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0 15: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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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应对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应急体系,在重大野生动物疫情发生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处理,维护野生动物种群的稳定,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1.2工作原则
坚持“早、快、严”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依*科学、依法防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分类指导、管理规范,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群防群控、果断处理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三是《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七是《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八是《江西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是指对人类和野生动物造成巨大危害的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主要包括非典型性肺炎、禽流感、口蹄疫、血吸虫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狂犬病、结核病、囊虫病、钩端螺旋体、旋毛虫病、弓形虫病、乙型脑膜炎病以及其他突发性的传染性疾病。
2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2.1领导机构
江西省林业厅及各设区市林业局分别设立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领导小组。
2.1.1省级领导机构设置及职责
省级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领导小组(下称“省级应急领导小组”)由省林业厅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林厅办公室、林政处、计财处、省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森林病虫害防治站、林业工作总站、木材检查管理总站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省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动物疫病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建立和完善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和制定全省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责成各设区市林业局制定和实施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负责全省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向国家林业局、省政府报告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应急和处置情况;部署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处理的有关信息。
2.1.2市级领导机构设置及职责
市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领导小组(下称“市级应急领导小组”)由各设区市林业局分管领导担任,其他组成人员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省领导小组组成形式确定。
市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动物疫病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省级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建立本辖区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本辖区重大野生动物应急预案,并负责本辖区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的决策、指挥和处理工作,向当地政府和省林业厅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的预警、应急和处置等情况。
2.2日常办事机构
省级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由该局局长担任主任,由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和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站以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有关负责人任成员。
省级应急办公室作为省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下设现场处置、信息联络、后勤保障等三个组,其主要职责是:接受省政府、国家林业局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的命令、指示和各设区市林业局对有关疫源疫病报告、信息;传达省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协调系统内各有关应急单位的行动;拟定应急预案、记录应急过程、评价应急行动、起草应急工作总结;负责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络及信息交换,组织应急工作各种保障措施的落实;建立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系统和应急资料库;负责与省防治重大动物疫源疫病指挥部进行沟通;完成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的日常管理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市级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可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
2.2.1现场处置组
省级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现场处置组由省级应急领导小组从省林业厅有关处(室)、厅直属单位和各有关监测站抽调人员组成,受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调度和派遣,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调查、处置等工作。
各市级应急办公室应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现场处置机构。
2.2.2信息联络组
省级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信息联络组负责与现场建立通信联系,保证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
各市级应急办公室应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联络机构。
2.2.3后勤保障组
省级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后勤保障组负责联系组织供应现场处置所需物资、设备的供给、调配和运输,确保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工作运转和现场处置的后勤保障。
各市级应急办公室应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后勤保障机构。
2.3参与部门
根据有关规定,各级市政(动物园、野生动物园)、畜牧、卫生、工商、检验检疫、公安、财政、运输、宣传等部门有义务参与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工作,请各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做好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的物资供应、经费支持、责任处理、宣传报道等工作。
