更为广阔的法制教育空间。其次,本着“依法治校,依法治学”的原则,下大力气改善校园内部与周边环境。例如,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假日开展有意义的主题式教育活动,为高校学生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让法律的阳光普照到每名学生。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让学生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懂法、不犯法”,让学生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是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今后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之路还十分漫长,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需要广大法律教育工作者不断探索,积极改进,让法制教育在高职院校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作者:郝静 赵丽 王丽晓 单位: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谷春德.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郭成伟.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篇5

针对未成年在校学生涉案问题,结合其家庭背景和身心特点,与学校做好对接,创设了“心理辅导、公益服务、跟踪监督、定期回访”四位一体的帮教工作模式,全力减少涉案学生再次犯案的情况发生。一是开展心理辅导。邀请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涉案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对于矫正未成年人的不良心理、修复家庭亲子关系具有明显效果。二是组织公益服务。组织未羁押未成年人前往养老院进行公益劳动,并将之作为日后案件处理的参考因素记录在案,帮助其增强社会责任感。三是全程跟踪监督。要求办案人与未成年涉案学生、家长和学校保持密切联系,根据案件情况在审查前、作出判决后及判决期满后分别向涉案学生的法定人发放调查问卷,及时了解涉案学生表现,对行为不规范、表现不稳定的学生适时开展法制教育,进行训诫谈话,确保帮教工作覆盖整个案件流程。四是定期进行回访。对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决定后,成立由学校老师、社区志愿者、团区委工作人员、辩护人以及检察干警组成的帮教小组,定期对涉案学生进行回访考察,并每季度出具一份《监督考察报告》,作为处理案件的参考。坚持每季度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人进行回访,做好相关记录,认真阅读涉案未成年人上交的思想汇报,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手段进行正面干预,切实提高帮教成效。

(二)科学做乘法,整合力量强化教育实效

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乘数效应,全力打造预防在校学生犯罪的社会化体系,从根本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一是与学校、团委、街道社区合作,与常州道街、天津第54中学、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等单位会签承诺书,建立法制教育宣讲长效机制。将街道社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军事教育基地、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作为检校共建的“连接点”,定期组织学生前往基地参观学习,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理念教育。二是与区教育局建立“法制风险评估及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将涉及在校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总结梳理,对涉及罪名、发案学校、变化趋势等进行分析,科学评测校园案件易发“风险点”,并及时将评估结果通报区教育局,以便其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预防教育。三是举办“家长培训班”,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家庭防线”。将学生家长纳入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组织参加过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的干警深入辖区街道举办心理咨询会,围绕“如何陪伴孩子顺利度过青春期”、“如何看待孩子的小个性”等主题与家长展开深入探讨,特别加强对单亲、特困等家庭家长在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的指导和帮助,营造关爱和谐、沟通良好的家庭氛围。

(三)用心做除法,增强对特定对象的犯罪预防工作

在校内和校外对特定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在预防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的同时,强化其自我保护意识,尽力消除涉及未成年在校学生的犯罪隐患。一方面,在校内建立特别对象预防机制。会同学校开展基础性摸排工作,有效、及时地发现心理或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并根据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好分层、分类帮教,指定老师开展日常辅导,对其进行教育和矫治,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达到有效预防犯罪的目的。另一方面,在校外配合社区开展“蒲公英计划”,加强对外来务工子女的法制教育。通过宣讲法律知识、设立“小苗圃”读书园地、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从心理疏导、德育培养、自我认知等多个方面加强对外来务工子女的帮扶教育,帮助他们摆脱心理困惑,实现自我能力和品格的提升,从而有效预防其参与犯罪行为,并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免受犯罪行为侵害。

二、当前对在校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新形势、新情况也对我们如何开展好对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反观当前的法制教育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制教育模式比较落后

目前对于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模式,往往是重视灌输、轻视综合性培养;重视理论、轻视实际锻炼;法制教育的方式也比较落后,很多学校中甚至都没有开设法制教育课,有的学校尽管已经开设,但是方式很单一,而且讲授的理论与实际没有联系起来,使得本来很丰富的法制教育转变成为了一种课堂教学,效果不甚理想。

(二)法制教育的内容有待完善

很多学校已经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但很多教育内容不能与社会相适应,不能满足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主要表现为的教育内容方面仅仅是注重义务、轻视权利,注重实体、轻视程序,这样就会导致义务、权利、程序、实体之间的错位,这种教育使得很多学生都以为自己不过是义务的主体,而不是权力的主体,导致的结果就是致使学生只是消极守法,难以自觉主动接受相关知识,甚至会形成逆反心理。

(三)有关部门没有真正形成合力

当前,各机关、部门及社会团体都认识到了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也都各自开展了一些法制教育活动,但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并没有有效整合形成合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不能做到有机配合,从而制约了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主要应对措施

(一)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小学法制教育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制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二)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

在中小学深入推行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从政法机关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所在辖区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净化校园环境

有关部门要继续大力开展“扫黄打非”,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加强娱乐场所管理,严厉打击赌博、吸毒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司法部门要依照法律加大对相关案件的打击力度,震慑犯罪,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尝试现代化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开辟网上宣传途径,将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送上互联网,开通法制热线电话和QQ群、微信群,建立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咨询的全方位网络平台。

(五)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治体系,全方位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教育、民政、司法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讲座等形式提高家长素质与家教水平,引导和规范家庭教育,弥补家庭教育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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