2.4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
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作为专业机构,应按照划分区域和监测重点,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命令参与应急处理的技术工作。
2.4.1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在省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挥和有关市级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下开展工作,参与九江、南昌、上饶、景德镇、宜春、新余、萍乡、鹰潭7个设区市范围内野生鸟类疫源疫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工作重点是鄱阳湖区越冬候鸟。
2.4.2遂川鸟道鸟类环志站
在省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挥和有关市级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下开展工作,参与吉安、赣州、抚州3个设区市范围内野生鸟类疫源疫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工作重点是遂川、大余通道迁飞夏候鸟。
2.4.3抚州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在省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挥和有关市级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下开展工作,参与全省野生兽类、爬行类疫源疫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工作重点是赣东地区华南虎、果子狸、獾等。
2.4.4宜春市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在省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挥和有关市级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下开展工作,参与全省野生昆虫和两栖类疫源疫病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防措施
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人们爱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提倡不滥食野生动物。积极倡导群众自发地学法、守法、用法,及时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违法运输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
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治等相关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对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及寄生虫病防治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减少疫源疫病传播的途径,降低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发生率,维护野生动物种群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督促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和个人做好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场所的清理、消毒工作,减少疫源疫病依赖各种载体进行的传播。
3.2预警行动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广泛、准确地掌握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信息,当接到各级林业部门、群众举报和媒体报道的有关信息时,当地应急办公室应尽可能地了解疫源疫病发生的地点、种类、性质、造成的危害等情况,初步判定疫源疫病的真伪,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向事故发生地林业局预警信息,邀请相关检验检疫部门及时判定疫情真伪,部署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疫源疫病的扩大和蔓延。
4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
疫源疫病发生后,立即启动当地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并向当地政府、当地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及省级应急办公室报告,同时省林业厅决定是否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和是否上报国家林业局启动国家级应急预案。
4.2现场处置
疫源疫病应急预案启动后,现场处置组人员及有关监测站点人员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同时,应尽快到达疫源疫病发生地点。在现场处置组人员到达之前,当地林业部门应立即责成有关责任人做好事故控制、现场保护、群众安全和对有关人员及野生动物的监控工作,防止疫源疫病的蔓延和传染。现场处置组人员到达后,应协同当地人民政府、林业局和动物防疫部门,迅速开展调查、清理、取样等工作,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处置措施,确保现场处置工作迅速、快捷、有效。现场处置组应遵循统一领导、果断处置、积极稳妥、确保安全的原则,必要时应建议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采取相应的现场管制和强制性措施,包括现场封锁,未经批准检查,任何人不得进入现场,不得在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活动;责令围观者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撤离。现场处置组应如实记录疫源疫病发生的地点、过程、鉴定情况。现场清理情况,及时上报应急办公室。
对感染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人和动物个体,当地林业部门要协助动物防疫部门进行严密的隔离,对疫源疫病发生现场要进行认真消毒,所取样品立即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对发病的个人、野生动物发病原因要予以深入研究,找出其传染源及传播途径。根据防疫部门制定的灭疫方案,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实施。
4.3通讯联络
在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处理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保持与各有关方面全天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联络畅通,各有关部门应以固定电话联系为主,其他无线联系方式为备用,现场处置组可采用对讲机进行联系。对于涉及面较大、影响较为广泛的疫源疫病,必要时采用保密电话联系。
4.4信息报送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时,都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动物防疫部门报告,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为责任报告单位,自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启动之日起,至应急处理正式结束为止,各责任报告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应急信息的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类型、发生地点、时间、覆盖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
应急工作结束后,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机关报告处理结果,报告疫源疫病的总体处理情况,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社会影响和有关遗留问题、参加应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及有关工作情况。
4.5应急结束
疫源疫病得到有效控制,造成疫源疫病发生和蔓延的隐患、条件已经消除,应急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时,可视为应急状态结束。
应急结束应由疫源疫病现场处置组和疫源疫病发生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并说明解除应急状态的理由,报上级应急办公室或领导小组后,由上级应急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对发生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地点进行监测、监控。同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做好对疫情疫病发生、应急的全过程的分析、评价和总结。责成有关疫源疫病发生单位、人员认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各级应急机构要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应急工作的需要。
6.2装备保障
各级林业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疫源疫病发生时所需的一定的装备和物资,保证疫源疫病发生时能迅速赶赴现场,保证参加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时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源疫病的传染几率。
6.3科研保障
加快相关疫源疫病的防治科研工作,保证疫源疫病发生时能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治理。
6.4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有参加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责任和义务。疫源疫病发生后,各级应急机构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服从指挥机关的调遣,完成指定的任务。
6.5培训和演练
各级应急机构应加强对本机构工作人员及有关管理和技术人员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疫源疫病应急、处置、检验、检测等专门人才。同时,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6.6安全保障
建立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社会保险机制,对参加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的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应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
7附则
7.1制定和解释部门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原则
坚持以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和免疫、消毒、监测、检疫为主。
二、应急指挥系统及部门职责
(一)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发生疫情时,由政府立即组织民兵武装、公安、财政、畜牧、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学技术手段,遵循“早、快、严、小”的灭病原则,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协调配合,采取紧急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尽快扑灭疫情。
(二) 某某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财政、公安、民兵武装、交通、工商、卫生、畜牧等为成员单位,负责指挥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镇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由镇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疫情的诊断、收集、疫情报告、分析疫情发展态势、确定疫情等级、提出启动和停止预案的建议等工作,代表指挥部组织、协调各村、各单位落实《预案》,并监督实施。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本文来自领导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根据国务院、全国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总指挥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1、畜牧兽医站:
(1)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和疫情的监测、调查、核实、上报,分析疫情发展态势,并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2)诊断疫病,确认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设,并参与组织实施;
(3)对设点内病畜禽及同群畜禽的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疫区和受威胁区的消毒等实施监督和指导;
(4)组织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5)对疫区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实施监督与管理;
(6)负责紧急防疫疫苗、药品、器械等物资的组织、贮备和调配;
(7)负责测算病畜禽和同群畜禽的扑杀、消毒、紧急免疫接种、补贴等所需资金及资金使用计划;
(8)组织扑疫人员的法制、技术培训,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人员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9)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动员群众对疫点、疫区内的畜禽依法防疫和扑疫;
(10)制定扑灭紧急疫情的实施计划,为政府组织扑疫提供依据。
2、财政所:
负责安排防疫资金预算,强化资金管理,并根据扑灭紧急疫情的需要,及时拔付资金。
3、武装部:
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救助,协助公安作好安全保卫工作。
4、派出所:
协助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采取强制处理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5、工商所:
根据疫区封锁的规定关闭疫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 的交易市场。
6、民政:
负责疫区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
7、卫生:
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监测接触病源人员的检查诊断及发病人群的治疗工作。
8、村委会:
要积极配合镇政府和各部门做好防治禽流感知识的宣传,一旦出现疫情,应积极协助做好防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9、其它部门:
严格按照国务院、上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本部门的职能、切实履行职责,为扑灭紧急疫情提供方便和支持。
三、应急措施
(一)疫情发生后,镇指挥部要立即上报市指挥部并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对扑疫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明确责任人,实行责任制;制定扑疫工作方案;组织人员、物资、资金,采取强有力的技术措施,组织扑疫,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各自的职责。
(二)疫情的扑灭程序:
1、报告疫情
一级疫情在6小时内逐级上报到全国总指挥部办公室;二级疫情在12小时内逐级上报到全国总指挥部办公室;三级疫情按照疫情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2、疫情的调查和确认
(1)牲畜口蹄疫由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禽流感疫情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
(2)调查内容:疫情发生的地点、范围、并畜禽头(只)数及同群畜禽头(只)数、发病原因。
3、安排和部署
根据调查的情况及时召开会议,通报疫情,制定扑疫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安排和部署扑疫工作。
4、封锁
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对疫区下达封锁令,实行全面封锁,关闭疫区的屠宰场(点)、活畜交易市场,严禁易感动物进出。
5、消毒
按照消毒规范,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实施强制消毒,杀灭病源。
6、紧急预防接种
对受威胁区及相邻地区按照由外到内、由远到近的顺序,对易感动物实行紧急免疫接种,防止疫情的扩散。
7、处理病禽及同群畜禽
对病畜禽及同群畜禽坚决扑杀,并按照gb16548-1996标准(即:《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要求,作无害化处理;对扑杀的病畜禽及同群畜禽登记造册,签字后分别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备查;对病禽扑杀、无害化处理拍照、摄像、资料存档。
8、解除封锁。
疫区最后一头病畜禽扑杀处理后,口蹄疫须经14天的封锁消毒,禽流感须经21天的封锁,没有新的病畜禽出现,且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核实后,由封锁令的人民政府,下达解除封锁令,方能解除封锁。
9、扑灭紧急疫情的总结。
紧急疫情扑灭工作完成后,要对扑疫措施、责任落实,物资、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效果及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指挥部。
四、其它事项:
[中图分类号] S85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7-0229-01
一、目前动物疫病防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规模化和集约化养殖带来的问题
随着养殖规模和集约化养殖的不断发展,其养殖规模和经营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畜禽以及动物制品种类和流通渠道在不断增加。这就为动物疫病传播提供了一定的条件,很多高发的动物疫病不能及时有效的被诊断出来,使得一些已经被控制住的疾病又重新爆发,并逐渐呈现蔓延扩散的趋势,给养殖户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2.检疫检测手段缺乏
随着养殖业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物种养殖不在满足于本地物种的养殖,更多的会从国外引进新品种和物种,一些新引进品种和物种的数量不断在增加,而在国内动物养殖过程中,由于缺少必要的动物检疫监测手段,导致了外来物种身上的疾病被传播到本地的动物养殖领域,导致了很多疾病突然爆发,防不胜防。
3.药物滥用
在动物养殖过程中,传染病一旦发生,养殖户就会使用大量抗菌类的药物或者含有抗菌类的药物添加剂添加到饲料中进行疾病预防和治疗。由于长期大量不科学的使用抗菌类药物,导致了病菌的耐药性和抗药性不断加强,加上很多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导致疾病防治呈现出萎靡的状态。
4.混合感染加剧
在疫病防治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发现动物出现某种传染病后经常会伴有其他类型的疾病,这些疾病就是混合感染病例。在动物疫病中常见的几种动物混合疾病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病毒性混合感染,如禽流感病毒和新城疫、鸡法氏囊病与新城疫病毒、新城疫与传染性的支气管炎等混合;其次,病毒和细菌混合感染,这种混合疾病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种疾病,新城疫病毒和大肠杆菌、新城疫和沙门氏菌等混合感染等;最后,细菌性混合感染疾病,如鸡大肠杆菌与沙沙门是杆菌并等混合感染。
二、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对策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新局面
在开展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过程中,动物防检疫部门应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大力宣传。利用地方的报纸、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等途径大力宣传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在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力量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2.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建立动物疫病检测监督机构
动物防疫工作是运用多种预防手段,消灭和控制各种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健康以及产品安全的一项综合性的工作种类。在工作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应的科学技术,将动物检疫工作全面应用到疫情防治过程中,对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以及销售经营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为把动物检疫工作落实到实处,在开展动物检疫过程中建立起完善的动物检疫监督机制,各级动物检疫部门应该充分的进行沟通和交流,建立有效动物疫情防治监督机构,加强对动物防疫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有违反《动物检疫法》的不良行为,应该按照法律的要求对其进行处理。在动物检疫工作开展过程中,应该全面实行动物防疫责任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监督的制度、疫情报告、病情控制以及动物调度监管等几种追究责任,确保各项防疫措施都能够切实的落实到位。
3.制定科学合理的动物免疫程序
科学合理的动物免疫程序有利于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消灭,如果动物检疫程序不科学、不合理,在动物疫情爆发之后,很难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动物防治,同时还有可能会引起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只有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和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会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还应该注意,动物免疫程序的制定应该科学合理,符合本地的动物养殖实际情况,这样疫病的防治才有针对性,才能取得良好的动物防治效果。
4.强化动物检疫检测力度
在开展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过程中,需要建立动物疫情检测网络,定期的、不定期的对动物免疫注射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对于免疫率没有达到相应标准的动物一律进行隔离观察,并对这些动物进行疫苗补种,并对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的实际流程开展动物检疫工作。从而在最大程度上确保对突发动物疫病控制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预防、早治疗。
结语
总之,针对目前动物疫病防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预防过程中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并建立完善动物检疫管理机制,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在社会和群众中广泛的开展,提高群众对动物疫病防治意识和能力,让群众充分掌握到具体的防护措施,保证动物防疫措施进入千家万户,充分发挥群众在动物疫病防治中的主体作用。只有做到这样,才能使动物疫情防治工作得到全面有效的开展,使畜牧生产发展跟上时展的步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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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玉华. 肃北县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思想和对策[J]. 养殖技术顾问. 2010(12)
[3]邓佩文,傅启宽,黄至琼.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思考[J]. 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 2011(12)
为加强对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
二、工作目标
l、确保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牲畜口蹄疫疫点数控制在最小限度内,防堵外疫传入,其它动物疫情不发生流行。
2、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及整体水平达标。猪、牛、羊W苗及家禽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猪、牛、羊口蹄疫及所有家禽的高弭病性禽流感的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70%以上。
3、全面建立免疫追溯制度。免疫的畜禽都要以村为单位,建立起详细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档案。
4、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在4月15日全面结束,牲畜口蹄疫防治在5月10日全面结束。
三、主要措施
(一)技术措施
1、打好春季动物防疫攻坚战。继续推行“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做法,按照强制免疫的要求,抓住春季防疫集中免疫的关键时期,确保强制免疫的对象达到“五不漏”。
2、进一步强化检疫工作。各村要把住疫情传入关,严防外来疫情传入,一是对辖区内的畜禽贩运户进行管理,严格实行调运申报和隔离检疫制度;二是把住屠宰环节的宰前检疫关。通过查证验物,达到“以检促防”。
3、组织好消毒灭源工作。监督各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点),建立起日常科学的消毒制度,督促他们配各及补充消毒器械,防护用品及消。
4、加强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疫情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村级疫情报告的作用,提高动物报告准确性、及时性。
[中图分类号] S851.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1-0226-01
一、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1.动物疫病防治意识淡薄,动物防免工作难度大,散养户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主动性不够,养殖方式主要是散养为主,养殖数量少,管理粗放,养殖水平低,防疫意识差,规模化程度、饲养技术力量、疫病防范能力等参差不齐,共同防范动物疫病风险责任意识匮乏,养殖户“重养轻防,轻防重治”的思想严重,有的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甚至对无法医治的畜禽宰杀食用,影响了动物疫病整体防控,农村动物防疫非常被动。
2.饲料价格的上涨及肉食品价格的波动,当饲料价格平稳的时候或肉食品价格重上涨,饲养密度及饲养量急剧增加,出现了看重经济效益轻生态效益的现象,一旦价格下滑,就马上出栏甚至空圈,使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动物养殖环境糟糕。一般的农村及乡镇的养殖户们都是把茅房或者废弃不用的屋子作为圈舍,再加上养殖户专业知识缺乏,容易造成圈舍不通风,光照、通透性等较差这对牲畜的发育有着很大的影响。很多养殖户反对统一管理,喜欢小户型养殖,缺乏科学性管理。一些农户基本上不管不顾相应的卫生消毒工作,养殖密度不合理,当疫病开始蔓延时根本无法控制其病源的扩散,经常会出现整个圈舍的所有动物全部感染一种疫病然后全部死亡,给养殖户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让所有的前期工作全部白费。
4.相关工作人员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还不是很熟悉,对疫病感染状况不是很了解,因此在动物患病的最早时期对疫病传播情况完全不了解,等到发现时已经是中晚期,错失了最佳治疗时间,发生难以挽回的损失。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1.相应的体系建立不完善。江城县虽有设立专门的动物疫病防治中心但是相应的医疗诊治队伍仍然没有完全建立。由于经费以及其他一系列原因,人们对于治疗兽医和以防兽医的团队的概念以及其区分不是很明。确服务人员的管理工作不完善,商家知识一味的追求经济利益而不管不顾诊治服务是否真实有效而仅仅是为了获得生产销售许可证。
2.江城县动物疫病防治站技术相对落后,人员管理不当,常出现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对业务了解不清等情况。与此同时经费的缺乏使得大部分员工的工作缺乏相应的积极性,在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相应工作的开展,可能会出现其他更严重的问题。
三、建议以及对策
以下几点是针对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顺利进行、畜牧业良性发展所提出的几点意见:
1.认真贯彻“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集中防疫,常年补针,力争做到应免尽免。平时的个季节的防疫工作完成后,各县要加强相应的监管工作,针对不达标的地方应当及时补针,争取做到牛、猪口蹄疫及猪瘟、猪蓝耳病、禽流感、鸡新城城疫疫注射密度达到应免数的100% ,同时针对调入畜禽、怀孕牲畜及幼崽,要及时补针。
2.从观念上做好防疫工作。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不仅仅是关系到畜牧业的发展同时还会影响江城县整体的经济水平发展。领导以及管理部门要向群众灌输这样的思想,动物疫病检疫工作的开展不只是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同时还是保护江城县整体经济的发展,更是对社会稳定、人们健康的保障。任何工作的开展都是围绕以人为本的理念,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及工作目标就是以人为本。
3.在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面要进行行政与业务相统一。动物疫病防治站的设立以及运营经费一直是个很大的问题。政府的拨款并不多,不能很好的维持其正常运营,这时候就需要群众的力量,江城县的相关领导应当出面帮助筹集资金。动物检疫工作团队的管理工作相当重要,要严格统一指导与监管。在人员招聘工作上应当就检疫站的实际情况招聘最适合的人员。分配工作任务是要把工作分配到每一个人身上,一旦某一环节出现问题能找到责任承担者,这样的分配方法能有效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检疫工作的保质保量。
4.完善必要的基础设施设备,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问题。动物检疫是高危险工作,所有从事检疫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们如果不进行全面的保护措施随时都有可能受到病疫的感染。由此可见相应的基础设施设备是必不可少的,要有完善的检疫工作的计划及规章制度。不只是基础设施设备要进行完善,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很多工作人员完全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在参与检疫工作时没有经过严格的消毒工作甚至有的人连口罩都没有戴,一些必要的安全措施都没有做好。参与检疫工作的工作人员就像是战争的前线人员,随时都在跟病毒打交道,一定要有必要的基础设施设备作为其保障。
5.免疫、封锁、消毒以及检疫等工作不只是要进行监管还要强制其实施,动物的口以及蹄是防疫工作的重点。
动物病疫的检查以及检测工作是整体工作的核心部分,针对检测出的问题产品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要针对相应的病疫制定详细明确的报告。同时,一支积极团结的工作队伍是必不可少的,出现重大的病疫现象,相应的工作团队要及时出面控制,避免疫情影响范围扩大,减少相应的损失。所有动物及动物产品都要百分百受检,并做好检疫档案。
6.坚持依法治疫,坚持落实防患于未然的理念是最基本的工作。关于动物病疫治疗的有关法律也有出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其中有对动物病疫的预防、控制与消灭等各项工作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严防各类病疫的传播。相关法律文献还对动物以及相应的动物产品生产的各项工作包括检疫、屠杀、输送等等过程进行了规定。而相应的检疫工作更是重中之重,所有动物及动物产品在生产前必须要经过全面的检疫工作,不能漏检任何一项更不能不进行检疫工作。对于所有检疫过程出现问题的动物或动物产品必须处理掉,不能流入市场。
参考文献